“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脸上的戏谑之情慢慢淡去,“这里躺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被打败。你看看他们的手,到最后一刻都还握着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们,僵硬的手中都还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剑,或者早已没有子弹的枪支。

“我们是高贵的族群,从不与外族通婚,也不袭击人类,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银购买回来。我们在这座地下城里,优雅而干净地生活。狼人不同,它们可以同任何族群联姻,只求能在最短时间之内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们不怕阳光,在白天,是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种身份隐藏在人类世界,晚上,它们变回野兽的原貌,咬断人类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他们的人类生活。可笑的是,当狼人知道我们拥有杀死它们的能力时,便开始将自己干的恶事嫁祸到我们头上,于是,不知从几时开始,不屑于解释真相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心中十恶不赦的吸血恶魔。标榜正义的法师与吸血鬼猎人们从此以追杀我们为荣。”艾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弱下去,“我们不喜欢打仗,但是必须保护自己的家人。与狼人的战争,从远古到现在…”他猛烈地咳嗽起来,白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经爬出了红红的血丝,沿着晶体之内天然的裂纹扩散开来。

白马知道阳光是他的致命敌,被封入了阳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对哪个吸血鬼都一样,区别只在于死得快点还是慢点。

“休息下,别说了。我明白。”白马看着他越发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气若游丝道,“他们说,我们这个族群早晚都会灭绝,不论如何努力,这世界都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他们会超过我们,不论从数量还是本领,终有一天,他们会将我们所有同类从地下拖出来,在太阳下变成灰烬。”

“确实是恶毒的挑衅。”白马点点头。

“应该,是我们最惧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气都散去了,缓缓道:“白马,你相信有一天,我们能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么?”

“问我这个,还不如问我为什么折返回来。”白马说。

“伊莉丝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艾隆笑笑,“你都说了她安好,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白马微微一怔,没吭声。

“你是第一个被邀请进入这里的人类,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帮助他人暴徒哦追杀的经历,把伊莉丝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将我们商定的逃亡路线写在书信里,佯装出打算烧掉又没烧完的样子,狼人们搜查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艾隆将头靠在沙发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计划跑路么?”白马一挑眉。

“如果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佣你。”艾隆把脸转向他,“白马,你还记得你带伊莉丝离开之前,我跟你讲的话么?”

“记得,”白马点头,“你说,只要伊莉丝活着,狼人的天敌就不会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贵纯净的血统。这意味着她拥有普通吸血鬼所没有的本领、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们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三点,打败了狼人。虽然我们现在落入劣势,但也只是现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这孩子身上的火焰,却快要熄灭了。”

白马面无表情,亦不做声。

艾隆从脖子上扯下一根链子,那上头,拴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状的红色石头,鲜艳欲滴又温婉莹润。

“这是我妻子留下的红纹石,这石头产于安第斯山脉,被称为‘印加玫瑰’,你将它带给伊莉丝。”

白马接过链子,那块石头停在他的掌心中,红得可爱,仿佛一颗跳动的小心脏。

“我妻子很美,剑术也十分了得,狼人们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伤也不敢靠近。我还记得她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这块石头里,装着一颗生生不灭的心。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闭上,“时间太快,白驹过隙。”

“我同意。但你没有背叛时间,你夫人也没有,你们很圆满。”白马望着他,“我回来这里,只是想替人转告你一句话。”

他上前,对艾隆附耳几句。

艾隆半闭的眼睛里,飞逝过悲伤却又喜悦的光滑,枯槁的手微微抬起,最终无力地垂下。

白马将项链小心收好,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艾隆的脸上,这是个有尊严的吸血鬼,应该有尊严地死去。

临走之时,他在这里点起了火,火焰围绕着所有那些到死也不肯放下武器的吸血鬼,越烧越旺。

现在是深夜,里马克河岸边,摇摇晃晃走过几个举着啤酒瓶,嬉闹不止的年轻人。

“啊!一匹马飞过去啦!”其中一个面朝博物馆方向的醉鬼,突然指着天空喊道。

其余伙伴转过头去看,漆黑的夜空静悄悄,连星星都没几颗。

“你个傻子,喝多了吧,眼花了吧!”众人戳着对方的脑袋大笑。

醉眼朦胧的家伙甩甩头,再看看天上,叨叨着:“没有马啊…我醉啦?”

一帮人笑闹着离去。

夜空深处,一匹雪色白马,迎风而驰…

4

枪声,尖叫,惊恐万状的脸,高音喇叭里无力的喊话,秘鲁边境前的一座汽车旅馆,被这些围得水泄不通。几辆警车停在距旅馆大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当地警察举着枪,紧张地对着旅馆二楼的某窗口。

一个馒头卷发的中年男子,浑身是血地倒在墙边,身上的弹孔触目惊心。从留在墙上的斑驳血迹望上去,被所有人锁定的某个窗口,无疑是这人丧命的地方。有人将他带到窗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枪杀了此人,再将他推出了窗外,残忍至极。

旅馆里的员工与住客,能跑的都跑了,没人打算流下来看热闹。当地人尤其清楚,这样的事,每年总要发生个好几次,此处与哥伦比亚交界,亡命天涯的毒贩与军警之间的枪声是家常便饭。这一次稍微麻烦一点,两个被追捕的毒贩,躲进这个旅馆并挟持了数量不明的人质,他们很早就向警察们展示了自己的王牌——背在他们身上的,足以铲平整个旅馆的炸药,同时还枪杀了一个人质示威,他们并未要求警方给他们让出一条逃生之路,之要求对方在24小时之内释放前不久被抓捕的同伙,只要那人安全离开秘鲁,他们就释放人质投降,否则时间一过,就一小时杀一个人质。

警方当然是不肯的,抓获的是某贩毒集团的重要头目,放走他无疑是纵虎归山。但人质性命又不能不管,于是,小小的汽车旅馆,剑拔弩张,僵持不下。眼见着天色渐渐暗沉,双方都未有动静。

“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出去一会儿,你负责监视这小妞的吗!”汽车旅馆附近的山坡上,白马坐在猎豹的引擎盖上,举着望远镜观察旅馆那边的动静,一边看一边抱怨。

“我怎么没监视!这不是你一滚回来我就马上告诉你有毒贩闯进旅馆,还把那吸血鬼小妞当成人质给绑了。同时被绑的还有两个美女一个老头,啊,还有个孩子。”猎豹在挡风玻璃上,浮出一张真正的猎豹的脸来,吧唧着嘴说道。

白马扭过头,手指戳着猎豹的鼻子:“你就不能顺便再做点什么?”

“我只是一辆车,能做什么?”豹脸哼了一声,见白马脸色不好看,只得又说,“好吧好吧,就算我是你救回来的,可我也只是一只死去的猎豹的灵魂,你用妖法让我寄生在这辆车里,但这并不代表我是变形金刚。我的能力,只能提供监视的眼睛与飞一般的速度。跟毒贩硬碰硬这样的事,还是你们自己去做。还有,那小妞是吸血鬼,她的速度与能力岂是那两个鸟人能抵挡的。”猎豹的语速向来很快,跟百米赛跑似的,末了还不咸不淡地补充一句:“啊,那两个毒贩十有八九是狼人。他们冲进旅馆时,我闻到那股子血臭味儿。不过应该是杀伤力低的混血等级,我看见他们身上的枪伤了,没有自愈的迹象。真讨厌啊,我的鼻子越来越灵了,人也越来越聪明了!”

“你个混蛋,那那天你怎么不再狼人落在车顶上的时候通知我!”白马给了引擎盖一拳。

“高手都是深藏不露的。”猎豹哧哧一笑,“再说,大家这么熟了,我还不了解你拔枪的速度么。”

白马放下望远镜,叹息道:“你知道不,她中了我的特制麻醉药,这意味着七天之内,她的行动力跟普通人类没两样。”

猎豹的嘴圈成了一个O字:“你加大了剂量?”

“为了防止她中途给我找麻烦。”白马看着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沉到地平线下,“要是这两只狼人发现了她的身份…”

“狼人也分派系的吧,这两个毒贩未必是追捕她那一拨里的。或者她很快就被警察给救了。”猎豹安慰道,旋即提高了声音,“难道你又想动用妖力?”

“现在还不是时候。”白马从车上跳下来,“是不是一拨的,对她而言也没什么区别。猎人和吸血鬼之间,没有和平可言。不过…”他突然露出莫名其妙的笑容,“这未必是坏事。”

车窗里却冷不丁“吐”出来一个名片夹,正好打在他后脑勺上。掉在地上的名片夹弹开来,一张两寸大小的照片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