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炉上煨着一锅桂花莲子白果粥,清香弥漫了暖阁。
慕容秋水潇潇洒洒的穿件纯丝的长袍,赤着脚站在波斯国王送给他的羊毛地毯上,慢慢的啜饮着一杯琥珀色的葡萄酒,神思却已飞回到四年前一个美丽的仲夏之夜。
那一天晚上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独自泛舟在粼粼绿波上谜一样的白色女人。
他当然更忘不了那一夜的缱绻缠绵,万种柔情。
只可惜他醒来时,她已经走了。就像是一场梦一样消失在他的心目中,带走了他贴身的一块玉牌,却留给他无穷的思念。
暖阁外的小院中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秋风中的梧桐仿佛在低诉相思。
慕容秋水坐下来,坐在琴案前,“叮咚”一声,清音出户。暖阁的门开了,一个美如幽灵般的白色女人,随着门外的秋风飘了进来。
——就是她,她果然又出现了。
慕容秋水故意不去看她,可是心弦却已像琴弦一样不停的颤动。
——偶然相逢,偶然相聚,聚散之间原本如梦。
因梦,因梦。
她也替自己用桌上的水晶夜光杯,倒了一杯波斯葡萄酒,静静的看着他。听着他弹,听着他唱。
——人世间万事万物,皆因梦而生,因梦而灭,梦如何?
“咚”的一声,琴弦忽然断了,琴声骤绝,满室寂寞。
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抬起头看看她。
“是你?是你来了。”他说。
“当然是我,当然是我来了。”
“可是我记得你已经走了。”
他说:“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好像连一个字都没有留,一句话都没有说。”
“既然要走,还有什么可说。”
慕容秋水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一把刀,直刺入她的心。
“既然已走,又何必要再来。”他问因梦。
“因为一句话。”
“什么话?”
“我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以后只要我有事要来找你,你一定会为我做。”因梦问慕容:“你还记不记得?”
慕容秋水当然记得。
那一次他偶然游西湖,偶然遇见了她,偶然相聚。虽仅一夕,这一夕问却有情无数梦无数愁无数。
“我记得。”他说:“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你是不是也说过,一个人如果答应了别人一件事,就好像欠下了一笔债?”她问慕容秋水。
“是的。”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也相信,所以今天我才会来。”
慕容秋水用刀锋的眼睛瞪着她:“你今天是要我来还债的?”
她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是。”
“你要我怎么还?”
“我曾经听说这个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雅座’的小屋。”
慕容秋水笑了。
“雅座?雅座怎么会是黑暗恐怖的地方?有时候我也会到饭馆酒楼去,我坐的就是雅座。”他说:“据我所知,雅座通常都是为贵宾贵客准备的地方。”
因梦看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的叹了口气。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骗人?”她说:“据我所知,像你这样的贵公子,通常都不屑于骗人的。”
慕容秋水的笑容仿佛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勉强:“难道你说的雅座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她直视着他。
“你应该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个最幽秘阴暗的角落里,有三两间很特别的雅室,是特别为了招待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请去的贵宾贵客而准备的。”
“哦?”
“我也知道你们特别派到那里去接待宾客的韦好客先生,实在是好客极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作梦都想不到。”
“哦?”
“据说,有一位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江湖好汉,到你们的雅座去作客三天后,出来的时候,想爬到他最喜欢的女人身上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看起来你知道的事还真不少。”
他说:“但是我却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贵宾从雅座中请出来呢?还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贵宾送到雅座里去?”
因梦眼睛立刻又充满怨毒。
“有一个人现在我还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让他再多活两年七个月一十三天。”
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的款待他,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静静的看着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很仔细的看着她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才问:“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如此恨他?”他的声音带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诮之意,淡淡的接着问:“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
“知道什么?”
“花错。”慕容秋水说:“你这么样做,当然是为了花错。”
因梦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花错?”她的眼睛直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花错?”
慕容秋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我怎么会不知道花错,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他甚至比我还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种男人,你怎么舍得放弃我?”
花错,男,二十九岁,宽肩、细腰、窄臀。一双眼睛看起来就好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是翡翠沉人海底时那种颜色,一张脸却苍白如雪。
所以有人说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贾到中土来贩卖珠宝绸缎时所遗下的后代。被他修理过的仇人甚至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廉价娼妓生下来的杂种。
对于这种种传说,花错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点是让他不能否认的,他一生下来就错了。
第一错,就错在他根本不应该错活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干妈。
那时候他不到三岁。
第二错,是错在他根本就应该有这么样的一个干妈。
他的干妈,长大,白皙,冶艳,明媚,双腿修长,双眼明亮。是一个江淮盐运道的遗孀,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家资巨万的寡妇。据说她每天吃的菜单里,都有一味是炒金丝雀的舌。
花错从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被这家人收养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小孩了。
以后他错得更多,愈错愈深,对女人却愈来愈有经验。
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个浪子的声名,常常都会换取到很多极不平凡的经验,
一个有名的浪子所累积到的经验,能够换取到的代价就不是别人所能想像得到的了。
所以花错在未满二十岁之前,就已经成为江湖中所有富孀贵妇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所以花错越来越错,因为他身不由己。
金钱、名望、享受、情欲,他都可以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种很隐秘的武功绝技来交换他的服务,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从小就喜欢刀,也许是因为刀和他生活的阶级层次是密切相关的。
花错从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够握有一柄无坚不摧天下无双的快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