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欢场有真爱,不过是个神话。
有个姐妹没嫁给有钱人,攒了点小钱回家开了个花店,嫁给了总来花店送货的小司机,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炒得一手好菜,据说小日子过得不错,孩子都有了。
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把欢场真爱系列的小说,都拾掇拾掇拿来烤红薯了。
后来我才明白,小说毕竟是小说,我们经历的是生活。生活本身就是苍白无力的,是粗制滥造的,是阴险狡诈的,也是温暖安全的,它有太多太合逻辑和太不合逻辑的事实存在。
有了这样深刻的认识之后,我将自己之前的世界观做了新的修正。
最后认定,一个男人如果爱你,就会希望你吃饱穿暖,无惊无险,无忧无虑,即便这些自己给不了,也希望别人给得了。而不是打着爱情的幌子,将你占为己有,欺负你,伤害你,就叫爱你。
还有就是,爱你的男人,不一定非得是一个有钱的。
可惜,当我最无知懵懂的时候没有遇到文昭,而当我不再向往嫁个有钱人,不再把“爱你就要折磨你”奉作至理名言的时候,老天爷信手一点,把我扔到他身边。
这一扔,就是三年。
第二天早上,窗外的雨停了,一道五色斑斓的彩虹横跨在城市的上空,很是壮观。
我咳嗽了几声,头很疼,大约是感冒了。在床上翻了个身,正好看到文昭站在床边穿衣服。他的后背上宽下窄,线条挺拔,我能清楚看到每一块肌肉的轮廓。以前听人说过,每个人的肌肉对刺激的敏感度都不同,骨骼结构也不同,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个练健身的男人都会有文昭这么漂亮的身形,这得感谢爸妈给的好基因。
但是想到昨天晚上,此人的“壮举”,我顿觉生命之可贵,向床角缩了缩。
我以为他穿好衣服,就会像阵风一样离去。谁知道他系着袖扣转过身,一双黑色的玻璃眼,至上而下看着来不及装睡的我。
这样的眼神和表情让我蓦地一愣,仿佛回到三年前那个晚上。我缩在床角,抱着双手环住不着片缕的自己,像一只褪了毛的白老鼠,因为闯入了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瑟瑟发抖。
他当时也是这样看着我,整张脸沉浸在灯光的暗影中,喜怒难辨…
有人说,命运之所以艰难及多苦难,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变得更坚强。
有人说,温暖是极奢侈的东西,需要用极深的寒冷和孤独才能体现。
有人说,别去抱怨生活,因为生活压根就不认识你。
可是…
有没有人经历过那样的屈辱?
有没有人遭遇过那么冰冷的夜晚?
那天晚上,好像连哭都不会了。
他的手真冷,指尖触到我脸上的纱布,我心里一哆嗦,生怕他一激动给我扯下来。模特的脸和身体一样重要,都是我吃饭的本钱,我可不想毁容。
“我知道为了当年的事儿,这三年你没有一天不委屈,你一直在后悔…”他深吸一口气,顿了顿才说,“可是楚夏,你怎么不想想,当初是谁不对?”
我睁开眼睛,看着他那张隐忍的脸,低声说:“是我不对,我活该,我有罪…”
“啪”的一声,他反手一拳打碎了床头的台灯,碎片飞溅,满地狼藉。
我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就一把揪住我的胳膊,手背上的筋都暴了起来,高高抬起手臂。
我们在一起三年,这是他第一次动手。
一切都来得太快,惊惧让我忘了护住自己,眼睁睁看着那巴掌马上就要招呼到脸上,那只如同凶器的手却陡然停在半空中,慢慢变掌为拳,攥得骨节泛白…最终,收了回去。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良心发现,否则这一巴掌下来,我的脸会变成团鱼。
按照文昭的个性,事情本该到此戛然而止,他应该像阵风一样离去。可文昭就是文昭,他总有办法让自己出人意表,让我招架不住。
当他一手按住我,另一只手扯开自己腰带的时候,我忍不住提醒他,“文昭,你不用去上班吗?你看看表,你都迟到了。”
他一口咬在我脖子上,力道适中,我唯有闭口不语。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我越不喜欢什么,他越要干什么。当然,他要干什么,也不在乎我喜欢什么。
我咳嗽了几声,浑身发热,真的感冒了,头顶的床帐被他晃得眼花缭乱。
半昏半醒间,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瞳仁那么黑,好像被墨汁染就的天空。我看着自己被他按在枕侧的手,他的手那么大,大得可以把我牢牢扣住,紧紧握在手心里。
他贴在我耳边,清清楚楚地对我说:“要是这么放不下,你就去死,没人拦着你。”
我闭上眼睛,耳边除了他的呼吸,只剩了这一句。
有时候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对生活失望的时候,都喜欢把“死”字挂在嘴边上,好像那就是世界上最惨烈的事。
其实死很容易,真的,只要你有足够的决心。活着却很难,因为…我们要活很久。
等我再次睁开眼,看到这个可爱的世界和明媚的阳光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早晨的空气很好,能听得到窗外小鸟的叫声,声音清脆悦耳。
我坐起来,看到这间病房十分精致,跟当年奶奶住过的那间非常雷同。
我怎么会在这儿?
又看到脚上缠着的纱布,一动,生疼。我有些恍惚,于是推了推那个像小学生一样,趴睡在我病床边上的男人。
“凌靖,醒醒,天亮了…”
“我怎么会在医院里?”我接过凌靖递给我的稀饭,边吃边问。
“高烧,脚底还扎了很多碎玻璃。不过不用担心,医生已经把碎片取出来了,给你缝了针。送你来的时候,他们还埋怨我,怎么烧成这样才送医院,也不怕烧成急性脑膜炎。你从昨天睡到现在…”凌帅哥笑呵呵地说,“我差点以为你要挂了。”
我仔细想了想,昨天早上,文昭终于像阵风一样消失之后,我忽冷忽热在床上躺了半日,觉得口干舌燥,浑浑噩噩地想下床找水喝。
正好手机响了,我拿着电话,好像一脚踩到了什么东西,钻心地疼,整个人倒在地上,接着就晕了过去。
“我好像接了个电话,那个电话是你打的?”
“是啊,本来想问你的脸怎么样了,没想到电话通了,只听到一声闷响,疑似某人昏倒在地的声音。我担心你出事,就飞车赶过来了。”
他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苹果,找出一把刀子,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地削起来,边削边问:“楚夏妹妹,我倒要问你,这一天一夜的,你到底遭遇什么了?怎么我带着你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员冲进你家的时候,卧室里就像一个奸杀现场。”
我一口粥水呛在嗓子里,凌靖马上放下手上的苹果帮我顺气,我咳嗽了几声,结巴着问:“奸、奸杀现场?”
凌靖又拿起苹果接着削,笃定地点点头,“对,玉体横阵,发丝凌乱,被褥狼藉,再加上满地的鲜红血迹和碎玻璃,看着就像一个重口味的奸杀现场。可惜我没带相机,不然的话,可以拍下来给你留念。”
“咳…”我又呛了一下,反驳道,“为什么一定是奸杀,凶杀不行吗?”
凌靖看了我一眼,放下手里削了一半的苹果,拿了一面镜子给我,“你自己看。”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的纱布换了,没什么问题,目光向下移,我明白了一切。
脖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外加一个牙印,至于病服领子露出的皮肤和锁骨…看着那大片斑驳的青紫,我认为让看到那个场景的人不联想到奸杀,实在太难为他了。
“不过你不用担心,你当时身上还裹着一条被单,没怎么走光。就是把小管理员吓得腿软,一直问要不要报警。我考虑到,可能是文昭…”
凌靖看了我一眼,眼神怜悯,“就没让报。我抱着你出来的时候,那小管理员还问,你是不是模特,怎么身材这么好?”
我侧躺在床上,瞟了他一眼,“你不是说,我没走光吗?他怎么看得到?”
凌靖拿着小刀的手,隔着空气,对着我胸上的位置虚划了一下,“你把那条单子横裹在身上,上面能看到深深的小乳沟,下面能看到滑溜溜的大腿,虽然没怎么走光,但效果更佳。所以你不该怪人家,只要是正常男人看到了都会鼻血喷涌,浮想翩翩。”
我冲着他伸出手,“来,把刀给我,我自己了断。”
凌靖笑了一下,深深地看着我,“小夏,你不会的,你会像乌龟一样长命百岁。”
他把刀子插在切好的苹果块上,递给我。
我因为刚喝了一碗稀饭,对这饭后水果,实在没有胃口,摇了摇头,委婉谢绝了他的好意。
凌靖放下苹果,目光凄然。我闭上眼睛,半晌后,听到他在那里叹气,“小夏,想哭就哭出来。”
我睁开眼睛看了看,凌靖的表情很认真,仿佛在等待我涕泗滂沱。
我摇了摇头,坐起来,平静地告诉他,“凌靖,我只是看着很惨,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惨。前天晚上,文昭他…”我揣摩着用词,“多喝了两杯,一时兴之所至,难免酒后高兴。”
这个地方到底该用“酒后高兴”,还是“酒后乱性”,我拿捏不好。其实都不对,文昭只是酒后发泄,连带杀人灭口。当然,最后是杀人未遂。
不过我进医院的确跟他无关,是我自己踩到了碎玻璃。哦,也不能说完全无关,毕竟台灯是他打碎的。
我支支吾吾接不下去,看着他认真聆听的眼神,只有硬着头皮,指了指脖子,“你看这里,这些只是看着吓人,其实没那么吓人。就像这个牙印,它看着是一个牙印,其实它也就是一个牙印。就像我脸上的伤,它只是看着很疼,其实一点都不疼,真的不疼…”
苍白无力的辩解。
我是在说服别人,还是在说服自己?
凌靖认真地看着我胡言乱语,直到我憋得满脸通红,最后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安慰道:“好了,我知道你不疼,咱们不说了,不说了…”
我点点头,赶紧躺回被子里。
他在那里,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温柔地问:“你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我去给你买。”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就说:“没什么特别想吃的,不过有一样东西,现在必须要吃。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他疑惑地看着我,问:“什么东西?”
话到嘴边,我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就是,就是…”支吾了半天,脸上直发烧,还是说不出来。
看着我吭吭哧哧的样子,他恍然大悟,试探着问:“避孕药?事后那种?”
我红着脸点点头,“听说那个七十二小时之内吃才有效,再晚就…”
“没关系,我去给你买。你平时用哪个牌子?毓婷?”
我觉得惊悚,到底是有钱人家的少爷,看惯风月的,比我这个女人还清楚。
“我平时不用这些,管用就成,你随意好了。”
凌靖帮我掖了掖被子,就离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麻药劲儿过了,受伤的脚心一抽一抽地疼。
我看着自己的脚,想到脚底最脆弱的地方竟然缝了针,那弯弯的金属针穿着黑色的线在血红的皮肉间狠狠地拉扯,如同小时候,奶奶用锋利的绣花针刺透紧绷的丝帛,脆弱的丝帛在她手中疼痛地扭曲,一种残忍至极的美。
心里不由得一阵寒怵,非常庆幸缝针的时候我是晕着的,不然那该是多么惨烈的景象?
躺着也是睡不着,我索性又坐起来,抱着膝盖看着窗外的柳树,那扶风的垂柳如同飘散的海藻,在微微的晚风中摇曳生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