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短章系列 作者:白饭如霜
01.斋练
有没有小孩子,将来长大了是想当邮差的? 是的,就是那个穿着暗绿色,总有点脏脏的制服,蹬车---
自行车----车前车后,永远有无数信件包裹,报纸杂志的人,每天都见面,不过眉目都不会给人太记得。 那种奔波而有点单调的工作。 有没有人想做的?
想来一定少。这个时代很现实,大家都希望多赚钱,少干活。成为邮差?会冒被父母胖揍一顿的危险吧,理由当然是没出息。
虽然,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邮差。在这个街区已经干了二十五年了,没有送丢过一封信,没有损坏过一个包裹,永远准时到达,按响门铃。服务质量有口皆碑。这里的街坊也都很可爱,清早给他们丢报纸进院子的时候,会拉起卧室的窗帘大喊一声:“谢谢你,改天来喝茶。”
这点亲近都让我很贴心。我没有家室儿女。孤独如同我的皮肤,朝夕不舍,形影不离。无论多么无心,晚上都会有点寂寞。
因此,老邻居温先生汽车失事去世的时候,我完全可以预料到温太太会有多么伤心。他们结婚有多少年了?四十,或者五十?反正有老太太在的时候,老头就一定是在的。突然单了一个,连我都很不放心。傍晚收工的时候,特意去温家看了一下。
很奇怪,温太太笑咪咪的站在门前,看起来虽然有点憔悴,不过精神都很好。她一看到我,马上招呼:“斋先生,明天早上麻烦你来一下好吗,我要寄一个包裹。”
她第二天早上,真的寄了一个包裹,很大,包得很仔细,里面是很多厚厚的衣服。温太太一边填着单,一边对我千叮万嘱:“要帮我很快很快送出去啊,我家老头等着要穿的,那边很冷啊。”
我家老头?一楞,低头去看收件人,竟然是温先生的名字,而地址,是一个异国的城市,很远很远,座落在地球的另一边。
她看我发愣,很慈祥的解释:“我家老头,忽然说要去旅行,跟个小孩子一样,说走就走了,幸好还留了地址给我。你看昨天天气预报没?零下几十度啊,天哪,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冷的地方啊。”
忧虑颜色在眉梢眼角,掩不住那样好的风华隐约。她年轻时一定是很美丽的女人。我忍不住多嘴问她:“温太太,你和你先生怎么在一起的?”
她笑起来,依稀有少女的明媚:“我们是邻居。十几岁就订婚了。后来他去打仗,去了七年,人人都说他死了,只有我不信。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想着我呢。后来,他真的回来了。你看,我是对的吧。”
我当然知道为什么,在她望向我的眼神中,有不易察觉却又无法掩饰的渴望,渴望我赞同她,附和她,是的,你心爱的男人会回来,一定会回来,如果他很久都没出现,是因为他在某个很远的地方,只要等得足够久,就有重聚的那一天。
不能拒绝她,这最后的希望。我永远是心软。接过邮件,我按响自行车的铃铛离开温家的房子,大声而愉快地向温太太保证:“放心吧,一定会很快送到的,而且,很快都会有回信哦。”
半夜的时候,我穿过阴阳两界的边境,走向亡魂们聚集的场所,那里有几个人---或者幽灵---在等我,接过我手中特殊处理过的信件,青铜般的眼泪流过被地狱火焰灼烧过的脸颊。他们向我鞠躬,感念我,令他们继续与所爱者彼此牵系。继续在鬼影幢幢中费力搜寻,我终于找到了温先生熟悉的容颜,身为战场归来的斗士,他手上的血腥一定会带他来这地狱,天不收地不管。如此幸好,我也可以给他把温太太的冬衣送到,并且问他,要不要写一纸回函。
斋练:非人一种,外貌酷似人而无心。可穿梭生死两途,出入人鬼。
02.光行
三十岁以后,凯文常常会忘记一些人,而以为早已湮灭的,次第浮出脑海。就像在这个台风呼啸,空寂夜里,这个红灯长长长长的路口。
他独自停在那里,从车窗看出去,街面呈现一种干燥的灰白,这旧识的城市多年不来,四围已没有一件东西是熟识的。除了这个路口。
四处都没有人,除了远远的电线杆旁,风卷着夹杂了灰尘的空气,仿佛有一条影子在跳舞。
和辛迪就是在这里分手的吧。他在这头,看她顶着人行红灯冲上斑马线,许多急速刹车的声音磨穿他耳朵,然而那担忧和挽留的声音都卡在了喉咙里,从心到口的征途漫长艰苦,结果都是折戟沉沙。直到她大红的裙角,扫过转角处的电线杆,睁太久的眼睛撑不住酸涩,合上,带出两滴浑浊眼泪。
那时候不知道,最后一眼是永不重来,千万里或千万问,都唤不回来。
不过因为她说多了一句话,说城东珠宝店做推广,恰恰好去买一枚最小的戒指,结婚还是要用的。当时听着,好似字字都含讽刺。当时赤贫的男孩子,便勃然起来。号令她滚。初恋脆似一层纱,一个字的拉扯就破了。
至爱平生一刻尽。
寻那么久,辛迪没音讯。凯文颓然离去。很多年里,走过多少十字路口。每次他都要想,当年该追上去,唤回她来,给多少代价,那些后悔,都换不回来。
倘若她还在他身边。连台风带的滋味,都会是甜的吧。像在这个夜里。这个红灯真是无穷无尽的长。大约是坏掉了吧。
他却也不愿意走。车子孤零零停着。回忆纤长,包裹着红绿灯上一层大雨来临前微薄的烟。那条舞动的影子,像回忆一样不真实。 这个路口,也是第一次遇到辛迪的地方。
她当时在两条道中间的安全岛上,穿蓝白水手服,神色仓皇尴尬,大约是提袋破了,掉出许多书来,她一双手捧不住那么多,左支右绌,觉得全世界都在嘲弄她,脸通红。忽然得到另一双手的帮助,身心一软,侧脸就笑起来,春花开三月,豆蔻妒胭脂。凯文整个人痴了,手一轻,那几本倒霉的书,毕竟是落地了。
有过好时光,昙花一样漂亮,海棠那样香。
她少女容颜上的第一次妆,是他亲手化的。眼波横,山眉簇,一时情不自禁亲下去,沾了自己满脸的粉红,辛迪笑着跳起来,笑弯了腰,银子质地的声音,被时光镶嵌进了他骨头里,一缕缕碎着,随血肉和着。等闲却又看不到了。
凯文转过头看窗外,向不存在的观众隐瞒自己将来未来的泪。
风越来越大起来了,空气湿蒙蒙的,旋转的影子在他婆娑眼里那样真实,逡巡来去,在跳一曲无名的华尔兹。
这样的时节,生与死,有什么区别呢,哭与笑,有什么特别呢。那舞姿灵动像幻觉,谁又真能说是呢。
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开始抽泣的瞬间,耳边风声里,轻轻仿佛有问题在回荡,如果,如果你可以回到从前,要追上她吗,如果追上了,你要说什么来挽回吗。
我爱你吗
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吗。
说,我爱你。
穷一生的心力,渐渐说不出来的话,就是这一句而已。
耳边有声音说,那么我知道了,走吧,绿灯了。
凯文从恍惚里抬起头来,发现真的是绿灯了。台风呼啸过境。四周空无一人。 那跳舞的灰尘,消失了。
他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也不准备再回来。离开往事,继续选择失忆。
在他的身后,在这个路口,在那些充满遗憾与痛悔的日子之前,岁月倒流过去,空间迁移过去,年轻的凯文在目送女友离去的怔怔中,突然被什么猛推一把,追随着女孩子冲过了街道,他们将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一生的幸福即将开始。
这时的凯文与那时的凯文,谁都不会知道,他们遇到过一只光行。跳舞的时候听到他哭泣的声音,忽然愿意穿越过时间的幻影,去挽救他那一点微薄的幸福。
即使,是另一场人生的幸福。
聊胜于无。
光行:非人一种。能够自由穿越时间,形态如幻影,热爱跳舞。
03.神演
顺手牵羊的小贼和初出茅庐的女警,相遇的结果,有时候是一桩婚姻。
我妻九香,连续第七次成为本城年度“罪犯克星”。偕我领罢奖牌,警局同人都来道贺,异口同声恭维她勇猛顽强,又是不死之身,十年拍档换了十八个,她还越战越勇。九香笑吟吟气昂昂,健美身段裹在制服里,任是无情也动人,何况她最有情,亲手送我入牢狱,又亲手为我洗囚尘,结婚时候什么也没有,她一样欢天喜地,冷对世人言语――都道是孽缘。
进了家门便娇嗲,软在沙发上哼哼:“良人,来揉揉腿,走许久累了。”咿,抓贼你比兔子跑得还快,又不见那么辛苦。这小嘀咕当然不敢出口,放了手里正在整治的药膳,我媚笑上前,半蹲半跪,按摩手艺专业纯熟,服务态度更是向来恭谨。无论何种风湿炎症,还是跌打劳损,摸摸就好,信誉十足。客官显然相当满意,手指在我额上一点:“哎,个个小贼都像你就好了,浪子回头当妇男,还挺称职。”不顾我抗议妇男是一种歧视性的称呼,她懒懒起身换衣服,犹自念叨:“今天得了奖,可以睡个好觉吧。”
她一世人没第二个愿望,只想一次睡足八小时,无需中夜被劈雷一样的手机铃声吵醒,这边脑子里还在做梦,这边已经急急忙忙开了车,遁入黑暗中去奔波历险。不过,实现的机会一年都没几次。因此长年连累枕边人,一夜夜也再不得睡,每回送到门口都喋喋不休:“注意安全,见危险便躲一躲,你是女人,别争硬汉。”
她便又好气又好笑:“罗嗦,不晓得你老婆手段辣么。”
她手段的确辣。空手道黑带七段,在家和我口角,气头上一掌劈断尺许厚的原木砧板,我大惊之下,慌忙藏起了所有菜刀。饶是这样,有时候人们也不理解为什么她出入枪林弹雨,硬是连皮外伤都没落下一个。
今晚九香亦未如愿,凌晨三点被叫起赶去增援B13区街头警匪枪战,那里是犯罪圣地,连警察局都一早撤出,可见地头蛇之凶悍。好在双枪师奶神勇无敌,左旋右扑,不一会就撂倒几个,其他人连声鬼叫,望风而跑。谁知大获全胜的当口,她粗心大意的作风始终不改,没有细察便去搜地上匪徒的身,不防对方垂死袭击,枪声响过,两颗子弹,一入心脏,一入腰部。立扑。我妻那本来汗津津红扑扑的脸,眨眼就惨白,委顿在地。
啊,有没有搞错,又来了。
藏在不远处的角落,发出这样哀号的人,是我。九香这个蛮人,胸大没脑,永远只晓得扑上去拼命,你总要掂量一下自己有几条命可以拼吧大姐。搞得你出任务我也出任务,警察局应该给我也发薪水啊。
街头静悄悄的。远处传来增援部队的警笛声。我摇着头走出去,抱起她,小心不让血液沾到身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银餐刀,我精确快速地把两颗子弹从她身体里挑出来,动作轻柔到没有人会发现任何痕迹,再在自己手指上横切一刀,鲜血流出来,接触到她的皮肤,立刻凝结成冰片一样的黄色,迅速渗入肌理,九香身上的伤口逐渐愈合,地上血泊也消失不见。在她恢复呼吸心跳之前我起身离去,不忘拍拍她可爱的脸:“小心点啦,笨女人。”
十年前,我在药店顺手牵羊,被第一次出来巡逻的九香盯到,追赶中遇到逆行来车,她居然奋勇扑上前,推我出险,自己被撞。承这一推的慈悲,我决定做她终生不离不弃的私家医生――肉白骨,起死生。一只神演报起恩来,何止以身相许那么简单。
还要做饭,经常指上有伤,她问起,当然是厨艺不过关。
神演:非人一种,喜食百草药材,血遇死人肌肤转冰片黄色,,救治一切外伤,能起死回生。
04.育方
门轻轻滑开,满屋子久无人住的气味扑面而来,随之灰尘,重如有物。 我忍住最初的几声咳嗽,闪身进去,猫腰放低所有窗帘,打开一盏很小的灯。
直到静静检查完所有的房间,确认,安全。我瘫倒在地板上,抹去额上冷汗。 然后,我带回来的那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严格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 包在蓝布碎花的小包裹里,两只大眼睛,瞳仁是奇特的灰绿色。滴溜溜的瞧着我,忽然笑起来。像花开。 一个小婴儿。
作为一个被追杀的逃亡者,怎么会有闲心从路过的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婴儿,我完全无法加以解释。记得当时正跑得两条腿和心脏仿佛要一起从身体上飞出去,死亡阴影如乌云一样飞速聚拢,要不是我顺势跳上了路过的一辆卡车,外面的瓢泼大雨或许就早已洗净了我的乌血。而在那之前,我慌乱的眼睛,就不可思议的定格在垃圾堆里的那个弃婴身上。
现在他就躺在进门的鞋架上,大概不是很舒服,正一动一动的,眼看就要滚下来,我一个箭步赶上去把他拽住,抱在手里,满头雾水的转进厨房,开始喂他喝牛奶----不晓得多久前买的了,不晓得吃了会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