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哥仔细看着刘刚颈部的巨大创口。如果不是颈椎仍连着,这个巨大创口甚至可以导致死者身首异处。
飙哥指着创口的两端说:“你看看这里。”
我仔细地看了看创角,发现创口的两角都有明显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鱼尾纹一样,仔细数了数,拖尾有七八条,很浅,只划伤了表皮。
“这,又说明了什么呢?”飙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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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叫试切创,在自杀事件中多见,但是此案显然肯定不会是自杀,我一时没有想明白,就摇了摇头。
飙哥说:“这个看似是试切创的拖尾痕迹,实际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为着力点在颈部的前侧,而颈部的切面是类圆形,所以创口两侧的力度就会明显减少,多次切割颈部,导致一个巨大创口,在创口的两端就会形成多条皮瓣。”
我挠挠头,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飙哥的意思。
飙哥接着说:“颈部的损伤,比对头部的损伤有一个特征,就是集中。头部的损伤很分散,符合在搏斗中形成,颈部的损伤集中,且血迹流注方向是从前往后,说明颈部的损伤是在死者已经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的时候形成的。”
我又挠挠头,心想这个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飙哥问这个问题的意思了:“明白了,飙哥。你是说,死者明明已经失去抵抗能力,并且损伤已经足以导致他死亡了,但是为什么凶手还要切割没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颈部,对吧?我觉得,这个行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态。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飙哥赞许地点点头:“对了。我就是这个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么你看看这个熟人应该是何时、如何进入现场的呢?”
在回法医中心的路上,我已经理清了自己的思路,面对飙哥的问题,我如数家珍:“死者的衣着整齐,尸体的旁边还发现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时带的洗漱用品,家里没有任何房间开灯。结合刘刚的下班时间,所以我认为,这个熟人不应该是晚上敲门入室,而应该是和刘刚一起回到刘刚家的,而且刚进门就进行了打击。所以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身中心交流过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时遇见的人。”
“你有什么依据说刘刚是刚进门就遭到了袭击呢?”飙哥接着发问。
“有依据。门口玄关处的墙壁上有一枚刘刚自己的血掌印,但门口玄关处没有搏斗的痕迹和血迹。为什么在客厅里搏斗、受伤,会在门口玄关处留下血手印呢?结合刘刚穿着外出的衣服但穿着拖鞋这一点,我认为玄关处的血手印应该是刘刚在门口换鞋的时候遭到了别人从背后的打击,导致头皮破裂,他下意识地用手捂了头,手上沾了血,因为头部受伤会导致晕厥感,他会下意识地去扶墙,所以留下了这半枚血掌印。而后刘刚被凶手推进了客厅,与凶手发生打斗,因为开始受了伤,即便他身体强壮,也不是持有凶器的凶手的对手,所以就有了后来的惨剧。”
“有理有据!”飙哥朝我竖起了大拇指,“我赞同你的推理。但是凶手为什么不在小区外没有人的地方动手,而非要进门了以后才动手呢?”
我终于卡了壳:“是不是想进刘刚家里找什么东西?”
“既然是熟人,认识刘刚的家,他为何不杀了人,拿了钥匙,再自己去找呢?”
“凶手或许是不认识刘刚家,或者是不知道刘刚平时单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确认刘刚的家在哪里或者去确认家里没人才动手的?”
飙哥听我这么一说,点点头:“是不排除你说的那两种可能。”
尸体检验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我和飙哥饥肠辘辘地跑去食堂找饭吃。吃饭的时候,飙哥问我:“你说,会不会是有人提前藏在屋里?”
“不可能。根据侦查部门提供的情况,刘刚平时很谨慎,家里的钥匙只有他和他老婆有,连他父母都没有。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吗?我们去现场的时候她刚接到通知,我们勘查完毕现场,她才赶到的。侦查部门说打电话问了她公司的老板,说她这两天都正常上班的。”我自信满满地说。
“哦。”飙哥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我们闷声不响地吃饱了饭,又不自觉地聊起了这个案子。
“作案人数方面,你怎么看?”飙哥问道。
“虽然现场有两种致伤工具,一种是锤类的钝器,一种是菜刀类的锐器,但是使用上有时间的先后顺序。所以,我认为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个人杀人,会携带两种工具?”飙哥问道。
“这个…这个…有可能吧。说不准他已经想好了杀人的步骤。”我想了想,说,“不过照明有没有问题?如果是一个人,没有另外一个人照明的情况下,不可能击打头部击打得那么准确,而且切割颈部切割得那么密集。”
“死者已经换好了拖鞋,说明他进门以后就开了灯的。凶手离开的时候把灯关掉了呗。”飙哥说。
“可是电灯开关上没有发现除了死者之外的其他人的指纹啊。”我问。
“会不会戴了手套?”飙哥陷入了沉思。
“戴好手套后再对死者突然袭击?死者还能不察觉?或者是在这不冷的天,戴着手套一路和死者回家?而且手套上黏附的血迹也会留在开关上啊。”疑点出现了。
“会不会是杀了人以后,戴手套…翻动东西啊?”
“可是现场没有翻动啊。”
这个问题的出现,使得我们的整个推断矛盾重重。
吃完饭后,我们到市局参加了专案组的分析汇报会。在会上,我们没有提出太多的观点,毕竟自己的思路还没有理清。我们提出,本案是熟人作案,应该从刘刚案发当天在健身中心接触的和出健身中心后遇见的人之中入手调查仇债关系。一人作案还是两人作案目前还没有依据支持。
我和飙哥垂头丧气地离开了会议室,回到了法医中心。
晚上我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刘刚是在门口刚换好拖鞋就被袭击了,然后再在客厅里搏斗,这个过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现场本身就没有开灯,而是有另外一个共犯负责照明,刘刚没有道理不开灯就换鞋;如果是刘刚开了灯,凶手离去的时候关了灯,没有道理不在开关上留下指纹和血迹。难道是先开了灯打斗,然后在搏斗过程中不小心碰到开关关了灯?也不可能,因为开关所在的玄关处没有搏斗痕迹和血迹。也不可能是凶手用身体其他位置关的灯,因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动脉,身上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看了卫生间和厨房,也没有清洗的迹象,不可能那么巧,关灯的部位正好没有沾到血吧?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着实吓了我一跳。
是飙哥打来的:“我猜你还没睡。你和我一样,在想灯的问题,对吧?”
“是的。”
“我在想,如果凶手杀人后,是为了查找死者身上携带的东西,所以戴上了手套,可能不可能?”
“如果那样,手套会沾上血迹,关灯也会在开关上留下血迹。”
“如果只是戴手套找东西,顶多手套的掌侧会有血,背侧不会有血,这个干净的手套反而遮盖了他满手的血,用手套背侧关灯。”
我嗯了一声,觉得有道理。
飙哥说:“你去尸库,再确认一下尸体的衣服口袋内侧有没有黏附血迹,或是被翻动的情况,这也有助于我们分析凶手的动机。”
按照飙哥的指示,我在月黑风高的半夜,一个人来到尸库的门卫间。门卫间离尸库有20米的距离,里面的操纵台可以操纵尸库的大门和照明。
我和门卫打了声招呼,只听尸库的卷闸门轰隆隆地打开,随即里面的日光灯也打开了,整个尸库一片通明。
我独自走进尸库,找到储存刘刚尸体的冰柜,拉出载有刘刚尸体的停尸床,在刘刚的衣服上摸索着,逐个检查他的口袋。
就在这时,灯忽然灭了,眼前一片漆黑,更可怕的是,我的手正握着刘刚冰凉僵硬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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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时候喊门卫,门卫不一定听得见,于是我摸索着想把尸体先塞回冰柜,就在这个时候,尸库的门突然轰隆隆地关上了。我被关在了漆黑的尸库里。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难道世界上真有鬼?不然怎么会这么诡异地关门关灯?想到这里,我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冰柜的轰鸣仿佛变成了鬼哭狼嚎的怪异声音。
我感觉神经已经紧绷到极限,就快要断裂了,尸体就在旁边,我看不见,却闻得到血液经过冷冻后的气味。我就这样傻傻地站了五分钟,忽然,日光灯又逐一亮了,门也轰隆隆地再次打开,门口露出了门卫龇牙咧嘴的笑脸:“怎么样,秦大胆儿,怕不怕?”
我马上反应过来,之前办案的时候,我曾和门卫说过我什么都不怕,并且嘲笑他刚工作时的胆小。他一直记仇,这不,报复我来了。
我脸色苍白,声音颤抖:“原来是你恶作剧!这有什么好怕的,我还以为电闸系统坏了呢。电闸?对啊,电闸!”
看来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肾上腺素大量分泌,能让脑子非常清醒,并激发灵感。这时的我,好像发现了电闸和这起案件中的灯的关系。如果现场那天正好跳闸了,会是怎样呢?我来不及多思考,跑到值班室向飙哥汇报了这个想法。
“我正好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不如我们马上叫上痕检员一起再去现场看看?”飙哥很激动。
当我和飙哥以及痕检员小方赶到现场时,发现现场的大门外居然还有一个辖区民警在值班守卫,可见局里对这起命案还是非常重视的。
辖区民警为我们打开了现场的门,我们铺好勘查踏板,进入现场开始找电闸,找了一圈一无所获。
“这房子并不老,电闸难道不在家里?”我的话音刚落。飙哥喊:“我找到了!”
顺着飙哥的目光,我们发现在客厅的一个小矮柜上方,有一块墙纸不像其他地方那样平整。
飙哥穿着鞋套站到了矮柜上,敲了敲那块与众不同的墙纸,发出砰砰砰的空洞声,果真,这块墙纸的后面是空的。用强光手电仔细照了照,这块墙纸周围果真是有裂缝的,轻轻一掀,露出了里面的电源盒。
更让我们兴奋的不是这个电源盒,而是电源盒盖上的血迹。血只能喷溅到墙纸上,但不可能喷溅到墙纸里面的电源盒上,肯定是凶手杀了人以后,掀开墙纸动了里面的电源盒。
小方也站上了矮柜,仔细地看了看,说:“都是擦蹭状血迹,没有鉴定价值。”
飙哥一边小心地打开电源盒,一边说:“不能做证据没关系,但是这说明了很多问题。”
话音刚落,站在矮柜上的飙哥和小方都沉默了。
他们在总开关电闸上发现了一枚清晰新鲜的血指纹。
提取到了关键证据,而且明确了侦查方向,这些意外的收获,让我们高兴得紧紧相拥。
“别急着高兴,”飙哥说,“理一理思路吧。”
我抢着说:“血指纹新鲜,可以确定是犯罪分子所留,是关键证据,这个就不说了。我来说说犯罪分子为什么会在杀人后动电闸。电闸的正常状态是开启的,我们到现场的时候,电闸也是开启的,里面的保险丝也正常,这种老式的电闸不可能自动跳闸,那么犯罪分子在杀人后动电闸的唯一可能就是他在杀人前关掉了电闸。为了不让我们生疑,所以杀人后又把它恢复到了原始状态。”
“有道理,接着说。”
有了飙哥的赞同,我自信了许多,我清了清嗓子,说:“既然是杀人前有条件关掉电闸,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电闸原来是坏的,修理电闸的工人和刘刚一起进入现场,后在修理电闸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杀了刘刚。但从电闸的状态来看,保险丝是被灰尘覆盖的,不是新的,电闸也没有其他烧坏的迹象。加上晚上11点30分,哪里去找电工?可见第二种可能,才是事实真相了。”
飙哥看我在学着他的口气说话,忍不住笑了。
我走到门口的玄关,指了指一侧的卫生间,说道:“第二种可能,就是凶手事先进入现场,关掉总电闸后,潜伏在这里。刘刚回家后开灯发现没亮,以为保险丝烧了,就关掉了灯的开关,然后换鞋。这个时候凶手从卫生间出来突然袭击了刘刚,刘刚捂住伤口,然后因为晕厥,用手扶了墙,留下血掌纹。凶手趁机推刘刚进入客厅,没想到刘刚体格健壮,虽然头部受了伤但仍和凶手进行了搏斗。但是最终因为手无寸铁、被对手多次击打头部后倒地,凶手恐其不死切割了他的颈部。最后凶手怕我们知道他是提前进入现场的,又开启了总电闸。但是这个时候满手是血的他不可避免地在总闸上留下了血指纹。这样解释的话,前面关于灯的矛盾就全部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