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人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第三回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用,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人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人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地走人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刚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地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地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