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筱光对潘以伦皱眉:“你清场了啊?面子可真大。”
潘以伦冲她笑:“可不,面子很大。”
他领着她走进去,里面还是原来的模样,只是正中间拉了一块投影幕下来。她惊讶:“原来这里还有这个设备。”
潘以伦走到吧台后头开了开关。
杨筱光问:“你做什么呢?”
投影幕上亮出了一簇红光。
潘以伦说:“来,我们看演唱会。”
音乐变得急促起来,音效很好,有强烈的现场感。杨筱光坐到沙发卡座上,抬头盯着投影幕一动也不动。
是的,她看到她熟悉的天使般的人升到了舞台中间,他在唱——
“当云漂浮半数公分,是梦中的一生。”
真的像是在做梦。
潘以伦问她:“想吃什么?”
一如当初,他在做服务生,问她类似的话。那时候她还不熟悉他,不知道与他的纠缠会到今日这样的地步。她摇头,是真的不知道。
潘以伦说:“我也不知道你想吃什么,所以只好做火锅。”
他选了对着投影幕最好的一张圆桌子,进了厨房拿了很多作料和菜。大屏幕上的偶像正在唱一首快歌,叫做《不要爱他》。
杨筱光的眼睛望住这里的潘以伦,他买的是麻辣的锅底,还有许多羊肉牛肉和丸子,一卷一卷,一只一只,个个都是圆满的样子,丰富得她目不暇接。
他站在桌子旁边,袖子撸高了,臂膀坚实有力,神情也是坚毅的。他做了虾滑鱼滑,打得很浆,盛在银色的盆里。
杨筱光手忙脚乱要帮忙,抓了盆子就要统统倒进火锅,潘以伦适时阻止,用调羹将虾滑鱼滑舀出完整的形状,再丢入火锅里,几下起伏,也圆满了。
“正太,你真的比我勤劳。”
杨筱光站在火锅旁边,探着头,让热气蒸得自己一头一脸。
投影幕上的歌又换了,叫做《爱慕》。
潘以伦说:“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这些东西里,总有你爱吃的。”
三滚三沸以后,什么都熟了。潘以伦一样一样捞起,一样一样放到她碗里。杨筱光饿得狠了,先狼吞虎咽秋风扫落叶,可突然发现潘以伦坐在一边几乎动也没有动过筷子。
他的表情模糊了,他问她:“现在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杨筱光问他:“你哪里去搞来的碟?”
潘以伦说:“你偶像们的现场都比CD里好,不是谁都能当他们那样的实力派。”
杨筱光仰头看投影幕。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么奢侈地用投影仪看他的演唱会。”
潘以伦补充:“还是绝好的FM Acoustic,放出来的效果确实惊人。”
杨筱光扭头望住潘以伦,她回答他刚才的问题:“这首歌叫《侬本多情》。”
是的,侬本多情。他有多少情,她都能看的见。
此刻昏暗的灯下,投影幕里缭乱的光线也在他们之间蔓延,半转的光明。杨筱光和潘以伦隔着一张桌子,不然她可以亲亲他的唇,亲亲他的眉毛。
这样一想完,她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
她喃喃说:“你长的这么好,常常让我迷惑,到底是爱你的色相。”她顿了一顿,“还是爱你的人。”
杨筱光真的是这样想的。
啊,他这样了解她,了解她最真实的一面,也了解她的心。怎么会这样?可她是不是真的爱他?这种感觉是不是爱?
潘以伦说:“我不在乎别的,只有你能放的开。”他叹气,甚至是有些愤懑了,“杨筱光,我得多努力,才能让你相信我?”
光影闪动,他们又看不清彼此了。
话说完了,人还是站在原点。
杨筱光刚才吃的猛了,堵住了胃,一抽一抽的,头开始犯晕。火锅里的水沸腾到了顶点,“咕嘟咕嘟”的热气把空气都煮沸了。
她的声音埋没在投影幕上如雷的掌声和尖叫之中。
“正太,我们——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我们是不是真的准备好了?”
潘以伦看着她,摇摇头:“没有准备好的那个是我,仓促上阵的那个也是我。杨筱光,对不起,我说过我没有办法。”
杨筱光问他:“正太,这样真的是恋爱吗?”
潘以伦点头,杨筱光摇头。
“可是不够,是我不够还是你不够?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继续。你这样年轻,我们等待的时间是不平等的,我——”
潘以伦走到桌子的这一边来,抓住了她的手。
“正太,是你来追我的,是你让我不踏实的。”杨筱光隔着沸腾的热气,泪也将要沸腾。
那上面已从《侧面》唱到了《放荡》。原来感情这样迷乱。
潘以伦就在她的身边,他不愿意放开她的手。
“我认识你的时候,不能走进你的世界。我一步步小心地接近,你对我的接受让我意外,让我惊喜。我不想让你不踏实。”
站在杨筱光面前的潘以伦,眼眸明亮,在她看来,一如既往百折不挠。她都要叹息,自己何德何能,能令他如此。他就这样等着,等着她给予的结果。
杨筱光眼前的火锅里翻滚的是未知的食物,眼前的人生是一段未知前途的选择。
她想,跟他去吧!然,将来可好把握?她不知。
不跟他去吧!可他的气息已经深深麻痹自己的思维。
“也许有一天你强大了,长大了,会后悔自己的决定。”她喃喃地说,蜷了一蜷被他握住的手,可是无法退开。
潘以伦这么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我用了十年的时间都没办法说服自己忘记你,只好把我的将来全部给你。”
他的将来全部给她。
这是多美好的一个承诺?
杨筱光听见偶像天籁一样的歌声在唱:“春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春风仿佛爱情在蕴酝。初春中的你,撩动我幻想,就像嫩绿草使春雨香。——”
眼前仍是有水雾的,热烘烘,就如生活,好像一张大手,把人给吞噬。她大了胆子用手扇一扇,眼前出现的就是潘以伦的面孔。
潘以伦伸手抱住了她,距离很近呼吸也很近。
他说:“刚来上海的那一年,爸爸给我过生日。他看见杨老师的爱人去淮海路的红宝石买了鲜奶蛋糕,以为那里的鲜奶蛋糕一定很好吃,也给我买了一块。”
杨筱光愣愣地看着他。
他朝她眨了一下眼睛,几乎是俏皮地说:“我想我没办法摆脱你,也许因为连我的生日都和你是同一天。”
杨筱光“呀”了一声,表情里有种无辜的内疚。
潘以伦揉着她的发。
“小姐姐,你给我一个方向,我朝这个方向努力。”他的额头抵住她的,光洁得如他的心。此刻这样明了,失心疯一般的。
杨筱光伸出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脖颈上,仰头吻住了他的唇。
他的气息干燥而温暖,她从来抗拒不了。她贪恋他的貌,还有他的吻,还有他的心。其他的所有,抛在脑后。
她无法再拒绝他。
在这个空荡荡的茶馆里,有杨筱光的偶像在唱:“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星点的火,猛然烧了起来,就再也没有办法扑灭。
我不会一无所有
杨筱光第二天神清气爽,准时到了办公室,迎面碰上刚放好包,准备记考勤的苏比。
苏比惊呼:“小杨,你今天这么早?”
杨筱光笑眯眯:“我已经连着两个月没迟到了。”
苏比表扬她:“你的精神面貌得到了全面的改善。”
杨筱光瞅着何之轩手里提了公文包并一只纸拎袋正走进来打卡,适时拍一个小马屁:“领导的榜样功不可没。”
她想,谁叫何之轩扳着脸的时候,比冬至的寒冰还要骇人!她也是一号欺软怕硬的,老早收敛了些小闲散。人不是不能改变,而是看外力能不能让人改变。
何之轩朝她点点头,似乎对她的精神面貌的改善也挺满意。
杨筱光气定神闲坐下来,哼了支小曲子整理文件。
“云腾”的发布会定在青春秀总决赛前的一个月内举办,这个日期是何之轩费了些气力定了下来的。老陈分外重视,亲自紧跟这头的项目,菲利普派下来的给某百货公司办十周年的项目没心思去管了,一股脑全部丢给了杨筱光。
杨筱光倒也不抗拒,这时也觉得挺好,不用在工作上同潘以伦多交流是最好的。昨晚他用那样炽热的眼神望住她,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意乱情迷,若是再三五不时的看见他,保不准她在工作上不昏头。
她深深呼吸,也许这便叫做恋爱。
早晨潘以伦发短信给她,要她路上注意安全,不要赶着敲考勤卡横冲直撞。她心里热烘烘的,一颗心,不也许是两颗心,这样安定下来。
杨筱光想,她不要想的复杂,跟着感觉走,未必就是错。
从早晨忙到中午,阳光一直缤纷。生活忽然就变得美好了。
她和一群同事搭伙去白领食堂,路过茶水间,正见清洁阿姨用微波炉热饭盒。有人多嘴问一句:“谁带饭了?”
阿姨答:“何总。”
大伙惊讶,阿姨多嘴,笑嘻嘻地讲:“又是蹄筋又是焖肉,连水果都齐了,何总家里的人照顾的真好。”
午饭以后,杨筱光抽个空档给方竹打电话。方竹说正在写稿子,大约下个月可以回单位了。
杨筱光问:“你还回家不回?”
方竹没有及时答她。
杨筱光水磨着声音腻着她:“你就答应嘛好来,连煮饭婆都给人做了,再别扭下去就不像话了。”
方竹笑着扯开了话题:“你倒是有心思管我了,你自己可怎样了?”
杨筱光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讲:“我想好了,只要我想好了,一切就都不是问题。”
方竹说:“可不就结了?你难得开个窍,虽然是祖国幼苗,但质量不错,作为老友,我准你勇于尝试恋爱。”
杨筱光从抽屉里摸出一个苹果,狠狠咬一口:“可怜我二十多年都没开窍,一开窍就给我弄一道我自己都会思维混乱的分析说明题,我这辈子也许也就精彩这么一次!”
“学学当年林暖暖,勇敢向前冲。女人一生不轰烈爱一次,枉为人!”
“我是真的不如你同暖暖勇敢,我是表面功夫好,绣花枕头一包草。”手机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瞧,对方竹讲,“哎,我接个电话啊!先挂了。”
方竹最后骂她:“有异性无人性。”
被杨筱光反驳:“可不就像你当初那模样?”
当初那模样?方竹无奈地笑笑。
她当初同何之轩谈恋爱是抓着时间谈的,她在念书,而他工作忙,大清早她买了早点冲到他的亭子间给他送去,就怕他太忙来不及吃早饭。
好几回杨筱光林暖暖约她出去玩儿,就这样被耽搁掉。
现在何之轩依然有时候会忘记吃早饭,尤其最近这几天。有时李总和导演都会到他们家里,看那些拍好的广告片,看图纸,不到半夜不散会。
他本可以在公司办这些事儿,可自从那晚以后,他晚上一般都不晚归了。
当然也不喝酒。
之后的几天,他依旧睡沙发,她依旧睡床。但他清晨会到房间里换衣服,穿上西装,拉一拉衬衫领子,就瞧着她,她半坐起来,给他系好领带。
他离得她很近,气息拂在她的额头上。再近一些,她抬头就可以吻到他的下巴。可是这样的光天化日,夜晚的轻狂消失无踪。
她还是缺少一点胆子。
何之轩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
她天天都有空,故而只是望住他。
他说:“去看看你爸。”
方竹没有问他何时与父亲走的这样近,又怎么会走得这样近。只是心底一点一滴地安慰起来,可这安慰填不满心虚和怯懦。她几乎耍赖地咬着嘴唇。
何之轩摸摸她的发,领带已经系好了,他穿着正式,神情也正式,坐在她的身边,说:“方竹,别这样。你们毕竟是父女。”
方竹只是怔怔地,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她这副傻样子,还是没有想通的。
何之轩把手按在她的小腹上,他说:“方竹,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爸爸会高兴的。”
他一说完,方竹茫然地抬头,猛然往后退了一退。他的手还覆在她的小腹上,温热的触觉,透到了皮肤上,能进入身体里,仿佛那里真的有了生命。
是的,她的一切,何之轩都记得,无法忘记。
回来之后,和旧时的舍友聚会,他们都记得她,曾经上铺的兄弟说:“方竹那丫头,当初对你是没得说了。”
最初恋爱的时候,早饭夜宵,她常常捎带了来,天冷天热,她都记得。一个女朋友能做的,她全部都做了,甚至把保姆该做的也做了。
他曾经想,两个人这样互相体谅,是能好好的过一辈子的。
结婚以后,他们也能好商好量来做事。他们说好先不要孩子,等过个三四年,两个人工作都稳定了,把家里也摆平了,再把这个事儿提上议程。
最初的最初,他们谁都没有想过真的和自己的家庭把意见闹到海枯石烂。
方竹认真算过安全期,只说给过他听一次。那时候他们都忙,一个是实习生,一个进新行业要卖力拼命干,好像都没怎么当真。
那晚,他抱着方竹在沙发上躺了很久,半夜爬起来给她擦了身子换了衣服,翻了一下日历。
第二天他就去了医院,对方墨箫恭敬地说:“我想十一的时候和方竹复婚,请求您的同意。”
方墨箫研判地注视了他很久,他说:“好的很。小子,到最后都是你比我有耐心,有手段。”
何之轩对方墨箫说:“因为您太宠爱您的女儿了。”
何之轩也不会忘记他在与方竹结婚以后,第一次单独见方墨箫的情形。方墨箫的态度简直可以用盛怒来形容,根本就不能听他的任何辩解和承诺。
他说:“你想同我说什么?釜底抽薪以后你以为还有什么好同我说?”
他是负气的,方竹的父亲,看他的时候是藐视和厌恶的态度。何之轩走出方家,那时想的是最好再也不用回去。
后来父亲来到上海,希望见一见方墨箫,他无法,带着父亲又去了一次方家。那一回是铁将军把门,父亲执意等着。
他说:“你把人家闺女不声不响娶了,儿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这是该的。”
大太阳底下,父亲脸上的皱纹如沟壑,他想起自己走出家乡时对父母最初的承诺,如今只剩无力感。那是他头一回后悔和方竹这段婚姻的仓促,只是方竹不肯认为自己错,他也不肯,两个人把生活绷成了一条直线,随时易断。
表面上还是好的,可他是知道方竹情绪时好时坏,尤其是父母来上海之后,她几乎天天都会为琐碎的事情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