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到了隔壁屋子里以后,吃了杯水,接着,等寺庙的僧人把斋饭送来。

莲生安置她以后,先去探望怀让了。怀让经过洗胃以后,吃了一些解毒的药物,情况逐渐变好。

醒来的怀让被气死地骂道:“都被那个风水师给害死了!”

在得知司马死了以后,怀让愣了下,问:“抓住凶手没有?”

“明德师父在审问昨晚袭击本寺的案犯,好像,还没有什么消息。”

审问犯人,对于慈悲为怀的僧人来说,貌似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题目。

不能严刑拷打,只能用嘴巴问,那些犯人才懒得理睬这样仁慈的审判官,再说了,明德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了解,怎么套问案犯,成了一个大问题。

没过多久,慧光那里发来话,说是让他把案犯押回来。

明德听说方丈要亲自审问,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再想,可能是慧光当时顾忌太多人在现场的缘故。把犯人押回到了慧光的屋里,朱隶并没有走。

那不明来历的犯人,被按倒在地上时并不说话。实际上这人从抓来的那一刻起,就从来说过一句话。明德都快怀疑起这人是不是个哑巴。

犯人的脸,是一张坑坑洼洼的,好像麻风病人后遗症的脸,是个年纪,大概二十岁出头的男性,身穿黑色紧身衣,其它的,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

坐在太师椅里的朱隶,像是漫不经心地抬起头,在对方脸上掠了下。而对方,在触到朱隶的眼时,猛然打了个哆嗦。

朱隶冷哼一声:“你主子,是燕都里的?”

麻子脸往后退缩着,不点头不摇头。

“看来是燕都里的了。他们把你留下来点火药炸山,自己逃之夭夭,是给了你多少好处?本王只想确定一件事,你和那个监院弘忍,是不是一个组织的?”

麻子脸的脚,退到了门槛边上。接着,忽然从五花大绑的麻绳里抽出了两条手臂,像挂秋千一样,瞬间挂在了门口的横梁上。

见他这样,是转瞬间要逃脱了。

明德等几个僧人诧异地看着,因为这人被抓来的时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普通百姓,不像是有那么奇怪的武功的人。

一条黑色犹如黑蛇的东西,突然间从朱隶袖管里飞了出去,不会儿,即咬住了麻子脸逃脱的手脚。

麻子脸哎呦痛叫着,从半空中落到了地上,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在他手脚上,都是被鞭子上的荆棘刮出来的一道道入骨的伤口。

明德那刻的诧异,不由再转向了朱隶。

世人只知道护国公掌握百万大军,在战场上战无不胜,只怕,鲜少人知道,护国公本身有一身如此诡异的武功,不亚于江湖中人。

麻子脸捂着伤痛,对着坐在太师椅里犹如帝王一样的男子,眼珠子里浮现出了一丝冷冰冰的漠然,道:“隶王,想杀你的人很多,你杀我一个,没有什么用处的。”

“告诉本王,你是哪个组织的?本王对于你幕后主子是谁,不感兴趣。因为本王相信,以你这样的小蝼蚁,应该只是听令行事。”边说,朱隶那目光,早已沉淀在了对方刚才被刮破的衣服里面露出来的印记。

是——鲜红的蝎子。

蝎子堂?死士?

麻子脸仰天两声大笑,嘴角勾起一道嘲讽:“隶王既然都知道我是死士,应该知道问什么都是白问。”

“那可不见得。本王知道你们是与东胡人勾结在一起了。你们袭击太白寺,声东击西,是为了劫囚。”

麻子脸顿然脸色大变,转身伸出诡异的长臂,意图再次逃跑俨然是要给人报信。但是,飞出来的黑鞭子,这回捆绕上了他的脖子。不会儿,眼珠子凸起断气的人,从半空中落了下来。

那黑色的犹如蛇一样的东西,只把对方脖子上的肉都给刮下来了,才缓慢地撤退了回去,回到朱隶的手里。

慧光几声咳嗽,担心地看着朱隶:“看来,那些人,想的是一举两得,王爷。”

“不怕。本王既然救得了方丈,肯定也不会让城里那些人得逞。”

明德听他这话,心头都不由被震了一震,再看地上躺着的那具尸体,看回在太师椅里坐着气定神闲王者威严的男子,不由中垂下了眸光。

在他记忆里,以前那个在太白寺里天真浪漫与花草鸟兽游玩的少年,如今,与眼前这位全身散发戾气的男子,像是沉浸在黑暗里的男子,完全是判若两人。

心头的一股涌动久久不能平息。

“方丈,本王还有些公务要做,今晚再来拜访方丈。”吃完了手里的这杯茶,朱隶起身说。

慧光点头:“请王爷小心行事。”

目送朱隶走了以后,明德走近到慧光大师旁边,轻声说:“方丈,方丈是打算帮隶王吗?”

【189】不要离开我

由于听说老公回去了,李敏让兰燕提着斋饭,两个人回到了原先住的那个院子。

一路走的时候,僧人们见一条狼一条狗跟在她身后,越看越稀奇。

“狗就不说了,怎么狼——”

“狼和狗,居然相安无事?”

金毛听见这话当然不高兴了,要不是有女主子拦着,早就和这家伙大干一架了。更可恶的是有人看着白毫个头比它金毛小,竟然都以为是它金毛的私生子。只差没有把它金毛气得七窍生烟了。

白毫边拖着那条伤腿慢慢走,偶尔鼻子凑过去闻着李敏身上散发的草药味儿,怎么闻怎么香,香死了。

这个样子让它好像更像一条狗。因为,在人们的印象里,只有狗,会像它一样做这样的事儿,缠着人,用鼻子嗅主子的味道。

金毛庞大的体格压过来,拱了它一下身子。白毫不甘示弱,咧开比金毛更锐利的獠牙。

都快走到院子门口了,李敏听见了身后的动静,对这两个动物孩子有些忍无可忍的,回头对兰燕说:“把它们两个牵到别处去,整天打架不听话的孩子我不要。”

一狼一狗听到她这话以后,竟然都高深莫测地望到了她肚子上。

是谁说的,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是人,胡说八道。李敏蓦地恼羞,转身这回真的不睬这两只家伙了。

兰燕跟在她后头眯眯笑着,不过,还是遵从了她的命令,哄那狼和狗到别处去,以免在她心头上火上浇油。

踏进院子的门槛,远远的时候,李敏已经能看到一个人影伫立在院中冬天光秃秃的老槐树下,一条拉长的斜影在冷风中犹如萧索孤独。对着那人,李敏径直走了过去,喊了声:“王爷。”

他心情不好。

可以想见的。之前,她在屋里听他和慧光说话,一路听下来,顿觉得他生世像极了一部悲惨的史诗。出身名门贵族像是享尽荣华富贵,实际上与普通老百姓一样免除不了痛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是说有钱有势就能消除所有痛苦,不可能的。

父亲死了,现在另一个待他犹如父辈一样的人,也即将离开他。

他心里难受,悲伤。因为慧光对他说的话都没有错,那是所有人归宿的终点,是自然万物的必然,他无法阻止,也不能说不对。

“还没吃饭是吗?”朱隶缓慢地回过身来,看见她身后兰燕提着进来的食盒,一目了然。

“听说王爷在方丈屋里叙完话了,所以,妾身想着几日都没有和王爷一块吃过饭。”李敏低声说。

她的声音,宛如冬天里淙淙的小溪,清澈明亮,冷静到不可方物。

他的脑袋,听见她声音时,仿佛一瞬间清醒了过来。

握住她的手,说:“走吧,我们回屋去吃。”在见她目光扫向他母亲的屋子时,他又说:“我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母亲。尚姑姑说,母亲可能是带人去哪儿串门去了。”

昨儿来了那么多人,本来又住了不少香客,尤氏作为护国公的母亲,地位斐然,早就是大家巴结的对象,只是昨天他们夫妇在这里,和尤氏在一个院子,那些人不敢轻易过来。现在瞅到空儿了,见到他们夫妇不在,不得赶紧抓住这个机会。

对此,拦是拦不住的。

见他没有任何表态,李敏当然是更用不着多话去评说自己婆婆的是非,婆婆做什么事,儿子都不出声,哪里轮得上她这个做儿媳妇的。从尤氏那屋门口果断收回了视线,随他一块入了屋子里。

尚姑姑和紫叶已经摆好了桌子凳子。兰燕提来的食盒放到了八仙桌上。

挪开盖子后,见是一坛子白饭,几盘小菜,主菜当然是豆腐青菜等没有肉的素菜,清淡的斋饭斋菜以外,多了一小瓶子酒。

给他们准备伙食的僧人看来是十分细心,知道给他们备了酒。李敏回想,昨天她老公也在,但是,不见厨房有给他们送酒过来的。这个斋饭,又是莲生亲自提过来的。

这个年轻的僧人师父,果真很不一般的说。

年纪轻轻,却已经是看透沧桑,不知道是什么经历过了些什么事儿,才有如此大彻大悟。

朱隶坐了下来,由于食盒里面没有备酒杯,便把屋里的茶杯当作了酒杯,倒酒之前,却不忘先问了她意见,说:“本王今儿的心情想小酌一杯。”

“王爷,酒也不是完全伤身之物,平日里,小酌一杯没有大碍。”李敏说,同样有些劝他喝一杯的意味。

酒精,偶尔是能让人消点愁的,好过他胡思乱想,把自己都想歪了。执拗起来的人,别人说的话,他不一定能听得进劝,这时候还不如一杯酒。

听到她这话,朱隶不由一笑,完美刻薄的嘴唇弯起了一个高深的弧度对着她说:“敏儿,你是我见过最不同的女子。世间那些女子,哪能及你半分通慧。”

“王爷此言差异。敏儿不过也是凡间女子一枚,只是敏儿见不得王爷愁。”

半杯苦涩的清酒,伴随她这话,滚入了咽喉里。朱隶咽着这个酒瑟味,真是他吃过的最涩最苦的酒了,可以把他正在经历的那些磨难都被比下去的趋势。啧啧,不禁一叹:“这给本王酒的师父真是非同小可,不知道用什么给酿出来的这样一瓶又苦又涩的酒,是要让本王尝尽人生百苦。”

“王爷,越苦越瑟的东西,畅饮之后,会益发回味无穷。”

“敏儿这话,本王明白,良药苦口利于病。”

李敏看着他给茶杯里再倒上了酒,这回,他慢慢地啜着,并不急于喝完见底。

清酒固然又苦又涩,但是,酒味儿,却不见得会逊色于那些好酒。两杯入肚以后,只见他脸膛上,白净的肤色里像是漂染上了两朵红云,宛如美艳的朝霞沾染上他完美的五官上一样。

他熠熠的双目,更是犹如突然迸发的涌泉,汪汪的盈亮,同时,像潭水一样的深不见底。只觉得被他望住的那刹那,周身一颤,动弹不得。

屋里尚姑姑等人,早已识务地退了出去,关上门,仅剩他们两人。

他的双手忽然伸了过来,抱住她的身子。

她能感觉到他的双手搂着她,手指头在她身上抓着,指节用力,青筋浮现。

他的脸,在她鬓发上磨蹭,声音,带着酒香的味道,充斥着她的耳朵,低低醇醇的声音说:“敏儿,不要离开我——”

“王爷——”她道,“王爷是生怕自己变成一个人吗?不会的。像方丈说的,王爷如今有公孙先生这样亦师亦友的良臣,有许大侠这样把王爷兄弟的友人,有魏老等不离不弃的忠臣,王爷,不会是一个人的。”

“本王不知道,本王只知道一点,失去的时候很痛苦。”

“王爷痛惜方丈。方丈的病,恐怕敏儿也无能为力。但是,方丈说的没有错,那是所有人的归宿。王爷可以想象成,方丈今后化为云,化为树,一样在陪伴王爷。”

“太过虚渺的东西,本王没有办法想象。本王没有方丈和你这样的觉悟。”他抱着她,很用力地喘出一口气,“或许,我和京师里的那位一样,对自己手里抓不住的东西,会感到害怕。”

“不,王爷和京师里的那位主子不一样。王爷不要忘了,京师里那位主子是如何登上皇位的。王爷怎么可能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一样呢?”

“本王,也算不上是什么好人。”

“在敏儿心里面,王爷是个好人,这就够了。”

没有比她这句话,更让他心里能熊熊燃烧起一把火的。他猛然在她额头上印了一口,继而,看着她瞬间惊愕的脸色而不由地像个得逞的坏孩子一样大笑,说:“你和方丈都很坏,把本王当成一个孩子一样宠着。”

有吗?

李敏眨了眨眼,她把他当孩子宠了吗?

“瞧瞧你们说的。都是尽是给本王吹好话。要是本王不知道你们性情,早把你们当成只会阿谀奉承尽会拍本王马屁的马屁精了。”

李敏嘴角抽了抽,是不是该感激他没有说出奸臣二字。

啪。

他一掌打在大腿上,俨然那酒劲儿一过,满腔的悲怆和哀愁全暂时烟消云散了。到底,他是护国公,是一个像历代护国公一样,注定在艰难的夹缝里屹立起来的英雄。

回归到正式的话题,他声音严肃地说:“方丈待本王如父,本王出生时祖父已是去世,一直把方丈当成祖父一样爱戴着。在本王父亲去世以后,方丈在本王心中的地位更是不言而喻。敏儿,本王希望你能助本王一臂之力。虽然说万物生死有命,本王希望,方丈去的时候,不像本王父亲那样痛苦,是自然圆寂的。”

“这点,王爷即使不说,敏儿也会做的。做大夫的,有时候,哪怕不能把病人的病救好,当然也希望人在最后一程走的安心安然。再说了,方丈现在还没有走,敏儿只知道一点,生命的奇迹,偶有发生。或许,方丈为了想看王爷完成大业的心愿,能助方丈度过这一劫。”

听完她这番话,朱隶一双眼,只是那样深那样深地锁在她脸上。

她为此都快被他瞅到不好意思起来了。

“敏儿,你真是——”他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全部,但是,已经足以可见得,他心里面所想的,无非是慧光所说的,她的智慧,非常人所能想象的。能得她者,或许真的是握住了天机。

见他们夫妇俩吃的差不多了,尚姑姑推开门,带紫叶进来给他们收拾桌上的东西。

兰燕跟着进来之后,报告两件事儿,一件事是:“孟旗主的伤,奴婢帮着给孟旗主处理过了,刀伤深倒也罢了,只是怕那骨头应该是断了。”

意思是对方那一掌,恐怕是顺势把孟浩明的手臂上的骨头都打断了。这下可有些麻烦了。

伤筋动骨,要养,可就不是几日的事儿了,孟浩明最少,这几天是肯定没有办法在这里充当近侍了。

李敏知道,本来自己丈夫最得力的侍卫是伏燕,但是,伏燕奉命去找失踪的念夏,到现在都还无消无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为此,孟浩明作为旗主,但是不得不亲力亲为,代替伏燕暂时充当了她老公的贴身侍卫。

如今,孟浩明受伤,其他旗主,恐怕也得各司其职,不可能一个个都像孟浩明这样把一旗的人甩下,只来给她老公当护卫。如果李敏没有猜错的话,孟浩明的人,应该是跟孟浩明一样,近来全跟在她老公身边当侍卫军了。毕竟自从他们回来以后,他们一家子的人身安危更变得重中之重。如果是万历爷想动手,第一个想法无疑是擒贼先擒王的方针。

李敏果然是没有猜错的。孟浩明和底下一旗的人,是经由公孙良生与朱隶商量以后调配,由黑镖旗亲自近期负责起护国公府一家子的防卫工作。

以前,黑镖旗作为护国公的近卫军,只是在打仗的时候出现,平常的防卫工作,还用不到黑镖旗。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有必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防卫力量。尤其是,在京师的时候,已经有死士瞄准了他们夫妇。

这样的话,如果孟浩明受伤之后,不能亲力亲为时刻跟在朱隶身边了,这时候再想调配人手的话,最好不过是在孟浩明旗下的人里头找了。可是,有这样合适的人选吗?能和孟浩明、伏燕这样,武功高强,对护国公忠心耿耿兢兢业业的人?

李敏的脑子里瞬间划过了一个念头,见身边老公像是陷入沉思有些两难之时,开了口说:“王爷,孟旗主这个伤,是需要回去调养的,这关系到孟旗主今后能否为王爷继续全心效力。”

“本王也是这么想的。”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朱隶望向她,眼睛眯一眯,像是笑问,“敏儿有好的主意吗?”

“妾身这儿倒是有个人选,如果王爷想听的话,妾身也就斗胆给王爷推荐了。”

“你说。”

难得她会向他推荐人。这大概是第一次。因为,按照她那习性,她是压根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想插手他的事儿。俗话说的好,好老婆,应该是幕后默默支持。如果,跳到丈夫台前指手画脚,不就是招惹老公厌烦而已。她李敏才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不过,如今关系到他的人身安全,她不得不为他仔细考虑。

“孟旗主底下有个人,叫胡二哥的。”

屋里某个小丫鬟听见这话,先是张大了眼。尚姑姑一样忽然面露惊诧。

朱隶的眼角已是锐利地扫过屋里那些人脸上的变化,拿起倒掉酒换上了热茶的茶杯喝了一口水,说:“胡二哥?王妃怎么认得这个人?”

“此人妾身没有见过。但是,这个人,是妾身屋里丫鬟的二哥。”

紫叶扑通跪了下来,跪在了朱隶脚底下叩头说:“奴婢话多,管不住嘴,和王妃说了自己二哥的事,绝无他意。”

护国公家规森严,肯定容不得部队里有人想走曲线救国路线,饶了弯子送东西到他家里面找他家里人疏通关系,这相当于行贿。

紫叶周身打着颤儿,在护国公府干活干了这么久,她哪里能不知道这个规矩。因此,真是没有想到李敏会突然提起这个话题。说来说去,无非还是自己嘴巴多了,把自己二哥炫耀出来了。

李敏确实有这个意思,借老公的威严压一压府里一些人愚蠢的心思。毕竟自从紫叶招出自己家人为谁以后,府里有些人,开始蠢蠢欲动想在她面前提起自己的家人了。不过,紫叶这个事儿不同,说起来,那会儿是她开口先问的,但是,同样,必须让紫叶知道,夸耀自己家人不可得。

“王爷。”见那小丫头都快被吓坏了,李敏才继续说,“这孩子的家里事儿,是妾身那天无意中了解到的,不是她自己想和本妃说的。”

朱隶当然也是知道她不可能受人行贿故意扶持自己丫头家里人,于是听她说了下去。

“王爷,胡二哥这个人,后来据妾身了解,为人还算行得正。一路高升,都是靠着在战场上灵活的手脚与脑子。与胡二哥同期入伍的军人,死的死,伤的伤,只有胡二哥一个,一路活了下来。妾身以为,只当这人能在军营里活下来的本事,都非同小可了。”

朱隶瞬间即听明白了她这话。通过募兵入伍的军人,也是分为好几种的。

比如,像一些有头有脸的贵族望族家的子弟入伍,身份不一样,一进部队,当的已经是头儿了。而像胡二哥这种普通老百姓,进入部队里,当的就是底下最底层的兵。通常,冲锋陷阵冲在最前面,负责死伤最大的,也就是这些人。所以,才有李敏说的,胡二哥这条命算是很硬的了,其他同期入伍的,死的死,伤的伤,只有胡二哥毫无发损。

说是命硬,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肯定不止是命硬而已,只能说这个人有一定可取之处。否则,怎么会能从普通部队转到了黑镖旗。

黑镖旗募兵可就不像普通军队了,招募的兵,都是要有特殊才华的,或许是家传的。像胡二哥这样的普通一兵,想进黑镖旗,谈何容易。

朱隶本质上是个带兵的将,对如何用人,用的什么人,更是一清二楚,胸中了然。比起武功高强不高强,更要的是底下人有一副聪明的脑子。

好比八爷用那小李子。小李子的武功算不上盖世吧,可是八爷用的觉得很好,因为小李子脑瓜够聪明。

他这个老婆也是,用人更喜欢用一些脑袋灵活的。虽然,脑袋灵活的下人,会生怕其在底下搞些小动作,但是,只要这个人的心是正的,一点小动作而已,是人都有点贪婪,问题倒不大。

聪明的主子用人都是这样的规律。

想必,她给他推荐这个人,定也是做过一番考察的。比如说,胡二哥的妹子,就在他老婆屋里当丫头,仅这一点,胡二哥想做点什么,都得顾虑下自己妹子的安危吧。

“好,本王见一见这个胡二哥。”朱隶决定道。

由于此次调动事大,涉及到自己的人,孟浩明带伤过来了。

得到主子的赐座,孟浩明吊着一条伤臂,坐在椅子里还是有些不安的。这个胡二哥,虽然说是在他的队伍里,可是,刚被调来不久的人,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熟悉。

刚好,胡二哥就在此次护卫护国公上太白寺的一队人里面。很快的,胡二哥被带来了。

孟浩明看见走进来的人,方才记起了什么一样。

朱隶看见了他的表情,但是,并没有问,深沉的眸子,只是落在那走进来的人身上。

胡二哥年纪,大概二十出头,剔着一个平头,五官,也看不出什么特别好看的地方,长得很平常的一个人,但是,身形偏瘦,手脚长,看其走路,跪下行礼,都是极为利索,可见其脑瓜也不错。

跪了下来,胡二哥道:“奴才叩见王爷。”

黑镖旗的人,都算是护国公的家臣,自称奴才的,比比皆是。

朱隶含头:“起来吧。”接着,说:“王妃荐你当本王的侍卫,可是,本王对你并不了解。你给本王说说,你都能给本王做什么事儿?”

胡二哥脸上自然闪过一抹惊诧,从这点显而易见,他之前都没有和李敏接触过。不敢起来的胡二哥道:“奴才感谢王妃赏识,颇感惊讶,奴才以前都没有见过王妃。”

“会写字吗?”听这人几句话还算说的规矩周正,朱隶问。

“奴才小时候随一个师父习武的时候,练过一些字。而且,喜欢上茶楼听说书先生说故事,因此看过一些书。”

看来真是颇聪明的一个人,普通百姓的子弟,都是没有这个机会上私塾,或是请老师过来家教的。古代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大多百姓,是不认得字的。但是,这个人,有个上进的心思,所以,知道怎么变着法子偷偷学字。

眼看朱隶都点头的样子,屋里的人,都知道胡二哥这事八成是要成了。是尚姑姑都吃惊,紫叶虽然和李敏提过自己二哥,但是,都没有把胡二哥带来给李敏看过。李敏这个识人挑人的本事,也太厉害些了吧,犹如伯乐挑千里马。

“孟旗主什么意见?”朱隶转头对向孟浩明。

这个人毕竟是孟浩明的人,按照程序是要问一问的。孟浩明起身,答:“王爷,此人臣以为王爷可以在伏燕回来前先用着。像这次,臣率队过来,臣一队人的起居饮食,都是由这个人筹划的。”

看起来这个人,服侍主子的本事也是有的。这事儿,竟然连孟浩明都没有意见,就定了下来。接着,朱隶命孟浩明下山养伤,同时把这个临时调动的事儿告诉给公孙良生知道。

李敏据此插了一句道:“本妃听说孟旗主自己府中没人照料,不如王爷就让孟旗主在王爷府里养伤吧。反正,在本妃那院子里也是有个伤者在养伤,刚好彼此照顾。”

孟浩明愣了一下,在没有回过神来时,只听自己那主子已经笑着附和:“王妃的建言及时,就这样定了。”

等坐上了车回城里时,孟浩明还懵懵懂懂的,一时都搞不清楚自己是何时被女主子给设计的。

朱隶看着人走了,而新来的胡二哥已经利索地去给他打洗脚水了,回头,与李敏低声说:“王妃如今用人,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妾身感激王爷夸赏。”李敏顺着他话说。

他的手,瞬即在她腰间一搂,在她额头上再亲了下。

看她如此聪明,做事越来越圆滑老道,不得不令他心头益发爱怜。感觉,以后王府里所有的事务都交给她打理,是没有问题的了。

“以后本王那一帮子兄弟,都得王妃当月老牵红线的了。”

听他这句像是一时得瑟起来自言自语的话,李敏举起一个粉拳在他肩窝里锤了下:这么大的事儿她可做不来。他那帮子兄弟该有多少人,太多了。

说到那尤氏,早上是被宁远侯府过来拜访的赫氏,给拉到隔壁去了。本来,尤氏也是不太想和这群人凑一块的,因为林氏之前反咬她一口的事情还历历在目。但是,赫氏是宁远侯府不是奉公伯府的。

再有,赫氏如今听说在燕都里是办了一个布庄,出的那个布,据说受到城里大多贵妇人的喜爱。赫氏说,要给尤氏送几块别人看得到但是别想买得到的名贵布料,尤氏想到自己身上穿的衣物早已过时,上回已经丢人现眼过了,这回刚好可以弥补,于是接受了赫氏的好意。

来到了隔壁院子里,见到了赵氏,才知道宁远侯府打了什么主意。眼看,这个赵氏是得罪了她儿媳妇李敏,隶王爱妻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听说,那个风水先生司马文瑞,因为说不祥之云的事儿,终于被隶王给惩治了,命都当场没了。

赵氏这条小命,还不是要怕到全身打哆嗦,生怕朱隶追究起来,一不小心,把这条小命一块拿捏了去。

想想,当然,找李敏能得李敏原谅是最好的,可是,当时她对李敏道歉,磕头,什么都做了,都不得李敏一句原谅的话。李敏只对她说,让她去找朱隶。她去找朱隶,不是往墙一头撞死吗?

真是狠毒的一个女子。这样变着法子叫她去撞墙。

找李敏不行,找朱隶不行,还能找谁?只剩下找尤氏了。幸好,朱隶对尤氏这个母亲,在面子上还是很尊敬的。

早听说了尤氏不喜欢吃斋饭,赵氏花费了心机,给尤氏给弄来了一些荤肉,悄悄的从山下带了上来。

尤氏对宁远侯府的人,再怎样冷眼看待,没有错的是,能在几日素菜里头吃上了一点荤,尤氏的心里头不由大悦。

看见尤氏吃的高兴,赵氏等人也是笑眯了眼,这下马屁拍到了点子上了。

“靖王妃如今胃口大开,要不,臣妾让人再炒两个菜来?”赵氏向尤氏讨好地摇晃起小尾巴。

尤氏吃的正在兴头上,没有多想,张口就说好。

赵氏立马给儿媳妇使了个眼色。

吃的高兴的,不止尤氏,还有那个一样吃不惯素菜的宁远侯府小姐朱湘怡。

赵氏见女儿吃的吧啦吧啦的,却是在桌底下拧了一把女儿的大腿。难道不知道你未来的婆婆在你面前吗?婆婆最讨厌太会吃的儿媳妇了。

朱湘怡扁扁嘴巴,人家这不是差点饿死的吗,还不让人吃。

尤氏压根儿都没有瞧见她们母女俩的动作,只是那一眼,望到了怀孕的袁氏身上,开口说:“侯夫人,您这大儿媳妇的肚子,看起来有些圆。”

民间里传,尖肚子生男孩,圆肚子生的女孩子。

赵氏听尤氏这个不知道是不是有意无意说出来的话,当场脸色一黑。

朱湘怡完全不经大脑的,张口就驳斥尤氏的话,说:“靖王妃你不知道,我大嫂请人算过的,是个男孩。”

“请的谁?”尤氏从来特讨厌那些小辈当面反驳她,做小辈的,理应就应该都听长辈的话。

朱湘怡不以为然,直话直说:“我母亲请的司马先生。”

“司马先生?不是那个司马文瑞吧?”尤氏大笑,“那个胡说八道的家伙,谁还信?”

朱湘怡脸色沉沉的,咬着小嘴巴,拧了拧手指头里的帕子。

赵氏顾虑到女儿那桩婚事,又捏了下女儿,回头,微笑着对尤氏说:“我这个儿媳妇,不止请过司马先生看过,还请了不少城里有名的风水大师算过的,是个男娃没有错的。”

“要是生出来不是男娃呢?”尤氏就是那种有人反驳,越有意和人家对着干的那种。

赵氏等人,偏偏也是这个性情。只听赵氏突然一句冷哼,道:“靖王妃,我看你那儿媳妇,那个肚子虽然未到月数不是很明显,可是,一看也是圆的。”

尤氏脸色骤然大变,推开了饭桌,说:“不吃了!”

赵氏才恍然意识到什么,连忙起身,追着出门的尤氏说:“等等,嫂子,你听我说一句,我这是犯浑呢。”

袁氏在旁看着婆婆用力追着尤氏,想到尤氏刚才说她肚子里八成是个女娃,心里头更是有些浮现出不祥之兆的念头。

况且,她老公朱天宇,是不知道刚才出外面的时候碰到了什么事儿,回来的路上一直在骂骂咧咧,说谁谁谁分明是只老狐狸,被他逮到的话,要打死之类的话。

袁氏这个人呢,其实,能得赵氏这个婆婆一路保驾护航,是有原因的。毕竟,谁家婆婆有像赵氏这样,对进来的大儿媳妇好到像当女儿一样保护着爱护着。不用想,都知道,赵氏用了大户人家女主子们惯有的伎俩,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了自己娘家那边的女儿当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