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朗猛地踩了刹车,明薇因为惯性而往前冲,幸好因为绑着安全带而没有撞到头,她扭过头去,冷笑道:“我说中了?”

“说中你个头。”顾朗忍无可忍,“我的前女友,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和你有关系?”

她呼吸一滞,嘴硬道:“问问怎么了,问都不能问吗?”她被他指责,眼眶中迅速积起水光,她眨眨眼,逼回眼中的涩意,“不问就不问,谁稀罕似的。”

顾朗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重新咽回了肚子,沉默地把车开回了家里,一进门,明薇就气势汹汹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砰一声把门关了。

真是的,一个凌岚重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就已经够烦人的了,小金鱼好端端的生什么气?顾朗无奈极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和秘密,明薇从前是否遇见过什么男人,是否和谁有过一段浪漫的邂逅或者艳遇,他可从来都没有问过。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难不成他事无巨细都要和她交代吗,恋人都不带这样刨根究底的。

他这么想着,又在心里为她开脱:这位大小姐性子霸道惯了,恐怕也只是对他的推辞有所不满,并没有别的心思。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看起肖淑的检查报告来,写报告的人是和平医院的权威,分析地深入浅出,因为是记忆出现了紊乱,所以对脑补的检查还算十分全面,那个伤口并没有被忽视。

是的,肖淑脑后有和楚向宇一模一样的伤口。

这样高明的外科手术,同样出现在几个失踪的人的身上,这实在是一件十分让人忌惮的事情,没有人知道这场手术的目的是什么,对方又希望通过肖淑和楚向宇来达到什么目的,但是他们两个人的身份都非同小可,这件事可大可小。

顾朗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刘邵,把事情告诉了他:“派人监视着这七个人为好,尤其是肖淑和楚向宇,如果有人要通过他们做些什么事情,所图恐怕不小。”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肖家那么多佣人,你看看能不能买通一两个,我觉得肖淑的情况十分古怪。”

刘邵自然满口答应。

顾朗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觉得太阳穴一阵阵发疼,他起身去酒柜里拿了瓶烈酒来,坐在客厅里自斟自饮。

烈酒入喉,灼烧一片,他觉得四肢百骸渐渐放松下来,悉数往事涌上心头来,像是潮水将他淹没,过了半晌,他拿着酒瓶去敲明薇的门,她没吭声,顾朗直接就开门进去了,直接坐在她床上:“小金鱼,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已经脱了衣服睡觉了,闻言从被子里钻出来,看到他喝醉大吃一惊:“你怎么啦,喝那么醉?”

她夺过他手里的酒瓶,款式很老,水晶瓶有着扁扁的肚皮,酒液是黄金般的颜色,明薇一看度数便责怪:“亏你还是医生呢,喝那么烈的酒?”

他含着笑将酒瓶凑过去:“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滋味辛辣,她拿被子裹好自己,声音是她想象不出来的柔和:“阿朗,你怎么啦?”

“你不是要听吗?”他拍了拍床铺,“来,躺好,我讲给你听。”

明薇躺了回去,长发兜在他脸上,他拨开来,怔怔看着天花板:“我和凌岚是在德国时认识的,当时,当时我还在学校里学医,而她也在军校里念书,我们就这样认得了。”

“女孩子念军校,这么少见?”明薇想起今天初见凌岚的时候,英姿飒爽,气势魄力也非寻常男子可比。

顾朗嗯了一声:“当时,她的头发还没有今天那么短,有一头很漂亮飘逸的长发,风吹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她不高兴:“我也有长头发。”

他捉着她的一缕长发在唇边吻了吻,道:“臭美的姑娘。”

“她比我好看。”明薇酸酸地承认,“美得有特色。”凌岚身上的英姿与大气嫌少在现在的女孩子身上见到,至少明薇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的女郎,绝对让人一见难忘。

顾朗慢慢道:“人和人的缘分是很奇妙的,我也没有想过会遇见她,如果想到了日后会发生些什么,我不会选择和她开始。”

“为什么?”

“因为她很骄傲,很危险。”顾朗苦笑一声,“但是当时年少,她也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我当时就算是知道了,也未必能够轻易抽身。”

“女人危险,也就意味着吸引人。”明薇绞着自己鬓边的一缕长发,咬着嘴唇说道。

顾朗嗯了声:“是这样,她很危险,但是也很诱人,所以我很快就和她有所牵扯。”彼时,在德国那个圈子里,虽然中国人不少,但是若论出色,非他与凌岚莫属,两个人一见面,就能够感觉到对方的与众不同。

凌岚漂亮,野性,聪明,狡黠,他们势均力敌,恰逢敌手,每一次的交谈,每一次眼神的交汇,都是一种较量,好像随时随地会迸发出火花来。

他们在这样的交锋中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不可避免地被彼此所吸引,仿佛两个人之间一直有一根线在牵扯似的,他们小心翼翼地试探,挑衅,较量,仿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游戏过程。

正如顾朗自己所说,当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的好胜心、他的征服欲,都不可避免地蓬勃发芽,两个人像是身处漩涡,暗流汹涌,他们却乐此不疲。

作者有话要说:凌岚是个强势、骄傲,充满了野性和征服欲的女人,她很厉害,她和顾朗在年少时被彼此所吸引,两个人在玩火,因为其他人都不是对方的对手,他们势均力敌,所以玩得很high,但是顾朗先放手了,因为他没有办法真的爱她,就算是凌岚,对于顾朗的,也不是纯粹的爱,他们的感情更像是一场游戏,具体的会在文里说,在这里先做解释,我知道大家不知道答案会很痛苦

顾朗是被凌岚所迷惑,但是内心深处始终另有所爱…不能算出轨,因为他和小金鱼现在都还没有开始呢,但是吧,是他先中途退场,所以注定是他背负骂名0

顾朗对凌岚是有愧疚的,但是男女感情本是如此,他选择分手也算不上错吧,爱情是很危险的哟~

我其实还挺喜欢凌岚的,她应该会是比较重要的女配吧,当然,因为女主不是她,顾朗最后还是会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和小金鱼在一起的

看见没,小金鱼其实吃醋吃得都快酸死了,她自己还不知道诶!

这一章言情成分重啊,剧情好像反倒是弱了点…大概是因为题目太言情了吧,作者一写就刹不住车了QAQ

关于初吻,看到有读者提了,可以回答,他们的初吻都不在了,这是他们少年时的一段往事,在日后也会写出来的,是很美好的一个故事~

最后一样,球评论球收藏球包养~~

第29章 往事只能回味08

这一场恋爱,耗尽了他们当时所有的精力,但是越挫越勇,斗志昂扬,顾朗每一次看见凌岚,都觉得她的眼睛闪亮发光,眸子里的野性汹涌澎湃,像是一只母豹。

只是这场恋爱太激情太饱满太浓烈,很快被耗干净,他觉得疲倦,不愿陪她继续玩下去了,想要从这一段感情中脱身,可是凌岚这样一个强势骄傲的女人,怎么容许自己被抛弃?

“当时,”顾朗唇边弥漫上一个苦涩的微笑,“她的手枪就抵在我额头上,和我说要我跪下向她道歉,那她可以既往不咎,和我一如从前。”

明薇瞪大了眼睛:“她敢!”

“她有什么不敢的?”顾朗冷笑,“是我负情薄幸,先要离开她,以她的骄傲,当场杀了我都有可能。”

明薇为他辩解:“男女之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不喜欢她了,还不能分手了?”

“小金鱼,那是我咎由自取,如果我足够聪明,就不应该去惹她,如果我足够专情,就不会决定分手。”他一扬手,酒水凌空入口,滚滚而下,明薇一侧头,半路给他截走了,然而一不小心呛到了气管里,拼命咳嗽起来。

顾朗笑个不停,替她拍背顺气,她的背脊光洁柔滑,骨肉均匀,十分好看,他欣赏了一会儿她的裸背,又道:“所以这件事情,一直都是我对不起她。”

凌岚那是怒火冲天,以顾朗的骄傲,自然也做不出向她下跪求饶的事情,他只是说:“我心已决,不会回头,如果你要杀我,我无话可说。”

凌岚问他:“为什么?”再厉害的女人,也逃不过这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顾朗也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很久以后他才得到答案,因为不够爱她,他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爱着另一个人,她的身影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萦绕不去,他无法开始新的感情,就算开始了,最终也无法延续。

因为他不能欺骗自己的心。

所以他回答她:“男人负心,总是没有理由的。”种种借口终究是借口,他和凌岚开始了,却中途放手了,是他对她不起。

凌岚也终究没有杀他,随后他离开了德国,两人再也没有见过。

谁料今日竟然会如此猝不及防与她重逢。

明薇听到这里,忍不住好奇:“那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顾朗似笑非笑:“这么好奇,你倒是告诉我,你当初和唐黎发展到哪一步了?”

“有什么发展的。”明薇拉长了脸,“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装傻啊你。”顾朗摇了摇头,觉得脑袋发沉发晕,她身上的幽香一缕缕一寸寸钻进他的每个细胞里,“什么香水,熏得我头晕。”

明薇鄙夷地看着他:“你喝多了啊,哪里来的香味。”

“你身上的香味。”他抓着她的胳膊,觉得那股幽香从她的每一寸肌肤里流露出来,“比翼双飞还是连理枝?”

除了华服珠宝,香水亦是明薇收集的事物之一,只是不大用,有的时候随意打翻在地毯上,他一开门就闻到满室奇异的幽香。

明薇想了半天,也闻不到什么香气,最后顾朗在她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只香水瓶来,看似是透明的水晶瓶,实际上却是一种极淡的粉色,据说这样的颜色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天使呼吸”,里面的香水已经干涸,但是隐隐约约依旧有香味萦绕,他唔了声:“好像就是这个,叫什么名字,味道很特别。”

明薇却不肯回答,反倒是把香水瓶从他手里挖回来:“干嘛翻我东西?”她随手塞在了枕头下面,凶巴巴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顾朗懒洋洋道:“你猜,猜中了我就告诉你。”

明薇马上振作精神:“睡过了?”

“我在你眼里就是这种人?”他诧异地反问,“算了,你这样认为,就这么认为吧。”

明薇不甘心:“别,告诉我。”

“告诉你做什么?”他戏谑地捏了捏她的脸,“就不告诉你。”

明薇气急,恨不得在他身上掐个十来下,顾朗斜睨她一眼:“我头痛得要死,你让我好好睡一会儿。”他说着已然闭上了眼睛。

“不行,你先告诉我。”明薇扑过去。

顾朗吓唬她:“扑过来一压我肚子,吐你满身。”

明薇没了办法,恨恨看着他:“喝醉了跑来我房间里撒野,你好过分。”

“每次都是你跑到我房间里乱来,就不准我过来睡一回,我真的难受,你安静让我睡会儿。”他酒力上来,几乎刚刚说完这句话就睡熟了。

明薇盖着的被子被他压住一半,她左看看右看看,干脆翻了个身睡觉,此时明月已经西沉,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次日顾朗起得晚了,昨夜大醉后倾吐心事虽然痛快,但是醒过来宿醉的头疼却很烦人,他醒过来好一会儿都不想睁开眼睛。

直到怀里的人翻了个身,他才如梦初醒睁眼,映入眼帘的便是明薇的房间,那是实打实的香闺,床顶有轻柔的薄纱在晨风中轻轻飞舞,因为是夏季,刚换了清爽的天水碧色,据说,这是古人曾经不经意间将未染成的丝帛沾染上了露水,从而变成了这样的碧绿色,夏日炎炎之下,一见这样的碧绿色,便觉得暑气一消,十分凉爽。

而梳妆台上七歪八倒着一些化妆品,有些珍贵的珍珠项链、钻石耳环都被她随手搁在梳妆盒里,有一支桃红色的口红盖子未曾旋好,露在了外面,在雪白的妆台上留下一道香艳的红痕。

通往更衣室的门微微掩着,依稀可见里头散落的锦衣华服,那应该是每个女孩梦中的宝库,地板上铺着纯白的羊绒地毯,大概有一瓶指甲油曾经倒翻,有星星点点的嫣红圆点。

仅仅是这一眼,就觉得女子幽闺之香迎面而来。

而主人正躺在他的臂弯里沉睡,顾朗按了按额角,心道,好在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否则哪里能这样心无芥蒂地一觉睡到大天亮。

他小心翼翼抽出手臂,免得惊扰了她,然而很快,他的视线被露在枕头下面的香水瓶所吸引,昨夜一整晚,他的梦里都萦绕着那股幽幽的香气,一直不知是什么味道的香水,这么想着,他伸手将那个瓶子取过来,像是一颗淡粉色的珍珠,瓶身上有一行凸出来的字迹,好像被摩挲多遍,已然有些模糊,但是他还是辨认出了那行英文:

Childhood Sweetheart

如果翻译过来,意思是“青梅竹马的恋人”。

顾朗难以形容自己那一刹那的感受,好像什么感觉都有,又好像一片茫然,他觉得自己一颗心脏仿佛被无形的手所捉住了,以至于他不得不深深吸口气来平复心跳,最终,他缓慢地将这个香水瓶重新塞回了她的枕头底下,而人缓缓躺倒,只觉得那股浓烈的香气就要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放慢了呼吸,中国内功里有这样奇妙的呼吸法门,可以将一个人的呼吸放得十分缓慢,一口气好像能抵过别人十口一样,可是顾朗每换一次气,都觉得那股香气更浓烈了一分。

他不得不硬着头皮给自己解释,只是一瓶香水而已,能够代表什么呢?她只是随便看过了,随便用掉了,随便丢在了那里而已。

就算是她觉得特别,那也只是因为喜欢那种香水的味道而已。

这么来回暗示自己几遍,他终于冷静了下来,谁想到一低头,就看见明薇朦胧地睁开了眼睛,他鬼使神差地闭上了眼,紧接着就感觉到她突然倒吸一口冷气,然后像是想到他还在熟睡,硬生生把那口气憋了回去。

她轻手轻脚起身穿衣,顾朗看见她雪白的肌肤在清脆的阳光下好像白雪一样,又透着微微的红…好吧,是真的在雪肤上沾到了红色,据他目测应该是血迹。

顾朗掐指一算,马上就知道是明薇来了例假,所以她才会这样急不可耐地起床,他闭眼等她穿好衣服进卫生间洗漱才起来:“我回去洗把脸。”

等他回房洗了个澡出来,明薇也终于收拾好了,把整套的寝具都给剥了下来,等佣人过来收拾。

两个人坐在餐厅里吃早饭说话,顾朗把昨天交代刘邵的事情一一告诉她,明薇咬了一口荷包蛋,哦了声:“这个肖淑真的很奇怪,我都觉得她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不,她根本是疯了。”

那天她的情绪时好时坏,动不动就指使自己的猫伤人,突然可以梨花带雨又突然可以冷若冰霜,简直像是人格分裂。

“脑子有毛病。”明薇恨恨道,她的手臂到现在还痛着呢。

因为是周末,吃过早饭,明薇百无聊赖拖了笔记本出来上网,习惯性登陆和平大学的BBS看八卦,张菡的帖子始终占据着校园论坛的首页,虽然骂声一片,她却越活越潇洒,能做到这份上,她觉得这姑娘也不容易。

她就看得欢乐呢,就听见门铃声,她不耐烦站起来,喊顾朗:“有人找你。”

“我走不开,你替我去开个门。”顾朗在打电话,捂着话筒和她说,明薇不情不愿地从沙发里坐起来去开门。

只开了一道缝,她就砰一声又把门给关上了,大喊道:“顾朗,你前女友来了。”

顾朗原本在和三个学生交代功课,一听这话,什么都说不下去了:“总之先这样,我改天和你们说。”

他挂了电话,匆匆走出去,明薇斜眼看着他:“要不要我避一避?”

“不用。”他说,把门打开了,凌岚显然没有吃过闭门羹,一进门,劈头盖脸地就冷笑:“明小姐好大的架子。”

明薇看她不惯,自然争锋相对:“我乐意,难不成还犯法了?”她打量着凌岚,她今日穿得随意,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把她的身材凸显地玲珑有致,肌肤是诱人的蜜色,一头清爽短翘的利落短发,一双眼瞳炯炯有神:“你又不是主人,你凭什么替主人拒客?”

明薇白了她一眼:“我拒了就是拒了,你能奈我何?”

顾朗听见两个女人唇枪舌剑,头都大了一圈,觉得自己昨天的酒还没醒,但是他已然竭尽保持声调的平稳:“凌岚,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她斜睨他一眼,媚眼如丝。

顾朗虽然不想见到她,但是此时此刻,却怎么都说不出落她面子的话来,这个女人太要强,随便给她没脸,她哪里忍得住这口气:“不敢,但是我也不觉得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凌岚已经侧身进了屋,施施然落座,大方地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昨天不是叙旧的好时机,所以我今天特意上门来拜访。”

明薇轻嗤一声,也一屁股坐在了她对面,干脆不走了,看这个女人要玩什么花样。

凌岚打量着这处公寓,轻启朱唇:“这里倒是和你在德国的住所不大一样。”

如果是顾朗一个人住,其实是差不多的,但是实际上明薇回到明珠市之后,从来不回自己家,而是住在这里,久而久之,这里简直是像年轻小夫妻的家。

拖鞋有大有小,杯子是一套的,他订阅的医学期刊和她看的时装杂志丢在茶几上,冰箱里有两个人不同口味的酒,七零八碎的一些东西混杂在一起,根本不像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凌岚自然将一切都收入眼底,她暗暗咬紧牙关,面上却云清风淡,浅笑盈盈:“我听说你在调查肖淑的事情,所以特地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第30章 往事只能回味09

顾朗闻言,不动声色:“调查说不上,只是个有趣的病例而已。”

凌岚微微笑:“是吗?”她的语气显出一丝幽怨一丝委屈,“唉,真没有想到,你会选择瞒着我,原来你竟然如此不信任我。”

平心而论,顾朗敢说,就算是两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他都不敢说信任凌岚,她纵然才智过人,但是心思实在难测,顾朗一直对她有所提防,免得一不小心就落进了她的圈套。

就好像此时此刻,他一点都不会为了她所表现出来的模样而心软——心软的后果,他从前可是吃过苦头的:“凌岚,既然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又怎么能够要求我也信任你呢。”

凌岚一笑:“我原本还以为你至少会念一点旧情呢。”

顾朗不为所动:“凌岚,正如你所说,我们也不是只认识一天两天了,你有话就直说吧。”

凌岚眼角的余光一直在瞄明薇,她在隔壁屋里接电话,声音虽然不高,但是她耳聪目明,怎么会听不见:“…张妈生病了?那我的衣服怎么办,还有我的床单,都是血啊!”

张妈是她家里的佣人,虽说她住在顾朗这里,但是每天都会过来替她打扫卫生,她在明家做了二十多年,对明薇所有的习惯都了如指掌,把她伺候地妥妥帖帖的,不肯换别人。

但是今天张妈生病住院了,自然没有办法过来,顾朗显然也听见了:“张妈病了?”

“嗯。”她的衣服以屋计算,换着穿一年都不会重样,这么一想,倒也不觉得烦人了,她现在对凌岚的兴趣更浓。

凌岚和她的目光交汇片刻,娇声一笑:“进门那么久,都不见主人为我倒杯茶喝。”

明薇忍不住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虽然说来者是客,但是有些人不请自来,却还想主人以礼相待,又不是脑袋被驴踢了。”

顾朗觉得他要是站起来去倒茶就是被驴踢的那个家伙。

小金鱼的嘴巴毒起来还真的是杀伤力巨大呢。

但是凌岚面上闪过一丝愠怒,但是她自控能力极佳,掩饰了过去,笑容不变:“你非主人,你怎知道我是不速之客?”

明薇不想逼顾朗表态帮任何一方,所以她站起来说:“想喝茶,行,本小姐呢心胸最是宽阔,虽然有人不请自来脸皮特厚,这杯茶我还是很舍得的,就看你敢不敢喝了!”

她倒了杯白水放在她面前,挑衅地看着她,凌岚唇边露出一丝笑:“看不出来明小姐如此好客,只是这里,毕竟不是明家。”

反正她所有的意思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这是顾朗的家,她要他说话,明薇说什么她都当做放屁。

明薇狠狠翻了个白眼。

顾朗深吸口气:“好了,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凌岚,你所为何事,直接说吧。”

他单刀直入,凌岚也不矫情:“我听说你在调查肖淑,事实上我对他们也很有兴趣,我应该还没有自我介绍过我吧,我现在的职位是特殊情报部门的部长,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