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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待几天?”
“没有定。大概是一个多星期吧,如果遇到什么事的话可能会久一点。”本来就是一场放松的旅行,没有必要给自己下什么限定,随性往来。
明笙这个大忙人居然有点羡慕她的自由支配,两个人到了机场,她才问:“没有东西要我转交么?”
谢芷默笑了笑,从包里取出一个白色的信封:“帮我带给他吧,记得替我说声生日快乐。”
明笙捏着薄薄的信封在阳光底下照了照:“什么东西呀,都什么年代了还流行写信?”
“不是信。”她按下明笙的手,嗔怪地说,“别照了,带去就是了。你再不去安检要赶不上了吧?”
明笙捏着两指把信封投进包里,比她高小半个头的纤柔身体贴上来拥抱了她一下:“honey我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
送别了明笙没几天,谢芷默和聂子臣也离开了s市,直飞拉萨。通高速公路之后,机场离拉萨市只有半小时,这座藏传佛教的圣地在近些年愈发向游人开放,没了多年前抵达时的艰辛,许多事都和当年不一样了。
谢芷默习惯了体验和一群人交互的感觉,坚持包车前往市区,在路上也爱和当地的汉人聊天,久在樊笼里的心难得放纵。聂子臣不怎么爱热闹,但在这个他熟悉的地方,好似回到了从前,也并不抗拒。
下榻的酒店在一片湖心,清澈的湖水环绕四周,仿佛置身于一块碧玉之中。房间壁上挂着祥云图案,让现代化的装潢都有了一丝香火气息。
在这种地方,最本能的欲念没被洗涤干净,反而更加纯粹又赤.裸。
这一夜几乎没有成眠,谢芷默觉得自己几乎要起高原反应。幸好第二天醒来,呼吸依旧平畅,除了有些犯恶心以外,倒没有别的不适。
倒是聂子臣有些紧张她。飞机直飞海拔四五千的地方本来就有起高反的危险,谢芷默算是体质好的了,以前来的时候也没有过反应,这一次突然有了异样,虽然只是轻微但还是引起了重视。
以至于这一天她想出游的时候都被拦下来:“要不要休息一两天?”
反正只要在一块儿,做什么都不重要。
但她并没有拿它当一回事,坚持出来了就要出去逛。
住的地方就在老城区的中心主干道上,离大昭寺不过是几分钟的步行路程。她对宗教遗迹都有别样的迷恋,在门前青石砖板上信徒朝拜留下的痕迹边站了许久。
许多回忆都涌上来。
譬如那天在教堂,他虔诚地许诺。可是她却觉得彷徨,唱诗班的曲子就像高原上毒辣的阳光和稀薄的氧气,压得人喘不过气。
譬如那年她在羊卓雍措湖边浸湿手套只为找寻借口亲近,他看着她说:“没听到藏民说的吗,在圣湖边说谎,会被仙女惩罚。”言语时双眸耀眼如星,几乎照亮她心底笨拙的遮掩。
…
其实高原上毒辣的阳光和稀薄的氧气,只会让人觉得不真实。
不真实得好像,会爱你一辈子。
聂子臣牵过她的手,问她:“在想什么?”
谢芷默眼底是高山上灼烈的光,笑着回握他的手:“我在想,以前说的谎,现在还有没有机会圆。”
他挑眉:“什么谎?”
“不爱你。”
骗过自己千万遍,最后还是只能诚实地看清的,这个弥天大谎。
※※※
与此同时,明笙结束了在b市的工作,准备班师回朝。
林隽去机场送她,提早了一个多小时到。明笙不想一个人在候机室里待着,干脆延缓了安检的时间,和他一起坐在机场的咖啡厅里闲聊。
明笙叹一口气说:“这两天忙着正事,都没时间好好叙旧,你生日都没好好帮你过。”
不过月余不见,就连他们两个人都好像疏远了不少。
林隽的话比以前更少,明笙说几句他才会回应一句。
末了她又重新拾回好奇心,挺八卦地问他:“谢芷默给你的生日礼物到底是什么呀,方便透露么?”
他笑了笑,摇头说:“不方便。”
居然是断然拒绝。明笙假装嫌恶地看着他:“啧啧啧,你这样我都要怀疑你们藕断丝连了。”
林隽却淡然地一笑:“从来没有连过,怎么藕断丝连。”
说到这,明笙竟也惋惜了起来:“本来有机会的。”
气氛有些沉默。明笙顿了顿,主动挑起来:“后悔么?没有说过的话,后来就没机会说了。”
“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地方吧。”
“你就是嘴硬。”
“就当是吧。”
曾经理智大过感性,对所有情绪都保持着克制与公允,到最后收获的反而是泛滥的遗憾。
不过也幸好如此,也没有惊涛骇浪拍碎平和的时光。光阴里面守候过的人得到了她的幸福,彼此依然可以如故友般寒暄,也许也应该是个好故事的。
总会变成一个好故事,等很多年以后。等遗憾也不那么遗憾的时候,再这样平和地回头。
第53章 【番外】明笙(四)
姿色确实很好,这一点完全不能被否认。
大概正如明笙所说,他对她的想法完全就是出于一个雄性生物的本能驱使——见色起意,多好的概括。反正他也从来不以为耻。
明笙对这样的状态听之任之,没有强硬地拒绝过,一直容忍他的趋之如骛,偶尔似是而非地回应,也是不咸不淡的。江淮易陪她半个月,什么实质性的进展都没有,也是他人生履历上的一大败笔。
她好像深谙打一棒子给个枣子的道理,从来不过分地靠近,也并不疏离。
而他居然开始在乎一个女孩子给的这些甜头,甚至连早就在筹备准备开的酒吧名都用了她的一个字,他都要怀疑自己真的对她一见钟情了。
但热情很快被消退,他也恢复到以前游戏花丛时的万事不在乎状态,只是依旧跟明笙保持着联系。直到网上曝出他们的照片。两个人都不是什么连出国都会有狗仔跟拍的公众人物,可是照片却实实在在地被传出去了,一起被牵扯进来的还是许亦淑。
或者说,根本就是许亦淑挑起来的。
江淮易大发雷霆,但是许亦淑那边最多只能发一通火,于事无补。反而是顾千月连夜把他喊回去教训了一通,说他不知道收敛云云。
江淮易吃这个哑巴亏吃得太无辜,趁此机会干脆把许亦淑那边也推了,撕破脸皮跟顾千月大吵了一架,目的是达到了,但是姐弟俩撕破脸皮,他心情总是差。
他跑去自己的场子找人喝酒,结局还是差不多,他还没有喝尽兴,同桌的人就倒了。
这次他没那个耐心陪别人发酒疯,反而想起了不久前那个晚上。他无奈又不耐烦地陪着人呕吐,旁边那个姑娘气定神闲地补妆,眼睛一直专注,仿佛把他当成空气。
但她补妆的速度很慢,好像在故意拖延时间。他那时候不知道她在等人过来救场,常年靠着皮相勾搭姑娘久了,还觉得她是有意在自己面前逗留那么久。
欲擒故纵嘛,他其实很吃美人的这一套。
不过这次这个不一样。
想起这些阴差阳错,他一笑了之。可是怎么会这么巧呢?许亦淑闹得腥风血雨拿人做文章的时候,偏偏就逮着了她。缘分好像有意要把他们两个捆在一起。
而缘分也只不过是所有兴趣的借口。
所以这会儿,他出了明夜,有意去网上看那些铺天盖地对她的非议和恶评,想起来去问问她现今怎么样了。
这一天是除夕夜。他被家里赶出来,其实寂寞得不亚于当初。
明笙接了电话。背景音很嘈杂,不像是远处升空的烟火之类,倒像是她自己在放。
他问她:“你在做什么?”
明笙的语气风轻云淡的:“在小区花园放烟火。”
他不相信她一点都没有看见网上的言论,更加不相信她能够一点都不在乎,直接说道:“你看见那些帖子了么?他们都说你是我的三儿呢。”
她的语气冷了些,像冬夜的气温,让人瑟缩一下:“你想说什么?”
“有兴趣么?”他的语气很轻佻,不过说出来的瞬间,却猛然觉得心尖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好像在内心深处,有一部分的真诚,是希望拥有一个肯定的答复的。
他居然在意。
察觉到的一瞬间,他的呼吸沉了些,明明不是一个好时机,却鬼使神差地说:“我好像确实挺喜欢你的。”
明笙冷笑了声:“因为长得凑合?”
“不是…”他这会儿大脑也乱成一堆,不知道情况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德行的,只说,“你让我想一想。我其实也不怎么清楚。”连语气都来不及变换,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他没有认真地喜欢过什么人,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喜欢叫认真。
因为一开始看脸所以对一个人有了接近的愿望,后来时常会想起来,渐渐可以称得上是“惦念”,算是认真么?
他这时候哪里想得清。
但是明笙的声音那样平静,平静得几乎有一丝冷清:“你记不记得我说过,我挺讨厌你这样的人的?”
烟火升空,璀璨得有些残忍。
他其实都来不及细讲,明笙很快就挂断了电话,告诫他说:“别来找我了。我也没有很在乎许亦淑的事。你再这样会惹我烦。”
江淮易几乎要骂粗口。他也没怎么死缠烂打吧?魅力值一下跌成这个样子了么,女孩子居然说他死缠烂打!
可是夜里一梦,还是梦见了她。
他是谁,江淮易啊。这么窝囊着不是他的风格。
第二天早上前一晚的酒也醒了,人也清醒了,在他想通的瞬间,能量值就又回满了。不就是个喜欢的姑娘么,喜欢就喜欢了,认真就认真了。重点是,他必须把她追到手。
第54章 【番外】明笙(五)
江淮易追人的方式很老土,说死缠烂打有些便宜他,用明笙的话叫做,狗皮膏药。樂文小說|明笙签约拍片,他仗着有他姐姐顾千月撑腰,回回能拿到她的详细行程安排,出现在现场。摄影师都快习惯了棚里会突然多出来一个帅哥端茶送水,连明笙请雇的助理都有种濒临失业的危机感。
而事实上,明笙也确实是这么嘲讽他的:“你再这样,我就辞退我的助理了。省一份工资。”
江淮易脸皮厚,她一巴掌打上来都觉得是吃了糖,说:“你助理的工资不还是我姐发的?不用给她省钱。你想请几个就请几个。”
标准纨绔子弟的追女孩儿方式。明笙得益于这张皮相,见过的这种人多了去了。从前还有影视剧投资商想包养她,□□两晚就能进时下最火的剧组,当新人捧。也有科技公司的ceo看中她,向她抛出橄榄枝。只要她愿意躺着平步青云,这样的机会数不胜数。
江淮易跟这些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想要她做正牌女友。
正牌的,不是二奶也不是情妇,更加不是卖肉上位的一夜情。他说的喜欢走心不走肾…好吧,也许也走肾。
但是明笙对此并不抱什么指望。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又是游戏花丛惯了的,心血来潮,得不到的才视若珍宝。
更何况顾千月找她谈过,十分委婉大度地说:“淮易这孩子从小不懂事,玩心又重,喜欢往女孩子堆里钻。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像个发愁孩子前程的家长,语重心长又不失得体。但是明笙不是天真无知的小女孩儿了,嘴上说着:“还好,没什么麻烦的地方。顾总多心了。”心里像明镜一样清楚——顾千月这是变着法地提醒她,江淮易就是个花花公子,对谁上心都是表象,过两天就忘,让她不要当真。
但也许是她的抗拒太过了,没给足甜头,让江淮易尝到了挫败的滋味,他越挫越勇,愈加死缠着不放。
明笙对此,竟然还觉得有点对不起顾千月。
好友谢芷默自从婚后,愈发像是老一辈的女人,常常劝她说:“你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老单着也不是办法,要不我让聂子臣帮你介绍几个?”
“算了吧。你家那位介绍的,我吃不消。一个江淮易已经够我受的。”明笙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谢芷默帮她着急:“你就真认识不到什么靠得住的发展对象么?”
“我现在是个全职模特。接触到的不是男模就是摄影师,要不就是广告商。你说能有几个正常的?”
谢芷默自己也是在摄影圈里待过的人,对其中的鱼龙混杂深有感受,自然不愿意让明笙回到她俩刚认识那会儿。但是若说完全不去结识,其实也不至于:“总有几个靠得住的。每个圈子都会藏那么几个未发掘的黄金,你不要太消极了。”
明笙笑:“还黄金呢。这些人,约个炮还成,谈情说爱——怪我不够天真。”
她说话一向生猛,谢芷默哑口无言,最后没有办法,抓住根救命稻草一样问:“那江淮易呢?虽然过去混乱了点儿,但是近来我看他是真的从良了。浪子回头金不换,比未发掘的黄金还值钱呢。”
“他啊…”明笙但笑不语,“还太小了。”
***
谢芷默转头就把新得来的情报告诉了江淮易,觉得自己真是个双面间谍。
明夜人声鼎沸的环境里,江淮易一听她的话就炸了毛,引来身旁无数人侧目:“什么太小——她都没试过,怎么知道我小!”
谢芷默喝着一杯威士忌,无语凝噎,假装不认识这个人。
若论在荤段子上的造诣,他和明笙还真是挺配的。
也许是自尊心在本源上受到了打击,江淮易好几周都没有露面。
明笙接了一个外地的拍摄工作,也好几个礼拜没在本市。
工作结束当天,她去一个饭局,恰好听到隔壁那桌人在议论她。席间有人夸她漂亮,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入她耳朵里,又傲又猥琐:“她啊,现在是红了,以前也就是个小模特,大学都没上过,私房圈的宠儿啊——懂的人都懂。”
有人恭维:“哟,陆哥,你以前不也是拍那片儿的吗?怎么样,约过没?”
“那哪止啊…”男人笑起来,“老子因为她活好,跟她还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睡都睡腻了。”
突然间,一杯冰凉的红酒就从他头上淋了下去。
明笙随意把杯子一甩,碎在桌腿边。满桌人都随着玻璃碎时清脆的一声看过去,唷,背地里编排撞上正主了。
一群人狐朋狗友,面上压抑着笑,眼底一个个都写着看好戏的热望。
姓陆的恨恨转过身来,迎上明笙微微的一挑眉:“陆远,好久不见啊?”
“妈的你个臭娘们,找死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