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后。沈迟一手抱起儿子一手拎起行李,林小乖也将正打着瞌睡的沈秀摇醒,拉着还有些迷迷瞪瞪的她下火车。

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马路,沈秀有些茫然地问:“医专该往拿走?”

“跟我来。”沈迟走到一旁停着的三轮拉客车边问道:“师傅,这边去医专近么?”

“那可远了,要绕过好几条街呢,走路的话得走一小时。你们要是去的话我便宜点只收你们八毛钱。”

“六毛。”

那师傅一愣,“听这话就知道兄弟是知道行情的,只是六毛不行,我们一般一个人两毛,你们还带着个孩子呢,算你们七毛吧。”

“别逗了,我儿子顶天二十斤重,你看我媳妇和妹子这身量,就是带个四十斤的小子你也不亏。”沈迟挑眉笑道。

“成,六毛就六毛吧。”

林小乖和沈秀对视一眼,纷纷有些讶异,没想到沈迟也会讨价还价。

“做什么这么看我?”沈迟奇怪地看着眼神没有收敛的沈秀。

“哥,你那么多钱怎么还为了一毛两毛钱跟人还价。”沈秀一脸古怪,小声在沈迟耳边说道。

“这什么道理?”沈迟撇了撇嘴,“我钱多怎么成了坐车多花钱的理由了?一毛两毛也是钱,小丫头别学那些大手大脚花钱的臭毛病。”

沈秀斜了他一眼,“我觉得这话哥你该跟我嫂子说。”她嫂子买东西可从来不还价的,当然她也不是冤大头,要是价钱超过心理价,她直接就不买了。

沈迟一噎,摸了摸鼻子不说话了。

沈迟得意一笑,就知道只有嫂子能制住哥哥。

林小乖将兄妹二人的话听在耳中,却没有放在心上,要能学会还价她早上辈子就学会了,哪还用等到现在。

而且她也知道这不是学不学的会的事,而是抹不抹得开脸的事。

她一向是个脸皮薄的,即便知道这是自己性格上的弱点,但几十年下来了,她也无心去改了。

花了约莫二十分钟,他们一行到达了省城医专。

这所学校并不是多么有名气,因此里面的建筑设施也很普通,但胜在规整,那些负责迎接新生的学长学姐看着也很和气,因着是女生,沈秀如今也算得上是个小美女,因此那些男生很是殷勤。

交了费报好名,沈迟三言两语将那那位殷勤的男学生打发走,自己带头走进了宿舍楼。

“409室,找到了,在这!”沈秀指着一个门牌喊道。

宿舍门关着,沈迟转动门把打开门,里面并没有人,他们来的算是比较早的,毕竟报名时间截止到后天,今天才是第一天。

“秀儿你的床位在这儿,柜子是六号。”林小乖环顾了一下四周,皱眉道:“这窗帘怎么是坏的?”

这宿舍环境在她眼里实在不好,建筑老旧就算了,空间还小,四张双层床两两相对贴着墙壁摆着,中间只有差不多一米半的过道,还摆着一张公用的写字桌,上面连电话都没一个,靠窗还放着一个简单的水杯架,脸盆架和柜子都在门口,至于浴室根本就没有,大概是要去公用的地方。

林小乖看着一条绳已经掉下来,根本没法挂上去的破旧窗帘。

“我看看。”沈迟站到她身边,抬头看了看道:“是钉子松了掉了下来,没事,我给弄点木塞钉好就能用了。”

他说干就干,去楼下的管理员那借了点东西,回来拿了张凳子一垫就干起来了。

林小乖用手指摸了下桌子,上面一层灰,看到毛巾架上有上一届学生留下的抹布,便道:“秀儿,你到管理员那去借个水桶,提点水用抹布把这些床什么的擦一擦,我出去给你买点日用品。”反正她抱着小年糕,也没办法干活。

“嫂子要不我陪你去吧,你一个人又不认识。”沈秀有些不放心,同时对陌生的环境也有些胆怯。

“没事,来的时候我注意过杂货商店的位置,很快就能回来。”

沈迟正跟那钉子较劲,听到她们的对话,开口道:“秀儿,让你嫂子去吧。婉婉,你别去太远,就去校门口那家百货商店,东西买好后就在那等着,我把这钉子弄好了就去帮你搬东西。”

“不用,也反正也就一个脸盆和一个脚盆。”

沈迟也知道那点东西根本不重,但别忘了媳妇还要抱儿子呢。

“要不你把小年糕留下。”

林小乖皱眉,“可这地方根本没有能坐的地方。”桌子太高了,椅子在沈迟脚下,床要擦干净则还要费一番功夫。

最后,沈迟仍交代她买了东西在店门口等他过来拿,但理不理会就是林小乖的事了。

走出宿舍楼,林小乖直奔之前留意到的杂货商店,选了一个百花图案的铁瓷脸盆和一个暗枣红色的塑料脚盆,只花了不到两块钱。

刚从店里出来,她还没想要要不要等沈迟,就见他从学校快步走了出来。

“儿子我抱着吧。”相比一个脸盆和一个脚盆,小年糕要重多了。

林小乖手也酸了,因此并没有拒绝,将小年糕递到她怀里。

两人回去时发现宿舍已经有其他学生来了。

“你们是沈秀的哥哥嫂嫂吧,我是她的同学季红芬,也是409的,她去洗抹布了,一会就过来。”正拖着地的少女对着他们打招呼道。

季红芬是个高瘦的女孩,五官挺漂亮,只是肤色有些黑,笑起来有个酒窝,看着并不是难相处的性子。(未完待续)

第11章 告别

林小乖在打量季红芬的时候,季红芬也在打量她和沈迟。

她心里有些吃惊,她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因着外家那层关系,见过不少人杰俊才,自认有几分眼力。但眼前这两人着实不一般,容貌就不说了,穷苦地方也不是没有出过绝色美人,但两人那气质绝对不一般。

男的就算了,她两个舅舅都是部队里的,因此她能看出这人是部队出身,虽然穿着便服,但行走之间却带着部队才有的铁血气息,而且…这人绝对是个常年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过的,他身上那种隐藏在冷厉坚毅之后的凶煞气她印象深刻,当年两个舅舅从战场回来的时候她差点吓哭,即便是后来两人的气息内敛起来,感觉也和以往不同。而沈迟,给她的感觉比之两位舅舅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女的…季红芬想起以前见过的祖父世交的孙女,和自家的没落不同,对方仍旧能称得上是书香门第。沈秀的嫂子给她的感觉和那位一样,娴静婉约,仿佛亲身诠释着“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是又有些不同,这女人身上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气度雍容,仿佛经历岁月洗练后的优雅从容,真是奇了怪了。

“你好,我是秀儿的嫂子林小乖,这是我爱人沈迟。”这时候对丈夫和妻子都以“爱人”称呼,林小乖也只能“入乡随俗”。

听到林小乖开口“承认”自己的身份,沈迟的心都亮了,看着林小乖的目光前所未有地灼热。

林小乖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将脸盆和脚盆放到一边。拿起抹布打算把床擦干净。

“我来吧。”只是她正打算爬到属于沈秀的那个上铺,就被沈迟拦住了,他二话不说夺过抹布,将小年糕塞到她怀里,三两下爬了上去开始擦起来。

看着沈迟的裤子很快沾到了钢杆上的灰尘。林小乖有些无语,为避免他下来时弄得更脏,她赶紧拿了块抹布将钢杆上的灰尘擦干净。

沈迟的动作很快,在林小乖检查了两遍确定一点灰尘都没留后,她打开带来的行李包,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被褥。

——因为知道这时候的学校一般都要自带被褥的。所以自从沈秀的录取通知书下来,她就开始准备这些了。

“嫂子,不大不小刚刚好呢。”沈秀看着铺好的床单和褥子笑道。

林小乖也笑,“我特意打听的,自然是刚刚好。”便是后世。学校宿舍的双层床也是这个尺寸,她估摸着做自不会出错。

“被子好像有些大了。”沈秀皱眉道。

“不大。”林小乖手脚利落地将被子铺好,两边的边沿折进去,“再小就睡不暖和了,这样才刚刚好。”在她看来一米五的被子是最起码的。

“沈秀你这被褥是哪买的?好漂亮。”季红芬有些羡慕地看着沈秀的被褥,米色、黑色和红色三色相间的条纹图案,干净又漂亮,而且样式也好。床单和枕套是米白色的,配着同色的枕巾格外好看,而且那枕头和被子看着好柔软暖和的样子。手一按都陷下去了。

她自己带的也都是新的,彩条的床单,桃红的枕套和大红的枕巾,花色鲜艳的被套,新棉花厚实保暖,都是她干妈特地从魔都给她带的。她原来还非常满意,但现在…

不说沈秀的被褥一看就是配套的。和她这样零散搭起来的不一样,就说那花色。对比着沈秀的总感觉太过花俏了。更不要说对方那不知道用什么填的,软的不可思议的被芯、枕芯和褥子了。

“我嫂子做的。”沈秀抿嘴笑,表情是难以掩饰的自豪,“我嫂子手艺可好了,这个被单还是简单的,另外一套才是好看呢。”

她从行李包里拿出另外一套带来替换的被单,和铺好的那套裁剪简单胜在大方的被单不同,这套被单是刺绣的,除了床单是简单的粉色,被套和枕套上都用银色丝线绣满了姿态各异的蝴蝶,精致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

林小乖虽然不赞同沈秀这般炫耀的行为,但也知道少年人都有这种心思,便是自己年轻时也有这种喜好,顶多就是炫耀得比较隐晦罢了,因此便也没有阻拦。

再者,她看着这季红芬气质大方坦然,应该不是会因为这点小事心生嫉妒的人。她便是个心胸狭隘的人,那被单沈秀早晚要拿出来用,该招来的嫉妒早晚会招来的。

季红芬这会是真的目瞪口呆了,她看着那精致漂亮得不像话的被套,一脸赞叹道:“好漂亮!”

这样说着,她看向林小乖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敬仰,“林姐姐这是刺绣吧?”她原本想叫林大嫂,但看着对方光风霁月的样子,觉得这称呼有些不搭。

林小乖点了点头,无奈道:“这本来是去年给秀儿的生日礼物,她非要带过来,我们也没拗过她。”按她的意思,是不想这么张扬的,还另外准备了一套款式同样简单的蓝色小碎花被套。只是那套蝶纹被套秀儿一直没舍得用,这会考上中专,觉得意义重大,才决定带过来用。她这么兴致盎然,林小乖劝了两次没用也就没强求。

只是秀儿满足虚荣心归满足虚荣心,她可不想她被同宿舍的室友当成是土豪,被疏远孤立。

她可不指望秀儿有多高的交际手腕。

季红芬是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了对方的话外音,对着沈秀道:“你嫂子对你真好。”

她这话说得不无真诚,她上面有个已经成婚的哥哥,嫂子平时对她也不错,只是每次爸妈在她身上多花点钱,对方不说,她也能看出她心里是有意见的。开始她还暗中弥补一番,时间久了,见嫂子还是那样,她也觉得没意思了,索性也听之任之了,反正哥哥是疼她的。

这会见林小乖又是给沈秀做被套又是为她打点关系的样子,她心里难免有些羡慕。

沈秀闻言脸颊有些红,却是一脸高兴,她其实一直都觉得哥哥娶了嫂子是她这辈子遇到的最幸运的事,只是她在情感上腼腆,也从来没说过,这会被季红芬一说,觉得自豪之余又有些害羞,有种自己的秘密被人道破的羞涩。

林小乖倒是没发现沈秀的小情绪,她将蝶纹被单收到行李包中,口中道:“这套被单的床单有些大,你用的时候记得把它这在褥子里。”被套和枕套还好,床单因为是照着家里的床做的,所以有些大了,不过也没事,这会很多人出来上学被单都是家里拿的,并不会特意做,哪里会都是合适的。

“还有这个。”林小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棕色小巧女式皮革钱包递到沈秀手里,“里面有给你准备的零花,你自己收好别弄丢了。”

她本来还想不到给沈秀准备零钱的,只是沈迟这个大男人根本没有给妹子零花钱的概念,偏沈秀还是个内向的,从来不跟哥哥要,平时的零花都是自己外快赚的几毛几分。后来给零花钱给的习惯了,沈秀平日的花用也都变成她给了。

“嗯。”沈秀点了点头并没有打开钱包看。

“要是不够了就打电话给我说。”顿了顿,林小乖又道:“你的棉袄我还没来得及做,等到了魔都我做好了再给你寄过来。”

沈秀连连点头,眼底已经有了泪光。

“你惯用的东西都给你放在行李包里,缺什么了写信或打电话告诉我,我给你寄来。”林小乖柔声嘱咐道。

“我知道了嫂子,你和我哥还有小年糕也要好好的。”沈秀声音哽咽道。

沈迟在一旁一直没开口,等她们说完,伸手揉了揉沈秀的头发道:“走,我们去吃饭吧。”

“嗯。”沈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行李包锁进柜子里。

林小乖看向季红芬,“季红芬同学也过来吧。”

“不了。”季红芬摇头道:“我家就在省城,现在就是过来收拾一下,还是要回去吃饭的。”

这会可不是后世,请吃饭是再常见不过的事,而且对方一家人吃饭,吃完就要分别了,她显然不适合在场。

林小乖也没有继续挽留,只是邀请她和他们一起下去。这次,季红芬倒是没有拒绝。

两方在校门口分别,沈迟带着他们去了一家小饭馆,点了两个荤菜一个素菜一个素汤。

一顿饭吃得很安静,除了小年糕时不时发出的啊啊声,并没有人开口。

“回去吧,等有空了我们会来看你,你放假了也可以到魔都来。”沈迟开口嘱咐道。

目送沈秀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沈迟揽着林小乖的肩膀道:“走,我们去车站。”

省城到魔都很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已经到了这座他们会待上两年的城市。

看着眼前不如记忆中熙熙攘攘却依旧繁华的街道楼宇,林小乖神色淡淡,心底却是一阵复杂。

魔都寄托了她上辈子大半的人生,她对的感情不可谓不深。

如今,她来到了这儿,却已经做好了告别的准备。

如同告别上辈子的自己。(未完待续)

第12章 香艳

因为收拾新居已经来不及了,因此沈迟并没有领着林小乖去军区大院,而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

“先在这住一晚,睡精神了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沈迟这话不止是说他自己,也是在说林小乖。

虽说不打算在魔都长待了,但和同僚之间的关系还是要打好的,至于林小乖,她在家里做这个做那个,把其他人要的物事都鼓捣出来了,他们一家三口却是除了钱、足够替换的衣服和儿子要用的东西其他什么都没带就来到魔都了。

当饭,这也有林小乖不想带太多累赘的关系。

小年糕这一天很兴奋,连午觉都没睡,只是到现在已经累得很了,晚饭还没吃,林小乖只是把他往旅馆的床上放了会,回头他就已经睡着了。

林小乖皱起眉头,沈迟道:“我出去一趟,把晚饭端屋里吃吧。”他知道妻子的顾虑,便是他,也不放心将儿子放在房间自己出去吃饭。

“那好。”林小乖点了点头。

草草吃了晚饭,一家三口就休息了。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儿子的哭声吵醒,迷迷糊糊起来给他喂了奶。

以至于一大早沈迟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极其香艳的画面——娇艳可人的妻子睡得安然,乌发散了一片,却衣衫半褪,露出胸前一边的雪白,儿子两手捧着那雪白,小嘴半含着那雪白之上的粉樱睡得香甜。

——原来林小乖喂奶喂到一半睡着了。

一阵热气上涌,沈迟下意识捂住鼻子,好半晌才平静下来,小心将那粉樱从儿子嘴中拨出。咽了咽口水动作颤抖地帮妻子将睡衣的扣子扣好。

等这些做完,沈迟已经满头大汗,呼吸都粗了。

林小乖睡得很沉,因此直到醒来也没有发觉中间发生的事,当然也有沈迟没有表露出异样的原因。

沈迟这次被调到了魔都警备区。以他的级别也是不小的军官了,林小乖记得他上辈子这时候也是调到了这,只是级别没这么高,立了不少军功后才达到了目前的位置。后来,他有机会去能够得到更好发展的n市大军区,那会她巴不得和他分开。工作也到了关键时刻,因此咬死了要留在魔都,后来沈迟到底没去成,仍旧留在了魔都警备区。后来离婚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仍旧没挪窝。只是即便如此,他的晋升速度也很快,最后成为掌控警备区,成为一方司令员,大权在握,连各大军区都要忌惮三分。甚至,只是正军级单位的警备区出了沈迟这个正大军区职的上将。

那时候的她无心去探寻缘由,如今的她却无从探寻了。

到了地方。沈迟拿了调令去军营区报道,林小乖则抱着小年糕等她。

很快,沈迟带着一个穿着橄榄绿军装的青年走了出来。

“婉婉。这是王维军,自愿过来给我们当向导的。”沈迟介绍道。

“你好。”林小乖隐晦地瞥了眼对方的肩章,三粗折杠加一颗符号,是六级士官。

也是,像沈迟这样年纪轻轻就爬到中校军衔的委实不多。

“嫂子好,嫂子你叫我小王就行。”警备区很难看到像林小乖这么漂亮的女人。王维军有些腼腆,眼睛都不敢看她。

“小王你好。”林小乖从善如流。

她笑容可亲。王维军越加难为情,磕磕巴巴道:“军属区在这。嫂子跟我来。”这会他已经把沈迟忘到脑后了。

沈迟嘴角勾起一抹浅笑,似是对眼前的情景并不在意,只是真相如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军属区离军营区并不近,走路要小半个钟头,王维军带着他们来到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前。

“三楼东面的屋就是嫂子你们的,很容易找到,你们自己进去吧,我就不打扰了。”王维军总觉得沈迟这位上官笑得有些渗人,只是仔细看又似乎是自己的错觉,他不得其解,索性留下钥匙走为上策。

林小乖还没来得及客气两句,王维军就一溜烟跑了。

她眨了眨眼,“那我们进去?”

沈迟牵起她的手,拉着她走进了军属楼。

或许是都在出早操的关系,家属楼里并没有看到人,如王维军所说他们很容易找到了他们今后两年的家。

沈迟用钥匙打开门,林小乖走进去看了下,屋里应该是粗粗打扫过的,并没有灰尘堆积的景象。

打开几间房门一看,林小乖有些惊讶,居然是四室二厅的屋子,虽然不像后世那般豪华,不过也贴了瓷砖,两个卫生间还有浴缸、镜子和抽水马桶,基本的家具和厨具都是齐全的,看着格外干净敞亮,不过想到沈迟如今的级别,她又觉得不意外了。

拿出小毯子铺在地上,把小年糕放在上面,林小乖挽起袖子开始做二次打扫,好在拖把、水桶和抹布这类打扫工具还是有的。

沈迟也过来帮忙,两人分工合作,沈迟负责打水换水这些力气活以及擦窗户这种危险的活,林小乖则负责扫地拖地和一些家具物件的擦洗。

屋子大了有时候也不好,好在他们是吃了早饭来的,干了一上午,总算把屋里收拾干净了,剩下的就是添置生活用品了。

收拾好打扫工具,饥肠辘辘的两人就抱着小年糕去食堂了。

食堂里一片热火朝天,刚刚训练完的士兵三五成群地说着话,音量比起常人要显得更洪亮。开始没人注意到他们,但等到第一个人注意到的时候,因为两人外貌实在太出色,你提醒我我提醒你的,就越来越多人看过来了。

“是沈中校吧?”这时,一个身形高壮,看着三十出头的男人越过其他人走上前道:“我是姜卫,中尉军衔,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人群里传来哗然声,中校!?这人看起来还没有三十岁吧?

“你好,叫我沈迟就可以了。”事实上在部队,私下里通常都是不论上下级别,直接称呼名字的,当然,若是遇上喜欢摆谱刁难人的上司就不好说了。

但显然,沈迟并不在那一类中。

见他并没有半分倨傲,姜卫紧绷的表情略有缓和,他看向一旁的林小乖,“这位是嫂子和侄子吧,我家就在你们楼上,嫂子平时空了可以去找我爱人嗑叨两句。”

这人看着不太好相处,但从说的话上却不难看出是个热情直爽的。

“到时一定会去叨扰。”林小乖微微笑道。

她笑容柔婉,姜卫心里却有些讪讪,这位一看就是和自家那位说不到一起的。

姜卫并没有多打扰就离去了,沈迟去打了饭菜,两人因为饿坏了,也顾不上挑剔,吃得很香——事实上,警备区食堂的伙食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沈迟以前所在的j省部队就比不上。

小年糕因为来之前已经被喂饱了,因此也不闹腾,正好奇地看着周围那一片橄榄绿。

他们吃饭的时候,有不少人在打量他们,等到他们吃完,就开始有人上前打招呼。

等到从食堂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林小乖有些不适的舒了口气,这种直白的热情多了也会让人惊悚。

“你和小年糕回去吧,我得去军营区了解一下工作。我问过了,家属区是有杂货商店的,东西可以到那边买,若是拿不动,你放在店里,等我回去时绕路去捎一下。”沈迟送她到家属区门口道。

“你去忙吧,这些我做得来。”自己用的东西,林小乖自然不打算去杂货商店随便买,不过这话用不着和沈迟说。

回到家里,林小乖在兑换商店买了一套被褥,铺上后将哄睡的儿子给安置好,然后开始布置新家。

被褥床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这些先从兑换商店买来放置好,然后是一些小物件,毛巾、桌布、沙发垫、地毯、窗帘、杯子…等到林小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醒来的小年糕被她抱到地毯上正玩着玩具,她手上则做着一件白衬衫。

“杂货店的人怎么说你没去?”沈迟进门劈头就问道,只是一抬头,他就愣住了,指着屋内像模像样甚至超出期待的各色物件道:“这些哪来的?”

“买的啊。”林小乖缝好最后一针,剪断线头道。

沈迟皱眉,“你去外面了?”

林小乖不点头也不否认,只道:“杂货店那些东西我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