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嫂奋斗史/重生之农家奋斗史 作者:苏四公子
原主作天作地,爹娘老实巴交,弟妹桀骜不驯,还捡得便宜未婚夫一枚。
刘好好:内个谁,我要在这片热土上造福一方百姓,没闲心和你回家。
内个谁: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严肃脸)。
刘好好:订婚不受保护(傲娇脸)。
内个谁:(无语问苍天)
第一章 穿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你这个,这个没出息的女人!”屋外传来男人不耐烦的骂声,男人的声音瓮声瓮气的,似乎不常骂人,实在是气急了才结结巴巴地蹦出几句话。
女人的低泣着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男人的声音更大了,“她要死就让她去死好了,你还管她做什么?还拿钱给她买药吃,我看她早点死了算,把我们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我的妹仔啊…”女人的声音并不大,但显得极为伤心。
“就你惯着她!才把她惯成这副德性!”
“明明就是她阿公惯的…”女人的声音很委屈。
男人像被扼住了喉咙,立刻没了声音,过了片刻,怒气冲冲地踹了墙边的农具一脚,响起一片叮叮当当的声音。
男人走后,屋外顿时安静了下来,除了隐约的哭泣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声响了,袅袅的药香从屋外慢慢飘了进来。
屋里躺着的人慢慢睁开了眼,平静地盯着房梁,视线缓缓地向下,落在自己那双略显粗糙的手掌上。
这是刘好好的手,却不是她的。
她从生下来开始就没有做过粗活,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一双手更是保养得莹白细嫩,现在的这双手虽然没有干农活的茧子,但是粗糙皴裂,一看就知道没有经过精心养护。
在她醒来之前,她还是H市最年轻有为的副市长刘皓月,恩师刚刚被提调入京,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谁能想到她却在赶着去参加一个重要会议的路上,遭遇车祸,车子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出高速护栏之外。
意识清醒的最后一瞬,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剧痛之后,她就出现在刘好好的身体里,接收了属于刘好好的全部记忆。
1976年,对她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年份,刘皓月是个标准的八零后,对这个动荡而又充满了激情的年代,所有的了解都仅限于书本和父母家人的只言片语。
好在这里还是H市,甚至还是她曾经工作过的永乐县,对这里的情况总算不是两眼一抹黑。
“妹仔啊,来把药给喝了。”一个满脸皱纹的黑瘦女子走了进来,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操着一口带了些奇怪腔调的南省方言招呼道。
南省方言承自古汉语,与普通话毫无相似之处,南省的语言体系十分复杂,还分为不同地区不同语系,永乐县虽然是H市下属的县,在发音腔调上还与正宗的H市方言,也就是南省话略有不同。
如果不是她在永乐县工作了好几年,恐怕还很难一下子适应这样奇怪的腔调。
这个黑瘦女子是刘好好的母亲程招娣,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妇女,长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让她的面容看上去就像个饱经沧桑的老妇,而她的实际年龄只比前世的刘皓月要大上几岁。
刘皓月,现在只能称她为刘好好了,勉力坐了起来,接过程招娣手里的瓷碗,含含糊糊地道了声谢,小口地啜了一口药,立刻皱起眉头。
“别怕烫,夏医生说了,药就是得热热地喝下去才对劲,这么冷的天,你就这么跳了河,要是受了寒今后可有的你苦的,”程招娣唉声叹气,“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你阿公又不会害你,我看那庄立军也不错,毕竟人家是庄家的人啊,如果不是看在你阿公的份上,他们家怎么会娶你?你嫁过去,他们总不会少你一口饭吃…”
“我没跳河。”刘好好依旧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纠正,根本没心思听程招娣那一连串的唠叨。
她不是怕烫,而是怕苦,她前世幼年身体不好,成天与药罐子为伍,中药西药就没断过。
西药还好说,一看到中药她就怕得厉害,为了让她喝药,家里长辈准备了许多蜜饯,喝一碗药起码要吃上三四块蜜饯才行,哪怕她长大成人了,依旧改不掉嗜甜的小毛病。
这个年代蜜饯可是个稀罕东西,刘家的家境在村子里虽然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但也没有奢侈到能弄到蜜饯给她配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既然到了这么年代,就算她再不适应,也要下定决心从今往后过苦日子了。
她捏着鼻子一气把汤药喝完,苦涩的味道在她的口腔里久久不能散去,她哑声问,“有水吗?”
“你说什么?你没跳河?”程招娣还没回过神来,一脸惊讶地又问了一句。
“嗯,没跳河,谁说我跳河的?”两人的频率虽然不在一个频道,但她心里却明白,前面那个刘好好是真的绝望轻生跳河自尽了的,这才给了她一个借尸还魂的机会。
可是既然她还得用刘好好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就不能承认自己跳了河,一个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有事没事跳河的女人名声能好到哪里去?
何况刘好好伤心跳河的理由还那么可笑…
“林婉英说的啊,她不是一直和你玩得好,她手里还有你的遗书哩,你爹为这事儿气得不行,还嚷嚷着要让你死了算了…”程招娣又抹起了眼泪,“这要是传到庄家那里,你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给我一碗水。”她的声音不大,神色依旧平静,嘴里的苦味让她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听程招娣那混乱的叙事。
程招娣却对她的倨傲习以为常,刘好好是刘老爷子的心头肉,也是村里唯一一个读到高中的孩子,就连她老爹刘长生都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她被惯得心高气傲,除了对她的好友林婉英掏心掏肺之外,对所有的人都一副眼睛长在头顶的高傲模样,对她这个任劳任怨的亲妈更是呼来喝去,刘好好此时的态度已经算是好得惊人了。
程招娣到屋外倒水去了,刘好好坐在床沿,细细搜索着记忆,似乎刘好好跳河之前真的留了一封遗书给林婉英。
她眸光微冷,就算现在她没死成,有这封遗书在,林婉英就能再逼死她一次。
第二章 婚约
那时候的刘好好万念俱灰,本也没想着要留什么遗书,林婉英却哄着她,说不能就这么白死了,要留下字据,今后一定帮她找庄家算账,为她报仇,刘好好向来信任这个好朋友,傻乎乎答应了,写了一封控诉庄家逼婚的遗书交给了林婉英。
逼婚?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刘好好还真当自己是苦命的白毛女吗?
她扶额长叹,刘好好在村里也算是个“知识分子”了,可是一肚子的书都白读了,连最基本的是非都不分了。
庄立军和她的婚约,是她爷爷刘大力“以死相逼”换来的,真要论逼婚的话,也该是刘大力逼婚。
大目村是革命老区,闹革命那会儿庄见明还是个团长驻扎在大目村,刘大力则是个游击队员,庄见明和刘大力谈得来,常到他家吃饭喝酒,两家感情十分深厚。
一次敌袭中,刘大力的父亲为了救庄见明而死,而且死状极惨,庄见明和刘大力抱头痛哭,从此与刘大力兄弟相称,甚至亲自为老人披麻戴孝。
后来南省形势吃紧,庄见明率部撤离南省,彼时庄见明的长子庄南生刚出生不久,不便随行,只好将庄南生托付给异性兄弟刘大力。
那时候刘大力的家境也不好过,但还是毫无怨言地养大了庄南生,待他比待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
后来形势稳定了,庄见明才将庄南生接回庄家,那个时候庄南生已经在刘家生活了十来年,他对刘大力比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还亲,对刘长生这个“幼弟”更是关爱有加。
庄见明在庄南生的生母去世后,又续娶了妻子,后母和异母弟妹对庄南生既客气又提防,庄南生和他们也相处不好,凡是都更想着刘家一些,几乎视刘大力如父,刘长生如手足。
亲生儿子对养父比对他还亲,庄见明不但毫无怨言,还十分赞赏,当初像他这样将孩子托付给老乡的人不少,但能够找回来的却不多,就连领袖的儿子都还找不回来呢,而刘大力不仅养大了他的孩子,还将庄南生教得很好。
后来他得知刘大力那个当年和庄南生差不多大的长子在幼时死于营养不良,刘大力的亲生儿子在饥荒中饿死了,而庄南生活了下来,还活得很壮实,这意味着刘大力在亲生儿子和他的儿子中,选择了他的儿子。
这样的恩义只有在赵氏孤儿这样的故事里才听说过。
据说刚知道这件事的庄见明痛哭流涕,差点跪在刘大力面前,自此之后庄见明将刘家人看作自己的至亲,不允许家人说刘家半句不是。
如果不是刘长生因为贪玩从山上摔下来,一条腿变得有些微跛,庄见明和庄南生都想将他送进部队里去。
这些年庄家一直想要报答刘家,可是刘大力只有一子一女,刘大力宁愿一家人在村里务农,过苦哈哈的日子,也从来没有求过庄家什么事。
刘大力越是施恩不图报,庄家人心里越是内疚,几乎是每个月都按时往刘家捎东西,有了他们的接济,哪怕是在困难时期刘家人也没有饿过肚子,刘好好甚至还得以上了高中,在整个大目村,刘大力的地位十分超然,别说是生产队长了,就连公社上面的书记都对刘大力笑脸相迎。
刘大力这么多年都无欲无求,但临死前却向庄家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让自己的孙女刘好好嫁入庄家。
这么一点点小小要求,庄见明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有好几个儿子,庄南生已经结婚生子了,孩子比刘好好还大了,当然不可能。
但是他在解放后娶的老婆又给他生了几个儿子,至今尚未婚配,当下大手一挥,庄家的男儿任刘好好挑选。
这话一出,庄见明的后妻可不乐意了,庄南生又不是她生的,她做什么要为了这个拖油瓶感谢刘家?还要自己的宝贝儿子娶一个乡巴佬?谁得利就该谁偿还!
当下便提出来庄南生的长子庄立军和刘好好的年纪相近,那才是真正的良配。
庄南生受了刘家的恩惠,自然毫无怨言,他在心里把刘好好当成自家侄女看待,侄女变成儿媳妇,亲上加亲,好得很。
就算他老婆天天哭哭啼啼地在他耳边唠叨,也丝毫不能改变他的决定,而庄立军又是个闷葫芦,对娶个乡下姑娘做妻子这件事,完全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这桩亲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可是从来没有人问过另一个当事人刘好好姑娘的意见,刘大力虽然疼爱这个孙女,自认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可是他毕竟是个老头子,哪里知道少女心事。
刘好好早就喜欢上了村里的一个知青,虽说两人还没正式确定关系,但平时眉目传情,彼此心里都有数,她也早就已经认定了那个戴着眼镜,热爱诗歌的白净青年。
得知自己莫名其妙订婚的消息,刘好好当时就哭得死去活来,当时就晕了过去,外人不知道,以为她和刘大力感情深厚,老爷子死后她伤心过度。
她的心事刘长生和程招娣理解不了,只有她的好姐妹林婉英始终在她身边安慰她,后来在林婉英的撺掇下,她一根筋地认定庄家是强抢民女的地主老财黄世仁,她就是红颜薄命的白毛女,命苦的自己无法和强势的庄家对抗,只能以死和命运抗争,于是就留了遗书跳河,指望着林婉英能拿着那封遗书逐级上告,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原来的刘好好还真是个作天作地,最后把自己作死了的主儿。
她捏了捏眉心,身上蓦地出了一身冷汗,她从政多年,心思较常人要更缜密谨慎,刘好好这不仅是要把自己作死,让刘家和庄家恩断义绝,还想整死整个庄家啊。
在这个年代,人们一个个都夹紧尾巴,小心翼翼地做人,生怕落人把柄。
庄见明几上几下,也已经被整怕了,现在应该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那封“遗书”如果传扬出去,很有可能庄家就万劫不复了。
第三章 失来处
她虽然对婚姻没有兴趣,没想要替原主嫁入庄家,但是现代社会婚姻自由,不结婚的办法有千百种,为什么要用这样损人不利己的法子去害人?
如果没有庄家,就凭瘸着腿的刘长生和单薄的程招娣,他们一家这么多口能够吃得饱穿得暖吗?刘好好能有机会上高中吗?
刘家当年是对庄家是有恩,可是庄家对刘家也不是毫无回报的,至少庄家人从来没有亏欠过刘好好什么。
她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刘好好到底还是个孩子,只会死读书,被宠得毫无分寸,被人稍一撺掇就上当,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做出的事已经无异于恩将仇报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一定要把那封“遗书”取回来,把这件跳河自尽的风波当作失足落水,悄无声息地压下去。
“来喝点水,知道你怕苦,加了些糖。”程招娣将瓷碗递给她。
她有些意外,没想到程招娣这么细心体贴,竟然舍得将稀罕的糖水给她喝,连忙低声道了谢,小口地啜饮起来,不过程招娣放的糖实在太少了,她将整碗水喝进去,也没喝出丁点儿甜味,不过嘴里那令人难以忍受的苦味倒是散了不少。
“家里还有些姜糖,夏医生说你受了寒,多吃些姜糖好,要不我给你拿一颗过来?”看着她那意犹未尽的模样,程招娣小心翼翼地问道,姜糖是之前庄家送来的,自从刘好好知道自己要嫁给庄立军后,就对庄家送来的东西很不待见,自己不吃,也不准弟弟妹妹们吃,有好几次耍性子,还想把那些东西扔出家门,所以她只敢试探地问上一句,生怕刘好好又发起怒来。
“不用了,留着给弟弟妹妹吃吧。”虽然她也想吃糖,但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下头的那几个小孩子肯定比她爱吃,她都这么大个人了,没理由去和几个小的抢东西吃。
果然,她还是不肯吃庄家的东西,程招娣十分忧虑,但又隐隐松了口气,至少这次她没有大吵大闹地要扔东西,这也是个好兆头,说不定过段时间她就想开了…
可是她今天还跳了河,怎么可能想得开?
不对,她不是说自己没跳河…
程招娣的脑袋瓜并不算特别灵光,多想了一会儿,思路就开始混乱起来。
“阿妈,林婉英怎么没来看我?”她突然抬头问道。
程招娣一脸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得讷讷道,“这个点儿,兴许她在地里干活…”
她一哂,原主看不出来,她却看得通透,林婉英一直妒忌着刘好好不用下地干活,还能一直读到高中,她明面上甜言蜜语地和刘好好做朋友,暗地里使了不少坏。
这世上就有一些心理阴暗的人,自己过得不好,看到别人样样都比自己好,就会产生一种比嫉妒更恶毒的情绪,这种恶意毫无来由。
就像刘好好不仅从未对不起林婉英,还事事为她着想,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给她留一份,就算是对她自己的亲弟妹,都没有这么亲切,可是林婉英还是恨她,恨不得她去死,恨不得她全家都身败名裂,甚至连和她有牵扯的未婚夫一家也不想放过。
倒是有几分聪明算计,她在心底冷笑,面上却十分冷静,“阿妈,我没事了,你别守着我了,我躺一躺就好了。待会儿你要是见到林婉英,帮我给她递个话,说我有事想要和她商量,这话我只和她一个人说!”
“你不会还想着做傻事吧?”程招娣吓了一跳,紧张地拉着她的手,“妹仔啊,你可千万别犯傻啊,你要是再做傻事,阿妈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了…”
“不会的,”她拍了拍程招娣的手,一脸困乏地重新躺下了,“我先睡一会儿,阿妈,你别忘了帮我把林婉英找来啊。”
刘好好是真的困了,蓦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饶是她性情坚毅,此刻也有些心力交瘁。
也顾不上挑剔这里的墙壁漏风,虫子四处乱爬,倒头就睡,迷迷糊糊中,她看见了自己成了烈士,棺材上盖着红色的旗帜,想必遭遇车祸的死相太过恐怖,棺材被盖得严严实实的,完全看不见自己的遗容。
鲜花和人群簇拥着棺材,领导在台上声情并茂地读着她的生平事迹,号召大家学习她的爱岗敬业,同事下属们则应景地小声啜泣着…
她之前也参加过几次这样的活动,现在主角换成了自己,她觉得又可笑又讽刺。
她无所谓地看着那个风华正茂的自己被永远定格在黑白画框里,根据套路,接下来一段时间全市都得开始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了。
突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原本淡定围观自己葬礼的她循声望去,看见那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夫妻抱在一块儿,哭得十分伤心。
这一对老人再熟悉不过了。
“爸爸妈妈…”她怔怔地看着那对相互搀扶的老人,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她可以失去自己的一切,包括她引以为傲的事业、容貌和财富,唯独不能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亲人。
爸爸妈妈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竭尽所能地给了她优渥的生活环境,费尽心力地将她养育成人,悉心教导成材,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着她,结果却换来这样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她走了之后,他们俩怎么活下去?
比子欲养而亲不待更痛苦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的情绪瞬间崩溃,想要冲上前去用力地抱住自己的父母,却有一堵无形的墙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发了狠,一遍一遍地撞向那堵光墙,直至筋疲力尽,失去知觉。
刘好好是被村里大喇叭的广播给吵醒的,富有年代感的歌曲在村庄上空盘旋,让甫睁开眼的她有些茫然。
亲眼目睹自己葬礼的她,终于接受了自己成为刘好好的事实,她已经失了来处,刘皓月现在恐怕已经被烧成一堆灰了,她就算回去也只能做孤魂野鬼,还不如在这里好好再活一回。
她闭上眼,心口还残留着离别的疼痛,却只能将对父母的思念压进内心深处的角落,再次睁开眼时,眼神已经变得清明坚定。
第四章 偏心
此时夕阳西下,窗外是一片南方乡村的景色,小村三月透出一片蓬勃的生机,夕阳镀在水田里,倒映着粼粼的水光,几处炊烟升起,一片安宁祥和。
自己在永乐县任职的时候,几乎走遍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美好的景色。
那时候的永乐县是H市数一数二的富庶,几乎已经没有人务农了,村里的房子一幢接一幢地盖起来,全都是乡村别墅土豪风,虽然奢华却少了现在的生气勃勃。
晚风夹杂着新鲜的水气扑面而来,带着一丝沁凉的清新。
无论怎么样,自己重生在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年代和土地,已经算是幸运了。
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撩开布帘走了进来,随意地看了她一眼,用力地“哼”了一声,就自顾自地开始打扫。
刘好好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个小姑娘,这是家中的老三刘天天,性格外向泼辣,嘴皮子十分利落,在她的三个弟妹中算是聪明伶俐的了。
不过原主和她很不对付,刘好好讨厌她那张刻薄的利嘴,她讨厌刘好好那眼高于顶的姿态,虽是两姐妹,也差了不少岁,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剑拔弩张,是实打实的冤家死对头。
明知道刘好好在床上休息,刘天天却故意拿着扫帚弄出巨大的声响,将屋子里的灰扬得到处都是。
“你这样越扫越脏。”刘好好心平气和地说。
刘天天冷笑一声,挥舞着手里的扫帚,“光会耍嘴皮子有什么用,你那么能,你来扫啊!”
刘大力当年宠爱刘好好,什么活都舍不得叫她做,警告儿子儿媳,这个聪明的孙女是念书的料,不准他们让她干活。
所以刘长生夫妇从来就不敢使唤这个长女,刘好好的生活条件虽然算不上顶好,但却在家里被宠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最普通的打扫、洗晒这样的事情都很少做,她的两个妹妹就没那么好命了,从七八岁开始就帮着家里干活了,要强的刘天天始终为自己不平等的待遇耿耿于怀,没少在刘好好面前折腾。
“我来吧。”刘好好哪里看不出她在使坏,索性下了床,趿拉着鞋接过她手中的扫帚。
刘天天像看到鬼一样看着她,任由她抢过扫帚,刘好好哪回不是摔帘子走人,今天怎么这么勤快主动干活了?
她这往河里一跳,把脑子给摔坏了?
刘好好的动作算不上利落,毕竟无论是原主,还是她自己,对家务这种事情都很不擅长,好在扫地这种活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不至于让她在这个十多岁的小丫头面前太过丢脸。
布帘再次被掀开了,这回进来的是程招娣,一看到刘好好在扫地,刘天天在一旁干看着,顿时就急急地夺过刘好好的扫帚,“大妹,你好端端地扫什么地啊,快躺到床上去,要是受了寒气怎么办?”
“还有你这个死丫头,叫你进来扫个地,你怎么又偷懒?你大姐病还没好,你就敢指使她干活,我看你就是欠揍!”程招娣转向刘天天,气不打一处来地给了她屁股几扫帚,打得刘天天“哇哇”直叫。
刘好好看得目瞪口呆,这是刘天天的亲妈吧?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打?偏心偏成这个样子,简直比后妈还狠。
刘天天抹着眼泪咬着牙,狠狠地剜了一眼刘好好,她早已习惯了程招娣的偏心,“刘好好,我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假模假样地下床扫地,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你胡扯些什么呢?偷懒还怪到你姐身上去了?!”程招娣在刘好好面前是温顺的老黄牛,在刘天天面前却是强势的大老虎,她狠狠瞪了刘天天一眼,朝着她的屁股又是一扫帚,“快干活!别偷懒!”
程招娣这两下子也就是装模作样,打在身上并不疼,但伤的却是刘天天的自尊心。
“阿妈,是我自己要干的,不关天天的事。”她连忙出言解释道。
“夏医生说了,你落了水得好好休息几天,你好端端干什么活?快躺回床上去!”程招娣柔声道。
刘好好前世是独生子女,被父母惯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是留给她一个人享用的,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有个兄弟姐妹,会是什么样子的,更没有想到原来做父母的也是会偏心成这个样子的,兄弟姐妹之间也会妒忌仇视彼此的。
现在她成了刘好好,看着自己现在的妈如此偏心自己,尽管身为既得利益者,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妈,我睡了一下午早就没事了,这点儿小事,我能干。”她干笑两声,抢过程招娣手中的扫帚,“天天上学也累了,就让她歇会儿吧。”
“她上学累什么?还不是混时间偷懒不去干活,”程招娣嗤笑一声,“她就不是块读书的料,我看明年就别让她读了,让她早点回来帮忙干活。”
“我不要!刘好好都能读,凭什么不让我读!”刘天天也不是好相与的,立刻不干了,往地上一赖,就开始撒泼打滚。
“你要是读得和你姐一样好,再难也供你读,可你看看你这副样子,好吃懒做,就不是读书的料子,还不如回来和二妹一起干活,还能多赚两个工分,省得我和你阿爹累死累活地养活你们仨,还要供你们读书,读到最后有什么用?读不上去还不是得回来下地,白费了那么多钱…”程招娣又开始絮絮叨叨地念了起来。
刘好好终于有些明白刘长生和程招娣为什么对她这么尊重了,说到底还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她虽然不会干农活,但凭着自己是村里难得的高中生,已经在小学里找了个代课老师的活儿干,一个年轻的农村小姑娘手里有一份工资,这是十分体面的事情,何况有风声说她很快就能转正,到时候又能给家里多带来几块钱的进项。
原来的刘好好虽然清高得不着调,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把每个月的工资上交给父母,也算分担了养家的重担,所以她在家中的地位才如此超然。
第五章 变化
刘天天就算再看不惯她,也没有和她比的资格,她和刘好好争宠,纯属找打,可她偏偏学不乖,都这么大的姑娘了,还一言不合就满地撒泼。
“我看这书还是要读的,”刘好好看着程招娣唠叨个没完没了,还时不时给刘天天一扫帚,刘天天也不消停,在地上嚎啕不止,一个头被吵得两个大,使劲摁了摁太阳穴,缓缓地开口,“天天多学一点,以后也去读高中,长大以后做个小学老师或者赤脚医生也比种地强。”
“念高中,她哪里是这块料?”程招娣一脸看不上,村里这么多孩子,也就刘好好一个读了高中。
读书其实是个苦差事,尤其是对刘天天这种天资并不算如何聪颖的人来说,与其让她读书还不如让她去干活,可是她不甘愿,不甘愿自己比刘好好低了一头,于是处在一种既不想读书,又不甘愿不读书的情绪中。
“不是这块料,也能慢慢磨成这块料,对了,今后说不定还能做会计,咱们生产队的会计忠二伯年纪大了,再过几年就干不动了,天天好好学几年,以后去接忠二伯的班,还不比下地挣工分强?”
会计不仅是生产队干部,还是生产队长的亲信,活不重,但在生产队里人人都得给他几分面子,刘天天如果能当上会计,那日子可真是美得不敢想象…
刘好好描绘的前景太过美好,程招娣本来耳根子就软,脸上立刻出现了几分意动,“这能行吗?”
“这就得问天天了,如果她真想读书,就好好读,也给家里争口气。”
“假模假样,真恶心!”刘好好难得为她说话,刘天天很受用,可到底下不了面子,只是翻了个白眼,大喇喇地在床上坐了下来,盯着天花板看,但是不可否认刘好好的话在她的心里还是留下了印记,如果真能当上会计…
她已经开始想象自己昂首挺胸,威风八面的样子了。
“你看,你看,就是不能太惯着这个臭丫头…”程招娣看着刘天天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对着她的脚又是一扫帚,“她还不领情了!就这样还能上高中?”
“我也没想让她领情,她年纪小不懂事,我还能和她一样不懂事吗?阿妈,她虽然还是孩子,咱们也得为她将来多考虑考虑了。”刘好好一哂,拿起桌面上的头绳扎了个简单的马尾。
程招娣和刘天天都瞪大双眼看着她的新发型,一脸震惊。
“大妹,你怎么扎的这是什么头?”
“马尾啊。”刘好好的手停在头发上,和她们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蓦地有些心虚,“有什么问题吗?”
“大妹,我来帮你,”程招娣古怪地看着她,伸出手去帮她打了条大辫子。
“我今天又不出门,在家不用这么麻烦了。”她干笑两声,看看程招娣的短发和刘天天的两条麻花辫就知道,这里的女孩子们时兴扎辫子,像她这样随随便便扎个大马尾的并不多,尤其是穷讲究的刘好好,平时不仅要扎麻花辫,还要扎头花呢。
可是她真的对什么头花接受无能啊,明明是马尾辫更青春更有朝气一些,在她们眼里却成了自暴自弃的标志。
“大妹,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程招娣对刘好好的转变总觉得十分古怪,可又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奇怪,便归咎于早上她那莫名其妙地跳河,难道她还想着去寻死?
刘好好看着程招娣那张小心翼翼的脸,发现程招娣对她虽然偏心,但却是一种类似于敬畏的情绪,反倒是对刘天天更亲近自然。
她是刘大力的第一个孙辈,从小在他身边长大,他也最宠刘好好这个长孙女,在家里的几个孩子中,她是最聪明的一个,也乐意读书,刘大力便护着她读到了高中。
刘大力的父亲是个账房先生,受父亲的影响,他也认得几个字,在乡亲里也算是颇有些威望的人,越是文化落后的地方,越是尊崇文化,刘大力虽是老革命,但对知识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崇拜。
他在世的时候,村里那几个下放干部和知青多多少少都受过他的照拂,在这些“文化人”面前,他总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他将这种情绪也传递给了刘家的所有人。
刘好好崇拜文化人,又读了几年书,便以自己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自居,刘大力也发过话了,刘好好就是要好好学习,其他的事情一概不准来烦她,她那一对爹妈也只得将她高高供着,生生将她这个农村姑娘养成了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假清高。
而她后头的两个妹妹早早就开始学做家事,甚至有的时候还帮忙下地送个饭,帮父母打打下手,她却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老二刘学习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自然不会和她争,刘天天却是个一点就着的炮仗,每天都要到她跟前炸上几回,以示抗议,程招娣自然每回都帮着她,因为在她看来刘好好就代表了她公爹。
与其说她把刘好好当女儿,不如说把她当公爹。
“有什么好想不开的?我不是说过了吗?我真没跳河,就是不小心掉进河里去了,不是很快就被九哥救上来了吗?我半点儿事都没有,”刘好好无奈地摊摊手,“阿妈,你去忙吧,不就是扫个屋子嘛,也不是什么重活,我能做得来的。”
程招娣见拗不过她,手边又还有一大堆活计等着做,只得扭身出去了。
她一走,刘天天就立刻发出了一声嗤笑,昂着头用鼻孔表达她的不屑,“你要是能扫完屋子,我今晚的饭让给你吃。”
“谁稀罕你的饭了?”刘好好没有多理会她,一边扫地一边说道,“你既然不想扫屋子,就去把书本拿过来好好温习,要不将来还怎么读高中?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做完了吗?”
“要你管…”刘天天才不怕她,见她自己犯傻要帮自己干活,还乐得轻松,朝她做了个鬼脸,就溜出去玩了。
刘好好将屋子扫了一圈,虽不至于一尘不染,但也勉强能过得去了,看得出程招娣是个很讲究整洁的农妇,换成别人也没闲工夫每天扫屋子。
第六章 熊孩子
她仔细打量着自己的“新家”,这屋子四面漏风,屋顶漏雨,统共就只有三个房间,每一间都不到十平方米,逼仄得连走路都难,又没什么东西杂货,打扫起来倒是不难。
刘长生夫妇睡在里屋,还有一间房是刘大力之前睡的,现在刘大力死了,本来想让刘好好过去睡的,可她嫌晦气,三个小的胆子也小,没人敢过去睡,索性就空着那间房,四个孩子全都挤在外屋的大通铺上。
刘好好盘腿坐在床上,脸上有些麻木,她这么个没过过一天苦日子的人突然回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年代,不知道有多怀念自家那做工精致的纯实木地板和乳胶床垫,以前总觉得父母三不五时地忆苦思甜很烦,现在她也开始忆甜思苦了。
一只壁虎灵活地从她身边的墙上爬了出去,而一只八爪大蜘蛛则大摇大摆地爬上屋顶吐丝,还有更多不知名的飞虫一会儿飞过来,一会儿飞过去…
“阿妈,我今天打到一条灰溜溜。”顽劣的男孩子手里甩着一根鞭子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献宝似地往屋里探了探头,没看见程招娣让他有些扫兴,他看了刘好好一眼,没什么礼貌地嚷着,“阿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