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愕然,刚想点头,马上变成摇头,才不要当面承认,一定会被他笑死。

“呵呵,别不好意思啊,脸都红了。”我一听,马上用手去遮,徒惹来他们的讪笑声,平时我当然没有这么呆的,今天特别。我不依地怒目相向,狠狠瞪亚斯,他真是不厚道,欺负我很有意思吗?

亚斯甩甩头发,眼角左右两边瞟瞟,轻笑道:“谁叫你不老实呢?想我们就承认嘛,啧啧,都哭成这个样子还死要面子。。。好啦。你背后那些东西真是让人怀念,庄庄,你准备干什么呢?”

我噘着嘴。打算不理会他们,但是想念他们的心实在是渴求得过火。性子自然使不久,亚斯要问我自然爽快地回答,告诉他我计划用这种奇妙的植物改变这儿的地貌,然后再开始种粮食、挖水源、开拓新矿,打造兵器。教他们高级的魔法与武技,等到有收获时,再训练部分人,把他们组成正规军保护自己地领地,到时还可以与魔族做买卖。魔族要出兵大陆,必定需要一个安定稳固能提供军备物资的后方,这样我们这些人就有了成长的空间,等到我们壮大,魔族也离不开我们时。也就是和魔族谈条件回家地时候。

“兵不血刃,真正好计谋。”米芳接口,他冷哼数声。..“庄庄,你心肠倒真是好得狠呐。叫他们来打我们。没见得你长脑子对自己好一点,这种不求回报的便宜事你倒兴头十足。也不怕被人冤枉!啊?你、你真是屡教不改!”

亚斯笑笑,大大地摇头:“你呀,怎么就是学不乖?叫你不要接近那些人,你可倒好,不但不听我们地话,反而要帮他们来打自己人,这种事、唉,这种事也就你干得出来,真的没话说。”

那我也是被你们气疯了嘛,又不是故意的。

这句话在舌尖滚了几滚,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气死他们。

我只得装傻,兀自笑个不停,看着他们摇头苦笑叹气拿我没有办法的样子,我心里觉得特别快活,这样才是我们一贯来的相处模式,他们不给我收拾烂摊子我还不习惯哩。

忍了半天,看来看去没看到另外一个,终于克制不住启唇问人,就算是被他们嘲笑我也不管了,谁知道那只臭鸟地神力能坚持多久!我期期艾艾地问道:“那个、阿豫呢?”

亚斯意味深长地扔给我一个眼色,施施然拖着笑得阴阳怪气的米芳走到一旁,把正中间的镜面让出来,普列交叉着双臂枕在脑后,斜靠在铜柱上吹口哨,像在掩饰什么,而优在他一旁半垂着头,神思不知又飞向哪里。

怎么了?难道阿豫出事了,真的被玛多弄伤了?不会的,我慌得手脚发软,恐惧在心底偷偷地漫延,自己是不是太看得起阿豫的能力,他毕竟才二十来岁,怎么斗得过一手把众神算计得七零八落的珀格修斯?

也许,我跟他作交易是个错误的冒险。

就在我为某人担忧得心口一阵阵紧缩得发疼的时候,我想见地人随意地披着宫廷绸袍走过来,金色的腰带松松地系了一个结,神情颇为不耐烦,脸上有点不正常的红和汗珠,衣领开口颇大,不单可以看到脖子上地银链,还可以看出白的颈部以下部位有些许噬咬地红印,再往下打量,他全身上下除了那件遮住关键部位地袍子,什么也没有。

很好,我要是不明白他刚才在做什么,倒辜负了他这番努力。

我气得咬牙切齿,想要倾诉渴望见他担忧的话,早被怒火抛到九霄云外去。

我死死地盯着他,他地视线很冰冷,神情很淡漠,像在奇怪我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最不恰当的时间,坏他的好事,又像是我自找的,如果我不要求见他,就什么也不会发生。既不会被他做的事气到,又可以继续我的好梦。

他一向坦然大方,若是我没有看到,他自然不会故意来刺激我。

我双拳捏得死紧,扑哧扑哧地猛喘气,克制自己急欲喷发的气话,总得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不是么?

我们两个像在比谁更有耐心,两两相对,只是他冰冷高傲,而我怒火满身。

突然,他笑了起来,带着蓝宝石银戒的手指点点自己的太阳穴,颇为苦恼地看着我温柔而又无情地笑:“真是糟糕呢,破坏了你心目中的好形象,呵呵,抱歉,你要是事先通知一声,就不会有这种尴尬出现了。庄庄,下次想见我要记得哦,没事的话,你和他们几个继续吧。”

他也要转身继续被打断的好事。

果然,这就是他的道德。

“理由,你这么做的理由!”我默默地看着他,直到他的背影就要离开镜面范围,还是问了出来,虽然米芳的同情亚斯的怜悯优的漠然普列的沉默都在暗示我,可是,我总是不容易死心的。

阿豫单手插腰,侧身的神情更加蔑视,他从前看那些不想见的人就是这样子冷漠不快。他说:“啧啧,还以为聪明的庄庄是个例外,没想到女人都是一样的麻烦。理由?需要理由么?你真的爱上我了?咯咯,真是可怜,本王懒得跟你玩那种幼稚游戏了,你请自便。”

这番话,真是比见我一次就杀我一次狠多了,他一旦说出口便会彻彻底底地实践,这就是每个穿越女主都会碰到的事么?背叛,哈哈,原来我想见的人准备了这么大一份礼送给被抛弃的我。我看着他,他的眸子是那样温柔,他的心肠却又是那样残酷无情,想杀死他的心都有了。

他忽然回过头,生怕气得不够,加了一句:“对了,你要上谁的床都不关本王的事,往后请不要随意打上我的名号。”

我徒地瞪大眼睛,继而深深地收缩,脸上冰冷的眼泪流进嘴里,苦涩而又酸楚,原来如此。“豫.帕欧罗!”我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决,盯着他毫不留恋的回头一字一句慢慢地说道,“我今天是真的很想很想见你,可是我不知道你这么不想看见我,要是早知道,我一定不会来打挠。”

说着说着,我的眼眶再一次红起来,不过,我不会再让它流下来,我不再看他,也不再看其他人,只是继续说着:“我不知道那只臭鸟跟你怎么说的,也不想知道你错信什么,我和玛多.珀格修斯什么事也没有。”

这下子,每个人都活过来了。人人瞪大眼睛,站直身子,看看我,又看看那个一瞬间全身僵硬住的狠心人,我轻轻地笑起来,眼泪自然而然地滑下,这才是真正丢脸呢,为那么个无情无心的家伙掉眼泪。

“还有,再见。哪怕我再思念你,我这辈子都不会对着那只臭鸟叫你的名字!

“不!庄庄!豫他不是故意的!”“对,他是气疯了,你别往心里去!”“那都是骗你的!”“他不过是想气气你,庄庄,你气他也不要气我们。。

我现在知道他是吃醋吃的,可是,我再也不会原谅他了,他以为我跟他一样铁石心肠永远不会受伤么?望着那些远去的淡化的激动身影,我心心念之不忘的同伴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印迹,我把指甲都捏进了手心。

让他后悔心痛个够吧!

假如我真的一辈子出不了这个迷失空间!

我的眼睛转向那只知道做错事,准备偷偷逃跑的臭鸟。

你、你听我说,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根本不晓得他会这么做,你看看我还能蹦还能跳,事实上他是很爱很爱你的,他对你的感情很深。。。饶了我吧,我亲亲可爱的女主人,我无心的,我不是故意对他编谎话的,你要知道他要是知道我没有救你会狠狠折磨我的另一半的,生不如死的手段,那混蛋没有丝毫的良心!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道歉有用的话,那人的心还会痛吗?

我非得狠狠地教训这只该死的臭鸟不可!

9-2 神器之争 3

9-2 神器之争 3 我相信自己是个无比骄傲的公主。

伤心过后,想到那个混蛋家伙会有的后悔与愤怒,便开心起来,很爽快地把这份伤心压到心底,顺带拔那只臭鸟的羽毛动作都利落许多,脸上漾起笑容,嘴里哼着小调,耳边则是某只鸟的哀鸣声。

呜。。。好痛!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我好笑地看着手里细碎的小绒毛,个人对这种虐鸟的小事其实不太上手,给它个教训也差不多,嘴里却说:“痛?你有我痛么?给我老实点站好,每天十根羽毛!”

不!我不要做秃鸟!

这只鸟果然是不能够给它半分颜色的!我狠狠地再抓一把它的小翅膀,痛得它直掉鸟眼泪,然后阴恻恻地笑说:“给你个选择,要么自己主动点送上来,要么,我亲自动手给你拔!”

犹豫良久,知道我的命令不可能再打折扣,臭鸟无可奈何地选择自己拔。就在这个时候,它突然张开鸟嘴,伸出鸟舌头,好似有人捏住了它的鸟脖子在折磨它,鸟脯颤颤巍巍,小肉翅小肉脚卷缩在一起,不停地干咳,像被人喂了什么恶心恐怖的东西,痛苦地在空中不停打转,拿鸟头去撞地板,全身不停地变幻七彩的颜色,我看着它一声也叫不出来,猜到那个混蛋正在作弄另一只呢。

嘿,一体两位,感同身受,慢慢受着吧。

我也无计可施,它这是罪有应得。回身看那片怪物尼若陶开辟出来的土地,微微地笑了。

拿出一根赋有永恒神力的希望之羽。郑重地说出愿望,我要怪物尼若陶的种子;第二根就是它的克星,那种极普通地药水的配方和药剂。随意洒了一滴,还在地面上胡乱生长见缝就插的怪异植物就变成了一粒黑色地种子。再看看它生长过的地面,土质地柔软度增加不少,也有了些湿度,但用来种粮食还是不够的。

第三根,我叫出一套百科全书来。翻书本查资料很辛苦。可惜不能叫台手提电脑出来。我一边翻着书页,一边腹诽,什么时候能变个农业科学家出来?

等到我拿希望之羽叫出很多化学试剂测验这块土地地质的酸碱度时,那只臭鸟已被折腾得只剩吸气的力度。我在叮叮咚咚玩玻璃杯时,它摇摇摆摆地挪到我面前,姿态放得极低,传过来的声音嘶哑无力:尊敬地主人,豫王子恳求您的原谅,想与您通话见面。

“别耍花招。他知道我的脾气,没这么快低头的。”我头也不抬,继续摆弄那些自己其实不是很懂的东西。这可比跟那个无情的家伙打交道有趣多了。

豫王子知道这次做得太过分,也知道这次错误拖得太久不好。所以。他想当面跟你说对不起。“不见!”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已经说了再也不要原谅他。.更新最快.哪这么容易就让他好过!先把我欺负得这么惨,又把我弄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魔鬼之地,我那么想见他居然冲我冷嘲热讽,这个混蛋,哼他的手段有本事就把手伸到迷失空间来,否则才不用怕他!

呜呜。。。主人,你要是不见他,他会一直一直折磨我的。。。

“烦死了,再敢给他说好话,你就做好每天被拔光光地准备!”看我的眼神再一次升级变化,五天后,除了我们所在的城池和远处地基地外,怪物尼若陶已经覆盖了人眼所能看见的每一个地方,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就是另类地护城河,寻常魔兽想要侵入我们地城墙内部,也得先冲出这种植物的可怕侵吞。

城里地人在几位首领的安排下,分成简单的三个大部,有武器冶炼部、粮食种植部和建设补救部,统由五个指挥首脑管辖。这种事他们从前就做得很好,等我的威信深入每个人心时,我依然做我的游闲试炼者,那些烦人的事儿他们自会安排,我一般不会去插手,除非有重大变故,比如要出去“打猎”---跟魔族打架的时候,我才会出现在他们面前。

不久之后,我就把百科全书扔给那几个老龙人,管他们看不看得懂中文简体,我跟他们说想要在这种盐碱地上种出能吃的东西,就得先改良,解决办法就在那几本厚厚的百科书上,等到他们研究出来,缺啥就跟我说,我再用希望之羽去变出来。

他们长了些见识后,知道了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联系,知道了食物生熟的关系,知道了清水与矿石分布有关,他们用了几个大魔法清掉了浮在城池上空的灰尘层,露出太阳蓝天与白云,也晓得知识的重要性,除了魔法与武技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值得关注的东西。

后来,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会变戏法的现代魔法师。再后来,我弄来了能耕地的拖拉机之类的现代机器,便叫那些矮人照着做几辆出来犁地,先是易种易成的土豆豌豆高梁西瓜之类,土壤肥力变好后,就狂散绿色蔬菜的种子,反正试验用的东西神的法力还是很效的。

有时候,从城墙上头望去,一望无际的金色大地,土色的山坡,墨绿色的高大灌木植物,远处有几垛金黄色的稻草堆,还有辛苦劳作却笑得极满足的农家人,穿着肥大的蓝色袍子,背着有些变灰的白色围裙,在田地里捡种子的妇人,袅袅的炊烟从或白或黑的烟囱上头飞出来,日子其实颇有些宁静的乡下味道,这种时候,我就觉得生活特别的悠哉,便是一直呆在这个地方也挺好的。

这话自然令那只可怜的没几根羽毛留下的小麻雀,呱呱乱叫。翻译过来。就是那个混蛋非宰了它不可,我才懒得理会。

再后来地后来,我把妇科方面的医书都扔给那些人。让他们学着照顾硕果仅存的几个女性族人,调理一番后。他们生出地女性后代居多,相对安定的生活环境及细心地照料,良性循环的结果是人口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

这儿能发展成个农业城镇,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助力,也就是相对安定平的环境。

这是极明显的事。我们这么多与魔族在天性上是敌人地种族呆在魔界,就是把一大盘肉放在饿得两眼发绿的残狼面前,不知死活。

好在这些魔族非常地尊重“强者至上”的道理,玛多是他们最强大的魔龙王子,我嘛,咳咳,牺牲了些些“色相”就换来了双方“皆大欢喜”的局面,我们提供他们足够多的粮草和兵器,让他们安安心心地去打奇亚大陆那群蠢货;他们呢。留在魔界未上战场的都是些老兵残将,除了偶尔打打牙祭扫荡扫荡边界其实也干不了什么出格的事。

日子真的相当地轻松简单。

而简单轻松日子地根本在于具有神力日渐增长的希望之羽,它能有这么强的神力。当然是源自小麻雀地神力增长,这样它就必须不停地进食。我就是那个可怜的打工者。每天都跟达菲斯出门去狩猎,拿封魔法杖去变魔兽晶核出来给它吃。不然它就只给羽毛不干活。

当玛多把魔兽大军拖向奇亚大陆时,本地已经没有可能给小麻雀数量足够多地魔晶核,所以要在质量上得到保证,我不得不挑战躲藏在“深山老林”中地强大魔兽。每次都弄得伤痕累累,因为达菲斯同志非常乐于见我狼狈逃窜全身血淋淋的样子;每次都要到最危急地关头,他和小麻雀才会出动让我保住半条小命,后者打着锻炼我实力的幌子,以报我要求它每天拔十根羽毛的惩罚。

直到有次我们穿过一大片死水,进入深色的迷雾森林时,这种情况才得到改善。

那回,我又是一个人孤身上路,反正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谁也不会出手。我挥着封魔法杖冲进迷雾森林,里面称得上是伸手不见五指,黑雾笼罩,浑浊不清,称得上烟雾汹涌,环顾四周只能茫然前进,墨绿色的树木层层叠叠不但望不到顶,也望不到边,我飞了很久也没有碰上一只魔兽,哪怕是一只小魔驼。

我应该是冲进出一个很了不得的地方,也就是说,里面盘据着的魔兽来头很大,大到整片森林里只有它一只,别的小生物都不敢侵入,我希望是一头老得动不了的魔龙,要打就打最大的,这样我就可以窝在城堡里面好久都不用再出门“觅鸟食”。

森林中心的银蓝色内湖旁,鲜花遍地,五彩缤纷,栖息着的不是龙,而是一头膘肥体壮、高贵而华丽的公狮子。

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站起的时候,柔软而有力,抖一抖雪白色的鬃毛露出它美丽的白牙,小巧的金黄色狮鼻,一双金色闪亮的眼睛释放着绝对的威严纵横奔驰,它的毛皮是银色晶亮的雪白色,额头上却闪烁着一块突兀的黑色印记。

它被锁在森林中的湖岸旁,它的气质很高贵,神态很安静,它的吼声依然透露着本性的骄傲:“神之子,请离开这罪恶之地。”

这头美丽的圣洁的狮子,如此友好温顺,我怎么会不听它的规劝呢?如果我没有见过另一头同样美丽威严的黄金狮子里奥菲娜,如果我是圣人没有贪念的话,我一定乖乖地离开。

我挥舞着封魔法杖,笑容可掬地一步步走近它,左手的龙魂焰印迹蓄势待发,半金半蓝的长发在背后飞舞,我就不信我逮不住它!它这样美丽这样可爱,我怎么可以放过呢?

“封魔法杖。

呵呵,有门。我得意地瞅瞅手中流光溢彩的金色法杖,再看看那头变得出奇地温顺柔软的白色狮子,我的运气一向不错。漂亮的大狮子,你是我的了!

“诸神呐,这就是命运的等待吗?萨冬曼提斯接受众神之主您的旨意。”

反正我听不懂它什么意思,大抵跟那头独角兽的命运揭言差不多。我只要知道一件事,不用打架丢小命,这头叫做萨冬曼提斯的白色狮子属于我就足够。

它问我是否带来审判之剑,我摇头;它又问我是否拥有暴风之眼,我依然摇头,它再问我是否身具兽王力量,我仍然摇头,狮子沉默,宁静的气息变得有些悲伤,我急了,从脖子上拉下那把古铜钥匙,问道:“我、我有惊世之锤,你要不要?”

“神的旨意不可违抗。”白狮子默默地点头,它似乎很不开心我能拿出惊世之锤,就算我费了老大的劲弄得手指头通红才把那串神铁锁链敲断,它也没有感激我。它虽然温顺听话,很通人性,却不见得喜欢成为我的附庸,真是郁闷。

因为它明知道我没有那三样神器,却偏只要它们,即使惊世之锤也有用,它却故意不说,这就很显然了。

这下轮到我沮丧,我虽然没有水悦那么优秀出色,实力也很菜,但是好歹我还是很有怪运气的呀,这么不给面子。把它放出来之后,我耷拉着脑袋沉默,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终于决定放弃,它这么不甘愿我要来何用?

我一步三回头地默默走向森林边缘,想等它召唤我,我会马上回头,可惜直到我跑出森林它也没有吼上半声。

之后的日子,我常去看它,得不到它过过眼瘾我也可以接受的,动作之勤让达菲斯和小麻雀频频侧目,见我出去时兴高采烈回来后神情沮丧,小麻雀难得的不来讽刺我,转去缠着达菲斯给它打魔兽去。

9-2 神器之争 4

9-2 神器之争 4 跑进森林的时候,我特别喜欢靠着那头白狮子柔柔的肚子,在它油光闪闪的狮背上不停地磨蹭,它的毛皮非常地厚实舒服,我顶顶喜欢用最轻柔的动作扶摸狮身,有时候会大力地反抱住它,把脸蛋埋进它的脖子深处补觉。

白狮子倒是一次也没有阻止过,它的目光依然高傲如昔,散发着淡淡的尊贵之色。它心情好的时候,会无比柔顺地躺倒在我的脚旁,摆着头,示意我爬上它的狮背,然后就迈着悠闲的步子在森林里散步,通常它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直到我被冷风灌得难以承受为止。

这个时候,我爬下狮背常常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四肢冰冷脸色也应该是铁青的,它就会吼叫得非常欢快。

我知道它在捉弄我,可是嘛,谁让本姑娘喜欢上了,还不忍强迫它哩,只好随它了。

这其实是我狩猎魔兽日子中极普通的记事,会印象深刻自然是因为它过于美丽,而且是唯一一次不用打架的呢。

那次空着手回去,小麻雀愤愤地怒啄我的脑袋,没有东西吃就得饿肚子,为了免于再饿肚子,之后小麻雀就命令着达菲斯牢牢跟住我,他们两个一起监督我干活,等到喂饱小麻雀我才能出门去找白狮子玩。

后来,我们不停地变换打猎的地方,受伤休息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我去那片迷雾森林的时间更加不能确定。时日一久,我渐渐地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一头美丽不凡的白色狮子拒绝的事。再后来,我都不记得自己曾经喜欢过一头很会捉弄我却不喜欢我的白色狮子。生活继续稳定,日子照常平淡。

这样友好平和地生活大约维系了很多年。久得我都记不清具体的年

平衡打破的那一天,我还在被窝里呼呼打呼噜。小麻雀叽叽喳喳兴奋地狂叫,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打了个哈欠白它一眼,这个不称职地众神之后。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它不能忍受和魔族和平共处地生活,没事找事也要跟魔族去打上一架。

一小支魔族精锐分队把我们围起来,他们送来魔皇的亲笔信,大意是叫本人把惊世之锤交出去。否则就攻城消灭我等云

我一边揉惺忪的睡眼,不停地张大嘴巴,爬上城墙的时候,差点因为看不清楚摔下城头去,我很爽快地把惊世之锤扔出去,然后,转身要回房间继续睡我的大头觉。

这个举动让很多人费解,尤其是联盟这边等着打架等了N久地人们,在他们眼中。我这个神使统帅实在是太掉人链子。

故事的转折点总发生在最出人意料的地方,眼看着魔族精锐们欢天喜地地捧着惊世之锤就要离开,远远地传来一阵怒吼。吓得那些魔族跨下骑兽们阵阵寒颤,然后一个小白点从无到有。从有变成巨大。再吼一声,人仰马翻都不足以形容那帮来恤闹事的魔族的狼狈。

站在城头。.奇∨書∨網.我早已清醒地瞪大眼睛,揉眼再揉眼,不是那头脾性高傲不群白色狮子是谁?

它竟然没有死?

小麻雀的声音异常严肃,看情形它认识这头白狮子,甚至知道它的来历。

只见这头雄壮威武的白狮子,四爪着地,仰脖狂吼,甩着美丽的鞭尾,冲进魔族之中,横冲直撞一番后,抢回了惊世之锤。

然后怎么着?它得意洋洋地甩着尾巴,叼着惊世之锤,一扭三摆地小跑着消失在众人眼前。

让人啼笑皆非。

果然是它!

我回头奇怪地问它:“它是谁?”

迷兽王萨冬曼提斯!亚克罗斯神殿地守护神,真是没想到它仍然存在!

“明明是头白色狮子。”我很坚定地提醒它。

嗤,你那双眼睛能看得到什么?告诉你,你在它面前,最好小心点!它本无形无体,拥有看透神心的特殊能力,亦能变幻成各种兽类的模样欺骗世人,众神难辩,所以才把它放在众神之殿门口守护神殿安危,提防心怀不轨地小人。

我走下城头石阶,反问是否那次卡洛众神叛变时,这位迷神大人就已经失踪?

小麻雀一顿,两眼呆滞,看着我发愣,回过神来后嘴巴飞快地一张一合,表达自己出离地愤怒:你这个混蛋!你不是一向自诩聪明无比,这么简单的事都看不出来?就是因为这头迷兽也背叛了本王,才让人有机可乘!XXOO地。

小麻雀气极了,在我耳边一个劲地骂个没完,说它是如何信任萨冬曼提斯,把它从一个小小地迷兽提拔到众神之列,赋予它无穷的神力与无比地地位,准许它自由进出神之宝阁(秘境),这头迷兽为了一个格拉曼提切,无视神之戒律背叛了它等等。

它比那些背叛者更可恶,更可耻,泯灭了道德良心准则,它比你家那位更混蛋,不准靠近它!明白没有?

我完全明白,你做人太差,所以大家都要叛变。

“它是执法神的坐骑么?”我已学着不随便相信这只臭鸟说的东西,要是它在某点上没有说错,那么迷兽王的本领恰好是执法神最需要的帮助,我这个疑问若是得到否定的回答,呵呵,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执法神做什么只把萨冬曼提斯锁在迷雾森林里面,那位从不徇情枉法的大神大可把它一剑劈死哩。

不、绝对不是!小麻雀慌里慌张地驳回我的问题,它看不得我笑,尖声反诘,你竟然质疑本王?执法神何等位高权重,岂是这种低等神兽配得上的?你不要随便污蔑执法神的高贵。他严以律己,绝不会要这种不忠不义的劣物!

激动啥,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事儿还没完。我爬石阶才到三分之一,城外突然响起一阵哀嚎。声音之惨让我手脚发软差点就摔到阶梯底部去。蹬蹬冲上去,趴在城头上一看,就这么一会子地功夫,魔族士兵们统统变成了血淋淋的骷髅干尸,面皮尽失。仅余一副不带肉末的骨架,有几个地上下颌还在咬动。

做出这等惨事的人,在我探出脑袋地那下子,正拿着一块紫色绸布擦拭染血的手指头,见我白了脸色,抬起头来极其妩媚地笑了笑,其坦然之色就好像他干的事实实在在是在讨好我,而非吓唬我。

这个变态嚣张的魔鬼。

下一秒,身披金线滚边黑袍的玛多。他已经瞬间出现在城头,冰冷细长地手指勾起我的下巴,温柔地笑着。轻声地安慰道:“吓到了么?真是抱歉,他们太不识时务。竟敢无视我的禁令来骚扰庄庄的好梦。真是罪有应得,我想庄庄你不会在意的。对么?”

我摇摇头,他爱杀谁就杀去。我可不想刺激他,要是这个时候他埋头就来一记深吻,我可怎么拒绝得了?小命都捏在他手心里呢,我还应该感谢他没让我的名声更差,跟魔族勾结大不了一死,要是跟魔族权贵相亲相爱,那日子可真的精彩了。

相反,我还要对他说杀得好:“他们太笨了,惊世之锤还是玛多王子您暂借给我用的,其实要拿回去,根本不用这么费事,是不是魔皇陛下不知道这件事?”

玛多突然得意地笑起来:“咯咯,可爱的庄庄,本皇就喜欢你地聪明。”

啊?

“魔皇陛下?”我两眼发晕,这个人真是狠,前任魔皇就这样成为历史,阴谋死去居然没有一丝风声传出来,真正好手段。

玛多开心地笑着,伸手把我揽在怀里,换了个方向,黑色的披风把我们裹在一起,长长的尾翼在风中猎猎吹着,他对着魔都王宫豪情万丈地宣言:“庄庄,总有一天本皇会在王宫之巅抱着你等待黎明。”

我没有应话,他低下头看着我,乐不可支:“是不是在奇怪?”我点点头,叫人怎么能不奇怪,都说玛多在奇亚大陆打了个大败战,这一战扭转了战局,责怪玛多作战不利,还把这些年得到地辉煌成果统统还给了光明信徒,魔皇下令把这个不听话的儿子从前线召回魔界要严惩。

怎么一夕之间玛多败象扭转,他竟登极成了魔皇。他发动宫变地时机真巧,他地成功让人不敢置信,尤其是被他视作猎物的我。他一旦成为魔皇,就能得到魔皇那顶具有无穷力量地皇冠,如此一来,他就有万全的把握把阿豫他们干掉,意味着本人成为他的禁脔之日不远矣。

真到那一天,我一定会死得极惨极惨的。

“咯咯,早看那老不死的不顺眼,竟敢骂本皇,蔑视本皇的睿智,要是没有本皇,他那个位置能做这么久吗?既然他已经忘记本皇的功劳,说明这个位置他已经不想坐了,那就让贤嘛。而且,他胆敢下令伤害庄庄,这是最最不可原谅的事,聪明的庄庄,你现在明白了么?”

我明白了,你丫狠的,把分给魔皇的魔力统统收了回来,那把老骨头大约也变成了一架骷髅,所以,就干掉了魔皇只为得到完整的力量以及那顶魔器至尊魔皇皇冠。这才是他最想要的东西,他不需要败战来衬托他的高傲,他不能接受失败,他的狠毒源自他的本性。

那我要不要再识实务一点,告诉他惊世之锤的去处?

从我得到的信息分析,玛多缺打战用的高级兵器,因为魔法大陆上,有人会造类神器,呵呵,小安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竟能让玛多吃瘪。

我看看自己的头发,仍然带着点蓝色,说明自己的实力还不足以反抗玛多,看来还得再等一段时间,他来不就是为了确认我的立场有无改变么?啧,至于下那种狠手吓唬我么?我一向识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