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用天蓝色的水晶杯盛装,颜色真是漂亮极了,很华贵很有气质。。。庄庄家里就有一套,啊。夫人您地消息非常正确,正是塞斯冬大人送她的礼物之一,相信庄庄一定很愿意转赠给您。。。”
我随意吃了几口。就放下了金叉子,随意瞥了两眼桌上的餐具和桌布。心里暗笑不已。就这点水平还敢拿到本穿越女主面前来秀,还不让你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老古板问卡布奈特是否我平时便只用这么一点。卡布奈特善体人意之极,看了我一眼,作极度为难状,然后悄声地说是饭菜搭配非常地不合我的胃口,厨师的手艺不过关,菜式不够精制,没能在招待客人之前弄清客人的喜好,是为主人的不合格;
餐厅里挂着那幅油版画不为我所欣赏,而且,它背后所隐含的放纵寓意完全不应该放在年轻的未婚女性客人面前,这种恶俗地没有格调的画,只能证明主人的品味实在不太入流。。。让客人不满地地方太多,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女仆们打量地目光太过放肆,绝对不合格,连带地影响了我地食欲。
简言之,老古怪不是个好主人。
看到长桌尽头跟我相对的老妇人那张黑到顶点地面孔,我差点忍不住要喷口大笑,今天的对敌策略是极其成功的,像红梅.洛法那种只知卖力讨好没有坚持自己的傲骨与风格,在这种脾气古怪的挑剔成癖的老女人面前,简直就是自讨苦吃。
事后,“我那完美”得让老古怪闭嘴、无可挑剔的进餐礼仪传遍整个风之王都,特别是我的饭量问题,尤为令老古板大加赞赏。听说,这件事还是当着红梅.洛法的面说的,我猜想会不会是红梅怂恿老古板来给我一个下马威,谁想到适得其反,老古板自然是不会放过嘲讽红梅的。
红梅一定没想到不仅没整倒我,反让自己大大地再出一次丑吧。王都的贵妇人们,厉害着呢,用一张嘴就能说死一个人。
为什么红梅.洛法这么不待人喜欢?这就要说到她在爱情上如飞蛾扑火般的选择。
听说,她那是打出身一睁开眼睛时起就对英俊潇洒的风流自许的卡姆殿下死心踏地倾情,刚会下地走路就很懂得拽着卡姆殿下的衣角不放,还没学会说话,嘴巴里已经“神奇地”会叫着卡姆的名字了,殿下走哪她就跟到哪里,连卡姆拜哪个老师学习她也是削尖了脑袋奋力鞭笞自己紧紧跟随,至死不渝。
如此惊天动地的倾城爱恋,果然是那个风骨有如俏立寒风中的红梅般的女人干得出来的,如烈火一般为爱燃烧,只为一生爱一人。我是听得津津有味,大呼精彩,很为那段曾经无比美好无比甜美两小无猜似的纯真故事倾倒,为什么咱们小时候不来一段呢?
可惜,这儿是王城,风之的王都,天性良薄刻薄成性的王族们的大本营。人们欣赏的是符合贵族游戏规则的矜持情调,而非自由奔放似地不顾一切地自我追逐。
很要命的一点,在于这位年少成名在外的女少将,虽然被无数男性们如战争女神般地追捧,但是,被一群少年男子仰慕与被一大群有老婆的男人们欣赏,那绝对是不一样的,简直就是触犯了已婚女人的众怒。军队中这样称之为效忠般地追随,王都世界那叫做“没有身为女性羞耻感”的招蜂引蝶。(真是成也军团,败也军团,像俺们这么平凡普通就没有这种困绕了嘛。)
加上红梅.洛法的母亲出身颇抬不上门面,很是被我家那个可恶的祖母所垢病。于是,一个原本应该被所有女性当作是爱情先锋者的勇敢追求所爱地超前少女,很华丽丽地被自恃身份的王族们唾弃与嘲笑。
自然。最最关键的是,那个时候啊。我不是被红梅被害了嘛,不知普列那家伙跟以卡罗蒂王后为首那帮子女人们多说了些什么,以至于红梅.洛法遭到了最最惨无人道地精神虐待,难怪恨我恨得要死。来也是不咋地地。但谁晓得米芳他们做了什么安排,总之,就卡布奈特的反应来看,我是一个深受一群无病呻吟只会偷偷躲在窗户后面红着脸暗恋某些王子的小朋友们无限同情的悲情性少女、缺乏情感滋润没有生活激情的已婚中年妇女们所无限向往地浪漫先驱者、或者是那些无限缅怀逝去的冒险青春岁月的老女人们所无限怜爱的没有长大的邻家小娃娃。
王都流传着我的冒险故事,有各种各样的版本,荒诞怪异,温柔浪漫,从横扫幽灵海九大龙王岛,到扫遍龙族所有的海底宝藏。再到深入敌后方(拉夏)地下神殿与恶龙大战三百回合夺得兽人族圣物却被翻脸无情的兽人残酷虐待,我成了人人传唱地英雄少女,吟游诗人们的创作激情被极大地激发。风之广场上方悠扬的狂热地弦乐声日以继夜,没有停止。
尤为最具传奇色彩。也最符合少女们作白日梦的版本是。年幼善良地我就懂得为王国利益为人族团结大业为。。。不顾邪恶变态地邪法师之威胁,牺牲自己的容貌与健康也要从恶魔手中拯救二王子。终于,好人有好报,勇敢无畏地少女,最终战胜邪恶的敌人,赢得了让人赞叹的美貌、心爱的骑士倾情守护(风之最有前途的二王子)和王子的承诺(尊贵无比的王国未来女主人的身份)。
把我的形象塑造得是那样的光彩耀人,把我的痛苦传得那么的唯美动人,把我的未来定义得那么幸福浪漫,如果我不是当事人,我也会把有这样精彩传奇色彩的神奇少女当作是未来生活的目标,真的让人很是佩服那群无所事事的女人丰沛的想象力。
最最离奇的便是我的感情归属问题,从司葛儿、艾尔塔、蓝.卡斯顿到卡姆,每个跟我有点相熟关系的男性,都逃不脱这帮三流编剧之口,流传得最厉害的便是我和水悦两人同时看中风之第一佣兵公会的艾尔塔会长大人。
两个少女抢一个男人这种恶俗故事,总是能给人提供无数的想象素材,而且,上点年纪的人都会去联想我们家双亲与艾尔塔的恩怨问题,滚烫的痴情少女毅然地决然地放弃家族恩怨只为与心爱之人牵手相伴一身到某恶女从中作梗把少女的未婚夫找来捧打鸳鸯,少女被迫再次与心上人分离并将嫁予他人为妻”热辣绯闻新鲜出炉,在王都传得那是沸沸扬扬,挥尘直上。
卡姆王子的身上被狠狠地贴上心胸狭窄的强取豪夺的只知打仗没有柔情的冷酷男标签,荣登妈妈桑们最厌恶的头号恶男。水悦堂妹更是沦落为不择手段爱耍心机装模作样没有姐妹情谊的坏女孩,为众多女人所不喜。。
这帮女人们情绪之激动,对此事之关注,只差没有上王宫请愿取消王储的封妃大典,如果没有暴风之眼带来的恶劣天气,说不准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卡布奈特如是转诉在她姑妈家热烈为我打抱不平的女人们的打算。
不晓得普列他怎么威胁了他的表妹,我和他们的事倒没人怎么传,便是有人质疑,人们也很快以冒险中形成的坚固的牢不可破的伙伴情谊盖过,她们的兴趣不在于传唱真相,而是有人提供事件以成就她们无聊得泛滥成灾的感情泻
米芳那家伙,狠毒起来真是没得商量。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卡姆和水悦的名声算是彻底臭了。他们几个都真是放心,去打仗前就把王都内的事安排得妥妥当当,也不跟我知会一声,若早知有这么有利的舆论宣传,有这么强的后盾支持,我才懒得跟艾尔塔他们废话,可怜我那天吐了好多血,可恶的阿豫,等他回来,一定要给他好看!事的女人都支持我为真爱逃婚,甚至有不少人花了重金到艾尔塔佣兵工会,聘请他一定要在明天到阿普蒂安神殿抢走新娘,这是为了阻止一场不该发生的不受女神祝福的守护自己爱情的必须。
不单那帮子人深信不已,就是蓝.卡斯顿也是深深相信,我那日的激烈反应,他理解为“终于发现了心中至爱。”为了弥补自己曾经让我“伤心”,修补我们两人曾经的感情,他特别带来一颗龙珠,送给我,他全力支持我与艾尔塔为真爱而私奔!
卡布奈特在一旁笑得异常温柔,我是不知道她怎么跟蓝.卡斯顿说的啦,但是,龙珠可是好东西,其他的功用咱就不说了,它就像是那种天灵地宝般的药材,有助于促进龙灵之晶与我更加地亲密接触。这样能够提升自己实力的好东西,归我了!
8-7 被抢的新娘 6
8-7 被抢的新娘 6 沐浴,熏香,洒金粉,月白色丝质衬裙外面套上蓬蓬袖的天蓝色长裙,再加一款镶满深蓝色钻石的无袖背心,宝蓝色的宝盖顶状腰带,拖着长长的洒满鲜花的尾裙,脖上挂下长长短短十六根链子,从银蓝色的不规则水钻到湛蓝色的滚圆宝珠,色彩层递,沉重又带着无比贵气;闪金碎片的星星耳环和成套手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这就是我参加成年祝福礼的服装和配饰。
头上一顶水蓝色的水晶额饰,女性成年王族的标准配件之一。按正常程序,这是我成为王族参加成年仪式后才有的,显然的,某些人用了特殊权利省去了这一步,直接弄到了我的头上。
我从没好生观察过自己,在这个该死的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不甘不愿地在水镜面前打量自己,不大的脸紧绷着,呈古怪的银白色,愤怒的双眼,金蓝色的瞳孔像是淬火过一样透亮,粉色的双唇,是被自己咬出的颜色,白玉似的鼻子,看起来不够挺,眉毛过淡,下巴过尖,神情过于凶狠,依然是老样子,除了额头上的契约印。
非常漂亮的金色,美丽的盾形纹路,醒目而招摇地牢牢地印在我的额头,这辈子是不用想去掉了。想起来便有些后悔,为了那个恶魔一样的幽灵,竟留下了这么一样东西在额头,还好自己是主动方,不然才要呕死。
喂,你自恋够没有?白痴一个,你穿成这个样子,等会儿怎么逃跑?
一拳头下去,臭麻雀再不吭声。
想想看。该带的东西还差什么?加力量加速度的手套,先套上;嗯,漂亮的绑金带软鞋就不要了。换那双紫色的靴子,是加成风系魔法地;那把类双神器。塞进戒指里,加金箭十壶,冰冻魔法炸弹无数,嗯,迷药。哦,对了,还有梳妆台上的秘境钥匙,哼,抓着这块金属片,直捏得手指发白,仍是气愤难当:红梅.洛法,你给我等着!
至于紫钻金珠,在马甲背心里面。若有人能拿走它,我这穿越女主也不用当了----死了自然不用再做!
门外的侍女们,个个胆战心惊。她们帮我盘好头发后,低着头退出了房间。即使时间到了。她们也是不敢出声催促地。据说,本人杀人不眨眼的大名。给每个王宫侍者都留下了深刻地难以磨灭的印象。所以,只要我一个冷冷的眼神,就能把她们吓得个个抖如筛糠,拼命磕头求饶命,一切都是流言惹的祸。
王子骑白马,公主自然是做马车的,幸好马车不是南瓜变地。
我百无聊赖地靠在车窗上,好想睡觉。
窗外民众兴奋的、骄傲的、热情的讨论声,不停地打断我的睡兴。
“就是她么?”好奇的猪。“啊,我看到了她美丽的手指。。。”得偿所愿的傻子。
“她的侧脸非常地美丽,如金子般闪光地金色头发。。。像女神般完美倾心仰慕的白痴。
“幸好王子选择了带来奇迹的女神,暴风雨才会停止地啊。。。”不辩是非的笨蛋!他们兴奋地当然不是二王子地封妃大典一事,在今天以前,他们恨死了那群在王国、国民面临灭顶之灾时仍要举行奢华的宫廷祝福仪式,尤其我,首当其冲。
暴风之眼现世引起地自然灾害,在今天早上,莫名其妙地停止了!乌云散去,暴雨骤歇,飓风乍止。。。空气里仍有寒意,但人们痛哭流涕地感动,感动神惩的过去。
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造的谣,说是因为我,给受苦受难的民众们带来了光明与希望,风之王国的灾难才得以停止。于是,王后陛下的英明决定是神的旨意,是绝对正确的,站在人民利益角度的。。。风之王族的危机在眨眼间,化解掉。
所以,从一睁开眼,我的心情就糟得想砍人!到底是哪个混蛋拿到暴风之眼,早不停晚不停,偏偏在今天!我不嫁给卡姆都要被全风之一人一口唾沫给骂死!五位宫廷大法师全速返回王都,重新开启保护王都的五重魔法罩,神呐,这不是故意增加我逃跑的难度?
为了表现王族的亲和性,马车要在风之王都绕上一大圈,车速还特别地慢,不绝于耳的好奇声,源源不绝的偷窥打量,一切都让人厌烦得头痛!
有个妇女,抱着小孩的女人,不知道是谁安排的演员,跑到仪仗队前面,哭哭啼啼地拦下二王子的白马,哭诉她的孩子是多么地痛苦,她又是多么地无助。..。。总之一句话,希望我这个能阻止风暴的女神使,像凡希泰那个圣女一样,用我所具有的神奇力量挽救她孩子的性命。
也许是因为潮湿的雨水与寒冷的夜风,让不少小孩染上了风寒,也就是邪神的侵扰。有了开头的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抱着或者拖着自家的孩子不约而同地跪在仍有积水的石子路上,苦苦地哀求。马车两旁的风之人几乎统统跪下,恳求坐在马车上的我大发慈悲,展现我所有的神力,拯救受邪神折磨的孩子。
长长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我选择闭眼不见,MD,我要有那种神力,还会被困在这里?
卡姆那个不要脸的骗子,竟然在前面用最恶心变态的话,安慰那些可怜的受骗者,说我一定会满足他们的心愿,解除受邪神侵害的孩子的痛苦。然后,他拖着长长的蓝底金边麾,踩着清脆的水声,有礼地在马车门前轻扣,拜托我下车“施法”。也就是做戏,成全风之王族颜面、神祗眷顾风之的大戏,语气之诚恳。闻所未闻,
“并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要把手放在那些孩子的额头上,人们就会相信他们受到了神祗地祝福,或者要是你愿意,轻吻也可以。。
卡姆轻声地,好言好语地劝解。我连冷哼都懒得给他。这个人是神精失常还是患了失忆症?他对我做了那么多过分的事,还妄想我帮他巩固人心?
“你非要在这个时候赌气?你连马他托的敌人都愿意放过,怎么就不能给你自己国家地人民一些怜悯。。。你怎么忍心看这些虔诚的神之信徒失望?你有没有身为一个王族地责任与荣誉?你给我下来!睁开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这个风之,满目苍夷的风之、张皇失措的风之、丧失信心的风之需要神迹,需要神之眷顾!现在,你给我过去,做你必须做地事,赐给他们神之祝福!给他们女神的福音,给他们活下去的勇气。给他们重建风之的信心!”
卡姆在盛怒之中拉开车门,狠狠地把我拽下车,看也不看我一眼。就把我推到人群中,声音之狠厉。也是前所未有我不单是一个除掉王储之位威胁者的香甜诱饵。还肩负安抚人心此等重任呵,难怪他老婆对我的挑衅让他震怒非常。他不想早早和我撕破脸,原来就是防着这一天。卡姆王子是有帝王气概的,很可惜,我不是他以为的那种人。
我忤在人群中,他们跪他们的,我玩我地手指头。
“阿普蒂安女神的使者,请您宽恕我们的罪孽吧。。。”
“神使大人,如果是我们犯了错,请将罪恶降临在我们身上,饶恕这些可怜地孩子吧。。。”
“好心的姑娘,您是女神地化身,您拥有女神地力量,我们恳求您大发慈悲吧,可怜可怜我们的孩子。
唔,猜猜今天谁会来救我?或者,要靠我自己地力量跑出去?
猪头,你做得也太绝了吧?又不是这些无辜的人欺负了你,你这是迁怒!
想骂我自私自利就直说。。。他们吃苦受罪本来就与我无关,是他们拥立的国王无能,不能保护他们,哼,只会寄希望于虚无的飘渺的神祗,是他们自己愚蠢!难道我要为他们的愚蠢负责?灾难过后,人们仅仅需要的是一个心灵上的安慰与信仰,仅仅几句话,就可以拯救无数人的心。。。
你这么有爱心,干嘛不去展现一下你的神奇力量?我并没有阻止你,受尽五族爱戴的众神之主阿顿.赫里斯大神咯,真是可笑,自己就做不到的事,为什么要强迫别人去做?你们神之一族不是抛弃了只会争斗不休的五族,任由他们在千年痛苦中沉沦。。。
我的不合作,狠狠地刺激了在这一刻表现得特别有责任意识的风之王子大人。他着火的眼睛,大概是愤怒得想要一剑刺死我吧,我低着脑袋,眼皮一张一合,扫了他两眼,心里明白,不管他如何地愤怒,他绝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动我一根手指,何况,这位王子大人实在是个再聪明不过的最出色的政客。
“风之的子民们,神使大人非常地为难,她没有得到女神大人的旨示,她也非常痛苦自责自己不能够祝福她所爱护的信徒。。。这是因为我们的心还不够忠诚,我们的信仰还不够虔诚。。。为了赢得阿普蒂安女神的赞同与眷顾。。。神使大人和我决意,同走忠贞试炼之路,踏上神殿之顶为整个风之祈福,求得风之保护神阿普蒂安女神的宽恕,重降神圣祝福之光于风之。。
不!
这个疯子!
他想要我的命吗?
忠贞试炼之路,又名神圣之心试炼任务。每个骑士向神祗宣誓忠诚的时候,都要做的任务。任务很简单,光着脚走过一条铺着金砂的路,神殿就会承认骑士的忠诚;通常,神官会对每个要做骑士的人说一句话:“只要你有一颗对神祗最虔诚的心,神会保佑你的。”
金砂嘛,神殿里很多宣誓仪式都会用上地东西,只是。忠贞试炼之路上的金砂,是经过魔法处理的,永远保持特定地温度。只不过是滚烫的而已,只不过是能烫掉脚底板上地皮肉而已。只不过骑士们走的只有区区一百一十二米,而我现在离神殿广场还有几千几万米的距离。。
绝对不要怀疑走金砂之路的难度,不会亚于下刀山、下油锅的,那些准骑士们每提升一个斗气级别,就要重走一次。每次都要休息数月脚底地烫伤才能痊愈;更为让人害怕的是,心中没有神明的人,会被金砂所附的神圣之火烧死在试炼之路上的,这不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看吧,看吧,你这笨蛋。。。人族呐,永远都是这么地卑鄙无耻。。。
神殿侍从们在铺金砂之路上的办事效率,是出奇的高。那么多的金砂,不过眨眼间。就铺到了我地脚下,让人不得不怀疑,卡姆王子原本的计划就是要我走一遍忠贞试炼之路!让全风之人都重生对风之王族的拥护与信心!
无数人。亮晶晶地眼睛,热辣辣地注视着我和卡姆。等着我们脱鞋走上试炼之路。证明我们对神的忠诚,换取神地眷顾与祝福。卡姆亲自拉起我地裙摆,亲手帮我脱掉靴子,紧拽我的右手,就要把我往死路上逼。
“慢着!”
阻止这件全风之王都民众都关注地神圣大事,这人胆子真是不小。
HOHO英雄救美来了。。。猪头,也许你不用吃这个苦头了。
“艾大人,你有任何事,请等到试炼结束。”卡姆面色平静地回过头,淡淡地答道。艾尔塔气息有些微喘,似乎他跑了很远的地方,又或者他是飞奔来到此地,不过,不关我的事,他在我们后面停下,他说:“卡姆王子,我要阻止这场错误的祝福礼进行,你们并不相爱,阿普蒂安女神大人不会祝福你们,你还是收回成命,这条忠贞试炼之路,你们走不完的。”人,说笑了,整个风之王都的人都在关注这件事,请您成全一个王储为了救他的子民于苦难的诚心,第一王子妃与我是同一个意思。。。”卡姆见招拆招,他特意点出艾尔塔的身份,让他不要忘记他的责任。
艾尔塔却说:“不,我毫不怀疑两位爱风之王国为风之臣民的心意,但是,卡姆王子大人,请不要忘了,阿普蒂安女神大人,只会祝福真心相爱的人,如果你们两个之间没有感情,你们就不会得到女神大人的认同,那么,你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失去了意义。卡姆王子,你应该找一个与你倾心相爱的人,来走这条忠贞试炼之路。。
不过,艾尔塔执意抓住一点不放,他的声音非常高,相信街道两旁围观的民众都听在耳里,他的道理一套套的,说得人心惶动,生怕他说的要成真,有些反对的声音微微地响起。
“呵呵,艾大人,是担心第一王子妃不爱我么?”
艾尔塔未等卡姆说完话,就打断了他,他还找来了曼蒂作证:“她当然是不爱你的!圣女,请您上前一步,大声地告诉在场的诸位,眼前这位年轻的姑娘,她爱的是谁。”
曼蒂倒也听话,她堂堂一个圣女的身份放在那儿,说出口的话就是事实:“她不爱卡姆王子,她不愿意嫁给风之的王子,她喜欢的是我的。。。”像背书一样认真,真是好笑,不愿意就别来!
我不知道艾尔塔是如何说服的曼蒂,但是,说再多又有什么用?那个人他仍不愿意见我呢,甚至不愿意给我一个求得原谅的机会,何必在这个时候,再来刺激我?
“够了,我喜欢谁我自己知道,不用别人来证明!卡姆王子,我们可以走了。”
你疯了,这么好的机会!你真是一根筋抽到了。。。等你走完,你以为你还能跑得出风之?
我背对着他们,望着这条长长的金光闪闪试炼之路,脑子里一片空白,我不想承那个人的情,我又做不到撒泼闹事不顾后果,所以,我走。
“庄庄!”艾尔塔在后面不复冷静地大叫,他的声音里充满痛苦,压抑在温柔背后的被释放的痛苦,“你何苦在这个时候赌气?你不是说过,再也不会让你的父母为你担心了么?你现在又准备做什么?”
不关你的事!
“庄庄!”
他冲上来抓住我的手,想把我拖走。我静静地坚决地收回自己的手,告诉他我的决心:“放手,艾会长大人,我正在尽我的责任,也请大陆守护精灵使大人,不要在这个时候忘了自己的责任!”
“你、你这是在怪我么?如果、如果。。
“艾会长大人,你从来都没有做错过,我怎么会怪你,错的人,是那个从来都对人性抱有不切实际幻想的笨蛋而已。”MD,我对他感伤个P,都决定要吃苦头了,干嘛还对他叽叽歪歪?烫脚底板而已嘛,流点血而已,又死不了人,要他来激动!
我很爽利地甩开莫名其妙的心思,告诉自己应该念叨:阿豫啊,你神算无敌,快点来救我吧。。。
“站住,庄庄!”司葛儿也来凑热闹,还没被达菲斯宰了么?“如果你要我和艾尔塔后悔、要我们痛苦,你已经做到了!你不必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切虽然对神祗不怎么尊敬,可是好歹有多重身份在身,死不了滴。
刚抬起一只脚,就被司葛儿拖回去:“庄庄,你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们从来不愿意伤害你。。。任何人都能走这条路,只有你不能。”噫?你不是说我是亚克罗斯奇迹的神使嘛,既然是神使,还怕一个对神忠诚的小小测试?
司葛儿的身上有很好闻的香味,第一美人就是不同凡想,我静静地站着,等着他说出原因:“庄庄,对不起。。。如果那个时候,我能预见到这一天,我绝不会给你和达菲斯定下契约。。
契约很好啊,连那只破鸟都说多了一个任打任骂无怨无悔的免费劳力,而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谁能找到完美的借口阻止,为了成就他自己,卡姆也不会允许的。
“可是你会死的!庄庄,我不是在吓唬你,你和他的契约。。。你们相互分享生命、勇气、荣耀、力量,他信奉的从来不是正义与光明的神,请、不、拜托你,庄庄,即使是为了爱你的父亲和母亲,不要冒险。
的!荣耀是这个意思吗?忠贞、荣誉、神之信仰。。。天呐,那个该死的达菲斯若是有信仰,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可是,你们两个的马后炮会不会放得太晚了些?我等的人不是你们呢,所以,我一定要走的。
8-7 被抢的新娘 7
8-7 被抢的新娘 7 尽管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光着的脚丫子踩上去那一下,因为火烧似的刺骨之痛,我很丢脸地情不自禁地四肢着地,行了一个超级大礼。
很痛快地,我成了第一个全身“着火”却还没有烧死的大傻子。
我现在很能明白,达菲斯那厮被我那口血喷了之后,全身火烧的痛苦,火滋滋地烤?金针刺骨?油煎皮肉?差不多几项综合吧,虽然火烧很痛,但个人以为,比起地狱之火来,从外面烧和从内部焚心毁骨似的痛苦对照一下,感觉上还差那么一点,还比不上胸部以下的金砂烫人更让人痛苦。
难道我是受虐狂不成?否则我为什么觉得火烧得有点变态的舒服,真是久违得过头的痛楚啊!
你个白痴猪头,一步都走不了还敢发脾气!自讨苦吃!自讨苦吃。。。
“庄庄。。。”关心我的人不少呢,可是啊,还是没有我要等的人呢。
卡姆算是站得离我最近的人,趴在地上,很容易发现他的脚底已经烫出了水泡,可惜,偏偏有我这么个变态,死赖在地上不肯爬起来,他也只能陪着我站。更妙的是,本姑娘不屑于他的搀扶!
“神呐!圣洁之火在烧!难道神使大人纯洁的心被污染了?”
“她一定犯了渎神之罪。。
“难怪。。。难怪有那么大的暴风雨。。。是因为这个邪恶之人的存在,我的孩子才死掉的!杀死她!把她扔进神圣之火烧死!”
“所以,阿普蒂安女神生气了,她地追随者被邪恶侵蚀!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一
“站起来!坦承你的罪孽!在试炼之路上偿还你犯下的罪!”
“不!烧死她!烧死这个不敬神地邪恶者”
这些人疯了?
笨鸟!懂了么?这就是民意!不可抗拒的民意!
手掌上地水泡密密麻麻,胳膊下面娇嫩的肌肤早已血肉模糊成一片。轻轻移动一下,血水就滴答滴答地掉,身上的衣服仅是装饰之用。没有什么防御功能,里面也弄出了很多水泡。硬硬鼓鼓的,一碰上去就痛得要命,痛得双眼直冒水花,还好本人忍功尚可,总算没有继续丢脸。
握紧拳头。用手肘支撑着自己,靠膝盖使力,慢慢地一点点爬起来,大腿内侧、小腿上的皮还有腰带以上地地方,一定是惨不忍睹的糟糕,裙摆上都已经渗出血水了,啊,我一定是有史以来表现最差劲的试炼者。
凭着心中一股倔劲,不知磨破了膝盖上多少水泡。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脚底板上的滋味,美妙得难以用言语表达。破皮的地方塞进了许多细碎的砂子。在里面拷着那丁点儿的血水,拷干了再挤出一个新的水泡。然后新的金砂再挤进干同样地事。刺破,拷血。继续接着烫,不要说动,便是站都是站不稳的。
我得使劲地咬住嘴唇,才在这个时候不发出丁点的声音。
喂。。。猪头,你这个样子。。。很惨。。。回头吧,你根本走不了。破鸟拍打着翅膀,飞在我地额前,尽它所能地阻止我,第一次听到这只臭屁到极点的麻雀说这么感性地话,心里还是热乎乎地感动地,接下去,很理所当然地被一只麻雀鄙视:那个混蛋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回报我嘞,摊上这么个笨蛋,真是倒霉!。
你的意思是他一定会找人出气喽?那便好,嘿嘿你想干嘛?
不干嘛,掏出改版后地封魔法杖,重做它的本职工作:拐杖。当年本姑娘过封魔山上时,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卡姆王子,走吧。”我用布满水泡的手拨了拨头发,笑眯眯地提醒卡姆我们可以继续第二步了。痛成这个样子,神圣之火也在烧,能笑得如此诚恳,还用如此平静地口吻说法,嗯,表现不错,满分!
卡姆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看着前面这个男人走过的金砂上,留下的红红血水印,捏成铁块般的拳头,我觉得心里真是TMD爽,更加故意把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更慢,即使他个高腿长想要快步走完这一程,也只能亦步亦趋陪我慢慢熬,因为他不能弃他的未婚妻于不顾,哈哈,叫你来利用我还敢欺负我,整你没商量!
你变态啊!他痛你不是更痛?真是蠢得无药可救了!
是,我是很痛,我脚下流的血也比他多。可是,卡姆他又没有受过地狱之火的考验,对他来说,此刻感受的罪是我的数千倍吧,他应该比我更痛!如果边上不是有那么多的观众,我说不定还会开心地唱歌呢,痛并快乐着!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尤其是我这个穿越女主,走了近百米,还没有倒下去。..虽然每走一步,我总希望下一步永远不要迈出去。为什么我认定的男主还不来救我呢?我自己怎么跑得掉,这么多围观的盲从者,这条路何时是个头?
我已经痛得头昏昏,不知身在何处,双脚只知道机械地一步步地向前迈,不敢停下来喘气呼痛,因为怕一停下来,就再也爬不起来。
我没有等来我想要等的人,却等来了卡布奈特。知道这位小姐有多天才么?对着我就大施愈疗术,是人都知道她一片好心,但是,她的治愈光芒刚放到我身上,就让本人身上包围着的金色火焰冒得三丈高,俗称:火上浇油!
我没被自己的倔强给害死,倒要先倒在这位未来女神官的手上。
我费了老大的劲才看清楚她地样子,她从神殿的方向跑过来,远远地就想减轻我的痛苦。不想却干了一件坏事,她一只手捂住口鼻,只要长眼睛地人都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一塌糊涂地“口水”,所以。她出不出声都无所谓了。
她泪流满面,闪着漂亮色泽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自己的手背,抑住自己哭泣的声音,死死地看着我历经千辛万苦才迈动两步,再也不能忍心看下去。转身飞也似地跑了。从哪个方向来,就回到那个方向去,这个傻瓜,千万不要又去找人求情,没有用滴。
有很多人给我递水,我看都不看,咬紧牙关,自顾自地向前一点点迈步,宁可吞自己的血。也不要喝这些路人地水!玻格里东大街出头后,应该是帕罗拉第大街、然后是普列家大宅子前面的大路、米芳的、亚斯的、某个混蛋的行馆。。。路还长着呢。
一道异常高大的影子,挡住了越来越灿烂的阳光。
我好奇地抬起头。眯起眼睛判断:一个笑得像傻瓜的兽人。
坎朴托?!我拼命眨眼睛,他怎么会在这里?拉夏的战打完了?他会出现在这里。那、那他们怎么还不来救我呀?有阿豫在。他们绝不可能打败战地!绝对、绝对不可能输掉的!
还有,虽然我不是个好人。但是好歹我们两个还有点交情吧,看到我这副惨样,竟还能笑得出来,KO,神经阿达阿达的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