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魏延拱手回禀道:“果然不出二王子所料,那莫邪,得到二王子随燕王进京的消息后,立马便有所动作。但莫邪生性多疑,也是恐其中有诈,所以,暂时还是按兵未动。”魏延拱手,以示对上座沈浥的敬意,“替燕州百姓着想,二王子还是亲自去一趟边城的好。”
“我明白。”沈浥点点头,自然早就做好了随时打仗的准备。
张骥咳了一声,魏延朝他看去一眼,这才想起另外一件事情来。
魏延是军事谋臣,不管所追随主公的私生活。不过,若是因私而影响军心士气,魏延自当是要说上一说。
“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二王子乃是天家贵胄,又是人中龙凤。本来喜欢哪个女子,不是我们这些做属下的该议论的,不过……”魏延白面含笑,欲言又止似有犹豫,“这有夫之妇,惹上了,怕是于王子您的名声不好。”
对于这件事情,沈浥听得耳朵已经起了茧子,倒是渐渐能够泰然处之。等魏延说完,沈浥才说:“魏先生放心吧,小王自有分寸。”
……
甜珠回青桐县有几天了,回家的这几日,也没闲着。县里有医馆在招工,甜珠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看看的,没想到,就被医馆里的老大夫招用了。老大夫祖籍就是这青桐县的,祖辈有人在宫中做过御医,他儿时也是在京城呆过几年,后来因为改朝换代,便跟着家里人回了祖籍青桐县。
这家医馆,是他爷爷开的。到他父亲,再到他,历时也有好几十年。只是他子孙缘不重,一儿两孙都相继离世,现在与自己的孙女相依为命。
孙女打小爱干净,不喜草药味儿。老大夫眼瞧自己半截身子入土,不甘心平生所学跟着他一起入土,就索性晚年再收个徒儿。
甜珠前世去京城后,做过很多活,也包括在医馆帮过忙。药理懂一些,常见的草药她识得,基本的病症她也略微懂些。前世之所以去医馆,而且还懂这么多医理,也是因为她婆婆许夫人晚年百病缠身,她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婆婆,便亲自尝试着学这些。
只是没有想到,如今却都派上了用场。
老大夫中意甜珠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识字,看着又是个聪敏好学的。北边的小县城,这种地方,破旧且落后,能找几个识文断字的,那是相当了不得了。
老大夫叫洪成,有个孙女叫洪欣。洪欣九岁,挺喜欢甜珠的,喊甜珠姑姑。听说甜珠才从省城回来,特别羡慕,总缠着甜珠给她说省城里的事情。
“别缠着你姑姑了,让她好好做事。”洪成有近六十高寿,花白胡须,大地色的脸上,爬满皱纹,脸如树皮,人看着苍老憔悴,声音倒是洪亮,“不是不喜欢药草味吗?怎么你姑姑一来,就天天往前头钻。”
洪欣吐舌头:“姑姑给我说城里好玩的事情。”
甜珠一边捡草药,一边笑着说:“我在省城,其实也没怎么出门。所以,外面那些个好玩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能进省城呆几天,就很让人羡慕了。”洪欣捧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努力睁得圆溜溜的,盯着甜珠看,“姑姑,等过完年天气暖和些了,你也带我进城去看看呗。我听阿旺说,姑姑的相公很会念书,考上了省城里的书院。将来,肯定是要考进京城里当官儿的,那姑姑是不是也跟着进京?”
“我家以前也是京城的,不过,那都是爷爷小时候的事情了。而我,想都不敢想。真羡慕姑姑,我将来要是也能嫁那么好的人就好了。”
甜珠只笑笑,却不再答话。
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肯定是要跟许致和离的。所以,许致将来如何,她并不关心。
回来的那天,她紧跟着去了趟许家,把自己想要和离的想法跟许夫人说了。当时,许夫人的妹妹林夫人也在,她说完那些话后,明显看得出,两位夫人眼里流露出意外和惊喜,应该是没有想到她会主动给林三柳腾出少夫人的位置来。
只不过,也是碍着面子吧,两位老人家没表现得太过明显,甚至还意思着劝她几句。但她既然说出来那样的话,就是深思熟虑过……铁了心的。她也没空跟她们玩虚情假意,说出“和离”二字来,也不是为了被挽留。
后来她就回了娘家,再没在许家呆过。她想着,就这几日,许致应该要从南山书院回来了,到时候,便去衙门里把事情办了。
甜珠思绪飞远了,洪欣喊了她好几声,她都没听见。洪欣气鼓鼓板起脸,那边洪成黑着脸训斥孙女几句,洪欣吐舌头做鬼脸,然后跑后院去了。
洪成说:“甜珠,今天你早点回去吃午饭吧,下午随我去遥城出诊。”
“师父,我能随您出诊了?”甜珠喜出望外。
洪成笑着摸胡须,对甜珠近几日来的表现可谓是非常满意的。人的确聪明又勤奋,东西学的也快,再加上本来就有些底子,所以,一些基本的病症,她肯定是会对症下药的。
“学习是为了学以致用,你先随我去看看。”洪成说,“午时三刻,记得到医馆门口来,有马车来接。从青桐往遥城去,虽然不远,但是晚上也回不来,你跟家里人打声招呼。”
“是,师父,我明白了。”甜珠丢下手上的活,洗了手后,便往家去。
路上买了糖葫芦和卤肉,糖葫芦是带回去给侄子侄女吃的,卤肉做菜。她人还没进小院,三个孩子就闻着肉香味儿探头迎出来了。
“姑姑!”牙儿才三岁,头发有些枯黄,梳着两条细长的小辫儿,伸长了双手摇摇晃晃就朝甜珠扑来。
甜珠一把将小丫头抱起,小丫头很瘦,没几两肉。
看到牙儿,甜珠就想到前世自己的闺女来。闺女阿蜜生病离开的时候,还没有牙儿现在大。她倒是比牙儿现在胖些,皮肤白嫩嫩的,总是乖乖跟在她身后,懂事得很。这些年过去了,她一直都忘记不了女儿,她真是太想念她了。
若说之前对许致还有那么一丝留念,那也是因为女儿。她想着,如果一切还像前世一样,那么,是不是阿蜜还会来到这个世上陪她?
她很思念女儿,但也怕她若是真又来陪她了,她仍旧留不住。若是留不住,与其让女儿为病痛折磨,小小年纪便去了,倒是不如一开始就不来的好。
“姑姑……”牙儿又喊了一声,眼睛一直盯着甜珠手上拎着的糖葫芦串儿看,不住舔舌头,“想吃。”
甜珠拿了一串给她:“去吃吧。”又将其它吃食分给大虎和二豹兄弟俩。
齐大嫂从屋里出来,见三个孩子手里满是吃的,乐得合不拢嘴。迎着过来,笑着对甜珠说:“妹妹,你怎么天天给他们买这些吃的,可别惯坏了。一个个嘴巴养叼了,以后怎么还吃得下粗茶淡饭。呦~今儿买了卤肉啊。”
“嫂子拿进去吧。”甜珠递过去,随即转身进了堂屋。
打从甜珠从省城回来,齐母就一直躺在床上,每天都哼着说身子不好。甜珠特意请了师父洪成来给母亲看病,把了脉,洪成也只说无大碍,开了个方子,只说好好休息几日便能好,让不必担心。
甜珠心里明白,偏齐母还拿女儿当之前的傻大妞,想拿自己身子从女儿女婿那里博钱。
“甜珠,你今儿就回你婆家去。你要是……要是再敢提和离的事情,我今天就死给你看。”齐母气得胸口直起伏,浑身也抖得厉害,“你爹啊,为了救许家老爷,自己命都搭上了。你这么好的一门亲事,是娘帮你讨来的。你死去的公爹,还算是有些良心,憋着最后一口气让女婿娶了你。”
“现在……你们说不过了就不过了,对得起谁?”齐母越想越头疼,忍不住抬手使劲戳甜珠脑壳,“脑子坏掉了,好好的少奶奶不当,偏去什么医馆当学徒。好好的女儿家,抛头露面,像什么话?”
面对齐母炮仗似的一番轮轰,甜珠也没什么反应。只替老人家盖好被子,然后才说:“下午跟师父去一趟遥城,晚上怕是赶不回来。”
“什么?”齐母不可置信,“去遥城?你去那里干什么?”
甜珠坐了下来,好生说:“随师父去出诊,有马车过来接。您放心吧,遥城虽然是边关之地,但是有忠诚良将守城,不会有事的。”
齐母是越来越看不懂女儿了,皱着脸问:“你跟女婿,到底怎么了?怎就闹到和离这一步呢?你要明白,若真和离了,你一辈子可就毁了。”
“也不见得,靠天靠地,不如努力去靠自己。许致,我是识清他了,非我良配。”甜珠本来不欲将徐府里发生的事情告诉母亲的,但是怕不说出一些缘由来,母亲会一直闹腾,索性便将那日徐府梅园发生的事情,捡了一些说了。
听后,齐母却愣神了,不再说话。整个屋子刚还吵哄哄的,忽然安静下来,甜珠都有些不习惯。
“你刚刚说……这知府老爷……是京城徐国公府的二老爷?”齐母面色煞白,眼神空洞,像是魂儿被抽走了一样。
甜珠不便特意提沈浥,所以,便说当日是徐府的人救了她。自当,也得说了徐知府的身份。京城里国公府的二老爷,世家之人,威望自在,不是谁都敢轻易得罪得起的。
作者有话要说:
没写到想写的内容,但是必须得控制字数,所以下章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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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是,咱们燕州知府大人,是京里徐国公府的二老爷。青梅的表姨在知府家里呆好几年了,我听她老人家说的。”甜珠垂着眼睛说,一抬眸,见母亲忽然就面色煞白,而且也不再说话了,只睁着眼睛看屋顶,像是中了邪一样,样子怪吓人的,她心下不由得也跟着颤了下,“娘,您怎么了?”
“没什么……”齐母话忽然就少了很多,眼神有些涣散,甜珠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看向甜珠来,似是犹豫了会儿子,才问说,“那你……那徐家老爷夫人,为何要待你这么好?他们……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说什么?”甜珠觉得今天母亲有些奇怪,似乎挺是惧怕那徐家人的,但是人家是京城国公府的老爷夫人,而他们一家,只是这燕北小县城里的百姓,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想来也不会有什么过节,甜珠说,“可能是那天机缘巧合下,我救了徐四小姐一回,所以,夫人便待我不错。”
“那就好那就好。”齐母连连松了两口气,又歪身躺下去了。
至于甜珠是不是要和离,是不是要去遥城出诊,她都不在乎了。甜珠伸手探了下老人的额头,见没有发热,她起身走了出去。
恰好,齐家老三齐海回来了。齐海比甜珠大两岁,今年十八了,他不比上头两个哥哥本事,也就随便在县里找了个活。以前齐大没死的时候,齐海在齐家,受宠得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齐母舍不得他做一点活,连甜珠一个女孩子能出去干活,他都不能。
后来齐大哥死了,齐二哥跑货做生意出去一趟再没回来后,齐母才舍得小儿子也出去找活干。不管什么活,有个差事在,每个月随便赚点银子花,也好说个亲。
“小妹,今天又有肉吃?”齐三生得矮小,个头不比甜珠高多少,细皮嫩肉的,说话声音也细声细气,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大老远的,我就闻到了肉香味儿。”
“嗯,回来路过卤肉铺子,就带了点回来。”甜珠小时候跟二哥最亲,大哥次之,最不亲的,就是这个三哥。
可能年纪相仿的缘故,齐三又似女子似的,常与甜珠吃醋争宠。很多时候,甜珠都挺烦他的。不过现在重新活回来,倒是没那么多厌烦了。
“对了三哥,一会儿借我件衣裳穿。”甜珠虽然不怕去遥城,但想着那里是边城,扮作男儿过去,总是没错的。
齐海没多问她要衣裳做什么,只进屋拿了件半旧的蓝色棉布袍子来。等到吃完饭,甜珠扮上男装后,他才诧异地问:“妹妹,你这是做什么?”
齐海的衣裳甜珠穿在身上,虽然大了些,但也还算合身。她把一头乌黑秀亮的长发用布包了起来,束起在头顶,整张脸,完完全全露在了外面。
甜珠生得极为好看,标准的鹅蛋脸,柳叶弯眉,瓷白肌肤,樱红小口……本为女装时就是绝色,现在扮做男儿,非但没有减去半分颜色,反倒是有另外一种特别的风情在。
“我出门一趟。”甜珠言简意赅。
因为外面冷,出门的时候,她随手拿了个布巾裹在头上。齐海盯着甜珠背影看,直到甜珠身影完全消失看不见了,他才收回目光来。心里想的却是,这件旧衣裳,是他早穿旧瞧不上了的,怎么妹妹穿上就那般好看?
……
洪成这回出诊,是去给遥城里一位老朋友瞧病。那位朋友风湿老寒腿,是老毛病了,下雨下雪就犯病,一到冬天,病就更厉害。
老寒腿的毛病,想要根治,是很难的。不过针灸的话,见效很快。洪成替病人针灸,甜珠立在一旁搭手帮忙,不过忙着的同时,她也在认真看着、学着。针灸几步,都扎在什么部位,她都紧紧记在心里。
前后要针灸三遍,每遍时长一刻钟,时隔一刻钟。前两遍是洪成亲手施针的,等到了第三遍,洪成热水洗了手,指着甜珠,让她来施针。
“这位小兄弟,看起来年纪很轻,行吗?”
洪成手捋花白胡须,眯眼笑着说:“让她试试看,我就在旁边看着,要是错了穴位,会及时阻止。虽然是学徒,但总有一天要出师的,也总有一天要独挡一面,不能一辈子,都以我的徒弟自居。”
最后这几句话,是说给甜珠听的,甜珠心里明白。
甜珠认认真真为老人家施了针,才去洗了手,外面一个小厮慌慌张张跑了进来。
“老爷,不好了,城外又打起来了。”小厮跪在地上,明显吓得满头大汗,“这群北蛮子,肯定是听说二王子进京去了,所以就搞突袭。大公子已经被魏先生叫过去了,老夫人听说城门险些被攻破,吓得晕了过去。”
“还有……”那小厮似是一口气没能将话说完,只大口喘息着道,“受了伤的士兵太多,城中军医和大夫,人手不够。魏先生说,知道老爷府上从城外过来两名大夫,便想请过去暂时帮忙。”
边城打仗,搞突袭,受伤死亡,都是家常便饭。所以听后,都还算比较镇定。
“魏先生的人,还在外面?”洪成问那小厮,见他点头后,洪成对甜珠说,“你先跟着魏先生的人去,府上老夫人晕倒了,我去看看。”
甜珠道:“我知道了,师父。”
……
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飘着鹅毛大雪,脚才在雪地上踩过一个脚印,很快,就又被大雪覆盖了。府外停着辆马车,马车前立着个身着玄色衣袍的男子。男子目光掠过甜珠往后看,没看到洪成,他本来就冷的面孔,越发阴沉了些。
“洪大夫呢?”
甜珠说:“老夫人晕倒了,师父暂且留下来,派我先过去。等他给老夫人看好了病,就会过去替将军们疗伤。”
“走吧!”那人到底没再说什么,只请甜珠上马车,他则坐在马车外面。
马车没去魏先生府邸,而是去了另外一处。一路上过去,路两边倒着的,全是刚刚打仗受了伤的士兵。到处都烧着火把,城里此刻火光通天。巡城的士兵一批又一批,整个城里,都闹哄哄的。虽看着乱,却又是乱中有序。
甜珠撂下马车侧边的帘子,此刻心中倒是有几分紧张。沈浥不在,突厥兵就更加猖狂了。城门险些被攻破,现在又死了这么多人,城外的仗还在打着,她也不知道,这场仗,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
若是遥城失守,那么整个燕北兵的军心都会不稳。沈浥不在,突厥人没了忌惮,肯定乘胜追击,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局面呢。
前世没有破城这一说,她记得很清楚。但是她也不知道,她重生一回后,会不会就不一样了。甜珠紧紧攥着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也不无对沈浥的埋怨。他算是整个燕北的守护神,明知道突厥人最是忌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
如果他人此刻在燕州的话,就算这场仗必打,但是伤亡程度肯定没有现在多。而且,有他在,遥城肯定不会失守。
甜珠一路胡思乱想,心中颇多对沈浥的埋怨。她是坚定沈浥肯定不在遥城的,所以,当见到沈浥坐在那里、脸上铠甲上全是血的时候,甜珠吓住的同时,也有些惊到了。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给二王子疗伤。”是方才带她过来的男人在训斥,甜珠低着头,忙背着药箱朝沈浥走去。
她以为自己女扮男装,肯定不会被认出来。殊不知,她人才进屋来,沈浥就一眼看出来了。
甜珠走到沈浥跟前,见他玄色的铁甲上全是殷红的血。素白手面上也是血渍,手上好似被利器所伤,血珠还在不停往外冒。他手搁在膝盖上,血珠便顺着手指往下滴。甜珠手忙脚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来是他受伤太严重,她又是半壶水的水平,根本有些应付不了。二来,像他伤成这样,一会儿她是该脱了他衣裳,替他将身上每处伤口都敷药包扎。
但是,她不能脱他衣裳!
行医治病,甜珠知道很多时候会面对一些男人,但是她也只是觉得,左不过就是切个脉再观个相的事情。大周男女大防不严,再说她又只是普通市井小民,倒是没什么,只是她万没有想到,这才头一天出诊,就碰上这种事。
甜珠心里想得多,手上却没停着。她在他跟前蹲下来,用清水替他先清洗手上伤口,然后敷药包扎。
等手上的伤口处理好了,甜珠有些犹豫起来。
她抬头朝沈浥看去,沈浥也正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甜珠没以为他在看自己,这样一对视,目光撞进他幽深耐人寻味的眸子里,他就在自己头顶上,离得那么近,她几乎可以从他眼睛里清楚瞧见自己的倒影。
而他呢……唇角似有笑意,看得甜珠发慌。
甜珠心中有些惧怕,忙收回目光来。
人也起身了,站在一边,刻意粗着嗓子说:“我是……我师父是洪大夫,我学艺不精,怕是不能替将军继续敷药包扎伤口了。我师父一会儿就来,还请将军忍一忍。”
旁边那个带甜珠过来的人立刻要炸毛,沈浥冷厉看过去一眼,那人立马收回腰间佩刀,同时也低了头。
沈浥却说:“小王所受都是外伤,既然手上的伤口能处理,身上的肯定也能行。”说罢,他腰背又挺直了些,声音也轻缓下去,不似方才严厉,只轻轻吐出一个字来,“脱。”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说,二王子是不是在耍流氓?!!!!!!惊恐!!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_⊙?)
二王子:逮着机会,我一定要秀一下我的八块腹肌!咩哈哈哈……
甜猪:不能看,要长针眼的噢!
第13章
甜珠惊呆了,不敢相信,本能就抬眸朝沈浥看去。沈浥坐姿颇为闲散随意,两条长腿一直一曲,但可能是常年呆在军营的缘故,他腰背特别直。纵是姿态再闲适,他身上,也透着骨子不可言喻的威严。
“怎么……不敢?”见立在跟前的小女子手足无措,沈浥心中竟然升起一丝快意来,仿佛这样逗一逗她,看着她害怕又为难的样子,他也觉得有趣,“再不脱,小王身上的血,可就流干了。”
甜珠是怕他会出什么事情的,他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燕州的百姓可怎么办?可是,她若是真脱了他衣裳,看了他身子……她以后,名声肯定就扫地了。肯定以后日子过得,还不如上一世呢。
但又觉得,若只顾自己而不顾遥城百姓安危的话,她以后就算再活几十年,心里肯定也过不了那道坎儿。甜珠想,这个时候,要是师父在就好了。
她是这么想的,门外,便有人回话说:“二王子,洪大夫来了。”
甜珠欣喜若狂,忙对沈浥说:“洪大夫就是我师父,他老人家医术特别高,让师父为您敷药包扎的话,二王子身上伤势肯定会痊愈得更快。”
立在旁边的玄衣男子望了眼沈浥,见自家主公没有喊洪大夫进来的意思,便也没有多嘴。
沈浥将甜珠脸上表情尽收眼底,甜珠心里的那点小心思,他也是看得一清二楚。沈浥此刻心情有些不错,只冲立在身边的小将挥挥手。
那玄衣小将本能抬眸看了眼甜珠,然后冲沈浥拱手称是。
玄衣小将开门走出去,对外面的洪成说:“二王子有令,洪大夫,外面那些受了伤的将士,更需要您的帮助。”
整个卧室里,就只剩下沈浥和甜珠两个人。甜珠还在犹豫,沈浥则不再理她,只轻轻阖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甜珠就知道,这一回合,又是她输了。她跟他较量,根本就没有赢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会揣测人心,他心里肯定知道,她不会真不给他医治的。事实上,她就算不想理他,可她也不敢,她不敢叫他真出事。
甜珠妥协,轻声说:“二王子……我为您敷药包扎。”
“想通了?”沈浥轻轻睁开眼睛,目光幽幽朝甜珠探来,扯了下嘴角,指着自己手说,“受了伤动不了,帮我先把外面的铠甲脱了。”
“是。”甜珠低声应了后,就闷着脑袋走得离他更近了些。
帮他脱衣服这样的活,她前世的最后几个月,几乎是天天做的。所谓熟能生巧,纵然开始手生,但渐渐的,也就手熟起来。
甜珠一时惊慌,倒是忘记需要掩藏什么。当她熟门熟路帮沈浥脱下铠甲,目光对上他探过来的幽幽目光时,甜珠才想起来。
一下子,就更慌张起来。
沈浥轻笑,却也不戳破,只垂眸看着自己身上的白色中衣中裤。血染了大片,显得有些触目惊心。甜珠也看到了,再顾不得许多,直接将他中衣和里衣都脱了。
她强迫自己镇定,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什么。脱了衣服后,就赶紧用清水替他擦拭伤口,先清洗了下。但是甜珠发现,其实他虽然看起来身上血多,可身上真正的新伤,根本没几处。也就是说,他身上的那些血,根本不是他的……而他的情况,也并不是很严重……
咬咬牙,简单处理好了伤口,甜珠便又站离他远了些。
沈浥抬手指着一边说:“箱子里有衣裳,给我拿过来。”
甜珠望了他一眼,有些不太高兴,但是也一声不吭的照着做了。衣裳拿来后,沈浥没再劳烦她,只自己动手穿上。
甜珠低着头,稍稍抬下眼睛,就看到他正赤着臂膀的样子。腰部紧实劲窄,其实非常有力量。腰部以下,那双腿又长又直,力量自然也是不容小觑的。看他这个样子,甜珠忽然想到前世,想到无数次他压在自己身上拼命运动挥洒汗水的情形。
这个人,其实并没有外面传的那样冷酷而不苟言笑。很多时候,与其说他严肃,不如说他流氓无耻要更贴切。关起房门只剩两个人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不喜欢穿衣服,那种事情,他也似乎特别热衷,每次去她那里,她都得去掉半条命。
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是渐渐的习惯了,也就好了。
不愿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甜珠掐了下自己的手,逼迫自己清醒过来。沈浥穿好衣袍,回过身来看甜珠。
甜珠虽低头,却也感觉得到他探寻过来的目光,便道:“外面还有不少受伤的士兵,二王子如果没有别的吩咐,民妇……”那个“妇”字才出口,甜珠就咬了下自己舌头,又忙说,“小民该出去了。”
“外面不安全,你呆在这里。”沈浥的语气,是不容拒绝的。
外面魏延并张骥走进来,张骥怀里还抱着个男童。粗犷的男人,脸上满是血,大阔步一走进来,就朗声大笑说:“莫邪那个孙子,心思可真是够阴毒的,果然将十一王子带了来。还是二王子您厉害,早早便想到他会来这种手段。”
莫邪是北边突厥可汗阿史那.阿汗达的第四子,张骥口中的十一王子,乃是突厥王的十一王子。十一王子叫阿富果,今年七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孩童模样。
看到沈浥,阿富果笑着伸出白胖胖的手:“舅舅!”
沈浥伸手将他接到自己怀里来,摸摸他脑袋问:“刚刚有没有吓着?”
“没有,四哥对我很好,他说带我来玩儿。”阿富果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外面死了好多人,四哥也被箭射中受了伤,流了好多血。舅舅,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和和气气相处,不是很好吗?”
“舅舅也想,但是你父汗跟哥哥们不答应。”沈浥知道阿富果善良单纯,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必要说太多,便道,“既然来了,就多呆些日子。燕州城,可比大草原好玩很多,阿富果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
“真的吗?”小孩子特别容易满足,被沈浥这么一打岔,他就忘了别的。
沈浥喊了人进来,让他们带着阿富果先去吃饭。
魏延打从进来后,就注意到了甜珠。他一眼便瞧出来,眼前这个人,乃是女儿身。
“这位小娘子是谁?何故做男人装扮?”魏延其实已经猜得几分,不过就是想从沈浥口中得到一个答案罢了。
“小娘子?”张骥惊讶,随即虎目朝甜珠看去,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
“她只是一个小大夫,方才过来,替小王看伤。”沈浥传府邸一个老嬷嬷来,让她先带甜珠下去安顿,随后,便讨论起外面战事的情况,“莫邪受伤退兵了?”
魏延说:“莫邪军损失惨重,一时半会儿,估计重整不了旗鼓。还有,如今十一王子在我们手上,阿汗达肯定不敢轻举妄动。属下猜测,过不了几日,可敦可能会来燕州,接十一王子回草原去。”
“也好。”沈浥沉眸坐在一边,面色凝重,“也好些日子没见到她了,她若能回来一趟,也好一起过个年。”
话题有些沉痛,一时间,都沉默起来。
十年前,沈浥是亲眼见自己姐姐哭着嫁去草原的,那时候突厥兵强马壮,草原各部落也都十分团结,燕王府守不住燕州,便主动献上女儿和亲。当时的沈馥香,十六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扭不过命运,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从那之后,沈浥便越发勤奋刻苦,白天习武,晚上看书。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想壮大燕州兵马,想着将来,突厥对大周、对燕王府,能够有所忌惮。现在他做到了,他守得住这方土地,但是已经牺牲掉的人,却回不了头。
他心里明白,姐姐对他们父子兄弟,是有很深的怨愤。男人打不过敌人,只能送女人祈求和平,是他们没本事!
张骥咳了一声,说:“今时不同往日,边关有二王子在,突厥人不敢轻举妄动。总有一天,等兵够强、马够壮了,就能接郡主回家来。”
“你说得对。”沈浥点头,黑眸攒光,亮晶晶的,仿若黑色宝石般,“会有那么一天。”
魏延心思却在别处,他皱眉看着沈浥问:“刚才那个女子,是不是就是那个有夫之妇?二王子将人留下来,是想金屋藏娇?”
张骥也道:“这个女人,不是回青桐县了?这大半夜的,来遥城做什么……行为过于可疑,依我看,她刻意接近二王子,定然是有什么目的。会不会……是奸细?”
魏延与张骥对望一眼,心下不无担忧道:“不得不防啊。”
沈浥想起方才她熟练的帮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来,他梦中梦到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便临时考验了一番。没想到,那种情景,竟与梦中极为相似。沈浥可以确定,她是早早便认识自己的,只是他也看得出来,她并非什么奸细。
笨是真笨,身上也根本没什么功夫底子。他脱光换衣服的时候,她悄悄偷看,会发呆,也会脸红……
沈浥道:“她不过一个普通妇人罢了,不值得挂心。”
魏延闻声沉默,没再说话。
沈浥皱眉,一时间也陷入沉思,半饷问魏延:“这世间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后或者闻了后,会做奇怪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沈浥:我一定是中了什么毒!快唤神医(尔康手……)
阿息:我可以给你解毒,以后再不做春梦!
沈浥:不解,这样甚好!
阿息点头:梦里解决生理需求,总比憋着好。
沈浥:……
第14章
“做奇怪的梦?”魏延也是被问住了,毕竟他只是军师,而非大夫,但也只是愣了一瞬,便问回去,“那二王子近来,都做了些什么奇怪的梦?将梦到的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解惑一二。”
沈浥近来隔三差五便会梦到甜珠,每次梦到她,都是在一个园子里。或是陪她一起慢慢走,或是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更离谱的是,近来总梦到与她赤.身.裸.体交叠在一起的情景。这种事情,要他如何开口说出来?
从起初的气愤,到现在,渐渐的,他似乎都气得有些没脾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