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衿皱眉。

常悠悠自己对着图册翻了翻,挑中那块绸料制作的连衣裙,刚刚遮住大腿,还不到膝盖。

回海棠苑的途中,常悠悠一直在害怕,她一紧张,就不停的捋那衣服的下摆。白皙的皮肤几乎要晃着何子衿的眼睛,他咬着牙,不吭声。

他还是喜欢她从前穿着帆布鞋、牛仔裤的时候……起码没现在这般惹眼的厉害。

他们到海棠湾的时候,正好十一点,差不多该午饭点儿了。常悠悠打了退堂鼓,这个时间段回来,也太招摇了点儿。

“何子衿,我自己进去吧,我就说……我就说昨晚上云薇她们过来了……”

“晚了,昨天应先生有打电话过来,我说你已经睡了。”

何子衿的脸彻底阴沉下来,扫了一眼她白嫩的小腿,拢着她的肩膀,直往里走。

“……”

常悠悠维持着目瞪口呆的姿势,几乎是被他拖进了屋子。

常有良自从昨天得知常悠悠宿在何子衿那里,就一夜没有休息好,听见外面的响动,赶紧走了出来。

徐之莲跟在他后面,连声说:“老常,你慢着点儿。”

常悠悠乍一看见常有良,脸唰的红了,下意识的往何子衿旁边凑了凑,头埋了下去。

“常叔叔。”何子衿对着徐之莲微点头,“阿姨。”

常有良是什么人,眼光锐利的从两人身上一扫……这身衣服,女儿脖颈上隐隐透出的紫红……一切便一目了然了。

他将满腹的疑问和担忧都压在了喉咙里,状似无意的问问这,问问那,又看到女儿一脸娇羞,直往何子衿身后躲,心底又顿时柔柔软软开来,不禁暗叹了一声。

总想着给女儿找个好男人,好好疼她,宠她,护着她。这人是他挑的,他说不出半个不字来。可真到了这一天,也只能酸溜溜的想到那句亘古不变的真理:女大不中留。

何子衿一一礼貌的答着常有良的问题,常悠悠不好意思坐下去,厨房里邢老太太跟一帮佣人都还在忙着,她便钻进了楼上房间。一直等所有人喊她吃饭,她才扭扭捏捏的下了楼。

吃饭的时候,常有良说:“悠悠,你以后要好好听子衿的话,别给他惹麻烦。”

常悠悠咬着筷子,想了想,又埋头扒了几口米饭。

常有良又说:“子衿,有时间就带她常来这儿看看。她不懂规矩,以后就辛苦你一些了。”

何子衿微笑:“常叔叔,您放心。”

常悠悠琢磨着这对话不对味,她抬头:“常有良,你要赶我走啊?”

她拧着眉,话脱口而出。

自从常有良大病之后,他与常悠悠的关系也得以缓和。常悠悠仍像从前那样大咧咧的喊他常有良,却又有什么分明不一样了。

就像现在,这一声常有良喊的着实亲昵自然,就连这话,也不是从前凶狠骄纵的味道。

常有良心里一暖,给自己倒了一杯小酒,咂舌吞入肚中,笑眯眯的看着何子衿:“子衿,好好待她。没心没肺的丫头,以后我可省了心了。”

何子衿微笑:“您放心。”

常悠悠看着笑意绵绵的两个人,一时无言。

就在这个时候,叮叮咚咚的声音响起来。手机还在手袋里,她几乎都忘记了。微怔着将它拿出来,屏幕上发出幽白的光,上面是长长的一串数字。

“喂,你好。”

她的声音甜糯绵软,何子衿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常有良示意他喝酒,他点点头,微微呷了一口,听筒里传来的是男声,他的手顿了顿。

“真的嘛?记的,就是Battery-Park旁边儿的那一家……好啊好啊,我要去瞧瞧,好久没吃到那位师傅的牛肉蔬菜浓汤了。嗯,好…”

何子衿听她应承的痛快,眉开眼笑,黑葡萄似地眼珠子,晶亮晶亮的。Battery-Park?牛肉蔬菜浓汤?

是了,Battery-Park掩映在灌丛郁郁葱葱的环抱下,像是给周遭的摩登大厦系上了一条绿色的丝带。

林荫下有着干净的卵石街道,里面不时的飘过优美的华尔兹圆舞曲。路边哥特式风格的建筑,是家漂亮的小餐馆,风铃被推开的门碰动,发出“叮叮叮叮”清脆的声响。

她喜欢去那一家餐馆吃餐点,通常都是浅色的T恤配长裤,有时还会在襟前别朵蝴蝶结,或是戴一顶素色圆帽,很有几分流浪艺人的味道。

他的人拍下来不少的照片,他不能去看她的时候,就靠这些照片了解她的行踪。

他还知道,有一次她独自在Battery-Park散步,最后停在了河边,她弯腰去看鲜绿色的河水,风吹起,掀走她的小圆帽,她伸手没捞住,人却一头栽进河里。

两年,他只在她面前出现了这么一次,她躺在医院里,他气急败坏的抛开手里的事情,坐了几十个飞机,顾不上倒时差,直直的奔进医院,劈头盖脸的将她一通骂。

她对他的突然出现,显然表现出一副极不可思议的表情,原本晶亮的眼睛顿时变得迷迷蒙蒙。

她的眉梢往下压,一副可怜委屈的小模样。

他能说什么呢?骂也不是,打也不是……幸亏他让人跟着她,否则,真要出个什么事情,他得懊恼一辈子。

是,一辈子。

他曾以为很难,可是,那一瞬间,他轻而易举的想到了“一辈子”这三个字。

他说,小东西,我来这里出差,顺便看看你。你怎么还不会照顾自己呢?我好不容易来一趟,你这是给我惊喜呢,还是惊吓呢?

那次,他在曼哈顿逗留了半个月。

每天早上,他在酒店里给她做早餐,照着食谱熬白粥,放温了端去医院喂她。她还有些不情愿,死活不肯吃,他好说歹说才哄着她吃一点。

她出院后,为尽地主之谊,带着他漫步在街心。

他跟着她的脚步,看着四周的欧式建筑,嗅着空气中隐隐的咖啡和红酒的味道。他没有告诉她,对这里,或许,他已经比她还要熟悉。

因为,她在这里。

她常常都经过的第五大道,路边的一个中国老人在卖彩色的风车,她站在摊子面前,认真的看着老人做风车,篾竹、绘画、固定。

他从后面揉她的脑袋:“喜欢吗?”

她回头看他,点点头,眼底满是期盼,“喜欢。”

他看着她的模样,突然来了兴致,让老人教他们做风车。他极认真的学着,铁丝固定着转轴,看似简单的一步,他的手却总是不灵活。她在一旁看着他出糗,吃吃的笑的开心。

最后,她很兴奋的举着他做好的那个风车,让它随着微风转动,眼中闪动着细细碎碎的满足。

那个,加更的事给我点时间,我是蜗牛中的蜗牛,这周的话,争取能加个一两更。我尽力,大家不要有太多期待。

【08】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2(修正)

那半个月,他们走遍了曼哈顿,到Greenwich-Village的时候,那里正在进行一场冰上曲棍球赛。

她从未看过冰上曲棍球,手里捏着彩色的宣传单,硬是拉着他去买门票。

球馆里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寒意,四处都是冰天雪地的模样。她又去小卖部里买来两顶毛绒绒带着线球的帽子,一顶戴在自己头上,一顶给他戴上。

他没有照镜子,可是也可以想象,自己一身西装,戴着这样一顶帽子,该是有多滑稽。

囤球馆里人声鼎沸,他们找到座位坐下,她并不习惯球馆里的寒意,也看不懂球赛,只是凭着喜好判断,是黄队赢好呢,还是红队赢好。她判断的标准便是,哪个队里的帅哥多……

他现今想想,仍是能感觉到心底那股突然涌出来的不痛快。这是看球赛呢,还是看人呢?

他上学那会儿,也常常玩曲棍球,在球馆里短袖背心的这么穿,也习惯了,并不觉有多少寒意。

亨她欣赏帅哥,他便给她暖手,他从未想过,他有这么一天。他不忿的想着,若是早些年让她认识他,那时候,他也是这样穿着一色的盔甲,在白色冰场上飞速滑翔。那时候,场内各式各样的呐喊助威声,还有他的拉拉队的声音,所有人一波一波的尖叫欢呼呐喊声,可比现在疯狂多了。

没过多会,场内爆出巨大的轰鸣声,红色拉拉队的女孩子们刷的散开,尖叫着风一样得朝赛场上冲过去。他看了一下比分,红队拉开了比分,远远的把黄队甩在身后。他稍稍满意了些,她好像看中了黄队的一个小白脸儿。

她已经冻得全身僵硬,恨恨的跺跺脚,扁了扁嘴巴,嘟哝了一声:“什么嘛,不公平,走了!”

他隐着笑意,双手背在身后,跟着她离开了球馆。

他离开的那天,她因为参加现场模拟,没能来送她。他坐在候机室的时候,一同过来帮他办事的薛林问他,说,子衿,你是不是恋爱了。

他正对着笔记本看合同,听到这话,蓦地一愣。

薛林说,你找借口出差,来这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来,什么事情都不做,就是让人找不着你……

他有些发愣,茫然的看了薛林一眼。

薛林大笑,指着他说,对对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魂不守舍的,简直不像你了……

他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额上渗出了些许的汗意,他表现的有这样明显?

薛林说,我很好奇,能让你这副样子的女人,究竟是哪个型的。

哪个型的?

自然是不解风情型的。

起初,他也没觉得她有什么特殊的,要说有……那就是她也太不像个女人了。在他眼里,她也就是个女孩子,冲动莽撞,还有,透明。

真正注意她,还是那次,她踩着细脚高跟鞋,穿着鹅黄色的小套裙,站在廊子里叫住他,问他:您要怎么负责。

她看起来,是那样的……正义凛然,似乎无畏无惧,却还是在他紧盯着她的时候,眼睛闪了闪。她的脸上有紧张后的红晕,唇微微嘟着,口里一连串的话下来,大气都没有喘一口。

他真的很想配合她,严肃一把。可他忍不住,她就这样趴在他脚下,竟然狼狈的可爱。

她的手机在响,他是好意,看她捡东西的模样,窘的几乎要哭出来。他无意识的瞄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闪烁的那个名字,他再熟悉不过了,吕墨。

那一瞬间,脑中闪过什么。

他原先还有事情要做,却因为这通电话,某些阴暗的心理开始蠢蠢欲动。想起前些日子听说的,那吕墨又换了口味,最近与一个女学生走的挺近。

他瞧着她青涩的样子,又忆起那次薛林打电话与他说的,那个冒冒失失的小记者,正跟吕墨吃火锅呢。

原先就是她啊……

他眯了眯眼睛,感觉眼角在跳。要知道,那吕墨跟他一样,都不能吃辣。

那天散席的时候,她又接到了吕墨的电话。电话那头太过嘈杂,以至于,他站在一旁,都能听到她电话里,吕墨嚷嚷的声音。

他听她说:你爸给你妈开party?

他眯了眯眼睛,心底一阵紧窒,那个人……她过的很好嘛……即便父亲不在了,她依旧可以过的多姿多彩。

她合上了手机,他故意说,常小姐与男朋友感情好,是一件好事。

她对他微笑,笑容有些疏离,她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眼底却闪着小小的狡黠,她说:何总,异性之间,不是只有男女朋友暧昧关系,还可以有很多种可能。

很多种可能嘛……

他冷笑,她还真是不了解吕墨那个人,这种想法未免也太过天真。

那吕墨身边,除了那个强势聪明过头的徐思捷,又有哪一个女人能跟他只是朋友?

他吁了一口气,捏着眉心。

他何子衿因为一个女人,混乱到难以自控,这是件多么新鲜的事情。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只是,他还有旁的事情,他并不觉得爱情这个东西有多值得他花费心力。于是,他将自己第一次的心悸,悄悄的隐匿进心底,自己都不允许自己去瞧一瞧。他可以让自己去对她好,给她他所能给的,却原地踏步,不许,也不能往前一步。

他终是高估了自己。

当吕墨揽着她,眉眼中满是得意,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那姿态再明显不过了。

他以为自己能冷静,他也的确维持着不动声色,心里却着着了火似地,熊熊的燃烧着,烧着他的理智,烧着他的眼睛。

小东西跟做错事情了一样,不敢看他,眼圈隐隐的还有些发红。她真的按着他的想法,跟吕墨走到一块儿了,他却浑身上下都不写意。嫉妒这个东西,像是在他心里扎了根一样。他不知道自己走的狼狈不狼狈,他头一次不愿面对。

很久后,他冷静了,仔细的想这件事,怎么偏偏那么巧,她会跟吕墨出现在那里。为什么偏偏是那天?

那几乎是他最糟糕的一天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一个自以为是的借着为他着想的名义,给他安排了一场荒唐的饭局。另一个,红着眼睛被另一个男人搂着,对他干巴巴的说:何子衿,真巧。

真TMD巧!

他克制着,再克制着,才忍住了把她从别的男人身边拖走的冲动。

没谁比他清楚,她和他,都被吕墨那混蛋摆了一道。

他发觉自己错了,他是决计不能忍受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的,一天都不可以!在没有解决吕墨之前,他只能让人跟着她。

她离开的当天,他就已经得到了消息,他的人告诉他,她登上了终点是某地的火车。他一边吩咐好手里的事情,一边让人准备,他得过去找她。

古镇上,他看着她挑东西,表情惬意,在看见他的时候,眼中毫不掩饰流露出来一股浓浓的惊喜。就是那样小小的惊喜,他顿时释然了,那一股莫名的情绪,毁灭般的浪潮突如其来,汹涌的堆积在他的胸口,将他完全湮没,万劫不复!

徐思捷说他狠,他有多狠?

他的生命里已经不允许失去了。

母亲,这两个字,吕墨已经拥有了,他无可奈何。

常悠悠,这个三个字,包括这个人,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掉。

他要悠悠,徐思捷要吕墨,他们不过都是同样自私的两个人罢了。

徐思捷说,子衿,你是喜欢我的吧?

没多久,苏宸又问,子衿,你还爱着徐思捷,是不是?

苏宸用了很严肃的一个字眼,爱。

他爱他的母亲,恨与爱同样多,或者,多的多。若有第二个女人值得他用上这个词,也决计不会是徐思捷。

他们不过是同一类人罢了。

苏宸哭了,这还是他认识她以来,她第一次哭。

他的心很平静。即便,这个女人是他认可的朋友之一。

苏宸说,如果是徐思捷也就罢了,为什么偏偏是那个常悠悠!

女人无理取闹的时候都是一个模样,哪里有那样多的为什么,他若是知道,也不会落到这等田地了。

再者,为什么偏偏是徐思捷就罢了?那样的女人,他可不想整天对着。看着她,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试想想,一个女人整日里跟你斗心思,比聪明,他的神经是不是得一刻不得放松?

他想,苏宸其实是明白的,只是不愿承认罢了。这些年,即便是朋友,他身边反反复复的,也就她跟徐思捷两个女人了。真要有什么,也不至等到今天了。

他关心苏宸,他也关心徐思捷,只是,从来都不曾站在爱情这个位置上。

说到底,他还是个自私的人。所以,他可以毫不心软的建议徐思捷,他不觉脸红。女人去勾引自己喜欢的男人,叫争取。那吕墨真如此无辜,又怎会让悠悠撞个正着?

苏宸说:子衿,你究竟知不知道,这些年我……

他阻止她说下去,那样谦卑的语调,带着哀戚,那样坦诚的眼光,带着爱意。

他不是不明白。

如果,如果没有那个小东西……可是,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他根本给不起苏宸任何她想要的东西,因为有常悠悠,他不愿让自己将就。

他是给了她选择的机会,他也给了她时间。

两年,已经足够漫长,漫长到她还没回国,他已经开始忐忑不安。他不确信她会不会回来……他知道,她曾参加BCS的面试,并且拿到了优异的成绩,她本就聪明有潜力。她也只有在面对他的时候,才会迟钝到让他想咬人。可她若是回来,他也不确信,这样一个背负着沉重包袱的自己,能不能护好她。

他可以波澜不惊的对徐思捷说,我护得了她一时,就护得了她一世。他却无法笃定的跟自己说,他就是她的那个良人。

可他告诉她,也告诉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