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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微的笑容里带了几分怅然,“一辈子那么长,一天没走到终点,你就一天不知道哪一个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有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以为就是她了,后来回头看,其实她也不过是这一段路给了你想要的东西。林静,我说得对吗?”

  林静避而不答,“为什么今晚上有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忽然感到害怕。”

  “怕什么?”

  “怕人心里藏着的秘密和欲望。”

  林静躺回她身边,看着

  天花板,郑微不再说话,呼吸渐渐清浅,就在林静以为她快要睡去的时候,她喃喃地问了一句,“周渠会坐牢吗?”

  “这就是你今晚对我热情的原因?”有那么几秒,郑微仿佛觉得林静的语气里有说不清的失落,但他很快恢复如常,“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会不会很失望?”

  让他意外的是,郑微摇了摇头,“不会。”

  周渠高估了她,但她有自知之明。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瑕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

  郑微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企业就像树,没事你别老摇晃它,否则它很难长得枝繁叶茂。”

  林静淡淡地说:“但是如果这棵树爬满了虫子,不摇晃它只怕枯死得更快。”

  “哪一棵树上没有虫子,你们现在挑中的难道是虫患最严重的一棵?”

  林静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他沉吟片刻,“没错,它的确不是最严重的一棵,但是谁让它长到了森林的边缘。”

  郑微点头,慢慢说道:“那每次将一棵树晃倒之前,先摘下它的一片树叶,就是你一贯的作风?”

  林静陡然变色,从床上坐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眼里的怒意一闪而过。郑微倔强地直视着他,他紧紧抿着唇,别开目光,最后俯身拾起了掉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穿,一边漠然说道:“你要这样想我也没有办法。”

  郑微也坐了起来,看着他整理好了自己,把钥匙抓在手中。他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半蹲在床沿,让视线于郑微平行,“微微,你可以尽情指责我,但你把我看成过要陪你一辈子的那个人吗?你何尝不是把我当作一块浮木,希望有个人陪你走过最灰暗的一段。我敢说,我至少想过要跟你走到最后,但你没有。”

  他说完就站直了身子,“我有事还要赶回去,你早点休息。”

  “林静。”她叫住他。林静几乎是立即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只听到郑微在他身后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这是个全世界最愚蠢的问题,也是全世界女人最喜欢追问的问题。男人总笑女人无聊,女人其实也自知问出来太傻,但她们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寻求个答案。为什么?因为人心隔肚皮,因为女人太在乎,因为她们从另一颗心上找不到带给她们足够安全感的证据。即使男人给出的答案大多虚无,但她们需要那一秒的慰藉。

  林静说,他想过跟她走到最后,郑微是相信的。可她发现自己居然会在意,他许诺的一生是因为他千帆过尽才想要重拾回忆的美好,还是她只不过恰好是正确的时间里那个正确的人。

  林静回答,“如果你心里不相信,我给多少次肯定的回答又有什么用?同样的问题,你又爱我吗?”

  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第二十一章 谁是路人,谁陪我们走到终

  郑微失望了,她的失望不仅是源自于林静,更源自于自己,她把她的最重要的珍宝弄丢了,回过头想要去找,才发现竟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离她而去的——这件珍宝的名字就叫“勇气”。

  背对着她的林静同样没有等到一个答案,于是他说:“我过几天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给你。”

  “过几天你没有必要过来。”郑微感觉到他微微惊讶地侧过身。

  “理由?”

  “因为那几天正好是我的经期。”

  他走了,谦谦君子的林静,泰山崩于面前而色不变的林副检察长关门的声音重得让窗户的玻璃嗡嗡作响,受惊的鼠宝尾巴炸开地躲进了床底。郑微曾以为没有人可以激怒林静,原来他也不过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郑微开了灯,连这最爱的灯光也暖不了她。

  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林静再也没有联系她,他消失在她的生活中,就像原本就没有回来过。郑微有时想,这是否意味着他们暂时结伴走的那一段路已经到了尽头,然而,即使我们遇到的那个人只是暂时的旅伴,但他们或多或少地会给我们留下一些东西,当然,也把我们的一部分带走。这一次,郑微没有让林静把鼠宝带走,他也没有打过电话来索要属于他的猫和留下来的一些衣物、日用品。郑微心里打定注意,不管他陪她走多远,她都要把鼠宝留下。

  公司里,周渠已经暂时停职接受调查,张副经理主管全面工作。郑微让自己忽略张副看她时客气防备的神情,她知道,如果周渠回不来,自己这个二分经理秘书也不会再继续做下去了。

  张副在工程管理方面是把好手,但是为人缺乏决断,加上年纪大了,做事容易思前想后,在这个相当不稳定的局面下,即使想有所作为,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以往并不特别喜欢陈孝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同为二分公司领导之一的陈孝正在这个时候给了他最多的支持和助益。在面临变故的时候,陈孝正也确实比他头脑更为清楚冷静。所以,不但张副对陈孝正刮目相看,大事小事都与他商量,公司里的明眼人也都看得出来,表面上是张副经理做主,实际上,大多数事情还是陈副经理说了算。

  郑微看着陈孝正的手掌慢慢拆掉了纱布,那条可怖的伤疤也一天一天地变淡。时间真是一剂霸道的良药。

  第二十二章 我很幸福,这是我想要的结

  阮阮的腿伤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恢复,石膏拆掉一阵之后,行动已经没有大碍。郑微老说阮阮在家都快长出青苔了,阮阮便在周五约了她一起到左岸吃晚饭。

  见面之后,阮阮说:“你最好别再瘦下去了,眼睛就占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看上去像灵异片女主角。”

  郑微摸着自己的脸,“我以前小包子脸,那叫青春美少女,现在总算没了婴儿肥,就成古典美女了。”

  阮阮扑哧一笑,继而问道:“林静还没打电话给你?”

  郑微摇头。

  “看来是真的被你惹恼了,你也算完成了一个壮举,修养再好,情商再高的人遇到你都得栽。”

  郑微白了阮阮一眼,“你怎么老胳膊肘往外拐呀,他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净帮他说话。”

  阮阮喝了一口水,认真地说:“说实话你又不爱听,林静对你不错,你自己应该也感觉得到。你得到了一颗

  钻石,只管带上就好,又何必追究它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你的手上呢。”

  郑微说:“他是什么都好,好得都无可挑剔了,但是他的感情太过于理智和冷静,我总觉得看不透他,这让我害怕。”

  “你对他苛求,就证明你心里有了期待,林静会生气,就证明他在这段关系中也没你想的那么理智。既然这样,干吗为难自己,暂且不管有多少爱,你们过去和现在的感情还不足够好好过一辈子吗?”

  “一辈子,就像你跟吴江那样的一辈子吗?”郑微在阮阮面前一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话出了口才知道有可能伤人。

  阮阮看着玻璃杯里的气泡,说:“幸福就是求仁得仁。我嫁给吴江之前,他也没有避讳自己结婚就是想要个家庭,而我也一样,现在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微微,我来之前刚在家做了个早孕检验,我怀孕了,我终于可以做妈妈了。”

  郑微闻言顿时喜极,她是为阮阮高兴,因为知道阮阮是多希望有个孩子,“很久没有听到好的消息了。太好了,我要做阿姨。不,我应该是干妈……你告诉吴江了没有?”

  阮阮笑着说:“还没有,不急,等我去

  医院得到化验的结果再告诉他都不迟。”

  郑微跟阮阮从十七八岁一路走过来,她看得出阮阮的笑容背后似有心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阮阮沉默了一会,坦然对郑微说:“昨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世永打来的,大概是从别人那里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说他快要结婚了。”

  “赵世永?”郑微变色,“那个臭男人,他想干吗?”

  “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郑微怒道:“他结婚就尽管结去,专程打电话告诉你又是什么意思,不会是玩什么花招吧?”

  阮阮摇头,“他再怎么不好,说到底也不是个坏人……我接到电话的时候,竟然记不起来我们多久没见了,三年还是四年?他也该结婚了。”

  “阮阮,你应该庆幸跟他结婚的人不是你,他哪点配得上你。我要是他,就识趣地彻底消失在你面前,居然还特意打电话来告诉你婚讯,真是太不要脸了——对了,他打电话不会还有别的事吧?”

  “他说,结婚之前,很想再见我一面。”

  郑微用力一拍桌子,“简直是无耻,这种要求也提得出来,疯了才会去!阮阮,你肯定拒绝了他,是吧?”

  阮阮靠在椅背上,说出的话让郑微目瞪口呆,“微微,你说的没错,疯了才会去……可是我想去。”

  郑微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你要去见他?为什么呀?见了面又能怎么样?不行,你不能做傻事,就算你不打算要吴江,也不能找赵世永呀,你忘了他以前是怎么对你吗?一个男人一时不负责任,一世都是这样。何况你还有孩子,你跟他去了,孩子该怎么办?”

  阮阮理解郑微的激动,她低下头去笑了笑,“你先别急,我没打算抛夫弃子地跟他去做亡命鸳鸯,你忘了,他也是快要结婚的人了。我只不过想要去看看他,当初离开的时候太过仓促,总觉得很多事情都还在心里,见一面也好,就当说声再见。我们说好在S市就见一面,然后各自回到原来的地方。”

  郑微茫然,她曾经以为阮阮的心就是一口古井里的水,原来只不过把波澜藏在了看不见的地方。“见一面又能怎么样,你一向理智,难道连这个问题都看不明白?”

  阮阮抬头看着郑微的时候,有一滴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当初失去孩子时那么惨痛,她也没有流泪。“见一面是不能怎么样,我也没有想过要怎么样。四年了,我过得不坏,也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他,可在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我才忽然又觉得自己的血是热的,才觉得我的心还会跳。他即使有千般不好,万般辜负,毕竟是我爱过的人,除了赵世永,我再也爱不了别人了。微微,我理智得太久,如果我的一生都要这么过下去,趁我还没有老到鸡皮鹤发,趁他还没有成为别人的丈夫,我想要好好看看他,然后才能回来,死心塌地继续做一个好妻子,好妈妈,直到老死。你能明白吗?”

  第二十二章 我很幸福,这是我想要的结

  郑微垂下头去沉默,如果她不明白,也不会觉得凄凉。爱情是足以焚身的烈火,不管是聪明人还是笨蛋,爱上了,都成了飞蛾。谁都知道扑过去会成为飞灰,但那又怎么样,百年之后,不管燃烧过与否,我们都将成为尘土。

  “什么时候走?机票订好了没有?”她说服自己,阮阮的决定也许是对的。

  阮阮擦干眼泪笑着说:“我坐火车去。就像以前那些周末一样坐三个小时火车去看他,这也是最后一次了。明天就走。”

  “那吴江那边会不会介意?”郑微有些担忧。

  阮阮说:“我说去看个朋友,他是不会追问的。”

  郑微的手机在包里震动,她心念一动,接起来却发现是好一段时间没见了的老张。老张同学在校时成绩不怎么样,一不留神还留了一级,出到社会上却如鱼得水,混得风声水起。他不像大多数同学校友一样,毕了业就削减了脑袋往大公司里钻,而是干起了倒卖建材的行当,开始的时候只是小打小闹,风里来雨里去地混个糊口,但是他头脑灵活,交际广泛,为人又仗义豁达,在建筑行业,好人脉就意味着钱财,所以这几年老张的买卖做得越来越大,俨然已经是小老板的模样。他读书比郑微她们晚,又在学校耽搁了一年,现在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女朋友倒是走马灯一样的换,就是定不下来。

  郑微跟老张一向投缘,这几年也没断了联系,总是隔三差五地出去一起喝喝小酒。在郑微相亲不断失败的那段时间,老张还和她开玩笑地约定,要是再过十年,他未娶她未嫁,就干脆两人凑合着过日子,好歹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老张说:“我刚才在左岸的一楼大厅看到一个人背影很像你,当时跟客户在一起,正想叫住你,一转头人就不见了。你现在是不是在左岸?”

  郑微说:“那你应该没看错人,我在二楼吃饭,跟阮阮在一起。”

  “正好我刚喝了一轮,肚子里除了酒精别的都没有。要不我过去给你们挨个桌边?”老张一点也不客气。

  “你等一下啊。”郑微捂住电话,笑着对阮阮说,“是老张那家伙,这么巧也在左岸呢,说要跟我们一起吃饭,你看怎么样?”

  阮阮说:“这有什么关系,毕业后我都没再见过老张了,快叫他过来吧。”

  老张风风火火赶到的时候,阮阮的脸上已看不到泪痕。他一坐下来,就夸张地看着阮阮,“今天真有福气,两大美女陪我用餐,阮阮,好几年不见,越来越美丽动人了,让哥哥我后悔当年没下手啊,不过看你过得不错,我也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