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卧底小姐
作者:关就
啊啊啊
我现在心如死灰,只想找一堵墙结束我凄惨的人生,而对面穿得花枝招展的莉莉莎仍然沉浸在打击我的乐趣中,鲜艳的红唇滔滔不绝,几乎是享受地看着我失魂落魄。
她一定以为我失恋了,其实姑娘你不知道,我是快失业了。
“玛丽,你好傻,你怎么会看上垅少?你不知道他每天晚上陪他那个的是各种各样的小男孩吗?”
“真,真的?”
“这还有假?妈妈桑亲口跟我说的。听说‘暗’的背后老板就是邓垅。呵,这样也好,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据说暗的主题‘天下同志是一家’就是邓垅提出来的。”
暗是A市最具规模的同性恋酒吧,低调却不缺奢华,我听人说过,那圈子里卧虎藏龙,也不乏能翻江倒海的人物。
没想到我还真遇上一条黑龙,吃男不吃女的。
我低头瞥了眼自己脖子下面那两个肉馒头,近乎绝望地认识到,现在报名变性手术已太晚,短时间内,我不可能由小女孩变成小男孩。
下半生再努力,我顶多能成为卖男孩的小女孩而已。
我面对的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莉莉莎凑到我耳边,神秘兮兮的说,“邓垅讨厌女人是出了名的,据他自己形容,要是上了女人,就好像吃了好几千只苍蝇,想死的心也有呢。”
我被打击到极点,翘着二郎腿忍不住冷哼,“这么说,他的仇家只要派个女人强上他就能让他隔天自杀了?”
莉莉莎楞了楞,然后不怀好意地朝我笑了笑,姿态妖娆地点起了香烟,“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考虑考虑轮奸嘛。”
我郑重点了点头,适时奸笑一下表示赞许,暗示她我是跟她同一国的,得不到就要毁掉嘛,不能便宜了其他男人。
当然我还在忧郁。
声色犬马的世界里,女人总是有撩人的唇,恶毒的牙,还有漂亮的斗篷遮挡一切,我丝毫不奇怪,我唯一奇怪的是,为什么“魅色”夜总会的老板,所有性感小姐的上司,邓垅,该死的会是个不喜欢女人的同性恋呢?
我出离愤怒了。
这么重要的情报,局里居然没有搞到或者百度到,而我堂堂一个方警官沦落为“玛丽小姐”近乎一个礼拜,毫无建树,根本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机会。
只因为我不是那该死的“玛丽先生。”
我四十五度角仰望夜空,突然明白了,我方亮亮不是来当卧底的,我是来搞笑的。
我的情绪低落到极点,但是还来不及撞墙结束荒唐的人生,妈妈桑就嗖得踢开门,短暂扫视后,锐利的视线落在我和莉莉莎身上,血红的唇张开了,一张一闭,像是一台无情的ATM吞钱机,“怎么?老娘请你们来聊天嗑瓜子的啊,还不给老娘出去干活!”
河东狮吼一出,老油条莉莉莎慵懒站起来,水蛇腰一扭一扭,扭到了妈妈桑的旁边,娇滴滴笑,“妈妈桑,我可没偷懒,我那个熟客王总啦,超喜欢我嘴里那瓜子味呢,上次还问我磕的什么牌子呢,我说傻瓜瓜子啊,你猜他怎么说的?”莉莉莎勾嘴角笑得不正经,“他让我每次陪他之前先磕磕瓜子润润口气,滋补着呢。”
在场人的嘴角都抽搐了,妈妈桑踢着她的屁股,怒吼,“下回给老娘把牙刷干净了再出去。简直坏我魅色的招牌。”
莉莉莎笑得更得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赔笑经过妈妈桑时,她严厉的视线依然狠狠撅住我,狮吼一触即发,我用脚趾头猜也知道,菜鸟永远是统治阶级菜盆中的鹌鹑,美味并且疏于抵抗。
菜鸟确实没有抵抗的力量,但不意味着她没有猥琐的力量。
不待她的血盆大口张开,我已跳到她面前下手为强,嬉皮笑脸道,“妈妈,我没嗑瓜子哦,我呵口气你闻闻。”
说话间,我凑近她,张开嘴呵着气让她查验,而妈妈桑已经嫌恶地退了一步,皱着眉挥挥手,“去去,少来烦老娘。”
此时是深夜十一点三十五分,地点是A市最豪华的夜总会,我的身份不再是英姿飒爽的方警官,而是新来的陪酒小姐,我身上穿的也不是烫得笔挺的警服,而是几块破布拼起来的超短裙,料子少到让我空虚寂寞,头上一顶棕色假发,厚到分不清五官的浓妆,活像哪个巷子窜出来的大花猫,只想咬死那同性恋邓垅。
此时此刻,自诩一介武妇的我,脑中萦绕着一个很高深的问题:我能不能学祝英台先生,把隆起的胸部围上三圈,去接近那如假包换的gay哥邓垅。
我迟疑了,古往今来,梁山伯哥哥的智商确实低到了一定的境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至今难有人超越,邓兄怕是比梁哥哥难搞的不是一点点呀。
不好忽悠啊。
但是这也不失为一条妙计,身处穷山恶水无计可施的我转念一推想,或许也可以试一试,套到消息就跑,套不到的话,大不了化做母狮强上了他,作为一个被强奸者,他总会说点什么做点什么满足我的。
我正苦苦思索着,莉莉莎从313包厢探出头来,招招手喊我,“玛丽你快点,沈老板等着咱们呢。”
我一听沈老板这三个字,两条空荡荡的腿就晃荡的厉害了。
这是个怪人,不,是个老怪物,喜怒无常,前一刻还风调雨顺呢,下一刻就歇斯底里了,也不知道年轻时被什么摧残出如此晴转暴雨的个性来,而且更可怕的是,我上班六天,他连点了我三天。
想起那张皱巴巴眼神浑浊的老脸,往昔英勇无敌化逢凶化吉的方警官,我,面对流传五千年祖训——尊老爱幼,也是无计可施,只能在门外十分豪迈地咒骂一声“老不死的东西”,进门后十分窝囊废地亲热唤着,“小沈,你来啦。”。
自从“小沈阳”红了以后,老东西委婉地表示,既然大家要尊老爱幼,那就不要客气,叫我“小沈”吧,并且也不要吝啬形容词,不妨在小沈前面加个“老当益壮”,发挥智慧多多益善。
“老当益壮”的“小沈”老狼一般的眼神盯着我看,我一如既往巧笑倩然,坐下来微微和老东西保持距离,用自己都恶心的嗓音卖笑,“小沈啊,说好的,今天不喝酒的,咱们来猜拳。”
“好好,我的小玛丽,你说什么都好。”老东西和颜悦色,在我单薄的肩膀上拍了拍,霎时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僵在那里,只剩下眼珠子能困难地转动,。
色老头的手在缓缓上移,我越发僵硬,拳头下意识捏得死紧,讪笑着屏住了呼吸。
忍受了一个礼拜的被吃豆腐,反正任务完成的可能性又小,我决定临走干一票,实在是太憋屈了。
“什么?这是什么?居然是假发!”老头声音扬高,一把扯歪我头上的假发,脸色晴转暴雨,瞪着我怒斥,“居然让老子花钱摸你假发。”
对于情况的急转直下,我本能地楞了愣,接着他一把扯下我头上的假发套,让我齐耳凌乱的短发暴露在人前,老头越加暴跳如雷,老脸皱得跟老树皮似的,狰狞吓人,吼道,“叫妈妈桑来。把我沈小六当猴耍是不是?不男不女的东西居然敢出来陪老子。”
我怒不可遏,你才不男不女,你全家不男不女。但心里随即叹了口气,没办法,这老东西出来时没吃药,又癫痫上了。
这真是糟糕的一天,就没一件好事。
我冷然地看着他发病,拳头攥紧。
莉莉莎有些害怕,惶惶然地来回扫视我俩,她以为我沉默是被吓住了,殊不知我是快揭竿起义了。她赶紧软言细语安抚老东西,“小沈,别理玛丽,来,来,摸摸我的头发,人家都说滑得像丝绸哦。”
老东西脸色稍缓和,却还是拉长着脸,猛地把假发甩在我身上,吩咐莉莉莎,“去把你妈妈叫过来。老子是来做上帝的,不是来花钱摸假发的。”
能摸到老娘的假发而没摸到老娘的拳头已经是你上辈子祖宗积德了,我昂着下巴心里骂咧咧,深呼吸一口气,而因为太生气,这口气死活也没咽下去。
莉莉周想必是怕了,赶紧出去叫妈妈桑,之后妈妈桑翩翩驾到了。
见惯了这种场面的妈妈桑自然游刃有余,一个娇嗔,一个打情骂俏,再无比娴熟的把刚才没骂我的好好补上,老东西那张老树皮一样的脸,倏地开出了一朵烂菊花。
当然他也没有轻易放过我,除了低头道歉外,赶我走之前还让我灌下了一大瓶红酒作为他的精神补偿。
喝就喝吧,我也不是孩子了,能喝的就不用打的,打是没问题,可身上的几块薄布经不起我身体的大幅度动作,我怕打到赤条条,那就喝吧。
老东西满足地看着我喝到肝肠寸断后,一挥,赐我出去了。
我也受够了,醉醺醺出去了,方向是洗手间,方警官我要去轰隆隆吐一吐。
这有些烈的红酒喝下去的时候让我肝肠寸断了一次,出来的时候又让我肝肠寸断了一次,等我抱着马桶吐了个翻天覆地后,已经糟糕到不能更糟糕了。
身心都遭受巨大打击啊,我瘫软在马桶边,抱着雪白的马桶,陷入了深深又无边的困沌中。
老谭说了,不完成任务,就辜负当初毕业时“为人民安居乐业而奋斗终生”的誓言,不要回去见他了。
我打了酒嗝,老谭啊老谭,邓垅粗壮的大腿属于你们广大男人,我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喝多了,学蜥蜴贴着墙软着腿出了洗手间,头脑昏沉,身体虚飘,脚踩浮云,我决定暂时先把伤脑筋的事往后挪一挪,我得先找个温暖的地方窝一窝。
天可怜我,这不,温暖的东西出现了。
一件厚西装。
咦,为什么西装会动?
哦,原来西装里还装着个男人,活的。
我眨了好几眼,眯着醉醺醺的近视眼,才看清几米外有个高个挺拔的男人,看不清长相,在隐约暧昧的灯光下,透着股衣冠禽兽的精英气质。
虽然此刻酒精在我的血液里奔腾叫嚣着,我神鬼不清,但全身哆嗦了一下后我福至心灵,天啊,眼前这个男人莫不是小禽兽邓垅?
相似的身高身形,还有那冷冰冰拒人以千里外的距离感,令我这小卧底的灵魂燃烧了。
啦啦啦
我收起刚才的颓废,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再一次学蜥蜴,贴墙艰难的匍匐了几米,睁大眼站在他边上。
看清了,不是邓垅,倒是长得比他更有看头。
像他的西装一样英俊。
可惜不是什么善类,一般来说,出现在这鬼地方的男人基本就分两种,一种是东西,一种是不是东西。
反正都不是人,眼前这位应该也不例外。
我冷得在瑟瑟发抖,胃却火烧火燎的,身体还在打颤,而这个白皙冷峻的男人则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偏头打量我,不动声色,那一股子高贵气质令我在对峙中更显猥琐。
以及轻浮。
我承认我不习惯于被人占便宜,但是却乐于占人便宜,于是挤了个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喂,嗝”,我打了个酒嗝,“把衣服脱了,不然我揍你。”
“哦?”男人略微惊讶,挑了挑好看的眉,嗓音低沉好听,很有共鸣感。
此刻细碎的光投射在他出色的五官上,而在光作用下,整张脸斯文中透着几分儒雅,儒雅中透着几分禽兽,瞬间令我看痴,更令我的轻浮陡然升级,我擦了擦口水凑近他,手倏地紧握住他的下巴,大方欣赏着,“跟刚才的老树皮比起来,你可真是尤物啊。”
我不得不承认,醉酒后的我,是多么的诚实,以及不规矩。
这个男人意料之中的皱眉了,轻轻掰开我侵犯他的手,冷冷退了退,“小姐,请自重。”
“我都是这里的小姐了,还怎么自重啊?”我抱歉地笑笑,“uncleAlan从小就教导我,遇到尤物就要调戏,遇到一个调一个,遇到一双调一双。”
“你叫什么名字?”美男平静的脸蕴着淡淡的怒意,看来想揭我底方便日后打击报复。
想查户口是吧?我越发想笑,我方亮亮就是吃盘问犯人这碗饭的,于是我又打了个酒嗝,玩弄着自己的假发,身体边晃荡着,边朝他抛了个大胆的媚眼,“你看不出来吗?我姓采,名花贼。采花贼,帅哥你记住了吗?”
“你胆子很大。”美男锐利的眼盯视着我,透着一股恼羞成怒。
啧啧,有意思了。
“狗胆包天对吧?因为我醉了啊。嗝,”又一个不动听的酒嗝,“知道下一步我要干什么?”
美男抿唇不说话,也许在害怕自己的贞操。
“你放心,我只是找你…倾述。倾述懂不懂?就是谈心。”我腿软,有些站不住了,四下张望了一下,搭着他肩膀一本正经说道,“昨天我做了个梦,知道我在我的梦里是干什么的吗?”
美男一点都不配合我,继续用诡异揣测的眼神看着我,看着他黑色眼瞳中的我,我有种自己是潘多拉星球人的感觉。
地球人不配合,我只好自问自答。
“告诉你吧,梦里我是…女超人,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我打砸抢烧无恶不作,忽然有个晚上,我的老板托梦给我,说我今天会遇到克星,很厉害很厉害的克星。我会翘掉…”
我抓着他的西装领子防止自己滑下去,朝他咯咯傻笑,颇为得意地欣赏他僵硬冷漠的俊脸,乐在其中。
“你的梦很有趣。”作为我暂时的栏杆,美男这次倒是没有再掰开我的爪子,“希望你美梦成真。”
我挤眉弄眼,“托你吉言,我确实美梦成真了,偷偷告诉你,我的克星是个同性恋。喜欢男人…比如像你这样的…尤物。”
他面沉如水。
我晃了晃身体,低着头不无忧伤地说,“老娘彻底没戏了。”
尔后我抬起头来,哭丧着问他,“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哭了?”
“你疯了。”他冷冷回答。
我似懂非懂地凝望着他,“你会给我买药吗?”
美男阴晴不定的目光定格在我身上,“或许我们该认识一下,我没有帮助陌生人的习惯。”
我抓紧我的栏杆,胡乱挥了挥手,大着舌头道,“不用了,我也只有调戏陌生人的习惯,熟了就难办事了。”
美男微愠,猛地推开我,低声言语,“我才是疯了。”
他转身就走。
“喂,人走可以,西装留下。”失去支撑点的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
他不理我,继续大步走。
“喂。”
“哎。”
还是不理我。
“…你给我西装我就告诉你我叫什么。”美色当前,我凛然出卖自己。
他的背影顿了顿,继续迈步向前走,看样子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我无趣的摸了摸鼻子,好吧,人家根本没把我当回事。
今天晚上第二次被人嫌弃了,一个老东西,一个小东西,平时都白尊老爱幼了。
我东倒西歪地扶着墙,心里唾弃了一口几米外的美男,抱手搓了搓光裸的胳膊,自言自语,“冷死了…了不起啊,嗝,老娘找别人借去。”
我晕乎乎转过身,准备找艾东去,这家伙刚从警校毕业不久,天真稚嫩,嘴巴还挺甜,一口一个“师姐”,老谭特地派他进来当侍应接应我,说的好听点是协助我工作,说得难听点,就怕我喝醉酒闹事给他添麻烦。
我头疼了,我生平也就醉过两次,一次把人揍进了医院,一次调戏别人结果把自己调进了警察局。
呜呼哀哉,这还真不是我的错,谁叫一个太丑太猥琐,一个太美太温柔。
说到底,我方亮亮不过是一个追求美的可怜人而已。
唉,被嫌弃的一天。
我歪歪扭扭地走了两步,感觉背后有沉稳的皮鞋声,等我浑浑噩噩回过神时,一件带着体温的西装袭来,我本能地接住,然后迷茫地看着来人。
他站在我面前,衬衫领带,正统刻板的打扮,却掩不住一身勾人的成熟风流。
我打量他,倒是没有一双妖孽讨人厌的桃花眼,不苟言笑,眼神冷得很。
他阴测测地盯视着我,隐隐透出一丝狂躁,“听着,你最好告诉我你是谁?姓,还有名。”
春寒料峭的夜,我哆嗦了一下,识时务为俊杰地穿上美男的西装,瞥到衣领上那代表奢侈的logo时,心里叹息了一下,好东西到我方亮亮手里,糟蹋了。
穿上西装的我,心情明显好转,朝蹙着眉的美男莹莹一笑,“我姓胡。名字叫优妮,优秀的优,妮就是尼姑的尼多个女字旁。大家都爱叫我优妮。”
胡优妮,忽悠你。
我风情地拨了拨假发,“先生贵姓。”
他面无表情,“康。康子弦。”
“康,”我自顾自回味着这男人的名字,“康先生幸会啊,不过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他不耐烦地看着我,倒维持着绅士风度,“胡小姐,请说。”
“是这样的…你家人给你取了什么小名呢?康康还是康子?哦不不,是小康康还是小康子呢?哦不不不,如果你被叫做小康子就太可怜了,那是太监的名字。”
胡言乱语一通完,这个叫做康子弦的英俊男人几乎是绞着眉瞪着我,像是在酝酿一场疾风暴雨,想必他又把我当成了潘多拉星球人。
好可怜的男人,他一定十分想把我送回我的星球。
我听见心底有个仁慈的声音说:放过这个可怜男人吧,你也该回飞船歇一歇了,今天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我毕竟是仁慈的,谁叫我跟mothermary同名来着,于是我就放过他了,我掏了掏他的西装袋,空的,于是说,“先借我穿一晚,你放心,肯定还你。你要不信的话…”
我没有多想,豁得摘下头上那顶的假发,近乎蛮横地硬塞到他手中,看着他目瞪口呆,理直气壮说道,“拿着这个,做抵押,免得你说我欺负你,明天这个时间在这里见,凭这个来交换,不见不散。嗯,就这样。”
帅哥哭笑不得地拿着我的假发,做雕塑状,只是冷冷目视我,而走之前,我还是语重心长拍着他的肩膀说,“小伙子,以后没事不要长那么美,出门不安全。”
然后我拍着自己的胸脯,打了酒嗝,浓重的酒气让他眉蹙得更深,“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胡…优妮一样,既不劫财又不劫色的。”
“我记住你了。”康子弦目如深海,看着我扔出这么句狠话。
赤裸裸的恐吓啊。
不过他一定不知道,我方亮亮才是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因为我爱对每个我想揍的人频繁使用这句话,哪怕大多数人我还是没揍,恫吓也好,屡试不爽,看来不乏同道中人。
只不过姑娘我不是被吓大的,就像歌里那个小姑娘唱的,不怕不怕啦。
我笑得没心没肺,“我也会记住你这个…尤物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大概恨得牙痒痒,我满足地与他擦肩而过,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嘱咐道,“哦,麻烦帮我洗一下假发,臭死了,早知道不买便宜货了。”
他脸都黑了,黑得怪渗人的。
我潇洒地走了,假装没有听到身后那一阵咬牙切齿声。
我必须承认,我糟糕透顶的心情,在听到这个声音后,奇迹般的好转了。
竟然想吹口哨了。
嘘嘘嘘
我是真的有点扛不住了,今天一天没吃什么东西,又灌了一大瓶红酒,只想找张床挺尸躺着,可是还没到下班时间,我只好裹着强抢来的西装在休息室里趴着,结果妈妈桑又气势汹汹地踢门进来,见我成了一滩烂泥,还满身酒味,只好骂骂咧咧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