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伤痛的声音自背后响起,“为什么离开我…观雨…”

她握着门把的手无法自制地颤抖起来,逼回眼中骤起的泪水,她用力拉开门走了出去。

天色又渐渐暗了下来,一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这样过去。

冷欢靠床坐着,失神地看着眼前苍白的俊颜。

医生来过之后,检查了他的状况,替他打了点滴,这几个小时里,虽然自己也很累,但她一直守着他,根本不敢睡,而他偶尔的梦呓,回回都刺痛她的心。

那些伤痛的过往,他从来都没有忘掉,只是藏得太好,更成了煎熬。

忽然想起他说的话——我从七岁开始变成一个孤儿,学会乞讨,学会用拳头从别的孩子手里抢到那一点点食物。

她难以想象,一个七岁的孩子,如何用自己的单薄的力量,去养活自己,再照顾年幼的妹妹。

那段相依为命的日子,那种血浓于水的感情,也许只能他们自己才能体会。

所以,他又如何不恨父亲,又如何能放下心里的芥蒂来爱她?

如今想来,他其实是极宠她的,总是想恨,却总是心软,恨得力不从心。

他的眼睫忽然眨了眨,然后睁开眼望着她。

他的眼神没有焦距,似乎还在失神状态,脸上没什么表情,看起来有些阴沉。

她伸手想摸摸他的额头,他忽然将头一偏,目光瞬间闪过一丝冷戾。

她的手,生生地僵在半空中。

她忽然觉得有些晕眩,空气里漂浮着的酒精棉和药水的味道,让她有些胸口有些难受,仿佛喘不过气来。

垂眼敛下脸上那抹受伤的表情,她强撑着微笑:“你发烧了,我只是想看看热度褪了没有。”

漫长的沉默弥漫着两人中间,心里翻涌的酸热,一下一下地烫痛她,周围的一切都模糊起来,脸上开始蔓延狼狈的湿意,她的笑容在嘴边微微颤抖。

他的目光渐渐回复清明,看见她震惊而受伤的表情,胸口一闷。

脑海中,回想的是刚才的梦境,陈年旧事。

十一岁那年,他生了场病,也是发高烧。

观雨守在他床边,几乎哭成了泪人。

即使烧得昏昏沉沉的时候,他都听见她害怕担心的哭声,让他着急不已。

那么小的孩子,整日整夜地看着他,一次次地在他额前换冷毛巾敷着,两只手都冻得红扑扑的。

等他醒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她一脸泪水,难过忧虑的样子。

而此刻眼前的容颜,也是梨花带雨,愁云密布。

那总是带笑的明眸里,是浓的化不开的云雾,积聚着哀伤的泪意。

冷欢再也忍受不了他的注视,站起身要离开。

手腕忽然被他握住,他起身抱住她,小心翼翼,像是拥着易碎的琉璃。

她挣扎,他却抱得更紧,环在她胸前的手一用力,银针自打着点滴的手背上脱开,血珠顿时涌了出来。

“出血了。”她一惊,再也不敢妄动。

他却不管不顾,轻轻地吻上她白皙的后颈,语气低柔:“对不起…”

她转过身,眼睛红红的,咬唇道:“你好好休息。”

倔强的神情,仍然耿耿于怀,分明还在怨着他。

“我不是故意的…”他叹气,拉下她的身子圈住,手轻轻地抚着她的发,“别气我了,宝贝。”

三十六、深陷

Cold here, icy cold there.You belong to neither, leaves have withered.

此处冷,彼处更冷。枯叶凋零,君属何人。

这句子,是某位著名华裔科学家的年轻妻子写的,第一次读到的时候,就很喜欢。

如果不是内心柔软的人,写不出这么凄美的字句。于是她愿意相信,那桩惊世骇俗的婚姻,是为爱疯狂一场。

只是身后紧紧抱着他的男人,他的心不属于任何女人,只属于他自己。

明明有情,却还不够深。

他与她之间,早已不是两个人的战争,而是他一个人的挣扎。

她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怪不了他,爱情本身就没有公平可言,是自己奋不顾身,一味妥协,只愿守得云开见月明。

即使知道他给得了开头,未必给得了结尾。

他的怀抱是热的,然而她的心却仍是一片冰凉,难以回暖。

他执意地将她的身子扳了起来,面对他。

她低垂着眼,浓密的睫毛半掩着眸里闪烁的水光,脸色是纸一样的苍白,而小巧的鼻尖却微微泛红。

他无奈地低头,抵住她的额:“要我这么做,你才肯原谅我?”

他的口气过于温柔,简直不像他一贯的风格,她有些不适应,心里却越发酸痛起来。

这一局棋到如今已成困境,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想对他说,不要你做什么,只要你爱我——然而之后呢,告诉他就算你爱我,我也陪不了你多久?

本是一晌贪欢,却成一生情劫。

她忍不住苦笑,真是糟糕啊,她怎么任自己沦陷到这样的地步。

主动亲上他的薄唇,她低语:“没事了。”

他怀疑地看着她,电话铃声却响了起来。

冷欢站起身从他裤兜里翻出电话,默默地递给他。

房间不大,可以清楚地听见那头的轻柔的女声。

合上电话,他看着她开口:“若依就在镇上,她替我把行李拿过来了。”

她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却掀开被子,准备穿衣服,站起身大概是受冷,他咳嗽了几声。

她从他手里拿过衣服,把他推回床上:“我去吧,你病还没好。”

他一怔,目光落在她平静的表情上,然后缓缓松开拿着衣服的手。

冷欢刚出门,便看见柳若依从车里钻了出来,手上提着Hermes深咖色的行李箱。

她穿了件雪貂裘,袖口和腰上的环扣都是水钻的装饰,格外华丽。

“嗨,冷欢。”她像熟人一样打招呼,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冷欢先是一愣,然后也情不自禁地微笑,将箱子从她手里接来。

“我要赶去巴黎的飞机,”柳若依飞快地叮嘱,“麻烦你好好照顾听风,我们英国见。”

冷欢还没来得及说声再见,她已迅速钻进车子,绝尘而去。

拎着箱子往店里走,冷欢有些哭笑不得。

哪有妻子这么痛快地扔下生病的丈夫,还友好又殷勤地拜托情妇来照顾的?

这个女人的心,绝对不在叶听风的身上。

怪不得那天他说——她也不需要我爱。

“走了?”叶听风靠在床上,看着进来的她。

“嗯,”冷欢放下箱子,坐到他旁边,“说是赶着去巴黎。”

他脸上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我看是去躲人。”

看来某个人,又中了她的诡计了。

“搞不懂你们,”冷欢悻悻地,“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神圣的东西。”

“天真的小孩子,”他不屑地挑眉,“义父和郑姨,一辈子没结婚,照样相爱这么多年。”

呵,她忍不住对天翻了个白眼——叶老板也知道什么是“相爱”?

她这副样子让他看得很不爽,伸手在她额上弹了个爆栗:“你这是什么表情?对我有意见?”

“疼啊,”她怒瞪他,随后用中文回答他,“也许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见得。”

他愣了老半天,才领悟她说了一句废话来挑衅他。

又好气又好笑地想逮她回来,她却早已闪到门边,作好了逃离的准备。

“你敢逃出去试试看。”他恶狠狠地威胁,咬牙切齿。

她尴尬地微笑,慢慢踱回来,坐下趴在他胸口。

柔软的头发铺在他的胸前,有种温暖的感觉,他的心顿时一软。

“我不敢,也没办法,”她轻轻地声音传来,“如果我知道怎么逃离你,那该有多好。”

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击中,有些震痛,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呼吸不稳,连抚着她发的手也微微颤抖。

原来她,不是没有想过“逃离”他身边。

第一次觉得这个词让自己难以忍受,一想到她离开的可能,心里更是堵得慌。

他知道自己对她并不好,甚至有时有些恶意。

对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明知道她等待着他的交心,却就是维持彼此的暧昧状态。

明知道她对他痴心一片,却还是选择和若依的婚礼。

有时候他也忍不住怀疑,她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和决心始终选择和他在一起。

只是他从不敢去深想,因为他怕有些答案一旦揭晓,自己再也控制不了彼此之间的局面。

三十七 酒会

二日他们便抵达苏黎世,叶听凡的感冒还没好,夜里睡觉时冷欢欢总能听到他隐忍的咳嗽声,说话声音也是微哑的。

“你陪我去晚上的酒会。”他看着她玩电脑游戏,坐到她身边。

“不去。”她厌恶地皱了一下鼻子,样子可爱。

“我已经叫人把礼服送来。”他伸手覆住她握着鼠标的手,轻轻地摩挲她的食指,然后突然按了一下。

“啊,”她惊呼,着着屏幕上打错的牌,扭头抱怨道:“烦人!”

他看她懊恼无比的样子,忍不住低笑出声,轻抚她的脸颊:“陪我去好不好?不然我会寂寞。”

寂寞?哈!冷欢简直想仰天大笑一一像他这号人物,多的是人愿意抚慰他。只是那太过亲密的语气,就是让她的心不争气地微颤。这样的他,像当初刚认识的时候,总是爱捉弄她的那个叶听风,温柔中带着点邪恶。

“什么样的酒会?她歪着脑袋问他。

“cocktalkpanty,我保证酒是大师级的。”他笑着回答。

眼睛一亮。

“等我回来接你。”他在她颊边亲了一下,站起身。

珍珠白的色泽,简单却不失奢华的线条一一礼服出自zaopoaen,奥斯卡女星大爱一JaVEcE旗下的牌子,冷欢将邓薄薄的衣料拎在手里时忍不住不住叹气,叶听风这个男人的品味,实在让她佩服。

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有几秒的怔忡,冷欢威觉剩他眼里的惊艳和口玩味,脸不由一烫。

“好看。”他由衷称赞,环住她的腰,将她锁在自己的怀里。

她的就像朵幽兰径自开放,芳香悠远,似有似无,而那股媚,却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带着一点点的冷清,一点点的慵懒。

“我还是喜欢郑姨那件旗袍。”她有些害臊地转移话题。

他微微一笑,嘴边有难以捉摸的弧度。

“你笑什么?她望着他眼里那深沉的情绪,有点纳闷。

“我还是喜欢你什么都不穿。”低沉的声音响起,带着嫉妒的暧昧。

她愕然地抬头望他,看着她忽然涨红的双颊,他的小意再也掩藏不住。

她气恼,伦起双拳捶他,胸扣的吊坠跟着她的动作一闪一闪。

他与点好奇,掂在手里把玩:“这不是我订的。”

“嗯,那个钻石太重了,挂着累。”她指着他手里的吊坠说,“我下午出去逛一圈,着着喜欢就买了。”精致的小银饰,亚当夏娃的禁果之感。手指轻轻抚摸那只鲜艳教请的红苹果和黑色的小蛇,他盯着她,目光深沉: “这个苹果你会想要吗?”

毒蛇旁边的苹果,致命的诱惑。

“我已轻吃了,”她微笑,“现在大概深中其毒,无可救了。”

窗外的夜色弥漫进来,他的表情晦暗不明,眼里却跳动着灼热的暗煽。

他突然低头吻住她,轻轻地,深深地,渴望却又隐忍一一她何尝不是他的那个苹果。

拿着杯子冷欢躲在大厅一角,观望着艰前的人群。

衣香萎蜀,舰尊交错,水晶灯璀灿,轻柔的音乐回旋。繁华深处,是他挺拔的身影,她目光的彼岸。

铁灰色的西服,低调华贵,气宁轩昂。原来,他不旁黑色,也这般好看。想起方才进来的时候,那群名媛美眷的目光现实齐齐落在他身上,然后又迅速打量着她,评价地,或者嫉妒地。

也难怪,中西混血本就有一番独特的味道,而他更是非常成功的“品种”。

只是对她而吉,受人瞩目实在不算好一一尤其当那群注视是不带善意的时候,于是趁他要应酬时,她偷偷地把自己藏起来。啜饮一扣杯中的红色液体,她将礼视线收回转头着向窗外。

不远处是河畔著名的cnoaamunaten cathednal,巍然竖立在两个塔楼上,是颜色如薰衣草般美丽的夜空。河水在月光下静静流淌,橘色的街灯笼罩着古城斑驳的墙。

黎世在克里特语里的意思,是水乡。

想起那年和父亲去乌镇,别人都忙着乘船游河,他却站在冷冷清清无人问津的戏台

前很久,然后慨叹,人生如戏,不怕曲终人散,只怕寂寞独角。

到如今,她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如果爱上是一个错误,她不怕自己犯错,而是害怕只有自己一个人错,孤独地错。

“我以为女人都爱sex on the beach 或者 colada,"一道陌生而浑厚的声音在耳边想起,“ZOMBLE很容易醉。”

冷欢抬头,触见一双深蓝的眼畔,金发的男人正冲她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