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金榜题名,有人名落孙山,来年再战,短短时日,同科举子们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这日春花正好。
正是殿试之日。
皇帝难得在大殿内坐足了时辰,往年虽然也是陛下出题,进士们都是天子门生,可万岁爷总不会长久留在御座上等这帮士子答题。
今年他却极有兴致似的,歪着头问站在他身边,含胸低头的老太监:“你说说,这帮士子哪个有状元之才?”
“老奴老眼昏花的,那可看不出来,叫老奴说,既然是陛下的状元,那陛下看哪个顺眼,哪个就是嘛。”
皇帝顿时笑了,笑着摇了摇头:“你个老货…那些以为坐在我这个位置上,就能随心所欲的,都是傻瓜。”
能随心所欲的肯定是昏君,出个昏君,要是在盛世还好些,像现在这样,周围有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真要是出来个随心所欲的皇帝,那三个国家还不乐疯了?
大周朝早不知道被谁给吞了,就如当年南楚国主李碧,多么随心所欲真性情,真是人人都说他潇洒自在,还不是没几年就灭了国,让大雍当成戏子一般对待,闲来无事逗弄一番。
皇帝深吸了口气,眉眼飞扬:“不过,你有一点儿说的没错,科举取士,取的自然是合我心意的人才,今年我们的大周朝会出一个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状元郎,传扬出去,也是一则佳话。”
陛下钦点金青为少年状元,还说了好些溢美之词,任谁都看得出,万岁爷对他点的这位状元,满意得很。
永安街头,人群汹涌。大周朝大比三年一次,几千人里选那几十人,能从数千士子中脱颖而出,自然是万众瞩目。
旁边楼台上不知哪家的花娘名妓,一展歌喉,歌声唱得缠绵悱恻。
春风得意马蹄疾。
状元郎跨马游街。
永安城大部分的闺阁千金,今日都在道边设了彩帐,大周朝的规矩与别国不同,女儿没那么严苛的礼教规矩,每年的今朝,都能近距离看一看年轻进士们的风采。
状元郎头上的红花,也是尽可以赠与佳人,谁能得了红花,那是极有面子的事儿,便是最后不招状元为婿,也要身价倍增,但凡及笄之后,开始交际的闺阁千金,一般都要来设彩帐的。
夏家的彩帐也立在道边,很是素雅简单,不如别人家的绚丽多姿。
除了状元之外,榜眼,探花,还有其他进士,今日也可送花,仅仅是状元头上的红花归属最为瞩目罢了。
夏蝉坐在彩帐里,端起紫砂壶,冲了一杯香茶,慢慢品尝,动作舒缓优雅,不骄不躁。
一个小婢女轻轻地替她捶肩膀,却是总忍不住向外张望,这婢女显见很是受宠,嘴里叽叽喳喳说得热闹:“小姐,这可是您及笄之后第一次来,还不知咱们的帐子会不会让进士们的红花给淹没了呢,凭您在京城闺秀中的名声,哪个及得上您?”
“别胡说,幸亏今年荣华郡主不来,否则让人听见,该笑话我了。”夏蝉摇摇头,轻笑道。
不过听这意思,她也觉得京城中除去荣华郡主,无人可与她比肩。
夏蝉轻轻抿了口茶,低垂下眼眉——别人也就罢了,今年三鼎甲的红花,不知她可能一举囊括?
可惜,哥哥竟只得二甲!
第一百章 求雨
夏世杰骑着马,也跟在一众进士后面。
他名列二甲,虽然排名稍稍靠后了些,其实算很不错,今年考进士的人数极多,有数千人,考中的却很少很少,每一个进士都是天之骄子,向他道喜之人更是数不胜数。
但他却不免有些失落。
其实夏世杰真心觉得自己有能力问鼎三鼎甲,就算不是状元,得一探花也该如探囊取物一般。
他是夏家的公子,京城公子哥儿中的翘楚,这些士子尚且无缘面见陛下,他却早就见过圣上容颜,甚至宫门也常进,连陛下白龙鱼服微服私访,也时常到夏家来,他替陛下挽过马,斟过茶,怎么也算得上简在帝心的人物。
只是这次科举考试,他答得卷子可能不太能得陛下的好感,和自己想象中理所应当得到的名次差距巨大。
夏世杰抬头看了眼很自然地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金青,心中不由失落,乔灵均考得也极好,二甲头名传胪,同样意气风发,他都有点儿不想和这位乔兄一起行动。
“啊,快看,状元郎!”
周围一阵阵欢呼声。
无数荷包,玉佩,绣帕,零零碎碎的东西打在金青的头脸上,夏世杰皱了皱眉,心情沉重。
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金青恐怕也会叹气——老兄想要这待遇,赶紧拿走好吗?他还不想被打得满头是包来着,努力露出笑脸,还不能呲牙咧嘴,知道有多难么?
铁牛立在道旁,一甩手,扔过去一把折伞。
金青顺手捞住,轻轻撑开,伞面是天蓝色的,素雅洁净,上面用极为疏狂的线条,画着远山一座,溪水流淌,让人见之忘俗。
这伞配上状元郎,简直装的不要不要的,周围欢呼声更重。
金青也暗暗松了口气。
那些贵女千金们还好,都比较矜持,奈何永安城里小姐如云,可不是只有几个深居闺中的小姐的。
花楼的花娘,还有名噪一时的伎子,趁此良机,寻一郎君从良,也是最好的结局。
远远高楼之上,赵燕儿翩翩起舞,金青却是连一眼都不敢多看,他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受不住美女的诱惑,他偶尔也会得意的,有这么个美人一心倾慕。
终于走到彩帐无数的御街。
好些闺阁女儿家都屏住呼吸,一脸羞红地看他,三年一度,每一次状元的顶上红花归属,都属于永安城最受瞩目的事儿,而且谈论起来久经不衰,有时三年后还无数人记得。
“可惜荣华郡主不在呢。”
“以前郡主在时,别人就不用想了。”
“我看夏家的小姐今年来了,还是嫡出的小姐,记得上一次是方知小姐立了帐子,结果状元郎的花还没送上,就让南阳侯世子堵住了帐门。”
众人都笑:“那次方知小姐帐子前到是鲜花无数,可惜一朵也没进得去,不知道这回咱们夏蝉小姐会不会也有爱慕者冒天下之大不韪,愣是堵住帐门呢。”
“别说这个,满京城的人都知道南阳侯世子爱慕方知小姐,可俩人的婚事也多波折,听说侯爷夫人不满意,想为世子另外求娶身份高贵的小姐,这事儿托了有三年了,方知小姐都快二十岁,再拖延下去,恐怕不妥。”
就是现在,闲话也多得很,大家不去说南阳侯世子,因为世子是男儿,有那么一点儿风流名声不要紧,却对方知小姐横加指责。
“我听说世子特别后悔,说自己年少轻狂,没注意保护方知小姐,还发誓说,要是不能让父母祝福,八抬大轿光明正大地迎娶小姐入门,他就剃了头发去当和尚,决不让小姐清誉受损。”
“也是个有担当的好儿郎,就算小时候做错了事,至少心是诚的。”
夏蝉的婢女也隐约听得到外面的议论,扭过头同样苦着脸,忿忿不平:“咱们方师姐多好啊,又漂亮,性情大方,嫁妆也不少,谁娶了她谁有福气呢,南阳侯府怎么了?侯府就了不起,南阳侯又不是宁侯,有什么好得意!”
婢女一边说,一边揪扇子。
夏蝉目光闪了闪,轻轻笑道:“是啊,是没什么可得意的,南阳侯世子,在京城圈子里也不算什么。”
小婢女连连点头。
这时帐子一撩,外面守着的婢女高声叫:“来了,状元郎来了,走过来了呢!”
夏蝉眯了眯眼,捏紧茶杯。
外面看着的少女们也长叹——看方向果然是去夏家小姐那儿吧,也是,今天来的闺秀虽多,最有名气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夏家小姐无疑是其中佼佼者。
议论纷纷中,金青就调转马头,在一个很普通的彩帐前停下,下了马随手摘下头上的红花,一揖到地,朗声道:“在下金青,冒昧相求,还请小姐收下此花。”
“噗嗤。”
里头就传来一声笑。
“咳咳,状元郎既然求了,那便收了吧。”
却是连彩帐都不让他进,罗娘笑眯眯出来,接了花,又转身回去。
今次三鼎甲,状元是金青。
榜眼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乃是于家的小将军于逸,要知道,于家世代从军,于逸却是饱读诗书,弃武从文,而且还是十三岁就考中举人的天才,在京中赫赫有名。
状元的花一献出去,他就紧随其后,恭恭敬敬地也把红花献给红尘。
罗娘对他到是比对金青客气,请进去饮茶一杯。
之后探花是个中年人,到没参加这种年轻人的活动。
传胪,二甲第一的乔灵均,同样风姿不凡,又年轻得很,是所有进士中受人瞩目的青年才俊,又把红花献给了红尘。
另外,虽然名次并不算好,但身份不凡,乍一看到比状元郎还要高贵的薛柏桥薛小侯爷,这回他的红花,同样是给的这个简陋帐子里的小姐。
罗娘没敢请他进去,笑眯眯地道:“我家小姐说了,高小姐不在京城,他也不敢这时候放你进帐子,否则小姐到不在乎,怕你回去会挨打。”
薛柏桥怒叱:“胡说八道,凭我?怎么可能挨打?最多也就吃两回闭门羹,回头拿点儿好吃的哄哄,什么事儿也不会有。”
这边说说笑笑,声音很低,外人听不见,只能看见小侯爷对人家一个下人打扮的女子也客客气气。
周围一片哗然,有人一打听才知道,来的是个外地选的灵女,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子罢了。
当然也有消息灵通的一小拨人,都知道里面那位的身份,最近夏家宗族中闹得厉害,正是因此而起。
知道的不免去看夏蝉的帐子——夏蝉小姐怕很不是滋味吧?
夏蝉却面带微笑,并不以为意的模样,依旧不紧不慢地喝着茶水。
虽然如此,帐子里还是一片寂静,所有人轻手轻脚,谁也不敢说话,连最活泼的婢女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缩在一旁。
今日最大的赢家,居然是在京城毫无名气,仅仅初来乍到的红尘,对这个,连红尘自己都有些意外,也不觉得是件好事儿。
京城闺秀众多,这些名门千金们,个个也表现得豁然大度,人人自重身份,所谓红花赠佳人,也不过是个噱头玩笑,但谁会不想大出风头?不想高调的,也不愿意自己让人给比下去,现在进士里前四名都把花赠给了一个乡下女人,岂不让人难以接受?
红尘可不想一来京城便树敌无数,即便她其实并不怎么在乎的。
问题是事情都出了,多说无益,也就用不着胡思乱想。
许是老天也很给这些新科进士们面子,一整天都碧空如洗,阳光温柔得很,并不酷烈。
金青还要去参加各种宴会,得拜见房师,与同窗交际,一时没有空闲,反而是身为榜眼的于逸,自己身体不好,世人皆知,再者,他有一个犹如老姜一般的亲爹,到没人拉着他去喝酒。
于逸有闲暇,就送红尘回去,一路骑着马,总忍不住偷偷斜眼去看她。
红尘失笑:“于公子究竟有何事?”
于逸脸上一红:“我想找小姐算算姻缘。”
红尘:“…”
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于公子,莫若早回头,你想要的姻缘,今生恐怕难以如愿,就算要如愿,恐也伤筋动骨。”都不用算的,这小子宁死不说女方是谁,就知道必然不是一桩好姻缘。他爹可都快到是个女人就愿意儿子娶的地步了。
于逸的脸色到是丝毫没有变,只是露出一抹苦笑来:“我只是怕再伤害好女子,她说过,这世上最坏的男人,就是不把女子当一回事,明明不喜欢,还是娶回来放在家里,口口声声说什么愿意给予尊重,人家女人,难道就真心想要的是这等尊重?”
他爹如今吓得不敢再给他缔结婚约,但还是风风火火去修月老庙,看样子想把月老的好感再给刷回来,好让儿子顺顺利利地成亲生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我向来任性妄为,宁愿自认为是个不孝子,也不愿意做一个寡廉鲜耻的男人。”
于逸叹气。
红尘一时间,对这人的观感也十分复杂,他的想法如此特别,到也说不清是对还是大错特错。
至少,她分辨不清楚,也管不了,更不可能去管,她自己一摊子事情还闹不清楚,怎么有力气理会别人的儿女情长?
安仁坊
夏蝉状若无事地回了家,照常去给娘亲请安,丝毫不因为今日之事而心生芥蒂的模样。
要知道,今天科举取士前四名的才子,都将红花送了红尘,夏蝉便是之后得到的红花再多,也引不起旁人一丝半毫的兴趣,在别人眼中,她就是样样不如一农家女。
别人也就罢了,像她这种在京城广有才名,谁都以为必然要无数士子来献殷勤的千金贵女,得此冷遇,怕是要羞得几个月出不了门。
陈婉显然听婢女们说了此事,都难得拉着夏蝉多说了几句话,还打开首饰匣子,给她挑了一只金簪。
金簪到不算贵重,但做工极好,镶嵌的蝴蝶,栩栩如生,翅膀微风吹拂,便轻轻振动,实在精巧可爱,是陈婉十分喜欢的首饰,夏蝉莞尔一笑,腻在母亲身边甜甜道谢。
从小养大的女儿妙语连珠地哄自己开心,陈婉的心都变得一团酥软。
阿婵是个好孩子,不知道红尘又是个什么模样,到是要娇蛮一些才好…
哄了娘亲好一会儿,夏蝉才回房,回去端端正正地坐在妆台前,对着铜镜把头上的金簪取下,连带着揪下几根乌黑的头发,她也不觉得哪里疼,脸上的笑容到越发温柔。
“小姐,厉王殿下听闻您相中了聚宝斋的那扇水晶屏风,特意送来,您是照旧给他送回去,还是?”
一个绿衣裳的小丫鬟匆匆进门,眼角眉梢都含了三分得意。
夏蝉伸手抚了抚自己的鬓角,笑道:“还回去吧,那么贵重的物件,我可不能收。”
小丫鬟应了一声,面上到有些惋惜。
夏蝉却半点儿不惋惜,水晶屏风是好,可她自然有法子将来让那人送她更好的,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至于现在…她伸手从窗户那儿擒住一只雪白的小鸽子,取下它后腿一信筒。
纸条展开,上面只有十六个字——颍川大旱,今春无雨,陛下亲去,灵女该死。
夏蝉挑眉而笑——颍川乃是龙兴之地,对大周朝重要无比,怕是不日就要有灵女灵童前去求雨,求而不得,自然要杀之祭天,那是百年规矩,至少现今还无人能够更改。
灵女红尘,天资不凡,这一次遴选的灵女中,她当是最出挑的,她不去,谁去?
夏蝉想了想,又摊开纸笔,用左手拿笔,写道——红尘将至颍川,消息转送‘流沙’。写完便装在信封里封好,大大方方地叫婢女进门,笑道:“送去大云寺,交给戒慎大师。”
“小姐又与戒慎大师谈佛啊,公主都说让您别太痴迷。”谈佛不要紧,可不要也出家。
京城贵女崇信佛道的有很多,还说明女儿家一心向善,那是好事,抄写佛经,更是贵族女眷的必修课,可真出家,那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小丫鬟还是笑盈盈拿着信去了,夏蝉合上妆匣,摩挲了下铜镜里少女的眉头。
若那人能被活祭了,自然好得不能再好,却怕公主心疼,要使手段,虽说祖上的规矩,钦天监测算出的灵女,即便是陛下的公主,那也要献出去,但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谁知道一个疼爱孩子的公主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能不能救了夏红尘?
真不行,那便让她死在路上吧,天遥地远,颍川虽非穷山恶水,可大旱之年,出些强盗悍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再不然,即便不让她死了,坏了她的清白,毁了她的名声,看看堂堂夏家,还会不会要一个不清白的女儿回来!
夜色很美,月光缠绵。
金青大晚上还在外头未归,红尘交代给他留门,再让厨房那边的火不要灭,就早早睡下。
迷迷糊糊中,却做了一个梦,她知道自己在做梦, 那是回到夏家的第一年,她看满园的花树看花了眼,她本就是个爱这些花花草草的,不知不觉就走到河边,却忽然被撞了一下,一头扎进荷花池子里,呛得她头昏脑涨,勉强抬头一看,就见夏蝉笑盈盈地立在岸边上,站了好一会儿,旁边母亲身边的嬷嬷刚好路过,她一下子就面露急色,扑到岸边伸出手要救她。
红尘终究是被嬷嬷抱上岸,大病了一场,清醒之后便见夏蝉一脸焦虑地端着药来给她吃,言语温柔,体贴入微,她心下熨帖,竟是忘了当初是被撞下水的,只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被撞不过是臆测罢了。
一觉惊醒,红尘取了方帕子,擦了擦额头的虚汗,半坐起身,要了碗茶吃。
靠在床上,过去的记忆越发清晰。
“那时候是真傻。”
红尘忽然一笑,其实不该说自己傻,实在是夏蝉这人太厉害,太能装,别说是一个女孩子,便是那些老狐狸怕也看不穿。
“这时候梦见这个,可别不是什么预兆。”
她以前到不大相信预兆之类神神秘秘的东西,但自从重生,又有了玉珏空间,自己还真如开窍一般,多了非同寻常的能力,对于‘预见’,她到是有些信。
信虽然信,她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哪怕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不成还要提前吓唬自己,弄得心神不宁么?
“呜,汪。”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泻下,红尘翻了个身,撩开帐子就见平安叼着一双绣鞋,端端正正地摆在她床前。
小家伙今天换了身衣服,头上是虎帽,身上披着虎皮,正正经经的虎皮。
红尘:“…”
难道不怕她家大虎一口把小家伙给吞了?
虽然家里养了老虎和豹子,可大家伙置办皮子的时候,半点儿不手软,前阵子薛柏桥弄到两张完整的虎皮,一张给了林旭,一张给了他那位只闻其声就惊为天人的未婚妻。
林旭自己不爱穿这个,便扭头送了红尘,罗娘她们没几日就把虎皮给制成一条褥子,现在是春日,用不着先收了,到了冬天,那个铺在车里一定特别舒坦。
剩下的边边角角,显然是没浪费,全变成平安的小衣裳。
红尘起了身,穿上鞋,又接过平安叼来的手笼揣在怀里,虽是春天了,可早晨天还是冷。
坐在窗户边上,就见大虎和豹子两个在院中懒洋洋地散步,没一会儿,平安又坐在大虎的脑袋上。
京城到底不比杞县,猛兽上街一准儿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只凭着他们的宅子偏僻,周围都是小民,偶尔能出去溜达一圈,也不敢远去,大虎和豹子它们都委屈的紧。
正坐在窗前发呆,外头忽然乱了,罗娘惊慌失措,跑进来的时候竟然赤着一只脚,一进门就抓起红尘,又随手扯下枕巾,把妆台上的首饰一扫塞进去。
红尘登时愕然。
“快走,从后门走,马上走。”
罗娘高声喊,“小严,小严,马车呢,准备好了没?不要去取银子了,来不及,把银票拿上,身边有什么金银的首饰都给她装上。”
红尘:“…”
被推推搡搡地出了大门,她才来得及按下罗娘,问过林师兄派来的小哥,这才皱眉。
颍川大旱,宫里已经决定派出灵童灵女前去求雨。
她不记得此事,不过,上辈子但凡灵童灵女去求雨,十次里到有八次被当成祭品活祭了,当然,雨还是下不来。
也只有钦天监那边预测到,很长一段时间,当地都不会下雨,才能走这一条险路,灵女也是重要资源,不是说随随便便因为些许小事就能随意给消耗掉的。
罗娘将将掉下泪来:“怎么小姐就这么倒霉!”
红尘叹气,这怕不是倒霉,而是人祸,夏蝉可真狠,手段也果然厉害,要不是早有防备,在宫里安插了些小眼线,怕是连提前得知都不容易。
林旭偏偏下了江南,连个商量的人也无,铁牛一脸懵懂,站在门口高声道:“小姐去哪儿?铁牛送你。”
红尘摇头笑道:“哪儿都不去,铁牛去和大虎玩吧。”
这两天铁牛喜欢和大虎玩摔跤,两只都挺开心的,铁牛闻言,果然摸摸脑袋就去找大虎了,罗娘恨恨一跺脚,眼睛里泪珠儿滴溜溜打转:“你还不走,留着做什么,难道真去求雨不成?”
“有何不可?”红尘端端正正地坐下,“只是在这之前,总要吓一吓那位阿婵小姐。”
自从重生,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到不是自个儿愿意,纯粹是她远在杞县,手下毫无势力,而夏蝉却身居京城,背靠夏家,一招手便有无数为她前赴后继,死而后已的手下,之所以屡屡失败,恐怕只因她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曝露,她被夏家怀疑。
夏蝉那人最重视的便是自己在夏家的声名,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用尽手段笼络众人,怎么肯留下谋杀真正千金的恶名?哪怕是一点点怀疑,她也不肯沾的。
现今吃了这么久的亏,也该让她学乖一点儿。
不过两日,消息果然不错,朝廷下了旨意,钦天监测算了生辰八字,选中红尘和另外一双灵男灵女,奔赴颍川,三日后启程。
第一百零一章 奇种
红尘很平静地接了旨意。
来传旨的宫使都万分惊奇。
他们刚刚从旁人家过来,那另外两个灵童灵女简直被吓坏了,一家子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一片愁云惨淡。
宫使们都知道这些人的心情,也就没有在意,没成想到了这儿,一家子到镇定自若,几个下人表情虽然难看,却也没有失态,给的红包还挺厚。
至于正主,就更是神态平和,丝毫不慌乱。
私底下两个人被送出宅子,对视一眼,都有些佩服。
“了不得,我看这可像真正有灵力的灵女,太可惜了,等回头肖公公说说,送她去时好歹多照顾照顾,再说,我看是个有油水的,能捞点儿是点儿。”
两个宫使越走越远。
红尘也不看罗娘她们的脸色,笑了笑就拿起喷壶,给窗台上几盆花喷水。
罗娘坐在椅子上,眉眼间带出几分犹豫来:“阿尘,你不如去,去求求夏族长?”
她如今也知道了红尘的身份,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红尘是怕他们一无所知,到了京城遇见事情惊慌失措。
只是罗娘自从知道她亲生父母乃是夏家的族长和夫人,就颇为不安,一直叮咛她,千万莫要和那里的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