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 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是伤到要害的样子,只是血腥气带着甜涩,让人恶心的厉害。
多少年了,红尘没有和一个男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一个一点儿都不讨厌,哪怕看脸也觉得很动人的男人。
她心口扑通了两下,恍惚想——这算不算是艳遇?
当年她还是年轻的女孩儿时,就爱看这等英雄救美的本子,也对爱情有过无数的憧憬,直到后来嫁了王越,才不做这等梦了,如今她早不期待,没成想居然三五不时地享受了一次。
在月光下,小莫的嘴唇清白,有点儿淡,很单薄,侧脸也特别好看…
红尘顿时酸得抖了抖。小莫还以为她冷,稍微抱得更近了些,轻声道:“别着急,罗娘她们就在附近,这次来的是‘流沙’,流沙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牵连任务目标以外的人,除了我们两个,都会很安全,她们来了便好。”
流沙——流沙的生意,第一等的绝不失手,一击必杀,红尘笑了笑,她显然没享受第一等的待遇,否则杀手绝不会走。
山里风很大,隐约还能听到狼嚎,小莫把头搁在身边的石头上面,伸手握住红尘的手指。
红尘抖了一下,可他的手凉得就像一块儿寒玉,让人不忍心松开。
“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
“不说也没关系,你就是小莫。”
“我的名字没有见不得人,我姓林,名林平,是林家七子。”小莫轻声道,“永远都是。”
红尘怔了怔,虽知道小莫身世来历不简单,却不曾想他竟然是林七。
林七临阵脱逃,形同叛国,罪在不赦,陛下念在林家满门战死沙场的份上,只判了流刑,此事在大周人尽皆知,因为林平只是林家义子,林家甚至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中除去…
第九十三章 明悟
红尘眼睛忽然有些酸涩。
不用问也知道,少年流放边疆,一路绝非坦途,多少年时光,他藏在阴影里,苦苦煎熬,会变成现在的模样,也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楚。
林七低着头,悄无声息,像是陷入亘古长眠。红尘握住他的手腕,低声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认得你这个人,知道你这个人,所以我清楚,他们说的那一切都是污蔑,你这样的人不会临阵脱逃,我们一起想办法,你看看,罗娘和小严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是有未来,你也有,无论你是想洗清身上的污名,还是重振林家,或是要林老侯爷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我们都帮你…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实就是事实,假象永远不会成真。”
林七觉得心口酥麻一片,热烘烘的。
现在是在悬崖底下,上面的杀手也许还没有远离。
风是冷的,血却是热的,滚热滚热,从头顶一直躺到心里。他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一个人对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引以为傲,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家族没了,他忠心耿耿辅佐的君王,给他扣上了一顶会让他万劫不复的帽子,十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绝望。
今天终于有人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永远是事实。
可是…
林七有点儿冷,和红尘贴得更近一些,汲取她身上的温暖:“那一年,我和哥哥们随父出征,是皇上亲征,于笙于老挂帅,国师坐镇,本是必胜的一场仗,很多京城的贵公子们都挤进来想分些军功,却没想到本是设伏的爹爹,却误中埋伏,本早计划好要来的援军,一个不见,我拿着父亲给的阴符,于帅的手书,杀出重围去求援,找到九皇子,九皇子答应我马上回去看看情况,立时就派出援军,我心中着急,又信任他,便先行回返和父兄一起杀敌,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爹爹还是不信援军不会来,他担心是不是路上出了事,是不是计划泄露,国师他们遇到别的麻烦,他担心皇帝的安危,担心一切,可最后呢,最后我林家军除了寥寥几个没上天狼山的,尽皆战死,爹爹不肯投降,也举刀自裁,唯有我力竭昏倒,埋在兄弟们的尸骨之下,保住一条命,却落得流放的下场。”
或许早就憋了很多年,林七的声音虽并不多悲愤,却充满了哀伤,“别人不知道,当年的九皇子,现今的厉王总该知道,不是爹爹判断失误,是有人故意不发援兵,不去救援,害得大军惨败,可他什么都没说,一个皇子,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世人会信谁?”
红尘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厉王,未来的太子,皇帝会做出这等事。
有一瞬间,她甚至不信。
她自认不会看错人,厉王或许狠辣,或许小心眼,或许在很多地方招人诟病,可他面对外敌时,永远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那是为了打胜仗,狠辣无情,六亲不认,什么手段都敢用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会为了陷害一个功勋彪炳的老王爷,就放任北燕…
肩膀上一沉。
红尘怔了怔,伸手扶住小莫的胳膊,他身子很硬,瘦骨嶙峋,一摸全是骨头,冷了点儿也是极正常的。
月色昏暗,看不太清楚,只是他的皮肤好像泛着青色,清清白白,清清白白。
小莫的眼睛呼扇了一下,仿佛想努力睁开,嘴唇一动,红尘俯下身体贴过去,就听他说——“为什么?你特别高兴,陛下要封你王爵之位,你还想自己挑选封号,我们给你选了一个‘贤’字,父亲都说,希望你像你母亲一样贤达,陛下都答应了…厉王,厉王,原来你想做厉王!”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细不可闻,没了声息。
红尘坐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身上的汗一丝丝渗出来,浸透了衣服,冷的惊人。
上面忽然垂下一条绳索,耳边仿佛有呼喊声,却如在梦中,她什么都听不到,直到脸被一双冰凉的手拍了拍,一抬头就看到林旭的脸。
他有点儿像上辈子见到的那个师兄了,眉宇间虽然带着愁绪,更多的却是宽和的那个林旭消失不见,现在的他,让人一看就觉得胸口滞涩,难受的厉害。
“起来。”
林旭跪坐下去,先是伸手按在他的脖子上,良久良久,忽然俯身抱住小莫,硬生生把他扶起,靠在石壁上,又伸手抚平了他的衣角,拢了拢飘乱的头发,清理干净脸上的的血污,轻声道,“小七,我找了你很久,还有很多话想问你,等你醒了,再慢慢告诉我。”
他的声音特别柔和,也特别美。
红尘喜欢听,从以前就爱听他说话,爱听他弹琴,现在更爱听了。
只听林旭声音柔软地和小莫说话。
“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背负,林家没人在意身后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家里的祖母嫂嫂都是豁达之人,外人的鄙夷诋毁,她们一点儿都不关心,等你回去就知道了,如今闭门在家,享受的清净,比以前的忙乱好得多。”
“爹娘,叔伯,对你,对我,对所有留下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好好活着,报仇什么的,没有必要,会做出这等事的奸佞,祸害的是大周的江山,我们林家为大周做牛做马百年,难道到现在了,还为所谓的朝廷去卖命?”
“等过一阵子,我了结段因果,就带你去游历三山五岳,看看这世间风景。”
絮絮叨叨说了许久。
“…你现在可真安静,以前我叫你小七,你都要生气的。”
他终于落了泪。
红尘走过去,看见了他的眼睛,眼睛里就像漆黑夜幕中最亮的那颗星,虽然闪耀,却如斯寂寞。
“你不能留在杞县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边第一道红霞升起,林旭的脸又恢复成寻常那般冷静,一伸手,把小莫抱起来,“‘流沙’杀人牟利,从不失手,这次主要目标是他,你是顺带的,下一次就说不定。”
看了红尘一眼,林旭轻声叹息。
小莫的身份本来不应该暴露,连他都没查出,可他藏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却在北燕人眼里露出痕迹。
他向来细心,不该粗忽大意。
也许…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下意识就出了手,因为不允许手上沾满血腥的万明碰触这个女孩子。
只是一个念头闪过,林旭脑子里很乱,不忍深思。
红尘看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那又如何?我巴不得他们再来找我!”
此生一直犹豫要不要进京,要不要去夏家,可既然对方不让她有安生日子过,那就去也得去,不去也要去。
京城又如何,不照样也是逍遥自在?
她要夏蝉付出代价,要她所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红尘一生心怀善念,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在。
她就是迁怒了,那又怎样!
林旭抱着小莫,上了山崖,举目远眺,火把尚在远处,也无杀手痕迹,才把红尘拉上来。
不多时,山坡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看到小莫,二人身体一震,半晌才从怀里拿出一条雪白的绢帛,把人裹住,扛着便走。
“等等。”
红尘怔怔出神,良久,把视线落在小莫的身上,伸手摸了下他的嘴唇,咬破指尖,把鲜血涂上去。
“现在看起来好看的多。”
小莫中毒而亡,嘴唇青白的厉害,稍微红一点儿,才有昔日的感觉。
目送两个黑衣人一刻不停,带着小莫越走越远,冷风呼啸,像是要吹散这天地间最后一点儿热气。
“你要葬他在哪儿?”
林旭长叹:“不能立碑…以后再葬入林家宗祠。”
他为小莫挑了个背山靠水之地,未曾立碑,尽量简单,小莫喜欢简单。
红尘收敛了他的遗物,从他贴身藏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小人偶,是自己的,乌发如云,眼波温柔,保养的极好,无一丝划痕,显见主人试试把玩。抱住肩膀,她一瞬间觉得这人生寡然无味,重来一次毫无意义,随即又从胸腔里升起巨大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