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雁京一家外资投行工作,一年四季全球飞,难得有几天假期,他却一整天陪着他那个未婚妻,不来看她。

“我有正事,你闹什么呢。”易初阳对她打了好多遍电话催自己过来很有点不满,扯开领带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魏倩云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连眼皮也不抬,“你也可以不来。”

被她噎了一句,易初阳非但没生气,心情反而比先前好了很多,和母亲的那些对话让他一度情绪低落。

“我不来行吗?你这个母老虎,会放过我?”易初阳靠近她,狎昵的把手放在她后背一阵抚摸。

“我是母老虎,那丁骏是什么?或者你就是个喜欢自虐的人,心甘情愿与虎同眠。”魏倩云扔了杂志,精心修饰过的脸看起来既妩媚又带着几分娇蛮。

“别提她,你一提她就十分不可爱,在这一点上,她就从来不会让自己落了下乘。”易初阳脱掉西装,扯开衬衣袖扣,舒服把身体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很少听到他对丁骏的评价,魏倩云秀气的脸上多了些陌生情绪,带着几分不甘心地问,“咱俩的事,她知道?”

“以她的人脉,未必没有人吹风给她,雁京就这么大,世事没有不透风的墙,知而不言,这正是她聪明处,丁骏从来不把自己跟别的女人比较,所以她才高高在上、独一无二。”易初阳有意把目光在魏倩云脸上转了转,带着点故意、又带着点挑衅。

魏倩云最喜欢他犯坏时的这种表情,跳起来搂住他脖子,一阵狂吻:“她那么高高在上,你岂不是高攀不得,别以为我是嫉妒她,该她嫉妒我才对。”

现在这个社会,女人的聪明越来越不该被男人忽视,易初阳对他拥有的两个女人的秉性都了解得一清二楚,魏倩云的圆滑世故,恰恰是他们的关系能维持至今的原因。

她的醋意,表达的恰到好处,这让她骨子多了几分女人味,而丁骏,易初阳有时候觉得自己能了解她,有时候又觉得她深不可测。

把握不定的男女关系,是他这类男人所不喜欢的,因为不知深浅所以很难掌控,但是,也更激发他探索的欲望。

情`欲缠绵,易初阳只有在这个女人身边,才能找回他真正的自己,不需要隐藏、不需要伪装,做回最最真实的自己。

魏倩云替他点了一支烟,也替自己点了一支烟,幽幽的吐着烟圈。

“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她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以她的聪慧,绝不会闹着让他不结婚,他肯定是会结婚的,而且不会跟她结婚,他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姻亲,而不单单是个传宗接代的妻子。

“快了,等我忙过这阵子,就跟她提。”“你觉得她肯定会答应?就这么自信?”魏倩云弹了弹烟灰。

易初阳胸有成竹,“不是我自信,是我了解她,善于分析她。”魏倩云听到这话,俏丽的脸上笼上一层阴云,“你喜欢她?”

“为什么不呢?她又不讨厌,我要跟她一起生活几十年,永远都不可能离婚,婚姻不如意不仅磨损心智,还有碍健康,就算是一桩买卖婚姻,也未必非要两军对阵、摆明车马。”易初阳坐起来穿好衬衣,打开电视看财经频道。

魏倩云从床上跳下来,追上他,跳进他怀里撒娇,抚摸他结实优美的胸肌:“你敢说你喜欢她?你不许喜欢她,你只能喜欢我。”

丁骏或许能凭借婚姻关系得到易初阳这个人,但是魏倩云抓牢他一颗心,就能有他半个人,以后的事,那还不就看谁能部署,事在人为。

她单枪匹马在雁京这样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金融中心闯到目前这个成就,全凭她聪明的脑袋,在这一点上,心高气傲的她很有几分瞧不起丁骏那样含着金匙出生的所谓千金,她有什么真本事呢,不过是会投胎,真有本事不会被不爱她的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上。

再说,就算失败了,她魏倩云又有什么损失呢?人在江湖,谁能看到未来,凭的不过是天时地利人和,丁骏占尽天时,而她,则有的是地利人和。

事实证明,易初阳是喜欢她这一点的,争与不争之间永远带着点不服输的意味,永远带着取悦他的意思,而他在她面前,也可以抒发情绪,尽情畅谈,而不必顾及其他。

他讨厌愚蠢的女人,从小就讨厌,尤其是像他两个婶子那样愚蠢而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

况且养她十分容易,并不像对付丁骏那样要卯足了全身的精神,才不至于被她身边虎视眈眈的其他男人有机可趁。

精心炮制了丰盛的晚餐,魏倩云看到易初阳吃得津津有味,心里也高兴。

“你在我这里得到的好,别的地方不会有。”她语带双关的说。

易初阳嗯了一声,他也承认,让丁骏为他洗手作羹汤是妄想,她那双手,只怕这辈子也不会碰锅碗瓢盆。

“那我是不是也独一无二?”魏倩云娇笑着问。

怎么挠到这男人心上、挠得他心里痒痒,她驾轻就熟,一段关系到了他俩这种地步,已经不是三言两语能描绘的了。他们彼此需要,密不可分。

易初阳道:“倩云,如果你处在丁骏那个位置,未必比她做得更好,人不必妄自菲薄,可也别目中无人,她不简单,我喜欢她不是无缘无故。”

魏倩云被呛了一句,心里却也不恼,易初阳能跟她这么敞开心扉的说话,恰恰说明心里有她,于是她讪讪的笑:“你知道,我始终不甘心,你我明明是同路人,非要来一个宝姐姐,比我通达、比我艳冠群芳,比我更得你家里人欢心。”

易初阳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我有难处。”

魏倩云看到他此时的表情,胸腔里忽然涌上一股心疼,活在世上,谁没有几分难处?外人看来鲜衣怒马、花团锦簇,背后也难免自舔伤口、委曲求全。

易初阳离开的时候,魏倩云并没有多做挽留,她迟早得适应这样的日子,他要维持婚姻,就必然会牺牲一定的自由,而她必须接受他这种牺牲。

车开在去丁家的路上,易初阳望着窗外雁京迷人的夜景,放空了一切心思,只想好好看看这个自己生长于斯的美丽城市。

雁京的繁华,历经了几朝几代,无数英雄豪杰在这里创下丰功伟绩、无数能人异士在这里闯出一方天地,易家和丁家的祖辈也是如此,先人创业、后人乘凉,他们今日所拥有,为无数人艳羡,然而大多数人不会仔细去想,当初开创这这番天地需要怎样的心血。

用自己的双手去创业,不是不可,但是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身为易家长孙的责任,易初阳自认有能力有见识,如今易氏江山大权旁落,他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想当初,易家能挣下这份家业,除了爷爷开创江山,父亲殚精竭虑的苦心经营也是重要原因,如果不是操心太过,父亲又怎么会在五十岁的盛年患病早逝,用母亲贺秀桢的话说,初阳,你爸爸就是累死的,他为易家鞠躬尽瘁,对得起这个家的每一个人,而他不会想到,自己死后,会有人忘恩负义、坐享其成。

想到这里,易初阳原本放在膝上的手微微的颤抖,手指轻叩真皮座椅,很快压抑下所有的不愉快,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都要让自己保持冷静的状态,绝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就让别人看穿他心情。

丁家别墅坐落于雁京西山一处绿荫怀抱的地方,别墅里住着三代人,德高望重的老一辈人自不必说,中流砥柱的第二代和崭露头角的第三代,组成的这个大家庭在雁京的名门望族中是数一数二的。

车开到院门外,司机按了喇叭之后,电动门缓缓打开,很显然易初阳这辆宾利是这里的保安非常熟悉的,他们家大小姐的未婚夫,女婿向来是娇客。

在客厅里遇到谢如欢,易初阳跟她打了个招呼,他至今没弄明白,丁骏这个整天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的美艳助理是个什么身份,她能住在丁家,却又不是丁家的亲戚。

这个时候,丁骏不会在卧室,一定是在书房里,易初阳了解她,她每天至少工作十五个小时,说她是个工作狂也不为过。

“你来啦?”丁骏看到未婚夫进来并不意外,可因为太习惯他每天来,也没有什么惊喜,简单打了个招呼。

看到她蓬着头发、一身睡衣的女汉子模样,易初阳虽然眉头微皱,却也没有任何不满,走上前搂住她脖子亲了亲:“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看这些东西,女人要好好保养你知不知道?”

没有旁人在的时候,他对她也很亲热,尽管有些刻意,却也不无喜爱的成分。

“地产大王寰宇集团在东城的新综合体明年开业,我想拿下前期宣传推广这一块业务,如欢帮我准备的资料很详实,但我需要一一过目。对不起,初阳,今晚不能陪你。”丁骏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案前的一堆资料上。

易初阳习惯性的手指轻叩桌面,“寰宇?我跟钟奕铭很熟,要不要我帮你去说说?”

丁骏抬头,“不必,我跟钟家人也很熟,但我想凭自己实力竞争,不想动用关系,市面上关于我的闲言碎语已经太多,我不想再给他们多一份谈资。”

易初阳浅笑,“何苦来,你又不在乎那些,我只是不想看你这么辛苦,小骏,江山我会替你打下来,拱手献上,你只需笑纳。”

言外之意,你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安心当你的丁家大小姐不好吗,为什么要那么逞强?易初阳不是不欣赏能干的女人,事实上他妈妈就相当能干,可他同样拥有与生俱来的男性意识,希望她臣服、喜欢她美丽,却不希望她太强。

“你的江山永远是你的,又不会姓丁。”丁骏眨了眨明亮的眼睛。

正是丁骏这句话,让易初阳从之前的温情中清醒,有意无意的,她总在提醒自己,他俩即便结婚了,也是泾渭分明,他的事业她不参与,她的工作,也不容他置喙,她是公主,不是灰姑娘,两三克拉的钻石就能打发。

这个女人柔中带刚,说话含而不露。

“我的不就是你的,将来我们结了婚,难道还要丁是丁卯是卯的算个一清二楚?”易初阳习惯了咽下所有不快,不让情绪感染智商。

感觉他温暖的手在自己后背轻抚,丁骏心里动容,眼睛看了看他,“你在这里陪我,好吗,有些事情我也需要你的意见。”

“好的,陪你多久都行。”易初阳脱掉西装扯下领带,扔到沙发上,帮丁骏一起看那些资料。两人一边讨论分析,一边记录。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两点。丁骏伸了个懒腰,让早已疲累酸痛的筋骨舒展,没等她收回手臂继续埋首案卷,易初阳已经抱起了她。

“不准再看了,又不是明天就投标,你给我乖乖的去睡觉。”易初阳抱她去卧室,声音温柔的令人心醉。

“还有一点点,就剩一点了。”丁骏在他怀里不满地嘟囔。

“一点点也不许看,你不听话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楼下去。”易初阳半开玩笑半恐吓。

“好吧好吧,我去睡。”丁骏求饶。

对这个人偶尔的强势,她还是挺喜欢的,或许没有女人不喜欢这样的霸道。哪怕是丁骏这样从小被父母家人宠惯了的,也还是喜欢到了婆家继续得宠。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又是新的战场,她习惯了不败,也不允许自己失败。哪怕睡得少,她也能保持精力充沛。

☆、铃兰

从自己的车上下来,丁骏一身Chanel高定套装,摇曳生姿的走进写字楼大堂,一路上吸引无数目光。谢如欢则一如既往的跟在她身侧。

办公室里,照旧是满室的鲜花,丁骏从来不缺乏追求者,哪怕已经有了未婚夫,那些不死心的人依然每天鲜花不断、狂轰乱炸,期待美人心情好的时候能赏脸共进晚餐。

送花的人虽然多,但聪明的秘书一向知道该把谁送的花放到丁骏办公桌上地水晶花瓶里。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待签的文件早已放在桌上,丁骏习惯在开始一天的工作之前听秘书汇报一下她两天内的行程安排。

“易先生的秘书一早打来电话,你们的晚餐地点定在亚德里亚。明天晚上Chanel秋冬新品秀,邀请函在我那里,要安排时间吗?”秘书安妮点开掌上电脑里的日程表,一项一项报给丁骏。

“不去,没时间去看那些。”丁骏低头摊开案头的文件,心里却在想,安妮跟着她几年了,却还是学不会甄别事情轻重缓急,尽是拿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问她。

“《名媛》杂志的主编打了三遍电话来想给您做一篇专访。”安妮试探的看着丁骏。

丁骏抬起头,“我又不是名媛,上什么《名媛》杂志,以后除了财经类杂志的专访,我一概不接受。”

出身名门,又被美女的光环围绕,丁骏是各类时尚杂志在名媛圈争相追捧的对象,坊间关于她的传闻也不少,可她本人很反感这个称谓,也不喜欢别人说她是雁京名媛。

在商场打拼,靠自己本事吃饭,别人不知道她的辛苦,自己还能不知道,创业初期,为了争一个项目,连天带夜加班出方案熬到嘴角起泡,发烧打着点滴坚持工作的日子也不是没经历过。

所以不屑与那起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太太小姐为伍,却也因此在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只是她既然无心与那些人多来往,对她们的评价也就越发不在意。

这几年,丁骏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俨然成为雁京商界最亮眼的一颗新星,然而商场上的每一次胜负,必然会有失败者,当那些败军之将或者因为不甘心、或者另有目的而散布关于她的谣言,几乎把她说成是一个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她也不过一笑置之,甚至笑纳了竞争对手赠予的“魔女”称号。

魔女,自然是贪得无厌、不讲道义的代名词,丁骏自认为不是个不厚道的商家,面对这些诋毁,她很清楚,如果她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反而会令自己的行动陷入被动。

看秘书已经汇报的差不多了,丁骏道:“你出去吧,叫如欢进来。”谢如欢进来的时候,丁骏刚接到一个电话,示意她先坐坐。

“钟阿姨,您放心,我一定到,您是看着我长大的,天大的事也没有您的事重要。”丁骏笑容可掬的回应着电话那头的邀请。

谢如欢耐心的等她说完了,才问:“这两天你日程表都满了,还能抽得出时间”

丁骏叹口气,“抽不出也得抽,钟阿姨的颐兰会后天晚上办慈善晚宴,别人的事可以推,她的场子不能推。”

谢如欢知道,丁骏口中的钟阿姨就是寰宇集团董事长钟孝礼的胞妹钟淑怡,钟家是雁京有名的地产大王,钟淑怡是城中老一辈贵妇中的头号人物,哪怕丁骏从不刻意讨好任何人,对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对方的邀请也是不能拒绝的。

谢如欢道:“我收到消息,这几天OM的老总柯建富跟徐天朔见面频繁,徐天朔喜欢打高尔夫,听说柯建富送了他一根老虎伍兹用过的球杆,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竞标产生影响?”

OM就是跟丁骏的公司争寰宇集团新综合体宣传推广项目的最大竞争对手,隶属于美帝老牌公关咨询公司OM集团,实力雄厚历史悠久,是业内的4A级公司,很多位列全球五百强的知名跨国企业是他们的客户,其中包括联合利华和美林证券,OM在公关界的江湖地位堪称一枝独秀。

OM的老总和寰宇集团的执行董事徐天朔频繁见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危险信号,丁骏清秀的面容上隐约出现了一丝阴霾,随即隐去。

商场如战场,龙争虎斗、各出奇招并不奇怪,自己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的一点伎俩就自乱阵脚,说到底,柯建富那也只是投其所好的感情投资而已。

“所以钟阿姨的慈善晚宴我更要去了,不仅如此,我还要拔得头筹。徐天朔爱妻心切,OM比我们先下手为强,我们也不能在这方面输给他们。”丁骏心里盘算着。

想了想,她又道:“柯建富毕竟是老美,思维方式和东方人有一定差距,他带的团队秉持的也是他那一套美国作风,我倒觉得未必能打动寰宇的那些董事。”

谈话间,眼角的余光瞥到桌子一角放着一束洁白的铃兰,丁骏心生疑惑,好奇怪,竟有人知道她最喜欢铃兰,连易初阳,她也未曾跟他提过自己不喜欢玫瑰,反而喜欢的是这种洁白的小花。

谢如欢察言观色,见她像是有点走神,耐心的等她思路回转。

丁骏拿起那束铃兰,翠绿花叶间掉下一张淡黄色卡片,上面一行略嫌生涩的笔迹,看着不像是个成年人的字体,也或者,不是个写惯了中国字的人的笔迹。

“行程苦短,不日将返美,恳见一面,盼回覆。”

落款是似水流年,同时在他的名字下面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意料之外的重逢,自己的态度也很明确,他竟不甘心地找上门来,这是中了什么邪?丁骏看着这张卡,心头微微不安,宛转几番心思,最终把卡放进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对手越强,越能提高自己的身价,我们博朗能不能在业内更上一层楼,就看这次寰宇的项目能否顺利拿到,如欢,这些天辛苦你,如有所成,你我功劳各占一半,我会给你博朗的股份。”丁骏注视着眼前这个自己认识了十多年的女孩,她们非亲非故,却情同姐妹。

谢如欢点了点头,并不多做表示,相知多年,有些话不必说地方也能明了,丁骏对她有大恩,粉身碎骨亦不能回报,尽心尽力辅佐她事业风生水起,就是她最大的报恩。

城市另一边的某个酒店里,沈年从白天等到黑夜,又从黑夜等到白天,始终没有等到心心念念的那个电话,离回美国的日期越来越近,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失落。

这两天,他一直沉浸在丁骏的世界里,上网搜索了所有能查到的关于她的资料,甚至通过她资料上的教育经历,顺藤摸瓜查到了费城那所著名的商学院,辗转托了几层关系连她的入学资料和历年获奖记录也查得清清楚楚,终于把她从小到大的成长脉络理清了。

然而,这其中还是缺少了重要一环,那个叫慕泽的人,他没有在丁骏的资料里看到,尽管他知道,那个人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丁骏的采访报道也好,八卦新闻也好,没有任何关于那个人的线索。

是把消息抹干净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微不足道?沈年很好奇,到底那个人在她生命里是怎样一个角色,又怎么会忽然死去?

明知道这些事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熟悉她的朋友就能了解的一清二楚,沈年却不愿去找别人询问,他对丁骏的关注,在他俩目前这种境况中,只能是个秘密。

他迫切的想见她一面,这种心情就像两年前在清迈的那个早晨,发现她不告而别时一样的激动。

在曼谷下车,他几乎是冲到了大街上,浑浑噩噩到处寻找,想象着下一秒她就能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此生此世他只有这一个女子,找不到她便失去了心魂。

如梦如幻的邂逅,泡影般散去,当他以为自己要忘记时,意想不到的重逢又将他的心绪重新拉回当初那种悸动,令他深陷其中不能自已。

黯然销魂,唯别而已。中国文字之精妙,此时他才深深体会,那种触碰心灵的感觉,每个字都是他思想的写照。

那天的相见,他一直在回味,如果她假装不认识他,那这个女子在他心中势必大打折扣,太过惺惺作态、摆出高高在上的做派,反叫人瞧她不起。

她见到他,没有吃惊,也没有伪饰,虽然当着别人的面并没有跟他相认,私下里他问起,她倒也十分坦然,只是不愿继续回忆,这一点他事后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她有个未婚夫跟在身边。

现在想来,沈年对自己的微妙心理也有所反思,故意找她叙旧,只怕在那一刻也是不怀好意,因为她未婚夫在场,不能不让他心生妒意,而她显然看穿了他,当时就冷冷的掐灭他的小小恶意。

尽管衣香鬓影、锦衣华服让她和当初那个温柔纯真的女孩大相径庭,沈年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在心里惦念她,哪怕知道,见她一面也不能代表什么,他就是想见她。

眼看着天色变暗,沈年心中那份失望感越来越深,他还有两天就要回波士顿了,如果不能在走前见她一面,只怕此生再无相见之期。

终于,他打了个电话给时墨言,向他问起那个叫慕泽的人。

“慕泽……你是说程慕泽吗?”时墨言听他忽然问起这个名字,很是惊讶。沈年心中一紧,忙道:“是他,你认识他吗?”

时墨言停了几秒钟才道:“他几年前就死了,我跟他不熟,听说过他而已。怎么你忽然想起他来了”

沈年略感尴尬,却也不方便直说,只得道:“其实是……我从别人那里听到他的名字,对他有点点好奇,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不清楚,如果你特别想知道,我可以帮你问问别的朋友,看有没有跟他熟一点的。”“好的,谢谢。”

挂断了电话,沈年忐忑地等待,心里清楚,时墨言既然答应去问,就是有把握知道谁是知情者。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时墨言打来电话,沈年兴奋地接听,结果时墨言的第一句话就让他语塞。

“你问起程慕泽,是因为丁骏吗?”时墨言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沈年犹豫片刻,决定坦然回应,“是的,我想知道。”

时墨言这才缓了缓语气,“程慕泽是丁骏以前的男朋友,两人青梅竹马,一起去美国上高中上大学,但是程慕泽在五年前自杀了,原因不知道,他没留下任何遗言。”

竟然是自杀?

☆、慈善义卖会

沈年惊住了,想象不到,一个像程慕泽那样拥有一切的人会自杀。

和丁骏青梅竹马,说明他的家境很优越;在美国上了高中和大学,说明他应该也很聪明,个人条件出众。

最最重要的是,他有个像丁骏那样漂亮可爱的女朋友,女朋友还那么爱他,什么事会让他想不开,要放弃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半天等不到沈年回话,时墨言追问道:“怎么不说话了?是太惊讶了?老实说,我也很惊讶,程慕泽以前在我们这个朋友圈里还是挺有名的,大家对他的口碑也不错,都说他跟丁骏很相配,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会自杀。”

沈年道:“是很惊讶,但也不奇怪,人生本来就充满了变数,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听他有挂电话的意思,时墨言知趣地咽下了本来想说的话。

尽管是朋友,有些话还是不好说的,身边喜欢丁骏的人太多了,沈年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再多人前赴后继拜倒在美人裙下,笑到最后的也只有那一个。

打开电脑,沈年忽然记起来,那时候他跟丁骏提起他在哈佛医学院读博士,曾听她说,也是哈佛医学院,这个“也”字用得不同寻常,似乎另有隐情,会不会跟程慕泽有关

有了这个想法,聪明的他很快登录到母校的网站,查询校友录,凭着直觉,在那一排排陌生名字中搜索,心里企盼着,但愿能有所获。

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两个小时时间,他终于在那一排排的名字里找到了程慕泽,原来程慕泽比他早一年进医学院,主攻的学位是神经内科。

校友录上没有他更多的资料,只有一些获奖情况,沈年点进社区论坛,找了很久才看到他的同学发的悼念帖子。

程慕泽在五年前死于一次滑翔翼的飞行事故,最后警方调查发现是他自己割断了绳索,导致坠落身亡,其后的追踪调查也没有发现他在生前留下任何遗言,事情便以自杀结案,通知家属办理丧事也就了结。

仔仔细细看完了帖子内容,连下面的跟帖也看过以后,沈年想,难怪她会受不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自杀身亡,实在令人难以接受,难怪她过了几年还那么伤心,清迈的那个夜晚,他眼睁睁目睹她借酒消愁,并且把他的死因归咎于自己。

这是怎样的一种自我精神折磨?沈年的心不由得就揪了起来,为丁骏觉得心疼。

他兀自出神,没有留意到手机响了几遍,直到有人来敲门,才回过神来。

打开门一看,竟然是阴魂不散的易思琦,沈年微微扯着眉,尽管不大欢迎,还是让她进了门。

要说这易思琦,虽然略显鲁莽,却也没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但沈年只要一想到她是易家人,心理上就不能不对她产生排斥。

“今晚有个慈善义卖会,你有没有兴趣参加一下?”易思琦一心想跟沈年拉近距离,无奈的是,沈年态度不温不火,让她摸不着边际。

“我后天回波士顿,这两天想休息一下。”沈年对这些富家女的聚会没有任何兴趣,礼貌地拒绝。

易思琦有点失望,却还是忍不住怂恿,“你整天待在酒店里有什么意思,一起去玩玩吧,今晚的义卖会去的人很多,差不多雁京有名有姓的人都到齐了。”

“是吗?”沈年沉吟着,继而又问:“你们一家都去吗?时墨言和绫夏也去?”想问另一个人,可心里也明白,当着她的面问不出口。

易思琦哪里知道他转的什么心思,笑道:“时墨言我不知道,他性格怪怪的,总把自己当盘菜,摆得高高地,绫夏肯定会去,绫夏没他那么难相处。”

听到她对时墨言的评价,沈年忍俊不禁,眉眼中潜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他又问:“我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的,你换身衣服,我等你,坐我的车去。”易思琦听他松口,非常高兴,以为自己终于把他说动了。

作为雁京最有名的名媛贵妇交际沙龙,颐兰会的慈善义卖被安排在城里最高档的一家私人会所举办。理事长钟淑怡在贵妇圈号召力数一数二,为了这场晚宴顺利进行,她亲自招待前来的各方贵客。

会场布置的很华丽,一看也知宾客们档次不会低。沈年是外来客,易思琦自然而然为他介绍起在场的宾客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