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既然如此,我也不怕担了这个骂名!你赖在这儿干什么?滚滚滚,我不是光武刘秀也不是唐代明皇,不需要靠个女人流芳千古,你滚你滚你滚!”
这哪里还是什么亚洲巨子?哪里还是什么商界奇才?生了病,骨子里那些骄纵戾气竟统统发作了出来!他也不是什么好鸟,若论娇生惯养,若论跋扈任性,他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是谁带大的?她是谁调教的?你让我滚?好,你说的,没有问题,她拾起行李抬脚就走!
第四十七章
他这一次没有同以往那样追了出来,她提着行李一个人站在瑟瑟的寒风中等车,风吹散了悲伤,心里沉甸甸的只剩疲惫,这茫茫的人海啊,为什么来来去去都是她一个人游弋?那看似温暖可靠的港湾,总是在她一个不经意间,只用短短的恍神的功夫,就被现实敲打得支离破碎。
她真是觉得累,前所未有,厌倦了,这孤魂野鬼般的生活。漫长而又寂寞的等待,前一段时间紧绷已久的紧张和恐惧之弦一旦松懈下来,此刻再也没有奋起斗争的力气。
他让她走,她震惊,同时却有不幸言中的苍凉感,她冷静下来细想,原来自己竟是无时不刻地担心并等待着被抛弃,就是这一点让他愤怒,让他无数个拥有她的夜里,总是一面抱她一面热烈地喊着:
“雪儿,雪儿,雪儿…”这是他的担忧,他的反抗,他们中间,其实说到最后,最怕被抛弃的从来不是她而是他。那佯充盾牌的一段婚姻和解决他男人正常需求的妻子,是他和她永远的心结所在,更是他心底一个永远的耻辱和愧疚。他怕她记得,怕她忘不掉,总是小心翼翼的,大气都不敢喘,可她永远高高在上,从那冷冽忿恨的眼神里,他看得到显而易见的蔑视和嘲笑。
他忍。他忍啊忍,忍无可忍时终于是愤怒了,以前不敢说,因为怕失去,现在敢说了,因为注定了要失去。
我的爱不纯洁不高尚,亲爱的,你不是纯洁高尚么?我病了,病得快死了,你得回来,与我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甚至同生共死。
真是糟糕,他自冰凉的地板上跳起来,他刚才一时心软,忘了告诉她自己的病,这让他有恃无恐的挡箭牌,他居然忘了拿出来,真是糊涂蛋一枚!
他在烈烈寒风中追出家门,可是老天,什么时候起的风?他明明记得方才清空万里艳阳高照,她在这样的寒风中离开,平白助了她三分凄惨,他成什么人了?!他跳上车,得去把她找回来,然后选个黄道吉日,要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的天气,用林肯、迈巴赫、布加迪,风风光光地送她离开,然后他一个人,寻个角落孤零零地去死,然后,呵呵,她以后想起他时才不至怨恨和轻蔑,她会记住他,忘记那些坏,只记得他的好,这样,他才能一雪前耻,以后不论天堂还是地狱,都能扬眉吐气潇潇洒洒地存在着。
她这次没等到的士,坐的是公车。拥挤而又混乱的空间里,她茫然得像只没头苍蝇。可茫然归茫然,血性还是有的,上车的时候没有零钱,索性一甩手将那张极为罕见的Dinners扔进了投币箱,司机在片刻的目瞪口呆后清醒过来,固执地扯住她道:
“小姐,你没有投币。”她觉得委屈而气愤,真是岂有此理,她为了这趟公车,将这一生拥有的东西都投在了里面,怎么能算没有投币?她从此孑身一人,孤孤零零,身无长物,下一顿的早餐都不知在哪儿,如此的落魄竟无人知?她脱下手上的链子,头一垂,眼泪掉了下来:
“给你,都给你!我这下什么都没有了,你满意了?”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爱上她的。
“不就是一块钱嘛,我来给。”是个十分年轻亮堂的声音,泪眼朦胧的裴静雪一抬头,撞入眼帘的便是邹默然灿烂得如同六月阳光般的笑脸。这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一身简单的牛仔裤配白色的运动衫,书包斜斜地跨在身上,满脸含笑地站在拥挤的车厢中,却只如出泥的莲花,有种纤尘不染的高洁。他身体前倾投了一枚硬币,“叮叮当”极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投完硬币缩回身,笑意盈盈地看着裴静雪道:
“小姐,只要一个硬币而已,你给的太多了。”
她有一刻的走神,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暴雨如注的黄昏,也曾有这样一个人,在她最孤苦无依的时候笑意融融地注视着她,柔声笑道:
“小妹妹,贪玩迷路了吗?你的家在哪儿,哥哥带你回家。”
如今想起,那一切仿佛已隔了几世般的遥远。原本那样纯净到让人心悸的笑容,怎么到了现在,竟让她觉得如此沉重而负荷不起?她疲惫的心脏又开始抽痛,啊,那个人啊,如今竟然也会说不要她了,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亲爱的,不是我任性,不是我不在乎,我只是不敢面对,有一天你会像那个夜晚,愤愤然地起身离去,在我还恍然未觉的时候,天与地迅速颠覆,然后猝不及防,我便得一个人面对那沉甸甸的伤痛。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这一刻,如果他来问她,后悔吗雪儿,你跟了我,后悔过吗?
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后悔。
爱情里最可怕最无奈的就是后悔,宁愿宇宙洪荒时光倒转,他们从未遇见,他依旧是他的天之骄子,而她,亦不过是个落魄街头的弃儿而已。
爱他叫她后悔,她后悔得连肠子都快要打结了,她不知怎么才能摆脱掉他,啊,她想忘掉他想到快要发疯了。
他趴在车窗上剧烈地喘气,疼痛得快要窒息的感觉持续了足有一个世纪,心慌得厉害,凌乱而又快速地撞击着他的胸腔,眼前模糊飘渺成一片,这一刻顾不上思考和尊严了,几乎是下意识的,只是想叫:你得回来,赶快,不然见不到我最后一面,将来可别后悔!
可他拼尽力气也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胸闷气短,脸色苍白如纸,浑身都痛啊,他想要哭泣,他怎么把她给弄丢了,她不在,他还能找谁撒娇耍泼去?
他颤抖着手去开车门,门一开,有个焦急关切的女声袭过来:
“尔群!”他浑身猛然一震,费力地循声打量过去,脸上有一瞬的悲怆,很快地却又变成释然,眼一花,整个人蓦地瘫软下去。
第四十八章
她趴在他的床头流泪,老天,他怎么能变成这样?这个在她眼里如奇峰般的男子,此刻竟会如此苍白而无力地躺在这里?刀刻般俊美的容颜蒙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哀愁,是哪个不知好歹的女人把他伤成这样?她愤怒得简直不可收拾,掐着腰,目眦尽裂地对着佣人喊:
“她呢?死去哪里了?先生病成这样,难道她也不管吗?”
“这…”有人怯懦地咂巴下嘴,“这…,先生刚才大发脾气,把…把小姐给赶走了。”
凌子涵顿时怔在原地。
静雪在最后一站下的车,表情迷茫,混乱的样子让邹默然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佛祖玛利亚,莫非她真地有什么问题不成?有谁会在这样阴云密布的天气里像只没头苍蝇样满世界地乱闯?有些不放心,他就这样放着她不管的话,她会不会一时想不开跳海自杀啊?呃,就算不会想不开,以她现在的状态,一不小心失足掉了进去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傻乎乎地追了上去:
“Hi,小姐,要不要我送你一程啊?”她转头的动作有些迟缓,美丽的眼里雾气蒸腾,却出人意料地让他觉得心悸:
“你…叫我吗?”表情陌生得让他倒抽口气。且不说他们一块钱的缘分,怎么说,他也算是枚养眼的美男,竟对她如此缺乏引力?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亮晶晶的白牙:
“当然。这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其他人。”她闻言四顾,天不知什么时候阴得厉害,看样子该有暴雨要来。
好了好了,老天从来厚待她,她漂泊无依的时候,无一不刮风下雨来应应景。她自嘲地撇了撇嘴角,挑眉道:
“送我?送我去哪里?拿什么送?”
呵呵呵,默然又笑起来,瞧他刚从异国回来,便遇到这么个有意思的丫头,人生处处有惊喜啊!
“听您的吩咐,”他微一躬身,摆出个极为绅士的造型,含笑道,“您说去哪儿就是哪里。”静雪微一愣神,片刻之后回过神来觉得好笑,“扑哧”一声皱起眉头:
“先生,你这模样,我会怀疑你可能来自火星。”
“哈哈哈,”默然也笑起来,朗声道,“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刚才也在琢磨,这位小姐行为如此怪异,莫非来自火星不成?”表情煞有介事。
静雪这下可真地乐了。眼前这男孩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你拿什么送我?”她表情似笑非笑,“莫非,我还得靠二路不成?”
二路?默然表情一怔,他从小就学习汉语,能说一口漂亮的官话,怎么竟不知二路是什么?
他红着脸搔搔脑袋:
“这…这个…,你说怎么,那就怎么吧…”
这男孩极为幽默,与他在一起,连空气都变得新鲜起来。静雪觉得轻松,平常走几步就胸闷气短,此刻竟不知不觉走下了好几里地,若不是突然下雨,他们几乎就要这样一路步行下去。他运动细胞很是发达,刚才暴雨骤降,他一手提着她的行李,一手牵扯住她,竟也能脚不停地直奔到这座凉亭底下。
她站在凉亭旁边整理被雨水淋湿的头发。东方女人的柔美,与他见过的外国美人截然不同。风掠过时发丝飞扬,她孱弱的身体像冬季飘扬的雪花,美丽却又空灵得让人震撼。
他斜倚在栏杆上,白色的运动衫领口奔跑中已经松开,露出一大片白皙结实的皮肤。他从小便生长在英伦,最爱那位在学院中养熊、在喷泉里游泳的诗人,他同他一样潇洒不羁。可这姿态让她红了脸,真可爱,以前他在剑桥,就算脱光了跳进剑河游泳,人们多半只是喝彩起哄,从不曾见过有人脸红。
又是一阵风催雨急,一片枯黄的叶子离了枝头,扭着腰身旋舞在半空,施施然降落在她脚边,她百无聊赖地俯身去拾,一只手伸了过来。
年轻男人的手,如同他的人一般张力十足,她居然觉得被烫了一下,下意识地想抽回,却被他蓦地用力捉住。
他漂亮的眼睛直视着她,潋滟明媚的眼波柔软得有些妖孽,她看得恍然出神,回过神时,他手已覆上她脸颊。
他一夜之间不停咳嗽,胸闷,心慌,伴随着阵阵刻骨的疼痛,又不幸染了风寒,脑子晕晕沉沉的,可脾气依旧大得离谱,她好言好语软硬兼施地劝了半天,硬是一点作用也没有。孩子样地捧着电话满世界找她,她看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位不可一世的卓大总裁,生起病来简直跟三岁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委屈、心酸、可怜、满世界地找人疼爱。他拨她的号码总有一百遍也不止了,真是可恶,可恶!她发脾气生气他总是哄她,轮到他,待遇怎么这样凄惨?让她走她就走了,翅膀硬了到底不同,她以后没有他,一定也可以安然无恙活得滋润无比。这个念头本该让他心安,可是此刻他心酸不已,恐惧,几乎要举起双手拒绝这个潜在的可能。
没人听,还是没人听!我的老天,她想要折磨死他!他气得急了眼泪都快落了下来,双手一撑,摇摇晃晃地自沙发上爬起奔至窗边,手臂用力,恶狠狠地将手机甩出窗外:
“不要了!我不要了!你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
子涵的表情满满的全是无奈,三十几岁的大男人呀,你怎么来来去去就是斗不过她?
“尔群!”她把他拉回床边坐下,气恼道,“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这样发脾气,身体怎么受得了?!”
“放心不下,那就派人去找!她一个女孩子家,一个人能去哪里啊?”她本是安慰他的,可话一落音他却担心起来:她一个女孩子,能去哪里啊?
再顾不得生气了,一用力从床边跃了起来,一面踉踉跄跄地往楼下奔一面焦急地唤着:
“来人!去找顾绍晖!把顾绍晖叫过来!备车,快给我备车!”
第四十九章
是哪个王八蛋搅他的好事,在他快要吻住眼前的女孩时,竟然不识趣地打断了他?他皱着眉头接起电话,他母亲大人,尊敬的于蔓菁女士,正用她绝对可以腻死人的声音柔柔地唤他小名:
“然然,宝贝儿子,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啦?老头子80岁的寿宴,去得迟了,可别怪妈咪见死不救哟…然然,想妈咪没有啊?妈咪好想你呀,来,啵一下,嗯~~~~~”哦,我的天,他那SB的母亲大人啊,被他那位了不起的外交官父亲宠得实在有上没下。
邹默然有些尴尬地冲着裴静雪咧嘴,讷讷道:
“对…对不起呀,我妈妈…呃…还有点儿…不成熟…”
对面的静雪冷不丁又是一怔,不成熟?她笑起来,儿子都已这么大了,做妈妈的居然不成熟?她憋着笑问:
“你妈妈…今年几岁呀?”
邹默然的妈妈于蔓菁女士说:一个女人如果想要永远十八岁,首先必须有十八岁的心态。邹默然出身书香世家,他的爷爷邹老先生是书法界公认的泰斗。裴静雪本以为到这样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家庭里做客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可真正到了以后才知道,因默然的父亲常驻海外的关系,邹家家风十分地自由开放,那位默然嘴里只有十八岁的邹母如她的声音一样年轻,她第一眼瞧见,几乎不能相信她竟然已经有了这样大的一个儿子。
默然拉着她走进家门时她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了。以邹家人的地位,她本以为会有一场party,没想到却只是个家庭聚餐而已。这样唐突地进到人家,不知就里,肯定是要误会他们的关系的。想到这些她有些局促,可偏偏默然脸皮厚,一侧身凑近她耳边,低声笑:
“怎么样?像不像丑媳妇见公婆?”他只是无心的玩笑,可她却连耳根都红了,于蔓菁一眼看见了裴静雪,“呀”的一声怪叫扑抢上来,一个劲儿地抱住她叫:
“欢迎欢迎,裴小姐!”一面嚷一面喜滋滋地对着儿子竖起大拇指。
默然觉得好笑,可心里竟不知怎么带了丝喜悦,无可奈何地翻了翻眼哀叫:
“妈妈,你怎么就是长不大呢!”
有的人,年过半百还如同十八岁,有的人,明明才过十八岁,可老得几乎已经开始生锈。
“我在五月就挥霍了我的夏季,现在已打不起精神与人反驳;
我的生命连本带利都已用完,哪儿还有那种所向披靡之感?”
他看着裴静雪的时候想起了少年时读过的一首诗。这女孩子,有着不合年龄的忧郁和哀伤,举手投足间,疲惫而又怆然。他不知为什么好好的气氛中她突然离席,微微笑着,说:
“谢谢款待,可我的家人在等着我回去。”他席间不停耍宝,一家人和乐融融,他为了讨她开心,甚至搬出了那张模仿亨利八世的相片,三一学院前的亨利,左手托着一个象征王位的金色圆球,右手持的却是一根板凳腿,据说,本来亨利八世右手中握的是一根象征王权的金色节杖,雕像竣工不久,不知是哪些恶作剧的学生,悄悄地爬上去,把节杖抽出来,用现在的这根椅子腿取而代之。他对这样的恶作剧十分欣赏,自己模仿亨利的造型,左手举了个红灿灿的大苹果,右手握的,却是个马桶拔子,他的那帮同学,看到他这样一张搞怪的照片时无一不笑到肚痛,可她为什么笑着笑着反而落寞了?
他的外交官父亲是个过来人,见他满脸失落,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安慰:
“儿子,那孩子还不习惯这样的温暖。”
她的确不能习惯那样温暖的烟火气息,家是什么呢?她从前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是家,可是如今看来仿佛不同。她不知怎么抗拒这样的感觉,她与她的卓哥哥,一直以来不都是这样相互依偎着走过来的么?她若是后悔,若是退缩了,他该往哪里去?她除了他,又还有谁?
天大地大,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谁说不是呢?可她毕竟不是寻常的小妇人,生了气,受了委屈,还能打包行李回娘家诉苦。她连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真是委屈到不行,可她竟然想他了。要命,才一转身而已,怎么就开始想念了?她看不起这样的自己。提着行李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晃啊晃,真可谓名副其实的傻大胆。她真是对世上的危险一无所知,傻丫头,要犯迷糊也得在有人跟着你的情况下,你在他的眼皮底下,别人动你一根头发,他便髭起浑身的毛发为你反扑回去。
他满世界找不到她,问过所有的佣人保镖,人人听到“小姐呢”这样的问话时俱都面面相觑,顾绍晖不巧今天又轮休,管家打电话打到手软,竟然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
后悔啊,后悔得一口气直赌到嗓子眼,她就不能圆融一点,脸皮就不能厚一点,他生气,她像小时候那样嬉皮笑脸地认个错不就完了?她从小到大给他那么多气受,他哪一次不是忍了?
他再也没忍住胡思乱想。一会儿怕她迷路,一会儿怕她着凉,一会儿怕她遇见坏人,一会儿怕她被车撞,他真不知自己竟然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可这不能怪他,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脱离过他的视线,他赶她走,你们便松懈了,以为她没人要了,一个个欺负她瞧不起她了对不对?
这位卓先生不仅想象力丰富,迁怒于人的本事更是叫人叹为观止。本来顾绍晖休假,人人都觉得长出口气,现在却人人自危,心里不停念着:
顾老大顾老大,你在哪里啊?
第五十章
他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一带。这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会怎么看待从小就生长在红灯区的他呢?她真的累了,今天一定走了很多路,脚都肿了,他有些心疼。她倚在自己租来的屋塔房边,神情疲惫而平静,说“我饿了”这样的话时口气虽然清冷,但他听得心酸。
这小姐真是任性,千金小姐的漂泊就不算漂泊了吗?如果你不幸出了点事,谁会为你多掬一把同情之泪?不过感叹红颜薄命而已。
她对谁都毫无防备,在这样一个陌生男子的家里,居然也能倒头就睡,他从前以为她是天真,后来却慢慢明白过来,她不是不防备,而是完全不需要防备,这世界除了他,她根本没将任何人放在心上。就像她今夜满世界地游走,潜意识里,恐怕也是因为知道有他而已。
这样的人生来就可恶又可憎,活该被打死的料,可他竟然憎恨不起来。她真是太累了,小小的年纪,脆弱的生命,怎么竟似比他活得还要沉重?
她进门的时候他正在吃面,速食的,一块八毛钱一袋,配着一根看起来皱巴巴的火腿肠和咸萝卜干,她饿了,在邹家的时候,过于热烈的气氛让她难以下咽。她饿得前胸贴着后腹,说起话来有气无力:
“我饿了。”她看一眼他面前的面条,一张嘴,眼圈竟红了,“我想吃面。”他开始时表情怔然,醒过神来虽在笑,可心却隐隐作痛。
他不敢给她吃他的面。他记得她娇气得厉害,所以闷着脑袋在厨房里折腾半天,用白开水洗净因不常用而生锈的刀,敲碎冰箱里最后一颗鸡蛋,和着切得细碎的火腿肠给她炒了一碗饭。
她心情不好,兴许是饿得太厉害,只小小地刨了几口米饭就吸着鼻子嚷嚷饱了。她任性得像个孩子。
她孩子时长得就已很吸引人。从前有个女人常常拿着她的照片跟他炫耀:
“看看啊晓晖,这就是我的女儿,很漂亮吧?等她长大,嫁给你做老婆好不好?”
风尘女子的话谁会相信?照片里的女孩子穿着漂亮的粉纱裙,可爱的样子像极了橱窗里的洋娃娃,一个老鸨哪能生出那样的女儿?
“你的女儿?”孩子时的他对此表示怀疑,“你的女儿为什么不跟你住在一起?”
“我不要她。”记忆里妆容艳丽的女郎狠狠地吸一口烟,满脸不屑地说道,“又不是拍戏,你当是演鹿鼎记啊!”
“她现在住在别的地方,房子比这里大一百倍,”那个女郎夸张地比划,“她有一大堆人伺候着,有多到几辈子都穿不完的衣服、鞋子、还有许多好玩的玩具,将来等她长大,她会上最好的学校,去英国、美国、奥地利,嫁个同样有钱的丈夫,怎么样,是不是很羡慕呀?”
“羡慕个屁!”小小的他发起怒来,女人真是善变啊,明明刚才还说过要把女儿嫁给他的!
“我没有钱!”他叫起来,“没有钱怎么娶她?”
“哈哈哈…”女郎笑得夸张,死命地伸手戳着他大大的脑门,“臭小子,美不死你!美不死你呃!想娶我云音的女儿,做梦去吧,做梦去吧你!”把他气得像只蛤蟆!
她睡觉的时候极不安稳。似乎是走了太多路嫌腿疼,睡梦中总是伸出手来去捶自己的小腿,偶尔轻轻地呻吟两声。这姿态叫他忍不住蹙眉,他伸出手去抓她放在被子方面的手臂,很凉,他怕她冻着,空调直开到30°,再伸出手去试探,热倒是热了,可不正常,明显开始发烧,他几乎就要怀疑起她的身体构造。
她仍然拒绝吃药,他得哄,哄她真费事,尤其他根本没哄过女孩子,几乎,呃,甚至没好声好气地对女孩子说过一句话。
可有人居然还不领情。不吃不吃我不吃啊,这样闹起来,宁愿病,就要病着,死活不肯吃药。
有人愿意病,有人愿意纵容她的病,于是渐渐病入膏肓。
她直到第二天早晨才退了烧,顾绍晖见她病情好转,悬了一夜的心总算放回肚里。占了人家的床,静雪心里其实有些抱歉。清晨薄薄的阳光下,她腼腆而尴尬地冲他笑着:“对不起啊,我昨夜打扰到你了。”他彼时正在为她烹饪独家秘制的“顾氏鸡汤”,闻言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
“没事。你睡得好就行了。”她还穿着昨夜借他的男士睡衣,大得很,而她又长相娇小,他眯着眼睛瞧她,眼角不自觉地带了一丝笑意:
她真漂亮,那样折腾地睡了一夜,竟然还如平常一样干净清爽,真是个奇迹!
“想吃什么,”他心里有点小快乐,转过身,一面用勺子瓢出水面上的浮油一面道:
“我煮了粥,现在正在炖汤,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盛。”
她其实此刻最想做的事情不是吃饭,而是洗澡。从小到大的习惯,一天不洗澡她觉得自己浑身像是蒙了层油,翻来覆去都觉得不舒服。
“随便吃点好了,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娇气。”静雪说,可她难得的好脾气却仍然叫正在忙碌中的绍晖忍不住回头瞪了一眼:
“你还不算娇气?大小姐,如果我没记错,你平均每个月起码得生两次病。”而他为了她的早餐,天不亮就起床前赴菜市场,挑了一只他以为长得最讨人喜欢的老母鸡,剥光洗净,用文火一直煨到现在。他这样都是为了谁呀?他低下头去舀一勺鸡汤,转身招呼她道:
“来,公主,尝一口试试合不合胃口。”她闻言嘟着嘴巴,自嘲地笑一笑道:
“得了吧,我可不是什么公主!公主应该住在城堡里才对。”充其量只不过是个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却连一只流浪猫都不如的孤儿而已。她就着他的手喝一口汤,真烫,她叫起来:
“烫!啊,烫死了,我的舌头,啊啊!!”
“谁让你一口吞掉的!”这可是刚出锅的啊,哪有不烫的道理。顾绍晖觉得啼笑皆非,这么大的姑娘了,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还说自己不娇气!
“我是要你尝一口而已!浅尝辄止,懂不懂啊大小姐!”
“那你干嘛盛这么多!”她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我是怕吃不完浪费!浪费你懂不懂啊?”
哟,某人还知道“浪费”这两个字怎么写啊?也算孺子可教。
他转回身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第五十一章
他一边吃饭一边咬着筷子发愁,怎么办,裴大小姐说她想要洗澡。他们家的热水器,呃,八百年前就已经老化到需要手动的地步:每2-3分钟断一次水,他得用手敲一敲,再敲一敲,不偏不倚敲到点子上才能出水。他一个大男人,再冷的天也是用冷水解决问题,可那小丫头实在怕冷,这样温暖如春的空调房里,刷个牙都必定要用温水,遑论要用冷水洗澡?
他把她带到公共浴室。她端着洗漱用品的样子可怜兮兮,垂着脑袋向里间走去的时候几乎是一步一个回头,太多的陌生人,空气又那样朦胧,她怕自己万一找不到人。
他此刻的心情像极了目送孩子离家的母狼,来找他做什么?因为知道他身份低微,根本于自己无害还是借他的手找出那个女人?
没有人希望她找到她,包括她的亲生母亲云音。她母亲的生活太过卑微,于卓家而言这耻辱能叫天地变色。那个男人再爱她,亦不会拿家族的荣誉来赔这段爱情,难道她就真地一点也看不透吗?
他忙了一夜找不到人,这会儿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再喊了。初始的疼痛已经过去,现在疲惫得直想闭眼。气死了,干脆直接死过去得了。等她回来见他死了,叫她哭,把一生的眼泪都赔偿给他,这样才能一解心头之恨!
可问题是他现在半死不活,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生着病,捂着眼睛偷偷哭泣。那感觉真像自己七岁那年,他生日,放学回家家里冷冷清清一切如常,所有人包括自己的父母都已忘了今天是他们的小王子卓尔群的七岁生日。他气得晚饭都不肯吃,一个人奔回自己的房间偷偷掉泪,可他当时毕竟还是个小孩呀,一觉睡醒肚子饿了,他偷偷摸摸地下楼,手才伸向冰箱时大厅里的吊灯“啪”一声亮起,四面突然间潮水般涌出好多人,他的父亲母亲打头,满脸笑意地给他唱“祝我们尔群生日快乐”,那场景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是多么大的惊喜呀!他此后十年再难觅这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