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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七岁之前,萧则行对自己父亲的印象,都来源于偷偷私藏下来的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母亲和父亲在结婚时候的合照,照片上的两个人谁都没有笑,板着脸,十分严肃。
不像是新婚夫妻,倒像是一对仇家。
父亲从未探望过他。
包括他的生日。
除却这一点之外,萧则行的生活和其他同龄人并无区别,在物质方面,甚至要更为丰厚。
母亲申元曼完全不用出去工作,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喝茶、一遍又一遍的换衣服、读书看报;她会请来发型师,花费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做头发,再自己对着镜子面无表情地剪个乱七八糟;也会故意从卧室窗子里把首饰丢出去,再命令佣人找遍每一寸土地,一定要给她找到。
萧则行不理解自己母亲的行为,他不明白母亲为何以捉弄人为乐,正如他不明白母亲为什么喜欢在晚上拿刀子割伤他的皮肤,要一点一点放他的血。
别墅中的佣人并不多,原本有一位专门照顾萧则行的赵阿姨;但萧则行过完六岁生日之后,赵阿姨就被辞退了,也没有再请新的人过来,申元曼细声细气地对着佣人说,自己完全可以照顾好他。
其实那时候的萧则行已经不需要人照顾,他学习东西的速度很快;关于用餐的礼仪,赵阿姨早就耐心地教过他——
“你是先生的亲生儿子,他迟早会接你回去,”赵阿姨这样对萧则行说,“你母亲犯的错和你没有关系,先生现在只是迁怒,等气消了,就会没事。”
萧则行隐约听说过母亲犯的错事。
结为夫妻的人应当对对方保持忠诚,然而他的母亲却和另外一个男人相爱。
这是一件无法被原谅的事情。
父亲因为这件事情憎恶他母亲和他,命令他们搬出去居住;同申元曼相爱的那个男人去世之后,申元曼的精神状态逐渐崩溃变坏。
直到赵阿姨离开,申元曼才开始折磨他,放他的血——
“你是我儿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申元曼掐着他的脸颊,叹息,“但你长的和你爸太像了,你有他一半的血,想想我就觉着恶心。等你把他的血流干净了,妈妈才能毫无芥蒂地疼你啊,小星星……”
申元曼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古怪,白天仍旧会变着法子折腾佣人,晚上则是变着法子折磨他。
萧则行不是没有向佣人求助过,他卷起袖子,给那些佣人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痕,然而佣人脸上满是惊恐。
他一转身,看到申元曼站在身后不远处,静静地注视他。
第二天,佣人就被辞退,理由是盗窃申元曼的项链。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他七岁生日,申元曼变本加厉。
那天她给佣人都放了假,厨师司机都不在,萧则行忍无可忍,推倒她,拖着伤腿,冒雨跑出去。
是孟云秋把他从泥水中扶起来,并收留了他。
……
萧则行十分敬重孟云秋。
比对父亲和母亲要敬重的多。
苏媛中午留在这边吃饭,笑着与孟云秋聊天。
萧则行在孟云秋这边生活已经有两个多月,还是第一次见她与人聊的这样开心;言语间提及苏媛腹中的孩子,求子心切的棠宵早就做了检测,知道是女孩之后,颇为失望。
但苏媛颇为珍爱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在取名这件事上极为慎重。
棠宵取了几个名字,十分随意,她都不喜欢,请大师测过之后,自己定下几个字,柚、楠、橙、橘,也不知道该选哪一个合适。
孟云秋把目光投到萧则行身上,问:“你觉着哪一个比较好?”
萧则行建议:“既然难以抉择,不如抽签。”
苏媛十分赞同这个法子,让人拿来纸笔,端端正正地写下,叠了四个纸条;她很喜欢萧则行,笑着让他来选。
萧则行拿了一张纸条,展开看,端端正正的一个“柚”字。
“那就叫柚柚吧,”孟云秋笑着说,“柚子象征团圆,吉祥,还有庇佑的含义,是个好名字。”
苏媛摸摸萧则行的脸颊,逗:“要是辈分上没有差距,我还真想给你和我孩子定个娃娃亲。”
“可别说了,”孟云秋摇头,“儿女长大了自有儿女的想法,我们这些做长辈的,还是不要妄加干涉。”
“也对,”苏媛爱怜地摸摸肚子,“我只希望柚柚能够平平安安长大,找一个真心喜欢她的人,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简单快乐地过好这一辈子。”
萧则行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只是件小事。
没多久,苏媛发现棠宵出轨,默默找孟云秋哭诉,孟云秋主张苏媛与棠宵离婚,孩子由她们来抚养。
但苏媛始终坚信棠宵会回心转意,孟云秋怨怒她,恨铁不成钢,却也无可奈何。
话不投机,两人关系开始一点点变僵。
孟云秋也不可能真的一直照看他,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萧老爷子终于肯把他接回去。
老爷子对他说不上坏也说不上好,他工作忙,极少与萧则行交流;两个人与其说是父子,更像是上司与下属。
严格而疏离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萧则行读寄宿制学校,完全封闭式管理,每周五才回家。
时间最长的一次,萧则行与父亲长达两个月不曾见过一次面。
那一次,老爷子回来时是个傍晚,萧则行已经许久未见到父亲,十分想念。
在楼上看到车子亮光时候,他立刻下楼,早早地站在门口相迎。
灯光并不明亮,光芒熹微。
老爷子笑着信步走来,俯身抱住他。
这还是回家之后,父亲第一次抱他。
也极少这样对他笑。
萧则行微怔。
下一刻,他听到老爷子慈爱的声音:“维景?一个月不见,都长这么高了。”
萧则行说:“爸,我是则行。”
老爷子松开手,看着他,笑容收敛:“嗯。”
“早点去睡吧,”老爷子问,“来这里等我做什么?喂蚊子?”
老爷子进房间时候昂首挺胸。
像是被踩住痛处的猫。
—
与萧则行不同,萧维景一直受到老爷子的喜爱。
老爷子一直信奉着“抱孙不抱子”的原则,哪怕萧则行与萧维景只差了三岁,在老人家眼中,萧维景可以宠,但萧则行不可以。
关于他不喜欢萧则行这件事,萧家上下人都明白的清清楚楚。
萧维景性子直,听到这个消息,第二天就忍不住过来找他。
萧维景直戳戳地问:“二叔,爷爷不喜欢你哎,你难受吗?”
萧则行收笔,盯着自己刚刚完成的画,反问:“为什么要难受?”
萧维景拿着书,完全看不进去,直接丢在桌面上,十分惊奇:“可是你得不到父爱啊。”
“既然从没有得到过,”萧则行将笔放入清水中,仔细涮洗,“那有没有对我来说无所谓。”
萧维景被他这一段话绕过去,好久,才呆呆地应了一声。
萧则行没有同他继续说话,静心屏息,将毛笔洗干净,挂在笔架上。
老爷子虽然不怎么与他亲近,但是在孩子教育上也没有丝毫马虎。
萧则行左撇子,先前申元曼不在意他如何,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就行;孟云秋对自己要求严苛,但鲜少要求他一个孩子。
还是老爷子瞧见了,硬生生地逼迫萧则行改掉用左手的习惯,要求他必须使用右手。
为了磨萧维景的性格,老爷子请来一位专门教授山水画的老师,顺便让萧则行跟着一起学习;萧维景对此兴致缺缺,没什么耐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倒是萧则行认认真真地完成老师布置下来的任务。
萧维景画到一半就开溜,笔和书都胡乱堆放。
他不喜欢自己动手收拾。
书房门开着,萧则行将自己刚完成的画放在矮台几上,准备晾干墨后再收起来;尚未来得及整理砚台,听到一声稚里稚气的“哥哥”。
他转身,看到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团子。
小团子扎着两个小丸子头,眼睛乌溜溜,葡萄一样,大红色的小裙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萧则行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小团子不说话,她的目光被旁边矮几上的画吸引住了,迈着小短腿跑过去,看了一阵子画,又仰脸看萧则行,笑起来甜甜的:“哥哥真好看。”
萧则行没有和小孩子打交道的经验,他刚准备叫人把小团子领走,这个小团子就好奇地伸手,摸了一把刚刚碾好的墨,肉乎乎白白净净的五根手指在墨水里戳了戳,就要往自己嘴巴里放。
要不是萧则行眼疾手快,及时拉住她的手,成功阻止,这小团子还真的要傻乎乎地把墨水吃了下去。
抓住小团子的手力气大了些,小团子一撇嘴,大眼睛看着他,眼泪就啪嗒啪嗒地掉,委屈巴巴地哭:“哥哥打我。”
萧则行被小团子的眼泪弄的手足无措,不得已,俯身抱住她:“好了好了,哥哥不是故意的,别哭了好不好?”
小团子抽抽噎噎地,小手一甩,几滴墨汁溅到他刚刚完成的画上。
萧则行也顾不得了,只想着怎么哄好这个小家伙。
眼看着她伸着脏乎乎的手要抹眼泪,萧则行不得不抽了纸巾,耐心地给她擦拭干净手指,笨拙地哄:“别哭了,哥哥不怪你。”
小团子虽然瞧上去肉嘟嘟的,但并不重;至少对萧则行而言,抱起来这么个小家伙轻而易举。
他不知道小团子是从哪里来的,头疼不已,准备抱着她出去找佣人。
刚刚出门没多久,小团子就揪住他的衬衫,急切不已地开口:“哥哥哥哥,厕所厕所,糖糖想嘘嘘。”
萧则行听她说话,顿时神经紧绷,立刻往卫生间的方向走。
小团子腿短,走的慢,真要是放她自己磨磨蹭蹭地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卫生间。
萧则行不得不严肃脸警告她:“你再忍忍,千万别——”
一句话没说完,他敏锐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缓缓地渗入他的上衣。
起初是一点,慢慢地是一片。
紧接着听到小团子弱弱的声音:“晚了,哥哥,已经嘘嘘完了。”
萧则行低头,看着小团子仍旧揪着他的衣服,对着他露出无辜且甜美的笑容。
萧则行面无表情地把小团子放下来。
她红色的裙子已经湿了好大的一片,一脸的天真无邪,叫他:“哥哥,你能带我去换衣服吗?”
萧则行按住太阳穴。
小孩子不懂事这很正常,不能打孩子毕竟她啥都不懂……
冷静下来之后,才将她交给佣人。
离开前,小团子穿着湿淋淋的裙子,丝毫没有愧疚之心,还礼貌彬彬地朝他挥手道别:“哥哥再见。”
萧则行挥手:“再也不见。”
萧维景听到这件事,足足笑了半个小时,才幸灾乐祸地告诉萧则行:“这小姑娘叫糖糖,是棠爷爷的孙女,爷爷可宠她了。尿你一身算什么?就算是她尿老爷子一身,老爷子也绝对不会生她一点儿气。”
说到这里,萧维景又笑:“也亏得你脾气好,要是她敢尿我身上,我能直接把她打到连她妈都不敢认。”
萧则行并没有理会萧维景,他洗了好几遍澡,换好衣服,正耐心地在被小团子弄污的画作上添上几笔。
几团墨点,顿时成了盛开的梅花。
一个不怎么熊的熊孩子而已,萧则行并未放在心上。
以后只要别再来惹他就行。
一语成谶,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小熊孩子,直接被老爷子打包送去大洋彼岸求学。
高中、大学、工作,萧则行独身一人在异国,从零开始,生意越做越大,公司员工人数越来越多。
除却工作之外,萧则行对消遣娱乐兴致不高。
萧则行并非不重欲,只是更加严苛自律。
在他眼中,一味屈从自己欲、望的人与野兽并无太多不同。
25岁那年,萧维景千里迢迢投奔而来。
“二叔,”萧维景直言,“我过来躲躲婚约。”
萧则行知道老爷子亲自给萧维景指派了婚事,对方就是那个五岁时候尿他一身的“糖糖”。
萧则行平日不会过多参与他人私事,只是想到那个糖糖,忍不住提醒:“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要和人家好好聊一聊,一味躲着不是办法。”
萧维景惆怅不已:“其实那小姑娘长的还可以……等等吧,等等再说。”
萧则行不置可否。
他对人的外貌并不过多看重。
婚姻本就是该两人携手共度余生,人都会老,容貌总会衰减;比起来相貌,他更倾向于一个人的品行,以及性格。
这大抵是孟元曼为他留下来的心理阴影。
迄今为止,萧则行的择偶条件仍旧只有一条。
喜欢就好。
旁的那些条条框框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设置再多的条件,都抵不过真正的心动。
萧维景抵达北欧之后,萧则行发觉这个大侄子性格纯良,被宠溺太过,并不适合商界的尔虞我诈。
这样一眼就能看出的东西,萧则行不信老爷子不明白。
萧则行摸不清楚老爷子是什么意思。
他早非幼时会对父爱尚有期待的那个家伙,比起来这个,萧则行考量最多的,还是老爷子默许萧维景来这里的隐藏含义。
萧则行从不会为他人做嫁衣裳,北欧的公司深层人员运作,萧则行不会让萧维景接触到,其他方面都亲力亲为,教授与他。
独身在异国他乡多年,老爷子与萧则行的联络并不深厚;唯独在萧则行名下的公司成功在美国上市当晚,老爷子破天荒主动打了电话过来,道了一句祝贺。
老爷子第二次主动打电话过来,是萧维景跟着他学习的第四年。
老爷子说:“则行,你回来,我把明建给你。”
萧老爷子想让他接手部分事业,不要求萧则行能做出多么大成就,只要求他别像萧维景一般败家。
然而老爷子不知道,萧则行从来就不是循规蹈矩的人。
萧则行接手明建之后,先大刀阔斧地精简人员,手腕强硬不输当初老爷子半分;又在老爷子不知情的状况下,拿下两块不被老爷子看好的土地,完全与老爷子意愿背道而驰。
老爷子气的骂了他两个小时,一晚上都没睡觉。
萧则行快刀斩乱麻解决完公司的事情,心情愉悦,短期休假中,顺便去见了堂哥准备收养的那个孩子。
初见惊艳,这个叫“唐釉”的女孩,明眸皓齿,笑起来甜美可人。
聊天时候,有点点不会令他反感的小聪明。
萧则行不曾往其他方面想。
不过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女孩子而已。
萧则延选中的孩子,他也不过是帮忙看一看而已,不会再横生枝节。
只是分别时候,那女孩两通电话的变脸速度令他格外惊讶。
前一秒还在哀哀戚戚,下一秒就和朋友笑着疯狂吐槽。
——本以为只是个软糯糯有点小聪明的小团子,没想到小团子还是辣椒馅儿的。
挺新奇。
再见面,是老爷子的寿宴。
她还是那样清纯无辜的装扮,只是早就见识了她的变脸速度,萧则行再看这个小家伙,怎么看怎么觉着有意思。
这个有意思的姑娘竟然还会安慰他,说关于他不好的事情一定是狗仔们乱写——事实上,萧则行并不在意那些三流小报如何评价他,更不知道她口中的到底在指什么。
不过这小家伙对长辈名声的维护,令他十分欣赏。
完全是出自长辈对晚辈的欣赏。
真正令萧则行起了疑心的,还是书房外的事。
老爷子不许任何人挑战他权威,盛怒发火,砸破他的额角;萧则行离开之时,看到她仍旧守在门外。
一副受了惊的兔子模样。
她问:“爷爷打你了吗?疼吗?”
明明手指害怕到不停地发抖,还是忍不住上前,替他擦拭着额头的伤口。
纸巾贴上他的额头,她认认真真地擦拭着,眼睛明亮。
一个小辣椒,裹上了一层糖浆糯米,又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甜甜软软的团子。
萧则行敏锐察觉到,这个女孩对他的态度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不清不楚的暧昧。
多年来,他拒绝过的莺莺燕燕不在少数,却破天荒的没有及时回拒她的示好。
——她是个高中生。
——还是他堂哥准备收养的养女。
萧则行按住纸巾与她的手:“谢谢。”
本想斥责她,但想到这孩子孤苦无依,身世可怜,多半也敏感;话重了,又恐损伤到孩子脆弱的自尊心。
他自己都觉着惊异,竟然会为了这么一个小家伙考虑到这么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