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桔,只要是你想去的地方,只要我去得了,我一定陪你去。”叶思远认真地说。
我笑了,往叶思远脸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说:“你真好!只是…你怎么和你妈妈交代呢?”
“就说,我要陪她儿媳妇儿出去玩,得晚一个星期回家。”
“呸呸呸!谁是你媳妇儿呀!”话虽这么说,我脸上却烫起来。我真的很高兴,我和叶思远,终于要一块儿出去玩啦。
正文 17、叶思远,爬山去!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前一天,我拖着叶思远去市区的大超市买出游需要的东西,主要是食品。
王佳芬说山上没什么东西吃,我们毕竟要在山上过一晚,带一些吃的喝的还是很有必要。
我推着购物车慢慢地走,叶思远就跟在我身边。
看到什么想买的东西,我就拿下来,两个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还讨论几句,喜欢的就丢进车里,不喜欢的就放回架上。
我真觉得,我们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只是,经常有顾客在经过我们身边时,好奇地朝叶思远看。已经是5月初,叶思远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带帽卫衣,他的袖子虽然塞在衣服口袋里,但一看就是空瘪瘪的,只要别人看到他,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的残疾。
我毫不在意,有时就用手托在叶思远的腰后,我喜欢我和他走路时,身体上的联系,毕竟我们是情侣,叶思远如果做不了,那就只有我来做。
结完帐,我两只手各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往出口走,叶思远跟在我身边,面色开始不好看。
我知道,他又闹别扭了。
我说:“叶思远,你别乱想,咱们打车,我就提这么一小段路,不重的。”
他说:“小桔,下次来超市,把我那个大双肩包带上,买了东西我背回去。”
“行!听你的。”只要他高兴,他乐意,我什么都依他。
“对了,明天要带的东西,你待会儿都提我寝室去,明天我来背包。”
我眨着眼睛问他:“那我带什么?”
他笑,说:“你把你这个人带去就行了。”
“好!”有人肯主动背包,我干啥不乐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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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我们全寝室都起得很早。
我提前去了叶思远寝室,帮他最后整理背包。他的黑色背包很大, LOGO我没见过,应该是国外的牌子。包里被我们塞满了吃的喝的,洗漱用品,还有晚上睡觉要穿的睡衣和第二天的换洗衣服,我提了下,挺沉。
我说:“分两个包吧,怪沉的,我也有个双肩包。”
叶思远说:“不用,我是男生,这点重量对我来说小意思。”
我乐了,说:“好,那咱们走吧,8点就集合出发啦。”
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我才发现,有一个讨厌的人,也参加了这次出游,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唐锐。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说的混账话。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
可是他却走了过来,对我笑嘻嘻地说:“陈桔,好久不见啦,还记得我吗?”
我朝他看看,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
唐锐见我不理他,又向叶思远打招呼,说:“你好啊,叶思远,你也一起去爬山吗?”
“是的。”叶思远家教比我好,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
唐锐说:“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那里有一个石头,是最高处,刻着‘海拔1328米’,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
叶思远笑着说:“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
“那等会儿,咱们在峰顶见了。陈桔,再见。”他朝我挥手,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转身走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唐锐的笑有点儿不怀好意,我的心里有点不安,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
从学校到铃铛山,大巴要开2个半小时。
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我的脑袋搁着他的肩膀,两只手有点儿空。我看到和我们并排,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
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
我的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必须要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
何况,叶思远爱我的心,我相信谁都比不上。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路上,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或是喝水。
他摇头,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自己用脚吃东西,他更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让我喂他。
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挺欣慰。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我听王佳芬说,只要我不在,他们经常会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
这几个男生,在我大一上入学时,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他们一直都对我抱着幻想和希望,我怀疑自己甚至是他们SY时性幻想的对象。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一个学期后,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得不平衡。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
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
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Columbia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
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
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说:“大家自由登山,不用在一块儿,毕竟走路都有快慢,午餐自理,下午4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到时一起用晚餐,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
我应了,回头朝叶思远笑,说:“走!叶思远,爬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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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
铃铛山海拔不低,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大概到450米高处,之后的路,就要靠自己爬了。
我故意和叶思远拖在最后,缆车是4人一车的,我想和他两个人单独坐一个车。
王佳芬在队伍前面,不停地回头朝我看,我朝她挥挥手,指指自己,又指指叶思远,意思就是我得和叶思远单独活动了,她有些失望,但还是朝我笑笑,回过了头去。
等到大部分人都上了缆车,唐锐走到我们身边,他说:“叶思远,别忘了,要去峰顶拍照呀!”
“一定。”叶思远点头。
唐锐笑笑,看看我,就钻进了缆车。
我看着他们的车厢顺着轨道缓缓往上,对叶思远说:“我怎么觉得他怪怪的呀,老要叫你去峰顶拍照。”
“我也不知道。”叶思远摇摇头,说,“也许那里风景的确是特别好,他怕我们错过了。”
“切~~~~他哪会那么好心。”我不置可否。
终于,我和叶思远等到了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一辆缆车。
我们坐在车里,没有面对面坐,而是拥在一起。
缆车缓慢地沿着轨道往上升,我们眼里的风景正在离我们越来越远,我很兴奋,现在正是植物茂盛生长的季节,铃铛山上绿色植被满满地覆盖着,缆车越升越高,风光的确是越来越好,渐渐的,还能看见远处飘渺的云,正环绕在几座山峰周围。
我随身背着一只斜挎的小包,里面是手机、钥匙、钱和——问婉心借来的数码卡片相机。我拿出相机,打开开关,坐到叶思远对面,对着他取景,说:“叶思远,笑一个!”
他有点儿楞,缆车太小,他也无处躲,说:“别拍了,小桔。”
“为什么呀?”我问他。
“我不喜欢拍照。”
我已经拍了两张,坐回他身边,按下回放键给他看,照片上,叶思远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不过一张脸还是很帅。
“哎!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真的很帅哎!”我对着照片傻笑,忽略了边上的人逐渐阴沉的脸。
等到我发现了他的不高兴,他已经微微撅着嘴了。
我说:“叶思远,你怎么啦?”
他沉沉地说:“我受伤以后,就不太拍照了,我没有手,怎么拍都不会好看。”
我愣愣地看着他,又低头看照相机上的照片,说:“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看的。”
“小桔!”他脸色严肃起来。
“好吧,我不拍就是了。”我把相机放回包里,低着头不再说话。
叶思远沉默了一会儿,用肩膀碰了碰我的肩膀,说:“小桔,对不起,等一会儿,我也没办法帮你拍照。”
我猛地扭头看他,他眼神有些清冷,带着点哀伤地看着我,我马上说:“我拿相机来,是来拍风景的!我…我也不喜欢拍照!”
他垂下眼睛,嘴唇抿了起来,我看了有点难受,就凑过去吻住了他的唇,他轻柔地回应着我,灵巧的舌和我纠缠起来,我深陷在他的温柔里,好半天才缓过气来。
我抱着叶思远的腰,我们互相抵着对方的额头,我说:“叶思远,能和你一起来这里,一起走过这些路,一起看过这些风景,我已经很满足,拍不拍照都是无所谓的事,我们都能把这一切记在脑子里的,是不是?”
“恩。”他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又隐隐地浮现出来,我彻底地陷了进去,叶思远,你身上是有什么魔力吗?
下了缆车,我们发现,我班里的同学都已经走光了,我们是在队伍的最后面了。
走出缆车站,有一个公共洗手间,我说:“爬山之前,我先上个厕所,万一待会儿在山里找不着厕所,就麻烦了。”
叶思远说:“好,你去,我等你。”
等我走出厕所,叶思远嚅嗫着对我说:“小桔,我也上个厕所,你先帮我把包看一下。”
“好。”我帮他把包卸下来,叶思远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对我说:“我上厕所,可能会有点儿慢,你得稍微等我一会儿。”
我望着他的眼睛,立刻点头:“没事儿,咱们不赶时间,你慢慢来。”
叶思远抿着嘴唇点点头,转身走进了公共厕所。
我在门口等了他七、八分钟,他才出来,脸沉沉的不看我。
我帮他背上双肩包,在他背后说:“叶思远,你要记着,我是你女朋友,你在我面前是最不需要难为情的了。我知道你什么都能自己做,但要是有些事,你需要我帮忙,就和我直说,千万别忍着,知道不?”
他低着头,好半晌,终于轻轻地“恩”了一声。
正文 18、小桔,你是那么好
我和叶思远开始爬山,铃铛山海拔虽然不低,但是山势的确是不险,供登山者走的就是普通的石阶,所以对叶思远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边走边聊,一起看沿途风景。山上景色果然不错,植物种类很多,长势又茂盛,而且颜色多样,站在一个地方往其他山峰看,就能看到深绿浅绿中夹杂着一些黄色、红色,铺陈在我们眼前,很有种浓墨重彩的味道。
有时候,我们是走在郁郁葱葱的植物间,放眼什么都看不见;有时候,我们又会走到豁然开朗的空旷处,眼前景观无限辽阔。我和叶思远倚着栏杆,看头顶湛蓝的天空,山脚下一块一块呈方格状的各色农田、浅蓝色的水塘,还有小村庄五颜六色的民房,真觉得心旷神怡。
叶思远的心情开始变好,和我说说笑笑起来。
我说:“来这儿写生不错啊。”
他就笑,说:“谁会爬那么高来写生。”
“哎!这你就不对了,想要画出最美的风景,当然要去不一般的地方啦,所以才有人潜到海里去摄影,或者是爬到火山口去画画呢。”
“你呢?你有想过去哪些不一般的地方吗?”他眼睛亮亮地问我。
“我?我还没想过,以后想到了再告诉你。”我笑嘻嘻地看着他,在半山腰,风还是有点大,叶思远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我伸手抚开他额前的发丝,就对上了他一双温柔的黑眼睛。
我勾着叶思远的脖子,轻声说:“傻瓜,你长这么高干吗?”
“你不是喜欢么?”他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又现了出来。
“我是喜欢,但是我踮着脚也亲不到你呀。”我眯着眼睛勾引叶思远,果然,他立刻就弯下了身体,他说:“这种事,当然要男人主动了。”
我和他在山上亲吻,我们能听到耳边穿梭来去的山风,能闻到鼻息间清新怡人的植物气息,我们站的小平台很隐蔽,不怕有人偷窥我们。
我紧紧地抱着叶思远的腰,闭着眼睛感受他的温柔,他的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我觉得自己是如此幸运,在茫茫人海中,能够和叶思远相遇。
他或许不符合许多人的择偶要求,他的身体有严重的残缺,他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他甚至并没有为我做过什么浪漫的事,可是,我光是和他待在一起,光是看着他的眼睛,就能感受到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甜蜜与幸福。
我那么那么地爱叶思远,我无法想象我会和他分开,我希望我和他能一辈子都在一起。
虽然我还未满19岁,但是,我就是如此希望。
爬了1小时山后,已经中午12点多了,我和叶思远找了个石凳子一起吃午餐。我们并排坐下,我打开双肩包,拿出三明治、火腿肠、酸奶和苹果。
我抽出湿巾纸,擦干净自己的双手,对叶思远说:“我帮你擦一下脚吧,走了这么久,肯定都出汗了。”
他说:“我自己擦吧。”
我说:“我来吧,咱们得加快动作了,离山顶还有好多路呢,待会儿别赶不进4点去旅馆。”
他同意了,脱了鞋子就把右脚搁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低着头,用湿巾纸仔仔细细地帮叶思远擦了右脚,包括脚背、脚底、脚趾和每个脚趾间的缝隙。他的脚很干净,修长的脚趾轻轻地动着,要比我们的脚趾灵敏许多,我知道,这就是叶思远的手,是他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身体部位。
擦完以后,我抬头朝叶思远看,他正不太自然地看着我。
我笑道:“干吗呀!信不信我挠你痒痒。”
说着,我真的用手指去挠他脚底心,叶思远身子一扭,立刻把脚收了回去,搁在了自己的左大腿上,他终于朝着我笑起来。
“吃饭吧,我都饿死了。”我对他说,帮他拆了三明治的包装,递到他右脚上。
叶思远的脚趾真的是很灵活,那么厚的三明治,他也能稳稳地夹着,一口一口地递到嘴里去吃。
我们坐的地方,偏离了登山的主干道,是一个小小的隐蔽的观景平台。石凳的一边是陡峭的山体,另一边是苍翠欲滴的植物,我们能看见蓝天白云下,远处另几座山峰的瑰丽景色。微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
我边咬着三明治,边说:“好久没在外面野餐了,上一次还是去年暑假时,我带着我弟弟去玩瀑布,在公园草地上吃的面包和火腿肠。”
叶思远想了想,说:“那我更久了,上一次应该是…恩,初一时的秋游吧。”
“啊?那么久啊,那得多少年啦,你初二、初三、高中里没组织春游秋游吗?”我觉得惊讶。
他笑笑,说:“当然有春游秋游,不过我都没参加。念初一的时候年纪还小,班主任劝我去参加秋游,我拗不过就去了。不过真出去了,才发现不方便,那时候我很多事还不会自己做,连上厕所都要老师帮忙,但是毕竟也是个14岁的大孩子了,懂得要面子,后来就不参加了。”
我听了有点难受,说:“叶思远,咱们以后常出来走走,好不好?”
他说:“只要你喜欢,我一定陪你出来。”
“恩!”
我应着他,我知道,在这一方面,叶思远一直有些介意,他不能陪我做很多事,所以只要是他能做到的,他一定会尽量满足我。
这时,叶思远吃完了三明治,他用右脚夹起酸奶瓶子,用牙咬着旋开了瓶盖,仰着头就喝起来。
我这才意识到,一整个早上,他都没有喝过水,我在大巴上喝水时,他只是看了看瓶子。
我说:“叶思远,等下下午爬山,我喂你喝水,你不许不答应。”
他一口气喝光了酸奶,正放下瓶子,听到我的话,眨着眼睛说:“我只是不想麻烦你。”
我说:“你居然和我说这种话!你都背那么重一个包呢,这不是我也麻烦你了么!你这个人真逗,爬山会出汗的,当然要多喝水,我可不想你爬到山顶后渴得虚脱了。”
“好吧。”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