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叶思远
作者:含胭
正文 楔子
叶思远入学报到那天,心情很不好。
学校找来了许多媒体,大肆宣传他入学就读的事迹。从早上下了车开始,就有许多摄像机、DV机、照相机跟在他身后,伴随着他完成一切报到手续,这还不包括很多学生和随行家长惊异的眼光及他们偷偷打开的手机摄像盖。
庄文玲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叶思远身后,看着自己的儿子面无表情地跟人说话、领东西、签名。她偶尔上去帮一下忙,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叶思远独立完成的。
手续办完以后,庄文玲陪叶思远去了他的寝室,寝室里另外两个男孩子已经在了。他们本来有些疑惑寝室家具与众不同的布局,在看到叶思远后,立刻了然。
媒体也跟着他们到了寝室,接着来了学校领导,那个秃头大肚的中年男人把一个硕大的红色信封交到庄文玲手里,庄文玲和领导一起拿着这个信封面向记者,金光灿灿的“助学金”三个字异常醒目,闪光灯立刻“刷刷”亮起。
庄文玲看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叶思远,他脸上并没有特别的表情,只是淡淡地面对着一切。
有记者希望叶思远表演下生活技能,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庄文玲代他拒绝了。记者们不太高兴,庄文玲趁着学校领导不注意,把几个红包塞到了记者的口袋里。
“麻烦你们,新闻里就放我和领导的合影吧,不要让我们小远出镜,好吗?谢谢了啊。”
记者们掂了掂红包的厚度,也就答应了。
领导和媒体离开以后,正是中午,庄文玲陪叶思远去吃饭。
“吃食堂,还是吃小炒?”她问儿子。
“吃食堂。”
“好。”庄文玲拍拍儿子的背,知道叶思远的意思。大学生吃食堂本来就是天经地义,难道他还能吃四年小炒么?叶思远本来就是和大家都一样的。
庄文玲排队买了两餐盆饭,和叶思远一起坐到餐桌边吃起来。
不可避免,周围有各色的眼神投射到了他们身上,庄文玲和叶思远只当没看见,这么多年来,他们早就习惯了。
一边吃,她一边说:“小远,将来你端菜怎么办?请同学帮忙吗?”
“我会想办法的。”他低头吃饭,“大不了,打包回寝室吃,拿个饭盒,装进塑料袋里,放进包。”
庄文玲叹口气,她知道,叶思远最不喜欢找人帮忙。
下午,庄文玲在寝室帮叶思远一起收拾行李,衣服放进衣柜,床单被套都套好铺好。生活所需的脸盆啊、衣架啊、热水瓶啊之类的东西,两个人都去买了个遍。
她实在想不出来还应该为儿子添些什么,似乎都买全了,又似乎还不够。这时候,叶思远却催她可以走了。
“都快4点了,你还要留着吃晚饭吗?”他问自己的母亲。
“怎么了,妈妈陪自己儿子吃个晚饭,也不行么?”
“行行行,当然行,不过,曹叔叔都等了你一天了,你也体谅下他。”
庄文玲知道叶思远说得有理,只得忍住依依不舍的心情,拿起了包。
“儿子,送送我呗。”
“当然,走吧。”
两个人一起走去了停车场,到了一辆黑色宝马商务车跟前。
曹宇看到两个人,立刻开了车门下车。
“老曹,辛苦你了,等了一整天。”
“夫人,您说什么哪,今天是大少爷上学的日子,别说一天,叫我等一礼拜都愿意,而且我妹妹就在这个城市,我也正好去看看她,这不,刚回来呢。”
庄文玲笑,把包放进车里,说:“老曹,你再等我几分钟,我和小远说会儿话。”
“行。”曹宇立刻上了车。
庄文玲转身面对叶思远——这个她最心疼,最宝贝的儿子,从今以后,就要离开家,在这所学校开始独自一人的大学生活了。
他已经长得那么高了,模样又这么漂亮,要是没有发生那场意外,叶思远的生活该会有多潇洒,多幸福。他那么优秀,绝对会成为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
可是,如今的叶思远却因为身体原因,差点读不了大学。那么多所学校,都因为这个原因拒绝了他们。只有Q大,接纳了叶思远。
其实他们都是多虑了,为了这一天,叶思远魔鬼训练了1年半,想完全地做到生活自理。当然,某些事,他这辈子都无法做成,但是庄文玲承认,叶思远已经做得很好,她相信他完全可以一个人生活。
“小远,妈妈知道你今天不高兴,但是,做人要懂得感恩,我们跑了那么多家学校,只有这家愿意接收你,虽然它不是你最喜欢的,但毕竟也是所重点大学,学校只是希望通过录取你这件事,博一点新闻,提高它的美誉度,这点要求不过分,咱们应该答应。”
“我又不是分数不够,又不是没钱上。”叶思远垂下眼帘,小声嘀咕。
“傻儿子,你的成绩,上中国美院都够了。”庄文玲怜惜地抬起手,抚过叶思远额前的刘海,“头发都长了,找时间去剪一剪,知道不?”
“恩。”
“你长大了。”庄文玲一笑,却笑出了眼泪,“咳!看我,说好不哭的,怎么又哭了。”
叶思远看着自己的母亲,她什么时候,比自己矮那么多了,什么时候,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鬓边已经有了白发。看着看着,他的眼眶也湿了,叶思远狠狠地吸了吸鼻子,抬了抬头,硬生生地把眼泪给逼了回去。
“行啦,你该走啦。”他很努力地笑起来,一双晶亮的眼睛微微弯着,嘴里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臭小子,巴不得我走是不?”庄文玲抹抹眼泪,最后拥抱了一下儿子,她说,“小远,答应妈妈,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叫妈妈担心。”
“恩,我答应你。”
“有些事做不到就不要勉强,必要的时候要懂得找人帮忙。”
“恩。”
“碰到不开心的事,就给妈妈打电话。”
“一定。”
“每个周末我叫老曹来接你回家。”
“好…哎!这不行。”
庄文玲松开叶思远,问:“怎么不行了?回个家单趟才3个小时。”
“妈…你饶了我吧,这样吧,一个月回家一次!”
“两个星期一次!”
“三个星期一次!”
“两个星期!!”
“好吧…”
叶思远妥协了,不光是因为庄文玲委屈的眼神,也是因为——他自己心里也没底,自己是否能应付独自生活。
庄文玲笑了,终于上了车,曹宇发动车子,庄文玲摇下车窗朝着叶思远挥手:“小远,再见!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我会的,妈妈,再见!”
叶思远笑起来,朝着母亲点点头,黑色宝马很快就驶离了视线,只剩下了叶思远一个人,站在Q大夕阳的余晖中。
正是夏末,微风吹起,叶思远的发丝飘扬起来,他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有着高瘦的个子,修长的腿,只是宽宽的肩膀两侧,飘荡着的,是两截空荡荡的袖管。
正文 1、同学,举手之劳呗!
这天是周一,下午第一、二节,我没课,就想着要去图书馆借一些参考书。教广告学概论的那个臭老头,上课满嘴跑火车,下课又布置死变态的作业,不找几本书,根本就凑不出数,交不了差。
去图书馆的路上,我接到了婉心的电话,叫我晚上8点去Olive迪吧,帮她撑个场,一个晚上100块,随便扭几下就行,我立刻答应,这钱多好赚!我在超市做促销,站半天累个半死,也只有50块。
婉心是我的老乡,也是我的同校师姐,她比我大一岁,早我一年离开我们老家那个小城市,来到这个大都会念书。
我承认,我填这个学校,有一大半的理由是因为她。
从记事起,一直到我初中毕业,我没交到一个贴心的同性好友,男孩子是一群一群地爱跟我玩,女孩子们却说好了似的对我避而远之,这真不是件正常的事。
一直到我上了高中,遇见了婉心,我才明白是怎么个原因。
原来是因为我的长相。
婉心就像是镜子里的我,我们如此相似。
说的简单直白一点就是——我们长得都像狐狸精,还是那种特让男性喜欢、让女性讨厌的狐狸精。
真真是冤枉啊!长相都是爹妈给的,我们哪儿能挑。不过,如果真要我从头挑起,我还是会选择现在的这副皮相。
长得漂亮,有什么不好?
就说我吧,从小就死了妈,老爹续了个老婆又生了个儿子,之后在后妈枕边风的吹动下,就一直不待见我。
我忍到18岁,高考考出来,就是为了脱离那个讨厌的窝。
老爹除了给我交学费,另外只给了我1500块钱,说这是一整个学期的生活费,还包括了期末回家坐火车的钱,平摊下来就是不到300一个月。
现在的GDP都是多少了呀!300块在这个大城市怎么过?我光是吃饭都不够,于是我只能去打工,做兼职。
这时候,长得漂亮的优势就出来了。
我不需要去端盘子,不需要去做家教,我只要笑眯眯地端几杯方便面,穿着小短裙在超市里站3个小时,就能拿到50块佣金,外加许多小礼物——比如,一整箱方便面。
婉心偶尔还介绍我去她跳舞的迪吧串个场,跳跳钢管舞什么的,很简单,来钱也快,又因为是介绍的,所以比较安全。
婉心家里的情况和我很像,她爸妈离婚了,她跟着她妈,她妈就是个升级版的老狐狸精,一天到晚打麻将跳舞钩男人。我很佩服婉心耳濡目染了10多年都没被影响,照样成绩优秀考上这所全国重点大学。
所以说,我们俩真像镜子里外的两个人,前世修来的缘分,在这世成了好姐妹。
进了图书馆,我刷了卡就去艺术类的书架处找书。
书架都挺高,而我个子却矮——我只有160公分,这是我和婉心唯一不像的地方。她有172公分高,身材惹火地叫男人喷鼻血,我身材也不差,无奈亏在海拔太低,站在婉心身边气场就没有她来得强。
但是,谁都说,我比她漂亮!
我终于看到了我要找的那本书,在我头顶上方的一排书架上。我穿着平底鞋,踮起脚尖伸手去够,还差了10多公分。
图书馆是有那种简易的二级移动阶梯的,专门用来取高处的书,我四下一看,在我目光所及处是没有,我决定随便抓个男生来帮忙,175公分高的男生应该很容易找吧!
恰巧,在我所站的这排书架前,离我6、7米远处,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他穿着一件湖蓝色的带帽套头卫衣,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斜背着一个包,正低头朝书架看。
我目测了一下他的身高,很好,起码180!
我叫他:“哎~~同学。”
他抬起头来,朝我看。
喔!好帅!皮肤白,头发黑,鼻子挺,脸颊瘦瘦的,有一双极漂亮的黑眼睛。
我笑得很灿烂,已经忘记了今天的打扮——随意扎的辫子,鼻梁上架着我的200度黑框大眼镜,素面朝天,身上穿着乞丐熊图案的灰格子衬衣外加宽松牛仔裤、彩色板鞋。
我穿得很学生,脸上却挂着迪吧钢管舞女郎要小费的笑,我估计吧,搭配得很别扭,所以,那个男生,他有点傻了。
他问我:“什么事?”
我指指头顶的书架,说:“你能帮我拿一本书吗?我够不到。”
他朝那书架看看,再看看我,竟然原地不动,还摇了摇头,说:“对不起,我帮不了你,这排书架后面应该有个小阶梯,你可以拿过来用。”
这下轮到我傻了,我说:“那个小梯子也很重啊,我推不动,你就帮我拿一下嘛,举手之劳呗。”
他却还是摇头,说:“实在抱歉,真的不行,要不,你找其他同学看看。”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我的自尊受了伤害,虽然从小到大在女生中间碰壁无数,但是面对男性,我还是很懂得利用自身优势的,基本没被拒绝过。别说是叫他们走两步路,伸手取个书,就算是叫他们拿个梯子爬到屋顶帮我把灯泡转下来,也是一呼百应。而这个男生,却一连拒绝了我两次,叫我情何以堪。
我看着他双手插在口袋里,闲闲站立的模样,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我说:“哎!你这个人怎么这样的啊,你还是不是男人啊,不就是要你帮忙拿本书么,用不用这么摆谱,手都懒得拿出来,你妈怎么教你的啊!”
他突然生气了,板起了面孔,说:“说话就说话!你干吗要说我妈?你有什么资格说她!”
“就凭你这不是男人的行为!”我朝他冷笑,“你有那么多时间和我抬杠,就没时间帮我拿本书?”
他一张脸都憋红了,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低着嗓子说:“同学,不是我不愿意帮你,而是…我帮不了你,你去找图书管理员吧,只要把书架号和书号告诉他们,他们都能帮你把书拿出来的。”
“我偏不!你就站在这儿,这么高的个子,我干啥还要去找图书管理员?”不知怎么地,我已经朝他走去了,几步路就走到他面前,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拉他的手臂,边拉边说,“我偏要你帮忙了,什么叫帮不了我?难道你没有手么?”
然后,我就愣住了。
我手里的触感是如此奇怪。
我明明是去拽他的手臂的,他的手臂明明就是插在口袋里的!怎么现在留在我手里的,只有一截软绵绵的袖子呢?
我保持着一个奇怪的姿势,手里拿着他的袖子,低着头,身子半倾,另一只手僵硬地垂在身侧。
我根本就不敢抬头看他。
他高高的个子站在我面前,灯光从他背后打过来,那沉沉的阴影就投到了我的身上。
他站着没动,一句话都不说。
我突然就变得很冷静,站直身体,低着头把手里那截空袖管塞回到他的上衣口袋里,还整理妥帖,然后又顺便瞟了眼另一个口袋,如预想的一样——也只有袖管而已。
我向他深深地鞠了一躬,说:“同学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再见!”
然后,我转头就溜。
我的感觉,真像是被人吃了一个耳光啊!
哪里还有脸面抬头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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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脑子浑浑噩噩的,一直到下午下课,吃过晚饭,还是提不起精神。
我在寝室里化妆,给自己贴假睫毛,王佳芬看我的样子,问我:“陈桔,晚上又要去跳舞了?”
我“恩”了一声,然后转头问她,“帮我看看,贴好了没?”
“还差一点。”她走过来,帮我整理了一下。
王佳芬是寝室里唯一一个愿意主动和我说话的。读大学两个多月,我延续了过去18年的女性缘差,寝室里的施小燕和马英都不太喜欢我,一是因为我太漂亮,二是因为我经常浓妆艳抹地晚归,三是因为有很多男生喜欢我,四是因为都这么乱了,我的成绩居然还挺好。
所以,她们俩极其不平衡。
我无所谓她们喜不喜欢我,只要给我留个睡觉的床就啥问题都没有了。所以,我拿着我辛苦赚来的钱,偶尔给她们俩买袋水果,买点零食,国庆节狠赚了一笔后,还给她们各买了一支美宝莲的睫毛膏。
她们很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进贡,好像因为我的晚归经常要吵到她们休息而觉得受点补偿是应该的。
可是,我哪回回来,她们睡觉了呀?不都是抱着电脑看连续剧来着么?
我没有电脑,一般回来了就睡觉,白天要是没课又没开工,就背背单词做做作业,偶尔去学校机房练练平面软件。这是我的专业,当初也是仔细选择了的,交了学费不是为了来打工的,对不?
扯远了,再说王佳芬,她和另外两个妞儿不一样。
她家挺有钱,她长得也满漂亮,入学以后看她带的衣服,用的化妆品、电脑、手机,吃的零食就知道,典型一富二代。
但是她为人不错,我孝敬给她们的东西,她从来不碰。我不在寝室,她还会帮我提几把热水,有时甚至帮我擦桌子,整理床铺。
第一次我去迪吧跳舞回来,她们仨都吓一跳,我和她们说实话,家里困难,生活费不够,只得自己去挣,希望她们不要告诉老师和其他同学。当然,我保证,第一,我绝对不是去卖,第二,我绝对没有傍大款,第三,我绝对不带任何朋友进寝室,不论男女,第四,我绝对不会夜不归宿。
施小燕和马英从此对我有点疏远,但是我发现,她们俩真没把我出去跳舞的事说给别人听,就凭这一点,我觉得孝敬给她们那些东西也值了。
而王佳芬,更是大大地出乎我的意料,我能感觉,她在对我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