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强笑一声:“没事,没事。”却意识到,这是他最真实的声音,又放下心来。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担忧而已。

她试着:“我们早早回去好不好?金军也罢,四太子也罢,我们躲着,没有必要再跟他们纠葛……”

他一愣,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点点头:“也罢,我们总要尽快回去的。四太子爱磨叽,我可不想磨叽,我还等着看我儿子呢,哈哈哈。”

她大大松一口气。秦大王,他性子里其实是雄霸而倔傲的,他来到金军,就如虎落平阳,多次遭到金兀术的进攻,吃了好几次大亏,特别是那一次还差点丧命在他手下。他本想跟他一较高下,现在竟然能一口答应放弃,如一个缩头乌龟一般悄然逃离。她微微有些歉疚:“秦尚城,你是不是不甘心?”

章节目录 第584章 半生风雨

“哈哈,实话说,老子还真不甘心就这么放过那厮。在他手下吃亏太多了,总要讨回来一点。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范不着在这里跟他斗气。哈哈哈,我早就想带了小虎头回落霞岛,蒸螃蟹,喝黄酒,呆在这鬼地方,一点意思也没得……”

这也是他的真心话。赶紧赶紧回去,举行一个惊天动地的盛宴,大肆宣告岛上的臣民,他秦大王要成亲了,要娶娇妇了。娇妻幼子,自己还渴望着生个小闺女,幸福就在眼前,谁耐烦跟他四太子缠斗不休?

花溶见他眉飞色舞,这一次,她真正的笑起来,心里的千钧重石忽然落下,那么轻松。这就是秦大王,你说他雄杰也罢,赖皮也罢,他是自由自在的,也没什么太大的原则,更谈不上是非观,所有的选择,都是趋利避害,连男人的个人英雄主义,于他,也是狗屁不如的。

可是,这样不好么?这样,才是真正的生存法则。

说话间,她才留意到他忽然蹑手蹑脚的,只来得及听那“嗖”的一声,一只肥大的獐子已经被一箭射中。他趋前一步,一把提前:“哈哈,这家伙,竟然在月色下活动,也罢,也该我们想想口福了。”

火焰是埋在土里的,那是他们从野人部落学会的一种奇特的生火方法。将火堆埋在泥土下,用树枝和水浇湿,层层架空,再覆盖上湿润的混合物,如此,火焰就在下面燃烧,透不出去,不至于传得很远,既可以烤熟食物,又不至于被敌人发现踪迹。

花溶静静地坐在一堆树叶上,抬头看着丛林顶端高远的天空。月色皎洁,万物朦胧。她第一次领会到生命里的静谧,就如一个长途奔袭的战士,累了,太累了,终于可以歇歇了,什么都不担心,生命里只剩下吃吃喝喝。

酒瓶摸出,散发着烧刀子的烈性。

秦大王递给她:“丫头,你喝一口。”

她嫣然一笑,接过去,喝了一大口。烈酒入喉,辛辣快意。月光下,酒壶是扁扁的,是一种奇特的金属打造的,上面繁密的花纹,竟然还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她就着月光细看,上面几个字,原来是赵德基的年号,显然是这次江南进入金国的贡品之一。

她欣喜,仿佛一种胜利,拿了酒壶再喝一口,先前的浓烈的辛辣更加快意,鼻端里,闻得獐子肉的香味,嗞嗞的冒着油香,肥而不腻的,让人一闻就食指大动。

秦大王麻利地翻起獐子,月色下,能看到烤肉金黄的颜色。他拿出随身的匕首,切下一大块腿上的肉递过去:“丫头,你多吃点。”

她接过,咬了一大口,满口留香,沁入心脾。忽然觉得很幸福,幸福,其实就是这么平淡,饿了,能吃到喷香的肉;渴了,能喝到甘甜的水。如此而已。

秦大王也大口大口地吃肉,大口大口地喝着烧刀子。烈酒在二人之间传递,第一次如此毫无距离,亲密无间。

“丫头,你还记得么?那一次,我打伤了你,你说你想吃烤兔肉……”

怎么会忘记呢!那时,自己以为穷途末路了,本是要跟他走,可又不甘,就算死,也想死在岳鹏举身边。秦大王,他就像一个罪人,垂头丧气地跟着自己的马车,一听到自己和岳鹏举的对话,他就悄然去整治了一只烤野兔。只是,那时自己还在恨着,深切地恨他,恨不得跟他永不相见,他的一切,都如毒药!甚至那只野兔也被扔到了地上,也不知是不是被野狗吃掉了……

前程往事,历历在目。

那是岳鹏举的面孔,那么英武,沉毅。他是个不苟言笑之人,平素沉默寡言,唯有在自己面前,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就连他的心事,所有的烦恼,都会毫无保留地告诉自己。他是自己的唯一,自己也是他的唯一;甚至,连儿子都比不上。临安一战里,她身负重伤,最初的大半年时间,几乎都是昏迷和浑噩的,不是伤痕不能痊愈,而是那种心死,希望随他而去,天上人间,永远也不分离。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甚至,秦大王都不知道。

朝朝暮暮,心心相印,只怪,自己和他的日子,太短暂了。她握着手里的肉,竟然痴了,泪水悄无声息的一滴一滴掉在上面,溶入烤肉的纹理……

秦大王本是兴致勃勃的,正要给她将一些趣闻,一个笑话,但是一转眼,看到她月色下低垂的头,无声的哭泣。

他手里的烤肉垂下去,豹子般的环眼也黯淡下去,只是怜悯地看着她。

有些人,有些事情,在心里,永远都会有一个深深的位置,就如岳鹏举,并不是在她的心扉的角落里,而是在一个最中间的位置,牢固,永远不可替代。

他其实从未想过要替代,以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只要她偶尔发自肺腑的用那种柔情脉脉的目光看一眼自己就好了。

如此而已。

这些天来,她做到的,比这更多更好更深挚,这难道还不够么?早已超越了他的想象和奢望,够了,足够了。

他微微地伸出手,揽住她的肩头。

她再也忍不住,埋在他的怀里,压抑的抽泣变为了恸哭。他只是搂着她,轻轻拍抚她的背:“丫头,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她肆无忌惮地恸哭,手里的烤肉也掉在了地上。这些年,她连这样毫无顾忌的恸哭也不敢,今天,才能如此彻底放出心中压抑许久的泪水,直到哭累了,何时在他怀里睡着了也不知道。

夜雾深浓,秦大王脱下自己的外衫,搭在她冰凉的臂膊上面。这一刻,他心里却是火热的,不能言说的那种淡淡的,平静的幸福。

睡梦里,她微微的翻身,脸侧了个方向,正对着他。皎洁的月光照在她的面上,能隐约看到那排小扇子一般的长睫毛。脸庞在月色下,比最好的化妆师更高明,是一种莹润的白,遮挡了白日里的沧桑、憔悴,那些掩盖着的病痛伤残。

一些烤肉的烟灰不小心擦在脸上,看起来黑黑的,像一只慵懒的小花猫。他怜悯地看着她呼呼的睡,无忧无虑,也不做噩梦——不像临安大战后受伤的那一年,几乎夜夜噩梦,经常半夜三更爬起来,幽灵一般晃荡。

她平静了。

再重的伤都会愈合,再强烈的痛,都会淡漠,人类就是因为有这种自动复原的功能,所以才能一代一代流传,否则,早已灭绝了。

他更紧一点搂住她,以后,就是这样了吧。她能在自己怀里安睡,自己这一生,夫复何求?

又一个晨昏更替。

山涧流泉,淙淙清幽。

花溶睁开眼睛,见他捧着的大荷叶。绿色的荷叶,晶莹的山泉,相映成趣。再看秦大王,他竟然把自己梳理得十分干净而明澈,散乱的头发弄成一个高高的发髻,十分威武。环眼顾盼间,如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

她未开口,先笑起来。

他似也意识到她的发现,呵呵一笑:“丫头,我本想弄个头巾,就是山谷巾,但我弄不来。”

她柔声说:“没关系,以后我都给你戴。”

他眼里放出光芒,这一次,是真的会天天给自己戴头巾了。他喜不自禁,将大荷叶捧在她的面前:“丫头,你先喝点水。”

清泉入喉,带着淡淡的一点甘甜。再捧一捧水浇在脸上,清爽透彻,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她抬起头看他一眼,嫣然一笑。秦大王只觉得心里一荡,那是一种抓耳挠腮一般的快感,却无从表白,忽然很想大声歌唱。正要张口,想起她每次都抗议自己唱得难听,便不唱了。

花溶见他口开口合,样子十分奇怪,忍俊不禁:“你要说什么?”

他实话实说:“我要唱一支曲子,又怕太难听了……”

哈哈哈,花溶忍不住大声笑起来,秦大王,他就是个孩子,在某些方面,他几乎算得上单纯,比孩子还稚嫩。

人啊,是多么复杂多么奇妙的动物。

“你唱吧,我爱听。”

他大喜:“真的么?”可是,很快又摇摇头,“不,我唱得可难听了。丫头,回去后,你教我。”

她点点头:“难听我也爱听,想唱就唱,不好么?”

他得到鼓励,在她面前,也没什么顾忌的,随心所欲,一张口,唱的竟然是一首苏东坡的《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

他声音苍凉,带着半生风雨的痕迹。花溶呆了一下,秦大王,他竟然唱这样的曲子。心里不知怎地,又掠过一层深深的不安。秦大王却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还是大笑着:“丫头,当年我打伤了你,去哪个鬼地方转,就买了一本小册子想念给你听,买的就是苏东坡的这劳什子《江城子》……”也因此,所以记得分外牢固。这是他唯一能唱的正经的曲子。

他见花溶发呆,奇怪道:“丫头,是不是很难听?”

她这才笑起来,用力地摇摇头,觉得自己这些日子总是异常敏感,关心则乱,因为珍惜眼前人,所以,总是不自觉地乱想。此时天日晴好,哪有那么多意外?

章节目录 第585章 改变

二人说笑着前行。再往前,就能看到丛林里的游击队出没了——已经进入了安全区,那是秦大王的临时地盘了。

花溶勒马,看着前面这排丛林游击队的简易帐篷。她惊异的并非这些鲜明的甲胄,而是一路所见的布置,到现在,才体会到,那是一种十分精妙的阵法,步步为营,分工细致。从刘武到下面的五个小头目,每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灵活机动,但到了这片平地上,就是一个整体了,一个可以冲锋陷阵的精锐重骑兵。她忽然隐隐明白过来,这种阵法,自己是熟悉的,那是岳鹏举多次运用的。只是,到了这里,因为丛林的关系,有了一些不小的调整和改进。

秦大王最初和金军交手时,总是互有胜败,占不到什么便宜。到后来,却有了大的改变,甚至飞跃,竟然能率领几千精骑将金军的贡银也成功抢劫了。这就不能再归功于运气了。那是精密部署的结果,每一步,都有周全的计划。

就算是这最后一次在金国的行动,从刘武的献计设局,以10万银子做诱饵,步步安排,散发消息;但渠道又得可靠,不能被当成骗子,其他人并非傻瓜!这得要如何精心用心?随后的接应,沿途的分布,那分明完全是布置好了对付金军的。难怪,他敢放言和金兀术一战,绝非是在大言不惭。

这才明白自己和他之间的差异。忽然意识到,自己真是远远,远远不如秦大王。他纵横这么多年,屹立不倒,绝非浪得虚名。现在,他就如一个指挥若定的大将,运筹帷幄。她暗叹,早知如此,就该放下一切包袱跟他合作的。自己单枪匹马,冲动行事,多走了多少的弯路,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丫头,你看如何?杀赵德基虽然难如登天,但事在人为,我们可以等机会。”

她当然明白,赵德基远远不同于秦桧和王君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甚至这一辈子,也只有万一的机会。但她此时反倒平静了。路,总是走出来的,活着的人,先得活着。

“丫头,你很多计谋,以后,你帮着我,我们会更好的。”

她嘴角牵起来,深深的笑容,明知他的心意,他总是让自己觉得,自己是那么重要,是那么不可少的。这难道不好么?一个女人,能靠着一个男人,依靠他,难道不好么?

秦大王见她出神凝思,爽朗笑道:“敌进我退,敌疲我打,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汗,这是毛爷爷的著名战略。不过,我国一直是游击战的鼻祖,从古至今有很多此类经典案例,嘻嘻,在此引用了,也不算太那个啥,大家不必深究)。这一年来,我们都是跟金军在游击,岳鹏举的阵法给了我不小的启迪。老子以前总是轻视儒生,看来,读书还真是有大大的好处,比如岳鹏举,他文武全才,就比我强;再比如你,如果不是能识字写文,这兵法就失传了,好东西就没有了……”他兴致勃勃,“回去后,要给小虎头好好请个先生教他。等我们有了小闺女,也要念书,要比你还念得好才成……”

花溶见他从大的战法忽然转移到了小闺女的教育问题上,这个跨度转折之大,也实在太跳跃得凶了一点吧?

她微微一笑:“很得意么?你也能看懂兵书了也……”

她小小的讥讽,他摸摸头,讪笑,低声说:“那时,我想写你的名字,所以才让三叔教我识字,后来,跟马苏等也学了一些。可惜,学了十几年,并没太大长劲就是了……”

够了,已经足够了。不是已经会背《江城子》了么?她嫣然一笑,伸手理理他略微被风吹乱的头发:“又不是要考状元,这样就行了。”

甜蜜,她的甜蜜。也是他的甜蜜。他呵呵的,只知道傻笑,举手投足之间,充满力量,仿佛身边的一切,都可以变成锋利的武器。爱一个人,竟然有如此巨大的魔力。

“丫头,我们早早的回去……”他迫不及待,模糊地想象自己小闺女的模样,那是跟小虎头、陆文龙等的感觉不一样的,仅仅是想象,感情便那么浓郁,仿佛自己的血,一滴一滴混合,浇注成一个个小小的,花朵一般的小人儿。

她软软的声音:“我发现岛上还有许多弊端。以后我可要改变那些陋习,你许不许?”

“许,许,许。你是那岛上的女王,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一切都你做主。”

他对这一点,向来是毫无异议的,自己适合厮杀,但不适合抚慰。岛上的人民,需要的是抚慰,而非镇压。这于他半生的经历来说,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丫头,我们回去后,你想干嘛就干嘛。除了不要累着,一切都听你的。”

她这才笑起来,是发自内心的。曾想,自己不能报仇了,还能干什么呢?

马上打天下,马下治天下。女人在处理内政的问题上,总是更加细心理智。而且,女性不那么“志向远大”(也就是贪婪),比较乐于遵守规则。所以,高级官员中女性越多的地方,政治就越是清明,局势也越是和谐(比如现代的芬兰,是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因为他们的内阁部长级别的官员多数是女性)。

回首自己的前半生,奔波流离,也许,固定下来,会有另一番天地也说不定。

“大王,夫人……”

刘武急匆匆地上来,纳头就拜,喜形于色。

花溶微微一笑,坦然接受了他这一声“夫人”,看着他的蒙着眼罩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赞道:“刘武,你真是好样的,一代名将也不过如此了。”

“多谢夫人夸奖,多谢,能得到夫人的肯定,刘武不胜荣幸。”

“哈哈,你就别跟夫人客气了,快快起身。”

刘武起来,看着满面笑容的秦大王,真是没见过他如此快活,因这样的神情,他凶猛的一切,全部消失,仿佛一个典型的贤夫良父。

“刘武,情况如何了?”

“回大王。现在金军和耶律大用都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正在往像石山赶去。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不明确的势力,但都微不足道……”

“好得很。你安排了多少人在哪里?”

“布置了一千军马,都是按照您的命令,做诱饵,虚晃。大王,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避其锋锐,安排好,明日傍晚出发,昼伏夜出,往关内而去。”

“可是,四太子早已大军压境。这一次,听说是他亲自出马,海陵为先锋,我们只怕没那么容易离开……”

花溶心里一沉。果然,还是不得不跟金兀术一番恶战。

秦大王笑起来:“不,我们不跟他硬碰了。只精选300人,乔装成商人。”

刘武下意识地问:“大王,这支精锐不要了?”

“要!但必须分头出发。否则,过得了金军的关口也过不了宋军的关口。”

花溶忽然说:“我倒有个主意。”

“什么注意?”

“从去年到现在,两河一带干旱,颗粒无收,流民四起。我们不如抄近道,化装成逃荒的难民,混杂其间,完全能避开宋国的耳目。”

“好主意。我们想法过了辽国边境,就这么办。”

众人商议停当,秦大王又部署一番,看看天色已晚,却无暇休息,立刻着手安排上路的事宜。好在准备得早,到第二日傍晚,一切收拾停当,队伍分成5支小分队,化整为零,皆乔装成各色商旅。

秦大王一行最后上路。他们这一行的人最少,只有100来人,乔装的正是当时在三国边境十分活跃的马帮。那些马帮基本都是盗匪性质,拥有强大的武装,不止主持大宗的牲**易,而且贩卖茶叶,小饰物等东西。长年战乱,边境贸易几乎处于关闭状态,但是,女真需要内地的茶叶、食盐、铁器等东西;而宋国也需要战马等,所以,两国基本都是睁眼闭眼,也正是靠着他们,才维持了少少的一点融合交流。

秦大王乔装成一个马帮头子,这样一来,他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花溶也穿一身劲装,装成秦大王的副手。她戴了一顶灰色的头巾,脸上涂抹了一层专门准备好的黄色,嘴上还贴了一小撇胡子,看起来,完全是个脸色焦黄的小个子汉子。

这一日,行路十分顺利,已经到了前面的一个小镇。天色已晚,众人寻了个小店歇息。

这是一条历史很悠久的小街,到处充斥着酒味、汗味、各种奶茶马酒的味道,一些无主的野狗奔跑着从臭水沟里寻找骨头,一些瘦骨嶙峋的老马得得地走在路上……整个街道,破旧肮脏,却热闹非凡。

三教九流,南北商贾,挤满了这里的每一间屋子,每一间客栈。一些古老的破房子,被烟熏火燎,小二常年眯缝着眼睛打瞌睡,满是眼屎,外表令你多看一眼都难受,但你可不要小瞧,里面全是豪赌的赌徒,桌上堆着小山一般的筹码,一场豪赌下来,输赢一两万银子,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他们的钱沾满血腥和冒险,所以,总是来得快,又去得快。

章节目录 第586章 青楼

在赌场的隔壁,就是另一种脂粉的味道了,那是劣质的香水,弥散在空气里,和马奶酒的腥味混合,往往让初来乍到的人被熏得喘不过气。但是,这里却是整条街上最受人青睐的地方。男人们无论是血腥的厮杀还是惊心动魄的豪赌,接下来最好的放松,当然就是去找青楼的姑娘。在她们柔媚乖巧的双手,百般逢迎的呻吟声里,获得作为男人最大的快感。

只要这个妓女是善良的,她其实才是男人们最理想的妻子人选。因这皮肉生意,相貌总是好的,如果加了善良,再来几分才艺,琴棋书画上来,便是男人们最理想的温柔乡。所以,自古以来,男人们都喜欢上青楼。(汗,这个意思非我原创,出自张爱玲,原话为:“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任你江洋大盗走在其中,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花溶对这个地方非常满意,这令她想起当初在燕京,扎合带她去的那些场合,那些低等兵的聚集地。因其如此,分外安全。

二人在一张桌子上坐下,这是一个黑黝黝的疙瘩,虽然价钱很贵,酒菜自然是极差的。两大碗泛着白腻腻泡沫的奶茶和一大盘粗硬的馒头端上来放在桌子上,店小二便又去打瞌睡了,仿佛,价格和服务态度成反比,是如此天公地道的事情。

二人丝毫也不介意,拿了馒头大吃大喝,非常放松。

残阳照进来一点,又很快挪开,这屋子的一角亮了一下,又马上暗淡。但多数人的眼睛却亮了起来,因为,一个瞎子老头儿抱着琵琶进来,在他身后,是一个已经不太年轻的女人。女人说不上多么漂亮,涂着劣质的脂粉,猩红的唇,头上带一朵俗艳的红花。正是这样的俗艳,却和这间屋子,相得益彰,显出一种无限妩媚的漂亮和风情。

琴弦拉开,未成曲调先有情。女子做一个手势,道一个万福,一块紫红色帕子油腻腻地遮挡在眼前,张口便唱起来:

玉京曾忆昔繁华。万里帝王家。琼林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

……

这是宋徽宗的《眼儿媚》,他在长期的囚禁生涯里,终于绝了昔日的繁华梦,死后骨头还被金军熬成灯油,无限凄楚。

女子的声音懒懒的,就如晚唐的最后一个秋天,所有的繁华梦逐,雕栏玉砌,一觉醒来,万事成空。

花溶听得呆了,竟不意此间还有这样的歌喉,细细一看,才发现女子脂粉下清晰的眉目,圆润的歌喉,神情里的沧桑和悲楚,显然是当年靖康大难时不幸被俘于此,潦倒青春的宋女。也许,她甚至可能是一位公主或者郡主,或者某一家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昔日王谢堂前燕,异乡一缕暗芳魂。

一曲终了,女人端着猩红的盘子讨要打赏。零散的铜板落入盘中,发出咣当的声音,花溶也轻轻放一小块碎银进去,她目光呆滞,既不觉得欣慰,也不觉得痛苦,十分麻木。然后,和瞎眼的老头一起走了出去,又开始新一轮的卖唱。

这一刻,花溶并没觉得太大的悲凉。在金国的日子,她见得多了。靖康大难之后,上万名宫女、民间著名的美女、才女,艺人等等,全被掳掠上路。但当时金军是靠抢劫为生,没有固定的俸禄,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庞大的队伍。后来,除了级别较高的妃子、公主等人,其他美女,十之一二,不堪金军的大规模****蹂躏而死;十之五六则在路上冻饿而死。少量的幸存者,则在燕京周围就散佚了,或者嫁人,或者为娼,十不存一。

中国的两次美女大劫,一为唐朝的安史之乱,丰饶端丽高贵文雅富有文化艺术气息的大唐仕女,几乎全盘覆灭;一为这靖康之乱,大宋的精华美女、才女,也几乎一网打尽。能好好的活下来的,基本只能是王君华这类。一个民族,杰出的女性才能孕育杰出的后代。但大宋的精华,已经和风流一样,被雨打风吹去了,所以,后来的朝廷便愈加无能为力,总是诞生成群卑鄙无耻之人。

这一刻,忽然想起金兀术,想起他经常吟唱的唐诗宋词。作为搜山捡海的南侵主帅,淮扬大屠杀五千金军,无一不抢劫,无一不****妇女,他可知道,这些风雅之下,大宋所付出的血的代价?

赵德基该死,但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并不该死!

她在暮色里,一口喝完粗瓷大碗里的奶茶,站起来,又到了上路的时间了。她看看身边的男人,他高大的身材,面上带着一丝笑容,如一尊铁实的高塔。这一刻,觉得非常安心。非常!因为有他,家山万里,还能回归,不至于魂断异乡。

多谢他的寻找,多谢他这些年不离不弃的万里追逐。

马帮的铃声,夜莺的吟唱,苍茫的大地开始迎接黑夜的到来。再往前行走一日,便可离开大金的势力范围。家邦在外。

尘土飞扬,万马奔腾。

是金军!金军终于截杀来了。是海陵还是金兀术?

花溶遽然停下脚步,忽然想起今日的唱词“春梦绕胡沙”,慌乱和恐惧,还有悲哀,只是下意识地,更向秦大王靠近一点。

“丫头,你怎么了?”

她恍然,看着秦大王关切的眼神,一下清醒。错觉!原来只是错觉。风从林海里吹过,一阵一阵的浪涛,连绵起伏,仿佛千军万马。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原来,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她看看秦大王,又看看头顶清朗的天空,笑起来,如释重负。

“丫头,不舒服么?”

她微微赧然,经历了太多生死,竟然变得如此胆小脆弱。也不知为何,总觉得停留在这里是不祥而危险的,恨不得马上就走出这片土地。

秦大王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笑道:“快了,再有一日一夜,就要走出去了。你累了?要不,我们先歇歇?”

她急忙摇头:“不歇,不歇,早点赶路吧。”

秦大王见她情怯,当即下令,众人全速赶路。在金军追来之前,众人越早离开这里,越是安全。

大宋北方边境向来如同虚设,盗匪横行。就算如此,只要踏上了大宋的土地,也远远好过这里随时会袭来的危险。

走出这片树林,便是一片草原和荒漠的交界。连续的大旱,昔日丰茂的水草已经枯萎,草地上一片一片的土壤翻起来,露出褐色、灰色,如癞痢头一般,一些耐干旱的土拨鼠窜索其间,将草根啃得坑坑洼洼,残缺不全。

这里就是最关键的地方,可以说是众人的一个罩门。因为这里很适合金军威力最大的拐子马作战,如果在这里遇袭,后果不堪设想。多少南渡的逃亡者,总是在这里功亏一篑。近年来,金军的防守虽然有所松懈,但是,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们加强防备也是肯定的。曾经有逃亡者到了这里,曾留下沧桑的遗迹:

良人经一别,奄忽几经秋

明月望不见,白云徒白愁

征鸿悲北渡,江水奈东流

会话知何日,如今已白头

她想起这诗,再看看秦大王,才发现,他早已两鬓微微染霜,虽然不是白发,却是一种灰发,那是逐渐衰老的象征。

老了,自己老了,他也老了,只是,她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也生了花发。

像石山。

已经是连续三场的血战。

耶律隆续骑在马上,双眼血红,高举着一把三头戟,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但是,金军太多了,虽然在山地无法发挥他们拐子马的优势,但是,层层包围,志在必得。

他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走漏的,原本他们的消息来源非常绝密。原本以为妨碍自己的只是一些野人,但是野人们并未来,来的却是更可怕的金军。

此时,几十辆驴车被围在中间,还有临时的战马,它们的背脊上都绑着大大的麻袋,装满了沉甸甸的白银。那是绝对的真金白银,是他正要护送回新的领地的。还有几十匹牛车,上面全是绢帛。绢帛不好带,数量更大,但对于几万士兵的衣着来说,却是很重要的。对这10万白花花的银子,耶律大用给予了厚望,不容闪失。(注:按照北宋时期的银两估算,一两银子相当于1300元购买力;南宋时期,被金军大肆搜刮后,白银黄金稀缺,主要是铜钱铁钱在流通;所以,银子的实际购买力,也许还大于1300元;因此,10万银两,至少是约莫1.3亿人民币左右,算是一笔超级大钱了。)

但是,获得这些巨额银两的美梦很快陷入了严峻的考验,面对潮水一样奔涌的金军,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所有勇士都在死战,耶律隆续骑在马背上,等待着援军的到来。为什么到此时,主公还不派出援兵?

杀,只好先拼命自保。

又是一阵飞扬的尘土,溅起老高。援兵来了,可是,是金军!金军的铁骑,肆意飞扬。一个大大的黑色三角旗,为首的,正是神气活现的完颜海陵。

他一身重甲,只露出一张俊秀的面孔,挥舞着手里的长矛,大笑:“耶律隆续,你来送死吧……”

章节目录 第587章 再次

在他身边,是他的兄弟夏渣,蠢蠢欲动:“大哥,我们要立下大功了。”

敌人潮水一般涌来,耶律隆续再也抵抗不住,咬紧牙关,顾不得那几十车银子,大喝一声“撤退”,就败逃而去。

完颜海陵岂容他等逃窜?这些人是四太子多次剿而不灭的,自己若立下此等大功,他还能有什么话可说?

完颜海陵是金太祖的庶子的儿子。他的母亲又是庶子的小妾,因此,他可谓是庶子的庶子,所以,性子非常倔强,从小心怀异心,非要出人头地不可。见四太子老是横在自己头上,永无出头之日,虽然口里服软,却总要立下一番功劳,让他不再挑剔自己。

海陵也算勇猛之人,当即亲自率军追击耶律隆续。慌忙之中,虽未能擒获耶律隆续,却将整支耶律的军队消灭干净,只耶律隆续带着三两亲兵逃走了。

他得意洋洋,立即下令清点银两,往回赶。

净渊庄。

这是方圆几百里,很难得的一个优雅的景致,虽不若苏杭园林之风,却别有一股潺湲风雅的气派。在庄子的门匾上,提着一首诗:

锦袍骏马晓棚分

一点星驰百骑奔

夺得头筹须正过

无令绰拨入斜门

这是宋徽宗的亲笔。靖康大难后,宋徽宗父子被分成两路押解回金国。因为当时的主帅之一宗望喜爱茂德公主,在她刻意的逢迎和讨好之下,便准许宋徽宗一行随自己押解。路过净渊庄时,他举行马球比赛,要宋徽宗题诗。宋徽宗就写了这样一首。宗望很满意,当即下令将看守宋徽宗的金军替换成了赵氏的一位王子和驸马。这样,宋徽宗的日子才好过一些。随后不久,就传来赵德基应天登基的消息,此时,宗望觉得囚禁宋徽宗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又经不住茂德公主枕边的苦苦哀求,便要求宗翰放了宋徽宗一行。但是,宗翰无论如何也不答应。

那一次的宴会,金兀术曾经参与,只是他当时还没有那么高的官衔,算不得什么。这次宴会后,他便搜山捡海,凭借淮扬大屠杀,立下赫赫威名,一路升迁,直到今天的左丞相、都元帅,独揽金**政大权。

他细看宋徽宗那种有名的“瘦金体”书法,不能不承认,这个风流轻佻的皇帝,这手字,完全无可挑剔,完全该被列入书法大家的行列。他背负着双手,在净渊庄走来走去。谁也不知道,这里,其实是他的另一个私人的府邸,也算是大金的一个据点。是他从宗望手里继承下来的,拥有管辖权,但并不独有。

心里微微惆怅,宗望,自己的二哥,当时他对茂德公主的喜爱简直无以复加,如果他不是那么早死,也许,茂德还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他甚至有一次曾听宗望念叨,希望茂德替自己生一个儿子,那个儿子,也许会秉承母亲的姿色和南朝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文雅。

宗望如是想,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