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绮一僵,被她澄明目光直看进心底,更被她的话一针戮进痛处。
念卿心如明镜,移情并不是那么容易,何况曾经那样深受过,她不信燕绮办得到。
燕绮黯然而笑。
敏言、蕙殊甚至是他,都相信她移情别恋,唯一明白她的人,却是沈念卿。
“也许我还未能放下。”燕绮长长叹一口气,坦然承认,“但是这不重要,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现今我很知足,也终于得到一个全心待我,视我珍宝的男子……”她顿了一顿,低低说,“下个月,便是我与陈佑棠结婚的日子,原谅我不能邀请你来观礼。”
往日只听敏言和蕙殊说过,知道燕绮移情旁人,与她医院里一位外科大夫走在一处,做出红杏出墙之事,被晋铭得知之后,她也直认不讳。今日却是第一次听闻“陈佑棠”这名字。先是惊闻林薜二人早已离婚的消息,跟着却又是燕绮的婚讯……一日之间太多意外,令念卿不知该说什么,默然半晌,只得轻声道一声,“恭喜了。”
“谢谢。”燕绮一笑,“想必敏言跟你说了不少我和佑棠的事吧。”
念卿叹息,“她还小,你别为她孩子气的傻话生气。”
燕绮摇头苦笑,“若不是她,我不会真同佑棠走在一起。”
这话倒叫念卿一惊,“敏言?她做了什么?”
燕绮只是苦笑,似乎不知该从何说起,静了片刻才淡淡道,“我和佑棠原本不是那样的,他与我早在国外念书时就认识,从同窗好友到莫逆之交,他待我……就如同晋铭待你。”
念卿哑然明白过来,却听她又说,“那时晋铭总不有容乃大中,我心里烦闷也只能同他说说话,天天在一处工作,免不了情分亲近些。有天夜里我们工作到深夜才离开医院,我心绪极坏,叫他陪我喝酒,不想竟喝得酩酊大醉。他把我送回家里,我看着空荡荡的卧房,一时伤心失态大哭起来,他便抱着我,劝慰我……敏言恰在门外瞧见我们,她那里才十三岁,我以为她不懂,也没想过同她解释,谁想到她竟记恨在心,将这事告诉了晋铭。”
燕绮似乎想笑,唇角牵起,却只有浓浓涩意,“我满心惶恐,以为他会质问我,我相好了满腹的话同他解释,向他道歉……可他什么也没问,竟像全然不在乎,不在乎我是不是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我气急了,忍无可忍问他,我若有了旁人他会如何……你猜得到他说什么吗?”
念卿长叹,“他说愿意放你走,对么?”
燕绮一怔之下苦笑,“你们真是一对知己。”
念卿却笑不出来,忍不住有些恼了燕绮,更恼了薜晋铭。
这两个人分明都是冰雪聪明,偏偏遇在一起,都变得如此糊涂。
“于是你恨他凉薄,索性真与那个人在一起,他相信你红杏出墙,你就偏偏出墙给他看?”念卿脱口而出,声色俱是痛心,“燕绮,这样的蠢事,怎可能是你做出来的?”
燕绮笑,笑出声,也笑出泪。
“我自己也难以相信,这蠢事真是我做出来的……只是人若糊涂起来,又有干什么蠢事做不出?”她一面笑一面摇头,任由泪水纷纷落下,“可是你知道么,我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失去了一个我所深受的男子,却得到另一个深受我的男子。从前苦苦渴求而得不到的,现在都有了,佑棠待我,真正是如珠如宝……夫人,这是我和你的不同处,你和先生的鹣鲽情深,我固然羡慕,却永远办不到。因为我无法像你这样牺牲,我爱自己远胜过爱任何男子。若不能得到所爱之人,那么得到一个爱我之人,也是极好的。”
念卿怔怔看她。
心口忽紧忽缩,微微抽刺的感觉,意忘了是不是痛。
“燕绮,我也同样羡慕你。”
这话从任何人嘴里说出,都不会比从霍沈念卿口中说出,更令林燕绮震惊。
“为什么?”燕绮脱口问。
“因为你真正拥有完整的自己。”念卿微微地笑,眼里神色复杂得令人迷惘,却又澄明得令人忘我,“你和我确是不同的,你属于新的时代,而我仲享都是旧式人,我们的时代已过去了,往后一切都是新的。我不让霖霖在家做大小姐,而要她读书,要她学着像男子一样处身立世,便是希望她能成为你这样的人,能去做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日后必是你们这样的新女性,才可堂堂正正生存于世。”
“夫人……”燕绮失却言语,心中却是肃然起敬,对这个洞明世事而又坦然从容的女子,只有敬佩,除却敬佩便是感激,感激她所给予的尊重、谅解与鼓舞。
第十一章
「1999年3月茗谷废宅」
从废墟中修复重建,远比在空地上新建华厦高楼来得艰难。
单单是对照着一张图纸,重构茗谷的原貌,已花去一个星期的时间,却还有千头万绪的工作来不及展开。
启安伏在桌上堆积如山的图纸里,手边是从废墟原址测量回来的各种数据,半日看下来看得眼花缭乱。他叹一口气,抬眼看对面小圆桌后的艾默,她全神贯注几乎将脸都埋在资料中,认真模样看似兢兢业业的小学生,分外可爱。
外头阳光明媚,三四月交替的暮春时节,花好柳绿,空气中弥漫这个季节独有的甜美气息。
启安伸个懒腰站起来,走到艾默身后看她誊录抄写。
桌上厚厚的笔记本里,是她走遍当地图书馆和文史馆收罗来的资料,凡事与茗谷旧事有一鳞半爪的相关,她都详细记下,再对照分析,加以摘取。
这是一份无比耗神的工作。
汗珠凝在她秀气鼻尖,鬓发也被汗水贴在脸颊。
启安轻轻抽走她面前一页纸,她这才惊觉抬眸,停下手中的笔。
“资料缺失得太厉害,需要考据的东西还那么多,照我们两个人的效率不知几时才能真正动工。”他叹口气,“恐怕我们需要帮手才行。”
艾默闻言蹙眉,“着手重建当然需要帮手,但现在还在搜集资料,我们完全应付得来。”
“你不累么?”启安审视她脸色,“昨晚是不是又熬夜写稿了?”
“也没有怎么熬……”艾默支吾着转动手中的笔,却被他一手拽起来。
“别那么辛苦,休息一下。”他摇头笑,推开身后玻璃门,拉她到露台上,“看,阳光多好。”
光亮刺得艾默眯起眼,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暖将人包围。
不经意看见一只粉白蝴蝶从栏外飞来,悄然停在他肩头。
白的衬衣,粉的蝴蝶,都被阳光照得清清透透。
风从海滨吹来,撩人鬓发,拂动衣袂,整个人似乎一瞬间轻盈起来。
艾默正想提醒他别动,别惊走肩上的蝴蝶,他却侧首对她一笑,那只粉蝶悠然振翅而起,从他乌黑鬓角掠过,飘飘随风去了。
“启安。”艾默靠上露台阑干,笑着叹口气,“我们到底认识多久了?”
这莫名冒出的傻问题令启安微微一怔,旋即莞尔,“好像很久了。”
艾默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凝视对方,笑而不语。
原以为邂逅似曾相识的陌生人,是小说里最俗套的情节,却原来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艾默仰头嗅到风中花香,“这样好的下午,应该泡一壶红茶来慢慢喝。”
启安微笑,“最好是薰衣草风味。”
艾默弹个响指,“好主意,一份薰衣草,加一份菩提叶。”
看着她欣然转身回房间,翻出茶壶径自去泡茶,启安凝望她背影,双臂环胸,心中又浮起盘亘过无数次的问题——她是谁。
艾默,她说这个名字是从拉丁文里取来,amon,爱神的名字,象征着“爱”。
她说出来到这里的原因,说出她笔下的故事。
她说她要写出茗谷的往日真相,找出湮没在时光背后的秘密。
她说她会找到答案,还原真实的茗谷,还斯人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这些都不意外,都是他早早猜到的缘由。
然而当她拿出那本装帧精致,署名苏艾的书,当他以震撼心情,读完这本女子笔调的传奇小说,才知一切远不是这样简单。
如果书里悱恻往事都是真的,那么她知道的故事,远比他知道的还多。
如果说,字里行间深情都是一个后世女子的凭空假想——那些连他都茫然不知的隐秘,比他所知故事更久远的缘起,她又从何捏造得来?
数十年的岁月,生离死别,风流云散,还有谁会如此念念不忘?
印在书脊上的两个烫银字体,苏艾,是她在文字面具下的另一副容颜。
那么隐匿在艾默这名字之下的,又会是谁?
莫非——
启安下意识摇头,遣散那绝无可能的妄想。
人死不能复生,除非他自幼得知的一切都是谎言。
“茶好了,来帮我拿一下杯子。”艾默的语声从屋里传来。
启安收回思绪,见她托着茶壶走出来,长发束成马尾垂下一侧肩头,壶中薰衣草的香气沁人心脾。他笑着接过托盘里骨瓷郁金香杯子,摆在露台阳伞下的木桌上,细心将杯勺摆成相对角度。艾默浅浅笑着坐下,端茶轻啜,茶氛氤氲在眼睫眉梢,别是一番娴雅。
启安低低叹了一声。
艾默抬眼看来。
“这繁琐的工作,做起来远比预想枯燥,要不是有一个最好的搭档,真不知有多头疼。”他望着她,微微笑,毫不掩饰眼里的欣赏倾慕。
她是听惯异性赞美的,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迎上他温煦目光,总是颊热。
“怎么会枯燥?”艾默搁下茶杯,低头一笑,“能够做这件事,已经不知有多幸运。”
他深深凝视她,“那是因为你爱这个地方。”
艾默静了片刻,语声柔软,“难道你不爱?”
启安垂目想了一想,坦然说,“我对这宅子的感情,或许并没有你来得深。”
艾默挑了挑眉,以目光无声询问。
“我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是为偿还长辈一个心愿,这你是知道的。”启安缓缓说,“在遇到你之前,我对废宅的好奇多过尊重,兴趣甚于感情。但你不同,你真心爱这里的一砖一瓦,尊重这里的一草一木,就像热爱自己家园。”
艾默侧过脸,心口发紧,像有一个隐秘的伤口突然被碰触。
启安的目光紧密追逐她每一分神色的变化。
“我只是对这个故事太投入了。”艾默不动声色垂下目光,“我找这么多资料来看,也不全是为了帮你重建这宅子。这些资料里很可能有蛛丝马迹的线索,能帮我推断出那段故事的原貌。”她端起杯子,小茶勺轻搅,苦笑道,“第二本的初稿其实早就写到尾声,卡在最后却一直写不下去,你想想看这种滋味,就像喉咙里卡着鱼刺,有多痛苦。”
“我知道,有时候对着设计图,为一个窗户的细节也要冥思苦想几天几夜,恨不得去撞墙。”启安深有同感,却又困惑地皱起眉头,“但是你不同,写小说不需要像我们做建筑一样严谨,毕竟这不是历史小说,也不是人物传记,你完全有自由想象的空间,即使为故事重建一个结局,也不是不可以的。为什么非要耗尽心思去寻找真相?”
艾默一时哑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他的目光太亮,让她有一种想遁逃的感觉。
“每个人多少都有些解释不了的执着念头,我大概是钻在这个谜题里出不来了。”艾默搁下杯子,笑了一笑。他却凝视她,毫不放她回避的意思,放缓语声问,“第一本书里,茗谷男女主人相遇相爱的缘起,那些让人感动的细节,不也同样是你的想象和重构吗?”
艾默手里茶勺叮一声碰在瓷杯沿上。
“也只有女性作家才能这样细腻,我真佩服你想象出来的每个细节,竟像是亲眼见过,真正在这里发生过……”启安赞叹,“你把他们的相遇相知写得非常浪漫。”
“生活本身,原本就比小说更精彩。”艾默淡淡回答。
“小说可以很完美,生活却太残酷。”启安意味深长一叹,“小说里你可以安排他们做一对城堡里的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到永远,现实里茗谷的传说却那么血淋淋。”
艾默一窒,脱口道,“那不是真的。”
启安深深看她,“可是茗谷毁于一夜大火、豹子伤人、督军遇刺,这些都有据可查,是当年报章披露过的,你不也在文史馆看到了拍摄茗谷大火的老照片。”
“苏联档案不也言之凿凿记载着安娜斯塔西亚公主早就死了么?”艾默嘲讽地笑,“真相和谎言,都是人写的。”
启安笑起来,“你是说那部电影?英格兰鲍曼很美丽,结局也很梦幻,我喜欢那个结局。你的故事也可以像那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何必非要追究一个结论。”
这样轻慢的态度,这样无所谓的话语,从他口中说出,令艾默真正失望。
她搁了杯子站起身来,表情冷淡,“休息好了,我接着去干活。”
他看着她回到桌前,再度埋首于资料和图纸堆中,背影也透出倔强。
启安无声叹了口气。
试探、激将、旁敲侧击……各种法子都用过了,她就像一尊藏满秘密的琉璃瓶,幻异的光从里面流泻出来,明明已瞧见影影绰绰的藏宝,却无处下手,滴水不漏。
一切只因为,她不信任他。
露台外面浅棕的沙滩,细白浪花涌上又退下,启安缄默靠了椅背,心绪也随之起起落落,陷于淡淡寥寥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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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灯的橘黄光线将房间映得温暖安宁,艾默靠在床头,对着泛黄的旧日记本发呆。
翻到这里一连数页都是大片空白,泛黄的纸上只写一个日期,整页只有潦草的三五句话,字迹十分凌乱。艾默闭上眼,似能感觉到书写之人的悒郁无助心境——当那只纤瘦的手,深夜握笔,面对唯一可容她倾吐心事的小小本子,心中是否有千言万语如潮翻涌,笔下却是无尽艰涩,一字难描。
最后一页的日期定格在1926年的某一年。
纸上只有一句话,“没有你的信息,我仍在等待,等你回来。”
除此再没有多余字句,没有悲悲切切的倾诉,没有悱恻缠绵的相思,只有墨痕淡淡晕开在泛黄纸页,只有无穷惆怅泅漫于时光……那该是她最悲苦无助的日子吧。
一个个亲人好友接踵离去,日记本里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从出现到消失,胡梦蝶,方洛丽,顾青衣,最令人痛悼的子谦,最叫人怜惜的四莲……都走了,他们一个个都从她身边离去,徒留下空荡荡的茗谷在身后,留她独自守着幼女,朝朝暮暮,风刀霜剑,苦等那人归来。
明处是政局大乱,流言纷起,战事一触即发;暗处有毒蛇般的敌人,时刻等待将她一口吞噬。
如同她这半生,一次次走过的危局,总在风头浪尖,总是如履薄冰,稍有行差踏错,便落得粉身碎骨。昔日她是铮铮红颜,是一朵怒放的罂粟,谈笑直面生死,孤勇不惜蹈火;他却摘去她一身尖刺,用爱情磨去她的锋棱,将她变成一个隐忍坚强的女人,更变成一个柔韧仁慈的母亲,拼却薄弱之躯,守护在他征伐的终点。
纵是如此,看她留下的字里行间,仍是从容毅然。
要怎样的挚爱,才修得如此深沉情怀。
艾默泫然,只觉眼眶发热,悲从中来。
这样的深情眷恋,却被后世流言抹杀,再也没有人记得,没有人懂得。
家国家国,国不可一日有负,家却总被遗忘身后。
她有没有怨过,有没有悔过?
重病之中,垂危之际,子谦之死,四莲之伤……这样的时候,她有没有怨过那个千里之外的人,有没有想过,倘若这一生早在最初的路口掉头,又会是另一番泾渭分明的际遇?
她为他付出一生守候,而另一个人,又何尝不是为她痴痴耗去一生。
等待是无休止的磨难,亦是至死方休的坚持。
茗谷故园,尚且留有三生石上一段缱绻,可是另一个人呢,那倜傥翩翩佳公子,却将半生时光耗费在无望等待中,白茶花下一步之遥,只落得相思空寄。
偶现于字里行间的另一个名字,薛晋铭,一勾一画,无不将怅惘直渗到人心里去。
他们,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男子,如烈日如皓月,分明映照她生命的两面。
故园毁弃之后,那双俪影从此消失,而他呢,形只影单的四少,最后又去向了何处?
日记本里记载的往事,戛然中断在最扑朔迷离的时候。
后来的那些信,写了许多年,却从不曾寄出去的信,却已隔了整整一代人,隔了数十年时光……让她看不懂也猜不透,恰恰遗落了那一个血与火的时代,遗落了之间发生的故事。
仅仅只能从那五十多封信里知道,多年之后,霍沈念卿与她的女儿隐姓埋名生活在陪都重庆,在那个血火淬炼的时期,和亿万中国人一起投身抗日卫国之役。
日记本不能重现过往隐秘,那些信件却可以证明,当年大火中死去的绝不是传闻中的督军夫人,霍沈念卿并没有死,茗谷的男女主人只是一夜之间离开了这里,留下废墟和流言在身后,再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可是,言之凿凿的黑豹食人传闻,真的是空穴来风吗?
艾默翻动旧日记本,指尖从纸页缓缓拂过,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总觉得遗落了什么,且是极要紧的……那又是什么呢?反反复复看这本日记本已无数次了,却总觉得有个疑点被遗忘,有一个环节怎么也串不起来。
传闻中的豹子食人并非无稽之言,霍沈念卿的确曾在茗谷豢养过一只黑豹。
驯养猛兽为爱宠的女子,想来令人既惊愕又神往。
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她到底有多少重迷离面目。
艾默想得恍惚,一时神不守舍,眼前浮现那红衣胜火的婀娜身影,群袂铺展,丝缎闪动华美光泽。低伏在她脚下的黑色野兽,皮毛如墨,眸子幽幽发光……“黑豹,那只黑豹!”艾默蓦地从床头跃起,脑中灵光闪现,被遗忘的一环故事刹那间露出端倪。()
第十二章
「一九四零年十一月陪都重庆」
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