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阳光透过云层,淡淡洒在她柔和侧颜。
启安斜倚门廊,静静看她,她却凝望远方,并不知自己也成了他人眼里的风景。
废墟大门口左右都砌有观景假山和回廊,站在门口便可俯瞰整个海滨。
这里是原先的中庭花园,水池旁边原先有一株百年老榕,已经在当年大火烧毁,所幸门口的山茶花躲过了大火,至今年年岁岁盛开如旧。
庞大的别墅分主楼与副楼,三层主楼是按当年盛行的欧式设计,正面的剁斧罗马式大柱虽已坍塌大半,仍可依稀看出当年恢宏气魄,大火熏黑的墙壁仍保留着一些中西合璧的精巧细节。
“你看这段焦黑的木头,房子被烧毁之前,里面所有木材都很名贵,据说还有金丝楠木。”艾默领着启安步入破败凌乱的庭院,信口为他讲解废宅的设计典故,竟如数家珍,比导游还熟悉都多。启安问她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她只是笑,“我对这个地方感兴趣,找了些资科来看,也是热炒热卖。”
启安静听着她的讲述,踩过脚下瓦砾,神色有些恍惚。
他在主楼废墟的台外前停住脚步,俯下身来,细看半截断石上的苔痕,犹带焦黑的石面显露出四个模糊字痕“1922 ”。艾默也蹲下来,伸手抚过冰冷的刻痕,指尖沾了泥垢,沾上一些青苔的惨碧颜色。看着这数字,艾默喃喃说,“1922年建成的房子,1926年被烧毁,仅仅存在了四年。”
焦黑灼痕,深碧苔迹,无声述说着往事的惨烈与岁月的苍凉。
旷寂阴冷的天空下,时光仿佛倒流回了1926年的那个真相与谎言交织的冬天。
一方浅蓝色手帕递到艾默眼前一一这个牌子的手工手帕固然少见,如今还习惯用手帕的男人更加少见。艾默莞尔接过,将手上污迹揩了上去。
“全都烧毁了,什么也没留下。”启安叹口气站起来,望向满目荒芜的庭院,依稀还能分辨出昔日高大的喷泉,台阶两侧华美考究的雕花。三层高的主楼几乎坍塌殆尽,只剩底楼一片废墟,高大罗马柱断裂成几截,例在地上杂草丛中。
“走吧,趁雨停了,我们下山。”他低头一笑,伸手扶起艾默。
“时间还早,我想再看看里面。”艾默看向废墟,依然驻足原地。
“还早?”启安抬腕看表,眯起眼晴看向海天交接处,一轮斜阳正西沉。艾默这才发觉,时间竟在不经意中流逝得那样快,雨后冒出的太阳都快落山了。启安微微笑“再不下山,天要黑了,难道你想在这里露宿?”
艾默也笑,“这主意不错,说不定晚上会遇到美丽的幽灵。”
启安摊了摊手,“这么浪漫的事情不适合我,我宁愿在旅棺洗个热水澡,早早睡觉。”
艾默笑着耸肩,转身迈下台阶,小步跳过地上积水洼,“那么,就表这里说再见吧,我从这边走小路回旅棺了。祝你妹途愉快!”
她很于脆地朝他伸出手,等待握手道别。
启安却怔住,呆了一刻,有些不自在地开口, “这个,你知道附近落什么好旅馆吗?”
艾默诧异,“你不是跟导游说已经订好房了?”
“那是搪塞,我刚到,还没找地方住。”启安一面说,一面用脚尖无意识拨弄地上石子,流露出一个并不习惯撒谎的人不自知的小助作。
艾默注意到这个小动作,歪头看他,发现他耳根有些泛红。
女孩子敏感的内心很容易觉察出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点笑意泛起在艾默明媚眼晴里,眼前这个清朗温文的男子,当然是不会招人讨厌的。
“我住的旅馆不远,就在山下,带你去看?”
听见她这句话,启安如释重负,好多年没这么厚过脸皮,竟像是回到少年时的忐忑。
她领着他沿着一条曲折小路下山,来到海边一间宁静的家庭旅馆。
刚翻新过的两层欧式小楼,也是按从前的老房子改建的,砌着红砖外墙,有美丽的铁花阑干和长百叶窗,临海的房间都有半圆形小露台。
老板娘亲自来开了院里铁门,和艾默熟稔如老友。
艾默介绍身后的启安,说是路途中遇到的新朋友,老板娘并不诧异,态度和善,也不过于殷勤,让人觉得不是住店,而是访友一般亲切舒服。
老板娘领着他上楼,一面介绍说,这里本来也是过去的老房子,虽比不上那些别墅气派,经过自家买下翻新,也收拾得温馨别致,大多是回头客来住。
艾默笑道,“我每次来都是住这里。”
老板娘回头说,“她呀,一住就是十天半月,这都是第三次来了。”
这季节游客不多, 小旅馆里除了老板娘一家人自己住着,就只有他们两名客人。空余的五个房间里,两间在修整,一间背阴,一间窗外吵闹,只有艾默隔壁的房间最好。
老板娘推开房门,启安眼前不觉一亮。
原木色调的房间布置得筒约恬淡,床单洁白如新,木几上的土陶花瓶插了一束浅紫鹅黄的野花。铁花露台上搁着躺椅和小木桌,米色沙帘被风吹得鼓荡起来。
启安走上露台,看见栏杆下就是浅棕色的沙滩,雪白细浪缓缓拍打。
雨后海风清爽,夕阳正一点点沉入大海尽头。
“喜欢吧?”艾默靠在门上,手闲闲插在牛仔裤装里,笑容明净。
启安背靠栏杆,莞尔道,“何止喜欢,简直一见钟情。”
修长十指精灵翻飞堆笔记本键盘上。
“3 月21 日,阴雨,有风。下午匆匆抵达,第一印象竟是啼笑皆非。这里和我想象中的故园太不一样,并非废墟残破得有多厉害,而是流传下来的故事已经面目全非,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再不愿踏上这片故土。”
启安停下敲击键盘的手指,出神片刻,接着又敲,“旅游开发者已将这里变成了游览胜地,老宅的过往,成了他们编织兜售纪念品的嘘头。仅仅几十年,一切就这样淹没了,再没人知道真相一一真的无人记得吗?”
他停下来想了想,唇边浮起笑意,又飞快地敲下,“至少那个女孩令我觉得欣慰,不管她知道多少,最起码,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尊重。这个女孩非常有趣,她对老宅的兴趣和了解程度令我诧异,想不到至今还有人惦念着这座废宅。”
想再敲些什么,似乎却又无话,启安出了会儿神,合上电脑。
夜风从露台吹进来,撩人深思。
沉闷的砰砰声却突然从隔壁传来,在静夜里一下接一下敲打,像有人要拆房子。
启安从沙发中起身,走到隔墙边听了一会儿,老式房子的隔音不怎么好,隐约听到艾默说话的声音,间杂着继续的敲打声。启安开门出去,见隔壁房门开着,老板娘手棒着工具箱站在屋里,里头砰砰声不绝,却不见艾默身影。
“需要我帮忙吗?”启安敲了敲门。
“哎,你来得正好。”老板娘随手把工具箱往启安手中一放,冲屋里说,“别折腾了,你先出来,这种事还要男人才行!”
“马上修好了!”
艾默话音从卫生间传出,紧跟着“乓”一声响,水啧出的声音伴随她的尖叫一同响起。
启安放下工具箱冲向卫生间,正迎上狼狈冲出来的艾默。
她一手拿着尖嘴钳,睡衣和头发都湿透,赤脚穿着拖鞋。
看见启安,艾默吓一跳,手忙脚乱的理了理凌乱湿发,“我在修水龙头……”
这个自然不用她解说,谁都看得出卫生间里已经水患成灾。
启安接过她手里尖嘴钳,鞋也没脱就冲进水里。
水声继续哗哗,没一会儿,听见里面喊,“换把大一点的钳子!”
艾默和老板娘在工具箱里一顿乱翻,抓起一把冲进去,“给!”
“不行,再大一点的。”
“那,这个!”
“太大了!”
水从里面漫进房间,老板娘奔下楼去找拖把。
两分钟过去、五分钟过去、六分钟… … “好了!”启安终于宣告水灾结束,一头汗的走出来,却见艾默踮起脚站在一屋子水里,水中漂浮着她的拖鞋,和工具箱里掉出来的电线。
两个人都是狼狈不堪,头发衣服湿成一团,谁也不比谁好看多少。
四目相对,艾默首先笑出声来。
启安也忍俊不禁,“你修水管为什么要捶墙?”
艾默很无辜,“不是啊,我想把漏水的地方堵住,但是怎么敲都压不紧。”
第一次听见有人用堵的办法治漏水,启安只好说,“这个,能自己动手还是精神可嘉的。”
艾默尴尬地笑,“工人刚好休息,老板娘也不会修,只好自己来了。”
“其实我也第一次修水管。”启安失笑,“看来很有做水电工的资质。”
老板娘扛着拖把回来,一看这两个湿漉漉的人还站在这里闲脚,立刻不客气嚷道,“还不去换衣服,这什么天气,你们两个都不怕冷吗?”
经她这一提醒,艾默啊啾一个喷嚏,启安也才觉察到冷,再看艾默鼻尖已冻得发红。
两人各自回房换好了干净衣服,老板娘也利落地将房间收拾整齐。
艾默套上厚睡衣,抽抽鼻子,翻出感冒药片吞下。看着手里药盒,却迟疑地想,要不要给对面送过去… … 正想着,房门却被敲响。
开门一看,正是启安,手里拿着和她一模一样的感冒药盒。
两人怔了怔,心照不宣笑起来。
穿着粉红Hallo Kitty睡衣的艾默,顶着感冒泛红的鼻尖,头发湿漉漉披着,全然不见了初遇时的清冷矜持,娇憨神情跟如睡衣上Hallo Kitty倒有几分相似。启安猛然回过神来,觉察自己一直不礼貌地盯着她看,忙移开目光,转头装作打量房间布置。
艾默的房间格局和他那间一样,只是多了一部藤编书架。
“你房里还有书架,老板娘真偏心。”启安对那书架垂涏不已。
“这是老板娘自家杂物,因为没人看,顺便就摆在这房里。”艾默将启安让进屋,领他看那古香古色的藤编书架,“我一来就看中这房间,就是因为这书架。”架上书本也都有些年头,有大部头的古典小说,也有旧式译本小说。
有一本《 茶花女》 被抽出来搁在旁边茶几上,似乎艾默正在读。
启安信手拿起这本书,却见书下压着一册封面泛黄的本子,边沿典雅花纹已经褪色,仍显出别样的精致,式样令人一眼认出是从前的东西。
启安目光被牢牢吸引,不由自主伸出手… …
“这个不能看!”
艾默飞快将本子抢在手里,神色微变,似乎被人动了什么珍宝。
启安忙道歉,“对不起,我以为是一本旧书。”
艾默连连摇头。
“女孩子的私密神圣不可侵犯。”启安笑着举起双手,做出投降姿势,开了个驱散尴尬的小玩笑。艾默却下意识点了点头,看上去对这本日记的珍重异乎寻常。
这本册子已明显陈旧泛黄,不会是她自己的日记本,那又是什么这样珍贵?
启安细看她的表情,不禁被勾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无意间目光瞟到桌上散乱的一叠稿纸,写满密密文字,这次启安还没有开口,艾默已飞快闪身挡在桌前,不让他看见稿纸上的内容。
启安试着探问,“你写东西?”
她将那个本子搁下,仿佛轻描淡写的样子,“没什么,随便写写。”
启安半开玩笑地说,“你不会是作家吧?”
艾默忍不住白他一大眼,“现在人人都是作家,只要会写字的都能自称作家。”
“作家有这么泛滥吗?”启安失笑。
“比作家更泛滥的是美女作家,但凡五官整齐,就能挂上个名号。”艾默眨眼笑,“还有人不算作家,但能作假,东家抄抄西家粘粘,也可以著书立说,大红大紫。”
启安久未在国内生活,听得瞠目不已。
“所以呢,千万别叫我作家。”艾默将手作出告饶姿态,引得启安几于笑呛。
“那我可以拜读大作吗?”启安诚恳地问。
“大作没有,小作也没有。”艾默摊手,“我胡乱写着玩,没什么可看的。”
明知她在敷衍,启安仍不屈不挠,“那么,修好水管总可以小小奖励一下?”
艾默眉毛一挑,“什么奖励?”
“只拜读一小篇,随便什么内容。”启安的好奇心从未这样强烈的被勾起。
“如果我写的是 色 情 小说呢?”艾默歪着头看他。
启安大笑,作出迫不及待的表情,“求之不得。”
艾默回之以白眼,二话不说打开门,“明天带你品尝本地小吃,算是奖励,现在逐客!”
赶走启安,艾默重新坐回桌前,盯着之前写下的段落,思路却已经中断。
看着一行行字,越看越觉得不对,心里隐隐烦躁起来。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艾默啪一声将笔扔下,仰后倒在床上,拿枕头盖住脸。
“为什么日记恰好在这里中断,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喃喃自语,苦恼地敲着额角,“是什么让传言演变成这样,前后相隔的二十几年,怎么会是一片空白!”
海风吹动露台上风铃,发出清脆声响,天色已经黑尽了。
艾默起身走到落地百叶窗前,倚在窗边,点燃一支烟。
衣风吹散烟零,燎绕纷飞,恰如思绪散落在亘古不变的夜空下。
艾默定定望着露台外的夜色出神,直至一支烟燃完。
她躺回床上,拧亮床头台灯,打开那本陈旧泛黄的册子,再一次聚精会神从头读起。
发黄的印花纸页上,似于仍能嗅到若隐若现的茶花香气。
她的指尖缓缓摩挲过一行行模糊文字,看那纤秀飞扬的字迹,在指尖下流动,仿佛自久远沉睡的时光中活了过来。
夜色渐深,只有海浪拍岸边的声音从露台下传来。
墙上,挂钟指针一格格划过。
灯下,一行行,一字字,时间无声流过。
岁月似水倒流,静静流淌在梦里,流淌在那个衣香鬓影的年代……
第四章
「 一九二零年十一月陪都重庆」
空袭的警报才刚解除,习以为常的仆人们便又如常回到各自位置忙碌,天空中远去的日本飞机还依稀可见,并没有人对那蚁蝇似的小黑点多投去一眼。
厨娘急急奔进厨房,担心灶上炖的汤有没有煮干;楼上刻意里的窗户才擦一半,胖墩墩的罗妈提起水桶抺布,又回到窗前,仔抽将那玻璃擦得光可鉴人。
书桌上方的玻璃够不着,罗妈努力踮起脚尖,不留神碰掉了桌边一本册子。册子跌落地板,一帧照片跌出来。罗妈忘了手上有水,忙俯身去捡。
“别碰照片!”夫人的声音骤然在门外响起。
裹在黑色旗袍里的清瘦身影快步抢进来,不顾一切夺下罗妈手中那帧照片,一时立足不稳,竟跌跪在地板上。罗妈吓住了,呆呆看她跪在地上,将那照片捧在手里,小心翼翼抹去沾上的水渍。罗妈一叠声地赔罪,从她肩头惶恐地望去,依稀瞧见照片上是夫人与一名戎装男子的合影,膝上似乎还抱着个小娃娃。
幸好照片只有边沿沾了丁点儿水渍,夫人如释重负。
罗妈忙搀扶她起来,满手粗茧的手扶了她胳膊,全不敢用劲——她委实太瘦了,穿了夹棉厚旗袍,腰身仍然像那园子里的梅枝,纤瘦得连风也能吹折。照片上应是她,年轻时的模样,如今看来竟没太多改变,哪里像是有了十七岁女儿的妇人。
下人们都喜欢这位温柔沉静的女主人,虽说如平素鲜少有笑容,话也很少,待人却很是和善。罗妈在这里做了大半年的差事,也不太清楚主人家的来历,只知她是孀居的一个人,带着女儿和亲眷从远处来重庆避战乱。
底下人也不是没有暗自猜过,看如母女举止言谈,与往来亲戚的气派,不是寻常富贵人家可比的。但她衣饰简素,从不交际应酬,除了亲眷之间,几乎不与任何人往来。
罗妈见那本封皮精美,压满花纹的册子还在地上,忙捡起来拿袖子抹了又抹,双手递给夫人,口中仍是不住赔罪。夫人对那册子倒不大在意,信手接过放在一旁,只将照片仔细收在床头檀衣小匣子里。
楼下传来汽车驶入的声音。
夫人侧耳听那刹车声,“今天不是没派车去接小姐么?”
罗妈一怔,“是啊,车子在后头停着呢,小姐一早说要与同学去募捐,叫不用接她的。”
夫人走到窗口,倚窗朝下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