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那个男人,真的会回来找她。
但我又隐隐地那么期望着,或许,也会有奇迹。
“家明,如果你是谢道年,你会怎么做?”
顾家明揉了揉我的头,他自己剃了一个光头,老是嫉妒我的长发,“那你是麦琪吗?”
是啊,我是麦琪吗?不,我不是她。否则,我怎么会遇见顾家明。
备注:顾家明与苏紫的故事详见《开到茶靡花事了》。澄清一下,我并非是在为另一篇文做广告,只是情节需要,我需要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麦琪和谢道年这么长达若干年的纠葛。很多亲不喜欢麦琪的性格,觉得她年轻的时候一腔蠢血,成熟以后对付文杰不够好,其实一切都有来路。有时候,我们见着那些火树银花,熠熠生光的女子,总会心怀羡慕“他们穿开司米毛衣,脚下是名牌平底鞋,最厌恶高跟鞋。拎名贵手袋,房子大得能骑脚踏车。蜜色皮肤,牙尖嘴利,不肯饶人,听的歌是老歌,最常引用拜伦的诗:“多年以后如果相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但却不知道这样火树银花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爱恨离愁,刻骨铭心。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们天生残缺,尘埃落定也好,垂死希冀也罢,没有人会一开始就如此可怖,即使是李莫愁。从这一点上,我欣赏麦琪的勇气和坚持。我不知那些敢爱敢恨的女子们还能有几分这样的坚持?
番外四你既无心我便休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
拘留所的条件比城东监狱要差一些,比如说要忍受十来个人一起挤在这样一个大通铺的屋子里。
我不想说话。可能是外面的人打了招呼,没有人来打理我,或者说试图找茬。一直蹲在门口的男子嘴里叼着一根烟屁股,时不时拿眼角瞥我几眼,我想这应该是老黑的人。他想干什么呢?保护我?监视我?
我没有看他,躺在硬邦邦的床上,假若这也能算作床的话。我的视线一直望着天窗外的天,看着它亮,然后熄灭。因为注视得太久,以致我能清晰地判断出远处的射灯以五分钟的频率路过这天窗一次。
这里是拘留所,关着所谓的各色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抢劫的,强奸的,还有故意伤人的。
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说话的能力,是的。无话可说。无事可做。
但又不敢闭上眼睛,因为一闭上眼睛,我就会看见她的脸,然后就是刺目的红,刺得我眉尖一跳,放佛有人拿着锥子死命地砸着我的脑勺。
是的,我丧失了睡眠的能力。假若睁着双眼也能睡着的话。
我还是会想起他,即使在看着那片狭窄的天际时,我还是能看见那一缕红,刺目得像天边的一朵火烧云。
很早之前,我就见过那个男人。
知道现在我依旧不明白,她要的到底是什么?
她跪在我的面前,哭着对我说要跟他在一起。
多奇怪,那一刻,我竟然答应了她。女人的心思,她想要的,跟你给她的,原来是天差地别。
可是,我又很想笑,这就是她选的男人么?这就是她放弃一切跪着哭着也要在一起的男人么?
“大哥,大哥,我求你了。全是她勾引我的,跟我没有关系,真的…”他拉住我的裤脚,嘴里反复念叨的竟是这样的字眼。
我是应该笑的,克为什么现在想来,心还是觉得痛得无以复加?
她的眼神,就是那一刻,突然变得空洞,冷冽,带着生无可恋的决绝。
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草木本无心。
她该是恨的吧?为什么,我宁愿她恨的人是我,可连恨,她也不愿意给我给吧?
关于感情,我想我远没有他们决绝。谢道年,梁荷书,甚至麦嘉,他们都比我狠,比我绝,所以我才会想不明白,才会到了今天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成为今天的局面。
我记得她对我说,她要的不过是现实安稳,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居家过日子的男人。其实,这么多年,她都看不明白,我要的也不过如此。
我总是会想,所谓的现实烟火,不过就是那几年最平顺的日子吧?可人心啊,放佛生来就不懂得满足,还是我们的身体里都住着一头饕餮的怪兽?
我渐渐有些明白谢道年的选择。
他终究还是怕的,所以才迟迟不敢踏出那一步。人要有多大的毅力才能在诱惑面前巍然不动?而人要有多怯懦才能如此举棋不定,兜转反侧?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还是会想。倘若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呢?会不会也会跟我们一样,跟俗世的夫妻一般,缝隙渐生,终于形态陌路?
当然,不爱就无伤,谁说KTV那些歌唱的又不是真理呢?
可是,这都不是真的谢道年。
“大哥,给根烟抽抽吧?”旁边一个小子突然蹭了过来,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有些不耐烦地推开他,不想搭理。
可这个小子却悄声在我耳边说,“以为姓谢德先生托我给你捎句话。”
我腾地一下坐了起来,看了看周围,那个大个子往这边看了一眼,又把眼光移向了别处,我大声地嚷了一句,“你他妈少烦我!”
那小子又凑近了几步,低声说,“事情已经妥了,明天就可以出去了,但要防着黑子使诈,大哥你今夜要留点神。”
我不耐烦地扔了一根烟给他,大声地说,“给老子滚远点!”说话的时候我拍了拍手,算是知道。
那小子叼着烟离开了,得意洋洋地跺开了,蹲在门口吞云吐雾起来。
我呼出一口长气,又躺了下去。
终究还是他,终究只有他。
我不知道我现在嘴角牵扯出的那道幅度,到底意味着苦还是笑,又或者是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吧?
道年啊道年。
我好像很少叫他大哥,除了小时候。
小时候的他还不是现在这样的。
那个时候,他虽然冷清,傲气,克还是会笑,会打架,甚至还会骂人。他还是会容忍他身后跟着我跟何思嘉这样的小尾巴。后来,我们这两条尾巴,一个成了他的妻子,一个成了他的兄弟。而现在,这两条尾巴,一个成了抛弃他的前妻,一个成了只会拖他后退的负累。所以现在的谢道年,不是人,是神。只有神才会像他只要,不怨不悲,无爱无求。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重话,可我真宁愿他一拳打过来,对我说:“袁三,你真他妈是个瘪三,瞧你做的这些混账事儿!”我真宁愿他在当初就跟我撕破脸,对我说,“袁三,你不仁我不义,以后咱们再也不是兄弟。”我真宁愿他在我破产的时候对我不闻不问,然后对我说,“袁三,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
不,他从来没有说过。他非要在我们面前做一个完人,以德报怨,还有做出一副无念无求的模样。
现在的谢道年,是个妖怪,是个我恨不能敲醒他,砸醒他,然后恨不得在他面前自裁的妖怪。
就是这个妖怪,我认识了三十多年的妖怪,呵,偏偏要把自己搭进去,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救我这个废人,这个只会闯祸的废物。
天一下就黑了,那天边的红烧云终于隐匿不见了。
我试图闭上眼睛,暗暗在心里说。
姓谢德妖怪,你可一定要幸福啊!
我想,明天醒来以后,我应该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了。
后记之给麦太的情书
我永远记得见到麦太的第一眼。她穿着chanel的无袖裙装,戴DdOR的宽边墨镜,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已经熠熠发光。
那应该是四年前,那时候,她还不叫麦太太,不妨碍称呼她为MdSS麦。
MdSS麦是我的朋友,亦是我的上司。
如何形容她呢?
总是让人不自觉地联想《欲望都市》或是《粉红丛林》。她真像亦舒笔下的都会女子,“她们穿开司米毛衣,脚下是名牌平底鞋,最厌恶高跟鞋。拎名贵手袋,房子大得能骑脚踏车。蜜色皮肤,牙尖嘴利,不肯饶人,听的歌是老歌,最常引用拜伦的诗:‘多年以后如果相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
MdSS麦从来不讳言自己对男性生物的歧视与偏见,她常常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身边那些年轻女孩子为了爱情前仆后继,然后发出一声“傻女”的叹息。
另一女同事为了选择面包还是爱情所苦恼,前者是疯狂追求的老板,后者则是相念N年却一直不文一名的现男友,她忽左忽右,旁人看着也觉得累。跟MdSS麦提起,她也只是一边拿出粉饼盒修饰自己早已无懈可击的妆容,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做女人总要自己争气,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到头来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
朋友失恋,酒醉之后哭得呼天抢地,痛诉前男友始乱终弃,甚至将对方的隐私与不堪一一道破,旁人均附和点头,唯有她,坐在一旁,冷静犹如洞若观火:“分手便分手了,谁对谁错一笔勾销,明早醒来,前尘往事不期望你忘掉,但紧要做到绝口不提。别失礼人前,对比人尊重,也是对自己尊重。”
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所谓的绝口不提,绝对是种高贵的人格。然而并非人人都是聪明人。
我这样说来,你们是否以为MdSS麦是情感教母,自己修炼成金刚不坏之身,得以教化旁人?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MdSS麦,一个人住在城南的公寓里,不允许男性朋友进入,家里有一只叫小妖的猫是她的最爱,其他的事情已经激不起她的悲喜。她的眉眼间有着过眼云烟的淡定,她的内心自成岛屿寂然不动,有一种自觉自控的气场。这样的女人,改善修炼成精了吧?
后来渐渐熟了,才得以拼凑出前世今生的脉络。
“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男人。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得了病,可能会死,也可能会瘫痪,没有未来。”
“有一次,我曾经一个星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我真以为他死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医院,刚做完换肾手术。”
“他的病时好时坏,虽然看上去与旁人无异,但他一直拒绝我。他说他怕辜负我。”
我望着她看不出年龄的脸,情不自禁地发问:“那现在呢?”她别有深意地一笑,然后微微别过脸,略过不提。
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被她三言两语地带过,但再迟钝,也听得出她的怅然。原来,爱而求不得竟是如此凄惘的一件事。
再后来,MdSS麦离开了公司,我与她的联络便少了。江湖之间少了MdSS麦,很快又有别的MdSS代替,一样的风生水起,可是MdSS麦,只有一个,那么人淡如菊,眉目清扬的女子,只有一个。
后来,我才见着故事中的男主角。
她在他面前,犹如情窦初开的青艾少女,欢喜与幸福溢于言表,全然不似往常那冷心冷面的模样。
从始至终,他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心,生怕一不小心放了手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原来,爱情也是要讲对手的。
如今,MdSS麦终于修成正果,成了名副其实的麦太,30岁之后,她终于成为一个内敛和矜持的女人,是一种白色香花的缱绻。这样的静水深流,的确无法想象她从前的样子。被一系列坡坎经营过后,有了智慧,亦有了隽永的美丽,曾经的炫目玫瑰,在岁月里沉淀成一抹缱绻的白,一抹历练的灰。
后记之麦太,你好
从麦琪离开到现在,我见过她三次。
我叫苏紫,在麦琪的故事里,我只是一个旁白,一个忠实的听众,又或者只是一双沉默的耳朵。
她辞职的那一天,我突然觉得很难受。我对她说,真想朝梦醒,就垂垂暮年,终于不用唱戏给人看。一米阳光,一尺书桌,一床软榻,名正言顺地唱自己心仪的曲名。虞美人也罢,水调歌头也好,荒腔走板,总好过鸭子上架。人多奇怪,稍有困倦疲意,心就怯了。一怯到底,把头埋进沙堆,舍不得看外面的刀光剑影,蝼蚁竟血。
她只是淡然地对我笑笑,没有答案。不知道她是因为累了,还是真的盲着眼数春秋。
再后来,我们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我知道她依然是一个人,又或者旁边还有这别人,但都不重要了。她有时候会打电话来,十句有八句里都是那只叫小妖的猫,想来那个男人她真的不想再等了,我宁愿是这样,但又觉得应该不只是那样。
2008年5月12日。滨城沦为一伤城。
我从灾区采访回来的路上,恰巧路过她的公寓楼下。我给她打电话,原以为在那密密麻麻的帐篷里能搜索到她的身影,可她在电话里说,“你走到小区里来,往上看。”
我从未去过她的公寓,可是一抬头,漆黑的一片里只有一扇窗户里亮着一盏孤灯。这个女人,连死亡都不怕了,还能怕什么呢?
然后我在窗户的投影里看见了另外iyig身影,终于我挂掉了电话,折身而去。再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了吧?即使是死亡。
这座城市,似乎在改编着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变。生活依旧在继续,而麦琪,我,还有我们中的其他人,就在这座不大的城市里,穿梭着,各自忙碌着各自的忙碌,擦身,然后陌路。
我明白,她依旧独立,自持,冷静。而至于那个人,到底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再后来,便是最近的一次见面了。
她突然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告诉我她正在产房,一边生着孩子,一边拿手机给我发短信,“官方消息,女孩,6斤二两,母女健康。”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修炼成精,得道升仙,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生孩子,然后再淡淡地告诉你,母女平安。你有再多的疑问都只能生生地逼回去。
去医院看她的时候,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请来的看护个刚出去了。孩子躺在旁边的小床上,安静地睡着,新鲜的婴儿,脸上还有皱纹和脱皮,可是眉目清晰,跟她的母亲一脉相承。
我没有看见她的父亲,但也没有多问。
虽然可以臆想出若干种结局。
“辛苦吗?”
她摇了摇头。
“以后打算做什么?”
“带孩子,当移动奶瓶。”
然后我俩相视而笑。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提过那个男人的名字。
护士走了进来,催促着她跟孩子要量体温了,我告辞,临走的时候我看着她小心翼翼抱着孩子的样子,真好,真的,很好。
女孩,女人,母亲,我们的一生不都是这样的么?
在绚烂的玫瑰,也会成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