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张地图给所有人发了一份,大家立即上路,我和黄小桃来到琴海东路的一栋老旧写字楼前,在此待命,无线电里,其它几队陆续赶到指定地点。
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黑衣人从那栋建筑里走出来,我笑道:“咱们可能中大奖了!”
黄小桃道:“你的运气真不是盖的。”说完抓起无线电说:“我们这边发现疑似目标成员的人。”
梁警官回应:“先不要动,我让该区的警察过来支援你们。”
我们等待了一会儿,无线电响了,警察已经赶来了,向黄小桃询问详细地址,这时我听见无线电里有一阵杂电,刚刚我也发现了,但没有太在意。
两次都出现,这就太可疑了!
我一把按住对讲机,叫道:“电台可能被人监听了,用手机联络。”
就在这时,倒车镜里出现一辆横冲直撞的卡车,沿途不断把路边停靠的轿车撞开,它的速度很快,就像一头发狂的犀牛,路边行人纷纷尖叫着逃进商店里。
卡车里面坐着一个画着小丑妆的侏儒,正在咧嘴狂笑。
我心头掠过一阵寒意,我无比确信那人就是小丑,他的出现像上次一样,让所有人猝手不及。
“快开车!快开车!”黄小桃发动汽车,可是车子刚离开停车区,卡车就已经冲过来,不遗余力地撞向我们。安全气囊弹了出来,接住了我的脸,我感觉自己像坐在一个满是碎片的滚筒洗衣机里,一阵天旋地转,最后整辆车翻了过来。
我的头脑一阵昏胀,仿佛有无数马蜂在里面乱飞,眼睛的视线晃成一片,怎么也无法聚焦。
好不容易恢复了视线,我看见黄小桃被安全带绑在座位上,垂着脑袋,已经晕迷过去,额头被碎片划破了。宋星辰趴在后座上,他也受了伤,艰难地喊道:“小少爷!”
这时我身侧的车门被人粗暴地拽开,穿着破烂马戏团服装的小丑呼的一下把大脑袋伸进来,他的脸画得一片苍白,眼睛周围涂得很好,咧开一嘴黄牙笑道:“哇偶,惊不惊喜?”
他一伸手,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手上,我一阵惊慌,可是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根本无法发动冥王之瞳。小丑一刀割断了我的安全带,揪着我的衣领把我强行拖出来。他身后站着一帮人,都穿着破烂的马戏团服装,戴着古怪的唐老鸭,米老鼠,蓝精灵,海绵宝宝等面具,手里拿着冲锋枪,举起冲锋枪怪叫着欢呼。
不远处停着那辆卡车,车厢打开了,这些人应该是从车厢里钻出来的。小丑看着矮小,力气却出奇的大,他把我拽了起来,用匕首指着我的眼睛威胁道:“你敢对我用那一招,我就变魔术让你的眼睛变成樱桃。老骨头叫我活捉你,不过瞎了一双眼大概不要紧,哈哈哈哈!”他把我推开,我摇摇晃晃地撞上他的一名手下,那人把我按住,然后另外一名手下拿过来一件类似背心的东西准备给我套上……
第七百一零章血鹦鹉VS小丑
我注意到背心上面有接收器和电路,似乎装了炸弹,这应该是他打算用来控制我的东西。
就在这时,一个曼妙的身影落在这帮人身后的车上,血鹦鹉穿着和昨晚一样的乳胶紧身衣,戴着只露出眼睛的面罩,手里抄着一只飞标。
她一扬手,飞标嗖一声飞过来,钉在抓住我的那人脑袋上,那人脸上的唐老鸭面具立即裂开,露出一张化了妆的鬼脸。
那人软软地倒下,旁边的手下准备过来抓我,我对着他的眼睛使用了冥王之瞳,吓得他一声惨叫,连忙后退。
“臭女人!气死宝宝了,宝宝有小脾气了,杀了她。”小丑夸张的在原地蹦来蹦去,众人一起转身射击,血鹦鹉身手矫健地跳到一排汽车后面,她刚刚落足的那辆车瞬间被扫成马蜂窝。
小丑狂笑着一路扫过去,路边的橱窗依次爆裂。
紧接着几个烟雾弹从血鹦鹉藏身的汽车下来滚到他们脚边,烟雾瞬间吞噬了整条街道,小丑懊恼地把枪扔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引爆器似的东西。
“快跑!”血鹦鹉大喊。
我立即明白小丑要做什么,赶紧朝一旁扑倒,小丑竟然把装有爆炸物的背心引爆了,以此来杀掉我,拿着背心的手下自然粉身碎骨,血浆和碎肉溅得到处都是。
这种疯狂的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我被爆炸的余波波及,震得耳朵嗡嗡作响,这时血鹦鹉跑到我旁边,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她拽着我迅速逃跑。
我昏沉沉地被血鹦鹉拽着跑,一直跑到街道转角处,我用力挥开血鹦鹉的手,说道:“我要去救小桃!”
“他的目标不是她!”
回头一看,小丑等人果然正冲进封天集团所在的那栋大楼,并没有去管黄小桃和宋星辰。我松了口气,可是我并不打算跟血鹦鹉走,我知道组织有什么修罗血祭,她抓我的目的,自然和小丑一样。我准备对血鹦鹉用一次冥王之瞳,就在我转身的瞬间,她突然把脸凑了过来,在我嘴唇上深深地吻了一下。
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她的口红里好像掺了什么迷药,我尝到一点,立即感觉神智不清,整个人像梦游一样,周围的一切画面和声音都变得很遥远。
血鹦鹉笑着拍拍我的脸颊,道:“这下老实了吧?”然后脱掉我的外套披在自己身上,拉着我的手走。
我就像喝醉了一样被她带着走,不知走了多少个路口,然后进了一栋建筑,来到一间公寓里,我恍恍惚惚地说:“去找小桃……”
“你还真是爱她啊,中了本大人特制的忘忧散还在惦记她。”血鹦鹉的声音忽远忽近,她伸出一只手按在我的额头上,用力一推:“睡吧!”
我向后一倒,一张大床接住了我的身体,然后便不省人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被子里,衣服被脱-光了,不过内裤还穿着,我身上的伤被清理过,都是一些擦伤,身体好像也被擦洗过。
窗外已经是一片万家灯火的夜色,我走到门边,发现门上用金属条加固,从外面锁了起来。
我立即想起此前发生的事情,我被血鹦鹉绑架了!
墙上挂着一身崭新的衣服,是一身名贵的西装,胸前插着一只纸鹤。我把纸鹤取出来,展开,上面写着一行隽秀的字:“我晚一点来看你。”没有落款,只有一个浓艳的吻痕。
“混蛋!”我骂了一声,把纸鹤攥成一团,这次行动太失败了,才出虎口又入狼穴,黄小桃他们现在一定在各处找我,我必须想办法离开。
门打不开,这里是二十几层,窗户也被焊死了,就算我能打开也不可能飞出去。
屋里的摆设相当有品味,感觉不像是临时租借的地方,而是住了很久的屋子。一旁有一个卫生间,我进去发现自己原来那身衣服扔在地上,这身衣服已经又破又烂,沾满灰尘和血迹,已经不能穿了。我迅速地掏了一下,手机果然被拿走了,但我平时带在身上的听骨木、海草灰、苏合香丸等物倒还在。我把手伸进衣服里,在一个隐蔽的兜里摸出一粒放在塑料袋里的药丸,我一阵庆幸。
我把药丸吞下去,就着自来水灌了一大口!
药效很快就发挥作用了,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颗药丸将是我唯一的希望,但它的效果只能支撑三个小时,所以我必须尽快逃离。
我简单地洗了个澡,换上那身衣服,在屋里坐着,呆呆地望着窗外五光十色的夜景。大约一个小时后,门开了,血鹦鹉走了进来,她打扮得就像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姐姐,穿着一身连衣裙,酥胸半露,腰肢纤细,身上散发出一股茉莉味的香气,一头长发简单地扎在脑后,脸上化着不易察觉的淡妆,望着她那张既天真又妖媚的脸,你永远猜不到她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十八岁。“你挺老实的嘛,饿了吗?”
“有点!”我答道。
血鹦鹉把一个便当盒交给我,打开来,里面是一份丰盛的便当,还有一个勺子,大概是怕给我筷子会变成武器。
我望着它出神,血鹦鹉坐在我旁边,凑过来笑道:“怀疑我下毒?”
她拿起勺子吃了一口,然后舀了第二勺饭递到我嘴边,笑盈盈地说:“张嘴!”
天下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了她充满媚惑的微笑,我却并没有就范,而是从她手里拿过勺子,一勺一勺吃了起来。
饭吃到一半,我问道:“为什么要绑架我?”
“绑架你?我明明是在保护你,你自己都不知道这一次有多大风险,和组织去抢VIP?把脑袋伸进绞肉机都比这安全。”血鹦鹉娇嗔了一声。
“那真是谢谢你了!”我嘲讽道。
血鹦鹉抱着双手打量我:“你应该调查过我,知道我的风格。”
“是,我确实看过你犯下的案子,杀男人,变着花样杀男人。”
她妖媚一笑:“那是因为他们都该死,所以你知道,我对男人的标准一向是很严苛的,能入本大人法眼的男人,可是凤毛麟角哦!”说着,她的一只手从背后环过来,搂住我的腰。
我一把抓住这只不老实的手:“我没功夫陪你玩这种游戏,VIP究竟是谁?”
血鹦鹉凑过来,长长的睫毛几乎要碰到我,她笑道:“想知道吗?那我有什么好处?”
我针锋相对地道:“血鹦鹉,你想要什么?”“我想要你!”她吐气如兰地说道。
第七百一一章VIP
血鹦鹉的脸越凑越近,我立即将她推开,怒道:“同样的招,我不会中第二次,我的心里可是只有小桃。”
她坏笑一声离开我,站起来拿起柜子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问我喝吗?我摇了摇头。
她托着酒杯走到窗前,窗外的夜色勾勒出她曼妙的轮廓,但我心中却毫无波澜,她把酒喝掉一半反问道:“你觉得VIP代表着什么?”
“无非是财富或者权力。”我答道。
血鹦鹉打了个响指:“很敏锐嘛!”
接下来,她开始讲述关于VIP的事情,景王爷这个老古董在组织里是出了名的谨慎,他从来不相信电脑,认为保存在电脑里的东西就会被偷。
这三十年来,通过盗卖器官和贩卖人口,景王爷积累了一笔数目惊人的财富,毫不夸张地说,买下一个中东小国家都不成问题。
这笔钱被景王爷储存在一千个瑞士银行的帐户里,而所有的帐户和密码由一个拥有超级记忆力的人背了下来,这个人便是大家苦苦寻觅的VIP!
谁能得到这笔钱,瞬间就会成为组织里的一号,所以景王爷一死,所有人都开始蠢蠢欲动,最近才调查到VIP在澳门。
当然,想找到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封天集团是景王爷亲手培养的心腹爪牙,他们不听从任何人的命令,只认景王爷一个人。封天集团的头目高千绝在道上有一个绰号,叫做’机器人‘。因为他头脑固执、爱认死理,据说他以前在东南亚当特种兵的时候,有一次接到一个任务,叫他护送一名重要客户,送到目的地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接触客户。结果在路上他们遭遇袭击,客户重伤,殃求他送自己去医院,高千绝死活不同意,客户只得自己逃到一家医院接受抢救,正在手术的时候高千绝冲进来打伤医生,将其强行带走,最后客户被送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死了,他差点被队长当场枪毙。还有一次,他所在的部队让他干掉一名黑社会头目,行动因为泄密失败,队伍遭受重创,高千绝下落不明。几年后,那名黑社会头目已经去了美国,换了新身份,有一天突然被路边的乞丐掏枪射杀,原来这名乞丐就是高千绝,他为了完成任务一直在寻找机会,却不知自己所在的特种部队早就解散了。可想而知,高千绝这样固执的人混得很不如意,后来来到中国,被景王爷挖掘,让他管理封天集团。景王爷当初撤离扶风的时候交给他一道密令,让他严密保护VIP,除景王爷本人以外不允许任何人与之接触,尽管现在景王爷已经不在了,可是他仍然在固执地守着这道命令,就连组织内的人都不让靠近。说到这里,血鹦鹉笑道:“这男人也是个奇葩!不过蛮可爱的,跟你一样单纯。”
我无动于衷地说:“你为什么要得到VIP。”
“为了钱呗!”
“可是据我所知,组织里势力并不均衡,小丑和黄泉买骨人站在一条阵线上,赌圣和六道狂厨联手了,你一个人单打独斗,就不怕消化不了这个烫手的山芋,反而招来杀身之祸吗?”我问道。
我以为她会说什么需要我的帮助这种拉拢的话,但这女人果然狡猾,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她淡淡的道:“女人都是冲动的动物,你知道我拿到这笔钱之后要做什么?”
“吃喝玩乐?”我望着她的脸庞。
“我想把它们捐给患白血病的孩子,捐给希望工程,让它造福社会……假如这笔钱被老骨头或者狂厨拿到,我想他们一定会招兵买马,扩大势力。”
我指着自己的眼睛道:“你知道我的眼睛可以看穿谎言吗?”
血鹦鹉凑过来,毫不畏惧地对上我的眼睛:“我刚刚撒谎了吗?”
不知道是她演技精湛,还是心理素质过硬,我真的没有看出她有撒谎的迹象,但我打死也不相信她会拿这笔钱去做好事。
我正色道:“这笔钱是不义之财,每一个字都是拿鲜血换来的,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想拿去造福社会,大可以通过警方捐出去,到时候写你的名字好了。”
血鹦鹉大笑:“我不相信任何人,除了我自己。”说着她不老实起来,坐到我的腿上,一双丰满的大腿紧贴着我,整个人的重心向我倾斜过来,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她小声地道:“我都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也该稍稍透露点情报,要不然就太没诚意了,宋大神探。”她整个人贴得这么近,我不得不用手扶住她的纤腰,隔着纤薄的衣料我能感受到她温暖的体温,也能嗅到她身上诱人的香气,屋子里充斥着荷尔蒙的气息。可是我的内心依然毫无波动,为了让她放松警惕,我还是继续演戏,这可能是我逃生的唯一机会。
我的手顺着她的后背往上伸,不小心碰到了连衣裙的拉链,血鹦鹉用耳语似的声音道:“别这么性急,宋大神探,我们有一整晚。”
“你总是这么主动吗?”我冷笑道。“不,我说过我对男人的标准一向很严苛,这些年来为了在组织中拥有一席之地,我花言巧语地哄骗那些男人,每天戴着面具演戏,已经忘了自己本来的模样。我一直在故作坚强,内心早已伤痕累累,我想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朋友,比如你!”
说着,一滴眼泪落在我肩膀上,我把血鹦鹉扶起来,看见她泪眼涟涟,我的内心竟然颤动了一下。
“为什么要选我?”我问道。
“感觉!”
她凑过脸来,在那对朱唇快要碰到我的时候,我突然按住她的肩膀:“良辰美景,佳人相伴,怎能没有酒?”
血鹦鹉笑笑,用手指碰了下我的嘴唇:“我去拿。”
“不,我来吧!”
我站起来,拿起酒瓶,血鹦鹉来到我身后,我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感到一阵不安,但是这是我唯一逃走的希望,我说道:“合作的事情,我考虑了一下……”下一秒突然转身,抡起酒瓶砸在她的太阳穴上,血鹦鹉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慢慢倒下。
第七百一二章宋家绝学,绝情丹
望着倒在地上的血鹦鹉,我握着酒瓶的手在颤抖,我不敢想象自己竟然做到了。
血鹦鹉脑袋上全是红色的液体,当然那并不是血,而是葡萄酒,她只是昏迷了而已。如果不是吃了那种解毒剂,我恐怕早就在她的轮番进攻下失去理智,这种药叫作绝情丹,是宋家先祖布衣神探宋远图所创,用于审理案件时封闭自己的感情,防止做出错误判断。在扶风逗留的两天,我生怕下次遇上血鹦鹉无法应付,于是调了一丸放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我现在完全处在感情麻木的状态,即便如此,刚刚砸她的时候,心里还是动摇了一下,在这个妖精的媚惑下,没有男人能够保持冷静。
这是她的优势,也是她的弱势!
我立即朝门走去,这扇门已经被锁起来,我回到血鹦鹉身边,把她抱到床上,她身上根本没有口袋,不知道钥匙藏在哪。
好在药效还在持续,我异常冷静,我仔仔细细地搜了一下血鹦鹉的身,在她的胸-罩里找到一张感应卡片,拿到门上一贴,门开了。
临走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昏迷的血鹦鹉,感觉自己简直像个禽兽。左思右想,用手蘸了一点红酒在墙上写下“对不起”三个字,然后出了门,将门反锁,随手将那张感应卡片折断了。
这是一栋很旧的楼,没有电梯,我一口气跑到楼下,立即感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扶着扶梯喘了半天。
这是绝情丹的负作用,人类的情感说白了是体内的各种激素在发挥作用,绝情丹可以抑制激素的分泌,同时让心跳减慢,达到无情无欲的状态,相对的精力就会大打折扣。
我来到街上,向路人借手机,路人惊讶地看我一眼,快步走开。
我又找了两个路人,都是这个反应,我看了一眼旁边商店的橱窗,自己的模样确实有点古怪。穿着白衬衫和燕尾服,身上却没有钱和手机,就好像从哪个地下俱乐部逃出来的。
这世道,大家都缺乏安全感,都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只能喟叹一声!
我对澳门完全是人生地不熟,找人问路又语言不通,实在哭笑不得,只能凭印象往回走,可是越走越找不着北。
我走累了,就坐在公交站牌的椅子上休息,突然看见侧面有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手里抱着一只泰迪熊,正闭着眼睛穿过往来如梭的车流,她已经走到三分之一处。
我大喊一声“危险”,立即冲过去,在一辆疾驰的卡车撞上她之前把她拽回人行道。
一剧烈行动,绝情丹的副作用又开始发作,让我上气不接下气,我扶着膝盖一边喘息一边告诫道:“小姑娘,这也太危险了,你家人呢?”
小女孩歪着脑袋打量我,笑了:“叔叔,你的打扮好奇怪哦。”
我说道:“人小鬼大,你要过马路吗?我带你过去。”
她把脑袋摇成波浪鼓:“叔叔,我在玩游戏呢。”
“游戏?”
“你瞧那边!”她一指马路对面,然后闭上眼睛,半天不说话,这让我一头雾水。
我正要开口,她把手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我实在不知道她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只好安静地等着。
半分钟后,小姑娘闭着眼睛指向一个方位道:“那里有一个红衣服的大姐姐。”
然后她指向另一个方位:“那里有一个推着婴儿车的阿姨。”
“那里有一对大爷大妈。”
“那里有一个刚放学的大哥哥!”
她在不用看的情况下,把对面行走的所有行人全部指了出来,我震惊地瞪大眼睛,这难道是超能力?
她睁开眼,欢快地叫道:“我全说对了吧!”
“你……你怎么做到的?”
“这就是我玩的游戏呀。”
我还是不太明白,小姑娘神秘地眨着眼:“我再玩个游戏给你看!”
她朝马路上扫了一眼,然后闭上眼,开始背数字,我朝右侧车道看去,原来她背的数字是那条车道上每个车的牌照,一个字不差。
“叔叔,我说对了吗?”小姑娘睁开一只眼睛,调皮地看着我。
我竖起大拇指:“全对!”
“太好了!”她兴高采烈地说道。
我似乎明白了,她拥有很罕见的照相机记忆力,她的右脑比常人发达,眼睛看见的图像能够像照片一样储存进大脑。所以她看一眼马路对面,便知道所有行人的特征,并且通过行人的移动速度精准地知道半分钟后他们各自的方位;刚刚她闭着眼睛过马路也是如此,她的大脑中已经知道所有车辆的轨迹,能够精准地避开。
虽然知道原理,但还是令我叹为观止,这种近乎超能力的记忆是万里无一的,据说曾经国外曾经有一个人大脑受伤之后获得超强记忆,可以一字不差地记下两万本图书。
小姑娘天真烂漫,我忍不住想逗她一下,我指指自己的眼睛说道:“其实我也可以办到。”
“你吹牛!不害臊!”小姑娘生气了。
“那我做给你看。”
我发动洞幽之瞳朝马路上扫了一眼,闭上眼睛,画面便以残象的形式印在我的视网膜上,在残象消失前我迅速地念出每辆车的车牌号。
我睁开眼,看见小姑娘惊讶地捂着嘴:“叔叔,你和我一样。”
“不不,我比你差远了,小姑娘,你的记忆力是先天的,还是后天训练出来的……”
我话没说完,突然被一只大手粗暴地揪住衣领推到一旁的电线杆上,一个穿着卫衣的中年男人凶神恶煞地盯着我,喝道:“谁派你来的!说!”
我赶紧举起双手:“大哥,我只是路过的。”“路过?”中年男人把右手拎的一袋食物扔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指着我的眼睛喝问道:“再问一遍,谁派你来的!”
第七百一三章杀人魔术
小姑娘揪着中年男子的衣服道:“大叔,叔叔是好人,他在陪我玩呢!”
中年男子对她道:“好人?楠楠,我告诉过你多少次,坏人脸上又不会写字,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
小姑娘委屈地揪着自己的裙子:“呜,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你放开叔叔吧。”
我还处在绝情丹的药效作用下,面对威胁一点恐怕也感受不到,从他俩之间的称呼看,这男人大概是这小姑娘的监护人。我特意留意了一下他的长相,国字脸,蓄着胡子,右边眉毛上有一道刀疤。男人凶狠地瞪我一眼,撒开手,指着我的脸怒道:“如果再让我看见你,休怪我不客气。”
说罢,他捡起地上的袋子,拉着小姑娘的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