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为名的光芒》作者:夏茗悠
第一章 孤单是一种气质
序言
终于写完了这部小说,差点倒在电脑前。这个故事,倾注了我太多心血以及感情。感谢大家的支持。或许小说中的吴一一直在辛苦的坚持着那份感情,让我们看了很心疼,但又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敢。于是,在我笔下,给了她一个美好的结局。也许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痴心执着的人都会爱到自己所爱的人。
这个故事所要传达的就是,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和幸福的向往。在我理解,爱,就是一直付出。付出到自己再没有什么可以付出了。请不要笑话吴一的“穷追不舍”,她是要付出多少的勇气和决心才能有那样的坚持。也不要,觉得她可怜。她一直是坚强勇敢的女生,始终微笑如阳光。更不要责怪罗斌的无动于衷。那时的他什么都还么有,无法承担起那样一份厚重的爱。最后,还是给予所有故事中的人物最完满的祝福,希望他们各有各的归宿,各有各的未来。
不管你去哪里,做什么。爱上谁,都要告诉我,你很好。
——《以你为名的光芒》
END
9月,是所有学校开学的日子。在那个9月,吴一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第一天报到,她背着一把吉他,拖着一个箱子,如此简单的行李,爬上了6楼的寝室。箱子里衣物很少,更多的是小说和CD。因为来得早,可以自己选铺位,她选了靠窗的上铺。收拾好一切后,她便悠闲的躺在床上,吹着电风扇。其实,父母是有陪她来报到的,但从小就十分独立的她早早的把父母打发走,说自己一个人可以。
当初报考这个学校,招生简章上说,这里是大学城。可是来的路上,车子从市区开出来却越走越偏僻,以至于吴爸爸风趣的说了句“把你扔到这穷乡僻壤,也好,免得你疯玩乱花钱。”坐在后座的吴一,也只是一直望着窗外,听着耳机里音乐,而已,假装没听到。是吧,要在这里,生活三年。那一刻心里比周围的环境还荒凉。还没来得及畅想未来的生活,寝室就陆续来人了。看着她们忙忙碌碌收拾着,自己也不好在床躺着了。于是起来。给大家打招呼。
新生报到完以后,就是军训。军训出发前一晚,大家都忙着打背包,看着别人的都打得方方正正,自己的却像垮掉的豆腐渣工程,这才发现背包带子不见一根,怎么找也找不到。慌忙中抓住一个老师模样的人,叫人家帮忙给她找背包带。但是又不相信人家会有那么好心,硬留了对方的电话,不依不饶。后来,收拾东西时才发现背包带就好好的在自己柜子里。第二天“老师”还真给她找来了背包带,吴一觉得自己真是太冒失了,而那“老师”也太乐于助人了。在新生动员大会的时候,竟然尴尬的发现那“老师”原来是学生会主席。虽然是个乌龙的误会,但结交下了进大学来第一个朋友。
至于军训,从寝室6个女生匪气十足的模样就可以看出来。她们是如何顽强的生存下来的,也是在这样艰苦卓越的条件下,几个女生之间建立了纯洁的革命友谊。一起抢过饭,一起睡过地铺,一起在地上摸爬滚打。其他女生都不愿意做的示范动作,吴一跟教官讨价还价。如果她们肯做,就让她们洗澡。要知道,部队是没有那么多热水供几百号女生洗澡的。然后,她们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端着盆子去洗热水澡了。结束了军训的艰苦日子,几个女生还有什么理由不要好,再加上都是四川人,相处起来很容易。对于班上的其他同学,交流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寝室为单位活动,再有就是跟班上另外一个叫赵静的女生比较要好,一方面大家都是老乡,另一方面二人性格都比较直爽,自然很快变成朋友。
日子随意的过着,一转眼就开学快一个月了。每当身边的人和自己以前的朋友打电话讲述着新生活的时候,吴一就在一旁,原本笑嘻嘻的脸上,突然有什么就黯淡了下去。这么久了,都没有和从前的朋友联系过。因为吴一无法面对朋友的关心,“你考哪个学校啊?”,难以启齿。就自己这点分数,能有学校可以收自己,已是万幸了。不对,学校收的不是学生收的是钱,这个所谓的大学城里,无非就是有五所这样收钱的大学而已。太多的时候,吴一都是看似没有什么烦恼,整天嘻嘻哈哈的,常常一句话逗得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但是她看起来总是一个人,不爱逛街,只是很爱去球场。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投篮,或者有时只是坐坐。这样的她跟平时爱说笑的她判若两人。即便她跟大家有说有笑的时候,也透着一种,叫做孤单的东西吗?
“已经离开家快一个月了,离开原来的朋友,在这里开始新的生活。一切都还好,和寝室的姐妹们相处的很愉快,很多时候我都能一句话逗笑她们。好奇怪这班上居然有好多老乡,我和那个叫赵静的比较投机,她性格很豪爽。在这里,很快有了新朋友,虽然不多,但不至于没有。其实我也有不闹腾的时候,每晚熄灯以后,总是会痴痴的望着天花板,明明眼前一片漆黑,却瞪大个眼睛想要看出些什么来。听着耳机里电台传出的歌声,深夜播放的歌总是很动情。静静的夜里,听见她们沉睡的呼吸声,要是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听见说梦话的。常常在想,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每到星期五,上完最后一节课,所有人都作鸟兽散。寝室也只剩下吴一自己了。上了大学其实才发现,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足够你无聊,吴一也不例外。通常一个周末就这么睡过去。即是是躺在床上,大多时间也只是徒劳的睁着眼睛发呆,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等到周末结束,大家回来了,她又恢复一副活力无限的样子。
这天下午,看看时间她们该回来了,正准备起床。可是却突然接到电话。说同寝室的王乐在回来的路上出车祸了。还没来得及收拾,便一身狼狈的朝医院赶去。王乐是成都人,每个周末都回家。上午还打过电话问吴一要不要去市区找她,逛一逛,然后下午一起回学校。吴一实在懒得往外跑也就没去。谁知道竟然出了这样的事。赶到医院,发现躺着的居然都是班上的同学,也太离奇了。原来他们几个是在公交站碰上的,又不像想去挤公车,于是合伙打了野面的。除司机外有6个学生,5个是班上的同学。看到这个情形,吴一不禁一身冷汗,要是上去答应去市区,那…或许就该是自己跟他们一起躺这里了。好在大家都伤的不是很严重,为了照顾王乐,吴一在医院待了一个星期,两个人也因为这样变得特别要好,一个星期以后,王乐拆线出院。
两个人整天都形影不离子,吴一看起来也不那么孤独了。身边有人陪伴着,总归是好的。两个女孩子也经常会同时喜欢一些东西,比如喜欢听同一首歌,喜欢看同一部小说。王乐喜欢拿手机抓拍她很多不经意的瞬间,比如,她趴在阳台上望着远方,迎面升起的太阳将她包围成一个小小的剪影;比如她一个人低着头兀自穿越球场,球场上昏黄的灯光,将她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为什么,这样孤独?寝室其他人是不爱运动的,只有王乐每晚陪着她在球场,看着她打球。总是一个人不停的投篮,再跑出去捡球,再投篮。汗水很容易就湿透了她一头短发,可是不到球场熄灯,她不会停下来。
“我每晚都会去球场。大多数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没有章法的投篮而已,我却偏偏喜欢这种感觉。当球砸向篮筐的那一刻,仿佛要全力将内心里压抑着的东西全部释放出来。都说大学自由的生活,很快会滋生新的感情,寝室姐妹好多都谈上了恋爱,而从开学到现在,除了那个帮我找背包带的学长,没认识过其他异性,班上的男生也连话都没多说一句。我喜欢自己一个人,不希望怕落单而盲目的开始所谓的恋爱。都说大学里没有真挚的爱情,是这样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原则是宁缺毋滥。何况,像我这样的女生应该是不招人喜欢的吧,总是一头利落的短发,不爱打扮,平时也总是大大咧咧的,不做安静乖巧的女生,偏偏喜欢在篮球场这样的地方折腾,把自己弄的大汗淋漓。不为什么,因为打球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第二章 没有你的球场 热闹得好空旷
每天去球场打会儿球。已经成为吴一生活中的一部分。有一天下晚自习已经很迟了,也懒得跑回6楼拿球了,就着想随便找个打球的哥们儿借个球打下。正好看见那边篮球框下,有个男生在一旁拍球。于是走过去“同学,借你球打一下。”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她就把球拍走了。 当然,她没注意到这个男生的表情。男生只觉得很无语,居然这么轻易就被一个女生把球从自己手里拍走,实在有点掉面子。可是,看见那女生很认真的在投篮,想必也是真的喜欢篮球吧。
“诶,那个…同学,你的球是那边那个男生的。”这时候跑过来一个小胖哥,对吴一说。顺着小胖哥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刚才那个被自己“借”掉球的男生,靠在球架上望着这边,应该是望着他的球吧。因为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很瘦,但不单薄。吴一很不情愿把球递给小胖哥,正准备离开。那边却有声音传来,“一起打吧。”
于是,2对2开始了。小胖哥和他同学一组。吴一和那个男生一组。刚开始,对方先发球。吴一只感觉有个黑影从眼前高高跳起,就轻松的抢断下一个球,转身,上篮,进球。这一系列连贯动作,迅速得让吴一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等她回过神的时候,这个男生已经在外线一个三分进球了。吴一觉得,就凭自己的三脚猫功夫还敢跟男生一起打比赛?也太不自量力了,何况他那么厉害,完全可以1对2,自己根本就是多余。她的走神被男生看出来了。于是对着吴一“嘿”了一声,然后迅速地把球传给了她。还好,吴一也算争气,一个漂亮的中投,球也进了。两个人默契的配合,好像是认识多年的好友。然而之前从未见过他,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等高手。很显然,最后是吴一他们赢了。看着小胖哥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 吴一更开心了。毫不顾忌夸张地笑着。虽然,从高2开始就打篮球。但是像今天这样赢得痛快,还从来没有过,自己进了很多个球。
休息的空挡,吴一问那男生“你叫什么?”“罗斌”。
“怎么之前没在球场见过你…”还想问点什么,球场却突然熄灯了。这才留意到王乐。大概是赢了比赛得意有点忘形了,完全忘记了等在一旁的王乐。再回过神去另一边,男生正准备离开。吴一赶紧问了句“你什么系的啊。”“计算机应用…”说完,就转身拍着球走了。
“计算机应用,不是我们系吗。原来是计应班的…怎么都从没见过,还是同一个辅导员呢。!”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问身边的王乐,“你见过吗?”“糟糕,忘记问电话号码了。”再回头去时,球场已经黑成一片。
王乐假装生气的说:“你啊,一跟人家帅哥打球,连我都忘了。看你那忘乎所以的样子。”吴一被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也有点歉意,毕竟她也在一边被晾了那么久。却还是不忘争辩“哪有你说的那样,高手诶,终于发现一个打篮球的高手了。总要认识下嘛。”
回到寝室后。极度兴奋的吴一对她们大讲特讲今晚自己在篮球场上的风光战绩,大家的脸上分明写着“怀疑”二字,怎么可能小小女生一个还能赢的了两个男生。吴一眼看大家怀疑自己在吹牛,赶紧把王乐拉出来作证。
“乐乐,你说是不是今晚我打球赢了那两个个男生?”
“是啊,是啊。不然我怎么可能被晾在一边那么久。不过,多亏还有高手跟你合作啊,那男生我看不错哦。”
大家一听,不错的男生,高手?一下就来了兴趣。是不是有艳遇?有没有故事?看着大家画满问号的八卦的脸,吴一决定逃为上策。说自己出汗了臭死了,溜去洗澡了。把那一大堆问号,留给王乐去解释吧。呵呵。
洗完澡躺在床上听电台,回想起刚刚那场比赛,还是很激动。手指不经意在墙壁上空画了两个字。“罗斌”。
倒没有她们想的那么复杂,吴一只是觉得这个男生球打得很好。并且,低调不爱现。要是换做别的男生,和女生一起打篮球,别说是打配合了,连球都不会传出去,只会顾自己耍帅得分。吴一对这样的男生简直不屑一顾。哪怕球打得再好,也不会多看一眼。可是,今晚碰到的这个男生,真的很不一样。要是能再碰到他,一起打球,多好。这么想着,很快便睡去。
还是会每天在球场打打球,或只是坐坐。但,比以往多了一份期待。想要再在这个球场上,再遇到那天一起打球的那个男生。总是会小心翼翼的在球场所有人当中搜寻一个影子。即使吴一极力表现出自己没有在找谁,也没有在等谁,但每次都是抱着球半天不投,只顾东张西望,一点不专心,所以被球飞来砸到也不奇怪。生怕视线里错过了什么。一天天过去,那种想再见到他的期待也越发的强烈了,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是盼望着能再遇到他,和他一起打球,仅此而已。什么时候,他才会出现呢?每天都要等到球场熄灯以后,才肯离开,失落的回到寝室。第二天又准时出现在球场,继续等。那么多天,那么热闹的球场里,没有他。一瞬间的错觉让吴一怀疑,他真的出现过吗?可是,罗斌。他分明留下了一个名字。
吴一并不相信那些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什么偶遇什么邂逅。她渐渐的明白,想要再见到他和他一起打球,只能靠自己。如果等不到,就找好了。“计科系的男生都是住在一层楼的,或许…”抱着这样的希望,吴一开始向班上的男生打听,可是得到的答案全是,“没听说过”。也越是打听不到,心里越急躁,骨子里有种不安分开始蠢蠢欲动,她那股倔强劲儿生怕又会做出什么不依不饶的事情出来。实际上,她确也那么做了。跑到罗斌所在计应班,去问他的同学,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罗斌”的。他同学说,确实是有叫这名字的人,但从没来上过课。开学至今,还见过人。
什么!都开学那么久了还从未露过面?连课也不上?如此看来,这个人实在是太神奇了。对于他,吴一仅仅是知道一个名字而已,不过想了很多稀奇古怪找他的方法,比如,冲到男生寝室,守着门等他回来?再比如,在公寓楼下的公告栏张贴寻人启示?…越想越离谱,好在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她一定后悔死了当时没问他要电话号码,不然就不用这么费尽周折了。
吴一在日记本上写:
“人世间最难相遇。
我们每天与很多张面孔擦肩而过,但这不是相遇;我们不停地认识一些新人,彼此交换电话,互相开着玩笑,这也不是相遇。
只有在最初见面的时候,觉得心里起了一些异样的情绪;或者是模糊感觉到它埋伏在自己的身体里,那才是相遇;
只有在第一次见面后的很多天,回忆起那一刻,心里充满了怅惘或者甜蜜,那才是相遇;
只有在一切欣欣开始又悻悻落幕很久很久以后,某个热闹的角落里,突然面对那张留着熟悉气息的脸孔,所有往事尘埃四起……
那才是相遇。
世界上落单的人很多,我们欠缺的往往只是相遇。”
没有他的球场,连热闹都好空旷。渐渐的习惯一天天的空等,却还是一直一直在等。
那段时间,五月天正好在成都开演唱会。吴一自己一个人就去了。演唱会的气氛很好。很多以前的歌都被改编成演唱会版本。当唱到《知足》的时候,灯光熄灭了,全场所有人拿出手机或荧光棒,照出一片蓝色的海洋。“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要怎么收藏要怎么拥有…”那一瞬间,吴一想把电话打给一个人。但,号码却无从拨出。那晚演唱会结束后已是深夜了,吴一随着散场的人群涌向街头,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学校是回不去了。原本打算随便找个网吧凑合待一晚的,可是不知道是城市太繁华,还是她不认识路,走了那么远,连一家网吧的影子都没看到。一直走,一直走。就这样流浪在这个城市的街头,灯火绚烂,但不属于她。现在她连那个小镇都回不去。
第三章 相遇即幸福
那片昏黄灯光下的球场,依旧那么热闹。没有人察觉到吴一每天出现在那里的期待,尽管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和落空。不过对与那个人,又知道多一点,罗斌,彝族。这都是后来在球场碰到小胖哥,多番打听才知道的。小胖哥也不认识他,也就一起打过几次球而已,小胖哥还告诉吴一,他的拳头很厉害,重到一拳能打死人。吴一笑了,不是因为小胖哥的话太夸张,而是,这个男子真的很特别。
“你又在这里打球啊?”
吴一抬起头,看着迎面走过来一个人,虽然背对着光,看不清楚他的脸,但吴一知道,是他。
然后,吴一就像个小孩子的蹦起来,太过激动了不停的说着:“你终于出现了,终于出现了!知不知道我等你好久!”罗斌只是静静的看着面前这个活蹦乱跳的女生。是啊,太多时候,吴一就是这样的孩子气,完全不懂掩饰自己的内心。
“我们一起打球吧!”眼睛里闪着出从未有过的光彩,等待着对方的回答,却又不由分说的拉着人家往球框下走。
“可是,没有球啊,我就是来球场转转,没带球。下次吧。”罗斌说。
吴一向来都是懒得带球的,每次都是到球场看谁有不用的球,借来打会儿,不然怎么会有当初和他的初识?吴一有些急了,怕他就这么走掉。“你等一等,我马上回去拿球。”还没说完就已经转身跑了。一边跑一边还不断回头喊“你等我,不要走了哦!王乐,你看着他,别让他走了。呵呵”。然后就是一阵疯跑,她的短发在奔跑中凌乱飞舞着,那一刻世界美真的美好得不像话。她一口气冲回6楼,抱了球就开跑,返回到篮球场也就一分钟的样子吧,以至于王乐和罗斌还没来得及说上话,吴一就拿着篮球回来了。从没发现她竟然可以如此速度。
吴一和罗斌一组,又把别人给虐了,赢了好多分,到后来实在不好意思了。于是他们去到一旁自己打。一边投篮一边闲聊着。倒是王乐记得问罗斌要电话号码。他似乎有点记不起来这个女生是谁,应该是吴一的朋友吧。这时吴一过来了, “我叫吴一。”“恩,我罗斌” 两人很自然的交换了电话号码。打篮球的人通常都是这样爽快的。
那晚。有很多笑声留在篮球场。球场熄灯后,罗斌把两个女生送到女生公寓下。这是第一次,有男生送自己回宿舍,以至于吴一在路上碰到同学的时候,竟然会有点不好意思。只是同学看到这样一男两女三人的奇怪组合,都投来若有所思的眼光。其实,没有那么复杂。这,应该才算他们第一次正式认识吧。
手机放在床上,一直震,一直响,也不知道是短信还是电话。吴一刚洗完澡出来,拿起电话一看,有几条短信。“在干嘛?”“你打球还挺行的。”“居然不回短信,也太不给面子了!”“…”
是罗斌。还来不及擦干湿漉漉的头发,就赶紧给他回短信。电话却在这个时候打来。
很难相信两个人是第一次认识,一直聊到宿舍熄灯,都还没有挂电话的意思。也都还没来得及没跟寝室的姐妹汇报,自己已经等到那个人的出现了,倒是王乐帮她说了。“啊?还真被她给等到了?看来有故事了。嘿嘿…”可是专心跟罗斌讲电话的吴一丝毫没有察觉到她们在开自己玩笑。
“听说你从不来学校上课,为什么?”这应该是吴一最大的疑惑吧。
“不想上。我有很多好兄弟,我喜欢出去找他们。”提到兄弟,罗斌的声音明亮了许多,显然,那是对他很重要的部分。“其实开学到现在,我也一共到班上去过三次而已,晚自习。没上过课,同学,老师都不认识我。”
“你还不休息吗?刚才打球了很累啊。”吴一问。
“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打电话吗?我在阳台,一会查完寝,我就翻墙出去。睡不着,出去上网。”
“你…几楼?”吴一有点担心起来。
“2楼,不高,没事。经常这样。别人睡觉的时候我就出去上网,白天他们上课的时候我就睡觉。呵”罗斌在电话的那头这样淡淡的说着。
“…”沉默。
“怎么,睡着了?那你休息吧,我出去了。”
“喂!没有!在呢。你不要翻墙,危险…”一时还真想不出什么话来阻止他。
“危险?什么样的危险我没经历过?跟你说吧,在我出来读大学之前,在家那边出了点事,跟人家打架,进医院了。呵,是我把人家打进医院。后来110警察来找我,我又把110给打了。”
他有一个亲生弟弟,叫罗尧,只比自己小一岁,但弟弟比自己懂事,自己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冲动分子。因此打了不少架,总是害家里别人赔钱。有一群从小长到大的兄弟,叫有情有义。他的家乡在甘孜州的一个叫九龙的小县城,那里有个叫伍须海的地方,很美很美,小时候和兄弟们去那玩,一起疯玩打闹,舍不得回家。罗忠蛊惑是自己的彝族名字,弟弟叫罗忠诱惑…
吴一听的有点呆。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子,他的从前经历过什么。吴一插不上话,只是静静的听他诉说着,他的那些从前。也忽然觉得,对于一个刚认识的人,他竟然可以说这么多,是不是其实他的内心也是孤独的,渴望被人倾听和理解。多希望自己可以是他信任的朋友。关于自己,吴一倒是说得很少,她只想听罗斌讲,想了解他更多,从他自己口里说出来,而不是靠听说。
“对了,你是不是一拳能打死人啊?”吴一半开玩笑玩笑半认真的问。
“是有那么重吧。你听谁说我能打死人啊?”罗斌有点好奇也觉得搞笑。
“呵呵,没什么了。之前一直在球场等你,碰到上次那个小胖哥,他说的。”
“你…真的等我?等我干嘛…”
……
“嘿!”
只听见电话那边大叫一声,把吴一吓了一个激灵。
“你吼什么?”
“走廊声控灯熄了…我把他弄亮。我站在走廊上,怪吓人的…”
“你快进去吧。怎么你还会害怕?”吴一有点担心。
“…在打电话,进去会影响他们的。说吧,没事。那不吼了,我一跺脚它就亮了。”
“哦,恩…罗斌?”
“恩,什么?”
“你看你背后是什么…好像有个东西。”吴一冷冷的说。
罗斌回过头,什么都没有,倒是看到走廊里幽幽暗暗的,只有安全出口的灯牌发着阴森的绿光。
“…我怕…鬼。”
听到罗斌这么说,吴一对自己的恶作剧洋洋得意。如果不是怕吵醒其他人,估计她都哈哈笑出来了吧。
“你还真以为我怕啊?这样大半夜的在外面站着倒是怕吓着别人。”
看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两点多了,他们已经讲了三个小时的电话了。真强。
“你不会再翻墙出去了吧?”吴一还是有点不放心。
“不了,都这么晚了。”听到罗斌这么说,这才安心。
两个人又不着边际的闲聊着,为中国移动的事业发展努力地做着贡献。电话却突然中断了。吴一回拨过去,却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这时电话突然又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很奇怪谁会在这三更半夜的打过来?直觉告诉她应该是罗斌。
“完了,电话停机了!”果然是
“那你用谁电话打的?”
“我进去把寝室的叫醒,借他电话打的。嘿嘿!”
“这样不好吧。要不就聊到这里吧。你不准翻出去,早点休息听到没?”吴一的语气突然变的有点霸道。
“恩。”好像从来没有谁,敢对自己说不准。罗斌觉得这个女孩子,太有意思了。
“以后打架,通知我一声。”吴一说话更加奇怪了
“通知?干什么?”
“我来劝架。”吴一十分认真的说“你不是说自己冲动吗。下次打架之前先给我说,然后我给你分析该不该打。我当消防员,灭火。呵呵”
“恩,好。”
“你以后再出去找兄弟,也别那么长时间不回学校。”
“恩,过几天,我又要出去,去找一个兄弟,好久不见了。”罗斌这么说着
“那,记得早点回来。”
“恩,好。”罗斌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子真的是很特别。换作是别人,听了自己的经历,早已开始说教一翻了,而自己也早就听烦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
“晚安吧。”
“恩,等我充电话费了再跟你联系。晚安。”
挂完电话,吴一又听见寝室姐妹熟睡中平稳的呼吸声,好安静,好幸福。也突然听到下铺有翻身的声音,一看,王乐的被窝里还有微弱的手机荧光。“乐乐,还没睡吗?”
没有回音。原来这样一个夜里,还有第3个人没有睡着。躺在床上,回想着刚才罗斌说过的话,记住了每一个字。
严重的睡眠不足让吴一看起来有些憔悴,可是一点也不影响她的活力。上课的时候以每分钟10次的频率拿手机出来看。她怀疑自己的电话是不是坏了或者信号不好,上课的时候还专挑靠窗户的位置,以为这样接收信号会好点儿。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外边,今天天气不错,有很好的阳光,很想去楼顶晒晒太阳。自从美术课的时候去过楼顶写生,就发现了有那么一个安静的地方。天气好的时候吴一就会去楼顶晒晒太阳,10月的太阳正好,不晒人。又或者是在傍晚的时候,去上面吹吹风,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人群,热闹是别人的,不是她的,塞上耳机,她的世界安静的只有她和耳中流淌的旋律。
有好几次她都想主动发短信问罗斌在干嘛,这样的好天气去打一场球,或者晒晒太阳,多惬意啊。可是,人家明明说等交了话费跟她联系的,何必这样心急。所以编辑好了的短信却也一次次按了退出键。在这样焦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上午,课堂上老师讲了什么完全不记得,不是打瞌睡去了,就是守着电话发呆。
后来,罗斌还是给吴一发了短信。本来吴一想叫他一起去晒太阳的,可是已经下午了。原来她等他的短信,等了好久。罗斌说,下次吧。于是,她一直相信,一天可以和他一起晒晒太阳。恩,会有那么一天。罗斌说,他又要出去了,去找他的兄弟。吴一只对他说:“早点回来。”
系上举行男子篮球联赛。在小组赛中,有一场罗斌的班级遇到了吴一她们班。本来这次比赛,吴一班上都是千挑万选赶鸭子上架凑齐了5个人去参加比赛,连替补都没有,再加上班上本来就不够团结,这样必输无疑的比赛自然是没有人来观看的。可是吴一去了,并不是全为了去看罗斌比赛。
高中的时候,吴一也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时班上的男生打篮球都不行,没有信心参加比赛,嚷嚷着直接弃权。不服输的她和自己的好朋友,另外一个天真的小女生小鲍。从班上挑了几个会篮球的男生组成了一支球队。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看好他们,都笑话吴一不知好歹,就凭那几个菜鸟也想参加学校的篮球赛?可是,吴一请了当时高年级校队的几个前辈来教他们,训练他们。那可是真正的训练,从最基本的练起,每天都很辛苦。以至于明明好好的一个女生被晒的很黑很黑,一直到现在吴一也白不回去。后来,她和她的球队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并不是赢了比赛拿了冠军,而是对于每场比赛的全力以赴。由于是自己组的球队,班上不给拨经费,就去前一届的冠军队借球衣,而他们都说,尽管穿的是别人的球衣,队员们并没有给他们丢脸。吴一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女生,和其他的不一样,甚至骨子里比男生还要强。
然而眼前球场上,给本班球员加油的人寥寥无几。从比赛开始到进行过程中,她一直在场外加油呐喊,她一个人的声音孤单的回荡在球场上,而对手班上拉拉队整齐洪亮的加油声,很容易就淹没了她的声音,但她还是毫不示弱的继续加油着。这一切罗斌都看在眼里。“很不错,我欣赏。”这是后来罗斌这么对吴一说的。那一场比赛,罗斌的表现她也是看在眼里的。精准快速的抢断,利落干净的篮板,漂亮的三分。虽然自己班的实力是很弱的,但罗斌丝毫没有掉以轻心,每一分每一秒都认真对待。只不过他会乘空挡示意吴一,给她一个淡淡的笑。好像从认识以来,都好少看到他笑。所以这样的笑,变的好珍贵。因为有着共同的爱好,吴一和罗斌欣赏着彼此对篮球的态度。
罗斌不在的日子,吴一每天还是照常去球场。等到他回学校的时候,两人便打上一场球。大多数的时候,他是不在学校的,一连很多天不回学校上课是常事,而吴一总是那句:早点回来。是啊,不管他在外边呆多久,玩多疯,只要偶尔能够回学校一趟,她就已经很高兴了。当他告诉她自己正在外边喝酒,在干嘛在,干嘛的时候,他从不知道有个人会为他担心。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吴一总是会为他担心,担心他在外面又打架。担心他在外面喝醉难受,没人在身边,担心逃课太多老师找麻烦,总之担心很多。
有一次吴一陪王乐去打耳洞,针枪从王乐的耳骨穿过去,留下一个慢慢渗血的小洞,站在一旁看的吴一也感到一阵锥心的疼痛。都说,左耳上有一条神经是连着心脏的,所以耳洞打在左耳的意思是铭记一个人。吴一那天也打了耳洞,一连两个,深深铭记?刚刚打完她就带上了一颗非常精致的十字架耳钉,她叫它左耳的闪耀。通常,这样做伤口是会发炎的。那天晚上,吴一带着又红又肿的耳朵去打球了,小心翼翼生怕被撞到。罗斌来了,一个远投没进。球就那么硬生生的砸过来,一下在吴一的左耳,两下从地上弹起来砸还在耳朵,也太倒霉了一点。吴一吃痛地捂住头蹲在地上。
罗斌一时有点不明状况,觉得被球砸一下不至于那么严重吧。但是看到经常和吴一在一起的那个女生,叫什么来着。王乐?紧张的跑过来,撩开51的头发,这才看到,她又红又肿的耳朵,微微渗着血。
“你打耳洞了?”罗斌这才明白过来。
“是啊。”吴一有点不好意思,她也觉得做这样很女生的事情很矫情。随便理了理头发就从地上站起来,捡过球假装什么事也没有,继续打球。其实,耳朵疼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