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
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
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
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
长辈们目瞪口呆。
段初言则看着脚下一堆东西,刚满十岁,才进傅家不久的他虽然很早熟懂事,也对眼前的状况有点哭笑不得,手足无措。
这个粉粉嫩嫩,胖乎乎的小侄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他脚下,然后坐在地上歇了半天,又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跟前,软软的小手臂往前一伸。
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段初言蹲下身,略显吃力地抱起他。
傅明谐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地趴上去,小爪子将自己的七叔抱了个严严实实。
“咿呀……的,呀……”
牙都没长齐的嘴巴嘟嘟囔囔,除了段初言谁也没听明白。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一条准则。
傅忻夫妇虽然不掺和傅家的大事,整天没心没肺似的沉迷于自己的爱好,他们也并非不疼爱孩子,只不过比起寻常父母,当然也算不上尽职。
比如说傅明谐还在襁褓的时候,无缘无故哇哇大哭,管家或保姆抱起他,第一时间带他去找的不是傅忻夫妇,而是段初言。
因为他们知道,将小少爷抱去给他的父母看的话,他们通常只会有两个反应,束手无策,跟着团团转,或者愁眉苦脸地说要不带他去给小七看看。
小七就是段初言。
傅明谐的性格不知道遗传自谁,从小特爱折腾,傅忻夫妇只管生孩子,不管陪孩子,闲来无事也会抱起孩子逗弄轻哄一番,但要一对喜欢出外旅行,要么待在花棚里打理花草的夫妇整天守在旁边照顾,是不可能的。
那时候段初言刚进傅家,忙着学习傅老太爷布置下来的功课,忙着适应傅家的环境,周围的人虽然没有像容玉凤那样动不动就苛待他,时常给他脸色看,也不过是疏离有礼而已,对他来说,这个家里唯一不会抱着其他目的接近他的人,只有那个小小的,连话都说不全的傅明谐而已。
所以当小明谐终于能够说出一两个让人听得懂的单词时,当他终于会称呼人的时候,第一个喊的不是爸爸或妈妈,更不是太爷爷或奶奶,而是小叔。
这个简单的,突然蹦出来的词汇,让段初言的心如同崩裂了一角的冰川一般,开始被阳光慢慢融化。
如果说所有的事情,必然有一个起因,如果说所有的纠缠,都有一个开端,那么,这句小叔,也许就预示着两人未来的命运,必然牵扯在一起,至死方休。
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道陈腔滥调的题目,让孩子们画出自己心目中最喜爱的人。
所有人画的,不是爸爸就是妈妈,不是爷爷就是奶奶,要么就是老师,可是在一堆歪七扭八的图画中,偏偏有那么一张,下面写着两个硕大的字:小叔。
老师好奇了,叫来傅明谐:“这个人是你小叔吗,你为什么最喜欢他呀?”
傅明谐理直气壮,想也不想就回道:“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
最喜欢的人就是小叔。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二条准则。
傅明谐七岁的时候,段初言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正是花季般的岁月,情窦初开,含苞待放。
何况段初言俊秀挺拔,性情沉稳,正是小女生们最喜欢的类型,每逢情人节这样的节日,他总是捧了一大堆东西回家,表白信,巧克力,鲜花等等。
段初言不愿平白与人难堪,何况上学放学也有司机接送,就把东西都拿了回来。
可是有一个人很不高兴。
段初言把礼物随手放在房间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东西全不见了。
只有小恶魔坐在他床上,双眼闪闪发亮,望着他亲爱的七叔。
“明谐,是不是你又调皮了?”带了些玩笑的语气,段初言刮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谐人小鬼大,听出段初言没有生气的意思,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扑上去抱住对方撒娇。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肉!”
“从哪学来的词,东西呢,都被你扔哪去了?”段初言想把身上的粘皮糖掰下来,谁知黏着力太强了,温软的小身躯死赖着不肯松开。
“巧克力我给平婶了,让她给她女儿吃,信撕了丢马桶冲掉了,还有花拿去送我爸了。”
段初言哭笑不得,不知道该夸他干净利落,还是骂他自作主张。
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谐年纪还太小,没有听过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
所以当他有一天看见自己的七叔和厨房一个佣人的女儿站在花园里说笑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那种好像心爱的玩具被抢了的感觉,让他心里愤愤不平,几乎要冲上去把他的七叔紧紧抱住,再把那个讨厌又难看的女孩子远远推开。
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了个打圈子,告诉奶奶容玉凤他不喜欢那个佣人,让奶奶把人家炒了鱿鱼,那个碍眼的女人自然没再出现过。
这样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个八九岁小孩子,说出去,只怕也没人相信。
也许只能归根于豪门教育让小孩子都过分早熟。
段初言当然不会去注意到这个细节,他跟那个女孩子,也不过是偶遇多聊了几句,以他的性格,面对别人带着倾慕神情的笑容和话语,自然不会拒之于千里之外。
七叔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三条准则。
第42章(结局)
匆匆三年时光,便是如此流过。
段初言在贺清宇那里养过一段时间的伤,枪伤早已痊愈,只是其中一条腿伤了骨头,自此也留下了后遗症,慢慢走路的时候,倒还看不太出来,要是想要走快一点,就需要拐杖了,而且每逢下雨天的时候,关节就会隐隐作痛。
傅明谐心疼无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
“不用揉了,现在没什么感觉。”段初言对这件事没有表示出任何情绪,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这次能够活着回来,已经是幸运,何况还多了个孩子,世事不可能十全十美,用一条腿来换,也算值得了。
傅明谐当然不可能这么看,他连这个人受一点伤都会心疼半天,何况是这样的问题,背地里他不知找了多少名医大家,只是给出的答案都差不多:七爷的腿本来就受过几次枪伤,这次又刚好穿过骨头,旧患加新伤,也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了,这种情况还能正常走路,已经是最好的了,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别动,医生也说平时多做按摩是有效的。”手抹了些药油,在关节处轻轻揉搓,傅明谐的动作很轻柔,连带着神色也柔和起来。
只是后来揉着揉着,不知怎的就揉到了床上去。
傅明谐解开身下人的衣服,在那具身体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段初言微微喘息,却只是叹气般喊了出来:“明谐……”
傅明谐想要发泄,却又舍不得,最终只能愤愤地盯着他,像要咬下一块血肉似的咬住那胸口的突起,一边呢喃出声:“我当初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
时隔三年,那种后怕依旧不时想起,更令他患得患失。
他的动作让段初言不得不蹙眉仰首,露出一大段白皙的肌肤,愈发惹得对方兽欲大发。
手伸向下面,握住那根还柔软得如同海绵一样的物事,轻轻揉搓,连带着后面的囊袋也没有放过,唇舌却在对方胸腹处流连,牙齿先啮咬一番,舌头再似疗伤挑逗一般地滑过打圈,搅得对方忍不住低吟出声。
“七叔,你的身体越来越敏感了,这三年的时间没有白费。”傅明谐低笑,手指像是要仔细打扫似的,寻找每一处敏感,连同皱褶,也一一抚过揉弄,时而五指并拢轻轻捋下,时而又用拇指抵住那端口的小孔缓缓摩挲,感受着手中的器官渐渐地变硬变热,直至滚烫。
“下午还有个会,你收敛一点。”段初言在情事上一向很克制,多是傅明谐先撩拨他,就算现在这样的时候,也只是低低喘息,蹙眉忍耐,殊不知对方最爱看他这种情态。
总有一种禁欲般的庄重,让人忍不住想要撕裂他的表象,看他在自己身下脸色潮红,逸出身影,身体各处吻痕斑斑,哭叫着求自己让他解放。
带着这种想法,傅明谐总是喜欢到最后一刻,才允许亲爱的七叔释放自己的欲望。
手沾了些那头漫出来的透明液体,涂在身后入口处,细细抹过,又将手指伸进去打转抽插,一边在那人耳边说些淫词秽语:“七叔,你看我的手指,在侵犯你,虽然没有那话儿又粗又大,但感觉应该也不赖吧……”
段初言闭目不语,那副模样惹得傅明谐愈发想要蹂躏撕碎他。
手指不由加快抽插的动作,一面又多加了一根,慢慢地撑开那入口,直到逐渐润滑充分,他又抽出来,将自己的欲望送上去,一插到底。
对方被他的动作弄得倒抽口气,眉头拧得更紧,似乎还没适应过来,傅明谐却觉得自己炽热的欲望被紧紧裹住,如缎如绸,舒服得他想要马上释放出来。
不由自主地想要更多,想要永远停留在这里面,跟他结合,骨血相融。
粗重的喘息中夹杂着禁忌与爱欲的暗语,傅明谐将这些未说出口的话,全部化为行动,略显粗暴的抽插动作反而让这种情欲越发高涨,最终攀至顶点。
“晚上的宴会,一起去么?”傅明谐轻吻了他的额角,将被子拉高覆至他的胸口。
“我对那种场合没有兴趣,你去就够了。”激情过后,段初言全身有点乏力,将身体半陷入被褥中,懒懒道,只是那副半眯着眼漫无焦距的模样无意间极其勾人,让傅明谐恨不得又压着他再做一回。
可惜身有要事,只得捺下冲动。
傅明谐起身穿好衣物,柔声道:“那个小鬼,你下午就别去接他了,好好休息吧。”他指的是那个从枪口下救回来的孩子傅明策,今年不过五六岁,也不知从哪学了一口甜言蜜语,人见人爱,就连住在祖宅那边,一年到头出不了几次家门的容玉凤和傅忻夫妇,对他也喜爱不已。
“嗯,看情况吧。”折腾了一下午,段初言有些疲倦,闭着眼,声音低低的,他毕竟受过伤,年纪也将近不惑,精力大不如前。
傅明谐吩咐平叔做好粥点端过来,便出门了。
段初言却没能睡多久,电话声就响起了。
“你好。”困倦未消的睡意令他的声音也蒙上浓浓慵懒,段初言有点低血压,一被吵醒,头就有点疼。
“初言。”
声音有些熟悉,却又有些陌生,让他怔了一下。“陶然?”
“你还记得我。”那边笑了起来,从容不迫。“有时间出来一会么,好久不见了,我想见见你。”
“好。”静默片刻,段初言道。
三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
从谈吐,气质,到外貌。
若不是这人坐在对面,只怕在人群中匆匆照面,他也认不大出来了。
现在的陶然,俨然已经成熟稳重,脸上带着微微笑意,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摧毁他的笑容。
“这三年,你过得好不好?”他望着段初言,仿佛想从那平淡的表情里看出一丝端倪。
“还可以。”段初言端起咖啡,对方的话让他执杯的手顿了一顿。
“你的腿怎么了?”
“一些旧伤。”段初言淡道,不愿多提。
陶然笑了一下,也没追问。“你还记得三年之约吗?”
“记得。”
“这三年里,我用尽全力去改变自己,跳级,毕业,做生意,努力想做一个配得起你,能够跟你平起平坐的人。”陶然神情认真。“现在,那个约定还有效吗?”
段初言当初与他走得近,不过也是因为他的性情极似傅明谐年少时候,后来与傅明谐重逢,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虽然嘴上没说,心底早已默许傅明谐留在自己身边。
他这样看似平和实则寡情的人,这一辈子,能够去喜欢一个人,已经很是难得,再多一个,却是无能为力了。
段初言微微皱眉,在想要怎么说才不至于让对方更容易接受。
陶然何其聪明,看见他的神色,心底却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他叹了口气:“是不是我晚了一步?”
不是一步,而是二十六年。
段初言不知如何解释,索性沉默以对。
陶然的脸上渐渐现出几分寂寥,随即又被笑容掩盖。“既然如此,那我便只有祝福你了。”
“谢谢。”段初言唇角勾起,神情柔和,看得陶然略略失神。
如果自己这三年与他寸步不离,结局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但世上没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