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所写,那年我在天津的一家小饭店做厨师,因为饭店小,只雇了一个配菜的。虽然我名义上是大厨,但我要做很多事,除了本分的事情之外,我还要拣菜,还要洗盘子洗碗,有时还要去买菜,还要搞店里的卫生,甚至还要帮忙切菜,因为那个配菜的实在太慢,还不服讲,一讲就跟我吵架,每次咄咄逼人,跟泼妇骂街一样,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要受她的气!好在老板还好,对我非常不错,这也是我为什么肯忍辱在那里做满一年的缘故。

有一段时间,我真的要忍不下去了,因为我的手得了甲沟炎,十个手指有六个都肿了,其中两个大拇指最为厉害,疼得要命,透过指甲都能看见里面的脓,整个的指甲都已空掉了,只有前面的一点还长在肉上。医生叫我把指甲拔了,可是拔了就不能做事了,我没拔,尽管这样,我每天还是照样的要洗菜,要洗那一大堆的盘子,一大堆的碗,那个配菜的太懒了,什么都不做,一讲她,她就吵架,想想就算了,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后来我自己用指甲刀把指甲给撬开了,然后挤了好多脓出来,自己疼得心里发痒,挤不了,就叫别人挤,忘了挤了多少脓,反正疼得浑身是汗,十指连心。不过,过了几天,还真好了,也换了指甲。

因为过几个月就是我哥的生日,他在深圳,我准备送他礼物,但不知送什么好,该送的都送过了。我于是突然想,我要是送他一本小说那不很好?他也知道我喜欢写,送他一本小说他应该很开心,于是就买了两本笔记本,开始用极少的一点点时间写,写完了再抄一遍,因为自己也要留底。那时真的是很不容易,因为白天几乎是没空,那么多的工作要做,晚上能够写的时间也很少,下班都已经是十点多,有时都十一点了,也只能写一两个小时而已。书中写的大部分是我当时的心情,写它就跟写日记一样,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写出来,把自己所受的委屈写出来,我就把小说里的主人公当成自己。这样我写了三个月,终于写完了,还好在他生日的前一天,他收到了这份礼物,很感动,马上打电话给我。记得当时我哭了,因为活得太累,几乎感觉不到人生还有什么乐趣,每天就是做不完的活,我都几乎忘了什么是快乐。

我在小说的后面写了首歌,歌名叫《活着》,歌词如下:我比烟火寂寞,也比岁月困惑。

我不知为什么活着,我只是条无声的河。

受不了的折磨,让回忆吃了欢乐。

我是只叛逆的蛾,永远也修不成正果。

我诅咒这个世界,我的灵魂在黑暗里堕落。

我无畏恐怖,一切的一切我都冷眼看着。

如果我不再寂寞,如果我不再困惑,那么那时的我,将不再活着。

他说他很是担心我,问我到底过得怎么样,我当时就哭了,因为这么长时间,我一直在忍受,没有跟任何人讲,他是除了父母之外唯一一个关心我的人,可以说他也是我的亲人,虽然我们只是结拜兄弟。我跟他讲了,讲了很久讲了所有的一切,他很难过,就叫我不要做了,到深圳去。我当时考虑到老板的原因就说把这一年做完。后来,他经常打电话给我,问我的情况,一直到年底。

现在我在深圳,因为他的关系,我工作的环境很好,也学会了上网,就想把这本小说打出来,给更多的人看,这里面有我的心情,有我和我哥哥的深厚的友情。我也时常想起那一年的时光,人生不可能永远黑暗,总有云开日出的时候。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