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默认了江无忧的安排,决定跟沈澜到北境去。
出发前一天,方初晴先行到太太那儿辞行,说是要回马国的家乡。因为她随军的事是秘密的,所以要做点掩人耳目的表面功夫。太太虽然病体沉重,却还是硬撑着和她说了会儿话,也没忘记封给她一包大大赏银。之后她辞别众人,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离开沈府,到城门附近转了一圈,在马车中换了套北军小兵的军服,又景景鸾给带回府里,打算混在沈澜的贴身小厮中随行。
因为她身段窈窕,肌肤滑腻粉白,扮成小兵时实在是很费了一番功夫,折腾得她有点烦了,还说干脆就这样吧,让刺客杀了也是命该如此,不装了。逗得景鸾直笑,劝道,“你有点耐心吧,反正出了城就随意了,何必连一时片刻也忍不了了呢,我真担心二爷将来被你气死。”
景鸾这次仍然被留下了,一来要调查梁竹月之死和其幕后主使,二来要调查图鲁偷偷潜入和政城,又从容逃跑的事。敌人已经欺侮人到家门口了,江无忧和沈澜决定明暗相结合,要加大动作了,而景鸾是指挥所有地下情报力量的总统领。
第四十章节 谁坐马车?
景鸾早就得知要继续留在京中,可是他又担心沈澜的宿伤到北境再度发作,于是把这一年来悉心准备的,已经配制完毕的大量药材和治疗方法都教给了方初晴,希望她能代他照顾二爷。
为了防止沈澜嫌麻烦,继而无理拒绝,这些事就是秘密进行的,所以目前方初晴带的大包小包全是假象,真正要带的东西还在广武院后院,有十几只大箱子,只说全是方初晴自己置办的家当,害得沈澜发了好几回火了,嫌她东西多,可方初晴完全不理会。
她是买了不少玩意儿,谁让她拿了沈澜许诺的工钱后就成了土财主呢?女人是天生购物狂,不买东西才不正常。不过她的家当才只占了这些箱子的四分之一,其余还不是为了他?
“他才不会死,而且我保证今年终天他回来时会更健康。”好不容易整理好了,方初晴跳出车子道,“他有你这样一心为他着想的手下是天大的福气,有这样的福气罩着,怎么会有坏运?”
景鸾听她这样说,很高兴。两个鬼鬼崇崇地回府后,就藏在沈澜的书房里,景鸾不放心地最后嘱咐方初晴,让她不但要帮二爷顾着那些宿疾,也要注意平时 的饮食起居,甚至还编写了一本小册子,方便方初晴不明白时翻阅。
“天哪,你是要我做他的奴仆?”方初晴反抗。
“贴身小厮就是做这个的。”景鸾说得理直气壮,方初晴反抗无效,不过他对沈澜实在太关心了,简直像妈妈、像最忠诚的手下、像死士、像。。。。
“那你也要帮我一个忙。‘方初晴讨价还价,从荷包中取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把这个给维维,等她嫁人的时候当嫁妆,就说。。。二爷赏的。”说完,不禁有些黯然。
在梁竹月丧事之前,维维也受到了审问,不过是景鸾审的,如果是暴君澜二,维维不可能还全息全影的,肯定断胳膊断腿。其实大家早知道从维维那儿得不到什么太有用的信息,所以沈澜才没亲自主审。维维并不是这场角力中的棋子,只不过是梁竹月一个小跑腿,被人随便利用的而已。
开始时,维维答应王妈妈来方初晴身边监视她,只是为了替牟家挣脸面,顺便挣点银子,毕竟要是讨了大奶奶的欢心,做为家生奴才的维维就会前途光明一片。但后来维维是对方初晴产生了真正好感的,只是这好感遇到了沈澜这座高山,登时就摔在地上,化为粉末。
维维喜欢沈澜,这事方初晴早就知道,但她一直以为这只是少女怀春,当维维遇到自己真正的男人时就会忘记这小小的春心萌动。而且,她曾经三番五次地劝维维放弃对沈澜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是一片好意,绝无私心,只是她没料到维维对沈澜的迷恋很深。而当她们被要到广武院后,沈澜又对她表现出超出任何一个人的好感及容忍力。还有在关押晴翠的地方,方初晴为求脱身而主动献出的吻。。。。
这些都被维维看在眼里,自然以为方初晴虚情假意,说服她放弃二爷,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扫清障碍罢了。被背叛的愤怒,因妒忌而产生的恨意就这样滋生,而梁竹月看到了这一点利用了这一点。
其实这都没什么,让方初晴伤心的是维维居然有置她于死地之心。虽然最后那碗毒酒维维不知情,但小厨房刺杀,确是维维在梁竹月的授意下带杀过来的。
为了一个男人,就想让她死吗?她平时那些真心的好处,为什么就一钱不值?方初晴很恨,但别说她圣母,她结果也没忍心严厉惩罚维维。不管维维怎么看她,她对姐妹相处的那段时间还是很珍惜的。而且她还求了恩典,把维维的事掩盖了下来,免得整个牟家都为此事而受牵连。因为维维已经及笄,只说二爷开恩,赏了她自由身,让她嫁人出府。
维维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不在这个争权夺利的可怕地方活着,就不会具备伤害性,也会慢慢恢复她纯洁善良的本性,好好过完自己的人生,找到自己的平静与幸福。
“你对别人都那么好,为什么只对二爷凶呢?”景鸾把银票收好,并答应方初晴会关照维维后,问。
“我没对他凶啊,只是没有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罢了。倒是你也要注意身体哦。你别只会给二爷治疗宿疾旧伤,有空也治治自己的腿呗。我见你走多了路就两腿打晃,是不是缺乏什么营养?你作为幕僚的工钱银子那么多,不要舍不得用哦。”
沈澜就这点好,出手大方,从不会亏待底下人。也可能正因为赏罚分明,他的手下和士兵才会这么忠诚吧。方初晴曾经听江无忧说过一个比较夸张的事,说哪怕前面是火坑,只要沈澜一声令下,他的兵也会毫不犹豫地跳进去。
江无忧说这番话时很骄傲,但方初晴却觉得这是沈澜搞个人崇拜,心理控制,接近于邪教组织了。他是大阴人,江无忧是大变态的事实再一次被印证。
“我的腿治不好的。”景鸾毫不在首地微笑着,“那是在我还操贱业之时,师付怕我跑掉,特意找人在我的膝盖骨上动了手脚。”
方初晴轻叫一声,没想到一普通的嘱咐话,也能牵出一段那么可怕的往事来。而景鸾越是说得轻描淡写,就越是让人觉得悲伤。
“景鸾,我们抱抱吧?”她站起身来,泪光闪动,“就像朋友那样,我们抱抱,彼此给一点力量,好让我们在这个可怕 尘世里能好好地活下去。”
景鸾没想到她这样说,愣了好几秒,然后也站起来,伸出双臂。
怪不得二爷会在意你,初晴。他心里暗暗地说。因为你是个最会温暖人心的人,人你懂得体会别人的苦处,那是天底下最真诚的善良,但愿,你能得到幸福,不要像我一样。
这个拥抱充满了安慰之意,两人都感觉温柔而舒畅。可没想到这一切都被才忙完的沈澜看在眼里,令他怒火中烧,政治 还有些针刺的妒忌感。
他听见他们说的话,知道这是友好的表示,并不掺杂特殊情感。可那女人的腰肢那么纤细,现在感觉已经不盈一握了,而且抱着的时候,胸部那么柔软地贴着对方,这销魂的感觉,怎么能让除他之外的别人体会呢?可恶的是,还是她主动的。哼,活着不易,可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让她受苦?
他重生咳了一声以示存在,当正经历友情之抱的二人分开,才沉着脸,大步走进屋里。
“乘人马车准备好了吗?”他问景鸾。
“让我坐马车?”方初晴很惊喜。因为沈澜是带兵开拨,沿路各州府会供应粮草,所以照理说不应该有马车这种奢侈品存在的。
“我的贴身小厮骑马,不能离我左右!Q”沈澜生硬地回答,“你会骑马吧?”
他这是废话,因为他看过她骑马。在重生前,她骑过游乐园的旋转木马,可重生,她自然就成了马术高手了,那天上马时连她自己都难以置信。
感谢桑 青。明天,她就要去北境了!可那马车是要给谁坐的?
第四十一章节 亲兵甲
这是方初晴第一次跟着军队走,混在军容整齐的士兵中间,跟在主帅的马后,望着夹道欢送的万千百姓,享受着英雄般的待遇,方初晴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虽然她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但那感觉却很真实。
不过,她还是好奇队伍中那辆华丽又神秘的马车,它的存在显得和这支铁血军队不太协调,因为它不像其他辎重物品一样远远坠在队伍的最后,而是被重兵包围在队伍中央,看起来给这支王牌铁军的纪律肃正感打了折扣。关键是,车里有谁?为什么沈澜显得那么紧张呢?
每天,他都鬼鬼崇崇的走到车边去,悄悄拉开一点车帘,低声说些什么,不过因为拉开的缝隙小,其他人根本看不到里面。而车里的“贵人”从不出车,一日三餐和饮水都由沈澜在亲兵送进去。每天晚上送进洗漱的东西,第二天早上还端出马桶来去倾倒,洗涮,似乎车里的人见不得光。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北军的纪律有多么严明,因为这么多士兵将领,没一个表现出好奇来,除了方初晴。她很想打听打听,但出城几日来,沈澜给她的永远是背影。她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而且人家还不爱搭理她,除了支使她干活儿的时候。就算晚上两人睡一个帐篷,沈澜的话也很少,似乎出了和政城,他与她的关系一下子就疏远了,甚至根本是不认识的,虽然之前亲近的时候貌似也不太正常。
沈澜在府里时是个在起居饮食上极挑剔的主儿,可一行军,却是个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的主帅,虽然听说带兵的人封王, 他是大江国开国首例,但他的行动坐卧一点不讲究,本来方初晴还以为主帅会住那种超豪华的大帐,占地足有两三百平,篷顶高到变态,即使只是住一夜在就开拨,大帐里也摆上饰物,包括刀具、打猎志的兽、金闪闪、明晃晃一堆耀眼的东西,地上铺着厚厚的,奢华的羊毛地毯。四处火烛明亮,将军大人手扶长须,挑灯读兵书,旁边有美人红袖添香。
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放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复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的。她是贴身的贴身,就的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 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肉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肉,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她她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的,她不用插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 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 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 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阴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时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伙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是哪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众,也因为人多,相互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气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机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的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洗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 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