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年冷冷地斜视了她一眼,指了指自己,无声地提醒她,究竟谁才是“柒夏婚礼”的大股东。姚小同崩溃地闭上嘴。

而站在门边的连羽也身形一顿,神色复杂地看了庄蝶一眼。然后从容地打开钱包,从中抽出一张黑卡,递给庄蝶。庄蝶喜笑颜开,冲连羽做了一个飞吻的表情,然后行云流水地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姚小同怔怔地看着孙大年在那张纸上盖上红印。直到庄蝶和连羽大摇大摆地离开工作室,她才终于回过头来,抢过孙大年手中的合同,准备将它撕个粉碎。

“姚小同!”孙大年倒吸一口凉气,“放下!”

“你疯了吗?”孙大年白了她一眼,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抓起茶几上砖头一样厚的婚礼杂志,“这可是上百万的大单子,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你都输得这么明显了,还不紧紧抓住财神爷,让他赐你口饭吃?宝贝,没有爱情和男人,有很多很多的钱,总是好的。”

“老娘我不缺钱!”姚小同抓狂,蹲在地上,扯着自己的头发,“你知道他是谁吗?连羽!那是连羽!”

孙大年吹了一声嘲讽意味十足的口哨:“我知道,就是你那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初恋情人。瞧你那点出息哟,就是因为是连羽,你才更要把这单子接下来。”

“为什么?我找了他七年!七年!他突然冒出来!给我说他要结婚了!我还要眼巴巴给他策划婚礼,亲手把我的幸福拱手让人?孙大年,你第一天认识我?我给你说,他们结婚那天,我绝对要背着炸药包把酒店炸飞!我说到做到!”

孙大年斜视姚小同一眼,嘴角挂着明晃晃的笑:“小女孩,你真是太年轻了。这一行,婚礼前一天崩了的、婚礼当天跑路的、婚礼第二天打架进医院的,我真是见多了,还真的以为一场婚礼就是天长地久了?再说了,你七年都找不到他,他终于出现了,你就这么放人走了,就不怕他再消失个七年十年?这合同一签,接下来快半年时间,他是跑不了了。你不接,多的是人排队抢着接,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说你蠢,你还非说那叫天然呆。”

姚小同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在脑海里一句一句地分析,发现孙大年说的都是至理名言。

“可是,孙大年,”她问,“爱人会走,誓言会老,天可崩地可裂,那在这个世界上,真的还存在一生一世吗?”

“是啊,”刚刚还滔滔不绝的孙大年忽然沉默,盯着面前的杂志彩页,一场布置在森林中的婚礼,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是爱人的吻,他轻声说,“所以我才会做这一行,因为我也想看一看,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伸手,去握刚刚摆在连羽面前的玻璃杯,杯中的水轻轻晃动,他一口未喝。她的眼角尤有泪痕,玻璃杯中的水折射了阳光,落在她的眼里。

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想,她曾经以为,跟在连羽的身后,笑嘻嘻地大声叫他的名字,“连羽,连羽……”,而他终于不耐烦地回过头,扯了扯书包的肩带,等她小跑上来,那样就是永远了。

孙大年说错了一件事,接了这单败心情的活,姚小同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之后每次来工作室讨论婚礼的细节,都只有庄蝶一个人。她要求多得要命,一场婚礼,要换七套礼服。

“不嫌麻烦吗?”姚小同第一次遇到这么作的。

庄蝶笑了:“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姚小同在心底默念“忍字头上一把刀”,把手中的钢笔捏得咯吱响。

姚小同深呼吸一口气:“酒店定了吗?日子定了吗?”

“定了,”庄蝶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

姚小同的手顿了顿,笔在记事本上戳了一个很深的印子。九月的最后一天,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这样啊,”姚小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羽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庄蝶睨了姚小同一眼,理所当然地说:“他当然是努力工作去了,不然拿什么养我?”

孙大年在一旁看着火药味十足的两个人,赶忙出来打圆场:“那请问庄小姐,您和新郎之间有什么纪念意义的照片或者视频吗?我们到时候会用大型的投影仪播放出来。”

庄蝶蹙眉:“必须要这个环节吗?”

“一般来说是的,”姚小同垂下眼帘,“毕竟是最珍贵的回忆。”

“珍贵的回忆,”庄蝶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又为何要与人分享?”

姚小同咬牙切齿:“顾客的需求才是第一,这个看您的想法。”

庄蝶抠了抠指甲,说:“你把时间留出来吧。”

姚小同这才发现,她的指甲很好看。不是那种俗气的贴钻,丝绒的质地,上面有碎碎的星光,姚小同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色系叫星空。

浩瀚星空。

庄蝶看到了姚小同的视线,扬起手指,笑了笑:“喜欢?”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庄蝶得意扬扬,侧过头去给孙大年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这款星空。”

姚小同居然连反击都找不到突破口。不过庄蝶靠着舌战胜过姚小同得来的愉悦心情,让她很快和工作室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宜。姚小同这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让孙大年十分感动。

庄蝶走后,孙大年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要不今天特准你提前下班?”

姚小同惊奇道:“你这话说得,就跟我准时上过班一样。”

孙大年白了她一眼,说:“狼心狗肺。”

姚小同大呼:“我还狼心狗肺?孙大年,我都快把心卖给工作室了!”

大概是姚小同赶上了二十四岁本命年,命犯孤煞,大事没有,小事连连,好不容易放个周末,也没能过得安生。

姚小同在工作上遇到一个横刀夺爱的庄蝶,心情郁结,打电话约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去KTV。她走在大街上,正思考着要不要去趟大觉寺烧香拜佛,忽然觉得被人从身后狠狠拉了一把。等姚小同反应过来自己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被人抢劫了,对方已经跑出十来米远,姚小同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拿出当年在学校短跑亚军的风范,一咬牙冲了上去。

可是对方紧接着就跳上了一辆摩托车,“突”的一声如离弦之箭冲走了。姚小同看着那道背影,再摸摸自己空荡荡的身侧,“哇”的一声,哭了。

晚上的饭局,姚小同的好友们纷纷赶来,无论男女,都向她发出真诚的祝贺。

“可以啊,姚小同,姐妹儿长这么大没被人抢过,你这也算是开先河了。”

“哎,姚小同,他抢你的时候,你怎么就没问他,知不知道你爸是谁呢?”

姚小同没理他们,一边夹着螃蟹腿一边哭。

哭得众人都受不了了:“大小姐你抽什么风,不就抢你一个包吗?又不是抢你的人,你怎么哭得跟失恋一样。”

“你们懂什么!”姚小同看着眼前白花花的蟹肉,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根本不是包的问题!那个包里装着我初恋情人送我的钥匙扣!”

“噗——”有人口中的鱼翅直接喷了出来,一群人笑得前俯后仰,“初恋情人?姚小同,我已经好多年没听到过别人用这么老土的词了。”

见姚小同没说话,坐她对面的人端着高脚杯碰了碰她面前的杯子:“喂,姚小同,你没事吧?”

“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吗?”姚小同翻了个白眼。

不知道谁小声地问了一句:“你那个钥匙扣,难不成,是连羽送的?”

一屋子人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姚小同身上,大部分都是不敢相信。姚小同也不明白他们都在惊讶些什么,是惊讶自己还留着连羽的东西,还是惊讶……连羽竟然送过她东西?

姚小同张开嘴,想给他们说,连羽回来了,可是庄蝶的脸在她脑海一闪而过,把她的满心喜悦击个粉碎。

“算啦,别想了,不就是个钥匙扣吗?重新买个就是了。”有人伸过手搂住姚小同的肩膀,将话筒递给她,“来来来,唱歌。”

不知道是谁点的歌,陈奕迅的《不如不见》:“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

姚小同才唱了一句就难过得唱不下去了,触情触景,都是伤情。

这时候,忽然有人拿起话筒,帮她接了下去:“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

姚小同抬起头,看到了坐在角落里,心不在焉地拿着话筒的舒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