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爷,照我看来,这回我们遇见的对手,应该是有备而来的。他们已经动了手,我们这边才刚刚察觉。”
左震淡淡道:“这不是一两个人有胆子做的事,黑白两道,都有他们的人了。从现在开始,这一个月内,封锁所有水路的买卖,我们不急,用不着冒险;然后从这三次走货的人手开始清查,从头到尾,只要经手的人就一个也不能放过。”
“不要惊动别人,包括石浩跟老六他们几个,这件事你亲自办,要快,要小心。”左震的声音虽然平静,却有着斩钉截铁的决绝。
邵晖不禁一震,“是,二爷,我立刻彻查。”
左震站了起来,“先这样吧,我去一趟华隆银行,然后还得去百乐门看看。这一阵子大哥跟谢宝麟争华商会主席的位子,英东又争跑马场的地皮,四面树敌,我有点不放心。”
邵晖道:“连向先生跟英少那边也不太平?会不会是巧合?”
左震淡淡一笑,“巧合,你觉得呢?”
邵晖沉默下来。刚过了几年太平的日子,看来,一波风雨又快来了,他已经几乎听见天边的闷雷声。可是看着左震的背影,又觉得有点安心,不管有多大的事,二爷在就没问题。这些年刀里枪里来,水里火里去,什么危机没见过,可是每一回,二爷的周密、冷静和胆量都能带着兄弟们闯过来。有时候他也不禁感慨,在二爷一贯的平静温和之下,到底隐藏着多深的心机、多大的担当?
左震到百乐门的时候,向英东也难得偷闲,正在看新舞的排练。
难怪连沈金荣都说,百乐门的舞是越来越没有意思了。这阵子他忙着跑马场的事,没工夫管百乐门的杂事,底下人也都松懈起来,歌舞都还是过去那一套,只变个花样、换套衣服就上场,没什么新鲜的。
例牌的踢踏舞和歌舞都过了,多少有点无聊,正在打着呵欠,忽然听见一声鼓响,慢慢地,起了一阵奇异而柔靡的音乐,像是簧管和提琴,又像是葫芦丝,还带着皮鼓“嘭嘭”的节奏……什么调子这么奇怪,刚一入耳,就叫人心里一荡?他忍不住抬起头来,却看见有人在台上翩然起舞。
时候还早,台上的大灯都还没亮,只有几盏远远的小灯照着,半明半暗,却看见跳舞的人长发漆黑,赤足如雪,只穿着一身鲜红的印度纱丽,那一层一层的轻纱在她身边摇曳,像是隔着层雾,看见水波在荡漾。她的舞姿开始是慢的,像是慵懒的苏醒,渐渐地由慢而快,仿佛连那轻纱也随着她的急旋飞扬起来。如果不是亲眼看着,简直不能相信,一个人的腰肢居然可以这么纤细而柔软!
她戴着面纱,看不见脸孔,可是环佩叮当,手臂上仿佛戴着成串的金环,在乐声里隐约听见悦耳的叮铃声,那种仿佛来自遥远异域的暗香,渐渐弥漫开来。
一曲新舞,艳光四射,忽而是敦煌壁画里反弹着琵琶的飞天,忽而是瀑布底下戏水的精灵,她舞得活色生香,面纱底下看不见她的神色,只是那眼波流转,仿佛无处不在,偏偏又叫每一个人都情不自禁地觉得,她这一舞,就是为了自己而跳。
台前台后,一片静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舞到最激烈处,仿佛一朵花开到了极盛,灿烂华美到极致,这时候那奇异的舞曲的调子,忽然又渐渐放缓下来,慢是慢了,却反而变得更靡丽,更柔媚,那种低迷而魅惑的气息更觉得浓烈。嘭,嘭,嘭,嘭……每一声轻轻的鼓点,都仿佛敲在了人的心上,急旋飞扬的热舞也仿佛变成了微风吹动的轻摇,却更多了点叫人心跳的意味,鲜艳华丽的红纱底下,隐约可见她玉也似的手臂和柔若无骨的腰肢,一转一折都勾动着人的心弦。
不知不觉间,正在所有人都看得屏住呼吸、偷偷出汗、情不自禁两腿发软的时候,忽然一声鼓响,那靡丽悠扬音乐戛然而止,一切安静下来,只余下丝弦的余音,仿佛还没有完全消散,袅袅地在空气中渐飘渐远。
舞停了?跳完了?
人人都像是一梦初醒,又像是一个不当心一脚踏了个空,不禁暗自一阵失落。
向英东忍不住站了起来,恍惚之间,想起当年在大富豪的舞台上,看殷明珠跳那一曲穿灯舞,无数点灯火在她头发上指尖上跳跃,她像蝴蝶般魅惑众生……自从那天起,他就决心要把殷明珠从大富豪挖到百乐门的舞台上。自从明珠走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这样的舞了;只凭这一点,今晚台上这女子,就有资格在百乐门挂上头牌。
她到底是谁?他居然不记得自己的夜总会里,还有这样出色的人物。直到她走进后台的帷幕里,他才醒过神来,招手叫过排舞的何师傅:“刚才台上跳舞的,是哪一个?”
何师傅笑了,“连英少都没看出来,可见她功夫也没白下——那是荣姑娘。”
“荣姑娘?”向英东停顿了半分钟,“荣——锦、绣?”
他一字一顿,不敢置信。
“对啊,从进了百乐门,荣姑娘一直跟着学舞,她本身的底子也好,聪明剔透,身段又软,很有跳舞的天分,简直跟当年的殷明珠一模一样。而且她学起舞来,又比谁都肯下功夫。要是不上台的话,还真是可惜了。”
向英东怔住了。还真是锦绣!这、这怎么可能?
当初左震要送她进百乐门,他一直反对,这丫头哪是块走红的料?说她青涩懵懂是好听的,其实就是单纯土气,什么都不会,也不懂人情世故,就凭她,也想在偌大一个百乐门挂牌上台?真叫人笑掉牙了。
可是到了今天,左震当日说的话仿佛就快要应验。
他还记得,那天在楼上,左震曾经说:“等有一天锦绣跟明珠一样成了气候,只怕你就留不住她了。当初大哥看上明珠,她毫不犹豫就跟他走了……以后也难免不会出现第二个向寒川。”
现在再想起,心里不禁打个突,当初如果早点下手,也许今天明珠就是他的人,哪有大哥占便宜的份儿?现如今……
向英东回过身,看见她似笑非笑的双眼,带着一丝调侃的神情,“刚才跳的舞,够不够资格上台?”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似乎有几分期待。
向英东打量她,她已经换了衣服,酒红色丝绒的裙子,黑色大衣,围一条精致小巧的貂皮小披肩;低低一个侧着的散髻,仿佛来不及好好打理,却别有一点淡淡的慵懒味道。
真是没有发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锦绣这丫头竟然已经变得这么出挑了。就像一朵花,悄悄就开了。
向英东怔了很久,终于定下神,咳嗽一声。
“昨天那场晚会,你跑到哪里去了?整晚都没见你人影。”他问,“连明珠都向我问起你。”
锦绣一呆,“明珠问过我?!她说了什么?”
向英东不答反问:“你跟明珠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前一阵子还陌生人似的,只不过隔了一场舞会,又好像互相惦记起来。”
锦绣想起昨天在花厅前,明珠说过的那番话:“也许有一天,她会认回我这个妹妹,也说不定呢?”
“那敢情好,我们也算得上是亲上加亲了。”向英东开玩笑。
向英东却顾左右而言他,拿过手边一只酒杯,“先不说这个,为了庆祝你新舞排演成功,我们喝一杯。”
“不行——”锦绣一看见酒,头立刻大了一圈,昨天的宿醉差点没要了她的命,直到今天还头痛恶心,只闻见酒味就已经想吐了。
“我好歹也算百乐门的老板,老板敬你的酒,你都敢不喝?”
“昨天我才刚刚喝醉过!”锦绣脱口而出,“要不是二爷,我到现在恐怕还躺在大门外边爬不起来呢。”
向英东怔了怔,“喝醉酒?跟左震?”
“不是,不是跟二爷,是冯四少。”锦绣解释,“二爷只是……碰巧看见,然后……送我回去而已。”
她说着,慢慢声音低下来。不知不觉她在隐瞒,为什么呢?她跟二爷什么事也没发生,一切都很平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提起宁园两个字,似乎不想让第二个人知道昨晚的事情。今天一整天,都在安慰自己,那不过是一个梦而已,一切都是幻觉不是真的,可就是莫名其妙,到现在还定不下神来。
向英东又说了句什么,锦绣有点恍惚地抬起头,“刚才你说什么?”
跟英少说话的时候,她居然走神了。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事,她脑子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我问你,怎么又跟冯四少扯上关系?那种人,你还是少惹的好。”向英东蹙起了眉头。
“他叫我喝酒,我怎么敢不喝,你忘了吗,我不过是百乐门的一个舞女。二爷不过是借我一张帖子,带我进场而已,难不成还真把自己当成他的舞伴吗?”锦绣笑了,“要是拉拉扯扯搞砸了你的晚会,就好像上次张老板那样,你的跑马场计划不就泡了汤?”
向英东怔了怔,伸手揉了揉锦绣的头发,“你还知道替我办事?”
锦绣坐上桌子,“现在知道我善解人意了吧?好歹我也是百乐门出来的,这点本事都没有,怎么在百乐门挂牌。”她一手搭上向英东的肩,故意放低了声线,做婉转妩媚状,“向老板,等拿到跑马场,再来喝酒啊?这次我请客。”
话没说完,她已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笑得弯了腰,“怎么样,有没有一点红牌舞女的味道?”
她笑得忘形,一时间恍若春天的花开,连向英东也看得一呆,正要开口说什么,却看见二楼的领班匆匆赶了过来。
向英东和锦绣同时回过头,一眼就看见左震、向寒川和石浩,远远地站在二楼的栏杆前。他们身后不远,靠着栏杆处,居然还有明珠和阿娣。
只不过远远打了一个照面,连他的脸都还没看清楚,锦绣心里已经先猛地一跳,这一跳那么剧烈,连她自己都好像听见那“咚”的一声响。二爷来了!他什么时候来的?
向英东却是一阵高兴,一把拉起锦绣,“今天什么日子,难得连大哥和明珠都来了,齐刷刷在百乐门碰面。走,一起过去打个招呼。”
锦绣来不及犹豫,已经被他拉了过去,一路上了楼梯,向英东老远就扯开嗓门,跟左震抱怨:“昨天你还真不够兄弟,晚宴都还没散就不见人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左震却只是笑了笑,淡淡道:“抢着要接待法国使团的是你,说要争取经营权的也是你,我不过是帮忙张罗两句、跑跑龙套,早点走有什么关系。”
向英东道:“你来得正好,我有事跟你商量,昨天领事馆的人要我帮忙,说有一批法国商行进口的古董、香烟,又怕潮又怕碰的,所以想用长三码头最好的船和最好的货仓,我已经替你答应了。”
左震没说什么,只回头吩咐石浩一声:“这差事就交给你去办。”
石浩答应着:“是,二爷。”
明珠浅浅地笑着,在旁边插了一句:“英少真是好大的面子,这么大一个顺水人情,你说句话就算了?就算是自己兄弟,也没这么便宜的。”
“谁说的,我向英东是那么小气的人吗?今天晚上的宵夜,我请。”
明珠笑着啐他一口,“真阔绰,出手就是一顿宵夜!不知道吃的什么好东西,值一条船。”
向英东道:“这你就猜不着了,我刚叫人订了一篮阳澄湖的大闸蟹,晚上刚好送到,这季节吃这个可不容易。你们赶了一个巧,正好尝尝鲜。”
他一边说,一边回头看锦绣,还没开口,锦绣已经知道他要交代什么,“我知道,开一间包厢,二爷喜欢的那一间。你们先坐,我去准备。”
印象里,除了昨天那场晚宴,向先生和明珠还是第一次上百乐门来;左震更不用提,以前还常常看见他,可是这阵子,连着十天半月都不见人影,也不知道忙些什么。这么难得大家凑在一起,就连她,都跟着欢喜起来。
包厢,自然是左震以前常常坐的那一间,她第一次在百乐门看见他的那一间。因为左震,这间包厢特地留着,即便他不在,也都是空着的,这似乎都成了百乐门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锦绣卷起了袖子,点上炭炉、架锡壶、烫烧酒,又叫人准备姜醋和小菜;向寒川点上烟斗,明珠和阿娣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抹着骨牌,左震跟向英东靠在椅子里聊天,只有锦绣,像只蜜蜂一样兴奋忙碌地穿梭着,里外张罗。
她忘了左震和英少是坐在一起的,话音未落,左震和向英东几乎同时伸出了手,又同时在半空里停住,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都是一怔。锦绣也傻眼,一时之间,手里这条热气腾腾的毛巾,不知道应该递给谁。
“这是……”她嗫嚅,怎么回事,刚才这一阵忙糊涂了,都忘了二爷旁边还有英少。可没等她说什么,左震已经收回了手,顺便摸出怀里的烟盒,点起一根烟,“她是给你的。”
向英东倒没多想,顺手接过毛巾,擦了擦手又递回给锦绣。锦绣尴尬地接了回来,看他一眼,心里却忍不住有点讪讪的,这条毛巾……其实……
一边的阿娣眼尖,赶紧过来帮忙,再拧一条毛巾给左震,“二爷也忙了一天,这给你。”
左震接过来,阿娣顺势靠着椅子扶手坐在他身边,轻轻帮他捶着肩膀,柔声道:“热水捂一捂就暖和些,晚上冷,二爷穿得太单薄了。”
“没有啊,二爷车上有大衣。”旁边的石浩傻乎乎地插嘴。
阿娣忍不住回头,给他一个白眼,“你又知道那么多!”
明珠在一边看着,逐渐浮起一个隐约的微笑,“阿娣这小妮子,越来越体贴了。我怎么没见你跟别人这么嘘寒问暖?”
锦绣低着头,在水里洗着那条毛巾,用力揉用力搓,不知道使了多大力气,手都红了。
还以为会跳个舞就可以做红牌了,其实差远了!看人家阿娣,眉梢儿轻轻那么一挑,简直是媚眼如丝,坐在左震身边好像腰上都没有骨头似的,半个身子都靠上去了……居然还会替他捶肩,众目睽睽的一点都不觉得唐突,她那双手哪是捶肩,哪有什么力气,好像弹棉花似的,说是调情还差不多……
“荣姑娘,螃蟹蒸好了,放哪里?”正好这时候,侍应端着一笼螃蟹进来。
锦绣回过神,“只拿十个出来好了,剩的还在蒸笼里捂着,当心凉了。”
正想着,阿娣已经不客气地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毛巾,擦过手,拣起盘子里一只肥蟹,用银的蟹钳起开盖子,笑道:“我手气还真是好,这只看着不大,倒有满满一盖子蟹黄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剥出蟹黄,放在小碟子里递给左震:“二爷尝一尝。”
明珠也拿了螃蟹剥给向寒川,“都过了季节,这螃蟹还难得这么肥。”
向英东回头看锦绣一眼。锦绣不禁瞪圆了眼睛,什么意思?叫她剥给他?
眼角的余光已经看见阿娣又倚在左震身边,真是殷勤,那碟蟹黄就差没喂到他嘴里了!左震居然没什么反应,他是不是都已经习惯了?想起上回,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她上来找他帮忙,就看见他左拥右抱地喝酒,那场面,似乎比现在还要香艳。
又不是没有手,自己不会过来拿?锦绣没好气地想,对啊,人家的手忙着给二爷捶肩膀剥螃蟹,端茶递水这种事情,自然只好叫她做。当下拿起蟹夹子,头也不抬地道:“我在剥螃蟹,恐怕沾了手,弄脏二爷的姜醋就不好了。”
“哦?”阿娣似笑非笑地站了起来,拿了碟姜醋,“什么醋,味道闻着还真是酸啊。”
醋哪有不酸的。锦绣恨恨地剥着螃蟹,夹子钎子都用上,把手里那只螃蟹剥皮拆骨大卸八块,直堆得满满一壳蟹肉。
“够了够了太多了。”英少一迭声地说,拿过她面前的蟹肉,“唔,味道还真不错,锦绣,你别忙着了,剩的你自己吃。”
剩的?手里那只螃蟹就只剩下几条腿了。锦绣呆呆看着英少大快朵颐,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是啊,给英少剥个螃蟹,原本就是她分内的事。明珠服侍向先生,阿娣只顾着二爷,剩下她,照顾英少不是应该的吗?在几个月之前,能坐在英少身边给他剥着螃蟹,这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多么难得的光荣。
可是——怎么这一刻,握着手里的螃蟹夹子,心里却不知道什么滋味,不见得欢喜,倒好像是无法形容的深深的失望……她到底是怎么了?
“二爷,螃蟹这东西是寒的,吃多了只怕伤身子,不如喝一点烧酒,暖暖胃。”阿娣回头向锦绣道,“荣姑娘,你那边炉子上烫的酒好了没有?”
锦绣一抬头,却正好左震也向她瞧过来,两个人的目光猝不及防地碰个正着。锦绣心里“砰”的一声,猛地醒回神来,慌忙道:“好了,这就好了。”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去端炭炉上的锡壶,却忘了垫条毛巾,居然空着手就把那只壶端了下来。
那壶酒原本就装得满,这会儿已经烧得滚烫,锦绣刚把它捧在手里,手心就一阵剧痛,忍不住“啊”了一声,那壶酒顿时滚落在地上,洒了她一裙子。
“你没事吧?”
向寒川、石浩、明珠和阿娣也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锦绣涨红了脸,觉得手上痛得针刺一样,再看看自己身上,已经被酒浸湿了一大片,那丝绒的裙子十分娇贵,眼看是不能再穿了。真是丢脸啊……越是这种时候,就越是会出丑。
“刚才……不小心,一下子没拿稳。”锦绣磕磕绊绊面红耳赤地解释,“没关系,我再出去要一壶,很快、很快。”
左震看着她一溜烟地跑了出去,眉头不禁打个结,她今天怎么了,这么不小心!这一整个晚上就看着她心神不定丢三落四,刚才眼睁睁看着她把那只滚烫的锡壶一把捧下来,阻拦已经是来不及,估计是烫伤了。到底怎么回事,给英东剥了只螃蟹,就值得激动成这个样子?
门外的锦绣一直跑到楼梯口才停下来,扶着栏杆,把手举到眼前——都烫红了,跟煮熟的螃蟹没差别,估计明天就会起水泡。都怪左震,要不是他……慢着,她烫了手,跟二爷有什么关系?这一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东西!
真是中邪了,昨天那场梦里依稀的缠绵,在心里浮浮沉沉,却好像越来越清晰,清晰得叫她害怕,就好像真的一样。她记得摸到他的肩头,摸到他的胸口……记得他一寸一寸靠近的温柔气息……不要!
她蓦然跳了起来,就好像被人踩了一脚似的。这是怎么了,她心里想的应该是英少才对。可是为什么,睁开眼闭上眼,都只看见左震的影子?还有刚才在包厢里,阿娣给他捶肩膀剥螃蟹,又关她荣锦绣什么事?叫她这么坐立不安!
想起刚才阿娣似笑非笑的语气:“这是什么醋,味道闻着还真酸。”刚才没细想,现在却忽然觉得她似乎语气微妙,一语双关,那句话什么意思?难道说——她是在吃二爷的醋?!
“荣小姐!”身后忽然有人叫,吓了锦绣一跳,一回头,却是楼上的侍应,“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烧了,脸这么红。”
锦绣下意识地伸手遮着滚烫的脸颊,“没、没有,不过是刚才烫了手。”
“谢谢。”锦绣本能地接过来,那侍应转身要走,又听锦绣在身后叫住他:“等一等——你怎么会有这个?”
怎么这么巧,哪有人会天天带着支烫伤膏在身上,还刚刚好叫她碰上。
那侍应回头道:“这个是刚才左二爷吩咐的,叫我去找一支给你。”
左二爷?!左震。又是他。
锦绣怔了半晌,握着手里那小小一只烫伤膏,慢慢走下楼梯,往左拐,是百乐门的化妆间,她推门进去。现在正是客人多的时候,化妆间里没什么人,只有丽丽在镜子前面梳头,看见她进来,不禁诧异地回头,“咦,你身上这件衣裳,怎么湿成这样?”
丽丽在她身后道:“这件裙子是丝绒的吧,真可惜,以后怕是洗不掉的了。不过锦绣,我敢打赌,你以后一定是红牌。只要红了,这一件两件衣裳算什么,谁还会看在眼里。”锦绣也没答话,听她自顾自地一径说了下去,“下午你在台上跳舞的时候,英少都看得呆了呢,说真的,还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锦绣换过了衣裳,正在扣纽扣,手却忽然停住了。说她像殷明珠?
终于有人说她像明珠。
当然像,怎么会不像?自从知道英少喜欢明珠那样的女子,自从进了百乐门,她就努力地学着做第二个殷明珠。从头发,到衣裳,从语气,到姿势,甚至因为当年明珠一舞成名,她也没日没夜地偷偷学跳舞。
这么用心,这么努力,终于今天如愿以偿,听见有人说一句:“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付出那么多努力,曾经那么的期待,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刻,却不知是怎么了,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甚至,什么感觉都没有。
锦绣在化妆台前坐下,下意识地拿起眉笔,在眉梢画了画,镜子里的脸依然脂粉均匀,精致无瑕。可是她脸上的神情,看不清是忧是喜,只有一片迷惘。
别说她只不过是刚刚有几分“像明珠”,就算有一天真的做了殷明珠,又能怎么样?得到了英少的赏识,在百乐门挂上头牌大红大紫,又能怎么样?忽然隐约觉得,不是这个,她要的不是这个。
锦绣叹口气,放下手里的眉笔,拉开抽屉,想把胭脂水粉都收起来,却一眼看见那只银质的打火机,正静静地躺在抽屉的一角。英少的打火机。忽然想起那个暗黑的夜里,陌生的街头,她滚在地上跟小贩打架,那种跟死亡如此接近的恐惧。想起醒来的时候,看见天堂一般温暖美丽的狮子林。
那一夜,她永世难忘。因为自那一夜起,她的整个人生都变得不同。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
做人可不能忘本。当初如果没有英少,那天她就是死在街上,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除了他,她心里根本不应该有第二个男人,即使是左震。
锦绣把手心里紧握的那支烫伤膏放进抽屉里,推进最角落,昨天的今天的一切的一切,都只当作没有发生过,就只当作,他从来不曾教她跳过舞,从来不曾听她说过心里话,从来不曾帮她出过气,也从来不曾走进她心里。
第九章 执子之手
路面看着平坦,赤足踩上去才知道粗糙,脚底仿佛被石子硌破了,火辣辣地疼。直跑到路口,锦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往左边,是七重天;往右边,是狮子林。应该去哪边?是去找左震,还是找英少?
锦绣已经不太随便陪客人跳舞,她的海报张贴在大门口,在霓虹灯的照耀底下闪闪动人。如今只要说起百乐门,就没有人不知道荣锦绣,每天从台上下来,化妆间门口就堆满了花篮和礼物。
只是锦绣一日比一日沉默。
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比以前开心才对,当了红牌,有了名气,甚至可以跟英少一起应酬各等各样的名流贵客,就像左震说的那样,对现在的荣锦绣来说,华丽的衣裳,精致的首饰,真的已经算不了什么,只要她想要,很容易就能得到。
可是,自从上次烫了手的那个晚上,左震再也没有来过百乐门。
如果不是变故来得那么突然,锦绣自己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他。
那一天,原本是个跟平常没有什么两样的晚上,断断续续下着雨,但寒冷的天气仿佛丝毫也没有影响百乐门的热闹,楼上楼下,依旧是人满为患。
锦绣在大厅里跟几个贵客寒暄,其中一个,是大兴洋行的陈经理,上海赫赫有名的总买办,百乐门很多洋货也是从他那里买回来的。他这一阵子常常来捧锦绣的场,也算是熟客。
“楼下人太多了,不如上去打两圈牌?丽都的何老板也来了,正愁没有牌搭子。”锦绣喝了两杯酒,觉得身上微微出汗,便笑着跟陈经理提议。他若是去打牌,她正好抽空歇一歇。
陈经理摇头,“别提了,这阵子手气差,中了邪似的,在七重天一连输了半个月,算一算,一辆汽车都输了进去。”
锦绣微笑,什么叫做销金窟,百乐门的舞,七重天的赌,这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倘若不是陈经理这么阔绰的客人,恐怕也上不起七重天的赌桌,那里动辄就是一夜间输赢过万的豪赌,家底薄一点的,根本没资格去那里论输赢。
陈经理依旧在发着牢骚:“手气这东西还真是奇怪,碰见左二爷这样的人物,输了也就输了,可是就连老唐老冯这样的三流角色,也能赢我好几万!”
锦绣一直在敷衍地听着,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听了一半,耳朵忽然竖了起来,心里一个激灵,脱口道:“刚才你说什么?你前几天输给左二爷?”
真的,别说是见面,就连“左二爷”这三个字,也好像很久没有听见过了。
她想知道他的事,其实也不难,毕竟上海滩的交际圈子,也不过就那么大。但是她从来也没有问起过,好像是,刻意地回避着他的名字。
陈经理倒还没察觉她的脸色和语气不对,接口道:“哦,你说前天那一局?不止左二爷,还有易通洋货的钱经理、冯署长的公子冯四少,除了我,就数冯四少输得最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