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她知道自己曾经和她心心念念的儿子这么接近…,就算是破除万难,她也会拼命的跑回去吧。

苏启明对着百里玫香说道,“对不起,把你从火车上拉下来。”他叹了一口气,抽出一根烟来,随即看到旁边的百里玫香,终于还是忍住没有点上,只是夹在手指上,说道,“我还有个弟弟叫苏瀚星。”

百里玫香虽然不明白苏启明为什么会说他弟弟,但是想,苏启明并不是一个闲得发慌,没事找事的人,能亲自把她从火车站找回来肯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就低头安静的听着。

“他比你大几岁,但是他和别人不大一样。”苏启明很讨厌对别人说自己弟弟的事情,但是现在又到了不得不说的时候,他语气艰涩,“他有自闭症。”

百里玫香在山里过日子的时候,每天高高兴兴的,村民也都都很淳朴,从来没想过出了大山,外面的世界这么复杂,关于自闭症她也是在电视剧看到过,好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据说挺难治,甚至一辈子都有可能治不好。

百里玫香想说点安慰的话,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说起,毕竟两个人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她也相信苏启明这种人骄傲的自尊心不要她来安慰。

“他很喜欢你。”苏启明发现只要开了头,后面的话并不难说,“今天知道你要走,并且我没有能把你留下来,他就很激动。”

百里玫香抬头看着苏启明,她总觉得事情不是闹脾气这么简单,不然苏启明也不会抛下手里的事情来找她。

看着百里玫香那一双清亮的眼眸里似乎能倒映出他狼狈的身影,他终于发现这个百里玫香真的很像她。

“他自杀了。”

第 11 章

百里玫香震惊的看着苏启明,他艰涩的说道,“当着我的面割腕,那血顺着手臂滑落下来,猩红色的血,触目惊心,我知道他这是在向我抗议,他一直都这样,只要我做的事稍微不顺他的心就会用这种方式折磨我。”

弟弟苏瀚星是苏启明的心中的伤疤,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这样在人前揭开伤疤,可是等着他说出来竟然意外的轻松,是他一个人扛着这个秘密太久了?也或许是百里玫香真的很像她,让他无端的放心?

百里玫香张了半天嘴也没有说出话来,她以前一直生活在淳朴山里,从来没有想过外面的世界这么复杂。

“我只要陪着你去看看他就行吗?”

苏启明回头看着百里玫香,眼神真诚而期盼,“你真的不能考虑留下来照顾瀚星吗?你想要什么…,只要你肯提出来,我就能答应。”这话说的相当自大,在别人听来兴许是有点吹牛的意思,但是从苏启明嘴里说出来就显得不一样了,依照他的财力和势力,还真就能做得到。

要是别人肯定会心动,因为人总是有这样和那样的欲望,可是百里玫香却很干脆的摇头,“抱歉。”

苏启明眼中闪过失望的神色,正在这时候穿着白色护士服的护士走了过来,说道,“苏先生,现在可以去探望了,希望你能让病人保持镇定,不要再那么激动了,不然我们这里也帮不了你,只能送到精神科。”

“嗯。”苏启明神色黯然。

百里玫香跟着苏启明进了病房,VIP的房间整洁的就跟五星级酒店一样,沙发,床,还有洁白的窗帘,苏瀚星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躺在床上,皮肤白皙,五官秀美,长长的睫毛覆盖住他的眼睑,犹如洋娃娃一般可爱。

真漂亮,这是百里玫香第一次见到苏瀚星时候的感觉。

两个人刚走进去苏瀚星就醒了,他的眼神有片刻的茫然,似乎在对焦,终于等着他看到站在病床边的百里玫香的时候,眼中闪过耀眼的喜悦,他抿着嘴,像个讨要糖的小孩,说道,“你去哪里了?为什么现在才来。”

百里玫香看见苏瀚星是对着自己说的,有些愣怔,要知道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苏瀚星,两个人根本就是陌生人,可是苏瀚星竟然用这种熟稔甚至是亲密的口吻对她说话,“你好,我是百里玫香。”她只能这么说。

“你叫玫香?”苏瀚星歪着头,似乎有点不解,最后见百里玫香不接话,委屈的扁了扁嘴说道,“那好吧,你现在叫玫香。”

百里玫香总觉得苏瀚星这话说的有点怪,但是她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只好掉过头去看苏启明,却见他把头别过去不看她,就好像不愿意面对她的疑问一样。百里玫香觉得这里的一切都透着古怪,先是说自己有洁癖非要把她留下来的哥哥苏启明,对她非常熟稔得犹如老朋友一般的苏瀚星,她总觉得有些诡异。

苏瀚星对百里玫香非常的依赖,饭也要她来喂,衣服也要她来才穿,他一米七八的大小伙子,只穿条内裤站在百里玫香面前,冲着她笑,真让她…非常有压力啊,百里玫香忍着尴尬照顾了好一会儿苏瀚星,等着能从医院出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苏启明知道百里玫香没地方住,建议她去他们家,百里玫香拒绝了,她不想在跟苏启明兄弟俩有什么牵扯了,她委婉的说自己明天就要走了,可能苏瀚星的事情还是要他来想办法,不是她不想帮他,实在是她也有事要去做。

这一次苏启明没有说话,显然也知道自己有点强人所难,最后恳求说道能不能再呆一个星期,起码呆到苏瀚星出院,到时候他回想办法。

看着这个向来沉稳的男人,第一次露出这种脆弱的神色,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没有不心软的,百里玫香也一样,可是想到远处的儿子,她又犹豫了,最后说道,“我回去想想吧。”

百里玫香和苏启明分手之后给王莲打了电话。

王莲显然吓一跳,“玫香,你还没走啊?”

“嗯。”

“太好了,那就来我家住吧,对了,我跟你说,今天有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个小男孩过来找你,啧啧,那小孩子长的特别像你。”

百里玫香懵了,“你说小男孩?大概多大?”因为紧张百里玫香的声音里带着颤音,她有点不敢置信。

“大概五六岁吧,不过我说玫香,你是不是在外面生了个小孩子啊,哈哈。”王莲忍不住说道,“真的太像你了,只是我后来想想想不对,这孩子要是你生的,那你当妈的时候才几岁啊,十八?现在哪里有这么早就要孩子的,不可能。”

“他们去哪里了?”这个时候百里玫香的耳朵里根本听不见其他的,五六岁,长的很像你这几个字就够了,她脑子木木大的,只有反射性的询问。

“打你电话打不通,没说完话就走了,我估摸着应该去火车站找你了,当时我把你的车次都告诉他们了,你们没遇上?”王莲不解的问道。

百里玫香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什么都想不了,放下电话就冲着火车站而去了,她第一次做了出租车,第一次疯了一样的在火车站跑,眼睛通红,满脑子都是儿子的影像,他在哪里,他为什么来找他?没见她会不会失望?是不是一个人哭了?

越想越痛,就像是心被人挖了一块一样的钝疼。

百里玫香有些无语伦次对着火车站的工作人与就讲,“大概五六岁的孩子,来找我的。”

工作人员摇头,“今天没有没有走失的孩子。”

百里玫香都快哭了,紧紧的拽着工作人员的手,“求你了,你在问问,求你了…”说着说就忍不住哭了起来,眼泪顺着脸颊流下,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茫然失措,看起来异常可怜,工作人员被弄的很不好受,说道,“你等等,我再去问问。”

好一会儿工作人员打了好几通电话问。

“你叫百里玫香?”

百里玫香使劲儿的点头,“就是我,我有身份证可以证明。”

“那应该就是你了,有个孩子上了车,但是没有找到妈妈,他说他妈妈叫百里玫香…,这名字可真少见,你是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说道这里又换了语气,“不是我说你,自己的孩子都这么粗心大意,你是怎么当妈妈的?”

当妈妈的三个字在百里玫香听来,就跟天籁一样的动听,她不住的说道,“是我错了。”

“孩子在现在A市,这是我们列车长的电话,他一直给你看着孩子呢,本来差点都报警了,幸亏你来得快,这会儿那车刚到A市,还没来级的及报警。”工作人员把电话号码抄给百里玫香,又叮咛了几句,“妹子,以后可要看好孩子,这要是丢了,真的是去哪里也找不回来的。”

百里玫香含泪的点头,由衷的说道,“谢谢你。”她站在大厅里,眼神清亮,如同黑夜中最美的宝石,璀璨夺目,她显然很高兴,“我就要见到儿子了。”

工作人员不知道怎么,竟然觉得心里酸酸的,忽然想起自己在老家的母亲,等着百里玫香走后拨通了电话,“妈,是我,你还没睡…,没事,就是想你了。”

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谢博严在,他自然就是人群的焦点,英俊夺目,沉稳内敛,浑身都散发着一种震慑人的气息,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上,谢博严穿着一身考究的浅灰色西服抿着嘴站在一个中年男人和小男孩面前,面无表情的对中年男人说道,“谢谢你。”

列车长有些紧张,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气场这么强大的男人,“没事,应该的。”

等着只剩下谢牧和谢博严,两个人都一直沉默着的对峙着,谢牧不肯挪动就脚步,倔强的站在原地。

“我跟你说过,你妈妈不想要你。”谢博严的话就像是在撕裂的伤口上撒盐,让谢牧的心更加疼了起来,“你偏要去找她,现在知道了吧?”

谢牧呆呆的站着,眼眶微红,“母爱是无私、伟大的奉献,没有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一种生物学本能,更是一种生理现象…”像是在背书本上的内容,一板一眼。

谢博严忽然说不上来话了,他看着如同受伤的幼兽一样的儿子,第一次感觉,他或许真的需要一个母亲的爱。

也或许,他是不是该考虑结婚的事情了?

谢牧一直重复着,“母爱是无私、伟大的奉献…”说着说着眼泪就无声了流了下来,小小的水珠,滚落在领子上,迅速的消失,如同谢牧这一刻茫然的心一样。

就在这时候,列车长去而复返,带着几分喜悦大声的说道,“我是来告诉你,刚才我手机放工作室了,所以没有看到,就是那个…,你妈妈百里玫香来找你了。”

谢牧看着列车长,眼神渐渐的明亮了起来,细致的五官,红樱桃一样的嘴唇,漂亮的像一个小天使,他转过头看着同样错愕的谢博严,“我妈妈来找我了!”像是一种宣告一样说道。

谢博严的心渐渐的往下沉。

一个年轻的女人从出站口走了出来,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的牛仔裤,眼神清亮,充满了憧憬。

第 12 章

百里玫香一出站就看到谢博严,他这个人太显眼了,出众夺目,无论在哪里都会让人注意到他,谢博严也看到百里玫香,两个人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彼此相视,只觉得几年过去,却还是依旧没什么改变,谢博严还是那样的冷漠内敛,百里玫香还是那样的纯真。

谢牧也感觉到了谢博严的目光,他顺着那视线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白体恤,蓝色的牛仔裤,清亮的眼睛,虽然没有很漂亮,但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是我的妈妈这种信息。

对视只是短暂的,百里玫香的目光从谢博严身上扫过,很快就对准了谢牧。

谢牧犹豫了下就蹬蹬走了过去,百里玫香心脏砰砰的跳,就像是那一年她看到谢博严一见钟情的时候,那种忐忑不安又兴奋莫名的感觉,这是她的儿子,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的骨血。

谢牧走到百里玫香的面前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她,说道,“你是百里玫香吗?”

稚嫩的童音就像是天籁的声音,瞬间击垮了百里玫香的心房,她感觉到眼神湿润,鼻子酸酸的,说道,“我就是。”

谢牧看着百里玫香红了眼圈,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温柔的暖意,忽然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别过头,显得有些羞涩说道,“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我们的DNA相似度应该是99%以上。”

百里玫香根本听不见谢牧说了什么,她只贪婪的看着,如同她生命中的唯一,这种温柔的眼神足以融化任何铁石心肠的人。

“所以,你应该是我妈妈。”谢牧说完就舒了一口气,他从来没有怯场过,可是这一次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慌,百里玫香的目光太炙热了,结果,他话刚说完就感觉到百里玫香上前紧紧的抱住了他。

“我知道,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就是我妈妈的宝宝。”百里玫香从来没有想过血脉相连是这样的感觉,就是他站在那里,你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他是你的孩子…,那种息息相连的心情根本就没办法用科学说明,“小牧,小牧,妈妈好想你。”百里玫香说完就泪流满面,哽咽的说道。

谢牧觉得被拥在百里玫香的怀里如同被巨大的温暖拥抱住,无比的舒服,他听着百里玫香哽咽的声音,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笨拙的说道,“妈妈,不哭。”

“你叫我妈妈?”百里玫香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当中,她抱着谢牧,看着他的脸,又哭又笑,“小牧,小牧!再叫一声妈妈?”

谢牧把用手帮百里玫香拭泪,重复的说道,“妈妈,妈妈,妈妈…”说着说着竟然也觉得难过的想哭。

谢博严站在两个人不远处的地方,看着平时冷冰冰的谢牧终于像一个正常的孩子撒娇,哭泣,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被两个人抛弃在外,有种深深的是失落感。

火车站内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匆匆忙忙的,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目的,只有谢博严…他感觉茫然失落。

谢牧和百里玫香很快就亲密的不行,百里玫香抱着孩子不肯放下,拿脸贴着他的脸,爱怜的说道,“妈妈给你做荷包蛋好不好?或者米糕?你吃过吗?妈妈做的米糕特别好吃?”

“我不喜欢吃荷包蛋。”谢牧沉着脸说道,结果看到百里玫香神色有些失望,赶忙加了一句,“但是妈妈做的话,我想可以试试。”

百里玫香高兴的狠狠亲了一口儿子的脸,显得异样的兴奋,“好,真是妈妈的好孩子。”

谢牧的脸几乎被百里玫香亲的都是口水,就算他知道这是妈妈表达爱意的方式…但他还是觉得不太好,他准备抗议,结果看到百里玫香那一双充满爱意的眼神能把人的心都捂暖,他忽然沉默了,他觉得暂时就让妈妈亲一亲吧?但是下次是绝对不行的。

谢博严终于恢复了他一贯的镇定,傲慢的走过去对着百里玫香说道,“我想我们达成过共识,你不许见小牧。”

多少年过去了,但是在谢博严面前百里玫香还是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她局促的站着,像是一个犯错误的孩子,只忽然感觉怀里沉甸甸的,她想起来这是她的儿子,她所有的一切,她不能失去他了,即使上拼上一切代价,她鼓足勇气说道,“我不会放弃我的孩子。”

谢博严冷冷的笑,“你果然还是一样的文盲,无知,可笑,简直就是一个中国版的泰山。你知道泰山吗?”

曾经曾经谢博严就给百里玫香取了外号叫泰山,刚开始百里玫香还以为这是一种昵称,等着后来的后来,她出了山,看到了人类繁华的世界,她才知道谢博严对于她来说是多么高不可攀的人物,至于泰山,那更是可笑的嘲笑方式,在暗喻她像一个没有开化的原始人,愚昧无知,只可惜当时她却听不出来,还满心的柔情蜜意,现在想想可真傻。

“我知道我签约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我还找过律师。”百里玫香挺直了背,她现在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姑娘,而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为母则强,她要坚强起来,“我会把当初拿的钱还给你,我都攒好了。”兜里的银行卡都要给她捏坏了,每次百里玫香觉得心里紧张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遍,就好像这就是她的定心丸一样,在强大如山的谢博严面前,她太渺小了。

谢博严继续冷冷的笑,像是看待一个非常可怜的生物一样,充满了怜悯和讽刺,“你难道不知道签了协议就不能反悔吗?至于钱…,是不是那些钱不够花?如果你还需要可以在跟我要,看在你曾经那么努力的照顾我的份上,我也不会太无情,六十万怎么样?”谢博严如果照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现在的模样,俨然就是八点档狗血电视剧总是拆散相爱的人的恶毒男佩,势绘,丑陋到令人作呕,可是他看不到,他对百里玫香深深的恨意已经超越了一切,让他宁可撕下斯文的面具来。

“是我签了协议,但那也是你逼得我,我并没有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想到当日孩子被抢走的过往,百里玫香现在还觉得痛苦万分。“可是现在不会了,谢博严,我要把小牧要回去了,他是我的孩子!”百里玫香说着说着就大声的喊了起来,泪流满面。

谢博严看着百里玫香,眼神深沉,好一会儿才说道,“你还是没什么改变!一如既往的愚蠢。”

谢牧在一旁紧紧的抓着百里玫香的手,他觉得有点奇怪,像百里玫香这样的做法相当的傻气,真正的聪明人应该把自己的打算隐藏在内心,就像把自己的好牌都要留在最后一样,然后找个适当的机会给致命一击,要是按照以往,谢牧肯定要斜眼看着百里玫香说,你这个笨蛋,但是为什么这个笨蛋换成了妈妈之后他就感觉不到蔑视,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伤感呢?很想帮妈妈拭泪呢?叫她不要哭。

第一次,谢牧开始困惑,他感觉世界不是黑或者就是白,他发现或许还有种些东西他不懂。

稍后,谢博严和谢牧还有百里玫香都坐在了谢博严的位于郊区的别墅内,里面是装修的豪华异常,让百里玫香更加明白了他们之间曾经的差距,在山里姑娘漂亮,能干就可以配上所有的年轻小伙子,可是在世俗里,姑娘不仅要漂亮能干,还要会读书,有良好的教养,这样才能找到心仪的人。

谢博严在屋内来来回回的走动,皱着英俊的眉头,似乎颇为烦恼,“你为什么还是这么愚蠢,你能给小牧什么?玫香,这里不是山里,男孩子会种地打渔就能活得下去,在这里需要上学,需要花钱培养,你懂这些吗?”如果吴美在这里肯定会镇定,平时少言寡语的谢博严竟然会爆发出这样长的句子,表情生动的终于不像是一个机器人。

“我知道,我会好好赚钱养好小牧,我可以做很多活儿,我不怕累。”百里玫香低着头,固执的说道。

谢博严觉得自己快气疯了,他的人生向来都是按照规划好的计划走了,无论参军还是复原回来继承家业,以后结婚生子都是安排好的,可是唯独遇到百里玫香之后,一切的计划都被打破了,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百里玫香破坏的人生重新安排好,只是为什么她又回来?三十万在百里玫香生活的小山区可以活的很滋润了,她为什么还要回来?

他暴跳如雷,说道, “养小孩就那么容易?你去上班的时候谁来带孩子?谁给他做饭?谁收拾屋子?你知道现在一年学费是多少?没有这边的户口,你根本连学校都塞不进去!”

百里玫香咬着唇,忽然觉得很无力,谢博严说的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她当初想的不过就是想把孩子带走,却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养育,百里玫香从来埋怨自己出身,她想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比别人更加的努力,可是这一刻她多么希望自己也是出生于好家庭,受过好的教育,这样就可以堂堂正正的跟谢博严争夺孩子,可是她现在不过是一个乡下的村姑。

谢博严的这种话比起骂百里玫香还要有强大的攻击力,生活的苦难没有击倒百里玫香,但是谢博严的这种话却一下子就打碎了百里玫香的努力建立起来的梦想。

谢博严看着百里玫香低头拭泪,心猝然的疼痛,他赶忙转过头,看着窗外,不断的对自己说,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用这招数,哭,就知道哭,他绝对不会在心软。

屋内气氛沉默而压抑,谢牧却拉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从楼梯走了下来,他走到父亲谢博严面前,说道,“你们别吵了,我要跟妈妈走。”

谢博严皱眉,“你在说什么?”

谢牧从包里摸出一堆文件来,骄傲的说道,“这是我的家当,爸爸你知道我从出生就继承欧德集团2%原始股,这是爷爷奶奶给我的,这些钱足够能让我自己养活自己。”谢牧说道这里回头看了眼百里玫香,竟然笑的有些骄傲,“所以,妈妈,你别哭了,以后我会照顾好你,至于那什么放弃抚养权的协议,爸爸,你应该知道这协议根本就不合理,即使闹上法庭,法官也会看重孩子本身的意愿,再说我相信,按照我的智商测评,法官会更加尊重我的决定。”后面的话是对着谢博严说的。

这一刻,谢博严终于知道什么就养不熟白眼狼!他真特么想揍这熊孩子!这算是从背后被捅一刀吗?还是被自己养的亲儿子?

第 13 章

百里玫香都有点震惊了,她不知道谢牧竟然能说出这么惊人的话来,看着妈妈带着佩服的神态,谢牧腰板挺的更直了,第一次觉得智商高这种事,似乎还挺让人值得骄傲的,说道,“妈妈,你不知道我智商测评属于天才儿童吗?”

其实从开始见到谢牧开始,百里玫香就觉得这孩子多多少少和别的孩子不同,似乎更加的懂事成熟,只是谁又能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天才儿童,百里玫香偶尔从电视看到对于天才儿童的评价,不过那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似乎相当的遥远,那时候她也是惊奇的,觉得这种孩子真是难得,可是真正到了自家还是也是天才级别的时候,她忽然就释然了,因为不管怎么样,谢牧永远都是她的儿子。

“小牧真了不起。”百里玫香抱着儿子说道。

谢牧看着百里玫香的眼神从惊讶再到平静,随即又把他当做孩子来对待…这么幼稚的夸奖,明显是哄小孩的,可是他为什么觉得,被妈妈当做一个普通孩子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谢牧开始困惑了,他发现许许多多的事情别人做起来他就会觉得不屑,可是如果是百里玫香来做,他竟然会觉得都还好,似乎作为一个妈妈本该如此,他觉得有些东西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小小的谢牧和清瘦的百里玫香,大的牵着小的,身后行李箱就像是一个屏障,组成了一个只属于她们自己的世界,谢博严站在窗口看着…,看着竟然觉得自己是那个被抛弃的人。

谢博严狠狠的甩了甩头,他是谁?从小一直都是别人仰望的对象,他天生就应该是踩着云端上的人,而百里玫香只不过地上的尘埃,沾染她只会让他污浊自己。

他相信百里玫香的胜利不过暂时的,她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城市带着孩子的不易,他也会想办法让她知道“很不容易”,谢博严暗暗的下了决心。

谢牧和百里玫香上了公交车,车上百里玫香不顾谢牧的反对坚持把他抱在腿上,她笑着用自己的脸贴着他的,说道,“小牧,以后你就跟妈妈过了好嘛?”

谢牧觉得妈妈对自己说话的方式真的好幼稚啊,就好像他才是一个小孩,不过…,唔,好像妈妈身上的味道好好闻,脸颊肉嘟嘟的好舒服,暂时就忍一会儿吧,毕竟妈妈现在肯定沉浸在和自己重逢的喜悦当中,他要尊重这种情感的转折。

百里玫香得不到谢牧的回应也没有不高兴,她碎碎叨叨的说道,“妈妈一定要把我们小牧好好养大的。”

“我也会好好好照顾妈妈的。”谢牧被百里玫香抱在怀里,只觉得妈妈身上都软软的好舒服。

因为是晚上两个人先找了个旅馆住了,条件很一般,按照以往谢牧肯定觉得不舒服,可是被妈妈抱在怀里睡觉,一抬头就能看到一双温柔如水的眼神,那里都是如阳光一般的柔情,让谢牧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原来这就是妈妈的感觉。

第二天,两个人去找了个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是一间二居室,新装修,虽然有些远,但是价钱很合适,附近也有地铁所以算是很不错了。一个月租金三千,百里玫香一次性的交了一年的。

等着入住,百里玫香就带着谢牧去超市购物,锅碗瓢盆,很多日常用品都需要买,刚开始谢牧还会板着脸说这个不合适,那么从科学角度来说纯属多余,最后被百里玫香往嘴里塞了一根冰激凌之后就乖乖的不说话了,百里玫香爱怜的亲了亲儿子的脸,只觉得满心的柔情 ,一边推着购物车一边想着,如果一辈子这样该多好。

等着回去之后谢牧帮着百里玫香整理东西,他对这个非常在行,总是能很精确的计算出来一个柜子可以装多少东西,弄得百里玫香很吃惊,两个人合力,很快就把家收拾好了。

入住的第一天晚上,晚上百里玫香给谢牧做了米线,红洋葱一个个剥了壳,煮了很久,然后配上烧的烂烂的猪肉丁,汤料很足,味道非常的赞,谢牧和百里玫香一人拿着一个碗吃,电视放着熊出没,看着熊大熊二的憨态,百里玫香笑的格外开心,谢牧就会说这两只熊好笨…,不过看着妈妈笑,他也会跟着笑起来,脸上多了属于孩子的纯真。

夕阳西下,百里玫香牵着谢牧走在路上,两个人吃的都有点多了,晚霞映照的一旁的树木有种朦胧的美感,谢牧牵着妈妈的手,忍不住问道,“妈妈,你和爸爸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其实这个问题他想问很久了,他想不出来爸爸那样的人怎么会和妈妈在一起,两个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百里玫香摸了摸谢牧的头,露出一丝苦笑来,“如果小牧想知道,妈妈就讲给你听。”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孩子解释她放弃他的原因,这肯定要从她和谢博严认识开始说起。

大鄣山位于大理的一个县城下,人烟罕迹,山下只有一个二百多人的村落,住着白族。

百里玫香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她的小名阿玫,被一个叫百里春的老人养大,说起来有意思的很,这个村落是白族村,而这位老人却又是汉族,不过村里的白族人都很尊敬她,百里春是曾经是一位受过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后来经历那段战乱的年代,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躲到了这里来,刚开始大家对她都充满的敌意,不过后来当她用自己带来的药救活了一个白族的孩子,之后她就慢慢融入了这个地方,再后来老太太七十岁的时候后捡到了才六岁的百里玫香,又把她养大成人。

百里玫香从小就顽皮,非常的淘气,跟村里的孩子下河摸鱼,爬树掏鸟蛋,都不在话下,渐渐的等着她八岁就开始去上小学,说起来村里唯一的学校在三十里的山外,许多孩子都是一清早就去,本来百里玫香的成绩最好,老师还曾经推荐她去县里上学,只是老太太在百里玫香升入初中的时候突然间就半身不遂了,身子不能动,吃喝拉撒都需要有人照顾,百里玫香哭了一个晚上,最后不得不放弃了学业,在家照顾老人。

虽然长在山里,可是百里玫香对外面的世界很憧憬,经常会找阿朗多找书看。

阿朗多只比百里玫香大三岁,长的英俊高大,身材结实,笑起来憨憨的,是个非常能干的小伙,两个人从小在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兴许两个人就这么结婚,然后过一辈子了。

只不过十八岁,正是一朵花的年纪的百里玫香遇到了谢博严。

这一天,阿朗多又拿了本书给百里玫香看,上面赫然印着对于他们淳朴的村里人来说很惊骇人的名字,总裁的暖床小妖精。

阿朗多红了脸,说道,“其实内容挺好的,就是文名不太好。”显然他再说暖床两个字。

其实不管什么书,只要是书百里玫香就很渴求,她非常渴望学习,只是条件不允许而已,她高兴的拽着阿朗多跳了起来,说道,“我知道,谢谢你。”

看着女孩扬起明媚的笑脸,年轻的窈窕身段,微微凸起来的前胸,阿朗多想起书中一段隐晦的描写,只觉得脸更红了,心脏砰砰的跳,说道,“我…回去了。”随即落荒而逃了。

这本小说就像开启了百里玫香一个新世界,原来有种东西叫跑车,宝马似乎很是牛的车,会比村里的那台拖拉机快吗?百里玫香忍不住想,后来她就看到英俊多金的总裁大人弄个烛光晚餐跟灰姑娘的女猪脚吃饭,她就想,她最讨厌村里停电了,不过因为山风很大,经常会被迫停电,那时候她就只能点烛火,一点点的光,什么都看不清,非常的不方便…,难道这样吃饭就觉得好?真是难以理解,百里玫香继续往下看,又看到英俊总裁明明有未婚妻可是还跟女猪脚纠缠不清,两个人还那什么了,女猪脚嘴里虽然说不要,但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可是这样真的好嘛?不管怎么样人家都是有未婚妻的人了啊!!这属于道德问题吧?

百里玫香一边吐槽一边看,年轻的女孩还是会向往炙热的感情感动,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

当然百里玫香还是很有学习精神的,她对于那本书里描写鹅肝酱的句子着迷了,她本来就是个吃货,回头让阿朗多杀了一只鹅,然后点着烛火,在河边和阿朗多吃了一顿鹅肝酱(自制的。),本来以为还挺美的。

后来在被蚊子咬的死去活来,被她腌制的鹅肝酱也咸的实在那什么…,因为烛火太小,阿朗多还差点把筷子丢进河里,百里玫香就觉得果然书上的不能全信,_

第 14 章

百里玫香简直被那本总裁的暖床小妖精给迷住了,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爱恨纠缠,虽然她总觉得女猪脚太傻,太天真,总裁又太自私自利,但是足够狗血的剧情还是让她热血沸腾,更何况里面描写的世界根本就是她不曾触及的世界,原来商场可以有好几层?原来鹅肝酱也是美食,虽然她觉得不咋地,还不如她做的腊肉好吃,还有那什么冰激凌是什么东西?好像是甜食,至于那什么肯德基她就更好奇了?是不是一种鸡肉?

那本书被百里玫香反过来复过去看,特别是写到激情段落的片段,百里玫香第一次红着脸看完了,然后就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不敢看人,阿朗多要是知道当时百里玫香已经开始研究男人的身体构造的话,估计会吐血吧?

其实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情,百里玫香就会和阿朗多就这样青梅竹马,快乐却平静的过一辈子了,只可惜,命运的安排总是很奇特。

有些人就算是被别人篡改了人生,也会重新回到她应该在的位置。

这一天早上百里玫香去山上挖竹笋,下山的时候太阳正大,她挖的满头大汗,汗湿的衣服贴在身上非常难受,就顺着小道去了一个隐秘的林地,那边正好有山泉水涌出,溪水不深却是正好有个洼地可以供她洗澡。

百里玫香把竹篓子放好,就迫不及待的脱了衣服跳了进去,山泉水浸在身上非常的凉爽,她忍不住把头伸进水里想要痛快的游,却是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抓自己,她以为是鱼儿,想着刚好捉回去炖鱼,忍不住用手去抓,这一抓不要紧却是吓一跳,因为似乎什么硬邦邦的东西!!!

百里玫香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那东西拽了出来,等着她看到自己拽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之后差点晕了过去,那是一只手,在水里长期泡的发白的人手!

到了这会儿百里玫香,她赶忙上岸穿上了衣服准备离开,慌不择路期间,一脚踩在岸边半人高的草丛中,然后就传来了一声痛苦的呻吟,吓的百里玫香一下子就跳开了。

“谁!”百里玫香故意大声的喊道,想要给自己壮胆,只是喊了半天也没有回应,她心咚咚的跳,按道理这里现在不对劲儿,她应该直接跑了,可是她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

好一会儿,或许不过几分钟,百里玫香一直保持着随时逃跑的动作,却见没有异动,她实在好奇草丛里到底有什么东西,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走了过去。

百里玫香慢慢的扒开草丛,非常的小心,忽然一见就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男人,整个人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她忍不住惊异,想到原来自己刚才踩到是他?

“喂,你没事吧?”

说完百里玫香就后悔了,她想起来听阿朗多说过,附近一个监狱有犯人逃跑了,别是逃犯吧?她就忍不住往那人的手腕上看去,因为听说犯人经常带着手铐,上面肯定有痕迹吧,结果这一看不要紧,却是让她心里咯噔一下的,原来这个人的手腕上竟然真的有一圈类似于手铐的痕迹。

难道真的是监狱逃出来的犯人?她又迫不及待的扒开年轻男人的衣服结果竟然是囚服!!!

这会儿百里玫香脑子只剩下害怕的念头,她拔腿就跑,想着赶紧回去跟村里的村长说吧,结果还没迈腿呢就被人从后面拽住,一下子就倒在地上。

那个刚才还昏迷的人这会儿却半睁着眼睛,虚弱的说道,“别走。”

百里玫香脸色惨白,真后悔自己太过好奇引来的这种倒霉事,嘴里问道,“你是谁?先放开我。”

那人看着虚弱,劲儿却很大,死死的拽着百里玫香不肯放开,眼神锐利,如同百里玫香经常看到的空中的苍鹰一样,另人觉得心里无端的产生敬畏之心,她想着果然囚犯就是不一样,看着就这么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