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丹青觉得她的心脏已经跳去了嗓子眼,她颠着脚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真的确认没有任何声音后,才慢慢朝院里走去。
他们住的这户人家看起来还算富裕,四间红瓦砖房并排连在一起,窗格子明亮,院子很大,足有三十米那么长。三十米其实不长,可能是因为太过小心翼翼,童丹青像走了一个世纪的时间。
门是铁门,拉着门闸,里面还挂了把锁,没有钥匙是没办法开门的。短暂思索后,童丹青决定翻墙,刚好墙壁垛着一摞装化肥的麻袋,童丹青三两步爬上去,正准备翻时,一个淡淡的声音在她身后地方不大不小地响起:“这村里狗多,狗一叫,你跑不掉的。”
童丹青腿一软,直接从化肥垛上摔了下来:“你谁啊?”
“张尹。”
童丹青没想到对方这么痛快就答了,抱着侥幸心理,童丹青继续问:“你是他们的人吗?”
“算吧。”
找到同盟合伙出逃的梦想瞬间破灭。
于此同时,临水警方正在目标别墅附近几条公路上进行技术盘查。这次的跨省拘捕临水方面派出的都是精英警力,说实话,就连行动的总负责人戴明峰都没想到,那样一个狡猾的罪犯会因为涂帆的那通电话暴露了他。
除了可能涉案的涂帆被控制起来,其余两名曾失踪人士,出于安全起见,都被警方保护了起来。
戴明峰是在天蒙蒙亮时接到的来自B省电话的,从五条留有相同可疑车胎印的公路上,他们总算排除了其余四条,剩下那条就该是嫌犯的逃跑路线。
“追。”戴明峰一声令下。
经过几个小时的追踪,警方终于在B省辖内一处名叫陈家望的村落里找到了疑犯的踪迹,在村口那棵树上,他们找到了属于童丹青的衣服痕迹。
可自此,和上次一样,他们又暂时失去了嫌犯的踪迹。
这次是个四岔路口,四个方向。
这是童丹青和张尹坐在一起聊天的第二晚,从张尹口中童丹青得知对方是被那个所谓的老板带大的,老板派他值夜,看着不让童丹青跑掉。
张尹看上去好像有病,脸色不大好,说句话就咳嗽个不停,童丹青问他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时,张尹没说。童丹青抱膝坐着撇嘴:“看来如果我想问你这起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肯定也不会说的了。”
张尹的回答倒真让童丹青意外:“你想听,告诉你不是不可以。”
童丹青呆住。无视掉童丹青的表情,张尹说起了故事:从前有个小孩,小时候经常被他的爸爸打。那个孩子很聪明,他拼命通过各种途径去学习知识,他真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后来他长大了,离开了他那个爱使用暴力的父亲。可是因为他没钱读书,找工作时四处碰壁,终于在一次打工时被人陷害,然后警察把他抓进了监狱。
在狱里的日子,他和自己发誓,一定要报复这个抛弃了他的社会,坐牢那几年,他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人的欺负,当然也学了许多犯罪的手法,他突然觉得犯罪是个报复这个社会的方法。
他犯过许多罪,没人捉得到他,慢慢的他开始寂寞,于是某年,他找了几个童年有过和他相同经历的小孩,通过各种方式把他们塑造成自己理想中有能力、有智商还愤恨社会的人。几年之后,他突然发现,那几个人并没按照他想的那样成为有智商的野心犯罪家,他们安于现状,安心享用着他给他们飞幸福生活,心安理得的。
意识到这点后,他计划着把自己造就的这几个残次品毁掉。不过他不想就那么简单的结束他们的生命,于是在一个短暂的思考过程后,一个关于一本悬疑小说的犯罪思路出现了。
“老板说唯一的意外就是你。”张尹看眼童丹青,又咳嗽了两声。
童丹青好像在听那出古希腊神话:皮格马利翁雕塑美艳的塑像,祈祷塑像活过来,成为他妻子,神话的结局是完美的,而现实面临的结局竟然是摧毁。
“张尹,我会死吗?”童丹青问这个模样比她小,个头却高她很多的年轻人。
年轻人望着天,答非所问:“我们每个人都会死。”
离开别墅第四天,他们在一个小镇落脚。童丹青和驼背老头儿坐在一起吃饭,天还没黑,张尹不在,而童丹青没告诉任何人,这两天,她一直在尽量留下线索给警方。
不知为什么,今天他们竟然能看电视,那是镇上的一处民宅,电视虽然是彩色的,却有雪花,图像不算清晰,不过声音倒是听得清,所以童丹青清楚明白的听着电视里播音员做着如下播报:近日,临水市某住宅发生煤气爆炸,死一人,另无人伤亡。据悉,该名死者名叫涂帆,是临水市某网络公司的技术人员。目前死者死因,警方尚在调查当中。
“我真得开始佩服你们这位老板了,他脑子里到底都是什么啊!自己活得不幸福干嘛也不让别人幸福,变态!”
老头儿安静吃饭,没听见一样。
离开别墅第五天,童丹青知道了当初另一名失踪者死亡的消息,到了第六天,当她得知最后那个失踪者也死了时,她脸上已经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出现了。
看着越来越熟悉的街景,童丹青知道她就要回临水了。她已经有了死的觉悟,所以当第七天,驼背老头意有所指地递杯水给她时,她甚至有点感激那位老板给了自己这么一个安乐的死法。
液体没有味道,喝下去人睡得很快。所以当童丹青再睁开眼,看着头顶的那片蓝天时,她以为那就是天堂。
可龚克不会也在天堂。
他站在叶南笙身后,看着戴着塑胶手套的她从车里拿出了几样东西,那是一身衣服,包括外套和裤子,还有两样东西,看清时,童丹青既吃惊也不觉得意外。
那是个假发套,和……一张人皮面具。
驼背老头儿的。
张尹身上也有那种水煮青菜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呼,更新了,下章这个案子基本完结。然后我在想是再写2个案子还是就1个这个文就完结了呢?你们想要哪种?
☆、第80章 猎犬
第七十八章猎犬
时间倒退回几天前,临水市榆淮分局办公楼的某个小会客厅里,窗台上也摆着盆三色堇,同上次和童丹青见面时那间咖啡吧的一样,这盆开的也很鲜艳。
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龚克面对的是周作土,那个写《夜烧》系列小说的白杨,如果说得再严谨些,是以他的名义出版的。
“真的不想说,我想我们可以请上次见的那位小姐来帮你说说。”通过在周作土家的取证核查,《夜烧》并非是周作土所写已经成为基本事实,说白了一本小说是否是这个人写的不该是警方关心的,可当这本小说和一起恶性案件联系起来时,其中的缘由就不能不被警方所关心了。
此刻的周作土已经没了上次见时的气焰,他耷拉着头,双手合抱成拳,支着下巴,半晌沉默后,他提出要支烟。
似乎没一个做错事的人在选择交代前,都会提这样一个要求,周作土是,同样的情况龚克在几个月前也见过一次,那个设计密室杀人的年轻老师。
烟点燃了,周作土吸了一口就把烟夹在了手端,徐徐的他开口,第一句说的是:“那书的确不是我写的。”
周作土出生在中国西部一个偏远山村,父母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农民,靠种地为生。每年春耕秋收,年成好的时候有几万块的收入,不好时全家就要饥苦一年。周作土就出生在这样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可他吃苦并不多。
周作土的妈妈祖上出过一个秀才,这让没读过书的周母总想家里再出个文化人。顺理成章的,周母把所有希望放在了周作土身上。
家里没钱,周母借钱,送周作土去读县里的初中,到后来周作土真就不负众望的考上了省城一所次重点高中,直至后来以擦边的分数考取了国家一所一本院校。
幸运女神似乎真很眷顾这个出身农村的年轻小伙子,大学期间,由于他的踏实和优异,先后被委任推选为校学生会副主席。周作土还爱好写作,他写的文章还被部分刊载在学校所在地的个别杂志上,稿费颇丰。
那时的他真觉得自己真会这样彻底改变掉命运,特别是后来他认识了苏媚。苏媚是他们学校人文学院的大三学生,人长的漂亮,还温柔,那时候追她的人特多,所以当周作土在一次偶然从流氓手里搭救了苏媚,苏媚之后成了他女友后,他真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
世事难料。
大四那年,周作土经不住苏媚要求,替她一位“哥们儿”考试,结果被抓了现形,开除了学籍,读书四年连学位证都没拿到就被赶出了学校,而苏媚那个“哥们儿”则因为家里某个亲戚是市某企业高管,而那个企业才为学校装修赞助了一笔经费而幸免于难。
苏媚和他分了手,后来周作土听说她毕业后嫁了老家一个富商,比她大十几岁的样子。
这也许就是命,对苏媚他谈不上祝福,却也人命,所以后来他把和苏媚的重逢也当做是命运的安排。苏媚过得并不好,老公不止在外面有人,还打她。
同样是生活不顺遂的两个旧情人见面,该发生的自然都发生了。
可一觉醒来,苏媚却没留下的意思。她说:“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什么是她想要的生活,无非就是有钱,能买想买的所有东西罢了。分手后独自走在马路上的周作土踢着马路上的石子,神情沮丧。也就是在同一天,他接到了来自西苑教育出版社的退稿通知,上个月投的那个长篇又被退了。
查看下银行账户上仅剩的121块钱,周作土真觉得他的人生走去了低谷。可他没想到就在当天,邮箱收到的一封邮件将他从满是灰色的生活里拯救了出来。
那是本长篇小说的开头,周作土虽然没出版过书籍,但凭借多年对文学作品的兴趣爱好,他看得出这是本相当好的作品,绝对是可以出版的。当时他的心猛一阵跳动。
激动之后,他马上又灭了火,可这不是他写的啊。但为什么这个东西会发到自己邮箱呢?他写了封回邮给对方。对方的回复也相当快,他的言语简单,只有几个字:你之前帮过我,这个文稿是我对你的回报。
周作土还是不信,世界上哪来这么便宜的馅饼啊?
可事情并没完,第二天他突然接到了来自西苑出版社的电话,电话里那个编辑说主编看过他的稿子,认为文笔什么都没问题,就是情节欠佳,想问他还有其他作品没。
周作土的心跳去了嗓子眼,当晚他又发了封邮件去给那个邮件地址,他是这样写的:如果你真想帮我,能把这个小说的完稿给我吗?
对方的答复也快:明天。
后面的事情比想象的顺遂,签约、出书,出名,和苏媚恢复了感情。
“他只有一个要求,让我低调生活,那次的签售会不是他要我去,我也是不会去的。只是我没想到这个小说会牵涉案子,还死了人。我真的不知道……”周作土哭了,手捂着脸,肩膀一耸一耸。
等他略微平静些,龚克问:“出版社负责你的编辑是谁?”
“我是西苑的总编直接负责的,稿子当时就是他看了签的。”
“前后看了几天?”
“很快。上午发他们的稿子,下午就定了签约。”
“总编叫什么?”
“姓李,叫李中雨。”
逮捕李中雨时,费了一番周折,这家伙早料准警方会来找他似得,早带着妻儿跑了,不过天网恢恢,警方在上海飞巴黎的机场上拘捕了他。开始他还没事人似得说是全家去旅游,可面对警方的层层逼供,李中雨最后无奈地招供了一切,是一个帮过他的朋友拜托他这么做的,至于小说怎么和命案发展一致了,他不清楚。不过他倒是说了一点,他一直叫那人张先生。
“听声音,三十多岁吧。”李中雨说。
半个月后,当康复后的童丹青和龚克说起这事儿时,她摇摇头:“年龄方面的确说不通,我也说不好张尹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张,不过他身体看起来真不大好就是了。如你所说,这一系列案件真都是他一个人策划的,那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也许也察觉自己这种说法有些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童丹青挠挠自己还贴着创可贴的鼻头:“不过你也不差,开始我真以为其余那三个失踪者真和电视里报道的那样都死了呢,这就叫缓兵之计吧?”
龚克摇摇头:“他没中计,不然你是没机会留下那些线索让我们找到你的。”
想起警方在那个小村口找到童丹青衣服布料时的描述,是丢在路旁的,那天有风,不是有人照料,布料是不会乖乖在那里原地不动的。
合理的解释是张没想杀童丹青,他是变相在送她回临水。只是龚克不明白,为什么要拉出七天的跨度呢?单纯为了挑衅警方吗?
进入十月,天气明显转凉,叶子黄的明显,风一吹,哗啦啦掉落一大片。
十月,临水出了这么几件不大不小的事儿。
由于作者方面的原因,《夜烧3》的出版暂时被搁置了,一时间不少人聚集在西苑教育出版社楼下举着牌子抗议。当时从报纸上看这则报道的叶南笙抬起头问正看书的龚克:“902,要不你帮写个终结篇吧,我想看。”
龚克依旧看书,头也没抬:“如果我写你会后悔的。”
“为什么?”
“是我写我只会写几个字:警方最终捉住了幕后黑手,惩恶扬善,天下太平。”
叶南笙歪头想了想,然后点头:“嗯,还是不要写了,真是你写,估计人家就要改在咱家示威了。”
至于发生的第二件事,是龚筱藤小朋友读小学的第一年,迎来了学校第一场亲子运动会,顾名思义,是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参加的。开始的时候疼疼很高兴,因为这次有了运动细胞的叶南笙陪她参加,可是,她马上就不开心了,爸爸不让南笙姐姐陪她参加运动会,至于理由吗?因为出了第三件事……
叶南笙怀孕了。
【为了修标题加的字,不会多扣钱的,么么哒】
作者有话要说:字数少了点,不过我觉得大家会很喜欢这章,因为南笙要生baby了,私语预谋着甜蜜两章,顺便构思下案件的剧情,《原来》那本书私语预谋是给《命定》的读者留3-5个送书名额,想要的亲可以在本章下面留言,前提是你住在祖国大陆,不要太偏远的地方,私语会根据留言内容选人送书的,下章更新时先公布一人。留言内容不要写你要 你要哦,私语知道乃棉都爱私语和私语的小狗字,但是样书有限,私语依据留言和《命定》内容的契合度度来选。
内容也欢迎大家说说私语文的毛病。鞠躬
☆、第81章 准妈妈的乐子
第七十九章准妈妈的乐子
怀孕初期,叶南笙早早有了产前忧郁症。她头回见穆中华像现在这样积极奔走在自己的生活里,叶南笙抬手看下腕上的手表,才短短三十秒,老穆那张老脸就和她的小眼神来回摩擦五次之多,南笙险些成了青光眼,这情况,有生以来第一次。
“老穆,你拿我电脑干嘛,”
“怀了宝宝不能受辐射,拿回家我替你保管。”
叶南笙捶地,里面有她前两天才装的疯跑的兔子游戏,她那只笨兔子就快跑到狐狸窝了……现在连给兔子毛都没了。
“蛋糕又没辐射,你拿它干什么,”见老穆伸手去收桌上的蛋糕,叶南笙扑过去护食,那是她犯馋特意让龚克买了给她的。
穆中华却丝毫没被叶南笙眼里冒出来的小火苗吓倒,她态度坚决的提起蛋糕盒子朝门口堆放的一堆原本属于叶南笙,现在改姓了穆的东西走去,边走她还边说:“你知道什么,这种东西高糖高脂肪,不仅对孩子不好,还能让你胖成猪……”
“老穆,我爸怎么说你有我的时候没少吃高糖高脂肪的东西呢?”叶南笙翻个白眼,无情得揭穿了穆中华,老穆压根没否认:“所以你才生得这么傻。”
叶南笙想抓狂。
穆中华依旧自言自语:“哎,女婿咋买草莓味儿呢,我爱吃抹茶啊。”
叶南笙连抓狂都没了力气。
这时红毛背着那只叫萨其马的蜘蛛慢悠悠的爬到叶南笙脚步,打了个嗝后蹭蹭她的脚,叶南笙嫌弃地看了他们一眼:“老穆,麻烦你老受累,把这三只也领走吧。”
他们太能吃了。
穆中华却摇摇头:“我哪能把我闺女的宠物领走呢?他们仨就留着给你解闷儿吧,丫头,那我走了。”
穆中华带着大包小裹离开了叶南笙家,叶南笙盯着闭拢的门板发泄性的一通踢脚捶墙,他们哪里能给她解闷啊,明显是看她发闷的!
于是那天龚克去学校接了疼疼回到家,看见叶南笙和两只蜥蜴一只蜘蛛大眼瞪小眼之外,叶南笙脚下那片地毯也秃了一块。
“902,老穆把我兔子抢跑了……”叶南笙泪眼汪汪看着龚克,“你去给我抢回来!”
“兔子”龚克自然是没那个胆量去和穆中华抢的,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办法来让叶南笙解闷儿。十月八日,十一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龚克和学校请了假,带着叶南笙去疼疼的学校参加亲子运动会。
初秋时节,春熙小学的运动场上红旗招展,四个高年级模样的小男孩儿一人扯着国旗一脚,走在一群小屁孩前面,叶晴手遮在头顶,望着远处走得支离破碎的分列式,总算暂时忘记了她的“兔子”。
在观看完碎豆腐渣形状的分列式后,龚筱藤小朋友随着大部队回到了一年级二班的区域。疼疼今天的心情超级好,因为她的爸爸妈妈第一次和她一起参加活动。
广播里,一个声线略尖的女声播着运动会流程,第一个项目是一百米跑,比赛规则和常规运动会不大一样,是家长背着孩子跑。
“姐姐,那个广播员叫杨晓芸,老师让她做学校的广播员,可是我觉得她的声音没我好听。姐姐你说是不是?”疼疼任由叶南笙给她换衣服,不时回头看下远处充当临时广播站的那个高台,比她高三个年级的杨晓芸就坐在那里,她穿着红皮鞋,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学校好多男同学都说杨晓芸长得好看,疼疼并不那么觉得。
叶南笙感叹现在的小孩子早早就有了竞争心:“别人我说不好,不过我觉得疼疼的声音是比她好听。”
叶南笙这种护短的教育方法换来龚克一阵无奈,他瞥开眼看向正往场地里走的小学生和他们的家长。龚克的心理活动一点没落的被叶南笙看进眼里,又替疼疼理了理衣襟,她拍拍小丫头的肩:“疼疼加油!”
“嗯!”
“疼疼报了项目?”似乎只有龚克一个人是活在状况外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他被赶鸭子上了场,背着疼疼以比散步快不了多少的速度走到了终点,从而得了“第一名”而宣布告终。
“姐姐……”再次回到休息区的疼疼看眼同班得了第一的丘圆圆还有她爸爸,神情更加沮丧了。她的爸爸明明是那么棒的爸爸,为什么跑的那么慢呢?
龚克也难得的过意不去,他站在叶南笙旁边对着女儿说:“疼疼,真正的体育精神不是得第一,是重在参与。”
“疼疼,你爸爸说的对。”叶南笙点头附和着,“所以902,就请你把体育精神发扬到底吧。”
直到此刻对上叶南笙笑眯眯的眼,龚克才后知后觉得知,在叶南笙不知道自己怀孕时,早就和疼疼商量参加了运动会的所有项目。
于是那天,亲子运动会结束时,龚克已经累成狗。
“这也不赖我,谁让你塞个他给我。”叶南笙指指还没外凸的小腹曲线,表情要多无辜有多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