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愣的时候,有几台出租车在她面前减速,她也不知道拦下。后来就是一阵熟悉的音乐在耳边唱个不停,她想了半天,才记起这是手机的铃声,专属于林浩的,于是费力的魔出来,竟然已经有好几个未接来电。
“你在哪里?”她笑呵呵的拨回去,问他。
“是我该问你在哪里,这都几点了,还不回家?”林浩的声音很大,陆媛皱着眉将手机拿开些。
“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怎么办?”她觉得自己迷路了,京城太大,她熟悉的地方太少,这也正常。
“你喝醉了?”林浩的声音轻柔下来,“乖,站在原地别动,告诉我,你周围有什么建筑。”
“有个好大的酒店,像水晶宫一样,”陆媛回头去看方才吃饭的地方,酒店楼体上有很大的字,但是楼却晃得厉害,她花了好大功夫才辨认清楚。
“我来接你,等在那里别动。”林浩嘱咐她,“答应我,不动!”
“嗯,不动,我等你。”陆媛呵呵笑着,还不忘嘱咐他,“我不走,你慢点开车。”
凌君天是在送走媒体诸人后,一个多钟头才自酒店出来的,几个发小在楼上的总统套房打牌,中间已经催了他几次,他牌瘾不大,不过上去打了招呼。结果这帮家伙闲极无聊,就等着拿他开涮,三句话不到就说起工地的事儿,都说是没有这样巧的,必是得罪了什么人。可是得罪了什么人呢?秦朗笑他也有罩不住的时候,又说这里是慕少天的地盘,若是实在不行,不如去求求他帮忙调查一下。
“慕少现在可不管这些了,听说他那宝贝夫人怀了第二个孩子之后身体一直不好,这会怕是不知道陪这夫人去什么地方闭关静养去了,”刘东明大笑,杠上开花,胡了一把,又嚷嚷着收钱。
屋子里人这样多,一吵闹就让人头疼,凌君天呆了会就借故出来,秘书仍旧等在门外,说是事故现场取证调查差不多了,基本确定有人为因素存在。
“知道了,”他不过略略点头,眉毛微微皱起,不想多说什么。
电梯一路到了楼下,司机早将车开到门口,上车的时候,他无意识的看了眼前面,几百米外的路灯底下,有个女人在人行道上一跳一跳的,脚下步子虚浮不稳。
“那不是报社的记者吗,怎么还没走?”秘书拉着车门等他,这时也看了过去,“我记得她叫陆媛,呵呵,给您敬酒的时候,那目光好像和酒有仇一样。”
这样一说,凌君天也就想起来了,当时那个女孩子可不是对酒有仇,那分明是对他有仇,开始时一直瞄着他,他还以为和其他那些女人一样,想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他的注意也不是那么容易引起的,也就看她不算难看,顺便逗逗她玩罢了。可是喝了酒之后,那看他的目光就变了,他赌咒,那个一脸傻笑的女人一定在心里偷骂他,眼神里都毫不掩饰的恨不能咬他一口的样子。只是,她怎么还没走呢?
第四十八章醉酒之后
就这样迟疑的片刻,一辆车从不远处呼啸而至,堪堪到了陆媛身边擦着人行道硬生生停住,刹车声尖利的划破夜空。
凌君天微微眯起眼,看着陆媛转身,然后忽然兔子一样,跳到了打开车门近乎是跑下来的一个男人怀中,这时他的车子正好擦过他们站的位置,昏黄的路灯下,那男人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侧脸居然十分俊朗不凡,这时正低着头,用力的把站得摇摇晃晃的女人搂入怀中,他们长久的拥抱着,在后视镜中看去,竟是很唯美的场景,仿若一副油画。
其实这种种,也不过是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而已,车子很快就将他们远远抛开,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秘书却一副深思的模样。直到他们上了立交桥,才忽然自然自语般说,“天呀,那不是林浩吗?他居然偷偷交了这么亲密的女朋友,却没被媒体曝光,而且那女朋友本人还是个记者。”
“什么林浩,谁是林浩?”凌君天还在想路灯下的兔子跳,闻言挑了挑眉。
“最近两三年特别火的一明星,身价很高,人长得好,戏也好,得两次影帝了吧,我有一表妹特迷他,家里到处是他的海报。”秘书笑笑说,“我去几次,海报看多了,刚才就那么一走过,我就认出来了,肯定是他,真没想到,陆媛这个小记者这么不简单,居然能钓到一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
不简单吗?凌君天想,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林浩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把醉得一塌糊涂的陆媛运回家。其实陆媛喝醉倒也没什么不好,她不吐,也不骂人,就只是看着他不停的傻笑。后来他被她笑得有些毛了,就放平副驾驶座椅让她躺好不要笑了,去睡觉。结果陆媛也很听话的不笑了,但是却不肯睡,就是一路上闭着眼睛,用小小用声唱着荒腔走板的歌。他特意停下车听了半天,才听明白居然是刘若英的《后来》,桅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爱你你轻声说,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难为陆媛,醉成这样,歌词一个字也没唱错,节拍和调子却一个字也合不上。
这林浩真正觉得很无措的,还是回到家之后,他抱着陆媛上楼,而她似乎喜欢上了这种在空中游荡的感觉,放她在床上躺,连鞋都还没替她脱下来,她就无尾熊似的缠过来,手臂牢牢的环着他的脖子,撒娇耍赖的磨他,一会要他抱着,一会又要他唱歌。
他是喜欢抱着她,别说一夜,天天如此才好,当然,最好是什么都不穿……可问题是她喝醉了,她意识不清醒,她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最可恶的是,他没醉,他清楚这样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
于是他只能一遍一遍的把自己从陆媛的手臂之下解救出来,争分夺秒的帮她脱了鞋和外衣,只是喝醉了酒的人力气出奇的大,在这么短的过程中,陆媛居然拉倒了他两三次。
每一次身子都是不受控制的重重的压在她柔软的身子上,渐渐的林浩只觉得热,那种焦躁是从骨子里烧起来的,陆媛红润的唇就在眼前晃动,还有一截雪白的劲子,也从衣服里挣脱出来。林浩觉得,身体里还有一个自己在疯了一样的渴望着,吻她,亲吻她,让她成为他的,可是,他还残存一点理智,这一点理智告诉他,不行。陆媛是他宝贝了这么多年,期盼了这么多年的,她应该得到更美好的第一次,是他,但不是现在,也不该是现在,她醉得神志不清的时候。
可是,真的,再这样纠缠下去,他还能忍耐多久就真的不知道了,到最后,他只能半威胁半无奈的趴在陆媛耳边说,“圆饼,我不介意婚前亲近你,再不放手,明天也许我们孩子都有了。”
也许是威胁见效了,或许是陆媛终于折腾够了,反正她渐渐安静下来,最后嘟囔了几句什么,放开了手。
和很多次睡着了一样,不一会就开始觉得他侵占了她的空间,无意识的用手脚反复推他。等到他被迫起身,她才舒服的翻个身,把自己团成小虾的样子,呼呼睡得香甜。
这样的折腾,第二天两个人自然是都起得迟了,还是他开车去送陆媛上班,路上有些堵车,林浩忍不住告诉陆媛,“下次你别再喝酒了,你喝醉的样子可真吓人。”
“吓人吗?”陆媛有些心虚,今天早晨看到被单上有好几个鞋印子,她就觉得不妥,仔细想了想,也只记得她一直在路灯底下等林浩来接她回家,后来实在冷了,她就利用人行道上的方砖,把它们想象成跳房子的时候地上划的格子,独自跳得起劲,再后来林浩就来了,至于她怎么回的家,是真没有印象了。
“不是一般的吓人。”林浩注目前方,看陆媛心虚的样子,心情大好,逗她说,“你一直抱着我不放手,说你爱我,然后就拉扯我的衣服,要霸王硬上弓。”
“不是吧!”陆媛觉得自己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她怎么能这么做,她怎么会那么主动?不对呀,她就不是这样的人,即使是做梦,她发誓,她也没有想过把林浩剥光按在床上过,人喝醉酒,本性怎么就变了,她想不明白,恨不能找什么敲敲自己的头,挣扎间微微侧头,却看见林浩坐在身边,忍笑得脸上的肌肉都僵硬了。
“你就骗我吧,大骗子!”陆媛有些不好意思,举手就作势打向林浩,偏偏林浩转过头来,笑着看她,眼睛里的光芒温柔醉人,竟似要把她融化一样,那一拳,就无论如何打不下去了,只能悻悻的收手。
“我没骗你,”林浩却凑到她耳边低声说,“你真的很热情,一直抱着我不放手,害我洗了半个多钟头的冷水澡。”
“嘣!”这回陆媛没手软,一个爆栗子弹到林浩的脑门上,她本人红着脸嗔道,“你脑子里就能想想正拍的戏,实在不行就想想晚上吃什么。”
晚上吃什么,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难题,再没有得到答案之前,陆媛已经被昨晚见过的副社长叫去,让她把昨天采访的稿子写出来,然后打印给他。
陆媛也没有多想,一个压稿补分的东西,既然不能见报,领导也就不会细看,那么就可以痛快点发挥了,资本家都不是好东西,那个凌君天尤其是,她迅速落笔,把经过写清楚,又加了段编者按,矛头直指工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以及赔偿问题等等,两千多字的稿子一气呵成,看了看没什么明显的错字,打印后交到了副社长那里。
这件事和其他很多采访一样,很快就被陆媛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但是没想到,几天之后副社长会到他们部门借调她,说是凌氏马上有一个高档楼盘进行预售,会投放大量的广告,作为客户回馈,报社要给凌氏的董事长和几个副总写一系列的人物专访,而这个工作就落到了陆媛身上。
第四十九章吃饭要不要
“为什么是我,房地产部高手如云呀。”陆媛十分惊讶,这活不是她分内的事情,报社专门有经济专刊部,专刊部里还专门有房地产事业部,能给老总写专访的人一抓一大把,干嘛要借调她,她不可乐意再看到那资本家的丑恶嘴脸。
“小陆,你也知道,这次的稿子,是人家凌氏指定由你写的。”副社长也郁闷,弄不清楚凌氏的人是怎么想的,先是要了那天的新闻稿,说是老总要看看,后来报社派人去谈广告,凌氏倒是没有为难,十分痛快的一口答应会考虑。但是听说报社想给凌氏高层做几个专访。当然,凌氏办事是出了名的有效率,这次考虑的时间倒是不长,只是开出的条件古怪,居然指定采写的人。
其实听说凌氏指定由陆媛采访的时候,副社长就很奇怪,广告部的人回来说是凌氏的高层很欣赏陆媛的稿子。据说是因为他们要了那天所有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写的稿子,做的新闻片子,经过了对比,觉得就陆媛写得很真,没有回避,没有隐晦,批评得淋漓尽致,而且事实列举清楚,看的人咬牙切齿。
嗯,看的人咬牙切齿,怎么也说不上是褒义词吧?副社长后来也专门和广告部主任研究了陆媛的稿子,发现简而言之,这篇稿子就是将凌氏的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以及拿钱堵塞家属的嘴,让他们不敢说真话等等一一揭露,一个脏字没有,但是绝对把凌氏骂得狗血淋头,只是怎么会有人喜欢被骂得狗血淋头?想不明白。不过他主管的是广告,只要有广告入帐,别的都可忽略,于是他说,“稿费方面你不用担心,我会和广告、考评的文件打招呼,比照正常采访打分提高一个档次,这几天你就先把那边的采访放一放,明天早晨和广告部的同事一起去凌氏,看看人家对采访和稿件有什么要求。”
陆媛听说凌氏的人居然看了自己那篇稿子,还居然因此指定她来写一系列人物专访和企业介绍,也觉得不可思议,最后只能归结为有钱人的恶趣味。有人天生喜欢被骂,只能成全人家了。
第二天去凌氏的路上,广告部的主任简单和陆媛说了一下凌氏的情况,然后告诉她其实广告配发的新闻看的人不多,企业一般会提供一些文字资料,只要简单整理一下即可,工作量不是很大,难度也不算很高,不要有心理压力。
陆媛也谈不上有什么心理压力,她昨天上网查了关于凌氏的资料,网上的文字少得可怜,多半是关于凌氏下属企业的简介和一些主打项目的推介,她也不知道什么是有用的,就大概看了一眼,想着等到采访是水来土淹就好,所以现在顶多是觉得有点小郁闷。
这是她第二次到凌氏集团了,和广告部主任一起等在十六楼的小会客室,一个身穿浅灰色套装的年轻女孩端了两杯咖啡后,微笑着退出去。会客室里就安静得只听到她和主任喝水的声音,这一等就是半个多钟头。
再后来有人请广告部主任去谈具体的广告合同,于是会客室里就只剩下陆媛,坐的时间长了,人难免百无聊赖,只能听门外时不时传来的脚步声,顺道看看很通透的玻璃墙,凌氏员工的行色匆匆,只是每个经过的人都会抽空瞄一眼她,那感觉很像是在动物园里,而她是被参观的类似猩猩之类的高级哺乳动物。
为了让自己觉得自然一点,陆媛从包里摸出了手机,先给陆爸爸发了条短信,问,“爸,你和妈在干什么?”
隔了好一会,手机滴滴一阵响,却是陆妈妈回了条短信,“我们都在忙着,你爸说他看手机上的拼音太费劲,让我告诉你一声,忙着呢。”
因为还是没有人告诉陆媛,她该干什么,于是陆媛又给林浩发短信,“忙什么呢?”
“乖,宝贝,晚上回去聊,导演发飙呢。”片刻,林浩回她。
陆媛叹了口气,果然是可怜的孩子,她无聊,却连个说话的人也找不到,可是还得让自己看起来有些事情做吧,那就只能玩游戏了,贪吃蛇,她玩不好,几下就死翘翘了,手机不时发出刺耳的声音,提醒她游戏结束。
因为玩的太投入,有人敲着玻璃门的声音听在耳中,却直接被过滤掉,直到手机被人忽然抽走。
“你……”陆媛愤愤的抬头,却看见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正站在她面前,脸上的表情有些戏谑,这个人看着眼熟,似乎那天一直坐在资本家身边,秘书,对了,是资本家的秘书。
“陆记者是吧?”男人把手机轻轻放在陆媛面前的桌面上,“不好意思,我敲了半天门,你都没理我,嗯——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凌先生的秘书王涵。”
“你好,我是陆媛。”陆媛见男人停住不说,只能也说了遍自己的名字。
“我对陆记者记忆深刻,”王涵的话意味不明,“贵报社的主任已经和我们签好合同,他还有事先走了,采访的事情就由我来和你沟通。”
“好的。”陆媛笑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领导先走也无可厚非,人家没必要和她交代什么也是事实。
“先和陆记者说一下,这次凌先生同意接受采访,你大约也知道,凌先生只接受过一次国际知名经济类杂志的采访,当然,我也不是说陆记者供职的报社不够专业,不过你们同是媒体,也是术业有专攻,就像凌氏一样,我们会涉足房地产、室内装饰、宾馆、医院、金融、商业等等不同行业,但是房地产始终是凌氏最重要的部分,我们会花很大的经历做好这部分工作,这个道理是一样的。”王涵说,“我说这些话的目的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就是凌先生接受采访,我希望陆记者不要把这个稿子当成是什么你们想象中的广告回馈,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回馈,我们需要的是一篇有深度,有内涵的专访稿件,这也是我们不用贵报经济专刊的记者,而指定陆记者采写的目的。”
“我明白。”陆媛点头,她听得出,王涵话里有话,他们分明是看不起他们报社,觉得他们的读者不是他们集团的目标客户群体,那么又何必要接受采访,弄得大家都这么麻烦?可是明白是明白,不能说出来是不能说出来,谁让人家是资本家,谁让人家有钱呢?
“既然陆记者明白就好了,我准备了一份集团的介绍,你回去看看,明天上午十一点,凌先生会给你预留三十分钟时间,这是我的办公电话,你来的时候先和我联系吧。”王涵拿出一张名片,送陆媛到电梯口,礼貌作别。
第二天的采访倒是比陆媛想象中的顺利,她本来以为凌君天会摆很高的姿态,如王涵一样话里有刺,结果却没有,他非常守时,除了不谈有关个人的一切之外,对其他问题有问有答,很多前瞻性的东西说的深入浅出,到最后,陆媛都几乎忘记了这是一次专访,感觉很多原本以为一辈子也不会懂的经济学原理和知识茅塞顿开。
三十分钟其实早就过了,陆媛告辞时,凌君天起身,十分客气的说,“我说的有点多了,耽误了些时间吧,不如我请陆记者吃个便饭?”
第五十章幸好不是灰姑娘
陆媛喜欢吃好吃的东西,用林浩的话来说,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不过吃饭也要看是和什么人一起吃,如果这个人是凌君天,陆媛觉得,那感觉真是够怪异的,面对这样一个只见过两次的陌生大人物,多半会消化不良。当然,她也马上猜到,这不过是句普通至极的场面上的客套话,凌君天是什么人,人家那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哪里真有时间和她这样的小人物吃饭,于是赶紧提着包站起来,微笑着道,“凌先生您太客气了,今天从你这里学到不少东西,其实是我占用了您不用时间,你一定很忙了,我就不再打扰,先告辞了。”
“不用这么直接拒绝我吧,我今天不是很忙。”凌君天却扬眉一笑,一边按了内线叫王涵进来,“我下午有什么行程?”
“下午只有一项,是去工地查看施工进度。”王涵不必看记事簿,回答得十分迅速。
“不是什么急事,不影响吃饭。”凌君天点点头,拿起挂在一旁的外衣,对犹自立在沙发前的陆媛说,“走吧,陆大记者,不用担心,就在楼下吃个工作餐,不算是贿赂你。”
凌氏大厦的附近,有一家极好的西餐厅,因为距离很近,凌君天也没有开车,缓步而行,背影风姿俊朗,倒是陆媛垂头跟在身后,走得有些郁闷。
因为是繁华的路段,午饭时间刚过,不少人在街上走动,跟在凌君天身边的王涵瞥见陆媛的不情不愿,忍不住放慢脚步,低声逗她道,“你看,凌先生一走一过,马路上年轻的女孩的回头率有多高,要知道你即将和他共进午餐,羡慕的目光就能把你淹死,你就不能显得高兴点?”
“你是想说,凌先生帅是不是?”陆媛有气无力的抬眼瞥了王涵一眼,暗叹凌君天找秘书的眼光不怎么样,眼前这如今的表现没有一点高级秘书的样子,反而八婆到极点,“他好看得像画一样,要不你找块白墙把他贴上面。”
“你……”王涵瞪眼,凌君天已经进了餐厅。
和大多数西餐厅一样,这里光线十分幽暗,只有束朦朦胧胧的光打在餐桌之上,有人在弹着钢琴,声音若有若无的徘徊在耳边,陆媛用力听了听,旋律熟悉,是什么曲子就不知道了。
“陆记者平时有什么爱好?”进入餐厅之后,凌君天就没有再说话,点完餐后,三个人面面相觑,王涵于是十分热情的问陆媛。
“呆在家里,什么都不做。”陆媛也正觉得尴尬,她不是特别活络的人,和陌生人在一起也不会没话找话,王涵一开口,她倒是松了口气。
“你的爱好好特别呀,年轻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看个偶像剧,逛个街,跳跳操什么的吗?”王涵呵呵一笑,“你的生活是不是有点单调?”
“如果你和我一样,每天睡醒了就在街上跑新闻,天亮跑到天黑,你就知道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是多幸福的事了。”陆媛在心里哼了一声,隔行如隔山,不是记者人,谁能体会记者是苦,一天都在外头呆着,还逛什么街,跳什么操?
“也是,陆记者的新闻稿子写得那么好,看得出用了功夫了。”王涵忽略到陆媛语气里的不屑,继续说,“所有的记者都是一起采访的,你是怎么发现了别人没发现的东西呢?”
“瞎猫抓到死耗子而已,纯属偶然。”陆媛不知道好好的,怎么又提到了那天的采访上,于是胡乱答了一句。事实上,她发现问题倒也不全是偶然,这也算是她采访的一种方式,就是在问不出任何东西的时候,去仔细观察周遭,不放过可能发现的问题,不过这个是么家秘籍,不对外公布的,嘻嘻……
“要是我这里多几个像陆记者这样能偶然发现问题的人,大概我的工作量就能减少很多。”
一直没有说话的凌君天淡淡接过话头,“下午我还要去一个工地看看情况,不知道陆记者能不能方便和我一起去看看,帮我们挑挑毛病。”
“凌先生真会开玩笑,我可是一个纯粹外行人,挑毛病这种专业事我怎么懂。”陆媛几乎要翻个白眼了,如果她有些灰姑娘的情节,大约都觉得凌君天是对她一见钟情了,这么想方设法的要和她在一起呆着,可惜她这个人太现实,因此只能觉得凌君天对她那篇写给内部,仅供补分的的稿子怀恨在心,纯粹找茬。
“技术问题自然有专门的人去看,我就是想请你去帮我们看看,专业之外,我们疏漏的东西。”凌君天看了陆媛一眼,“或者是这样冒昧的请求会影响你的正常工作,王涵,给他们领导打个电话,说一下我的请求,另外,我也不会让陆记者白白辛苦。”
“不是……”陆媛赶紧想要拒绝,只是侍者正端了她的玉米浓汤过来,打断了她的话,这边王涵的电话已经拨通,半分钟后,副社长的声音透过王涵的电话传过来,“小陆呀,这几天报社这边没什么事,你就全力配合一下凌氏这边的采访吧。”
强盗,这是陆媛心里唯一的想法,她午餐吃的很尖草,肉酱意粉第一次在胃里好像全然没有消化一样,硬生生的堵着,喘气都不舒服。凌君天的宾利开得很平稳,座椅舒适得让人忍不住打瞌睡,可是,她的心情确实很坏。
凌君天倒似乎是认真的想让她挑些赞美出来,拉着她几乎走遍了工地可以走的大大小小角落,所有工地的安全隐患大同小异,陆媛挑剔完塔吊又说防护网,看完脚手架,又说工棚里易燃物品太多,只是凌君天仍旧不满意,说到后来,陆媛口都干了,一眼瞥见一个民工放在床位上的袋装三无白酒,赶紧说,这也是安全隐患,现在白酒都是勾兑的,这种三无产品还说不定是什么化学原料勾兑的,要是喝死了人,总归也是影响凌氏声誉的。
跟在凌君天身后的,都是凌氏的高层或是施工方、监理方的人,总之都是专业人士,大都不知道凌君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会听了陆媛的话,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难得凌君天并不笑,反而是认真的点点头,吩咐一声准备开现场会。
“四点半,我下班的时间到了。”看着所有人都转身要走,想着这个公司距离市区那个遥远,陆媛忍不住拉住也要走开的王涵,说话的声音有点声嘶力竭了。
“你叫个车,送陆记者回去。”凌君天自然听到了,在头也不回的走开之前,吩咐了一声。
“凌氏的车一路将陆媛送到了宿舍楼下,她佯作上楼,等车走开后,才从楼道里跑出来,坐了两站的车,去超市里买了点青菜、水果,又买了很好的棒骨,准备试着熬点汤给林浩。
林浩最近总是很累,公司接了部武侠片子给他,每天要和武术指导反复的学习,怎么把动作做到尽善尽美,自己的动作发挥好了,还要和拍对手戏的演员反复演练,一个镜头的拍摄都是多角度的,差一点也不可以,还好这几天的戏都是室内的,他还能多少回家睡一会,她也能给他做有点营养的吃,要是过几天去了外景地,就只能吃盒饭了。
第五十一章老夫老妻的生活
按着食谱,骨头汤一口气熬足了四个钟头,陆媛守在电视机前,头晕晕的已经有些分辨不清电视剧里的人都在为什么一会哭一会笑。幸好为了煲汤定的闹表响了,她看了半天才发现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了。
林浩他们常常会拍夜场戏,不过除非时间特别赶,通常不会二十四小时连轴转。陆媛看了看放在身边的手机,它整晚都很安静,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未查看的短信。若是不能回来,林浩再忙也会发条短信,嘱咐她把大门锁好早点睡觉,像今天晚上这样的情况,倒是第一次。
因着明天早晨还要正常上班,陆媛关了火还是摇摇晃晃的回了卧室,睡得实在是晚了,整夜竟然是梦境不断。恍惚着还是白天在施工现场,她嘟着嘴低头跟在凌君天身后,然后不知怎么就下了雨,大雨里还有砖头迎面砸过来。她就闪身躲,梦里自己身轻如燕似的,完成了个武侠片里主人公才能完成的绝妙的空翻,翻身落地,四周的场景就变了,感觉好像是前些天在网上看的穿越小说似的,她莫名其妙就穿了,居然还没有穿得很远,看周围的建筑,分明就是他们的高中。
读高中那会,林浩的个子已经窜到一米八十多,蓝白相间土到不能再土的校服穿在他身上,居然也很有玉树临风的感觉。其实林浩的成绩一直不是很好,他能考上这个一类校实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怎么说呢,反正就是放榜的时候,陆媛很庆幸自己没有放低志愿,不然高中三年,他们就不能同校了。
高中距离陆媛家挺远的,公交车差不多是两头终点,而林浩家搬走之后,其实距离陆媛家也不过半站地,上学放学他们都乘同一趟公交车,不过自从初中断交之后,他们从来都不说话,只是每天很巧合的在站点偶遇而已。
叶菲菲也考上了这所高中,自然也和他们乘同一趟车上学放学,那年头公交车是人多车少,挤车是门学问也是个纯体力活,林浩常常不动声色的站在最后,上车的时候推一把陆媛和叶菲菲,三个人才好不容易在车门口占据一席之地,车一走,惯性的挤成一团。
叶菲菲很爱说话,每天都有很多话对林浩说,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认识一下校友陆媛的想法,车里无论怎么挤,她都可以把陆媛当成不存在的空气,隔着她照样和林浩说得火热。
陆媛不知道,林浩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耐心听哪些班级里发生的鸡毛蒜皮毫无趣味的小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林浩还那么乐意接上几句,她只觉得叶菲菲一张嘴她就心烦,而林浩的声音也变得让人讨厌。
后来她就借故上学早点从家里走,放学磨蹭一会再出门,第一天果然遇不上林浩,但是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她就能看到林浩背着书包,正好从她家门口经过,步子不快不慢,就跟在她身后。放学的时候也是,唯一让她高兴的就是,这样的时间一变化,叶菲菲就不见了,毕竟那年代,高中里男生女生谈恋爱是十分犯规的事情,叶菲菲也不敢明目张胆到班级门口等林浩,遇不上又不好在路边等,只能自己摸索新的时间。
有好阵子,陆媛为自己的发现感到快乐,她仍旧不和林浩说话,林浩也不理她,但是那么长的一条路,那么挤的一辆公交车,就只有他和她,没有林菲菲,真是不错。
不过陆媛还没来得及品味当年的青涩情怀,场景却又变了,变成了高考考场,她看着试卷,手里有支行空白的答题卡,可是她偏偏没有铅笔,然后收卷的铃声就刺耳的响起来,老师来抢她的卷子,她反射般的想按住,一动,人就醒了, 砰砰的跳得好像要挣破胸腔出来一样。
睁开眼睛才发现,天已经亮了,刺耳的铃声来自于床头的闹表,林浩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就躺在她身边,一条手臂大喇喇的横过她的胸口,手掌居然还能插在她的枕头下,整个人趴在她的枕旁,好像小孩子拖着心爱的玩具在睡觉。
陆媛才想到梦的来源,难怪好端端的会梦见工地掉砖头砸她,又会梦见当年挤得喘口气都费劲的公交车,原来根源都在身边。
正想着去按闹表,闹表自己却忍不住了,大喊“懒猪起床了,懒猪快起床了。”机械的声音,尖锐刺耳。林浩对陆媛这个在几声铃响后会说话的闹表一贯很无语,这会居然比陆媛反应得还快,飞快的起身在闹表的头顶按了一下,于是世界恢复安静。
“吵醒你了,昨天几点回来的?”陆媛有些歉意,乖顺的在林浩张开手臂做出抱抱的姿势后,依入他的怀中,林浩的味道总是很温暖,一点点的烟味,一点点的古龙水味,还有一点点她买的阳光之吻沐浴乳的味道。
“是今天凌晨了,两点多吧,忘了,就觉得困,现在脑袋还是木的。”林浩闭着眼,埋首在陆媛的发间,亲了又亲说,“圆饼,你快去吃早饭吧,我去洗个脸,一会送你去上班。”
“我自己去吧,你困成这样,不能开车了。”陆媛心里软软的,只觉得心痛他,“今天时间还早,我坐车来得及。”
“公车太挤了,外面又冷。”林浩不同意,半闭着眼就要起身。
“那我打车去,行了吧。”陆媛按住他,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今天还出去吗?”
“下午还要去,晚上还要折腾,估计可能是通宵。”林浩皱眉,捉住陆媛的身子,明明闭着眼,却精准的吻在她的唇上,辗转着不肯离开,直到陆媛微微张开嘴,放他的舌纠缠她的,半晌才心满意足。
“别闹了,”按住伸进睡衣里的大手,陆媛嗔道,“再睡会吧,我熬了汤在厨房的锅子里,一会记得起来喝,我得吃早饭去上班了。”
“那你热热汤吧,我和你一起吃饭。”林浩收回手,砰的躺回床上,看似睡着了,不过陆媛热开了骨头汤,转身就发现他睡眼惺忪的趴在餐桌上,用手指撑着眼皮,看着她忙忙碌碌。
“困成这样还要起床,晚上能撑住吗?”陆媛端了汤放在他面前,手指轻轻插入他的短发中,摸了摸,他的发丝比她的硬许多,却有种绒绒的感觉。
“我喜欢看你煮饭,然后和你一起吃,感觉我们好像是老夫老妻了。”林浩笑笑,凑过去闻了闻,一脸的心满意足,捧起来吹了两口就一鼓作气的喝了个底朝天。
陆媛看他喝得香甜,忍不住自己也少少的盛了点去尝,结果眉头直皱,菜谱里没有写要放盐的事,她也就忘了,可以北方人喜咸,这种一点没盐滋味的东西,简直比水还不如,“我忘了放点盐了,你也不说。”
第五十二章吃人不吐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