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来得及掩饰好自已的表情,他全看在了眼里,有些无措,面包抓在手中,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如果你不想吃,就把面包给他吧。”我拿过他手中的面包,回头走过去给了那个男子。男子可能被吓到了,死劲地摇头不要,我没有理睬,仍塞到了他手中。
给他的同时,我也把无由的在意扔掉了。
面对他时,我已小心理好了所有的心情。“我们走吧!”我的笑意并没有打消他的顾虑,他无言地深深看着我,我不见,领头向前。
这条街,我走过无数次,有钱无钱时、快乐不快乐时都来。把自已融入如潮的人流中,似乎就不用找回自已了。
现在,我却一点都不想呆在这里。
“有点年岁的阿姨们很喜欢穿色彩靓点的衣服,那样会显年轻,但却又不可以太过花哨。那件红色的羊绒开衫款式精典,手感很好,颜色也正,你可以考虑。”我指着柜台后的衣服对他说。
他点点头,请柜台小姐打包,他便去付款了。我斜依在柜台上,心情已趋于平静,对于一个陌生人,我太过苛刻。
他回来时,手中却多了一个盒子。“我不会买东西,如果让你挑,你一定不愿。我没有别的意思,这份小礼物,就当是送你的新年礼物,请收下好吗?”
我抬头,目光没有流动,没有涟波。我识货,那不是小礼物,那是来自意大利的纯手工围巾,价格是这件开衫的几倍。
素昧平生的人收这么贵的礼物可以吗?我妈妈的教典里可没这条。
微笑,笑意亲和却少真诚,“谢谢你的礼物,只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这样好吗?你请我吃美味的西餐吧!”
隔壁就是“棒约翰”,我再无心情去江边吃火锅了,刚刚拨掉刺的伤处现在又隐隐作痛了。
良好的教养让他只是多看了我几眼,却没有多问什么。柜台小姐一脸不解地看着我,是,这么贵的礼物不收的人一定是个傻子。我不傻,也喜欢礼物,但不属于自已的就不会多看一眼,礼尚往来,收了人家的,你拿什么还呢?做个向导收这样的礼物,现在的物价未免也高得太无谱了吧!
他拎起两只包,沉默地向商场外走去。下台阶时,他猛然回头,差点与紧跟的我相撞,他清澈的眼眸里有些黯淡。
这忧郁的眼神是为谁呀?
“我不是用钱来打发你。”
“我知道,你只是表达你的谢意。”我帮他说,他是谦谦君子,我不误会他。
“也不是谢意!”他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象是从心中吼出来的。
“哦!”我不懂了,那是什么呢?
“我不是随意搭讪别人的人,我更不是对一个顶着风雪,冻得直抖却为了让我开心的陌生女子用钱去打发的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也不知你喜欢吃什么,我只是想表达一份心意而已。”
还不是谢意吗?那选束普通的花好了,我就会承受下来了。我不为难他,尽量装着一脸的温和。
“我想我明白了,我也不是随意和陌生男子出行的人,因为我们相处不坏,而且我熟悉这城市,力所能及地为你做一些什么,也是应该的,你何必要往心中去呢?他日,在你熟的城市相遇,你待我如此就算回报了,好吗?”
“只怕那时你会当作我是陌生人吧!”
我们本来就是陌生人,那时,我只会当从未认识他而已。他不笨。
“去把礼物退了吧!真的不需要。”
他摇摇头,下台阶,脸色没有缓和多少。一个谦雅的人突然这样无助,我想我是不是有点打击太多,但我有我的原则。
他真的生气了,没有请我吃美味的西餐,只埋着头顺着人流向前走,我怕他走错,小心地跟着。
许久,他都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只得追上去,抓住他的衣襟。“请问你想去哪里?”
他没有回答。
我微闭双眼,让气息平和,不想把气氛搞僵。毕竟我们不是那种可以任性生气的关系,我们是礼貌自制的成人。
“如果你想继续走下去,我会陪你,但我有一点走不动,你能不能稍等会。如果你不想再走,我们打车回酒店。”夜已近深,他和我一样可能都没有胃口再吃什么东西了。
他终于不再走了。这是人行道,路上拦不到车,我指指对面,他点点头,挽着我过马路。
下雪天,计程车太少了,我们等了许久,都拦不到一辆。“我想坐地铁!”他开口说。
行,可惜时间太晚,地铁已停开。我们只有继续等。钱钟书先生说,这世上没有永远的快乐,因为快乐的时光过得总是很快,唯有一场漫长的等待,才会让人总得永远。
现在,我就在永远的等待中。
他似乎很享受等待的时光,看着我在一边跺着脚,哈着手,解开他脖上的围巾包住我,我愣了一下,没有说谢,那本来就是我的。
“那不是一块面包而已,那是你的心意,可怜别人可以给人家钱,而不是把珍视的心意拿去施舍。”灯光下,他喃喃自语。
我愣在那里,泪水瞬间就涌满了眼眶。
“我更不应想着表达心意,好好享受这份邂逅的真诚就行了。从机场把你追回,我就是不想很快与你分离,想听你讲话,想你的陪伴,开心地大笑,我为何要傻得去买什么礼物呢?”
泪水温热,打湿了我冰冷的脸庞,他的自责消逝了我所有的痛。
“看到那件围巾时,我当时只觉着很适合你,没有想过价钱,只想系在你的颈间一定很美。”
当然很美,我试系过,不然也不会一眼就看知它的价钱。看来,俗的那个人是我。可是,我还是不能收。
寒风,大雪、深夜、街头,晕黄的灯光,我和他彼此对望着,象天地间只有我们两个。
他伸出手,将我拥在怀里,相并着往前走,谁也没有说话。
很久,我们才遇到一辆计程车。车上,他的手一直包住我,我们仍然什么也没有交谈,直到回到房间前,他才松开我。拍去我衣肩的雪花,他在我额头轻轻一吻:“晚安!”
我点头进房,关上门后,才听到他关门的声音。
洗了澡,原以为没有睡意,却一碰到枕头,便恬然入梦。醒来时,天已放亮,手表指向九点,我匆忙梳洗,想与他道别先去机场,没想到,他已离开。
他把围巾留给了我,还留下一封信,信中除他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再无片言只语。
我苦笑笑,其实,在初见他时,我就已认出他是沈仰南了。没有点明,只是想保持那份陌生的轻松吧!
没有了那份陌生,我和他就是两条平行线,我把信纸撕碎,在风中放飞,满天纸屑,迷离了我的双眼.
五,人在路上
很久没有摸琴,手感不禁生疏,指下琴键飘出的音符也不象我往日那般自如流畅。我放弃地合上琴盖,不想折磨自已的耳朵。
“晨曦,快出来,看看还认识不认识?”妈妈兴奋的嗓音从客厅飘过来。不用看,我也知道一定是她的得意门生,只有在看到她的高足时,妈妈才会异常的热情。
“姐姐,你要去吗?”小表妹唱唱看出我微微的不快,担忧地问。
我做了个无奈的手势,“去,不然你舅妈会把姐姐卖了给你买糖吃。”
“舅妈才不会,妈妈和姨姨都说你是舅妈骄傲的宝贝。”
“哈!”姑姑们这样说吗,凭心而论,我觉得我是姑姑们的宝贝还差不多。奶奶去世得早,爸爸是家中长子,妈妈便嫂当母职,对几个姑姑象女儿般疼,从出嫁到生孩子,大事小事,尽心尽力。姑姑们的感动,除了对妈妈的尊重,便就是对我的恶宠了。我儿时的假期,总是在几个姑姑家轮流着过,那是被宠上天的幸福。
“嗯,姐姐,如果你不愿意呆在客厅和他们讲话,就轻轻咳一下,我出去救你。”
“唱唱万岁!”我狠狠地亲了一下她粉嫩的脸腮,“外面的那个人是舅妈的学生,姐姐和他不熟,坐在那里听他们讲话,象傻瓜一样,你过十分钟就去喊姐姐过来。”
“放心吧!”唱唱一脸郑重,我愉快地走出房间。
客厅的沙发上,一个斯文型的眼镜男子正和妈妈讲着话,看见我出来,他站起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