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裙子,去捏司韶的脸,“你要配合,扑我一下,才对路子嘛。”
司韶攥住我的手,指控道:“你总喜欢戏耍我。”
我哈哈笑道:“这才有意思啊。你也可以和我开玩笑,闹笑话。”
司韶问:“真的?”
我点头,“当然!”
司韶突然伸出手,一手揽住我的腰,一手摩擦着我的唇瓣,喃喃道:“我想吻你。”
“你……你太狠了!”我投降了。
司韶低低一笑,放开我,转身坐到梳妆镜前,开始为自己易容。
我凑到她身边,说:“别把自己弄得太丑了,影响我食欲啊。”
司韶简单改变了眉形和笔锋的高度,立刻腰身一变,成为一名略显冷漠的俊逸男子。
她扭头,问我:“可喜欢?”
呃……我的心跳又过速了,“你要是男人,我一准儿得狂追你不放!实在是太有型了!就这冷漠的气质,俊逸的脸蛋,谁看见不疯啊?喜欢!大大地喜欢!”
司韶勾唇一笑,说:“喜欢就好。”
我诧异道:“咦?你的声音怎么变粗了?而且,男人味十足啊!”
司韶轻描淡写道:“雕虫小技而已。”
我大为赞叹,“司韶,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司韶站起身,笑道:“你接受你的崇拜之意。”
我瞪她一眼后,忍不住咧嘴笑道:“你说,等会儿咱俩出去,别人会怎么想?你看看我这个熊样儿,你却那么俊美不凡。咱俩装夫妇,定能气死几个女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司韶摇头笑道:“你个调皮鬼!”
我拉着司韶手,“走走走,我们出发吧!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去转转,看看……呵呵……大好河山!”实际上,我想看看花红柳绿。
司韶点头,应允,“好。”
我一个高蹿起,“GO!”
好巧不巧,我蹦起的时候,司韶正好低头看我。两人的嘴巴,就那么撞到了一起。
半秒的失神过后,我尴尬地笑了两声,打趣道:“小样,可别告诉你我,那是你的初吻?”
见她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粉色,我的心情变得愈发闪亮。我哈哈一笑,大喊“赚到了!赚到了!”撒腿跑出房间,向着院外冲去。
第十四章:情人的情人叫情敌(一)
我们这对儿不般配的夫妻,赶着马车,没有目的性地闲逛着。
坐在司韶的身侧,细细品味着别人的目光,竟觉得如此惬意。
若遇到为某位女子痴迷司韶,我便会挽上她的胳膊,亲热地叫上一声,“相公~”那声音当真是含糖量颇高,已经到了一定份儿上了。
司韶十分配合我的恶作剧。但凡我向她靠去,她都会揽住我的腰肢,深情款款地唤上一声,“娘子~”
爽!
这一路向来,若是看见新鲜的玩意儿,我伸手便将其据为己有。不是我混得好,而是司韶的银子付的比较及时。
我们就这么一路走,一路玩。不冷不热的天气,很是怡情。
山山水水,熙熙攘攘,好不自在。
没有目的地,只是随心而欲。
累了,便选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休息够了,再继续上路。
溜溜达达,半个月过去了。
这一日,我洗涑完毕,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无聊至极地晃着小腿,哼着小调。
一没有管住自己的思想,它便屁颠颠地跑回到逸风、逸清和郁森的身上。哎……不知道他们现在做什么呢?有没有想念我?是不是很死我了?时间隔得越久,我越不敢回去。
司韶坐到床边,问:“又愣什么神儿?”
我感慨道:“别理我,我正看见烤鸭满天飞。”
司韶挑眉,问:“哦?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白日做梦?”
我指着窗外,说:“大姐,你什么时候变得不分黑白了?你出去看看天,是黑还是白啊?”
“说不过你!”司韶好笑地看着我耍宝。
我咧嘴一笑,颇为得意。
司韶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送你一样东西。”
“什么?”我眼也不抬起问。
一个十分熟悉的东西,停在了我的眼前。
“呀?!我的包!”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抱住包包,兴奋得不得了。
我扑倒司韶的身上,抱住她,用力啵了一口,“司韶,你真好!你是天下最好最好的人!”
司韶任我抱着,但笑不语。
我问:“你是怎么找到它的?”
司韶回道:“掠你来的时候,那个包被人私吞了。我找上门的时候,他已经将它脱手。几经辗转,这个包又到了我的手中。”
“原来我的包包,也跟着我一样,经历了那么多的波折。真是可怜的家伙。包包啊,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不会在弄丢你了。就算把我自己丢了,也不丢你。”我信誓旦旦的安慰着失而复得的宝贝包,故意逗司韶开心。我知道,她所谓的“几经辗转”一定相当不容易,但她不提,我也不想十分正式地说感谢。有些事,心里有就行了。
司韶粉嫩的唇瓣扬起,形成诱人的弧线。
“你等一下!”
我快速打开包包,发现里面的东西尚未丢失,简直就是不幸中的大幸!初步估计,这和包包拉链上的防盗扣有关。买到这个包的人,没弄明白如何打开。他们不想破坏这个包,就只能干瞪眼。
我从包里拿出唇彩,然后把司韶按到梳妆镜前,拧开唇彩,仔细涂抹在她的唇上。
画好后,我示意她看向镜子,“司韶,你看!你多美!”
镜子里映出了一个绝世的冷艳容颜。精致的唇,在色彩的勾画下,越发地引人遐想。
司韶显然没有我的兴致来高昂,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然后用食指擦掉自己唇上的唇膏,将其转移到我的唇上。
我喊道:“喂,咱不用这么节省吧?”
司韶将我拉入怀中,让我坐在她的腿上,继续认真地涂抹着。
我说:“你觉不觉得咱俩这个造型挺奇怪的?”
司韶画好后,勾唇一笑,说:“还是馨儿最漂亮。”
我将唇彩塞进她的手中,“送你了!”
司韶攥着唇彩,说:“如果能为馨儿画一辈子的唇,才是最美。”
我喊道:“大姐啊,你就别总这么夸我了,行不行?这唇彩送你了,你好歹也涂抹两下,臭美一番啊!唔……啊?!!!”
司韶在我唇上轻轻一吻,然后放开我,淡淡道:“味道也不错。”
我疯了……
司韶,你丫没疯吧?竟然调戏我?!你死定了!!!
。。。。。。。。。。。。。。。。。。。。。。。。
我和司韶打打闹闹,停停走走,好不热闹。
她从来不问我到底要去哪里,只是跟在我的身边,摸摸陪伴着我。我曾不只一次地想,如果她是个男人,我一准儿嫁她!真是一个体贴入微的好男人!
我问过司韶,问她用不用回“血毒寨”?她也只是笑一笑,并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让她小心点儿他们的那变态的寨主,免得哪天被吸了血!
有美相伴的日子,总是很逍遥自在的。这种惬意,正好和离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天,司韶对我说:“馨儿,我有事要去办。你在客栈里等我,我速去速回。”
我问:“速去速回是多久?”
她答道:“少则十天,多则……半个月。”
我无语了。让我在客栈里等十天?那岂不是要了我的小命?要知道,等人是最无聊乏味的事儿。坚决不同意!
我执意要独自闯荡江湖,司韶知道拧不过我,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嘱咐我,“你要低调行事,切莫引人注意。如果……如果与人发生冲突,切忌不能硬来。有仇,待我回来,定会为你十倍讨来。”
我摆手,“快走吧,快走吧,都成唠叨的老太婆了。”
司韶临走前,赛给我一块化石,让我在停留过的地方画上特殊的符号,方便她找到我。
对于司韶的离开,我虽然万分不舍,但对于一个的旅行,还是充满了向往。嘿嘿……这回,我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去逛一逛窑子,看一看所谓的花街柳巷!嗷唔……
为了保险起见,我行走江湖时,一直用司韶交给我的方法易容。
尽管我不喜欢顶着陌生的脸溜达,却更不想被那三个男人找到。我在没有想好对策之前,是不会回去自首的。
再次踏上征途,已然是孤独一人。
我很听司韶的话,把自己弄得相当朴实,但绝对不寒酸。
本想去妓院转转,但每次晃悠到了门口,却又胆怯了。
最近这两天,江湖上并没有传出没有腥风血雨,我也就暂时不为司韶担心了。当然,为了听取更多的江湖八卦,我开始进出茶楼。
在这里,听听人们砍大山、摆摆龙门阵,互相吹嘘一下彼此有多么多么厉害。
以下,便是我这几天以来,接连听到的精华部分:
一日:
路人甲说:“你们知道吗?前两天又有人被杀了!”
路人乙说:“可不是吗!听说加上这个,都已经死了三个了!”
路人丙说:“真凶狠啊!官府就没有管管?真是……哎……”
路人甲故作神秘道:“你知道什么?死的人都是人犯子,专干一些不是人的勾当!”
路人丙一拍桌子,“死了活该!”
又一日:
路人甲说:“听说你家隔壁老王家,把家里的漂亮女娃,嫁给了一个地痞?”。
路人乙叹道:“能不嫁吗?听传那女娃已经被那狗日的给糟蹋过了!”
路人甲唾道:“真他妈的不是人!可怜的娃子哦。”
再一日:
路人甲兴奋地喊道:“你们知道吗?童乐城中最有名的‘摇香楼’,即将举行花魁大会了!”
路人乙兴奋道:“是吗?!那真是大饱眼福的好机会啊!一想到群花斗艳的风景,就令不才兴奋不已!哈哈哈……哈哈哈哈……”
路人丙摇着扇子,道:“我等定要前去看看。”
路人甲继续八卦道:“届时,各地挂头彩的小美人,都会应约参选。最终,获得花魁的小美人,将被授予‘天下无双’称号。得白银十万两!而这十万两啊,还不包括赏钱。想必,那些富家子弟,都会趋之若鹜。届时,会有数不完的玛瑙、翡翠满天飞!”
唏嘘……这位大哥还真能夸张!
要是那样的话,不得人山人海,踩死几个啊?
路人甲接着爆料,“这‘天下无双’的名号,可不是那么好拿的。那么多的窑子窝,总能出落几个顶呱呱的大美人。‘红凤楼’的画蝶,‘彩云阁’的言诗,还有‘遥香楼;的梦凡儿,就这三名,那已经是名震天下的大美人了!那些琴棋书画、诗词哥赋,简直不在话下。啧啧……一想到她们的那个小样子,我这骨头呦,就他妈酥麻掉了!我听说啊,但凡看见她们的人,七魂能剩下一个,就已经不错了!嘿嘿……嘿嘿嘿……”
路人乙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知道吗?据说‘彩云阁’的言诗姑娘,还是‘风清居’居主的情人哪!要说我,这一次的花魁大赛,她一准儿拿第一!”
情人?逸风的情人?!!!
妈地!我终于想起来,某年某月晓月和晓月说过得半截话。原来,还真有那么一个狐狸精啊!
死逸风,居然跟我玩这一手?!丫是不想活了,还是想死啊?!!!
许馨十分愤怒,后果很严重。
我要去找那个言诗姑娘,看看她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呃……貌似我不应该生气。
如果非要说狐狸精,我更像是加塞儿在他俩中间的狐狸精。
逸风和言诗认识在前,我反而是个后来者。
不过,就算我是那个狐狸精,我也要去会会她!
曹操是我偶像,怎么地吧?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多牛掰的话!
作者留言:有票票的砸来,大心展开衣襟等着。吼吼~
第十四章:情人的情人叫情敌(二)
雇了辆马车,尽可能快地向着“童乐城”赶去。颠簸了数日,“童乐城”的大门柱终于展现在了我的眼前。
打听好城中最好的客栈,我直奔而去。
既然来了,派头定是不能减少的。这就是气场和阵势!
把铜板付给车夫,我大步走了进去。
瞧了瞧周围的装修,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板,住店”我一早就想到了,自己这个朴素的样子,是不可能有人搭理我的。所以,干脆拿出一锭银子,往柜台上一扔。
果然,老板精明的脸上立刻笑如菊花绽放,“好咧!上房一间,好声招呼着!夫人,您走好。”
看出钱的重要性了吧?省去了多少废话和冷眼啊。
小二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恭敬地将我往楼上迎。他边走边说:“夫人您啊真是有眼光,我们‘金泽楼’是城里最有名、最豪华的店了。吃的、住的,都是上等的上等!您呀也真有福气,来得那叫一个巧儿。我们这就差一间上房,客就满了。这几日前来观看‘天下无双花魁大赛’的人,真是络绎不绝。所有店的费用,都是水涨船高。我们这些店小二,都忙得脚不沾地儿了。”
我打趣道:“你们店怕是最涨得最狠的吧?”
“呵呵……您说笑了,您可是财大气粗,怎么在乎这两个小钱?若说不涨点儿银子,今天怎会给贵客留出上房呢?”小二的嘴就像是被油泡过了,全是讨好的话。再次感叹银子的伟大。不然,就我这身装扮,不给撵出去才怪!
扔给店小二一块碎银子,让他为我准备热水。
店小二笑得合不拢嘴,夫人夫人叫得那叫一个甜蜜蜜。
洗漱过后,我换了一身十分体面的衣服,光鲜亮丽地走了出去。
虽然脸上还是那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模样,但是光看衣着,就知道我是个有钱人。
我再次甩出银子,请小二给我雇来了一辆舒服豪华的马车,直奔“遥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