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走一步算一步。”路西无所谓地耸耸肩,虽然很想完成老板交代下来的任务,但是如果用尽一切办法还是完成不了,那也没办法了。“恩,我先洗个澡,一会儿你把欧水眉的资料凋出来让我看看。”
“好吧,好吧。”张美佳懒洋洋地道,“我都快成你的专职秘书了,还是没钱拿的那一种,命苦啊!”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被大堆的资料折磨了半个晚上,一直到深夜才睡着的路西,还是向以前一样,天还没亮就睁开了眼睛。
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让她有很充裕的时间整理东西,并且在走之前很完美地完成叫自己老板起床的重任,如果光凭张美佳一个做这项工作的话,自己的老板恐怕免不了要违背自己资优生的原则,‘光荣’的迟到一次了。
和林夹一起吃过早餐,答应他自由地和服务机器人学习做饭的技巧,并且拥有自主改变厨房结构的权利,其实路西觉得林夹没必要连这么一点小事情都要和自己报备,但是显然,林大少爷是有礼貌得过头了,不过,他的状况已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至少他已经愿意对路西提出要求不是吗?所以路西觉得很满意,很有些志得意满的意思,连斗志也难得高昂起来。
好,我们在这里为即将成为她‘对手’的人默哀三分钟!
路西重新回到华都客栈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她已经听见冷剑季常练武的声音了,不由得有些惊讶于季常的勤奋,事实上,武功到了他那种地步,恐怕单纯的训练也只能保证纯熟度,而不能提高功力了,但是,这个人显然没有因此而有一丝半点的懈怠。
可见,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付出汗水,即使是有全国各地的名师共同教导的季家二公子也一样。那些一直在嫉妒他这个天之骄子好运气生到好人家的人们,恐怕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眼中的天才,也是靠半点不打折扣的汗水支撑起来的。
路西看了看天色,对照资料,知道那个欧水眉一向是要日上三竿才会起床的,既然决定扮演这个角色,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所以她乖乖地重新躺回床上…发呆!是的,发呆,事实上,除了发呆,她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娱乐是符合欧水眉大小姐的,第一次,路西对于一件老板交代下来的任务,有了恐惧的感觉,做…那样的一个大小姐,她不知道能熬多久才能不崩溃啊!
虽然路西觉得恐怖,但是事实上,欧大小姐的生活其实非常有格调,恩,应该说很有情调。她每天要睡到自然醒,因为足够的睡眠对女性的容貌保持很有好处,之后是一顿简洁的早餐,她一般会喝半碗清淡些的燕窝,偶尔也会吃一点粗粮。配得点心大多是干贝虾球,脆皮香椿之类。
吃完了早点,她就会一个人窝在绣楼里看半个时辰的书,和季平情浓时,还要陪丈夫出去遛马,当然,最近几年这种活动已经不多见,而且她和婆婆的关系很不好,几乎是不去请安的,这对于路西来说是个好消息。
中午吃过绝对少得可怜的午餐之后午休,这一点很麻烦,欧水眉的食量很小,就是吃东西也只吃那些昂贵的食物,如,她吃的禽类只有鹦鹉的舌头,而鱼类只吃鲍鱼的溏心,而这些,路西显然是做不到的,她不但饭量比一般女子大得多,而且绝对不挑食,以前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那是逮着什么吃什么,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路西特意弄了一盒圣联盟的营养药丸,吃一颗可以一个星期不吃饭。
下午和晚上路西就轻松了,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实际上这些年,由于欧水眉一到下午和晚上就会溜回圣联盟,直到睡觉前才回来,所以在季家这些人眼里,就一直行踪不明,路西就是有点差错,也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路西叹了口气,她现在都有点不知道,自己应该感谢欧家小姐一直和季长公子闹别扭的种种行动还是应该痛恨了,如果不是他们两个已经很早就不睡在一起,路西这出戏文恐怕更加难演。
一直在床上胡思乱想,直到太阳高升,两个大约是季常找来的侍女在门口静候了老半天,路西才起床,叫那两个侍女进来服侍。
“夫人今天起得真早!昨晚一定睡得不错吧。”
一个穿着藕荷色衣服的小丫鬟,一边笑眯眯地给路西梳头,一边道。
路西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用鼻子哼了一声,都到这种时候还叫早?看来欧大小姐不好演啊!她还没正式入住季家呢,就已经感觉到这个任务的艰巨性了。
好不容易梳洗打扮之后,穿上一件红得让路西忍不住浑身发颤的仕女服,披上披风,路西出去吃了顿浑身不自在的饭,才和季常汇合,上了马车,准备回季家去。
季家的主宅在朱雀大街的南面,离皇宫正门不过二里,属于皇亲国戚比较集中的地段,百姓们的生活条件也普遍较好,没有多少被常年战争影响到的痕迹,反而茶楼酒肆林立,颇见繁华,也许是因为大考之日近了,到是偶尔能看到一些儒生,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国政兵事。
路西注意到,每当遇见这种儒生的时候,季常就会流露出讥讽的笑容来,显然是对华都的清谈之风颇为不满。路西对这些人到没有偏见,无所谓欣赏不欣赏,如今华国偏安一域,将士疲敝,百姓思静,这些儒生们除了发些牢骚,还能干什么?
华都果然不愧是华国国都,虽然季府拉车的马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千里宝马,但是仍然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看到季府那阔大的,沉厚的,古老的大门。
长长地吸了口气,也许是因为过于凝重的氛围,也许是因为太过广阔的空间,也或许单纯是对这场戏文能不能顺利演出的担心,我们于炮火纷飞中也能镇定自若的路西小姐,竟然也难得地有了些许紧张的感觉。
在心里又一次默默地回想欧水眉的一切,路西小心地搭着丫鬟的手腕下车,不由得在心里又一次腹诽,明明是来自先进圣联盟的人,为什么对这些规矩却在意到这种地步,难不成那小姑娘是角色扮演的爱好者?
“还别胡思乱想呢,快看看吧,你的‘情敌大人’驾到!”张美佳幸灾乐祸地叫嚣,声音之大,震得路西的耳朵都发麻了。
路西摇摇头,摆脱耳朵里的酥麻不适,抬起头,向前面那个摇曳生姿的女人看去。
季家的表小姐,并不是路西想象中的那么美丽,当然也不丑陋,看外表举止也不像娇蛮任性的大小姐。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嫂子累了吧,我已经命小翠,小蓝烧了热水,也放了嫂子最喜欢的香精,等一下洗个澡,咱们姐妹再叙。”
李淑芬对路西说不上热情也不冷淡,看她吩咐事情有条不紊,显然是在季家做惯了主的,也是,欧水眉不过是个喜欢玩乐的孩子,对于家事,肯定不在行,这些年大约都是这位表妹在打理家务。老太太希望扶她上位也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哪个当娘的不希望自己儿子有了贤惠懂事的妻子呢?
季常看到自家妹妹,也和缓了一直冰冷的脸色,“淑芬,大哥呢?”
“表哥在书房里看书,王太医和刘太医刚来看过。”李淑芬叹了口气,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什么,季平的身体状况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谁也不想说出来,好象一旦说了出来,那么一切不可挽回了。
“我去看看大哥。”
“我也去。”路西皱眉,她其实不太想见到季平,但是既然扮演着这么一个身份,目的又是希望季平能够高兴,那么自己来到季家,不首先去见他,有些不合适。
季常点点头,带着路西向书房走去。
季家的书房是整个华都藏书量最大的地方,翰林院的藏书楼里的珍品书,这里都有翻印的,还有一些特别的珍品,连藏书楼里都没有。
所以理所当然,书房的面积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路西走进书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被天蓝色的绸缎珍重包裹的珍妙话本二十八册,这东西,路西当然知道,叶岚生平最得意的,不是他成功完成了多少艰巨任务,而是他能够安下心写出这么一套充满了幻想的超级著作,不光是在这个时代,他这些书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先进思想,政治理念,超越时代的技术的代表,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在圣联盟,这也是一部集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大成之作。
季平就躺在这些书的对面,青藤做成的躺椅,柔软洁白的毛毯,这是书房,不能生火炉,所以季平穿得很暖和,至少,路西只是看着他那一身,身上就躁热起来。
可是顺着阳光看去,季平的脸,却是清白的,嘴唇上也没有半丝血色,整个人安安静静地睡在阳光下,让人看了,心中也不由得跟着平静下来,天地间的浮华与喧嚣都无法存在于他的空间里。
也许是感觉到路西的目光,季平惊醒过来,他的眼睛看来还带着朦胧,有些迟疑地捕捉到路西的影子:“小眉?”
路西一惊,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按照很久之前欧水眉的习惯,在季平身边坐下,将自己的头轻轻地枕在季平的膝盖上,这种小孩子的动作做出来,路西心里就一叹,看来少不得要受张家小姐的一顿嘲笑了,但是这一次,张美佳却难得地没有支声。
季平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路西的长发,笑了,苍白的面孔上也添了一点红晕,现在,小眉的脸,一定也红得很可爱吧,可惜呀可惜,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他甚至开始对自己爱妻的气息感到模糊起来,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地和小眉坐在一起,他,已然有些记不清楚。
路西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路西只是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小姑娘,这样接近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讨厌的男人,那感觉还真有些奇特。不过既然在书房里,总要谈谈书的事情吧。“这珍妙话本是叶…叶大家写的吧。”
季平叹了口气,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是啊,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和华国大多数的儒生都不一样,也许是叶家的遗传有问题,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一对儿兄妹呢?只看这书,就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是多么多么的特别,可是…却很有意思!”
季平是整个华国唯一一个能用这么平淡的口气来评论那一对儿兄妹的人,其他的人,不是把他们当成英雄来崇拜,就是把他们当成祸害来痛恨。
说到了叶岚,似乎很难不想到‘十年’,毕竟,‘十年’所代表的正是叶岚的信念。
“我知道,你和‘十年’的人交上了朋友,不用担心,我已经和温阁老通过信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知道,他绝对不会放任温家真的与‘十年’交恶的,温池也不会。”季平低下头,看着路西那双明亮的眼睛,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着自己的爱妻了,所以思绪飘荡地飞了好久,才重新回归。“无论云风和古小姐的婚事让温家多么难堪,那毕竟只是儿女私情,温阁老还没有老糊涂,他绝对不会因私害公,拿国家的命运来开玩笑。”
路西不完全相信季平的说法,事实上,现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宗法制度的时代,每一个人最看重的,永远都是他的家族,对家族的命运的看重,始终在对国家命运的看重之上,不过有一点路西明白,温家不会轻易地和‘十年’闹翻结仇,没有一个家大业大的势力,愿意去得罪‘十年’这样无法无天,信奉以杀止杀的组织。
所以路西只是点头,重新把话题引回到书的问题上,“这书,是你让人从翰林院抄回来的?”因为这书看起来不是印刷体,似乎是手写体,所以路西才有这一问。
“错了,翰林院里的那一套是拓本。”季平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我这里的,才识叶岚的手写原著。”
“啊?”路西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虽然现在印刷业已经不算落后了,但是显然还是作者的手写体原著比较珍贵,季平竟然能从同样爱书成痴的圣上那里把这东西弄回来?不可能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季平抿着嘴角,眼睛里流露出狡猾得意的笑意来。他伸手抽出一册书,放在路西手里,示意她打开来开。
路西翻开书,只见里面夹杂着一些漂亮的插图,还书了密密麻麻的眉批,那字迹细腻而娟秀,路西看着有些眼熟,想了片刻才恍然:“这是叶海鸳的笔迹!”
“小眉猜得不错,世人都知道珍妙话本是叶岚所著,却少有人知道,校书的却是叶三小姐,其实这书当说是他们兄妹二人合著才是,这一套抄本说起来和翰林院的内容没有太大不同,珍贵之处只在于它是叶家兄妹二人合写而且此书还保留了大量叶家小姐所绘的插图。”
路西皱眉,虽然她不觉得这东西有多么珍贵,但是这书,显然叶岚和叶海鸳都花了不少心思,怎么会带在身边,反而让它流传出去。
似乎是猜到了路西的疑惑,季平轻声笑了起来:“虽然说起文才来,我比叶岚或略逊一筹,不过他也一样是输在我最得意的本事之下了。”
路西看着季平忽然红润的脸庞,笑眯眯地透露出狡黠的眼睛,心里也轻松起来,她很想说,其实叶岚比你见识多,学问大,是因为圣联盟的科技无比发达,早就有了智能学习机,可以把一切知识直接输入人脑,人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个熟悉和体会的过程罢了,这是时代所带来的差距,如果你生在圣联盟,或许成就不会比他差的。
当然,这些只是路西的意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口。所以她只是问:“是什么?”
“偷术。”
“偷?”路西愕然。
“没错,我第一次见到叶岚的时候,是十年前。”季平静静半靠在藤椅上,陷入了沉思,“呵呵,许多人说我是谦谦君子,实际上我年轻的时候可没少让爹娘操心,仗着武功不错,人也聪明,在江湖上浪荡了许久,好的东西没学到多少,到是着实交到几位损友。”
虽然季平说得简单,带着自嘲,但是路西还是能够从字里行间体会出他那种奇怪的留恋与怀念,追忆似水年华,那是老人才做的事儿,难道季平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吗?
“我的朋友里面,有一个名号是妙手许木飞,专长正是妙手空空。现在他早就退出江湖了,年轻一辈儿的大约没怎么听过他的名声,但是老一辈儿的江湖人吃过他亏的可不少。”
张美佳听到神奇的江湖侠客的故事,立即精神起来,噼里啪啦地翻阅资料,“妙手许木飞?莫非是个司徒摘星一类的角色,不错啊,不知道有没有西门吹雪,陆小凤,楚留香?决定了,以后就称他为摘星一号。”
路西虽然已经很了解张家小姐的个性,但还是因为她无厘头的表现而忍不住大翻白眼,这里是异时空,不是幻想空间,哪里有那么多小说里的人物冒出来给人意淫?
季平可不知道有人正很兴奋地拿他的朋友开玩笑,仍然沉浸在轻松的回忆里。“那时候,我和许木飞交情最厚,因为见我对他妙手空空的功夫很是羡慕,于是,他就把那点压箱底的本事传授给了我。”
虽然季平的声音很平淡,可是路西还是悚然动容,要知道现在江湖上的人个个敝帚自珍,就是对自己的徒弟还要保留几分,可是许木飞却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功夫交给别人,这份洒脱自如,着实让人敬佩切羡慕,所谓人以群分,只看季平朋友的品德,也就可以看出季平也是个不守旧俗的豪侠。
“我学了本事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自然是洋洋得意,总想显摆显摆,所以跟着许木飞到处惹是生非,许多江湖同道都遭了殃,当然,他们丢得大多是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我虽然胡闹,但还是知道分寸的。”
“那时候,叶岚已然成名,人们说起他,无不多有赞誉,我年少轻狂,见了比自己风头更大的年轻人,自然是有些不服气的,于是就趁着夜色潜入叶府,想要捉弄这位大名鼎鼎的叶公子一番。”
路西一笑,别人不清楚,她可是知道,叶岚虽然是入世执行任务,不许干涉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可是一些保证自己安全的小玩意儿还是允许携带的,圣联盟在这里建设了基地,可不光是想要搜集资料,更重要的是保证成员的安全,叶岚的住处,恐怕分布了不少热能探测器,监控器,因为季平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或者是叶岚看季家的这位公子顺眼,才由着他胡闹,没有干涉,否则,十个百个季平恐怕也踏不入叶府半步,这是人力不能及的差距,不是武功高,轻功好就能弥补得了的。
“进了叶府之后,我本来是打算留下名号,戏弄叶岚一番就离开,可是偏偏正遇见那小子和叶小姐在书房里写书,小眉应该知道,我也是爱书之人,自以为才学过人,但是因为年纪还轻,尚不敢著书立说,那时候看叶岚和叶家小姐年纪都不大,竟然开始著书,就忍不住动了好奇心,每日待他们睡了之后,就悄悄潜进书房去看他们刚刚写出来的书。”
“一开始我只是不以为然,可是到了后来,书慢慢看进心里去了,并一发不可收拾,日夜都想着叶岚那些挑逗人心的观点,那些奇思妙想,就像是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季平的神色柔和,似是在回味那一段幸福的看书时光,“整整半年,我夜夜都宿在叶府,简直都忘记了饥渴,只是沉迷于书中。…”
“哈哈。”张美佳大笑,“这家伙还真糊涂,什么忘了饥渴,明明是人家叶岚怕他冻着,给他送了毛毯,整夜不灭火炉,怕他饿出毛病来,吩咐人准备消夜茶点,季平这小子吃了叶岚半年,竟然不知道人家对他的照顾,最后还把原稿给拿走了,这样的马大哈真是睿智的帝师?”
路西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没想到自己心目中这么文雅的男子,竟然也有淅沥糊涂的时候,真是可爱多了。
“你也笑我?”季平不满地排了路西一下,却还是得意洋洋地道,“后来叶岚兄妹把书写完修完,又抄了三份备存之后,我就把原稿给席卷回来了,看看,其实我也很厚道嘛,至少没有把所有的书稿一扫而空。”
“是,是,实在是太厚道了。”路西忍住笑意,开始了解叶岚会看着他拿走书稿而不阻止的原因了,他这般得意又狡黠的神态真的很可爱,心一向很软的叶少爷哪里舍得让他失望。何况书怎么也要留下来,那么放在季家的书房又有何不可?
“呵呵。”季平似乎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光鲜的举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转移话题,“今天米高梅酒店要拍卖红鸾酒,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我也应该活动一下身子。”
“大哥,我陪你去。”一听季平要出门,不知道隐藏在哪个角落里的季常忽然冒了出来。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米高梅大酒店是路西重新布置过的,不,应该说是张家大小姐全程参谋,装修布置好的,可以想象,张家小姐所喜欢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风格,华丽而婉约,高贵而典雅。
门口站着两名穿着大红色的旗袍,看起来略略带着娇羞的高挑美女笑脸迎客送客,甜甜的几句‘欢迎光临’‘请您慢走’,让人的心情不自觉就好了起来。
“有点意思。”季平微笑地低下头对路西道,“可惜我的视力越来越差了,看不清楚这里精细的装饰,小眉能说一说吗?”
路西没有说话,只是点头,看着季平苍白而温柔的笑靥,心里面涌起一丝不安,她不是害怕自己的身份被拆穿,而是担心自己陷得太深,这个人快要死了,她已经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他生命的流逝,而自己终究不属于这里,马上也要结束任务,离开这个位面,回老板和同伴们的身边去,自己和他的牵扯,只能是浅薄的任务的联结。
“小眉,你在发什么呆?”
“呃…没什么,恩,这里其实没有太过多余的装饰,很简洁,很干净,桌子上摆放着琉璃花瓶,里面的花不是鲜花,似乎是用布片做出来的假花,不过也很漂亮,前面是搭建了一个舞台,大概是用来拍卖酒的,恩,没别的什么了。”路西语气很淡,如果是张美夹解说,也许能说得天花乱坠,但是让路西来夸耀,实在有点为难她。
季平和路西坐在离舞台不远也不近的桌子旁边,现在时间还早,不过许多位子上已经有人占了,大多数是粗短衣服的下人,他们是帮自家的主子在占位。但是即使是这些下人,桌子上也被放了壶菊花茶,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身份而受到歧视。
过大大约半盏茶的时间,酒店里渐渐热闹起来,说热闹其实也没有人大声喧哗,而且店里的客人依旧不多,只几个华都里数得着的名门家主到场而已,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协调过了。
“季公子。”
“温阁老。”季平随着呼声回过头去,看见来人,微笑着站了起来,“您老也对红鸾酒感兴趣?”
路西随着众人的视线,终于见到这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温阁老,他的身材不错高,按现代的说法也就一米七左右,面白无须,虽然白发苍苍了,但是眼睛精亮,看来一点都不显老。
温阁老先是看了路西一眼,神情中带着几分奇特的味道,才对季平笑道,“红鸾酒啊,我们这些旧人,又有哪个会不感兴趣?”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不为人知的痛苦和怀念。
季平没在问下去,他一向是厚道的人,不会总想着揭别人的伤疤。
可是我们的张大小姐就没有他这么厚道了。
“那种人还好意思说什么对红鸾酒感兴趣,他当年也不过是个落魄书生,老大一把年纪了还一事无成,温家破败得只剩下半瓦残屋了,要不是海鸳那小妮子心血来潮,扶了他一把,他哪里能有今日的风光啊,可是叶家遭了祸,那两位都死了,啊,呸,怎么我也被绕进去了,应该说是回圣联盟之后,他就立马变脸,只顾着自己抢好处,哪里还顾得上别的?翟宏是怎么死的?在温家死的,虽然不是他动得手,而且是他的下人瞒着他报得信儿,但是只看他的不作为,也知道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还好意思摆出一副怀念的面孔来,也不嫌恶心?”
路西苦笑,对张家小姐的毒舌一点办法也没有,其实在那种情况下,温家首先保护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对的,海鸳虽然对他有知遇之恩,可是当时她帮忙的时候,也没想着要什么样的报答。
这时候,明亮的***点燃,一个高挑的美人走上舞台,正是‘十年’的燕风,她的面孔看起来有些冷,不过此时此刻,没有人会介意她的不专业。
“大家齐聚一堂,都是为了红鸾酒的再次面世,我也不多说废话来打搅大家的兴致,现在就请品尝美酒吧。”
燕风的话刚刚说完,一排服务生就托着托盘走了出来,每人面前放了一小只晶莹透明的酒杯,浓香的酒气在空气里弥漫。
在场的人都是大富大贵之辈,有一大部分品尝过红鸾酒,只一看杯中酒那浅碧色的光亮,心里忍不住一动,再闻香气,哪里还忍得住此种诱惑?一点一点得喝着酒,那种沁人心弦的,醇厚的,动人的感觉就从毛孔中挥发出来,大堂一下子静寂无声,没有人开口,没有人质疑,其实,虽然酒的确很好,但是这里的大多不是酒鬼,真正让他们动容的,恐怕是回忆吧,对那个惊才绝艳的女子的回忆!
不知道过了多久,人们才回过神儿来,路西看着温阁老,他的神情还算平静,只是那一双泛起红潮的眼睛,能够显现出他的激动的情怀。只见他低声吩咐了几句,身边的下人就走到其他几个名门家主面前,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堂里的人就一拨拨地站起来向温阁老行礼后走了出去。
路西笑了笑,看来这位是誓在必得了,她做了个手势,让燕风把价钱提高一些,反正这位温家的家主也不缺钱,可是他们十年却缺钱的厉害。
就在这时候,正被算计着的温老爷子却转过身来,两桌子本就挨着,他这么一转,就正对着路西。
“温阁老?可有什么事情?”季平神态了然,口中虽然疑问,心中却早并没有疑问,以他对温家这位老爷子的了解,他不来找路西才叫奇怪呢!
温阁老沉吟了片刻,笑着道:“等一下拍卖结束之后,我请贤伉俪去舍下喝一杯。”
“红鸾酒?”
“呵呵,正是红鸾。”
“那就一言为定了,这般美酒相邀,我们又哪能拒绝?”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温,路,季三人的会谈,是一场非常友好且和平的会谈。
或许,温阁老始终还是怀念着叶海鸳,所以,他在符合温家的利益的前提下,完全不介意帮助一下‘十年’。
何况,在座的都是精明的老狐狸,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危急的时候发生内乱,让北国的人渔翁得利呢?
于是,温家收了古渺渺为义女,由温如玉亲自出马,送上可观的陪嫁物,圣上,太后下旨慰问,一场近乎于闹剧的婚姻就这样平和的结束了。
当然,他们之间依然存在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要通过悠久绵长的时间来一点一滴地磨合,但是在为了自己和华国的利益这样的大前提下,他们可以一致对外,不让内斗在消耗自身的力量,这就足够了。
路西坐在梅林里陪着季平喝酒,喝得是浓香醇厚的红鸾酒,现在已经是梅花凋零的时节,天气转暖,不过雪还没有落尽,白飘飘的细雪飞舞在粉润的梅瓣间。
季平伸手握住路西的手,路西僵硬了一下,天上一束只有路西能够看见的红光照耀下来,路西的手随即又变得和欧水眉的手一般细腻柔嫩。
路西侧过头去,看着包裹在一团厚重的大棉袍里面的季平,觉得他今天的气色很好,脸上多了红润,精神也较为旺盛,白皙清秀的脸庞,加上嘴角的那一点笑意,竟然给人一种很可爱,很可爱的感觉,全不似以前的睿智,看得路西心里痒痒的,有一种拉扯一番的冲动,她深吸了一口气,被自己这莫名其妙的冲动给吓了一跳,她可是冷静而理智的霸王花路西,不是那个喜欢玩浪漫的半调子天师,怎么能允许自己做出这样幼稚的举动呢?
“好萌啊,好萌,没想到季家的大公子这么可爱,路西,推倒他吧,要不然你这假期可就白白度过了。”张美佳坐在礼品店里张牙舞爪,俏脸兴奋得潮红,惊得礼品店里一干智慧生物,都唧唧喳喳地对张家小姐相中的猎物表示同情。
杨清影却忍不住长长的叹息,看着路西的表情,嘴唇动了动,还是没说什么,她能说什么,说这个人已经到极限了,此时的貌似健康不过是回光返照?历经生死多次的路西,又怎么会不知道,何用她来多嘴?
路西翻了个白眼,那个白痴!不过她想了想,自己二十八年不知道恋爱为何物,甚至连看得入眼的正常男性朋友都没有几个。(难道正常的女性朋友你就有吗?)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季平给自己很奇妙的感觉,这算是恋爱吗?爱情又是什么样子的?如果飞流很喜欢的泡沫剧里面的那种让人整日哭哭啼啼,不得安生的东西就是爱情,那她恐怕要敬谢不敏了。路西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会为了哪一个男人而寻死觅活。
剧烈的搜心挖肺的咳嗽声打断了路西的沉思。
“季平!”路西皱了皱眉头,伸手扶着季平坐起身来,眼睛中流露出一点无奈,死亡这种东西从来不能让她动容,她从加入部队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学会了漠视死亡,加入礼品店之后,整日和一些妖魔鬼怪打交道,死人也见了不少,可是这一次,看着鲜红的血沿着季平苍白青涩的嘴角流下来,染红了洁白的长袍,路西还是感受到了生命的无奈,人类的弱小,这样一个可以轻易地掌控别人的上位者,面对死亡,依旧和普通人一样的脆弱无力。
“咳咳。”季平掩住口,用手帕抹去嘴角的鲜血,面上露出一个微笑,“吐吧,吐啊,吐啊,也就习惯了。”
扑哧!路西明知道自己不应该笑,可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仅有的那一点悲伤也消失无踪了,没想到这么清淡平和的男人,竟然也会开玩笑,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你笑了!”季平的眉眼舒展开来,整张脸上忽然有了阳光,多年劳碌,面临死亡的阴霾一瞬间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凑近一些,仔仔细细地看着路西的笑靥,第一次为了自己视力的下降而懊恼起来,“你以前就爱笑。只要看见你的笑容,我就觉得开心。”他看着路西,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没有说你已经好多年不对我笑了,没有说,你已经好多年不能给我欢快了。他从来不会伤害所爱的人,更何况这是他的爱妻,他又怎么肯说一些影响气氛的话来打断这小小的,或许很快就不见了的幸福?
路西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明知道在他眼里的只是那个温柔的,可爱的,总是笑逐言开,把在这里的生命当成游戏的欧水眉,并不是她这个一直在战斗,不知道爱情为何物,不懂浪漫,很少微笑的老女人,是啊,二十八岁,算是老女人了吧,虽然加入礼品店之后,她的青春似乎又回来了,年纪看来始终都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但是,她毕竟已经老了,老到很少为什么东西而感动,可是她却在这里,为了这个人的小小的幸福而觉得眼眶湿润。
“今年不行了,等明年雪厚的时候,我们去打雪仗吧。”路西看着季平,尽力让自己笑得开怀,“我还想滑雪!”
“好,到时候我去打猎,做两件雪狐的皮袄给你,你不是最喜欢它身上柔顺的毛皮吗?穿上之后就是在雪地里打滚都不会觉得冷了。”季平笑眯眯地看着路西,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裹得像一只可爱小白熊的美丽姑娘,在冬日雪后的阳光下笑得灿烂无比,他紧紧地握住路西的手,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有飞舞的感觉,很轻松,也很幸福。“春天,我们赏百花,夏天,我们去海边避暑,秋天,我们在丰收的果园里聊天…”季平的声音越来越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在这样平和的午后搂着在他的心目中,可以相爱一生的妻子,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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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一卷马上就要到结束的时候了,下一卷是现代都市的故事,主角依然是路西,希望喜欢的大大们继续支持!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后记
奇迹并不是那么廉价地会随时出现,所以季平还是死去了。
他是个了不起的男人,可是他的死亡除了让路西感慨伤心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恋爱似乎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夭折了,让季常发狂似的杀了一伙一直活跃在都城周围的大盗外,并没有改变什么,一切的一切都平平稳稳地过度,‘十年’有了路西和温家全力以赴的帮助和钱财供给,会慢慢地重振雄风。
华国内部依旧充斥着阴谋与构陷,北国依旧嚣张跋扈,但是那和路西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一个过客,因为她的老板的一点兴趣而插进一手,管了管闲事,如此而已,以后会怎么样,只能看慕容涛,看云风沐风,看温池季常,看这些生长在这个时代的豪杰们的努力程度了。
而现在,在路西离开的前夕,她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参加季平的葬礼,陪伴他最后一程。
“你要走了?”
“是,不过我们可以随时见面,我已经申请过了,从今天开始,你拥有基地的使用权限。”路西看着林夹有些不知所措的脸,微微一笑,“不用担心,时间和空间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一点阻碍都没有,你就是想我每天清晨为你叫起都没有问题。”
林夹舒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路西穿上了雪白的衣服,一眨眼就出现在季平的墓碑前面,几个守墓的丫鬟仆从,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谁也不知道大夫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不过都乖乖地过来行礼,显然她这个夫人的身份在整个季家还是很有威吓力的。
到是站在一边老泪纵横的老夫人,忽然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路西:“你这个妖孽,妖孽,都是因为你,因为你…我儿子才会死…”
“姨妈,您节哀!”表小姐连忙拍背送水,服侍着老夫人坐了下来,她看了路西一眼,犹豫了一下,说道,“姨妈的身子不好,大嫂还是去歇着吧。”那是送客的意思了。
路西苦笑,其实她也明白,若不是为了欧水眉,季平绝对不会这么年纪轻轻便病入膏肓,英年早逝,只不过,她不是欧水眉,她的戏文已经演完了,现在以路西的身份,和自己朦胧的爱情告个别,其他人又怎么可能阻止的了?…只是,一会儿别吓着他们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