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常在那里算计着路西,而我们路西却也在烦恼,她烦恼的,却是一个动人心魄的大帅哥。
路西看着低着头,缩着身子,站在门口,不肯进屋的林夹,再看看站在一边,虽然在跟自己讨论沐家这一大家子的衣服问题,但是都眼巴巴地瞅着小帅哥儿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心里忍不住长叹,谁说只有美女是祸水的,男人祸水起来,可是半点不比女人差啊!
“各位,就按着一个人一套四季衣服算吧,先扯布做冬衣,过几日怕更冷了。”路西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软一些,却是提高了音量。
“知道了,姑娘。”大姑娘们总算还没因为贪恋美色忘记正事儿。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这一伙人,路西这里终于变得安静许多,其实她很容易适应环境,并不是像她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讨厌喧闹,相反,他们礼品店里消停的时候并不多,只要有张美佳那只小麻雀在,那就是阎罗宝殿也能够变成菜市场的。所以,她很早就习惯了一心多用,她甚至可以一边和张家小姐搭讪,一边算帐,一边单手帮自己的老板钩拖鞋(路西不会织毛衣,就是钩简单的平针拖鞋也足足和藏马学了半年多,才勉强学会)。只不过,她对这些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女人们实在是有点应付不了。
好不容易把女人们打发了,可是眼前的祸害处理起来可不那么容易,首先,绝对不能让他在沐家乱逛,万一要是一不小心妖气外泄,这一家老小恐怕都得变成人干。
“我看,你最好把他塞进药鼎里面熬烂了就地掩埋,记住,千万要熬足七七四十九天,把骨头都化成浓水之后才能开封,另外,埋的时候一定要掘地十米,否则都不能算安全。”张美佳拼命地给出馊主意。
路西苦笑,知道自己对那小疯子的话最好右耳朵进,左耳朵出,这么多年来她还没有神经衰弱,实在可以算得上是奇迹了
也罢,考虑了半天也没有结果,还是先把他带在身边吧,等老板把传送门做好之后,就直接带他回基地。虽然路西一向不好美色,但是有一美人朝夕相伴,想必不会太难过。
“从今天起,你呆在我的身边,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可以吗?”
林夹迟疑地点头,脸上浮起一抹羞涩的潮红,即使上在大红的披风遮盖之下,依然让人目眩神迷。
路西微笑:“你不用担心,等过几日,我带你去一个不会有人打搅,但是绝对不会让人觉得寂寞的地方。”是啊,基地最基本的配置是一个守护型智能机器人,三个服务型智能机器人,虽然这个基地荒废多年,大概没有那么多的能量,但是至少也能留下一个机器人来的,其实智能机器人和真的人类也没有差别,让林夹有一个可以随意接近的人做朋友,想必会让他快活吧!
林夹怔怔地看着路西的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一时却说不出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和人交流了,已然不习惯用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在这个时候,沐恩泽敲门进来。
路西看他阴着脸,神色不定。连忙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云公子和沐公子跟一帮北国人对峙起来,温如玉温公子,温七小姐,还有季常季大侠都在,如今这向华城可真是英雄好汉云集,热闹得不得了!”
“在哪儿?”
“城南的颐园,温公子和季大侠暂住的地方。”
路西的眼睛微微眯起,长长的睫毛掩盖下,眸内寒光四射,难得的有了些许兴奋,她虽然不像张家那位一般喜欢热闹,但是也决不害怕乱局,事实上,云风和沐风与温家兄妹近距离接触,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路西,我已经帮你做好了传送门。这便请叶岚传过去给你。”
“老板?”路西心里一喜,面孔自然地柔和起来,刚刚想和老板再说几句话,就听见法器专家爱迪奥尔一连串的英语法语德语葡萄牙语,不知道在和什么人争论,之后,自家老板便无了声息,显然被叫走了。不由得一怒,想着回去之后,定要叫那个不识趣儿的金毛外国猴子好看。
偏生现在这一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便只得冷哼一声,“林夹,走,咱们去颐园看看,你已经很多年没有瞧过热闹了吧。”
沐恩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这个一向冷淡,从来没表露过什么感情的女子,为什么竟然会突然生气!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颐园
华都的教坊体制仿照前朝,共分为两部,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有所谓“右多善歌,左多工舞”之评。
如今,右教坊雅乐部的二十余歌女,却离开繁华的京师,来到这个边陲小城,为北国的贵人献歌——春月楼的姑娘尚且能够清高自许,她们这些正经官署里出来的却不能了!朝廷积弱至此,她们这些无辜弱女,又如何得以保全?
晓春堂是颐园最大的厅室,虽然年久失修,但是多少还有些以前兴盛时候的堂皇气度。堂内,依旧是精雕细刻,缕绘双绝。
宴席已经开始了,主人是温家兄妹和季常,客人自然是那位不请自来的北国显贵,还有云风沐风这两个不速之客。
温如玉虽然无论在朝在野,都颇有声望地位,所见所识,也不能说不多不广,可是看着眼前之人那双如鹰般尖锐的眼睛时,仍是忍不住心中不安。因为这人就是名动天下的北国第一高手萧鹦哥。
萧鹦哥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虽然冬日寒风凛冽,但是他身上也只着了一件儿薄杉,那把饱饮鲜血宝刀平平地搁在那双看来极硬的膝盖上面,虽然隔着刀鞘,却还是让人能够清晰地感到寒意刺骨。
他将季常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遍,目光凝起,似有期许之意。“你们华国一向重文轻武,男人们也多以偏偏佳公子自许,唯一可以称得上文武双全的便是布衣帝师季长公子,季平,你身为季平的弟弟,却能不被他的光华遮掩,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号,也算难得了。”他这番话,是用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出来的,季常听在耳朵里虽然不舒服,却说不出什么不是。只因这人的确有说教的资格。
云风冷冷一笑,对于萧鹦哥,他所知甚多,自家三妹妹燕风就专门负责调查萧鹦哥的一干情报。他十三岁才正式习刀,十年小成,二十五岁时出师,出师后的第一件事儿,便是以师试刀,断了师傅——周寅的一条左臂。随后名动江湖,三十岁时被北国皇室招揽,加入军队,如今,这人已经是北国赫赫有名的一代军神了。
虽然如此,云风却看他不起,一个不知道尊师重道的人,即使本事再高,也不过是一匹夫尔!
萧鹦哥似乎对云风沐风两兄弟也颇为不屑,除了始见面时两句冷语之外,再无只言片语。但是他言谈之间,对于曾经固守江北的叶岚却颇为称许。
“其实,你们华国也是有过英雄的,如当年执掌十年的叶家公子,他虽不会武功,所行之大业却比我辈习武之人强上万千,只看他指挥着明——翟宏,暗——慕容,区区几千人马,就逼迫着我们北国十万大军不敢南下牧马,就足让我铭辈记于心一生一世了,只可惜,华国却容不得英雄啊!可悲,可叹!”
他这一番话,说得温如玉面红耳赤,当年温家和叶家交好,他父亲更是以叶三姑娘的门生自称,但是六年前祸事起时,他们却也和大多数人一般,急忙抢夺好处,争夺利益,却从不曾念过叶家兄妹于社稷国家的天大功劳,虽然,如今夜半时刻父亲也时时长吁短叹,说叶家公子命薄,姑娘红颜薄命,时有感慨,却丝毫不曾说过,也不敢说,这整个华国,是浸透着叶家兄妹的无数血泪的,这整个华国,应该也有叶家兄妹一半儿!反而是与叶家一向没有太大交情的季家长公子季平,直言敢鉴,最后虽然无法扭转局面,却也封冠退隐,以示自己为叶家的不平之意!
温家七小姐如碧,却因为是女儿身,从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年叶家兴盛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所以对于曾经风头甚盛的叶家兄妹印象不深,等到她长大,懂事儿了,叶家已经落败,那一双绝代风华的兄妹,也早就成了禁忌。
如今,听了北国这位高手夸赞华国的英雄,却不肯说自己心目中最出色最英雄的兄长,自然不服。忍不住道:“我不知道什么叶家,李家,论起英雄,自然要数我二哥温池,他不但文比状元,武功也难有敌手,更是我华国最年轻的骁骑督尉,难道当不得少年英雄吗?”
“七妹,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温如玉面上大怒,心里忍不住责怪妹妹不懂事,这话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二哥,恐怕又要惹上不少口舌是非。
“呵呵,温池?若是叶岚知道,他会被拿来和温家二公子比,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一个极生硬冷淡的声音响起,声音并不高,也缺了几分女子的婉约柔媚,可是听在人的耳朵里,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一动——这人必是个美人!
可是举目回首看到真人,第一眼却又忍不住失望——原来很普通!但是仔细看来,却恍然大悟,不错,这的确是个美人,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倾国美人,而是个有根骨,有气节的美女!极消瘦,也极有力的身体,素淡的眉眼。
“路姑娘?”
“大嫂?”
温如玉季常和云风,沐风同时惊叫。
路西对他们点头回礼,扫过温如碧时,却难得地有了轻蔑之意。她是个有傲骨的女人,虽然对于叶岚,她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但是那人却曾为了这个华国呕心沥血,身丧命殒,于她来说,叶岚不是这个朝代的其他人所能相比的,即使是一向被人尊崇的温池,也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哟哟,路西何必生气?”张美佳笑眯眯地插话,“叶岚那懒散孩子,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他哪算什么英雄,你可不能因为他是老板的朋友就偏心偏向啊!”
路西挑了挑眉,心里冷笑,她便是偏心偏向了,又待怎得?她就是觉得自己家老板的朋友,在这里高人一等,又怎么样?温池有什么功绩,哪里能和叶家那个祸害相比?
“是是,护短有理,行了吧!”张美佳闭嘴不言。其实,她也知道叶岚为那个华国尽力很多,甚至回到圣联盟之后,也足足修养了两年才算恢复过来,因为这件事情,自家老板还忧心了许久,只是叶岚和那些古人实际上是没有可比性的,其差距,便如同神仙与凡人,那些神仙再怎么,入世修行,悲天悯人,同情大众,和真真正正的凡人还是有区别的。
“你,什么意思?我二哥怎么了?”温如碧听着路西话里带刺儿,登时大怒!
“也没什么!只不过你二哥做骁骑督尉之前,在江北军营里任将军的时候,华国三年内丢了江北五个郡县,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情,比上一任丢掉大半个国土的‘功绩’要少得多了。”
“你,你…”温如碧气得双眼通红。
温如玉苦笑连连,他虽然知道,江北郡县的丢失,实在非二哥之罪,那时候,能保持这般局面,二哥功是大于过的,可是路西所言,却又反驳不得,毕竟丢弃国土,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七妹,来者是客,你少说几句,来人,给路姑娘看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萧鹦哥定定地看着路西,微微皱眉,心中难得地起了一丝疑惑。
路西身上穿的,是一身皂白的长袍,布料滑润,虽然只是在袖口衣领处点缀了几枝红梅,再无其它装饰,却还是可以看出,这衣料做工,都不简单,眼前的女子显然非富即贵,但是她身上,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高傲矜持,反而有着战士沙场饮血,漠视苍生的气度。
她的手,修长有力,虽然白皙,却并不细腻,指甲修得极为干净,衣袖被两只墨色的镯子扣住,绝对不会影响到那一双手的灵活度。
一个很有修养,武功不错的将门虎女!这是萧鹦哥对路西的定位。
可惜,冷剑季常却并不这么认为。
此时,他顾不得外人在场,只盯着路西道:“大嫂,你已经在外多日了,还是快跟小弟回家去吧,这世道,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平安单纯,你一个女子,总是在外游荡,无论对于我们季家还是你自己,影响都不好。”
路西皱眉,冷声道:“我已经说过,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大嫂是谁请不要再纠缠下去。”她说完,转头看着云风和沐风,“这熙园的饭菜比沐老蔫做得好吃吗?”
云风苦笑了一下,连忙道:“当然不会。”他哪里敢说沐老蔫做的饭菜不好吃,那家伙没有别的爱好,只喜欢做饭,还老觉得自己的手艺天下第一,若你说他做的饭菜不好吃,他非得一天做十八顿让你全吃下去不可!
“那还呆在这儿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老蔫已经做好饭再等你们?”
路西冷哼一声,站起身来,就要带着这两位离开。
云风和沐风面面相觑,不知道路西今天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大的火气。要知道她平时虽然也极冷淡,却鲜少动怒的。他们何尝不想赶紧离开这虎狼之穴,只是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北国第一高手亲至了,又怎么可能由得他们说走就走?
这两位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时,萧鹦哥忽然悠闲笑道:“姑娘,这两位恐怕不能跟你回去了。”
“哦?”路西似乎此时才注意到萧鹦哥,视线从他那张坚硬的脸滑落到他的双手上,最后定格在那一把黑鞘的宝刀身上。“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跟萧某回北国。”
路西眉头一皱,故意扭曲萧鹦哥的意思,瞪着云风和沐风道:“你们在华国呆溺了,想投靠北国?”
云风大笑,“我跟随慕容大哥多年,一直是铭记着叶公子的训令长大的。虽然没有学到多少了不得的本事,却也不会做那背信弃义,数典忘祖的畜生。我云风,生为华国而生,死必为华国而死,怎么可能投靠什么北国?”
他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连一直有些不服气不高兴的温家七小姐如碧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看着云风,心里觉得,这人真是了不起,要知道如今华国积弱,有许多文人武士,都投了北国,以在北国的朝堂里做官为荣,这些只记得自己的荣华富贵,却忘记祖宗的人,哪里能和这般英雄侠士相比,这么一想,心里不由得对那位一手打造了‘十年’组织的叶家公子好奇起来。或许那人被推崇多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路西的眉宇舒展,嘴角勾起,笑容虽然浅淡,却还是充分地表现出主人心情的愉悦。“萧将军,您也算一代大师,总不会强人所难吧。”
萧鹦哥挑眉看了路西一眼,本来觉得这小姑娘是个憨厚的人,如今看来,却是狡猾的可以,他虽然得到确切情报,知道这两个人和北国最近发生的两起命案大有关联,而且受了皇命在身,要把他们两个带回北国论罪。可是明面上他却是拿不出什么证据的,当然,证据这种东西,在两个国家的外交中,实在并非必要。
比如,今天他萧鹦哥一句话,说云风沐风就是凶手,要把他们带走论罪,华国的皇帝陛下也绝对会立即下旨意承认,他肯定不会为了这么两个不值得关注的小人物去得罪北国,可是,他萧鹦哥是什么身份的人,怎么能做这般无赖的事情,别说他没有证据,就是证据确凿,这事儿按照惯例来说,也应该交给凶犯所在的国家审问定罪。
而且,依萧鹦哥的意思,这两个人还是留在华国用处比较大,至少能让温家老二头疼一段时间,说不定还会让温家和慕容涛彻底交恶,实在比带他们回去出一口恶气合算多了。
只是他本事再大,也不过是一武夫,历来只能听命行事,皇帝陛下下了旨意,他当然必须照办,就是有所不满,回朝之后,想怎么吵闹计较都无所谓,可是皇上下了旨意,他却不能不遵从。所以,这位一向清高的大将军,也只好无赖一次,强行摞人了。
“我不和你这个灵牙利齿的小姑娘计较,反正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明白,你明白,在座的各位心里都明白,这种事情,也不必拿到明面上来说。”萧鹦哥喝了一杯酒,脸上笑容乍现,似乎对这美酒很有兴趣,他打量了有些不知所措的温如玉一眼,笑道,“其实,温公子是个聪明人,这两个人让我带走,说实话,对你们温家,尤其是对温池来说,实在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你们不必和慕容涛真的对上,我们北国也不会再给温池压力了,而且,就是如玉公子你,不也出了一口恶气吗?”
他这最后一句话,带着戏谑的语气,让温如玉心中大怒,对于古渺渺,即使是现在这般情况下,他也是倾慕多于怨愤的,自然不希望外人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只是他心里也清楚,这萧鹦哥说得不错,只要这两人让他带走,困扰二哥多时的难题,便不存在了。所以,一时间,温如玉不由得犹疑起来。
路西冷笑,云风沐风也忍不住冷笑。
这就是掌握着华国的世家大族的嘴脸,无论何时,都只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之所在,却不想想,就是他们一次次地任由北国予取予求,才导致那些蛮人日益做大,胃口也越来越大了。
其实他们五百死士的命是小事,毕竟从跟随慕容大哥开始,他们就没想着自己能够善终,可是这般举动行为,国家的尊严何在,若是一个国家,连自己的百姓都不肯保全,那么当战事起时,又会有多少人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地保卫自己的国家呢?热血这么一点点消耗完了,国家的风骨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好了,各位不必在这里争执,既然你萧鹦哥萧将军亲至,想必是对我们兄弟誓在必得,那还废话什么,手底下见真章吧!”云风站起身,平平无奇的面孔上流露出讥讽,嘲弄的神色,却是凛然无惧,似乎没有把这个号称北国第一高手的大将军放在心上。
不过他的心里恐怕也是有些不安的,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就是他们精力充沛的时候,也不敢说能从萧鹦哥手底下胜得一招半式,更何况现如今,沐风受伤未愈,只要不添麻烦已经大善,不用想他能帮上什么忙了,那路西路姑娘到看着像是高手,只不过如今看来,她一定就是季家那位长居于绣楼的大少奶奶,既然是季家的人,那总不能指望她出手与北国的大将军作对吧!
他心里虽然是这般想法,可是我们路西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只是来度假,这些人打生打死都和她没关系,现在她身上是带着任务的,如今想帮云风找个替罪羊恐怕很难,这萧鹦哥明显已经认定他们两个了,那让温家和慕容涛交好的任务再搞砸了,就是清影不介意,她也不能让自己的老板丢了脸面。
“美佳,帮我把空间门传过来。”路西迟疑了片刻,虽然空间传送不容易,但是如果传送的是本就有灵力的法宝,对于礼品店里的那一大帮人来说,应该不难。
“没问题。”张美佳笑眯眯地答应。
之后,路西就听到一阵嘈杂混乱,争执吵闹的声音,当然只有张家小姐一个人再吵,人家西门可不敢跟她计较,好在不过片刻,路西就感觉到了空间包里面时空的流动,那小小的空间门已经到了她的手里。
温如玉看着云风,脸上的神色复杂难看,他不知道二哥在这里,会做什么样儿的决定,可是他,却绝对要以保证自己家族的利益为先。温如玉为自己倒了一杯苦酒,低下头,神色漠然,对于眼前发生的一切,再也不闻不问。
季常只是看着路西,神色之间有些犹豫,对于云风沐风二人,他是没有兴趣关心的,只是对于眼前这位女子,他却不能不担心忧虑。所幸自己已经说了,这人是长兄的夫人,想必萧鹦哥不会对她动手吧。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先出手的,不是萧鹦哥,也不是云风沐风,反而是我们理应跟这事情没有太大牵连的路西,路大小姐。
这也不能怨她,路西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做了决定便一往无前,决不退缩。
所以她拔剑出招,也是凶利果决。一出手就是以命相搏的招术——但求一击,别无所计。
萧鹦哥一惊,却并不暴怒,却也不敢小看了这个女子,只看她能在自己的威压下坦然出手,就不是易与之辈。
与萧鹦哥一交手,路西便感觉到了压力,不是身体上的压力——她有无数法宝护身,就是泰山压顶也伤不到她分毫,而是精神上的压力。这萧鹦哥成名多年,历经大小战无数,一招一式都精妙老辣,可是路西所擅长的却不是软剑,她习惯匕首,习惯军刺,习惯各种枪械,学剑,只是因为自己老板渴慕白袍飘逸,剑出如飞的盖世豪情。但是即使如此,路西也没落下风,当然,主要原因是路西只攻不守,所占的便宜不是一个大字所能概括了!
一时间,熙园里刀光剑影,惹得季常的心脏猛烈地跳动了几下,差点就忍不住出手,若是让大嫂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伤到分毫,他可怎么向大哥交代。这一刻,他顾不得想,自己大嫂本是羸弱之人,长年卧病,又哪里来得这一身好功夫!
虽然场面上两个人是斗得旗鼓相当,但是萧鹦哥却连连皱眉不止。
眼前的女子用得是刺客杀手一流惯用的招数,虽然比一般杀手的手段更凌厉,更狠辣有效,但是她的出手尚嫌稚嫩,并不是自己的对手,可是为什么她看起来却无惧自己的进攻呢?他多年行伍,本就霸气,这刀法更是走狂猛一路,就是铁布衫,金钟罩一类的功夫,若不练到极至,恐怕也抵不住自己刀锋所向。何况眼前之人是个女子,天生不善刚猛的工夫,而且看她体态,也实在不像是练过铁布衫的样子。
其实一交手,路西就知道,自己恐怕不是萧鹦哥的对手,首先自己的兵器不趁手,再者,她其实并不算习武之人,虽然在部队里学习了格斗术,藏马也教了一些粗浅功夫,但是她实际上已经多年没与人动过手了。在礼品店里,哪里用得着她出手?又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招惹她?
所以这时候,她已经再想,要怎么才能带着云风和沐风两人,逃到没人的隐蔽地方了,要知道,她虽然有空间门在身,但是也不能随意在人前使用,就是想带着云风他们两个走,恐怕也要先把这两位敲晕过去再说,这种手段若是曝光,她恐怕就是众矢之的,人人喊打了,毕竟,空间门如果出现在战场上,那绝对能够左右一场战局的胜负,没有人敢放任她自由活动。她路西可不想一直躲在基地里面,做个缩头乌龟。
路西使了个眼色,示意云风和沐风向自己靠拢,身子腾挪间,向大门处走去。打定主意要找机会脱身。
可是她这点小心思,又怎么能瞒得过萧鹦哥那个老狐狸。他一直在防备着路西出这一手呢!
只见萧鹦哥一声长啸,门口呼啦冒出一堆黑衣蒙面,手执弩弓的汉子来,各个弓箭上弦,杀气腾腾。
云风大吃一惊,冷笑:“北国三手,搜魂手,裂魂手,固魂手,一个月之内我们就见识了两个,也算荣幸了,只是为了我们兄弟二人,竟然劳动裂魂的各位出马,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啊?”
萧鹦哥硬接了路西一招,将她震退,收刀撤身,任由裂魂的人把他们三个团团围住,才笑道:“我国如果不出动裂魂,岂不是看不起慕容涛吗?虽然叶公不在了,但是‘十年’威名赫赫,我萧某怎敢小觑?…两位还是乖乖跟萧某回去的好,否则弓箭无眼,若是伤到了贵体,那颜面上可不太好看了。”
“没想到,没想到,堂堂的萧鹦哥也会出如此下作手段。”沐风皱眉,怒道。
萧鹦哥微微一笑,虽然他也不喜欢这样的手段,但是圣命在身,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一时间室内空气紧张起来,连温如玉都忍不住面露忧色,虽然他已经打定主意不插手此事,但是私心里还是不希望云风沐风两人出事儿的。
季常面色铁青,只得一个箭步冲过去,护住路西,冷道:“别人怎么样,我不管,只是我大嫂在这里,若是伤了半个寒毛,我们季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说得好,这才是季家的儿郎!”这时候,大门洞开,一个清朗的绵长的的声音传进了众人的耳朵里。随之,一群红衣男子,长刀出鞘,一瞬间就缴掉了裂魂手的弓箭。看他们的步伐轻盈,呼吸有序,显然都身手不弱。
一屋子人大惊失色,回头看去!
“大哥!你…”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走进来的是季家长公子季平。
他的人并不像他的名字那样平平无奇。
初看到此人,路西就忍不住忆起老板最喜欢的那个句子——寂若垂天之云、泛若不系之舟。那是一个,让人望之心静的男人。他看起来年纪不过三十几许,但是两鬓已经灰白,穿了身古旧的白衣,身上系着藏青色的披风,手里的暖炉是玉做的,看来名贵,但是边角处已然有了磨损,显然是用得久了。
他的眉目舒缓,容颜俊秀,和季常有七八分相似,只是并没有季常那样健康的颜色,他的面色苍白中带着些青,只有嘴唇是红的,那是一种鲜花落败之后的嫣红。他的目光很柔软,声音清澈,给人一种止水停云一般的静谧感。
原来,这就是那布衣帝师,鼎鼎大名的季长公子啊!温如玉有了这样的感慨,心里面不知道是赞叹还是失望!
季平看着路西,嘴角勾出温柔的笑纹,他看也不看这一屋子的大侠名士,眼里只有那一个脸上犹带着煞气的女子。
季平伸出手,轻轻地把路西的软剑接过来,递给身后的从人,才笑着握住路西纤瘦苍白的手指:“小眉,在外面吃苦了吧,看看,这手都粗糙了。”他的语调,温柔中带着一点责怪,但更多的是宠溺。“你就是和我怄气,也不要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啊!”
路西一怔,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没有躲开季平的牵扯,任由他一点一点地握住了自己的手,这不是她第一次握男人的手,可是却觉得,这一次感觉最奇特!她握过藏马的手,藏马的手白皙细腻却刚健有力,她也握过西门轻名的手,他的手上带着僵尸特有的冰冷的体温,可季平不一样,他的手有习武之人特有的厚茧,僵硬而沉厚,却没有常年习武的人身上那种热量,反而给人一种微凉的感觉。
抬起头,路西看着季平的脸,应该可以称得上是个修眉朗目,翩翩公子,只是面色清白无色,因为见到了路西,所以双颊上染了嫣红,到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
“喂,路西,你可别看帅哥看花了眼,赶紧找机会带着那两个笨蛋走人,这世道可越来越不象话了,你还是赶紧回基地的好。”张美佳坐在充满古韵的雕花洗澡盆里,身边两个小花妖给她擦背捶腿,最近因为看路西在古代的戏看多了,我们张小姐忽然迷起古董玩物来,这只澡盆,就是她用两张驱邪符咒跟一个研究神秘学的老教授换来的。
路西一惊,被张大小姐吓了一跳,回过神儿来,连忙缩手退后,和云风沐风两人并立。迟疑了一下,才冷声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欧水眉。”
“笨蛋!”张美佳抱着头苦笑,怎么一向冷静聪敏的路西也会犯这种白痴错误!
果然,季平莞尔:“好,好,你不是欧水眉,是我的爱妻季欧水眉,行了吧。”他看着路西,就像看自己所珍爱的任性孩子,“小眉,虽然母亲有让我纳妾的意思,可是我的心是怎样,你还不知道吗?何必怄气呢?”
路西难得地羞的薄红了脸,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她堂堂特种部队霸王花,一向自命冷静自持,今天竟然会说出这么白痴的话来,那季夫人自幼被季平养在绣楼,人们只知道她是季夫人,又有谁不识趣敢去打探她的闺名呢?自己这么一个外人,怎么可能知道季夫人的闺名?
云风皱眉,他其实早就猜到这个女子的身份不一般,后来经季常一言,更是几乎认定她就是神秘的季家少夫人,只是多少还抱有些许怀疑,如今看来,她的身份也算确定无疑了,只是不知道,这位季夫人为什么会这么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万幸的是他们‘十年’和季家关系一直很不错,就是和朝廷关系最紧张的时候,季家也是朋友而非敌人,所以这样的结果他还不难接受。
“季公子,你的家务事和萧某没关系,只是也请你不要打搅萧某的公务,还是把你座下的护卫撤了吧!”看季平这么目中无人的样子,萧鹦哥心里憋着一口气,但是他一向修养不错,虽然狠辣,但是城府极深,到也不至于沉不住气。
季平吩咐人准备了坐垫,点了火炉,自己拉着路西坐下,才舒了口气,向温家的公子小姐道歉道:“实在对不起,季某的身体虚弱,受不得寒冷,只能喧宾夺主,失礼了。”
温如玉一笑,对季家这位长公子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起来。
可是那位泼辣的温七小姐的好奇心,可不是在路西那里吃一点小亏就能止得住的,这会儿,她探着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季平好一会儿,叱声道:“喂,你就是季长公子啊,人们都说你文武双全,你我二哥三哥还厉害呢,怎么我看你也不过是个病秧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嘛!”
“七妹!”温如玉拍了温如碧的脑袋一下,怒喝,吓得她吐了吐舌头又缩回头去,却还是小声嘀咕:“本来就是嘛,人家又没有说错!”
季平一笑,心里知道这个小姑娘有口无心,自然不会怪她,只是看了看身边的路西,不由得有些悲凉,他身体败坏至此,还能实现当年白头偕老的誓言吗?若是一朝不测,留下她一人,可怎么好?
路西此刻当然不知道身边人的心思,她满脑子里都是想着,要怎么样才能快点离去,虽然想让温家和十年接触,可是现在,显然不是什么好时候,还是等风头稍过,再做打算吧。
“季长公子!”萧鹦哥见自己说话无人理会,心中大怒,自他习刀大成以来,无论走到何处,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何曾受到过如此轻视,纵是他修养再好,也忍不住怒了!
“萧将军少安毋躁!”季平收拾好心情,转头笑道,“请问,萧将军你率领裂魂手众人,大刺刺闯进我华国,还围杀我的夫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您既然有公务在身,不回北国去执行公务,跑到我们华国来做什么?”
萧鹦哥一听他轻飘飘一句话,完全不提云风,沐风,只抓住自己擅入华国这一点说事儿,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老狐狸,他们北国这几年嚣张惯了,自己这次虽然是奉命而行,却完全没有想到要先知会华国朝廷,就带人来了,而华国的皇帝显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他的种种做法。
可是这种话,只是大家心里明白,是绝对不能拿到抬面上来说的,现在看季平的意思,他是非插手不可了,萧鹦哥心里一叹,觉得这次免不了要空手而回。到不是他认为自己斗不过季平,只是因为这么两个实在不需要带回国的人,和季家一场大战,闹到两败俱伤,并不划算。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路西整了整因为时空波动而凌乱的发鬓,看了一眼躺倒在青草坡地上的两个人,然后抬头,就看见了那半壁残垣的破败小楼。“林夹,这里就是了。”
林夹乖乖地点了点头,无声地跟在路西身后,对于刚才那奇怪的经历一语不发,事实上,他虽然只是小妖,而且多年隐居,对于圣联盟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但是毕竟修士中有空间手段的并不少,所以他也不惊讶。
昨夜,那季家的长公子不知道和萧鹦哥秘谈了些什么,竟然就使得他乖乖撤走。自己才得以找到机会,用幻名草弄晕了这两位公子,找到了一直守在熙园门外,不敢稍离的林夹,成功通过空间门来到了基地面前。只是免不了被张家小姐抱怨几句败家,毕竟这昆仑幻名草珍贵异常,入药能助人清身筑基,就是一般修士也不容易搞到的,自己却用来当作迷烟使用,实在是暴殄天物啊!
“什么人?”
一连串儿的利箭射到路西和林夹的身上,然后被路西那周身的法宝反弹回去,听着呼声不断,大约是有人被自己的箭支弄伤了。
路西深吸一口气,不理会那些忽然冒出来的短衣劲装的少年,一把抓住林夹的衣袖,拿出符咒,掐了手决,一个瞬步已经到了小楼前面,这残破的楼建在断崖壁上,道路险恶,即使是精通轻身功夫的武林高手,也不容易上去。
路西微微一笑,伸出手腕,露出那可以证明身份的多功能腕环,光芒闪烁间,就见那本来残败的楼台忽然活了起来,七彩的琉璃瓦,奇形怪状的各种木料,不过片刻时候就补全了楼身,周围也渐渐树木参天,鲜花满地,虽然是冬季,寒风凛冽,可这里却感觉不到半点季节变换,仿佛仍是万物复苏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