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每一个朝代都演化出自己独特的户籍管理体系。比如东晋分本土黄籍和侨民白籍;唐分天下户口为九等,三年一团貌;宋代分有常产主户和无常产的客户,又分坊郭(城市)户和乡村户,等等。但万变不离其宗,无论细节如何变迁,其运作的基本逻辑,始终不曾偏离萧何的《户律》精神,总结下来就八个字——收税有据,束民有方。
【注释】
东晋的户籍制度:西晋因着八王之乱、永嘉之祸而亡国,琅玡王司马睿在南渡过江的中原士族与江南士族的拥护下称帝,国号仍然为晋,史称东晋。东晋政权偏安江南,中原之地陷入被胡人分裂的混战之中。北方世家大族、百姓纷纷渡江南迁,称为侨人,散居在侨立的郡县中。据《隋书·食货志》所载,本来户籍无黄、白之别,皆是黄籍,但南渡而来的侨人被允许携带其北方原来的籍贯,故产生了白籍。持白籍者可以不向官府纳税服役。侨人越来越多,必然加重江南土著居民的负担,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故出现了旨在把侨人变为南方土著人户的土断,努力恢复户籍无黄、白之分的旧状,扩大征税、服役人群。
唐代的户籍制度:据《旧唐书·食货志》所载,唐高祖年间,凡天下户口,量其资产,定为九等,每三年编造一次。编造户籍时,地方官吏必须亲自检阅人丁的形貌,将结果记录在册。因各地常集合五党或三党为一团进行,故称为团貌。团貌要耗费相当可观的人力,所以,在户籍编制正常的情况下,貌阅的重点对象为与赋税制度密切相关的五个年龄段的男子,以及可以免除赋役的三种不同程度的残疾人。
宋代的户籍制度:宋代户籍有主户、客户之分。主户,又称税户,指有田产、税钱或家业钱的民户,根据地域、田产的不同,分为五等,使之在负担差役、杂税等方面有所区别。上户承担重难差役,中下户承担较轻的差役。客户,也称佃客,指没有土地、常居主人之家、为人佣耕的佃农。官府出于征发劳役的需要,将客户也登记在册。坊郭户和乡村户大约始于宋朝初年,其实就是城镇户口和乡村户口。两种人交的税不一样,城镇户口又有钱的,就要交更多税。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乡村户口,都有主户和客户之分。主户是城市里的有房一族,客户则是租人家房子、店面的那些人。
一个政权掌握的户籍数据越详细,天下就越透明,统治也越稳定。
因此我们会看到,历代王朝肇造,皇帝要做的第一件事,永远是统计天下,修造版籍。这事搞不定,啥也干不了。
不过建户籍这事吧,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户籍档案有一定的继承性。如果你前头赶上一个靠谱政权,规则设计完备,资料保存完整,能省不少事。比如刘邦,有现成的秦法可以参考,又有萧何保留下来的秦档,很快便能进入状态;司马炎运气更好,魏、蜀、吴三国皆袭用汉制,三分归晋之后,三家户档可以直接合并;大唐之前,有隋朝帮它“大索貌阅”,收拾流民和隐藏户口;大宋之前,后周已把基层建设得差不多了,赵匡胤黄袍加身,照单全收便是。
跟这些幸运儿相比,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可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因为他要面对的,是奇葩前任留下来的一个大烂摊子。
元代是一个非常奇葩的朝代,它的户籍体系叫作“诸色户计”,以繁复而著称。有按职业分的,如军户、民户、匠户、盐户、窑户、儒户、打捕户、乐户、织户、采珠等等;有按贡赋内容分的,如姜户、藤花户、葡萄户;有按照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宗教信仰分的;还有为了服务于贵族而设立的投下户、怯怜口户;再往下细分,还能分成草原兀鲁思封户、五户丝食邑户、投下私属户、投下种田户等等;甚至还会细分到负责侍奉贵族老年生活的养老户,负责供养皇亲国戚的江南钞户,给公主和王妃当嫁妆的从嫁民户,隶属于寺院的永业户;等等。
顺便一说,同一类户籍下面,还按财产数量分为九个级别。
图四·2 某站户同时向不同部门交税示意图
再顺便一提,不同类别的户籍,归属不同的管理机构,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比如探马赤军户归奥鲁官管理,匠户归户部管理,僧道户归宣政院管理,投下户则是不同的宗王贵戚私有之物,江南钞户名义上归户部管,税收却要上交诸王与驸马们。
在没发明电脑的年代,想把如此错综复杂的户籍体系理清楚,就是一百个耶律楚材也没办法!忽必烈在中统元年(1260年)曾经试着抢救了一下,立了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可这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让他这次“阅实天下”的目的没有实现,反而弄得更乱了。
跟繁复的户籍体系相对应的,元代的户籍管理也极其简单粗暴。
马可·波罗在游记第二卷里,讲过一段他在杭州的见闻:“每家的父亲或家长必须将全家人的名字,不论男女,都写好贴在门口,马匹的数目也一样要载明。如有人死亡或离开住所,就将他们的名字勾去,如遇添丁,就加在名单上。”
虽然他是以赞赏的口气来描述的,但让秦汉唐宋的户籍官吏看到这个场面,能吐出一口血:这管事的得多懒多糙,才会这么干啊!
这还是在一线城市杭州,其他地方更不敢想象了。所以元代的户籍管理,其实算得上放养。
如此破烂粗放的一部机器,一直磕磕碰碰地运转了百年。元末战乱一起,它便彻底趴窝崩溃。用史书上的话说就是:“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
【注释】
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据《明史·食货志》所载,元朝末年时局动荡,多死伤祸乱之事,官方的户籍和田亩账册多有亡佚,赋税征收没有根据。据《明实录》所载,直至洪武十四年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朝廷才统计出全国人口的数字。
蒙古人拍拍屁股,跑回北方草原放牧去了。前来接盘的朱元璋,可发了愁。他望着那一堆冒着狼烟的机器残骸,蹲在地上叹了口气:这饭啊,夹生了。
元代户籍实在太乱,大明根本不可能全盘继承;可彻底抛开另起炉灶,难度也极大。废弃不是,继承也不是,朱元璋面对这个复杂局面,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试探着来。
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南直隶诸府和江西三府搞过一个叫作“均工夫”的试点制度。规则很简单,按田地数量征赋役:每一顷地,出一个壮丁,农闲至京城服三十天徭役。如果田不够一顷,可以几家合出一丁;如果田多人少,也可以出钱雇佃农去服役。
这是一个无奈的折中做法。因为那时老百姓跑得到处都是,没有户籍来制约。官府干脆不按人头征税,而是把赋税折到田里。你人可以跑掉,但土地总跑不了吧?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还发布诏书说:“户口版籍应用典故文字,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令官司送纳。”这是在向民间征集散落的元代户籍残本。紧接着,第二年,朱元璋又宣布:“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
【注释】
户口版籍应用典故文字,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令官司送纳:户籍账册还是有根有据为好,朕已下令总兵官注意征收元时户籍残本,或者它们已经失散于军、民之间,如果能找到的话,允许地方官府送交上来。
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每个人的户籍必须以原先的户籍为准,不得擅自改变。万历年间,《大明会典》重申,所有军人、农民、驿站工作人员、盐场工人、医生、天文星象观察者、工匠、乐工,都不可以擅自转行。如果偷偷改变户籍记载的职业,想换轻松工作的,抓住你就要打八十杖。
你在元代是什么户籍,现在还是什么户籍,别自己乱改。在新户籍建起来之前,权且用旧户籍管着,先把人拢住了再说。
无论是“均工夫”还是“原报抄籍”,都只能临时救个急。真正想让大明长治久安,还得尽快把新的户籍体系建起来才行。朱元璋手下有一位大臣叫叶伯巨,他把这个道理说得特别直白:“夫有户口而后田野辟,田野辟而后赋税增。”
为此朱元璋辗转反侧,到处开会调研,最后还真让他寻到一个办法。
宁国府有个叫陈灌的知府,在当地搞了一个户帖法,成效斐然。朱元璋深入研究了一下,觉得这个建户籍的法子特别好,又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完全可以作为样本在全国推行。他决定拿来先用用看。
时间很快推移到了洪武三年。
洪武三年对大明来说是个特别重要的年份。在这一年,朝廷相继出台了各种政策,重修了官员殿陛礼法,制定了王府官制、五等勋爵,明确了明代科举的框架。一个新生政权,正缓缓走上正轨。
在这一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朱元璋颁布了一道圣旨,郑重宣布户帖制在全国推广上线。
“户帖”这个词不是明代原创的,它最早见于南齐,在南北朝至唐宋的史料里时常可见,是一种催税到户的术语。不过在明代,这个“户帖”的内涵却变得很不一样。
不光内涵不一样,连口气都变了。
朱元璋的这道圣旨,在中国的皇家文件里极有特色。要知道,一般的圣旨正文,在皇帝形成意见之后,都会交给专家润色一番,使之骈四俪六、辞藻雅驯,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而朱元璋的这份“户帖谕”,却是一篇原汁原味的“口谕”。
圣旨是这么说的:
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只)是户口不明白俚(哩)。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作)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作)军。钦此。
真不愧是平民出身的皇帝,圣旨写得近乎纯大白话,读起来特别寒碜。
这个文风,其实不是朱元璋首创,乃是脱胎于元代。元代皇帝都是蒙古人,发布命令多用蒙语,会有专门的译员逐字逐句直翻成汉文,再交给文学之士进行文言修饰。有时候事起仓促,省略最后一道程序,便形成一种特别生硬的口语话文牍——硬译公文。比如泰定帝即位的时候,诏书就是这种风格:“(我)从着众人的心,九月初四日,于成吉思皇帝的大斡耳朵里,大位次里坐了也。交众百姓每心安的上头,赦书行有。”
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正统临戎录》,里面用硬译体记录了大量蒙古人的对话,特别有趣。
说回正题。
朱元璋为啥要用这么奇怪的白话文?不是因为朝中无人,而是因为他受够了那些文绉绉的套话空话。
有一位刑部主事茹太素给朱元璋上奏疏,前后一万七千字。朱元璋让人念,一直念到六千多字,还没进入正题。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过来痛骂一顿。这位皇帝态度倒真认真,骂完了大臣,晚上叫人接着念,念到一万六千五百字,才听见干货。
茹太素用最后五百字说了五件事,件件见解都很精到。朱元璋感慨说:“今朕厌听繁文而驳问忠臣,是朕之过。有臣如此,可谓之忠矣。呜呼!为臣之不易,至斯而见。”
后来朱元璋为了防止忠臣被误伤,特意把公文要求写在《大明律》里:“陈言事理并要直言简易,每事各开前件,不许虚饰繁文。”
在国家级的政策文件上使用大白话,也算朱元璋身体力行做的一个表率。
回过头来继续看朱元璋这份圣旨,抛开文风不说,它的内容相当务实。里面没任何虚头巴脑的废话,条分缕析,每一句都是干货,把户帖制的核心思想表述得很清楚。
那么,户帖制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运作?咱们不妨把整个执行流程走上一遍,就明白了。
图四·3 “户帖制”执行流程示意图
第一步,当然是皇帝下发一道大白话圣旨到户部,给政策定下基调。
第二步,户部根据文件精神,设计出标准户籍格式尺寸,叫作户帖式。户部规定:“户帖”的用纸长一尺三寸,宽一尺二寸,边缘还缀有一圈花卉装饰。
这个尺寸,可不是随便定的。
早在晋代,朝廷制作户籍时已有规定,要求用一尺三寸札。因为当时没有线装书,而是卷轴装。纸与纸之间左右相连,形成一条长幅,因此宽度不限,只需要规定长度即可。
到了明代,装帧方式已和现代无异,页页相叠,因此需要把长、宽都规定出来。将长度定为“一尺三寸”,也算是一种从古。
看完尺寸,咱们再来看正文格式部分。
正文分成左、中、右三块。在最右边,印制洪武皇帝刚才那段白话圣旨,前面添加一句“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字样。一来申明此乃皇命;二来警告百姓要如实申报,否则要充军;三来提醒经手官员,如果他们违法徇私,也要处斩。
中间部分,是户帖主要内容,要写明该户的乡贯、男子丁口、女子口、名岁、与户主关系、户种、事产、住址等信息。
最左边,是留给官员签字之用。朱元璋对这次推行极为重视,要求每一级都要有经手官员的签押,以便追溯责任。所以每一份户帖的签字,都是从户部尚书邓德开始签起,接着是副手左侍郎程进诚——当然,这两位的签押都是提前印制好的,否则他们也甭干别的事了;随着户帖一级级下发,会有侍郎某、郎中某、员外郎某、主事某依次签在后头。
这是中央部门签发部分。在户帖背后沿边还留有空白,以便地方执行官员签下花押:从知县、县丞、司吏、典吏到书手、里保,一个都不能少。
调阅任何一份户帖,都能查到从中枢到执行小吏这一整条文件流转的路线。哪一环节出问题了,抓起责任人来十分方便。
每一份户帖,都要一式两联。首一联叫作籍联,次一联叫作户联。前者交给官府留底,后者给百姓家里留底。在籍、户二联之间的骑缝处,要印有字号以作为堪合之用,还要盖上一个户部骑缝章,每联恰好各留半个印。这样一来,官、民各有一份,最大程度防止伪造。
从一份户帖式上的设计可以看出,大明朝廷着实下了一番苦心。逐级签字,骑缝用印、编号堪合,籍户二联,尽可能堵上可能存在的疏漏。仅此一点,就比前朝不知要高到哪里去了。
第三步,户部把设计好的户帖式下发给官办印坊,依照样本批量印制,然后分发到各地州县,并规定了缴还时间。
第四步,各地州县接到空白户帖之后,必须由正印官员担任提调官——这个提调,是临时差遣头衔,和后来负责教育的行政职务不一样。他的工作是张贴文告,晓谕百姓,让他们早做准备,还要对属下官吏进行培训。
接下来,提调官成立工作小组,亲自坐镇监督,下级官吏带着空白户帖,分赴各地基层去执行落地。
第五步,衙门小吏和当地里正逐家去敲门送帖。百姓大多不识字,需要口头申报,小吏当场填写资料,并由熟悉内情的里正审核、作保。三方确认无误,小吏会撕下其中的籍联部分,带回衙门,与其他籍联汇总;剩下的户联部分,交还百姓自家留底,叫作户帖。
这个制度之所以叫户帖制,就是从户联这儿来的。
第六步,所有填好的籍联,在衙门汇总统计,要算明户口、人口、丁口、田产几项数字的总额,连同原始资料一起递交给上级,自己复制一份留底。这么一层一层磨算,逐级汇总到户部。户部呈递到朱元璋手里的,就是一份全国总户口、总人口、总适龄壮丁以及总耕种田亩数的概算报告。
有了这个东西,天下在朱元璋面前,便不存任何秘密了,透明可见。他可以随时看到一个地区的总数据,如果愿意,也可以深入查到任何一户的情况。
但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
老朱对官僚一向不大放心,总怕有人从中舞弊徇私。他对老百姓更不放心,民间隐瞒人口和田地的事太普遍了,如果放任不管,等于白干。
因此他特意设计了一个制约舞弊的手段。
第七步,朱元璋动员了一大批军队系统的文书人员,分散到各地去审核抽查,术语叫作“驳查”。用圣旨里的话说就是:“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
这些大头兵和地方不是一个系统,相互包庇的概率不高。如果军队驳查出户帖数字与实情不符,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哪一级官员的脑袋。如果查出百姓自己隐瞒,那就发配去充军。
第八步,军队驳查完毕,也提交一份报告给皇帝,和户部报告并读。大功告成。
说了这么多,那么这个户帖到底什么样子?
让我们拿一份保存至今的户帖实物,看看都填写了什么吧。
从图上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最右侧,是朱元璋的大白话圣旨,占了将近一半的纸幅。在圣旨结尾还有一行字:“除钦遵外,今给半印堪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这是在宣读户主的权利和义务,提醒他有权收到一份户籍副本,上面还有一半官印可以验证真伪。
图四·4 户帖实物图(出自崇祯《嘉兴县志》)
圣旨之后进入正文:
一户,林荣一。
嘉兴府嘉兴县零宿乡二十三都宿字圩民户。
计家五口。
男子二口:成丁一口,本身年三十九岁;不成丁一口,男阿寿,年五岁。
妇女三口:妻章一娘,年四十岁;女阿换,年十二岁;次女阿周,年八岁。
事产:屋,一间一披;田,自巳民田地,六亩三分五毫。
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这是个典型的小自耕农家庭,一家五口,一间房子几亩田地,勉强糊口度日,家庭地址在嘉兴府下辖的某一个乡村里。
再往左边看,是两行字:“右户帖付民户林荣一收执,准此。洪武四年 月 日”。说明这份文件是户联,给户主留底。
在“洪武四年”的左边,有一排残字,只余左半边:“加字壹佰玖拾号”。这个是骑缝字号,另外一半字在籍联上面,已被扯去交官。万一起了纠纷,官府就会调来籍联和户联对比,骑缝字号能对齐,说明是真的。
而在年月日的斜下方,还有负责官员的花押,一共有六个。不过具体是哪些官员的手笔,非得穿越回去才能知道了……
在左上角,还能看到一个“部”字。另外一个字是“户”,留在了籍联上。具体操作手法是,把第一联卷起来,让“户”字和下一联的“部”字恰好平齐,盖上骑缝大印。如此操作,两联各留一半钤记,功能和字号一样,还兼具认证功能。
这样一来,官府和民众各执一份。不光官府可以用它来管理,民众若碰到家产纠纷,也可以以此为证据,去调官府的原始记录,最大限度地杜绝了伪造、篡改的情况。
这份户帖,可以说设计得相当周详了。
不过细心的朋友可能会觉察到,这个户帖里有两个不太容易发现但事关政策成败的小问题。
大家不妨停在这里,想上五分钟,再继续读下去。
户籍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什么?是征收赋税。而中国古代的赋税依据除了人丁之外,还要看田地的多寡。
不,这个说法还不够准确。
税赋依据,不只要看田地多寡,还要看田地质量。
河边的田地和山坡上的盐碱地,即使面积相同,土地肥瘠程度肯定不一样,产出大不相同;麦田和桑田,即使面积相同,收税种类也要有区别。如果不加区别,只以面积来收税,小则造成纷扰,大则激起民变。
早在春秋时代,楚国令尹子木整顿田制时,就注意到要考虑田地肥瘠不同,要“量入修赋”。王安石变法时,有一项方田均税法,将土地按肥沃程度分成五等,每等税负各不相同,多占良田者多缴,少占贫田者少缴。
将田地分级,是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重要一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税赋公平,减轻贫民负担。
可在刚才那份户帖里我们可以看到,林荣一家里那六亩三分五毫的田地,只是简单地登记成“自巳民田地”。这块土地种的什么作物、肥沃程度如何,户帖里一概没写,甚至连所在位置和形状都没提。
这让朝廷以后怎么收税?
也许会有人指出:土地资料都是单独编成鱼鳞图册,你在户帖里当然看不到。
图四·5 《明万历九年歙县十五都八图丈量鱼鳞清册》(藏于徽州税文化博物馆)
鱼鳞图册是一种土地登记簿,里面会将所有者的田、地、山、塘一一标明,绘成图形。一片一片的地图状如鱼鳞,故而得名。它始见于宋代婺州,在元代开始流行于两浙经济发达地区,是国家厘定税赋的重要参考。
但问题是,朝廷开始大规模修造鱼鳞图册,是洪武十四年之后的事。在洪武三年、洪武四年推广户帖的过程中,看不到官方有任何清查田地的意图。
这太奇怪了,元末的状况明明是“版籍多亡,田赋无准”,说明户籍和田籍都散失了。朱元璋既然已经搞了全国人口大普查,为什么不搂草打兔子,顺便把田地也捋一捋呢?干吗拖到洪武十四年之后才做?
其实,这不是疏漏,反而是大明朝廷的务实稳重之处。
朱元璋想搞土地清查吗?想!他做梦都想。
拜元末弊政所赐,明初的田地管理一摊烂账,基层瞒报土地的情况十分严重。像汤和、李善长这种级别的功臣,都曾因为族人藏匿土地之事受过申斥,可想而知当时的风气。
隐田藏匿得多,税赋就交得少。税赋交得少,新生的大明政权就要出问题。朱元璋当然希望尽快把天下的土地都清查一遍。早在洪武元年,他已动过清查土地的心思,要求户部“核实天下土田”。
但具体到执行层面,从皇帝到户部尚书都在发愁。
太缺人才了。
清点人口比较简单,执行人员懂得加减乘除就够了;清丈田地却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因为田地不可能全是规整的方形,经常会有圭、邪、箕、圆、宛、弧之类的田地形状,执行人员得精通方田之术,才能精确测量出面积。
何况它还是个情商活。地方上的势力盘根错节,互相包庇,执行人得足够精明,才能从狡黠的地方豪强嘴里挖出隐田来。
国初百废待兴,朱元璋手里暂时还没有那么多人才储备。
洪武初年的大明朝廷缺人缺到什么程度呢?有一次,朝廷决定要整顿浙西的土地,勉强凑了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前往核田,这还是因为浙西是赋税重镇的缘故。至于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只能“分遣监生并秀才丈勘北方田地”,瞧瞧,连国子学的人都抽调出去了。至于其他地区,中央连使者都派不过去,只能发一纸圣旨,让各个地方自行“择邑从事之贤者”“新具图籍”。
上头的窘境,各地都看在眼里。好,你顾不过来,那我就慢慢拖呗。比如苏州府,洪武元年的核田任务,他们交齐全府鱼鳞图册的时间,是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
即使是派了督查员的浙西地区,朝廷的推行也是困难重重。
浙西乃是膏腴之地,那么多田地,利益关系牵涉极深。当年元廷屡次想在这里清丈土地,结果“缘以为厉民,至有窃弄兵戈子草间者,上下忧之,遂不克竟”,愣是被当地人给搅黄了。后来官府和当地豪强达成一个默契,你好好配合我建土地册籍,准不准另说,我不深究你隐报的土地,各自卖个面子,相安无事。
这么个复杂的地方,朝廷却只派了一百六十四人,撒下去连个水花都瞧不见。
史书上记载周铸他们事情办得还不错,说“父老咸喜其清明果决,竿尺有准,版帐(账)不欺”。还有凑趣文人写了首诗:“天子龙飞定两都,山川草木尽昭苏。三吴履亩难为籍,四海均田喜有图。”
【注释】
父老咸喜其清明果决,竿尺有准,版帐(账)不欺:语出名士杨维桢《送经理官成教授还京序》。成教授,即前济宁郡教授成彦明,此次与周铸同行,前往浙西核田。当地有名望的老年人都十分喜欢这些督查员,觉得他们办事清明、果断,丈量田地时很有规范,编绘的鱼鳞图册也十分准确,与实际田亩相符。
天子龙飞定两都,山川草木尽昭苏。三吴履亩难为籍,四海均田喜有图:此乃杨维桢采民谣整理成诗,名为《送经理官黄侯还京序》,黄侯,乃黄万里,也在此次前往浙西核田之列。杨维桢为元末明初之人,诗中洋溢着对新朝治土有方、编绘出鱼鳞图册的欣喜之情。大明天子龙飞九五之尊,定下南北两都,山川草木都恢复了生机;三吴本是难以实地考察、丈量之地,田亩难有籍册,如今,经过这次大规模测量,四海之田亩都能有图有据啦!
至于实际效果嘛,周铸有一个同行者叫成彦明,他留下了一段工作记录:他负责松江一府下的三十八都、二百一十五图。一个人要兼顾这么多地方,其核田清丈的成色,怎么可能靠谱。
可见“竿尺有准”云云,无非是跟当地达成某种默契罢了。你自己报上来,我给你写下来,大家都别深究。
这还是在大明统治的核心地带,至于外围各地,更是鞭长莫及。
事实上,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形势上,洪武初年的朝廷没法彻底清丈全国土地,更别说给土地分级了。对此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里特意强调过:“国初定赋,初但据一时一地之荒熟起科,未尝有所厚薄于其间。”
当然,朱元璋手里还有军队,如果要强行清田,也未尝不能。但一村一县可以镇压,总不能每村每县都要靠暴力解决。天下初定,民心未附,这么硬搞,必然激起大面积变乱。
作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朱元璋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弹性:既然做不成,就先退一步呗。
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十年不晚。
所以在洪武三年开始的户帖大登记中,他决定只专心普查人口,不去碰“清田”这根高压线。只让百姓把手里的田地面积写清楚,官府做个账面统计,就得了。
可是不清丈土地,又怎么知道它们的面积和产出呢?就算让百姓自行申报,也得有个参考吧?
朝廷用了一个巧妙的民间土法来估算。这法子原来在金华地区盛行,以产量来估田亩。割麦子的时候,三捻为一把,每二百四十捻或八十把折为一石。每六十束稻草,则为一担谷。拿这个经验公式推算,肥田每亩收谷四担,瘠田两担,可以从产量粗略推算出土地面积。
这个经验公式适用于江南地区,北方物候不同,算法也有所不同。比如说有一个姓王的秀才在山东诸城推行的叫折亩法:具体做法是设定一个基准单位,叫作税亩,好地一亩顶一税亩,次一点的地,两亩顶一税亩,再次的地,三亩才折一亩。通过这种做法,尽量让税赋公平一点。后来到了明中后期,折亩法被发扬光大,通行全国,不过那就是后话了。
无论是金华的经验公式,还是诸城的折亩法,都是折中之举。朝廷无法核田,又要保证税收正常运作,只好采取这种粗疏的权宜之计。
朱元璋退的这一步,非常重要。
不清丈土地,百姓的抵触情绪会减轻很多。朱元璋抓大放小,先把户帖给推行下去。他甚至还主动下诏,鼓励垦荒,说新开发的土地不予起科。
百姓一听,好啊!旧田地官府现在不追究,新田地还不用征税,那还不多干点?元末抛荒的大量田地,在这个时期被重新垦殖,生产力迅速恢复。
至于户帖,官府说什么咱能填什么,反正是免费的。
老百姓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却不知道朱元璋的算计更长远。
他们不明白,户帖的真正功能,是把居民禁锢在原地。只要人锁住了,朝廷想挖出藏匿的田地,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他们现在开垦的隐田越多,未来朝廷可以征税的田地就越多。
比如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下旨宣布:“陕西、河南、山东、北平等布政司及凤阳、淮安、扬州、庐州等府民间田土许尽力开垦,有司毋得起科。”听起来不错,从洪武十三年开始垦荒的土地可以不用交税。但再仔细一想,不对啊,很多人从洪武四年开始就开垦土地了,洪武四年到洪武十三年期间的新田,可就这么被国家算进赋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