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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远在办公室里接到闻乐的电话,其实今天是他轮休的日子,他并不需要回队里,但一是他昨晚已经通知同事将闻乐的报警记录调出,并把她遇劫的地点加入重点巡查范围,全市警力是联网行动的,他想跟进一下情况。二是闻乐昨夜留宿在他家,他不想一直待在家里等她醒来,然后面对与她一同出现在早餐桌上的尴尬。
他不想与闻乐有太多的接触,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
铃声响起,郑回正坐在他对面写报告,电话里头的女声才传出来,郑回的耳朵就立刻直了起来,手里的笔也停了。
方远站起来往外走,扔了句:“写你的报告。”
郑回看着他的背影,一脸坏笑。
方远站在走廊里才回答闻乐:“什么事?”
闻乐说已经回到公寓,还说多谢他昨天的照顾。
方远答她:“不用谢。”
一个字都没有多。
闻乐并不气馁,她早已习惯了方远的行事风格。
别人可能觉得那是冷淡,在她看来,反而更有魅力。
闻乐知道自己投入太快,实在不够矜持,但矜持能够让她看到方远的另一面吗?闻乐现在一闭眼,都能看到昏黄灯光下方远低头煮面的背影。
还有今天早上她醒来的时候,方远已经走了,桌上给她留了早饭,豆浆油条,明显是一早他去买的。一张字条放在边上,下面居然还压了两百块钱,纸条上告诉她他上班去了,让她自己吃早饭。
他没提那两百块钱,闻乐猜测那是让她打车离开的钱,方远太负责任,她是他搭救回家的,他就会替她想好一切。
那些擦伤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已经毫无痛感,闻乐在桌子边上坐下,一口豆浆一口油条,拿着那张纸条看了半天。
方远字如其人,字形方正,笔画刚硬,简简单单一句话,很有些力透纸背的味道。
她吃完油条伸了个懒腰,窗外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感觉十分舒适。
闻乐简直有回到小时候的错觉,她和闻喜起床以后什么都不用想,只管睡眼惺忪坐到桌前,桌上自有老妈留好的早餐,爸爸是常年在外头做生意的,如果回来,那早餐就会吃得更丰盛一点。有时候爸爸早出晚归来不及见到她们俩,餐桌上还会留两个红包,压在一张“好好学习”的纸条下头,无论多少都是她们的惊喜。
闻乐十二岁离家到上海读书,和姐姐一样入住寄宿学校,从此学会独立,与之相比,在父母身边的日子真是太过美好,一直都让她念念不忘。
没想到是方远让她重温过去。
闻乐将那张纸条折起来,珍而重之地放进自己的皮夹夹层里。而后收拾碗筷进厨房,仔细洗过擦干倒扣在水槽边上,一双筷子也工工整整地放在碗边。
临走的时候她环顾整个屋子,方远家里布置简单,虽然没有到四壁皆空的地步,但也没几件家具可供参观。她很想进他的卧室看一眼,但那扇门是关着的。
闻乐挣扎了一分钟,最后放弃了。
她跟自己说,她一定会有机会再来这里的。
闻乐在电话里继续问:“晚上有时间吗?”
方远有一秒没作声,他实在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但闻乐接着说:“我把你的T恤和运动裤都洗好烘干了,送过去给你好吗?”
方远一愣:“你带走了我的衣服?”
闻乐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穿走的,我的裙子破了,而且很脏。”
方远想说算了,但闻乐刚才说的是她已经把衣服洗好烘干,他再说不要,未免不近人情。
他想一想,答她:“你昨天受了伤,今天还是多休息,别跑了,我自己过去拿。”说完觉得不妥,又补了一句,“我能走开的时间不确定,到时联系吧。”
闻乐顿时惊喜:“你会过来?好啊,我一直在,你什么时候来都没关系,我等你。”
闻乐欢快的声音让方远立刻就后悔了,但话已经说出来了,又不能收回,最后只能说了句:“好,那到时联系。”
方远收起电话回到办公室,郑回还没走,看到他就一脸笑:“队长,有约会?有约会你就去,别这么一心工作休息日都要往队里跑,这不有我替你顶着吗?”
方远瞪他:“什么约会?”
郑回挤眉弄眼:“得了吧,我都听到了,人家把你的衣服都带走了,我说你真是能藏啊,都到这程度了也不跟兄弟们报个喜讯。”
方远笑笑:“你最近刑侦功夫见长啊,连我的电话都能一字不漏听去了。”
郑回哆嗦了一下:“谢你了队长,能别对着我笑吗?我知道错了还不行?”
方远把桌上的表格扔给他:“你不是挺空的吗?还要替我顶着,那把我的那份报告也一起做了吧,记得数据翔实,别说空话啊。”
郑回惨叫一声:“不是吧!你的也要我写?”
方远已经走了,就朝他挥了挥手。
方远决定速战速决,闻乐所住的公寓离警队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路程,他现在过去,一来一回,一个小时也就够了。
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过去,闻乐应该也来不及准备什么新点子,他对这个状况百出的姑娘已经有些招架不住了。
他也不是傻子,闻乐的心意已经表达得足够明显,方远扪心自问,他需要一个新的开始吗?或许。
但是和闻喜的妹妹?不!
十二年的时间已经够了,就算他需要一个新的开始,也不该和闻喜再产生任何关系。
过去的十二年里,他也没有要刻意记得她,但结果就是那样,他已经受够了。
而在十二年之后,她突然又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妹妹向他靠近,非但不阻止,还仿佛乐见其成。
他曾有过的,可能还会与她再次相遇相守的奢望,已经如同一个阳光下的水泡那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他三十多了,做的又是这样的工作,比谁都知道这世上的鲜花灿烂、幸福美满多半都是短暂的,大部分的人生充满了痛苦、悔恨与甩不掉的沉重枷锁,偶尔有希望,又多半是个色彩斑斓的水泡,很快就会消失。
但就是那一点又一点的水泡那样的希望,让人坚持着往前走下去,一步又一步,一日又一日,渐渐就觉得生活还是可以忍受的。
可是现在,他就连那一点水泡都没有了。
他应该做的,就是彻底忘记与过去有关的一切,如果有人或者事与其有联系,那也就应该被清除出他的生活。
他现在就要到闻乐的公寓去,面对面告诉她,这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至于以后,他和她是绝不可能会有以后的。
5
闻乐今天没有去上班。
昨晚那样惊险,她是真的需要休息。
上司在电话里不敢相信:“被抢?你没事吧?”
闻乐也不习惯讲苦情,只简单说:“破财,还擦破了皮,证件全都没了,还得一样样补。”
闻乐的上司是个三十多的新加坡女人,平时总是冷眉冷眼的,关键时候倒还有点人情味儿,立刻说:“那就休息两天,工作电话交接,有会议就视频吧。”
还是一样要工作,不过能待在家里,闻乐知足了。
早上她是穿着方远的衣服回家的,裙子已经破了,而且脏,穿上就像才走出犯罪现场,方远的T恤和运动裤都太大了,不过闻乐照过镜子,觉得自己穿着别有趣味,卷卷袖子卷卷裤腿的,像个偷男友衣服穿的小女孩。
她站在镜子前面的时候,为自己那样的念头,微微红过一下脸。
到家她就把衣服换洗了,公寓里配着烘干机,烘干以后闻乐将衣服拿出来叠好,有些遗憾上头原有的味道没有了。
方远的衣服没有一件名牌,但非常干净,带一点肥皂粉的味道,闻乐叠好了衣服,给方远打电话,等电话结束又低下头,把脸埋在那白色的大T恤里,深深地吸了口气。
她是如此热切地等待着他的到来,闻乐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学生时代,暗恋邻班的男孩,最烦人的早操时间都变得令人期待。
钟点工阿姨来过又走了,闻乐开咖啡机,给自己弄了一杯咖啡,然后开电脑看邮件。但她无法专心,不停地看电话,一封邮件看了十分钟都没想到应该如何回答。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闻乐一秒钟就接了。
但电话里传来的并不是方远的声音,电话是闻喜打来的。
闻喜下了出租车,又说了声对不起。
她刚才在车上吐了,虽然她曾要求司机停车,但根本来不及。其实她肚子里也没什么东西,之前又已经吐过一场,这次呕出来的只是些酸水而已,但车厢里免不了一股酸臭,白色车座也脏了一片。
司机臭着脸,十分没好气:“算了算了,算我倒霉。”
出租车开走,闻喜撑着行李箱在路边站了一会儿。
闻乐的公寓就在一条街外,她不是不想走过去,而是没有力气。
她觉得虚脱,眼前发黑,双脚如在云里,怕自己一脚踏出去就会倒在地上。
她也不想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倒下,闻喜流浪过,她永远都不想再像一条流浪狗一样倒在街头。
她站了大概有五分钟,一直等到那一阵晕眩过去,眼前恢复正常。然后她拖着行李箱走到离自己最近的小超市,买了她第一眼看到的那瓶饮料,不等找零就打开喝了下去。
饮料极其甜,正是她需要的,那些糖分和水分流进身体的感觉真是好,让她觉得一切又可以忍受了。
闻喜在收银的年轻女孩诧异的目光中放下瓶子收起找零,说了声谢谢。
然后她打开手机,给闻乐打了个电话。
她问妹妹:“乐乐,你在哪儿?”
闻乐在电话里就觉得不好,闻喜的声音虚弱极了,姐妹连心,她顿时就紧张了。
“我在家,姐你怎么了?没出事吧?”
电话里出现长时间的静默,闻乐的紧张变成惊慌:“姐?姐?你听得到我吗?你在哪儿呢?”
闻喜用一只手捂住眼睛,回答妹妹:“没事,我在楼下,这就上去。”
电话被挂断了,闻乐奔到窗前往下看,一眼就看到了姐姐。隔着二十七层的距离,闻喜成了小小的一个,单薄得像一块随时会被吹走的纸片。
闻乐的心脏没来由地跳得厉害,她惊慌得只想现在就冲下去问个究竟。
但她随即看见一辆车在闻喜身边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一个男人跨下来,毫不迟疑地走向闻喜。
闻乐的心跳突然乱了节拍,身体不自觉地前倾,直到额头碰到冰冷的玻璃。
闻乐视力毫无问题,她当然看清那个男人是谁。
那是方远,她苦苦等待的男人。
6
来的路上,方远开错了路。
他从没有这样心神不定过,莫名其妙的心慌,错过第一个左转路口,又在掉头的路口闯了红灯。
一辆商务车几乎与他擦着车灯而过,他猛踩刹车,然后四面八方都响起喇叭声。
他在这海浪一样愤怒的喇叭声里,简直要怀疑自己今天是否具备驾驶的行为能力了。
幸好这并不是一个繁忙的路口,车流也很快恢复了正常,他继续前行,再开两个路口就是闻乐遇劫的那条小路。
他将车在路边稍停了一下,仔细看了看闻乐所描述的地点。
他昨晚已经通知同事将报警记录调出,然后将此地加入重点巡查范围,在他停车的几分钟里,也看到有警车停在路边。
方远再等一等,就看到派出所的同事走出附近店铺,应该是这一区的派出所在做附近商家的查访取证工作。
他还想再停一会儿,因为心里那一阵没来由的慌乱并没有因为他这样短暂的停留停止,反倒愈演愈烈。但他只给了自己一小时的时间,他并不想在闻乐居所附近待太久。
方远驶离小路,绕过单行道,将车驶入闻乐所住的小区。
他还没有下车,就看到了闻喜。
她是那么苍白而脆弱,站在阳光里,就像一片随时会化掉的雪花。
他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跳下车冲了过去。
他站到她面前,与她面对着面,先前莫名慌乱的感觉化作实体,在他体内捣搅,他觉得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喊叫,但他发不出声音来,他被太多的东西捆绑,即使已经站在她面前,即使脸上每一根肌肉线条都在抖动,也只能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闻喜抬头,看到方远疼痛的眼睛。
他一直是这样,因为不善言辞,情绪都积压在一双眼里,他是最见过她受苦的人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看着她时眼里流露出来的疼痛。
不用他说出来她都知道,她疼的时候,他也会疼。
她站在阳光里与他对视,不知为什么,她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那年以后,她再也没有这样软弱过。或许是因为去过地狱,所以觉得自己再没有什么不能承受,所以觉得一定能活得比别人容易一点。
她度过了风平浪静的十二年,即使这两个月糟糕了一点,但她也不认为自己不能熬过去。
对,情况很糟糕,袁振东又与孙小芸在一起了,而她怀了孕,可她经历过更糟糕的时候,不会比那时候更艰难。
她也并不想哭,她比谁都知道泪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在方远的目光前头,她突然就泪如泉涌了。
她的泪水瞬间将那层禁锢他的坚垒高墙冲出一个缺口,方远喉咙里发出一个含糊的声音,然后伸出手,一把就抱住了她。
他见过她沦落在陌生小城市的医院病房里的样子,见过她呆坐在挤满了卖淫女的看守所里的样子,甚至见过她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样子,闻喜不是个爱哭的女人,从来就不是,她大概只有在他面前才会掉眼泪。
他该怎么告诉她,她痛苦的时候,他也不能呼吸。
他抱着她,就像这十二年来在梦里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她真瘦,比十二年前更没有存在感,那张沾满泪水的面孔贴在他的心脏上,那滚烫的泪水焚烧他的血肉。十二年来他总是梦见她在他怀里,记不清细节,所知的只是她和他融入彼此的身体,然后不知怎么,她就消失了,醒来两手空空,陪伴他的只有冰冷的月光。
是谁让她这样痛苦?他与十二年前一样,只想将她藏进自己的身体里,让这世界再不能伤害她。
温暖的肉体让闻喜软弱,她还有理智,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她不该靠近他,其实她从来都没有资格靠近他,但他拥抱她,她就软弱了,就像一根遇到火的蜡烛。
但是刺耳的刹车声惊醒了她,方远猛然松手,又在同一瞬间将她拉到身后。
闻喜听到急促混乱的脚步声,还有一声喊叫,那声音像是被刺中的野兽发出来的。她踉跄了一下,方远回身想要拉住她,但他在回身的一瞬间挨了一下重击,拳头砸在肉体上的闷响是那么可怕,施暴者挥出这一拳后随即将目标转向闻喜,他冲向她,面目狰狞地抓住她的双肩,几乎要将她双脚离地地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