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开到荼蘼
我一直至爱玫瑰。
然而我们家的玫瑰从没有开过一天以上。
因为没有爱情。
19岁时最爱的去处就是福田区的音乐茶室“玫瑰秀”,就为在那里消费的小姐可以得到一枝免费赠送的玫瑰。于是常常拉了男友阿程去喝下午茶。
程是穷大学生,只请得起我10元钱一壶茶的最低消费,然后捡一枝最娇最艳的玫瑰含情脉脉地递与我。于是四目交投如胶似漆,可以一言不发地对望掉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带一脸满足的笑手拉了手去大排档吃面。
加了防腐剂的玫瑰在我的床前永不开放也久不凋谢,无香,但是艳,可以没有热度地燃烧一整个星期。
我把那称作爱情。
后来程出国留学,我倾囊相助,相约等待天荒地老。
等足七年。
七年间,我开始学习种玫瑰,同时把万种相思凝做文字,渐渐玫瑰的故事传遍大江南北,我成为少年男女心中的偶像,爱的化身。
案头插满寄自全国各地的玫瑰。热心的读者一遍遍问我:“你的程归来否?可有送你999朵玫瑰?”
然而程永不归来。来的,是一封哀感顽艳比情书更像情书的绝交信。他在信上说,我天生是个娇公主,该过最好最美的日子,而他即使学成归来也不就代表功成名就,并不能予我以锦衣玉食,他已寻得一位同他一样平凡朴实的女留学生,她才是他可以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妻;而我,他祝福我可以找到我的国王,继续无忧的玫瑰生涯。
我把信烧了,埋在玫瑰盆里做花肥。
玫瑰枯死。
半年后,我嫁了,嫁给我的国王——一位资产上亿的珠宝商人。
寸土寸金的深圳市,他居然拥有一个操场般大的花园。然我再也没有种过玫瑰。
珠宝老公曾送过我成篮的玫瑰,但开不到黄昏便告凋零。
玫瑰需要爱情,我也是。
我如一头养在金鱼缸里的鲸,日日夜夜地感到饥渴。
这时接到青海一家杂志社的邀请,邀我去敦煌参加一个笔会。
我欣然前往。
接待我们的,是敦煌艺术馆的负责人,姓伦,叫伦子寒。
很怪的姓,很怪的名字,我一下就记住了。
他说他曾读过我的小说,我们很快熟了。我于是知道他大学时学的是美术专业,曾自费出国进修过两年油画,因为酷爱敦煌艺术而主动要求分配来沙漠。
我不解,因为觉得中国古画其实不如欧洲画风,过于平面单一,太理想化,色彩不饱满,缺乏立体美。他不服气,先还同我辩论,举出“吴带当风”的动感,唐三彩的浓郁,但毕竟不如我口才便给,渐渐只有我说他听的份儿。但他仍会时不时指着一幅壁画问我:“这一幅呢?这一幅怎么样?还有这幅,难道表情不生动?”认真犹如孩童,我心上不禁微微牵动。
一日闲聊他提起附近毛乌素沙漠不久前有海市蜃楼出现。我脑海中掠过无限浪漫故事,立刻便要去看。他犹豫:路很远的,往返总要一星期,海市并不是常有——
然我坚持。
子寒不能拒绝。
当一个人明知对方的要求无理却仍不能拒绝的时候,如果不是怕,那他就是爱了。
子寒已爱上我。
我知道。
子寒带了两匹骆驼陪我上路,我们在第四天中午到达毛乌素,深入沙漠。
那是一种令人震撼的广袤,在沙漠中,种种曲折微妙的感情都退去了,只留下赤裸裸最真实本原的爱。
天地间只剩下我同子寒两个人,相依相偎从远古走入今生。子寒脸色忽然严峻,目光凝重地望着天际低而短促地说:“有风暴,不过别担心,很快会过去。”
未及我听清,千军万马已排山倒海铺地而来,其势凶不可挡。在城市里从来想象不出大自然发起威来竟是这般凶悍。天地混沌,宇宙洪荒,我战栗地抓住子寒,犹如抓住世界末日唯一的依傍。
他目光严肃坚定,我放下心来。
这时候看出了骆驼的从容,它们自动躺下来交颈而卧,架起一座肉屏风。
我和子寒相抱着躲在屏风后。
沙子洪水一样地推进,风声如泣,仿佛诉说一个湮没在沙漠中的不为人知的古老故事。
我伏在子寒怀里,在他响而沉有节奏的心跳声中安心地睡去。
居然无梦。
醒来已是黄昏,夕阳如血,照一对天涯同命鸟般,竟是凄绝艳绝。沙漠在这时候沉静下来,海水梳过一般起伏有致,无限温柔。
子寒安祥的睡靥圣洁如婴儿,风沙也掩不住的英俊明朗。我忍不住深深吻下去。
子寒这时睁开眼睛,我轻吻在他的额头,于夕阳下莞然微笑,我相信自己那一刻的笑容灿烂如玫瑰。
他张开双臂抱住我,宛如抱住自己的心。
交颈而眠的两匹骆驼雕塑般巍巍卧在夕阳下,在劫后余生的沙漠中,我看到爱的极致。
敦煌分手时,他眼中露出割肉剜心般的痛楚。
我许诺:“一个月后,我会办妥离婚手续再来找你。”
他说:“到时候我去镇上等你,会等足一个星期,从日升到日落。”
他说他要等我七天。
我,曾经等过别人七年。
等到的,都不是团圆。
长长的列车载我入时间隧道,回到都市,我重新被淹没在现代文明中,大漠斜阳顿成隔世风景。
当我躺在俄国造大而舒适的木制浴盆里,搽满香腻的浴液洗去一路风尘时,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到沙漠。我其实离不开都市生活可以予我的诸多最琐碎最真实的贴身享受。
毛乌素的一切,归根结底只是一次海市蜃楼的神话。
我原来并不是爱的天使。
我不过是一个自私虚荣的平淡小女人。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以擅写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而著称的纯情女作家,毅然绝然地放弃了她心目中以为至纯至美的爱,只是因为她更眷恋于木制浴盆和抽水马桶。
我在花园里种下荼蘼。
荼蘼,属蔷薇科,茎上有钩状的刺,叶如羽毛,开白色香花,那是夏天最后的花。“开到荼蘼花事了”。荼蘼花开时,花季也就结束,一切的故事,无论有没有结局都得收场。
可叹子寒已开到荼蘼。
阳光明媚,我坐在荼蘼架下看书。
并不以书中的人物为然,只是除此以外也没什么可做。
也没什么会做。
我已经写不出故事。
曾经,我写劳燕分飞,让主人公的眼流我自己的泪;我也写花好月圆,在笔下完成平生夙愿。但现在我已都经历过。最美最铭心的爱情,不过如此;最惨切无奈的结局,不过如此。再惊心动魄回肠荡气的故事,归于生活,也就不过如此。
我坐在荼蘼架下苦笑。
这时保姆说有客人来了。
我用手遮在额前眯起眼睛。
子寒披一身阳光站在荼蘼花前,棱角分明,格格不入,眼神炽热而灼痛。
他原来不比我洒脱。
我就不会想到要飞去英国问一个答案。
但是他要。
我给他看一个描金匣子。匣里是满满的没有开封的信,来自沙漠,来自敦煌。我珍藏它们,珍藏我曾经的至爱。但不会一封封地去读它。不读,就可以尽情想象信中的内容。
我只愿意幻想。
我叹息:“我是一头鲸,困在金鱼缸里,虽不自由,但总好过沙漠。”
沙漠里同样养不活玫瑰。而我的家,却至少可以养活我。
他脸色忽然苍白。望着我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有什么可说的呢,理由可以是一千一万,真正的原因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得不够。
良久,他弯下身,穿过荼蘼花架。
我眼也不眨地望着他走远,铭心刻骨地记着我今生的至爱就是这样走出我生命的。
子寒消失在荼蘼丛中,一切雁过无痕,只有荼蘼花幽微的芳香在黄昏里浮泛。
开到荼蘼花事了。
子寒,你是我今生最后的荼蘼。
第7章 陀螺青春
我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姿态十分投入,精神绝不迷醉。
我因冷静而光芒四射,因沉沦而哀艳动人,宛如一只五彩的陀螺,不停地旋转,不停地旋转,只是留不下来。
这样的日子,不是今夜,也是明宵。
我一直想在追逐我的那一群男人中寻找一点儿真,只要一点点。
然而,没有。
这里多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唯独没有真情。
作为一个省级报社的首席记者,我的交际圈子并不窄,所谓谈笑有名流,往来无蓝领,最差也是月薪半万的打工皇帝。他们因着我的美丽,我的风情,我在交际场上的翻云覆雨的实用价值,纷纷拜倒在素色长裙下。长裙舞成一朵硕大的夜百合,花瓣轻触着贪婪而功利的人们,而花芯无人得窥。
因此我非常寂寞。
尽管夜夜笙歌。
于是,就有了那个夏末盛宴后的醉酒。
酒是真的,红色,暧昧而诱惑,盛在精美的高脚水晶杯里。据说那种杯子每一只便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那种酒,一瓶买得下工人两年的辛勤。我喝掉了他们半年血汗。
但醉仍是假的,尽管POOL送我回去时故意走错路而我不曾说破,尽管他假装扶我却趁机索吻我亦半推半就。心里却是明白的,不拒绝,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懒。懒得推拒。
在他把以为是烂醉的我扶进一家豪华酒店大堂沙发上休息,自己跑去办理住宿手续时,我悄悄地走了。
歪歪斜斜地走在洒满月光的梧桐路上,心被夜的清凉刺得一阵阵疼,扬手招了一辆“摩的”,坐在那个小伙子的车后座上,攀住他青春而宽阔的肩膊,我的冷沁过T恤印湿了他的背。
他微侧过头:“小姐,你哭了?”
“没有,我只是流泪了。”我诚实地回答。
经过一排小吃档时他把车子停下了,问我:“我想停几分钟喝杯生啤,你急不急着回去?”
我一偏腿率先下了车:“给我也来一杯。”
我们并排坐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喝那种掺了水的劣质生啤,听他讲述自己的奋斗史:东北乡下人,高中毕业后来到南方,半工半读,白天在一家杂志社做编务,晚上念夜校,不上课时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车拉脚赚钱。问起年龄,不过才小我两岁,可是看起来是这样的年轻。而我,27岁的经历仿佛已走尽27道轮回,早已疲惫而苍老。
他惬意地吞饮一口生啤,眯起眼睛问我:“你有没有20岁?是大学生吧?”
我笑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动听的赞美。我已经30多岁了,女儿都已经上小学。”看着他满脸惊疑却信以为真,我哈哈大笑,心中又有了那种柔柔的牵痛:如此年轻,年轻到居然这样轻信。
后来我知道,他并不轻信,他其实相当精明而有心机,他只是对我不设防。
我喜欢他的这份不设防。
我爱上了他。
女友叱我:“疯了?这种志大才疏的楞头青货色一条东风路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毁在无名鼠辈手上。”
我平静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归真的感情。知道吗?别的男人认识我三天就已经忙不迭地推荐哪家酒店室内情调最好保密服务最严了。可他认识我已3个月,却至今不曾吻过我。偏这个男人是我唯一一个想要亲近的,所以我已决定嫁他。”
“嫁?”女友惊呼,“你要同一个城市户口都没有的打工仔结婚?你想男人想疯了你?依我看宁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这种人的老婆!”
“够了。”我温和地打断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经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静下来,狠狠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劝:“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个人流浪来南方挣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个家想找个人好好爱你,可是他不合适你。就不为他的穷,也为他的年轻,不过三天热火也就撂开手了。真放不开,哪怕先同居呢,结婚毕竟是件大事。”
我笑着揉一揉女友头发:“这样开明?我不敢说永恒,不过我相信他现在的确是爱我的,不掺任何假的爱。我想和他共同拥有一个家,哪怕他只爱我一天,我要这一天的真;他只爱我一年,我要这一年的真。总之我真正活过了,得到了,我就不悔!”
这一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做了他的新娘。婚夜,一抹嫣红触目惊心,他抱住我喜极而泣:“你太好了,比我想得还好!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婚后,我竭尽全力动用了自己所有可以用到的关系,令他在文化圈声名鹊起。报社消息通常总比杂志社要灵通,我总是把最新最全的资料透露给他,他很聪明也很勤奋,进境一日千里,半年后已从编务做到编辑部主任,不久改行做发行,一二渠道都运于指掌。于是我安心回家做起全职太太。
原以为从此金屋藏娇,却不料竟做了秋扇之捐。洗尽铅华的我不再鲜亮不再迷人,功成名就的他也就不再温柔不再钟情。两年后,众多年轻美丽风情万种的莺莺燕燕替掉了我。
我没有哀求,没有哭泣,忍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同时心中祈祷:不会的,不会就这样结束的,是我自己不好,没有和他共同进步。我一定要回到报社,重新光芒四射,重新吸引他的眼光。我要用实力告诉他,我并没有变,我仍可以同两年前一样配合他帮助他。
我做到了。
我很快又声名大震。由于比两年前多了一份成熟女人的风韵与优雅,我在交际圈里只会比过去更加受欢迎。
我小心地回避与他碰面,却又刻意地安排同他相关的工作。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一年。一年中,我时时留意着他的消息,听说他将发行量又提高了多少万多少万,听说他同时又搞起书号来发了什么书什么书,听说他的亲近女友又换了什么人什么人……我不动声色地等待着。
然后,我们在一次豪华夜宴上“偶遇”了。
宴会的主人是圈子里颇有影响的一个名流,城中凡和文字有关的工作都与他牵丝扯藤,全城包括外市的文化人无不以有资格参加这次宴会为荣,而我是宴会的女主人。
百花竞放之间,我是那最美最艳的一枝,没有人知道已开到荼蘼。30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艳,当你读懂了夕阳的绝色秋枫的凄美你也就读懂了我。
我旋转飞扬的舞姿吸引了全场的眼光,艳羡的嫉妒的得意的怅悔的:艳羡的是男人,嫉妒的是女人,得意的是主人,怅悔的是故人——我清楚地看到了前夫眼中掩不住的遗憾,他仍同以前一样在我面前无法设防。我醺然了。
我在他目光的追踪下来到阳台。果然不出所料,他很快跟了出来,悄悄说:“跟我回去吧,我想你!”
千年的等待不过是为了这一句,为了我要“回去”,回到我们曾经共有的家!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死死缠着他的腰不放,仿佛生怕将他再度丢失,心中幻想着他要对我说的话。他一定会告诉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后悔,虽然身边佳丽如云但他的心也一定如我一般寂寞而饥渴。他会回忆我们过去在一起的时光回忆我们的初逢,会问我别后是不是想他有没有流泪……
又回到了相别一载却仿佛隔世再见的家,我还来不及感慨就已被他紧紧抱住,突发的激情犹如决堤的河水来势汹汹,使我想着初婚时的那个羞怯的大男孩忽然便觉得陌生。
我顺从地褪下名贵的晚礼服,将女人最真诚的爱以最原始的方式彻底地奉献。我等待暴风雨后的云淡风清,小溪潺潺。
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搂住他的脖子呢喃:“这段日子,你可有想我?”
“当然。”他敷衍地应付着,转过身轰然睡去,不久便响起均匀的鼾声。
我呆住了,望着天花板欲哭无泪。这就是我等了一年的结果么?我等他,等我的丈夫回来,等瘦了红颜等碎了芳心等的是一个知我怜我的爱人,而不是这一个天下大同的“男身”。我直到这一刻才知道,这同三年前的POOL三年后的宴会主人没有任何的不同,只是我却偏要相信这一个是真心的……
我悄悄推开门走了出去,清凉的夜风刺得人心里一阵阵地疼。
又到夏末。
一辆“摩的”缓缓驶过,我扬手叫住了。摩托车手是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肩宽背阔,热力逼人。他一边开车一边回过头问我:“小姐,你是不是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