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连忙过来给喻兰川倒凉白开,甘卿就说:“您这烧饼一点也没减量,良心了——就是汤面再原汁原味一点就好了,调料加得稍微有点多,现在人,在外面重油重盐的吃腻了,都觉得口味越清淡越高级。”
老板听完,觑着两只昏花的老眼,静静地问:“姑娘,是咸了吧?”
甘卿:“呃……”
“唉,老了,舌头不灵了,也就剩下耳朵能咂摸出话里的味了,人话还是听得懂的。”老板落寞地叹了口气,“恐怕是该关门了。”
甘卿知道他中年丧子之后,唯一的牵挂就剩下这家小饭店了,连忙说:“别啊,历届毕业的学生都惦记您这口烧饼和面呢,我们今天就是特意回来吃的,您关了店门,以后熟客来了怎么办?”
“哪还有熟客?都走啦,不来啦。”老板摆摆手,像个行动不便的老猿,慢吞吞地走到收银台,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个巨大的塑料文件夹,抽出几张纸,“正好,你们小年轻眼神好,给我看看这个。”
喻兰川擦干净手,接过来一看,是一份合同,关于拆迁补偿的。
“这两年孩子少了,十三中越来越烂,当然也越来越招不上人,好像是马上就要跟别的学校合并了,合并完扩建,我们都得走,”老板坐下,透过窗户,他朝学校的方向看了一眼,又说,“也是好事吧,合并了以后就不叫‘十三中’了,改一改校风就好了。”
喻兰川是看惯了合同的,大致一扫就能扫出好多点,逐条给老板解释,甘卿听了两耳朵,半懂不懂的,就跟老板说了一声,翻看起那个厚厚的文件夹。
里头什么东西都有,老食客给写的明信片、十三中每年运动会和校庆的照片……
喻兰川拿铅笔给老板勾重点,老板一边等,一边给甘卿解说:“那是个摄影师,走街串巷拍照片的,拍了我们家的门脸,回去那照片还获了个什么奖,也是件光荣事嘛,我特意把那页杂志留下来了。”
甘卿仔细一看,只见杂志上果然有张小饭馆的照片,得了个光荣的“鼓励奖”,照片底下还有小字备注:“虽然作品技巧有所欠缺,但作者把镜头聚焦底层人民,还原了肮脏狭窄的陋巷,捕捉到城市边缘人生活的一角,镜头感情充沛,拍摄者悲天悯人。”
“那个是有一年高考,十三中咸鱼大翻身,十五个人上了重点线,比前后好几年加起来都多,真辉煌啊!学校门口贴出了大红榜,我看着也高兴,就给拍下来了。我儿子是上不了榜啦,只能蹭着别人家的喜气跟着自豪。”
那张红榜上写了十五个人,其中十三个人的班级备注是高四某班——甘卿记得这事,她刚入学的那年,十三中招了个复读班,以免学杂费为诱饵,骗来了一帮成绩好的穷学生,复读生为十三中破纪录的同时,被这垃圾场耽误一年,平均成绩比头一回高考下跌了二十分,于是辉煌的复读班第二年就黄了,倒贴人钱,人家也不敢来了。
再往后翻,甘卿的手忽然一顿。
只见那是一张剪报,上面报道了一起杀人案,受害者姓名当然隐去了,照片还打了马赛克,但甘卿仍然一眼就看了出来,那是卫欢。
“这个呀,”老板探头看了一眼,仔细回忆了片刻,“这可不是什么高兴事,这人头天还来我这吃过饭,第二天就让人杀了,据说死的时候身上一堆假/证件,不知是干什么的,唉,总归是我们的客人。”
甘卿愣了愣:“他来过这?”
“可不是嘛!”老板指了指剪报旁边歪歪扭扭的孩儿体,“你看,我这还拿笔记了,这人来的时候,点了三大碗面。我说吃这么多汤汤水水,回头胃里肯定不舒服,要是怕吃稀的不顶饱,我给您拿几两烧饼不就得了吗?他说不用,就想尝尝这口面汤味。”
甘卿的眉梢轻轻地动了一下。
“奇怪吧!这人不吃面,先光喝汤,把汤喝净了,才半死不活地随便吃两口。我说您可真有舌头,知道今天大厨不在,面条是小伙计擀的,只有汤底是大厨留下的。他没听见似的,也不言语,我看这人脸色阴沉沉的,眉眼间带着戾气,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没敢跟他多聊……果然就出事了。”
卫欢独自跑到他……前任师父打工的小饭店,趁师父不在的时候,点他做的汤面?
喻兰川从合同里抬起头,听得十分诧异,他一直以为卫欢这种收钱杀人的凶手,应该跟杨平之流差不多,大脑哪个地方天生没长好,一门心思地反人类。于是好奇地从甘卿手里拿走了那个塑料文件夹:“我看……”
他这一端,没粘严实的剪报后面滑出了一个小信封,差点落汤里,甘卿的手快如闪电,从文件夹底下伸过去,将将夹住那个信封:“老板,您这怎么还有暗器啊?”
“啊。”老板一头雾水地应了一声,一时也有点懵。
信封是密封的,没开头没落款的,上面就写了个“10”。白纸泛了黄,因为年代久远,封口的浆糊已经干得掀开了一角,露出过去那种红格信纸的边。老板把它颠来倒去地看了好几遍,才艰难地唤起了回忆:“对了,我想起来了,这封信是那个客人留下的。”
喻兰川和甘卿同时坐直了,两人飞快地对视了一眼,甘卿眼睛里扫过冷冷的流光。
甘卿的声音略微压低了一些:“留给您的?”
“不是,我又不认识他,”老板连连摆手,“对啊,这是留给谁的来着……怎么会在我这?”
他稀里糊涂的,可能是有点老年痴呆的先兆,没来得及老态龙钟,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团乱麻,东一个线头西一个线头的,一时半会倒不到收尾。
这时,后厨里的少年大叫一声,一阵风似的跑出来,把发红的手举到老板面前,嘴一撇,开始嚎。
老板“啧”了一声:“让你别去后厨捣乱,那烧着开水呢,烫一下老实了吧!”
这相依为命的爷儿俩都不太灵光,一个满屋子嚎,一个追在屁股后面哄,剩下喻兰川和甘卿四只眼睛盯着桌上没拆封的信,活像守着一根快爆炸的雷/管。
就在喻兰川犹豫着拆别人信件会不会不道德的时候,甘卿已经二话不说地撕开了信封。
喻兰川:“哎,你……”
“师父”——那信开头写明了称呼,这是给卫骁的信?
卫欢的字很整洁,他像是把手上的功夫也用在了写字上,横平竖直,好像印刷体,甘卿一目十行地扫了下去。
“我跟老板嘱咐好了,这封信在这里存十天。我告诉他注意本地新闻,要是这十天里听说我死了,这信就不用给您了,省得让您伤心。要是他没听见什么消息,十天也够我走得远远的了,到时候再把这信给您,省得您找我。”
“师父,我小时候一直觉得咱家规矩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一代人只能收一个弟子,别人不动手,自己不能动手,出门不许跟人提自己的师承——尤其最后一条,我们万木春也是堂堂正正的门派,怎么就不能提呢?我一直想,师祖就算金盆洗手,也是五绝里拔头筹的人物,您是他一手带大的弟子,本事比师祖不差什么,都说您青出于蓝,可是还没出头先隐居,就这么没家没业的混一辈子,您真甘心吗?记得我小时候学刀,让师祖看见了,他老人家看完直摇头,嫌我笨,说我的天分跟您比,差了天上地下。可能确实是这样吧,我们这些下笨功夫的人,好不容易练出点什么,就特别把它当回事,也格外容易不甘心。”
“我想,咱们门派从宋朝就有,不也一路传承至今了吗?怎么越到后来越畏畏缩缩的呢?”
“现在,我总算有点明白了,这是一条一线天的险路,走上去就回不了头,只能一直往前,一直给逼到走投无路的悬崖,跳下去完事——古代兵荒马乱的时候,人命不如草,哪条路都是悬崖,没区别。可是现在不一样,平地上明明有四通八达的活路,非得吊得高高的走钢丝,傻子才干呢。”
“我就是那傻子。”
“师父,我每次半夜惊醒,都会想起朱聪给我的那一个钢镚儿,那是我第一笔买命的生意,就收了他一块钱。我俩在燕宁火车站见的面,他们家出事以后,好几年没见了,差点都没认出他来。朱聪是我兄弟,我们俩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小时候我遵着您的嘱咐,不敢跟人提师承,也从来不敢跟人动手,在外面挨了欺负只能忍着,都是他照顾我。您也亲口说过,这是个厚道孩子。”
“厚道人后来变成那样,师父,换了您,您怎么办呢?您能把自己万木春的刀一瞒到底,冷眼旁观,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行。”
“循着一点线索,我们俩追踪了一个多月,找到了当年放火烧仓库的人,躲到外地去了,居然还成家当起了良民,那些冤死的老幼妇孺半夜不来撕他的心肝吗?”
“如果不来,那说明世界上真的没有鬼神啊,那我们这些拿着屠刀的人,还有什么好敬畏的呢?事后,我拿那一块钱买了两根白糖水棒冰,跟朱聪分着吃了,吃完我就知道,家是回不去了。您怪我吗?”
“可是这事,我不后悔。”
☆、第99章 第九十八章
甘卿觉得自己脑子里一定有一块地方坏了, 这封信看到一半, 每个字她都认识,连在一起什么意思,她读不明白了。
她的目光冻在了中间某几行上, 来回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看得脑子里一片空荡荡, 只剩下太阳穴上动脉“突突”地跳, 随时准备刺穿她的颅骨。
喻兰川见她脸色不对:“怎么了?”
甘卿慢半拍地抬起头, 直勾勾地盯着他。
喻兰川:“真的是那个杀手卫欢写的信吗?给谁的?上面说了什么?”
甘卿眉心略微一蹙, 然后她眯起眼, 看着喻兰川,又像是穿过了他, 落到了更遥远之处。
“小喻爷,”她忽然没头没脑地说, “问你个事儿。”
喻兰川:“嗯?”
“你喜欢我什么?”
“……”喻兰川猝不及防地被她切换了频道, 很直男地没跟上节奏,往后一仰, “什么鬼, 你脑子短路了吗?”
甘卿就朝他笑了一下, 跟平时正经不了三句就逗他玩的神态一样,逗完了,她又把目光重新投回信纸上, 喻兰川却忽然有种很不对的感觉, 脱口说:“最开始想认识你, 是因为小时候你救过我。你把我丢在垃圾填埋场,转身引走了那些人,那个……咳,那个背影我记挂了好多年。”
甘卿弯起眼睛,不以为意:“这故事听着耳熟,小时候看《新白娘子传奇》里好像有这段。”
喻兰川习惯性地给了她一脚。可他没想到,每次都踢空的脚这回居然结结实实地撞在了甘卿的胫骨上,她那条腿猛地往后一飞,人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喻兰川意识到了什么,伸手去抢她手上的信:“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甘卿把信纸往手心一拢,连人带椅子撤开了三十公分:“没什么重要的,你接着说啊,没听够呢——上次有好看的男孩子跟我表白,我还在隔壁上学呢,不过他没说完就哭了,啧,把画面弄得跟恶霸逼良为娼似的。”
喻兰川搭在桌边的手指蜷了蜷,他不知道甘卿看见了什么,但隐约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回答的可能是一道送命题。
空气一时凝固了。
喜欢一个人什么呢?
要非得拿这道题的分数,解题思路其实无外乎三个方向:皮相、内涵、分量——“皮相”是年轻漂亮,“内涵”是真诚有趣、人格健全,“分量”更复杂一点,当然不能说是物质条件和身份学历,只能说是“有钱有权有地位带来的风度气质”,或者“修养学识烘托的光芒万丈”。
“你长得符合我审美,”喻兰川斟词酌句地说,“这是前提,不然咱俩现在就是结拜兄弟了,你性格很好相处……对我来说,性格能合得来的女的还挺不常见的。”
甘卿诚恳地说:“我觉得那应该是你的问题。”
“确实是我的问题,”喻兰川坦然一点头,“但是到了这个年纪,与其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我还是宁可等一个合得来的,哪怕不太好找。还有就是由于遗传因素,我比较容易被一些强大神秘的东西吸引,虽然这可能意味着麻烦——你们万木春刚好符合这一点。”
甘卿:“说服我了,这么合适,看来是缘分啊!”
喻兰川却并没有跟着她笑,他严肃地说:“但是皮囊会老,像你这样不加节制的吃货,我觉得以后可能不光会老,弄不好还会胖。”
甘卿:“……”
“性格也会变,人的人格其实还不如春天的河冰坚固,要是能随便穿越时空,很多人都会跟十年前的自己打起来。至于其他的东西,那就更都是虚幻了,跟寄居蟹的壳没什么区别。”喻兰川缓缓地说,“而我,只是因为被这些东西迷了眼,机缘巧合地追着你走了一段,恰好追出了感情而已。我现在也不知道喜欢你什么,可能就像别人家的赛级名猫再好,你也还是会喜欢你家门口的土猫一样。”
“你有……”甘卿愣了好半天,捂住脸,无奈地笑,“你有毒吧?”
喻兰川不吭声,静静地坐在破旧的小餐桌对面,目光真诚得近乎热烈,他伸长了胳膊,把手按在甘卿头顶:“哎,土猫,你笑得比哭还难看,谁欺负你了?”
甘卿轻轻地说:“我不知道啊。”
她以为自己的人生是个悲壮与沧桑并存的剧情片,她是逆风而行的落拓浪子,现在却发现只是个粗制滥造的黑色喜剧,她是个不知道往哪卖力的慌张小丑。
喻兰川的手顺着她的头顶滑下来,掠过她干燥的眼角和皮肤,最后捏住了她的手,一点一点地把卫欢那封信抽了出来。
只看了两眼,他震惊地抬起头:“等等!悄悄说过,她爸追查灭门案的时候,在外面有个神秘朋友帮他,难道就是卫欢?”
“美珍姐说,那天晚上,行脚帮的人绑走了几个丐帮长老的家属,看守睡着了,几个喝醉的小混混丢烟头玩,‘意外’点着了厂房。绑票的也好,点火的也好,后来都因为过失被判刑了,最长的判了七年,都是行脚帮参与绑架的。至于丢烟头引起火灾的那几位,本来就只是喝多了路过,基本没他们什么事,进去转了一圈就出来了。好多年以后,被判刑的几位陆续出狱了,朱聪也长大了,意难平,重新回燕宁调查当年的事,发现那几个看似是‘意外’的混混都隐姓埋名,跑了。他在燕宁没有别人可以信任,所以找到了卫欢帮他。”甘卿盯着信纸泛黄的边缘,“这几个放火的人动机是什么,信里没写……无外乎那几种吧,要么是别人许之以利,要么是自己有什么小辫子落在了别人手上,被苦主翻出来的时候,肯定也会为自己辩解……”
喻兰川接话:“他们只让我扔个烟头,我不知道厂房会着火,里面还有人。”
这句话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说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