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睡啊?”北繁还是有些慌。

  东永元猜到季朗可能是想要进入北繁的梦境,但是这事他没法解释给北繁听,只能道:“老板哪次发火不是直接当面怼,你见他什么时候搞过这种阴阳怪气的弯弯绕。他让你睡你就睡,大不了明天早起点,把剩下的剧本改了。”

  “可是……他干嘛管我睡觉啊?”

  “你没发现你气色不好了吗?看起来就像生病了一样。”东永元胡乱道。

  “是吗?那……那我睡了?”自从没了老板娘的好梦娃娃,他睡眠质量是不大好了。

  东永元关门离开,虽然不知道老板为什么会忽然想要进入北繁的梦境,但北繁孑然一身,工钱还是老板发的,应该也没什么可图的。

  难道只是例行调查员工身心健康?

  =

  二十分钟后,季朗再次尝试入梦,这一次他很轻易的便寻到了北繁梦境的入口。

  如果是随机入梦,季朗入的梦一定是噩梦,但若是定向入梦,却不一定是噩梦,也有可能是美梦。只不过一旦他进去了,不管对方做的是美梦还是噩梦,最终都会衍变成噩梦。

  毕竟他是梦魇,噩梦的化身。

  梦境中的北繁正在一家咖啡厅里和人见面,那人季朗看着有几分眼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来是谁。

  “刘制片,您刚才说我的剧本怎么了?”梦境中的北繁一脸紧张的问着。

  刘制片?季朗想起来了,好像是某家影视公司的制片人,买过他一本书的版权。

  “你的剧本非常好,我们公司想要买下版权,签约费五百万如何?”刘制片问道。

  “五……五百万?”北繁一脸的惊喜,“会不会太多了。”

  “哪里多了?子禾大神的剧本哪一本不是千万起,你的剧本一点都不比他的逊色,只不过你名气没他大而已。五百万,绝对值。”

  “我的剧本比老板的都不差?”北繁乐的嘴巴都要合不拢了。

  是个美梦,不过美梦也只是倒这个程度,可真是出息。季朗忍不住吐槽。

  这时,梦境的画面一转,北繁回了工作室,开心的向公司的同事宣布自己卖了剧本的喜讯,然后季朗看见自己出现了。

  只见梦中的自己冷笑着嗤了一声:“你剧本写的那么垃圾,也好意思拿出去卖?!”

  这句话后,北繁的梦境便开始崩塌,由原来明亮的暖色系,变成了灰白色。刘制片再次出现,收回了签约合同:“对不起,我们公司开会讨论后,还是决定不购买你的剧本了。”

  “哼,垃圾,垃圾,垃圾。”梦境中的季朗一遍遍的骂着。

  “不!!!”北繁又是屈辱又是悲愤的大吼起来。

  季朗看到这里忍无可忍了:“很好,原来我在你心中就是这种人。”

  忍着气,季朗大手一挥,开始翻阅北繁的梦境,而现实中的北繁,也随着季朗的翻阅,不断的穿梭在自己曾经的梦境中。

  翻阅了一会儿,季朗很快便找到了北繁关于挖肝魔的梦境,这个梦正是之前在工作室时,北繁被魇住的那个。梦境中的北繁被困在床上一动不动,一身阴影的挖肝魔正在挖他的肝。

  他伸手去碰挖肝魔的身影,尝试着和梦境中的挖肝魔建立联系,但是在他碰到的瞬间,梦境中的挖肝魔忽然便化作一阵烟尘消散了。

  季朗沉默了片刻,抽身离开了梦境。而就在他离开梦境的同时,噩梦中的北繁也被惊醒了。

  “吓死我了!”北繁冲到厨房狠狠的灌了一大口水。

  “怎么了?”还没睡的东永元闻声赶来。

  “没事,刚才做了好几个噩梦,吓醒了。”北繁道。

  东永元了然,走过去,一脸沉重的拍了拍北繁的肩膀,鼓励道:“坚持住。”

  “……”北繁。

  坚持啥?

  =

  季朗打开房间的灯,起身坐在房间的飘窗上。

  连接太弱,果然过不去。

  北繁虽然和挖肝魔见过,但并没有实质性的接触,梦中的场景也是因为惧怕自动脑补出来的,所以并不能真的连接到挖肝魔的梦中。他本来想找的是北繁和挖肝魔在工作室对峙的那一幕,但没能找到。

  是好梦娃娃。

  季朗闭了闭眼就,知道为何没有这一幕梦境了。

  “看来只能找幸存者了。”

  之前出现幸存者的时候媒体曾经大肆报道过,虽然没有泄露幸存者的个人信息,但是在华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很难彻底屏蔽所有的消息。

  只要用心去找,你总能找到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同事,或者邻居。而季朗根本不用用心去找,他只是给编辑牛轧糖发了一条消息。

  【去读者群帮我问问挖肝魔事件中幸存者的资料。】

  牛轧糖也是他的书粉,虽然是编辑,却常年混迹在读者群。而他的读者群里全是推理狂,这点资料肯定有人收集到过。

  果然,不过五分钟的时间,牛轧糖便兴奋的把幸存者的资料发了过来。

  【大神,你是打算开文了是,是,是!!!】

  季朗自然没有搭理他。

  翌日清晨,季朗顶着黑眼圈和红血丝起床。

  洗漱完,季朗习惯性的给自己滴了两滴眼药水,这个世界大概也只有他,一觉睡醒,眼睛还能干成这样的。

  “相公,你还在生气呢。”巫渺渺出现在浴室门口。

  季朗放下眼药水,没理她,直接去了客厅。

  “我买了早餐,是豆腐脑,甜的和咸的都有,相公你先挑。”这是她一大早起来出去买的。

  季朗看了一眼餐桌,走过去,端过咸的那一碗。

  巫渺渺顿时眼睛一亮,肯吃自己买的早餐,这就是不生气了。

  唉,相公虽然黑的很纯粹,长的很符合我们巫师的审美,但这脾气也真是不好。果然网上说得对,越是好看的人,脾气越大。

  不过,谁让我相公好看呢(*^▽^*)。

  “相公,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我想明白了,我不应该以身犯险想着自己抓坏人的,抓坏人应该是警察的事情。”巫渺渺道。

  “谁担心你,我是怕你连累我。”季朗嘴硬道。

  巫渺渺哪里会信,笑了笑揭过挖肝魔的话题:“相公,我看你最近气场有些不稳定,能量有些饱和,要不要我用诅咒娃娃先吞一部分?”

  “后天。”算算时间,从巫渺渺第一次出现到今天,差不多有一个星期了,自己原本今天可以睡一个好觉的。

  吃过早饭,两人依旧先去了工作室。

  “老板早,老板娘早。”一进门,东永元就热情的和两人打着招呼,一边悄悄的观察季朗的脸色。不过季朗的脸色一直是阴沉的,他玄术也不高,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来。

  老板昨天到底干嘛要进北繁的梦境呢?说实话,他也挺好奇的。

  “早,大家早。”巫渺渺元气满满的和众人问好。

  季朗则是一贯的高冷,径直往二楼的办公室而去,路过办公区的时候,北繁托着一沓剧本送了上来。

  “老板,剧本改好了。”这是他一大早五点起床赶到现在写出来的。

  季朗挑了挑眉,他记得昨天北繁十一点就睡了,居然还把剧本写完了?这么努力?

  “干的不错。”季朗接过剧本,难得的夸了一句。

  他一走,北繁顿时就哀嚎起来:“东子,你听见了吗?我就说老板是故意敲打我的,哪里是真的让我睡觉。得亏我今天早起赶了出来,不然一定会被骂死。”

  资本家实在是太可恨了,呜呜呜~~~

  有钱了不起吗?好,有钱确实了不起。

  另外两位编辑一早就听说了北繁昨晚的惨痛经历,他们也没想到自家老板竟然如此没下限,顿时都很同情的拍了拍北繁的肩膀:“兄弟,挺住!”

  北繁顿时嚎的更大声了。

  巫渺渺在工作室待了也有一段时间了,知道编辑们在写不出东西的时候都会有些神经质,这会儿只当是北繁又发作了,见怪不怪的笑了笑,趁着众人不注意背着包溜去了洗手间。

  进入洗手间后,巫渺渺关上门,然后走到靠窗户的位置,接着从包里翻出来一个好梦娃娃。

  巫渺渺双手握住好梦娃娃,闭上眼睛,念起了巫族的咒语,片刻后她手指一点,窗外便飘进来一团灵体融入娃娃中。

  “去麻油街的网红蛋糕店,帮我监视一个人。”

  话落,巫渺渺手中的好梦娃娃便忽然活了过来,它点了点头,然后一跃从窗户跑了出去,一路沿着马路牙子,跑去了麻油路。

  巫渺渺拍了拍手,得意道:“我答应了相公不以身犯险,我盯着你总行,总有抓到你马脚的时候。”

  她共享了灵体的视觉,所以灵体能够看见的,巫渺渺也能看见。

  只可惜好梦娃娃在网红蛋糕店门口监视了一上午,却一无所获。下午的时候,季朗忽然从楼上下来。

  “我出去一下,下班前会回来,你在这里哪里都不许去。”季朗叮嘱巫渺渺。

  “好。”巫渺渺知道季朗是担心她遇见挖肝魔,她倒是希望对方出现呢,只可惜她监视一上午了,那挖肝魔也没出现。

  季朗点了点头,临出门前又叮嘱了一遍东永元:“巫渺渺要是要出门,你跟着她一起。”

  “好的板。”东永元答应着。

  季朗这才彻底放心,出门去了。

  “对待老板娘就殷切叮嘱,生怕老板娘丢了似的,对待员工,却如此残酷无情。”北繁用勺子狠狠的戳着咖啡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

  “你还喝咖啡呢,不趁着老板没打回你的剧本,赶紧去补眠。”

  “……”北繁。

  季朗从园区大门出来,网约车已经停在了路边。

  季朗上车:“海城三院。”

  挖肝魔事件唯一的幸存者,现在正在海城三院治疗,他只需要过去和对方说上一句话,便建立联系。

  半小时后,季朗到达海城三院,他在医院门口的水果店里随手拎了一个果篮,便径直往住院部走去。

  住院部十六楼,301病房。

  季朗趁着护士低头说话,快步走了过去,直接推门进去。

  “你是谁?”一个满是恐惧的女声在病房内响起。

  季朗回头,看到了病床上的女生,大概二十岁左右,穿着蓝白色的病号服,长发轻轻绑着,面容苍白,也许是因为惊恐的关系,嘴唇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但是充满恐惧的双眼,却依然是黑亮有神的。

  那是一双挖肝魔会喜欢的眼睛。

  “我是来探病的,这里不是301病房吗?”季朗故作疑惑道。

  “护士,护士……”女生仿佛是惊弓之鸟,缩在床上惊慌的喊着。

  季朗沉默着站着,他知道自己的相貌外人看来并不和善,便没有走近去刺激女生。

  “怎么了,你是谁?”护士闻声赶来,质问季朗。

  “我是来探病的,我朋友出车祸,腿断了。”季朗冷静道。

  “骨科在十五楼,这里是十六楼,你走错了。”护士道。

  “抱歉,我这就离开。”季朗转身就走。

第17章

  晚上十一点。

  拉上窗帘,反锁房间,关掉灯,季朗开始入梦。

  因为有白天的接触,季朗入梦非常顺利。

  梦境中一片漆黑,不见一丝光亮,这是噩梦最常见的形态,也是梦境主人绝望和恐惧的具现化。一进来便是如此场景,可见梦境的主人应该夜夜都噩梦缠身。

  黑暗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画面就发生了变化,季朗出现在了一间陌生的房间内。

  房间不大,大概二十平米左右,房间中央是一张一米五的床,床上铺着粉色系的床单,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的房间。这时,房门口传来钥匙拧动的声音,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年轻女孩推门走了进来。

  季朗认得,女孩正是白天他在医院见到的那个幸存者。梦境中的女孩画着精致的妆容,虽然面有疲惫,但精气神极好,和她在医院的模样简直天差地别。

  女孩似乎累极了,随手把包扔在一旁的桌子上,衣服也不脱就扑向了床,然后身体一扭,双腿不断的蹬着,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

  “先睡一觉再起来洗澡。”女孩喃喃的说着,很快便睡着了。

  随后梦境又是一转,女孩有些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床前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矗立着。男人穿着一身黑衣,低着头,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在捅她的肚子。

  女孩惊恐的想要大叫,想要起身,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叫不出声音,甚至动弹不了。

  “咦,醒了?”挖肝魔抬起头,季朗仔细去看他的样貌,这才发现,挖肝魔不但在脸上带了口罩,头上戴了帽子,甚至还戴了深色的护目镜,真正是一点皮肤都没有露在外面。

  医生做手术室,必须在无影灯下操作,为的就是怕看不清楚,而挖肝魔却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甚至戴着深色护目镜操作,可见他根本就不在乎自己一刀切下去,是不是准确。

  女孩望见了挖肝魔手里带血的手术刀,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开始疯狂的喊叫挣扎,可她发不出一点声音,也动弹不得。但季朗却听的见,他是以女孩的视觉在感受这个梦境,所以他能体会到女孩此时所有的情绪。

  那种清醒着被人挖肝,一刀一刀割着带来的惊恐和绝望。

  以及不能喊出声的哀求:“别杀我。”

  季朗皱了皱眉,努力不让情绪影响着自己,继续关注着梦境的进展,直到挖肝魔从女孩体内挖出了半块肝,季朗终于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伸手碰触了梦境中的挖肝魔。

  梦境中的挖肝魔顿时变成一个黑色的旋涡,把季朗带到了一个全新的梦境中。

  成功了。

  这是一个白茫茫的空间,四周极其安静,这表示着梦境的主人此时大脑很平和,并没有做梦。如果是往常,季朗最喜欢的便是这种梦境,可以不用被迫去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或者恐惧。

  “杀了这么多人,梦境竟然这么安稳。”可见挖肝魔的心理素质极好。

  季朗四周看了看,然后手指朝一个方向点了一下,瞬间白茫茫的雾气便散了开去,露出了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这些肥皂泡里装的是梦境主人自出生以来所有的梦境,这些梦境泡泡,体积越大,色彩越鲜艳的,表示主人记忆深刻,经常会想起,而体积小,颜色淡的主人便大多不记得了。

  “为什么要挖肝。”季朗对着五颜六色的梦境泡泡出声问了一句。

  而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梦境感应到梦魇的召唤,自觉的从众多的梦境泡泡中漂浮出来,停在了季朗的眼前。

  季朗伸手点开,梦境便犹如一幅画卷般缓缓展开。

  挖肝魔名叫林威,现实身份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雕刻家,擅长人体雕刻。为了能够完美的掌握人体,他高考后学的并不是雕刻,而是考了临床医学,目的便是能够顺理成章的解刨人体。

  等到他觉得自己对人体足够了解之后,他便不顾教授和同学的挽留,毅然从学校退学,重新申请了国外的大学,学习人体雕刻。学成后归国,在回国的飞机上林威遇见了一个非常漂亮的东方女孩。

  女孩叫陈雪,有着在林威看来最完美的身材比例和五官,仿佛就像是上天为他量身定制,一刀一刀雕刻出来的一般。之后便是一个看似美好的爱情故事,女孩娇俏美丽,男孩英俊有才,两人感情极好。

  事情的变故在一年后,女孩忽然得了肝炎,但并不严重,很快就治好了。可是治好后的女孩却变的不完美了,因为她那双完美的眼睛,因为这场病留下了瑕疵。

  她的眼球上有一粒芝麻大的黄点。

  女孩虽然也不喜欢这个黄点,却并不是很在意,但林威的反应极大,非要让陈雪去医院治疗,陈雪拗不过,去医院检查了几次。医生说,她的眼睛没有问题,肝炎也彻底治好了,根本就没病。

  之后林威便渐渐变态了,因为他发现,他爱上的是浑身上下,包括眼珠子都完美的犹如雕塑一般的陈雪,而不是眼前这个,眼睛上有了黄点的陈雪。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能容许自己的作品有残次,于是他想尽办法试图修复,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药逼着陈雪吃。就在他的执念越来越深的时候,一只常年徘徊在他工作室门口的猫忽然开口说话了。

  “我是应你执念而来的邪祟,我可以告诉你治好你女朋友眼睛的办法,但事情必须你自己去做。”

  邪祟给林威出了一个主意,用最新鲜的,保留着活人气息的肝脏,拿回来给它,它会把肝脏制作成药,给陈雪治疗眼睛。

  林威此时已经疯魔,如果再不能治好陈雪的眼睛,让她重新变的完美,他就要亲自动手毁掉。如今终于有了修复的可能,他几乎没有多做考虑,便开始实施。

  而为了拿到最新鲜,且保留活人气息的肝脏,他每次挖肝的时候都只挖走半块,为的就是确保在短时间内,肝脏的主人不会死去。

  ……

  季朗回过神,抬手挥走梦境泡泡,眼中的情绪还算稳定。

  世人要是知道挖肝魔为了这样可笑的一个理由杀了那么多人,大约会三观碎裂,但季朗已经见怪不怪了。

  “挖肝梦境。”

  话落,一共四个颜色鲜艳的梦境泡泡,便排成排的停在了季朗面前。

  季朗伸手,点开了第一个。

  =

  现实中,晚上十一点半。

  睡梦中的巫渺渺忽然感觉到异常,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她微微怔了片刻,便开门走了出去,冲到了季朗的卧室前。

  “相公的气息怎么躁动的这么厉害?”

  顾不得深究,巫渺渺开始不停的敲门:“相公,相公,你怎么了?”

  巫渺渺在门外敲了足足两分钟的门,季朗的房间却依然没有任何动静,原本只是有些着急的她,忽然心慌起来。可是无论她怎么推门,撞门,卧室的门岿然不动。

  巫渺渺没办法了,一把冲到了客厅的阳台上,这套房子是主卧和客厅双阳台的格局,两个阳台都朝南,中间只隔了大概一米五的距离。

  巫渺渺踢掉拖鞋,光着脚攀上了阳台栏杆,然后身体轻盈的往上空一跃,人便轻巧的落在了主卧的阳台上。

  “相公!”巫渺渺顾不得喘口气,起身就去拉落地窗的窗户,而就在她碰到落地窗的瞬间,深色的窗帘刷的一下被拉开,一身睡袍的季朗出现在落地窗的另一面。

  “相……相公?”巫渺渺怔了怔。

  季朗一手揉着太阳穴,一手拉开落地窗,略带些疲惫的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刚才敲门,你没开门,然后我有些担心,所以就……”巫渺渺解释道。

  “所以你就跳阳台?”

  巫渺渺此时也穿着一身睡衣,是一件印着小猪图案的大t恤,显得有些傻气,光秃秃的小腿肚下面是同样光秃秃的脚丫子,季朗想着她刚才就这样从客厅阳台跳过来,就忍不住生气。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八楼?”

  “知道啊。”

  “知道你还跳?!”季朗只觉得脑袋更疼了。

  “我,我刚才没想那么多,我在门口喊了你半天你没理我,然后你的气息越来越乱了,所以我才……”巫渺渺解释的话在季朗摄人的目光中渐渐弱了下来。

  “进来。”季朗叹了口气,伸手把巫渺渺拽了进来,转身打开了卧室的灯。

  这还是巫渺渺第一次进季朗的房间,她忍不住有些好奇的四处打量起来。房间布置的其实很简单,没有太多的东西,但充斥着属于季朗的气息。特别是房间中央的床,弥漫着还未散去的梦魇之力,巫渺渺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你摸什么?”季朗一回身就见巫渺渺在鬼鬼祟祟的摸他的床。

  “我看这床挺软的,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巫渺渺连忙站直身体。

  “你要是喜欢,明天给你也订一张。”这张床的确很舒适,据说是床品中的安眠药,只可惜对他却没什么作用。

  “不用不用,咱们家有一张床就可以啦。”巫渺渺下意识道。

  季朗沉默着看她。

  呀,忘了,相公比较保守,现在就提睡一张床的事情有些为时过早了。不过,这张床真的很好睡的样子,比书房的沙发好多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相公才肯和自己未婚同居。

  “那什么,相公你刚才怎么了?怎么忽然气息波动那么大?”巫渺渺连忙转移话题。

  “我刚才进了梦境,情绪受到了点影响。”为了弄清楚挖肝魔事件的原委,他看了挖肝魔每一次作案的过程,而每一件案件的背后就会有一个受害者绝望惊恐的情绪。虽然他已经努力压制了,但多少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

  巫渺渺从刚才就注意到了,季朗的脸色非常差,常年的黑眼圈先不提了,此时连嘴唇都有些微微泛白,眉头紧紧的拧着,右手成拳,从刚才开始就不停的揉捏着太阳穴。

  “相公,你头疼?”巫渺渺问。

  “嗯。”季朗嗯了一声,转身打开卧室的门,“我没事了,你回去睡,以后不许跳阳台。”

  巫渺渺快步走了过去,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停在季朗身前,伸手拉住了他不断揉着太阳穴的手。

  “相公,我能亲你的额头吗?”巫渺渺忽然道。

  “别闹,回去睡觉。”季朗头疼的厉害,只想让巫渺渺赶紧离开,他好安静的消化噩梦带来的负面情绪。

  巫渺渺被拒绝,顿时有些挫败:“那好,我亲手背总可以。”

  说着不等季朗反应,她忽的用力,直接把季朗的手拉了下来,捧在手心里。

  “以巫师之名,祝福。”

  季朗只觉得手背一软,接着他便觉得头脑一轻,太阳穴的阵痛忽然就缓解了许多。

  所以,巫渺渺不是想占他便宜,而是想缓解他的头疼?

  “相公晚安,我回去睡了。”偷亲成功的巫渺渺生怕保守的相公说她,头也不抬的跑了。

  “……”季朗。

  作者有话要说:  巫渺渺:亲手手效果一般,亲额头效果一级棒,亲嘴的话,效果会更棒哦

  螃蟹:先发上来,我去抓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