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不,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重口味的兄弟情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似的,挺胸收腹翘屁屁。
那眉目,才叫一个英挺。
那脸蛋,才叫一个俊秀。
那双腿,才叫一个修长。
如果我是富婆,绝对会包养他,天天放床上跟我OO与XX。
进入山庄里,我很不争气地惊叹了。
地上纤尘不染,空气清新可喜。
即使是冬日,四处也布满了融融绿意。
那些精致古朴的设计,有着浓厚的庄园气息。
实在没想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一处世外桃源。
不过,桃源是要很多的钱钱堆程出来的。
比如说,黑钱。
那云易风挣的,不就是黑钱吗?
边感叹着,车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我仔细一打量,那别墅前的草坪长得特别旺盛,那绿意,浓到了骨子里。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那草坪底下不知埋藏了多少具尸体,否则为什么冬天不好好在泥土中缩着,还不要命似得长这么旺?
说不定,我今晚就会在这泥土中待着。
想到这,我的脚趾丫丫紧缩,手指尖尖颤抖,头发尖尖弯曲。
在纹身混混的催促下,我脸色灰败地走进了别墅中。
进入屋子后,一阵凉意直扑而来。
实际上,里面开着暖气,温度适宜。
可是,却依旧让人感觉到冷。
屋子的家具,装饰,全是灰色系。
桌椅,地板,全都光滑如镜,流溢着冰冷的线条。
这是一个只有男人居住的地方,不是家,只是一个地方。
环顾一圈之后,我看见了沙发上坐着的云易风。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整天总是穿黑色,难道就因为大家称呼他们为黑道?
那警察叔叔们还是白道呢,也没见他们白衣胜雪啊。
我暗暗腹诽:装B遭雷劈!
后来,我真的向云易风问了这个问题。
在我的设想中,他定会用世间最沧桑的语气,还有亘古荒漠的眼神道:“因为,如果我受伤,那些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外人看着,也不过只认为那是水迹罢了。”
但是实际上,他却用最自然的语气说道:“因为大家都穿的黑色,你一个人穿其他颜色就太显眼,容易被子弹追。”
这确实不像黑道大哥说的话。
不过算了,也没人规定道上大哥必须有黄继光那样的精神去堵枪眼。
云易风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却有种很强的存在感。
他浑身线条刚毅,散发着内敛的,凛然的气息,整个人看上去卓尔不群。
他的眉目,黑且锐利,一种清冽的锐利。
鼻梁,高挺,笔直,透着严峻。
那蜜色的,充满男人气息的肌肤,包裹住他健壮得恰到好处的肌肉。
那结实有力的双臂,那修长匀称的双腿,那柔韧的没有赘肉的腰肢。
虽然屁股被挡住,不过估计也是有弹性的肌肉。
我看得入了神。
估计我的眼睛又冒绿光,口水又开始滴答,脸部又痉挛性地抽搐了。
所以,云易风看着我的眸子,半阖了:“你是寒食色?”
他话音落了许久,我才回过神来,恍惚地应了声:“是的。”
闻言,云易风的鹰眸半敛,一道寒光在里面流溢而过:“你是不是曾经收留了一个少年。”
少年?
铁定就是小乞丐了。
我就知道,这孩子绝对和黑道有关系。
面对着他逼视般的目光,我只能点头,道:“是的。”
“你为什么要收留他?”云易风双目炯如寒星。
“因为当时,他在外面乞讨,发了次高烧,在病中一直住在我家,病好了后,也就稀里糊涂地住下了。”我说的是大实话。
“那么,你现在是把他当什么人呢?”云易风就这么盯着我,那眼光,像重石一般,压在我的身上。
我现在把小乞丐当什么人?
那这肯定就要取决于大哥你把小乞丐当什么人了。
事情发展到这,我的脑子开始飞速旋转。
虽然我知道小乞丐和云易风有某种关系,但是,我并不确定他们究竟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呢?
那我帮助了他的敌人,云易风岂能轻饶过我?
于是乎,我甚犹豫。
正在这犹豫的当,那个纹身混混不耐烦地兼狗腿地催促道:“我们大哥问你话呢。发什么愣?”
看着云易风那瞧不出神情的眸光,我只能硬着头皮道:“我把他当……当,当孩子。”
小乞丐确实是个没成年的孩子。
我这么说,没透露出喜恶,甚稳妥。
接下来,我竖起耳朵,仔细聆听云易风话语中的风向。
如果云易风说,小乞丐是他的朋友,那我肯定要大大宣扬自己对小乞丐的好。
说我一看就知道那孩子气度不凡,整天是如何如何地把小乞丐当神仙似地供着,让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上厕所,什么事情都帮着他干。
但,如果云易风说,小乞丐是他的敌人,那我肯定要大大宣扬自己是怎样往死里虐待小乞丐。
说我一看就发现那孩子獐眉鼠目,贼头贼脑,一脸贱相,所以整天对他非打即骂,命令他服侍我,让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上厕所,什么事情都帮着我干。
可是,云易风接下来却问道:“你对他,有意思吗?”
我眉毛颤抖了下,小心翼翼地反问:“您刚才问的有意思中的意思,是什么意思?”
云易风缓缓回答:“我刚才问的有意思中的意思的意思就是,你对那少年,有没有男女意思?”
旁边云易风的手下脑袋开始发晕,一个个眼睛里开始有圈圈在旋转,估计脑神经也开始在打结了。
而我的眉毛也呈现波浪状态,一波一波地浮动着。
男女意思。
男女意思。
男女意思!
我总算是明白云易风和小乞丐之间的关系了。
原来是情侣。
拍板柔弱的小受忍受不住霸道强壮的小攻的日日求欢,终于鼓足勇气,逃离了出来。
结果,在半年多之后,两人在酒吧的洗手间中相遇。
小攻将小受抵在镜子上,邪肆地说道:“这辈子,你都休想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可是小受趁他不备,还是逃了出去,像只澳大利亚小野兔般消失在融融月色中。
几天之后,小攻终于查到小受在消失的时间中,和一个女人居住在一起。
被背着而涌起的愤怒,强大的醋意,像飚风“卡特里娜”,横扫众生。
小攻一生气,女配的后果就很严重。
要知道,耽美小说中的女配角,那才叫死得一个惨不忍睹啊。
我就纳闷,为什么小乞丐会喜欢我。
现在总算是弄明白了:压我总比被云易风那身板压要轻松吧。
这要是让云易风知道,小乞丐和我在床上打了次架,他绝对会直接把我扔进机器中,压个粉碎,做成三大袋肥料,供这别墅前的草坪吸收养分。
等把小乞丐找回来后,他会抱着他,用最阴森的笑容指着草坪道:“看,那女人就睡在草里,每一根草,都是她的眼睛。”
想到这,我牙关开始打颤,头皮也开始紧缩。
为了保命,我恨不得拿上趵实泉的泉水来洗净我和小乞丐的关系。
于是,我忙道:“不,不,不,怎么可能,我一直把他当弟弟,不,是当妹妹看待的,而且,而且,他告诉我,说自己喜欢一个男人,说那男人有着宽厚的肩膀,强壮的胸肌,蜜色的肌肤,深邃的眸子……对了,我还听见他在睡梦中喊着什么‘风,抱紧我,抱紧我,风’,估计那男人的名字中有个风吧。”
一口气把这番话说完,我大大松口气。
这一番话,不仅成功地撇清了我和小乞丐的关系,并且,还突出了小乞丐对他的深情。
说不定云易风一个高兴之下,不但会放我回去,还会为我在这附近买幢别墅,方便我和小乞丐两个姐妹情深呢。
但是,话音落后,整间屋子的气氛十分沉闷。
渐渐地,旁边有了窃窃私语。
“原来二少喜欢的是男人。”
“宽厚的肩膀,强壮的胸肌,蜜色的肌肤,深邃的眸子,名字中有个风字……不就是云哥吗?”
“这么说……二少爱的是云哥?”
很好很好,大家都听懂了我话中的意思,我心甚慰。
可是接下来的一些话,却惊得我头发根根竖起。
“可是……云哥是二少的亲哥哥啊?”
“现在不是流行耽美吗?只能说二少有些重口味。”
“那二少说‘抱我’,估计是已经被云哥抱过了吗?”
这些话,虽然很小声,但是,却像是无数根冰做的钉子般,一下下地钉入我的骨髓深处。
原来,云易风和小乞丐是……亲兄弟。
那么,我刚才的那番话完全是……找死。
而且这次,还会死得……硬邦邦的。
此刻,云易风的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
他看着我的眼神,锐利,像是刀片,“刷刷刷”地射过来,将我的五花肉一片片刮下来。
我屏气敛息,脑子乱成了一锅煮沸的粥,正“呼噜呼噜”地翻滚着。
天下死法千千万,就是不知云易风要赐予我哪一种。
脑子中正翻来覆去地呈现着自己的死状,云易风开口了:“易歌就在楼上,你去看看他吧。”
“易歌是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你一直在照顾的那个少年。”云易风道。
声音静静的,颇为冷酷。
我“哦”了一声,接着醒悟过来,小乞丐说自己叫易歌云,倒过来就是云易歌。
居然跟我们玩这一手,小乞丐,皮不揭了你的!
“龙三,你带她上去吧。”云易风吩咐。
旁边那个纹身混混忙应了一声,接着就催促着我往楼上走。